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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2016-11-30 13:40:3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共9篇)建设工程渣土运输承诺书建设工程渣土运输承诺书致: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各类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运输,防止运输渣土撒漏,维护整洁的市容和道路环境,根据《邵阳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2]17号),本工程项目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一、本项目建立以...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供大家学习参考。

建设工程渣土运输承诺书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第一篇

建设工程渣土运输承诺书

致: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各类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运输,防止运输渣土撒漏,维护整洁的市容和道路环境,根据《邵阳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2]17号),本工程项目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建立以 (主体)施工单位为责任主体,负责对 工程项目的土方开挖和运输。

二、总负责单位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标准

1、施工工地出入道路必须硬化,硬化长度根据场地实际情况确定,但长度不得少于30米,宽度不少于4米;

2、施工工地须修建洗车平台和洗车槽,配备洗车设备,安排清洗人员,确保净车出场;

3、建设工地必须用实体材料围墙,临主次干道工地的围墙高度不行低于2.5米,临背街小巷工地的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严禁在围墙以外堆放建筑材料及渣土,中途停工的建设工地应当及时清理并将工地封闭;

5、城市道路地下管线铺设工程施工产生的渣土必须边挖边清运,保障施工沿线整洁卫生;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5日内(占道施工的在3日内)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堆存的渣土及其它物件。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邵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承诺书--渣土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第二篇

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办事处

闽鲁建材物流园区渣土清运及场地平整施工承诺书

我单位总报价中已含中标服务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交易费及公证费,我单位承诺中标后按要求缴纳以上费用。中标服务费按中标价格的0.7%计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根据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规定的80%计取,交易费按招标办规定计取,公证费按照公证处规定计取。

我单位予以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授 权 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2016年11月 03日

建设文明工地承诺书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第三篇

篇一: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附件

四: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

承诺书

常州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

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常州的城市形象,巩固城市长效管理成效。我们就该建设工地的文明

施工作出如下承诺:

1.围墙(围挡)按

规定围护,道路硬化,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设施等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2.渣土挖运承发包

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安装gps系统后使用,专人【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负责车辆的装载和车轮冲洗,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现场服从文明施

工协管员的检查与管理。

3.设置专门的生活

垃圾堆场,并与工程所在区环卫部门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4.工地物料堆放有

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和噪音。

5.业余学校按规定

建立,劳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农民工权益受到保障。

6.工程项目部(监

理)人员到岗尽职,不挂靠。

7.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到位。

8.如违反相关规定,

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章)

200 年 月

1

篇二:文明工地承诺书

明 工 地 创 建 承 诺 书

一、严格遵守《西

咸新区沣西新城创建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激励机制实施办法》和相关建设工地绿色文明施工

管理制度,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努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二、本工程满足创

建文明工地条件,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创建文明工地,并承诺通过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

三、若未取得相关【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建设主管部门的文明工地命名,本企业自愿接受新城建设主管部门以文明施工措施费为高限

相应经济处罚和取消投标资格、给予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

特此承诺。

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

监理企业:【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年 ;法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日 (公章)(公章)(公章)月

篇三: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1-7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尖扎县建筑安全生

产监督站:

我们承建的 尖扎

县尖扎滩福和二寄校宿舍楼项目 工程,将严格按照有关规

定执行,并作出如

下承诺:

1.围墙(围挡)按

规定围护,道路硬化,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设施等

到位,并有专人负

责;

2.渣土挖运承发包

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

改装并安装gps系

统后使用,专人负责车辆的装载和车轮冲洗,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

现场服从文明施工协管员的检查与管理。

3.设置专门的生活

垃圾堆场,并与工程所在区环卫部门签订“生活垃圾清运

协议”。

4.工地物料堆放有

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和噪音。

5.业余学校按规定

建立,劳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农民工权益受到保障。

6.工程项目部(监

理)人员到岗尽职,不挂靠。

7.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

改意见,认真落实

到位。

8.如违反相关规定,

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

篇四: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承诺书

1.2.7

南京市建设工程文

明施工承诺书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落实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参建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水

平,本项目就文明施工管理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项目建立以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

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若主体施工单位未确定,在桩基施工时,以 江苏省岩土工程公司 .

(桩基)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其他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

桩基施工结束后,土方开挖前建设单位保证及时明确一家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重新

签订本承诺书,并牵头做好交接,同时报我站备案。

二、总负责单位的

职责管理范围

1、按规定设置围挡,

建立门卫制度,设专人管理,实施封闭施工管理,并对围挡的完好、清洁情况进行巡视检查。

2、按规定设置车辆

冲洗装置、配备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场内进出车辆冲洗,保证车辆不带泥上路。

3、对施工作业范围

内的场地采取降尘措施,当场地内多家单位施工时,对场内公共道路部分实施清扫、保洁,

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按规定做好现场

出入口的门前三包保洁工作。

5、当主体施工单位

或总承包单位为总负责单位时,负责对本工程项目收尾阶段及配套工程施工的文明施工管理。

三、相关单位责任

约定

1、本项目确定建设

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责任单位,其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总负责单位为现场

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监

督责任单位,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

2、总负责单位保证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足额使用。

3、监理单位对文明

施工管理情况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总负责单位

进行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汇报,总负责单位不及时整改的,向监督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

四、具体工作措施

1、施工现场围挡沿

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不留有缺口;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车站、广场以及市区内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的围挡不低于2.5m,最高不超过3.5m。

2、禁止靠围挡外侧

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3、工地出入口设置

符合标准的冲洗台,配备高压冲洗设施,并建立完善的车辆冲洗制度,建立车辆冲洗台帐,

确定专人负责保洁,所有车辆的车轮及挡板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4、工地出入口处及

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定期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并有专人对路面进行清理,必要时租

