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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习

2016-01-31 11:00: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法院实习篇一《法院实习》 宁波市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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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习篇一
《法院实习》

宁波市中级法院暑期实习总结报告 一、实习主要内容: (一)熟悉司法系统的实际运作,锻炼实践能力:观摩学习法院工作方法、旁听各类庭审、请教实习疑惑。 (二)明确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判一庭的受案范围(宁波市中级法院为例):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外案件;走私案件;局级以上国家公务人员贪污等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规定的中级法院管辖权没有实际中宽泛和明确。 (三)参与庭审前准备工作,熟悉开庭审判程序:书记员查明到庭人身份,宣读法庭纪律;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权利、询问回避;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 (四)了解案件终结程序(以死刑为例):庭审结束;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省高院复核;宣判;执行刑罚。 (五)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领取相关资料、提押、宣读(主要宣读事实和判决部分、告知上诉权利、期限等)、签字确认送达回证。 (六)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案件资料的分类整理;统一材料格式;统一装订;送档案室检查、归档。 (教育整理)二、主要收获和体会: 通过两个半月的实习,全面的接触了司法实践。深入了解了所在实习单位的工作特点,熟悉司法系统的实际运作、明确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判一庭的受案范围、参与庭审前准备工作,熟悉开庭审判程序、了解案件终结程序、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受益非浅,收获和体会亦不少,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经过观察和咨询,弄清楚了司法实践中的管辖范围(参看前文)。总的来说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便于审判活动的开展,稍微有点调整。具体操作上比法律规定的清楚了很多,这里面有惯例的影响,也有实际操作的经验总结。 (二)亲身体验了刑事审判的整个过程,对司法实践中的作法和法律的规定有出入,有些能够理解,比如检察官对被告的询问态度等,比较严厉,受职业影响太多,和整个大环境有关系。但对实际运作中的某些问题还是认为司法实践有待进一步改善: 1、公安、检察机关在制作询问笔录时,遇不识字,没有文化的当事人时如何操作?这似乎有现成的答案很多人都会回答:由询问人口头宣读后,如与实际一致则令被询问人签字。这似乎很合情理,实际中也这样操作。然这一看似正确、合理的做法是建立在询问人员事实求实的基础上,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检察机关作为即将在法庭上与被询问人对峙的一方

,何以保证其录制的笔录与被询问人(法庭审判时被告)的供述,谁能保证当时公安、检察机关宣读的内容和让被询问人签字的内容一致。今天上午的庭审被告就辩称由于其不识字,不知道当时念的是不是和其签字的笔录一致,并当庭推翻了公安的笔录。予以为,对于不识字、没有文化的当时,公安、检察机关在录制笔录时,尤其是签字确认程序应进行录像备案,一则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防范公安、检察机关徇私;二则利于庭审时避免不必要的翻供。 2、检察机关在法庭举证时,经常是N个证据一起举,这对被告要求很高,经常有些被告人,听不清楚,不利于被告行使合法的质疑权,也不利于法庭审理的顺利进行。 3、庭审中被告陈述和被告在押期间的供述哪个效力更高?这个应该结合案情具体分析,而不应该由公安、检察机关决定。在刑事中,被告人和检察机关是对峙双方,他们的意见应该对等考虑。 4、证人证言的质证,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往往只提供书面证人证言,没有证人出庭佐证,而按照法律规定,证人证言应该以出庭发言而常态,不出庭为例外,现在不出庭作证反而成为常态了。这其中固然有中国证人保护制度和证人损失补偿机制欠缺的原因,但不排除,检察机关没有尽义务要求证人出庭的原因。 5、法官和检察机关在审理过程中没有特权仅仅是履行法律的职责,然而现实中有些法官/检察人员甚是以为自己享有训斥被告人的权力。庭审中经常打断被告人的陈述,采用“诱供”的方式让被告人回答自己想要的问题,动则训斥被告人。这类人的行为形同黑社会分子,严重亵渎了法律的形象。殊不知他们之所以站的法庭上仅仅是因为法律的赋权,他们询问被告人的权力也仅仅在法律授权范围内;更不知道刑罚触了惩罚个人还有预防犯罪的使命,要预防犯罪就应以法服人,而非以力服人。但是由于现实中人们对犯罪嫌疑人有罪推定的顽固认识和缺乏人文关怀的悲哀,人们对待犯罪嫌疑人往往盛气凌人。 (三)了解案件终结程序,这也是一个颇为复杂的过程,包括庭审后的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省高院复核;宣判;执行刑罚。 (四)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领取相关资料、提押、宣读、签字确认送达回证。这个过程中对程序的合法性要求较多,司法实践中执行的也是很严格。 (五)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案件资料的分类整理;统一材料格式;统一装订;送档案室检查、归档。整理了两个半月卷宗定了不少,归档也经历了好几次,习得一些细小的注意事项