用洗尘车对工地道路以及门口周边较多的粉尘进行清理。

5、施工现场严禁焚

烧各类废弃物。

6、及时清运建筑垃

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现场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

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

化等措施。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总工

程师: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怡峰花园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篇五:安全及文明施工承诺书

建设单位:武汉燃气热力集团公司

工程名称:安山天

然气门前绿化工程 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确

保作业人员现场的安全操作

以及文明施工的要

求,现作出以下承诺:

1、积极参与安全文

明生产施工的宣传教育,自觉执行“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2、遵守安全生产责

任制、安全文明操作规程、安全文明生

产管理制度,服从

安全指导,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3、特殊工种必须持

证上岗,遵守岗位作业规范。

4、同事间团结合作,

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

害”(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遵守纪律,有权

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拒绝违

章命令。

6、做好施工现场、

生活区、宿舍卫生和饮食卫生,预防疾

病和食物中毒。

7、发现安全隐患及

时报告,并果断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8、切合实际,提出

有利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合理化建议。

武汉安居兴业建设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武汉燃气热力集团公司:

为实现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保证该工程顺利进行,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使之正常有效运转;

二、对建设单位支

付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将足额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

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决不挪作他用;

三、加强对进场作

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均做到持有效证上岗;

四、公司和项目部

均按规定分级实施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接受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及建设、监理相关方的监督,认真对待所提出的指令或意见、建议,及时消除各类

隐患; 以上承诺为本公司及项目经理真实意识的表示,如有违反,愿接受相关方依法或依

照依定给予的处罚。

武汉文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致:武汉燃气热力集团公司

我公司同意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向贵司就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如下承诺:

1、我司将建立安全

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健全安全文明各种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有专职的安全员。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4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细则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第四篇

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细则(试行)

(DTJS/ZY-AZ-34)

1 总则

1.1 为加强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预防和解决渣土运输车辆抛撒滴漏、带泥行驶、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遵守交通法规等行为,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使文明施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铁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 编制依据

a)《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津政令第26号)

b)《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津政令第100号)

c)《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监督管理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03号) d)《关于治理运输撒漏的实施意见》(津城管委会发【2011】1号)

e)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市、区(县)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建施【2010】180号)

f)《关于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建施【2010】182号) g)《关于对我市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式加盖改装工作的通知》(建施【2010】242号)

h)《关于加强建设工地安装使用车辆自动冲洗设施、门禁及设专人值守管理的通知》(建施【2010】895号)

i)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运输企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工程【2011】139号)

j)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渣土平槽装运和严格密闭装置管理的通知(建工程【2011】526号)

k)《关于我市严格禁止渣土运输车辆超载的通知》(建施【2010】560号)

l)《关于对渣土运输车辆进出建设工地实行认证管理的通知》(建施【2010】500号) m)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工程【2011】316号)

n)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防止土方运输撒漏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质安

【2009】294号)

o)关于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车辆密闭装置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建工程

【2011】138号)

1.3 本细则所称的“渣土运输”是指本市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土石方、泥浆、弃料和其他建筑垃圾的场外运输。

1.4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2 一般要求

2.1 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意见书》。

2.2 施工单位应当与建设公司项目管理部签定《防止工程土(含工程渣土)运输撒漏承诺书》。

2.3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门禁并在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经过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验收,取得《渣土装运车辆冲洗设施及门禁验收合格证》。

2.4 施工单位应在土方施工前将建设工程防止渣土撒漏保证金存入到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取得《建设工程防止渣土撒漏保证金缴纳证明》。

2.5 施工单位应在土方施工前将计提建设工程渣土装运车辆密闭装置维修资金存入到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站指定的银行账户,取得《建设工程渣土装运车辆密闭装置维修资金缴纳证明》。

2.6 施工单位应当在市建交委公布的《天津市建设工程渣土装运企业目录》内选择渣土装运企业,并在土方施工前与渣土装运企业签订《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

2.7 施工单位应成立渣土运输及堆放专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渣土运输及堆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治理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2.8 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当设置门禁,并派专人值守,对不符合出场标准的车辆严禁放行;

2.9 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应当硬化处理,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自动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并保持使用功能完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2.10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建立保洁制度,保证运输车辆车轮、车厢清洁,不带泥出门,并及时清扫出入口周边责任区范围内道路散落的建筑渣土、垃圾等,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

2.11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摄像头,与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时保持连接。

2.12 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核发的“建设工地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拉土,并且在车厢顶部加盖,保证密闭运输,并保持容貌整洁,车身不得有严重污迹或灰垢,车帮、车底、车轮不得附着泥土,否则不得进行渣土运输。

2.13 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55吨以下)、车轮夹泥,车厢顶盖应关紧保证车厢密封,严禁发生抛、撒、滴、漏现象。

2.14 渣土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渣土运输管理部门批准的路线运输,在规定的时间段从事运输活动,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禁止运输渣土。

2.15 施工单位应安排监督人员,检查装载车辆是否具备承运资格,车辆是否密闭,控制车辆装载体积及装载后的车厢顶盖关闭情况,检查有无轮胎夹泥,防止不规范装载车辆驶出工地。

2.16 施工单位应督促渣土运输企业加强对建筑渣土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车辆管理,认真做好建筑渣土车辆日常维护维修,避免车辆因机械故障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17 施工单位应督促渣土运输企业加强对渣土车辆驾驶员的教育,提高驾驶员法律道德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杜绝人为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18 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督,督促现场施工运输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19 对暂不具备封闭作业的施工工地,项目管理部和监理单位要加强动态巡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扫,确保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2.20 施工现场产生的渣土应随时清运,需暂时存放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防止扬尘,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与围挡(墙)及基坑周边保持安全距离。

2.21 建设工程土方施工期间,建设工程渣土不需运离工地的,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土方处置方案说明,并按规定做好工地内土方管理相关工作。