,也开始总结出一些经验: 1、卷宗的外壳要按照原有的折痕来折,这个问题应该不大。外壳正面的填写一般都有规定模式不易出错,但是注意卷数填写,一卷错了就会影响全部; 2、卷内纸张要向内和向外对齐; 3、卷宗目录按照卷宗内的资料按顺序填写,注意各个项目要填写齐全,注意每个项目的页码要准确; 4、卷宗内纸张尽量采用同意格式,一般为A4纸,非统一纸张要用同意纸张撑上统一起来; 5、纸张为传真纸、含有非能长久保存的字迹的要复印,各种票据要复制; 6、纸张上编号要统一,正反两面有字的都要标,万一忘记了可以用-1等标注,同一张纸上有重复编号的要划掉; 7、封条要四边贴好,最后一张是证据的应加空白纸,签字要各签一半; 8、卷宗外壳,后页各项空格填好,要注意卷宗数目; 9,归档时尽量分类,便于接受检查; (六)在法院听了各种类别的法庭审理,发现很多人非因经济原因而不请专业人士出庭,觉得现在的法律观念还是没有很好的普及。司法实践中专业人士代理存在很大的差别: 优势:一般与当事人比较熟悉,便于了解案件的事实,准确掌握案件事实;容易和当事人交流,了解当事人的真实动机,利于正确进行辩论;费用较专业律师少,对当事人而言比较经济。 劣势:缺乏专业知识,不能对案件进行全面的专业分析,不利于把握案件的本质;没有诉讼经验,不了解法庭程序,不能充分利用程序为当事人谋取利益;不熟悉专业词汇,表达和掌握不能作到确切,容易被对方利用情绪,立场不坚定…… 比较而言,一般情况下遇到诉讼问题除有绝对把握,应请专业律师代理为好。 (七)对司法实践中几个小问题的思考: 1、法官的义务:审判义务、普法义务。审判义务是法官职责的所在,可以说是法官职业的自然属性;普法义务则是法官职责的延伸,司法活动本身即含有对人民进行司法教育的职责,公开审判即是此意体现,何况是人民法院。故在实际司法活动中我们常见到法官向当事人解释事实、法律规定或司法程序,凡经历过司法活动者在实际中也往往比常人更具法律意思。 2、当事人的诉讼动机。寻求司法公正是当事人诉讼的自然动因,这也是很多人走进法院的原因。但在此之外很多人之所以提起诉讼却含有另一目的——为求心理解脱,发泄自我。今天调查的当事人即兼具两点。他既是为了自己的权益,希望行政机关从事实出发变更决定,也是为了发泄自己对行政机关漠视其他人违法,单单处罚自己的不没满.与这两个动机向关联的