3 各方责任

3.1 施工单位是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3.2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负责。如有违规行为,施工单位应接受渣土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3.3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发现施工单位在渣土运输及堆放过程中违反本细则的,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改,并报建设单位。如监理单位未能发现或制止的负监管失察责任。

3.4 天津地铁建设公司对渣土运输及堆放实行抽查和联合检查制度。由地铁建设公司联

合市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或联合检查。

4 检查与奖惩

4.1 建设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对工地围挡、车辆冲洗、门禁系统、交通安全等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

4.2 建设公司质量安全部对渣土运输及堆放进行抽查和联合检查,各项目管理部对渣土运输及堆放实施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

4.3 有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应接受处罚(对总包单位处以1~5万元/次的罚款,对该项目监理单位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并立即清除道路污染物,严重的可责令停止土方施工;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建设公司将委托专门作业单位代为清除,清除费用由违规单位承担。

4.4 建设公司每季度根据抽查结果和联合检查结果,对表现较好的单位予以书面通报表扬;对表现较差的单位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并将通报发至其公司总部。

4.5 建设公司应将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撒滴漏、带泥行驶污染道路,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和车辆冲洗设施,违反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挂钩。

4.6 对在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过程中,存在较大管理漏洞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将违规行为录入不良信用记录,严重的将取消其地铁工程投标资格。

4.7 对连续违规的渣土运输单位,建设公司将向渣土运输主管部门建议降低所属企业渣土运输资质等级,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将该运输企业从建设工程渣土装运企业目录剔除。

5 附则

5.1本细则由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5.2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渣土外运承诺书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第五篇

篇一:建设工程渣土运输承诺书

建设工程渣土运输承诺书

致: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各类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运输,防止运输渣土撒漏,维护整洁的市容和道路环境,根据《邵阳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2]17号),本工程项目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建立以 (主体)施工单位为责任主体,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土方开挖和运输。

二、总负责单位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标准

1、施工工地出入道路必须硬化,硬化长度根据场地实际情况确定,但长度不得少于30米,宽度不少于4米;

2、施工工地须修建洗车平台和洗车槽,配备洗车设备,安排清洗人员,确保净车出场;

3、建设工地必须用实体材料围墙,临主次干道工地的围墙高度不行低于2.5米,临背街小巷工地的围墙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严禁在围墙以外堆放建筑材料及渣土,中途停工的建设工地应当及时清理并将工地封闭;

5、城市道路地下管线铺设工程施工产生的渣土必须边挖边清运,保障施工沿线整洁卫生;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5日内(占道施工的在3日内)及时清除施工现场堆存的渣土及其它物件。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邵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篇二:渣土运输承诺责任书

渣土承诺书

为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提升企业形象、改善周边环境,我公司承诺在出土期间做到:

1、 在工地大门外醒目处悬挂渣土管理责任牌,标明渣土责 任人及联系电话,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

2、 渣土责任人佩戴袖章现场值守,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 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车辆不带泥上路和没有扬尘污染。 3、

4、 设置符合规范的冲洗设施并保证随时可以正常使用。 配置至少4名专职保洁员,统一佩戴标示袖章和安全背心, 负责进出车辆冲洗和进出道口保洁工作。

5、 现场大门处设置车辆冲洗提示牌,进出施工车辆必须通过 洗车槽,彻底冲洗干净由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驶出工地。 6、

扬尘污染。

7、 洗车槽 、冲洗平台、沉淀池排水沟等设施及时清淤,保证排水畅通, 干燥天气及时洒水降尘,防止施工车辆在场内行驶时造成 污水不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8、

9、 现场进出道口及时清扫,无扬尘、渣土等污染。 制定扬尘及路面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在现场储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 施,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减少和消除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承诺单位(章):

承诺人(签字):篇三:渣土运输承诺书

渣土运输承诺书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尊敬的 渣土运输办领导:

我叫,住,本人承运起的填土任务,约不到一万方土。属扫尾工程,本人已安排洒水车一辆,清洁工人10名,及时清理道路,以保证道路整洁卫生,不起尘土,保证道路两边住户和行人

不受影响,运输车辆不带泥土上路,车轮清洗干净,严格执行渣土运输管理条例,特此承诺。 此致

敬礼

承诺人:

年月日

2016垃圾清运保证书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第六篇

垃圾清运保证书

本人是 栋 单元 号房的业主 ,本人保证:由本人的房屋内所清出的装修垃圾按服务中心所指定的地点堆放在 ,并且不影响小区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否则本人愿意接受服务中心代为清运的处理,垃圾清运费在履约金内扣除。

保证单位: 栋 单元 号

保 证 人:

日 期:年月

04垃圾清运保证书

是 栋 单元 号房的业主 ,本人保证:由本人的房屋内所清出的装修垃圾按服务中心所指定的地点堆放 在 ,并且不影响小区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否则本人愿意接受服务中心代为清运的处理,垃圾清运费在履约金内扣除。

保证单位: 保 证 人: 日 期:

垃圾清运承诺书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现我司对 (以下简称贵司)承诺如下:

一、保证提供给贵司的全部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保证所从事的此项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无条件接受贵司的监督检查,保证垃圾在清运过程中不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

四、派专人检查、督促现场的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贵司的反馈意见并及时处理;

五、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清运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自负,贵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我司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贵司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贵司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我司垃圾清运费;

七、我司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施工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由我司承担;

八、我司自行安排负责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

九、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若因封闭措施等不到位、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予以处罚,所需之手续、罚金,由我司负全部责任;

十、负责办理有关部门(爱卫会、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城-管等单位)所要求的一切手续,并确保贵司不受以上部门的干扰、约束、处罚等。若发生以上情况,我司承担全部罚金并负全部责任。

我司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 诺 人:

承诺单位(盖章):

日 期:

装修垃圾清运承诺书01

为确保小区清爽整洁,创造高效、安全、舒适、有序、尊贵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承诺:

1、所有装修材料统一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位置(业主办理装修许 可证时物业公司告知),并及时清运。

2、装修所产生的垃圾不能滞留小区公共场地,应及时装袋运至城-管部门指定位置,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3、装修垃圾清运过程中确保公共楼道、电梯轿厢等公共场地清洁卫生。

4、清运装修垃圾时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否则,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5、切记将剩下的砂浆、水泥、石膏、磁粉、油漆等倒入下水管,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自行承担。

6、若业主有违约,物业公司可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收取违约金。

7、

承诺人:

房号:

名酒园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部

垃圾清运责任书

作为福斯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我深刻理解并认同以下内容:

对于福斯特服务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来说,有任何一个员工犯错,都是我们团体的错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共同去承担;如果我们没有负起责任,及时去约束团体中任何个人的错误行为,那就是整个团体的过失。

没有团体就没有个人,唯有团体的成功,才有个人的成就,每位员工处事必须以团体荣誉和利益为前提,决不因自己不当的行为,而使团体荣誉和利益受损。

我们十分重视每一位同仁在外的言行举止,并都视为团体的荣辱,而且愿意不惜代价地做出补偿。

因医疗废物的特殊性,公司为了更好地约束个人、有效地管理医疗废物,我理解并愿意交纳200元作为押金,一旦我有违反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私自收、捡、变卖医疗废物,公司将有权扣除我当月的工资(含押金)。

基于以上理由,我同意按照公司的关政策、规定接受奖励与惩罚。如果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或奖惩幅度根据工资水平受到调整,或其化类似情况发生,除非我正式地、明确地提出异议,我将继续遵守此项承诺。

承诺人:

日 期:

装修垃圾清运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做好小区装修垃圾清运工作,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承接甲方管理的小区装修垃圾清运任务,并承诺按甲方要求即时清运、

不堆积,日产日清;

二、协议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信誉保证金:

为有效保障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开展,乙方进场施工前需先交纳叁千圆整(¥3000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协议期满,扣除违约金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

四、付费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根据乙方在小区清运垃圾的车数(有清运人、环境和礼宾部共同签字确认的《装修垃圾清运确认单》按月(或伍拾车为结算周期,不足50车可累计至50车结算)据实结算费用。结算单位为:小车(4吨车)每车 110 元(人民币),大车(5顿车)每车 130 元(人民币);

五、乙方如有以下情况,需无条件退场,所有的信誉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1、乙方中途自动退场;

2、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规定;

3、乙方不按双方约定装满车厢(加高30公分装平)及不将现场垃圾清扫干净或瞒报车数,经甲方查实劝告仍不改正的;

六、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入场前应按正规程序办好手续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七、乙方的入场人员必须遵守各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甲方所管理小区的有关装修管理规定,必须戴证上岗,诚实经营,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乙方的工作人员工作范围不得超出甲方指定的区域,如有住户强烈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的,乙方须立即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

八、因特殊原因(政府强制规定、开发商要求、重大节日、业主强烈要求等)乙方需无条件支持、配合甲方的安排,提前清理或暂时退场,清理时间,甲方另行通知;

九、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管理规定办理临时出入证,出入证押金50元/个、工本费10元/个,出入小区必须佩带,否则甲方的管理人员有权将乙方违规人员驱逐或限制进入小区。出入证押金可在协议期满且乙方人员无违约行为时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十、若乙方的进场人员违反小区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从信誉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或实施限制乙方入场等措施;

十一、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清运垃圾,垃圾存放不能超过两车,避免小区的装修垃圾积压,影响小区的环境卫生;

十二、本协议与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互为补充。

十三、如遇政府要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要及时(自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小区清运,不能按时清运的,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且未结款项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

十四、在本协议约定期间,乙方在小区内外因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五、乙方在清运装修垃圾的过程中不得破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绿化带,否则,须照价赔偿或负责修复;

十六、结算费用时,乙方须提供正式发票。

十七、注意事项:

1、 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安排,及时从装修单元内清运淤泥。

严禁骂人、打架等违法乱纪事件发生,乙方如有上述行为发生,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信誉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协议。

2、 合作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根据每单投

诉每次扣除乙方信誉保证金的1%;装修垃圾、淤泥由乙方统一及时清理,每无故推迟一次,甲方扣乙方信誉保证金的1%。乙方在一个月内累计违规超过五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扣除全部信誉保证金。

3、 乙方在搬运过程中应当做好电梯轿厢、公共走廊、街道地面的保护和卫生

打扫工作,因保护措施不到位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在30日内累计违规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且扣除违约金。

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通道、路线搬运装修淤泥,且乙方工作人员

不得在小区内闲逛、嬉戏打闹、聚众赌博。协议期内,乙方累计违规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且扣除全部违约金。

5、 乙方须对运送出去的垃圾,在运输及倾倒时进行妥善的处理,如有违反政

府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或乱倾倒而引起的罚款情况,由乙方负全责。

十八、违约责任:

协议期间,如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协议,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伍仟元;如一方确需提前终止协议,应当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

十九、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单方面终止清运,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已发生的清运费;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二十一、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三、协议附件:

附件一:《廉洁协议》;

附件二:真实发票保证书;

甲方:

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

代表: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装修垃圾清运协议书

甲方:厦门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xx-x实业有限公司车队(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xx花园的业主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土头、垃圾等及时清运和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创造整洁、舒适的良好环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管理的xx花园业主在二次装修的土头及装修所产生的垃圾(不含生活垃圾)交由乙方负责清运。

二、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所使用的车辆为大型运货车(载重量为3.5立方左右)。

三、依据双方协商,甲方付给乙方的清运费用以售楼面积为单位计算,费用标准xx-x元/平方米(售楼面积);此价格一经签署确定无论市场价格的起伏都不影响甲、乙双方的协议价格。