是司法的两个功能:一是维护纠正功能_改正违法,提供社会正义;二则司法的通泄作用---为当事人发泄不满提供渠道,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3、行政诉讼缘何产生? 与行政诉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相对应,行政纠纷的产生往往是由于行政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本案的出现即是由于行政行为的不合理,由于行政机关的处罚虽然具备法律依据,但是却无视社会普遍违法现状,没有向当事人合理解释,导致当事人极端不满.合法不合理的行为显然是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的!这种做法的后果是行政机关认为相对人是刁民,公然无视法律;而相对人则认为行政机关毫无人道没有人性.。由此行政诉讼则不可避免,俗话说人争一口气,实际生活中,一些行政纠纷往往因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而产生。 (八)通过两个半月的接触,产生一个模糊的判断,刑事案件很多当事人是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公民。对于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公民在发达地区较多地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的原因我没有详细地作过调查,然窃以为这和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分不开: 一、是外来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与工作所在地的社会经济文化差异甚大,这种巨大的差异给他们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全方位冲击。同时,他们本身的承受力又小,经不住现实的冲击,在此情形下,他们的心理极易扭曲,产生易怒、易不满、甚至反社会的心理,一旦有周围环境刺激就会产生犯罪…… 二则在面对上述情形下,社会抑制、预防机制的缺失加剧了犯罪的发生。对外来人口在城市仍然处于被管理、被管制的一个群体。正当权利被漠视,心理压力无正常渠道排泄是很常见的事情。在社会和个人因素的作用下,外来人口难免出现犯罪这种和社会秩序极不相称的行为出现。 犯罪本是个人反抗社会的结果,有个人因素,也有社会因素;个人因素惟有教育方能改善,必须日日积累,社会条件却可立即建立。 (九)司法实践与法制电视剧的关系认识: 通过实习对司法实践中的各类操作已经很熟悉,所以一看法制电视剧我就知道那些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但未必所有的公民都和我一样对司法实践很了解,而现在的法制电视剧到处充斥着对司法实践的错误描绘。不可否认电视剧为了增加戏剧性和可观赏性,可以对现实生活进行创作,但是对于严肃的司法程序,编剧在创作过程中进行实质的修改则是讲在产生他们所期待的观看性的同时带来极坏的社会影响。法律是严肃的,司法过程更是如此,原本法制电视剧可以起到一定的普法作用,且把法律知识寓于在电视剧中方便普通百姓接受。但是一个充满错误的电视

剧必将给观众传达印象深刻的错误法律知识。给观众营造一个错误的法律感官。到了实际生活中,当观众真正接受司法程序时将发现实际的程序与他们在电视上看的相差很大……这会让他们产生很大的失望。 (十)实习似乎安排在寒假或下学期进行——一个不成熟的想法: 实习安排在暑假的弊端:大多熟院校的学生都利用暑假到法院等政法机关实习或实践,实习地容易出现人员饱和;由于实习人数较多,我校安排的实习岗位又比较迟,一些好的岗位被其他学校抢占,致使同学们不能有效的从司法机关学习到知识,反而让一些主动性差的同学在一边吹空调;暑假实习,天气炎热,增加大家挤公交的辛苦,早起晚归,实可避免。 实习安排在下学期的益处:由于与其他学校的实习或本校实践不冲突,本校人员可以享受较好的待遇,能有更多的学习机会。下学期,考研考公务员都已经结束,此时实习可以让各考生好好利用暑假时间复习,同时也可以在下学期全心全意实习;毕业论文写作前实习,照样便于论文材料的收集。 (教育整理)两个半月的时间转眼就过了,这段时间给自己带的思考不可能通过几天写一篇实习报告反映出来,这需要长久的回味和思考。但这段时间的实习无疑让自己对司法实践更加了解,对理论和实践有了进一步的改善,也促使自己更加明确自己的目前,加劲  您正浏览的文章《宁波市中级法院暑期实习总结报告-文秘范文》由 个人简历 网:整理,访问地址为:

法院实习篇二
《法院实习总结》

在法院实习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的确让我见识了很多。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就像上文说的,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大三的实习经历,对于每个法学生来说都可能是一个颇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与许多同学聊天所说的那样:通过实习,我们似乎对未来的钻研方向或是职业方向有了某种比较清晰的认识。这倒不是因为实习工作果真对我们这些学生选择未来的职业有什么帮助从理论上说,作为对培养法律人才从学习阶段迈向职业阶段的重要教育途径和手段的毕业实习,从实际中看却只是见识司法官僚运作甚至是 “普法”的一个环节而已。法学专业的扩招,学生多了,实习需求自然水涨船高,而没有“相应增加”的实习单位面对一拨拨将来不太可能从事法律职业,尤其是司法业务的学生自然也没有以前热心了,于是实习工作越来越简单,要求不断降低,许多学生只能来法院等单位“见习见习”而已,而是调侃说原来大学近三年的理论学习实在只是学习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维等完全说不上),说起什么部门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后通过实习时主动选择

或是被动调配的机缘,可以更多地了解某个部门法的法律文本在实践中适用,便觉得除了对这个部门法比较了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实在是让人感到陌生,从而产生了对这个部门法方向的某种类似于初恋情结的好感。