四、乙方向甲方的费用结算方式以甲方统计的已装修完的面积为准,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的装修完的面积在规定的结算时间内到甲方公司总部财务部以转账结算。

五、乙方须向甲方告之准确及时的联系方式,在接到甲方的清运通知时必须前往清运(6个小时内),同时注意在清运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并在当天清运结束时清扫地面的垃圾灰尘。

六、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甲方及厦门市有关规章制度。

七、乙方清运过程中的人员及人员工资和车辆安排由乙方自行控制。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时间将依照楼盘的装修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在清运土头及装修垃圾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意外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有规定,若有违规,履约方可向违约方索取甲、乙双方所发生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无锡新区建筑垃圾管理承诺书

为了维护整洁、文明、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实施意见》(锡政公环[2016]12号)等有关文件,我单位将确保建筑工地规范、文明施工,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建筑垃圾的处理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 保证不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偷倒、经巡查人员发现一次,由我单位负责清运该地块内所有偷倒、乱倒垃圾至平整要求。

2、

3、 清运单位和车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至无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办理清运证,严格遵照环卫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场地清运,并随车携带清运证,随时接受环卫部门的检查。

4、 清运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确保车轮不带泥上路行驶,确保密封、覆盖,确保沿途不抛撒滴漏。若发生上述不良现象,负责全面清理被污染地段。其他单位代为清理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我单位在建设施工期间,对上述承诺事项负责,并自觉接受建筑管理部门的协调、管理、检查和督促,如有违反,依法承担经济处罚及相应法律责任。

总承包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清运学校垃圾的协议书 甲方:xx-x(简称甲方) 乙方:xx-x(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学校垃圾池能及时清运,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创造整洁、舒适的良好环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一、甲方垃圾池内的垃圾交由乙方负责清运。

二、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所使用的车辆由乙方负责。

三、经双方协商,甲方付给乙方的清运费为每学期(6个月)xx-x元。每学期末清运完毕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半年的清运费用xx-x元。

四、乙方平时主动到学校清运垃圾,避免垃圾池爆满造成的污染,在清运过程中注意保护环境,在当天清运结束时清扫地面垃圾灰尘。

五、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六、乙方清运过程中的人员及人员工资和车辆由乙方自行解决。七、乙方在清运垃圾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意外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时间将依照有关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 同场人: 签订时间:2016年09月01日

2016施工扬尘治理承诺书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第七篇

施工扬尘治理承诺书

各有关单位:

实施建筑施工现场渣土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管理是遏制扬尘污染,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为有效组织中心城区市直管理的建筑施工现场渣土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市建管处制订了《建筑施工现场渣土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实施方案》,现予印发。望各有关单位抓紧制订具体操作办法,尽快组织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对散流物体实行密封运输的通告》(威政发〔2016〕48号)、《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的通知》(威政发〔2016〕122号)文件精神,为最大限度的消除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居住生活的影响,全面推动我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内容

在建工程的现场围挡和大门、现场道路和出入口、物料堆放、土方和垃圾的堆放与防尘、运输车辆保洁与防尘、土方运送地点监管、临建设施设置和后勤卫生管理。

二、专项整治的标准

现场管理标准的依据是: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16〕232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散流物体实行密封运输的通告》(威政发〔2016〕48号)和《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的通知》(威政发〔2016〕122号)、威海市建委《威海市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标准》(威建发〔2016〕6号)。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市区主要路段,现场围挡不低于2.5米。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三)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四)土方工程

1、土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2、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土方工程负总责。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五)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六)垃圾运送和堆放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临时设施布置

1、现场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界限,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需设置2×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不允许使用钢管搭设,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

(八)后勤卫生管理

1、食堂的设置位置:距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

2、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安装纱门和纱窗,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3米。

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炊事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人与蹲位比为25-30:1,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应每隔4层设置封闭式便桶。

6、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头不少于8个,并使用防水电器。

7、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8、施工现场应设置医务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9、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10、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三、整改方法

(一)企业自查

各施工企业对现有工程要立即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每天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安全监督员要认真巡回检查、抽查,并做好记录(记录表附后),每周四上报市建管处。

(二)跟踪监督

施工科每周组织拉网式检查,考核打分(考核表格附后),通报检查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建委。

(三)考核规定

根据考核办法进行打分。80分以上为合格;60~80分为基本合格,限期3天局部停工整改。连续2次基本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处理;60分以下为不合格,限期7天停工整改。连续2次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停止招投标资格,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等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一)市建管处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吴洪涛

副组长:王鹏辉

成员:施工科、综合科、办公室、装饰办、农保办

办公室设在施工科,张国波兼办公室主任。

(二)各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班子,企业经理任组长,分管经理、项目经理为责任人,具体方案上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阿干第二小学治理教育“三乱”行为教师承诺书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为规范我校办学行为,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治理教育“三乱”文件精神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我郑重承诺远离“三乱”。

1、不私自为学生订发、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

2.不参加或组织学生私自进行有偿补课。

3.不私自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竞赛活动。

4.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兼任领导职务及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5.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贿赂、收受家长礼物。

6、不进行教育乱收费。

7、不乱办班。

如若违背以上条件或做出有损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校、中心校及区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罚。

承诺人:

年月## 日

施工环境综合整治及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

西安高新区市政配套服务中心: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及西安市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做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西安市关于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方案》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我公司对所辖范围内的实际情况进行查看后,就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扬尘污染治理、创卫工作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公司自进入

项目施工现场施工之日起,将在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场地、通行道路及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和加强各项清洁、保洁及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创卫管理资料。配备专用洒水车辆、专用加盖渣土清运车辆、硬质围挡和渣土覆盖材料,并经贵方及委托的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方能施工。

二、对施工区域实行硬质围墙封闭,硬质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下部为0.3米的砖砌挡墙、上部为硬质材料,并落实有专人清洗,保持完整清洁。施工现场出入道、施工便道、便桥及临时通道,进行硬化处理,每个施工工地配合固定的清洁人员,随时对围墙出入口和工地周边产生的渣土污染进行清洁打扫,防止机械、车辆和行人带泥出入。

2015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第八篇

第1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滨海新区环保市容局《关于严控扬尘污染和加强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监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函》的要求及戴文萃主任助理的批示,为确保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XX】97号)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及我管委会的实际,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大于全年天数的85%。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贯彻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建质安[20XX]1511号)、《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津政发[20XX]66号),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特别要加强建成区内施工工地、旧小区改造和港东新城建设中防治扬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治理道路扬尘。对自动监测站(大港公园)附近迎宾街、振兴路、永明路、育秀街等主要道路必须实施每日清扫并按相关规定每日进行水洗作业;规范环卫职工作业,确保所辖区域内的道路及施工现场出入口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浮土、无扬尘污染,严格执行环卫应急保障制度,确保运输中垃圾、灰浆、渣土等洒漏得到及时清扫。

(三)建成区存放煤炭、灰渣、沙石、灰土、矿粉等散体物料堆场,在储存、堆放、运输等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封闭、苫盖、挡风墙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在装卸过程中必须采取密闭、喷淋等有效防治扬尘措施。

(四)建成区内渣土临时堆放点必须采取苫盖和围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五)严禁未配装密闭运输装置运输散体物料车辆或者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上路行驶。

(六)对建成区及其周边无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项目与实际不符的经营煤炭、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销售点依法进行查处。

三、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10月8日,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天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7天。10月1日至8日期间,有4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三级轻微污染水平,严重超标。

当前,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形势非常严峻,同时,又临近采暖期,为确保实现本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到85%的既定目标,各相关责任单位需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四、专项行动组织领导

成立控制扬尘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戴文萃

副组长:李刚、刘永清

成员: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建交局、公安分局、房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公路分局、公安交管支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马洪林

办公室副主任:姚宗刚、张华志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依法行政,尽职尽责,派专人参加,把治理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定期召开专项治理活动工作会议,组织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并充分发挥转办单制度。

(三)专项治理活动从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月20日结束。

定期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并进行联合检查。请各相关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联系卡填好上报环保办公室; 20XX年1月26日前上报专项治理活动总结。

第2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目前,我区城市建设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各类施工建设不断增多。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和道路扬尘已成为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巩固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保障生态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为依据,以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强化监测监控、强化督察考核等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扬尘污染的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得到有效降低。

二、组织领导

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涉及到房屋拆迁、建筑工地施工、道路施工、渣土运输、企业堆场等扬尘污染。为便于统一指挥调度,实时收集污染投诉信息,及时处置扬尘污染,成立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组长,区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交通局、拆迁办、市容局、公安分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环保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职责为: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督察考核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通报扬尘污染状况和控制工作成效;协调市、区和相关部门联动;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及时掌握扬尘污染信息,根据举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处理。

三、职责分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定,区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一)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大气污染控制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扬尘污染专项监测,监督管理企业扬尘污染控制,征收扬尘排污费。

(二)区水利局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三)区建设局负责对全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及园林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区交通局负责对全区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五)区拆迁办负责对全区房屋拆迁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六)区市容局负责对全区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和运输途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及标准

各工地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工地源头管理的关键环节,督促所有工地必须落实“四有两不”(有围挡、有硬化、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落实车轮车身不带泥、装载不超高)措施和要求后方能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

(一)区环保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对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配备喷淋或者其它防治扬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清洁。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有覆盖、有喷淋,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监测,每月发布监测结果。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企业各类堆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二)区水利局

1、目标防治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离开现场前应当将车体、车箱和车轮冲洗干净;严禁将泥浆、渣土排入河流和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2、部门监管措施

将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运输工程渣土,加强河道堤岸设施养护工作,严厉查处破坏和侵占水利设施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施工工地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有覆盖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三)区建设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在全区范围内从事道路施工与道路挖掘施工,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在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施工工地严格采取围挡措施,新建、大修道路工程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切割机切割道路路面、砼材料、石材时应带水作业;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严禁抛撒滴漏。建筑施工工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围挡下方不允许渗排污水,施工作业层外侧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及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对车箱、车体及车轮进行冲洗;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凌空抛撒;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强化对市政养护工地的环境管理,减少土方开挖面积,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尽快清理施工渣土,对建筑工地实施扬尘污染控制监管网络管理,推进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对建筑工地实施远程全天候监控,将扬尘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加强对市政工程工地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加大检查频次,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将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地评优挂钩。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施工现场无混凝土搅拌和燃烧沥青;无使用非清洁能源和焚烧建筑垃圾现象;施工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工地内堆放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四)区交通局

1、目标防治措施

在区域内进行道路施工,应采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围挡措施;开挖工程完工后在5日内完成土方回填,有特殊施工技术要求的在7日内完成土方回填,并恢复原状;使用风镐等机械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向地面洒水;对施工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将车体和车轮冲洗干净;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外无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工程施工应当使用预拌砼及预拌砂浆,不得使用现场搅拌砼、现场拌石灰石和二灰结石。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工程招投标及验收项目,落实经费保障和奖惩措施;做好交通道路责任区域设施管养工作,加强对交通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管,做到路面无破损、无泥沙、无砖石,确保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交通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加大检查频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无扬尘产生;施工工地泥浆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道;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五)区拆迁办

1、目标防治措施

拆除工地周边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除;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停止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人工拆除或者爆破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对被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建筑垃圾清运符合渣土运输管理规定。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建设单位在申领拆除许可证时,同时上报房屋拆除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方案;落实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费;推进房拆队伍资质认定和建立专业房拆队伍管理制度,规范房拆队伍准入管理;加大对房屋拆除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拆除单位落实区城管平台交办的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配备降尘设施,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喷洒、覆盖等,做到无扬尘;建筑物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密目网并在建筑物上喷淋;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