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我想,实习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实习,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 ——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实习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实习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法院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体会到大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两周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

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实习,给我步向人生另一个阶段上了一节悠长而充实的公开课,使我终生难忘。

法院实习篇三
《法院实习日志》

(1)经过紧张的考试周,我们结束了大学的全部课程,接下来的实习生活是我们大学学习的真正考核,在寒假期间我就做了充分的准备,首先联系了自己中期实习时的法官,确定了自己的实习地点,后来又通过一个寒假的时间对刑事诉讼法学与刑法学经历了一次系统的复习。今天是实习生活的第一天,上午八点半张卉芳主任在文法系模拟法庭给我们开了实习动员大会,并对动员大会做出了安排和指导,阐明了此次实习动员大会的主题,就同学们出去实习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如何实习以及鼓励同学们争取提高自身实践能力作出了重要指导;就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的撰写做了详尽的讲解。老师们根据法学专业同学的实习困惑和需求分别做出指导。“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一个寒假认真学习课本内容和课本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通过本次实习,可以让我们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从而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并应用于实践。(2)今天是实习的第二天,和昨天一样,我没有太多的工作,在整理案卷的同时也在思考着案件的整个过程,看到最多的是青少年法罪的案例,通过李法官的讲解,我了解到中院在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特别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挽救,努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主要从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一、注重庭前调查,为庭审教育做准备,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二、使用圆桌审判,缓和庭审气氛。三、庭审教育到位,使未成年被告人明法、晓理、动情。四、法官寄语,真诚唤醒良知,期盼浪子回头。五、延伸帮教,使未成年犯鼓起勇气,走向新生。六、宣讲法律,提出建议,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绿荫。(三)今天李法官带我来到了路南区基层人民法院,虽然以前由任课老师组织来过这里旁听案件,可是这次到来给我带来的是另一层感受:中国最广大的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的问题。所以中国的法律所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在农村,绝大多数是非城市化人群。然而,由于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现代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主要适用于城市社会、工商社会和陌生人的社会,而往往忽视农村这样一个乡土熟人社会、权力边缘化的社会。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时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但是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基层法院处于国家的最低层,深入乡镇,这就形成了国家权利的边缘

地带。在这个边缘地带,两股力量博弈,强大的国家权力很可能变弱,屈服于抵制国家权力的乡土力量。无论从法官的人数来看还是从处理案件的数量上看,基层法院都是中国司法的最主要部分。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在这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层法院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我们应该加强国家权力在基层法院的实现,实践出真知,让中国的法律系统更适应中国。(四)实习期间,我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在阅读了大量的办结卷宗,我不由得讶异于青少年犯罪数量的巨大。有一位今年才刚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蔡某,便因盗窃罪被捕入狱,但更使我觉不可思议的是这竟然是他第二次被捕。原来早在他只有15岁左右时便也是因盗窃罪被捕过,但法官念在他还未成年,还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者,因此只是判他缓刑而已。却不曾想他竟然缓刑期一过便故态复萌,毫无悔意。恰在此期间被发现他还有漏罪未判,由此被撤消缓刑,数罪并罚。看及此,我不禁摇头扼腕,无奈叹息。 (五)今天李法官安排我写刑事判决执行通知书和罪犯材料情况总结。2010年3月判决的一起团伙抢劫、盗窃案和2010年6月判决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对照判决书和相关材料来写,这项目工作也很简单,但案情却让人触目惊心:一个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的16岁少年因为放鞭炮受责斥,就用铁锨将一位85岁的老人敲击致死;以李某为首的抢劫团伙在山东德州,河北邯郸等多处抢劫伤人。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王某年仅18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刘某某也不过22岁。 有时未成年犯罪,我的心不禁收紧,花样的年华,却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为什么呢?是文化,是法律知识1年轻,甚至年少的罪犯们大多是文盲、半文盲、法盲,立法、司法、执法,普法也同样重要吧!看来在法院的实习不仅帮助我熟悉诉讼活动、法院业务,更是增强一种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关注热情吧。实习真的是不可或缺的。(六)在刑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