(六)区市容局(区行政执法局)

1、目标防治措施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泥浆)的车辆实施全密闭运输;全区道路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或高压水冲洗;违章建筑拆除,落实相应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2、部门监管措施

落实“五巡一快”扬尘控制管理制度,即每日对主次干道实施早巡查和日间巡查各一次、每日对施工工地实施巡查、每周对城郊结合部实施巡查、对渣土弃置场地实施高频巡查,快速处理已形成的污染,有效控制渣土在装载、运输和弃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采取全区统一整治与区域联合整治相结合、定期整治与突击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等措施,每月组织一次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渣土运输行为,对渣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渣土弃置地点实施全程监控,控制渣土运输途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严格实施建筑垃圾处置作业信用考核办法。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渣土运输车辆外观清洁、不超载漫溢,行驶途中无抛洒滴漏、无扬尘产生;渣土堆场无扬尘产生;全区道路(街巷)路面保持清洁,清扫过程无扬尘产生,无焚烧垃圾现象;违章建筑拆除现场无扬尘。

(七)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上述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各办事处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五、督察考核

扬尘污染控制是一项持续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常抓不懈才能取得成效。

(一)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组织督察考核,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在优良标准以上。

(二)区环保、水利、建设、交通、拆迁、市容、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扬尘污染监管职责,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列入本部门日常工作计划之中,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督察、有考核。将扬尘污染治理成效与施工单位的验收和评比相挂钩,对控尘不力的企业延期验收、责令整改并取消相关评比资格。

(三)区环保局作为全区扬尘污染监督管理的牵头部门,承担全区扬尘污染的组织协调、监测、督察和考核的职能,保证每天对辖区内各类工地和堆场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向施工单位下达《环境监察意见书》,对问题突出的要以整改菜单的形式上报市大气质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扬尘污染控制纳入部门和街道城市管理的考核内容。区环保局每月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报告全区及各街道扬尘污染监测结果、扬尘污染事件查办结果及各街道和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成绩。区监察、环保等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对行政不作为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扬尘防治目标

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加强现场扬尘污染防治,3月底前市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达到要求,4月后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完成20XX年“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任务指标。

二、防尘防治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施工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两级沉淀池,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运输车后档板不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经监督机构核查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应采取其它冲洗方法,并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域、繁华地区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墙围挡外侧宜用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或绿化,并用规范字体书写创卫、创模等宣传标语。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档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

4、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三、时间部署

根据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XX年度市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活动主要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9-20日前为宣传阶段,主要工作是大力宣传《宿迁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联合开展防治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3月20-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工作是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照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在建项目的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3月25-31日为专项检查阶段,主要工作是市质安站对所有在建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展开拉网集中检查,对每个工地进行挂牌,对未整治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和完善,并加强对各区创卫情况督查、通报。

第四阶段:4月起为长效管理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市区建筑工地落实《宿迁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情况进行通报,对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奖惩,同时市质安站对所有在建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展开日常检查确保长效工作目标。

四、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制。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具体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工地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控制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控制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2、建立扬尘控制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市区各施工企业按月将项目扬尘控制实施情况上报市质安站。市质安站将对市区各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地区扬尘控制较好的工程项目等内容定期进行归纳总结。并分别对建筑施工扬尘控制较好和差的项目、单位进行表扬和批评。

3、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工地等创优考核范围内。对有效减少施工造成的扬尘、噪音、建筑垃圾和水污染的工程项目,优先推荐为文明工地。对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职责的项目,一律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市优工程参评资格,对已取得荣誉称号予以取消,同时将施工企业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范畴。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健民担任组长,市质安站,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区应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充分认识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和措施的宣传教育。施工企业要采取出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人员防止扬尘污染、保护环境重要性的教育。

(三)加强检查督查,对每个项目逐一检查,责任到人,检查情况进行挂牌,分优良与不合格。对不合格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优良的定期回头看。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严肃整改,严厉查处。曝光对扬尘污染治理不力的施工企业,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责令停工整改并进行处罚。违反规定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被评为文明工地与优质工程,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4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根据《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XX年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特制订扬州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 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有利于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务必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 做好各项建筑工地控尘、降尘工作。

二、工作任务

根据市区建筑工地现状,20XX年度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点要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各项有效防尘措施

建 筑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在控制施工各类活动产生扬尘方面,要突出抓好扬尘控制方案、裸露区域覆盖、扬尘控制宣教、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环节管控,着 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保障措施,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标本兼治,确保将建筑施工扬尘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范围。

1.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施工单位应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并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应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3.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槽,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槽旁必须设置两级 沉淀池,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运输车后档板不超高,出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并建立车辆冲洗台账;经监督机构核查不 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应采取其它冲洗方法,并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4.建筑工程的施工料具必须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严密遮盖或在库内、池内存放;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档,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墙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在城市主次干道、景观区 域、繁华地区范围内的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墙围挡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墙围挡外侧宜用公益 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美化或绿化,不得用不具备封闭围档功能的各类广告牌代替围墙;禁止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 竹片等。

6.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拌和机,但依法向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的特殊情形除外。

7.遇有扬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6级以上时,未采取防尘措施的,不得组织施工。

8.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把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委托给有资格的企业运输处置,不具备《渣土运输处置证》等证件和密闭运输装置的运输车辆禁止驶入工地作业。

9. 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应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禁止采用翻竹篱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 渣土,应当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或用其它密闭容器并采用垂直机械或管道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模板体系拆除和外架拆除时,模板、钢管的清理吊运, 应当捆扎紧实后垂直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密目网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二)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1. 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责任制。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具体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

2016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临时场地堆放渣土承诺 第九篇

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致:xx-x: 为了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本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将保证做到:

1、我单位将按照甲方管理安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详细规划,一经审批不得修改。

2、现场进口应设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设门卫、办公室各一间(彩板房或砖房)。大门口设立五牌两图,内容齐全规范整齐、美观。施工工地完全封闭管理,工地周围还须设置彩钢板或其他围墙,围墙要坚固、美观、稳定、整洁美观,同施工单位的临时设施必须统一。

3、施工场地除了材料堆场,绿化场地外,其余场地应该进行处理,不得有粉尘飞起。施工场地范围的所有材料堆场、施工机具等必须布置在围墙以内。现场材料、构件、机具应按平面布局堆放整齐,并设立醒目标牌。

4、各施工场地必须有不小于4m宽的临时道路与厂区主道路相连接,道路标高不得高于场平标高,保证平整,要每天进行洒水,达到除尘效果。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并清运到指定位置填埋。

5、施工单位不得在厂区边界或指定的施工场地以外占用绿化地或场地;未经同意或批准损坏的绿化、树木等,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履行恢复义务。

6、调运土方必须安排专人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刮风天禁止调运土方,并按指定路线运行。

7、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措施和其它临时措施,埋在地下临时设备基础必须拆除,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场地必须达到设计平均场高。

8、对以上各条规定做得不到位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做好的施工单位,每拖延一天处以每项500元的罚款,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处以每次100元的处罚。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亲笔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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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85

区建委:

本人有幸承建凯里市上马石廉租房(二标)2#、4#、6#楼工程施工,为促进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改善全区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树立我公司的良好形象,现对该工程文明施工作如下承诺:

1、该工程实行全封闭施工管理,四周均按区建设局 号文件要求连续设置砖砌围墙,围墙内外两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涂料刷面,正立面及沿街主立面墙体均用规范字体书写宣传标语。

2、工程施工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大门安装铁制门,门头用广告灯箱设置企业门头牌。

3、工程施工主要进出口道路实行硬化处理,浇筑宽5米以上,长10米以上,厚约10公分的混凝土路面,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冲洗。

4、施工围墙外不堆放砂石等材料,占道施工,并随时保持工地周边沿街路面的清洁卫生。

5、运输工地材料的车辆尽量保持不抛撒漏,若出现立即安排人员清扫干净。

6、建筑工地脚手架二步以上张挂密目式安全网,安全网保持干净整洁,破损安全网及时更换。

7、施工现场尽量保持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明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干净。

8、本人若未按上述承诺要求实施工程施工,自愿接受区建委取消投标资格,停业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特此承诺

监督单位:

年 月承诺人: 年 日 日 月

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密封运输,管理制度,各项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建筑垃圾处置措施,要齐全有效,施工项目要确保各项措施,资金费用的有效投入,建设、监理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1、施工区域现场必须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设置坚固、美观、富有环保或景观创意的封闭围挡(围墙),高度不得小于1.8米,建筑物外侧必须设置整齐严密的密网或安全网封闭施工。

2、大门必须设置门卫室,出入口设置企业标志,一图五牌、洗车台、冲洗设备和垃圾沉淀池,并做到净车出入无撒漏、无污染。

3、主要施工道路和堆场必须使用砼硬化场地,使用固体材料硬化或绿化,预留土地和建筑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集中堆放,并加覆盖或定时洒水,做好降尘控制,严禁凌空抛物。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现场必须合理布置排水设施,排水要畅通,不得有积水现象。

6、场地内及周边必须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7、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要有明显隔离措施,宿舍和工地食堂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且符合安全条件和卫生标准。

8、保证按时施工,不现场搅拌混泥土,无噪声扰民,对噪声设备的作业区应设置隔音罩降低声量。

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承诺书

常州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常州的城市形象,巩固城市长效管理成效。我们就该建设工地的文明施工作出如下承诺:

1.围墙(围挡)按规定围护,道路硬化,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设施等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2.渣土挖运承发包给具有资质并经城-管部门核准的承包单位,车辆经过密闭改装并安装gps系统后使用,专人负责车辆的装载和车轮冲洗,并按城-管、交-警部门核定的线路、时间运行。现场服从文明施工协管员的检查与管理。

3.设置专门的生活垃圾堆场,并与工程所在区环卫部门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协议”。

4.工地物料堆放有序,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和噪音。

5.业余学校按规定建立,劳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农民工权益受到保障。

6.工程项目部(监理)人员到岗尽职,不挂靠。

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负其责,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到位。

8.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章)

2016 年 月 日

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各相关方:

我公司有幸中标承建由 投资兴建的 工程,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该工程顺利进行,我公司及 项目经理 向相关方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使之正常有效运转;

二、按规定设立项目管理班子,并足量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三、对建设单位支付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将足额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决不挪作他用;

四、加强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均做到持有效证上岗;所有作业人员均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条文,严格并全面落实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夜间文明施工承诺书

本工程为:***,由于本工程内的东方路口施工位于地铁4号线上,根据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沪交运轨许决字***,凡距离地铁结构较近的开槽埋管及工作井施工应在地铁停运期间(晚十时至第二天凌晨六时)实施。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同时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方****,向当地居委会提交夜间文明施工承诺书,其内容如下:

(1) 精心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尽可能把噪声大的工序放在白天施工。

(2) 加强对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夜间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晚

上施工不大声喧哗。

(3) 加强对施工噪声的控制,对连续性、特殊性的工序做到在晚上10:00以

后不使用镐头机、空压机等发出严重噪声的机械。

(4) 夜间施工车辆进出工地不允许鸣喇叭。

(5) 夜间施工车辆进入工地应限速5公里/小时。

(6) 夜间施工尽量避免铁器敲击,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7) 尽可能的选用新型设备,并加强保养,避免因设备老化缺少保养等增加的

噪声。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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