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庭审笔录、庭审提纲、合议庭笔录等,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提押票。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 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起草判决书就有很多的东西是需要注意的,比如:1、使用的程序不同,判决书的书写就有区别,是简易程序的有的地方就可以简写,是普通程序的很多地方就要详细的写;2、被告人被羁押的场所男犯跟女犯是不同的,被取保候审没有羁押的也是需要注明的。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子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将其定为有罪,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有时甚至是不可饶恕的;而即便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一个人已经犯了罪,我们也应当准确地定性,既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但也不能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应享有的获得法律的公正、公平、合理对待的权利,对待工作负责,进而对人负责,也是我们尊重人权的重要体现。(七)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虽然已经学习了四年的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由于年轻气盛,我们很容易凭感觉办事,很多事情容易想当然!缺乏理性与经验,使我们做事时很容易犯错误。而作为司法工作者,除了要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外,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理性。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案子莫过于审一位涉嫌藏毒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时,检查官尽量用温和的语气与其交流。刚开始这位犯罪嫌疑人还是非常的不情愿与不耐烦,但到后来检查官提及到他的家庭情况时,他却垂下头沉默了良久,慢慢地道出了他所知道的所有犯罪事实。原来陈某某自小便与乡下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两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才将他拉扯大,而他的亲生父母竟然在他只有1岁半时便撇下他,从此再无任何联系。他在十多岁时便来到了城市打工,可惜的是不久就误入歧途,犯抢劫罪被判入狱。在监狱里蹲了几年,去年刑满释放后便只回了一次家,而这一次却也是他爷爷的葬礼。却未料到一年不到他竟然又被捕,

说及此,他也悔恨不已。临提审结束时他一直在追问这一次法院会判他多久,他的奶奶也已80多岁了,他还未曾尽过孝道啊! (8)今天事情不是很多,联系了在民庭实习的室友,得知今天民庭有案件审理,便跑去旁听,坐到审判庭旁听席的位置上来听取民事案件的审理是另一种感受,不同于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少了一丝紧张与内心的诰问,今天开庭审理的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担保合同纠纷案。原告一方是一个合作信用社,被告则是两家公司(信发集团、浩申公司),及市国资委,还有6个自然人(未到庭)。在审判正式开始前,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及代理人代理权限,之后宣布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审理流程,确认是否回避,随即开展法庭调查。在原告递交起诉状,被告递交答辩状之后,法官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1、原告诉讼是否存在错误;2、信发集团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3、市国资委是否将浩申公司资产转移至自己名下?是否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在提出这四个争议问题之后,原告进行举证,被告质证。最后,由当事人做最后陈述,法官宣布休庭。总体来说民事审判比刑事审判更加随意,自己也算有所收获。(九)司法实践中有一个名词称为“控辩交易”,指在控诉机关(一般是检察院)在不能完全掌握犯罪嫌疑人所有犯罪证据时,与犯罪嫌疑人达成交易:犯罪嫌疑人向控诉机关交代检察机关未能掌握的犯罪行为,控诉机关以较轻的罪名或刑罚向法院起诉犯罪嫌疑人。控辩交易多在判例法系国家存在,因为我们国家实行“以事实为依据”,警方办案强调的是弄清事实真相。鉴于此,我们国家不适合实行控辩交易制度,但我们不能因此否认这种制度的优越性。实行控辩交易制度,有助于案件的及时、快速解决,特别是对一些疑难案件的破获有重要意义。从理论上来说,调查案件只是接近案件事实真相,能真正还原事实真相的少之又少。在整个案件当中,知道最多的无非就是犯罪嫌疑人,让犯罪嫌疑人介入案件的调查对案件的破获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出于对犯罪事实的遮掩心理,犯罪嫌疑人本能上就是抵触控告机关的,在其自身利益不能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他是不会配合控告机关的。所以,就有了控告机关的轻罪、轻型的交易。(十)今天书记员们谈起了几年前的刘玉娇案,该案最终以刘玉娇构成刑事犯罪,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告终。回来后搜索了相关案件材料,对整个案件过程作了详细了解,我的感觉便是法官对刘玉娇和那位被刺的官员“各大五十大板”。不管官方部分人说的

多么冠冕堂皇,这位政府官员到酒店寻欢作乐是一个不容争议的事实,抛开这位政府领导的政治道德素质不谈,寻欢作乐被刺身亡让人听着就感觉死有余辜,更何况主角是一位和谐社会的政府领导。而面对刘玉娇,办案人员也难免会觉得尴尬,判刑吧,她被调戏了,本身也是受害者;不判刑吧,那毕竟好赖也是一条人命,这着实不是件易事。综合上述因素,似乎“构成犯罪,但不予刑事处罚”倒成了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构成犯罪是打刘玉娇五十大板,不管刘玉娇是不是精神上有问题毕竟她没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剥夺别人的生命权,所以该罚。不予刑事处罚是打那位政府官员五十大板,没事儿不好好执政为民,胆敢寻欢作乐,何况连人都看不准,所以该予以警告。这样一判决,对双方对没有绝对肯定与绝对否定,相信这是一个让人心悦诚服的判决(十一)民事案件之多是大家有所耳闻的,但是刑事案件多就有些令人震惊。尤其是刑一庭处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伤害、杀人的居多。正为刑庭的案件少而发愁,试问杀人怎会天天有?可是事实却正好相反。我们庭有6位审判员,平均每人有案子10多件,几乎每天都有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民事方面的案件,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但是听了这里的刑事案件后觉得刑事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通过旁听案件,我对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在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的同时,对于一些附带民事的案件要做好调解工作,以使受害人的一方损失降到最小。? 整理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十二)不知不觉已经实习了两周,通过学习、旁听以及李法官的讲解,我有了些关于法律专业实习基地的思考。“实践性强”是法律专业的一大特点,科学选择并充分利用实习基地会使法律专业的学生增加实践知识,促使其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因此,法律专业的实践问题亟待我们探讨和研究。我们应该科学选择实习基地。法律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能供法律专业学生实习的场所也很多,主要地点应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狱政管理机构)。尽管各部门业务有共同之处,但差异亦很大。因实习时间较短,不可能把

法院实习篇四
《法院实习报告》

法院实习报告

实习时间:2009年2月—2009年4月。

实习地点: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总结:

在这两本多月的时间里,主要负责庭审笔录的记录,各种法律文书的起草,各类文件的打印和编辑以及案件卷宗的整理和编辑等工作。在以上的各项工作中,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和提高。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法律信息的分析和提取能力的提高。

在我实习的过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庭审笔录的记录,即作为书记员参加到庭审过程中。作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要求对庭审过程有一个准确的、全面的记录,但这并不是意味着要把法官、当事人和代理人的每一句话都简单机械的记下来。因为在实际的庭审过程中,参与庭审的当事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一般人员,特别是有些农民作为当事人时,他们在庭审过程中的想法、意思并不能用清楚的、规范的法言法语表达出来。这就要求书记员在做笔录时,要对听到的话语,特别是当事人的话有一个法律信息分析和提取的过程,并把这些提取出来的法律信息进行准确的、全面的记录。

当然,一开始记录时需要各位法官的不断提示和帮助。但随着我记录的案件的不断增多,记录经验的不断积累。我对法律信息的分析和提取能力有了相当程度的提高,基本能够独立完成庭审笔录的记录工作。

二、对庭审过程特别是民事案件二审的庭审过程有了相当深刻的了解。 在这之前,我只是在书本上、视频上或者是在现场作为一名旁观者来观看庭审过程,虽然这些都使我对庭审过程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在这次的实习过程中,我是作为一个书记员参与到了庭审过程中,那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感受。旁观者和书记员对庭审过程的把握程度,对各环节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对法庭纪律的宣布、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的告知特别是对申请回避的权利的告知等程序性环节的理解和体会,作为旁观者很少会关注这些环节,更别说对这些环节进行思考了,但作为书记员首先必须把这些过程准确的记录下来,在记录的过程中就会对其进行思考和理解,思考这些环节的重要性等等。

三、对法律法规在实践案例中的应用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

在我实习的过程中,另一个很重要的工作,也是我最烦恼的又最喜欢的工作,那就是法律文书的起草工作。带我实习的法官会经常拿一些案件让我试着写判决书,烦恼是因为经常会无从下笔,或者是写出后被指出一大堆问题,并被要求“返工”; 喜欢是因为这项工作对我整体能力,特别是对法律法规在实践案例中的应用能力是个很好的锻炼机会。

另外,在我们以前不管是课本上好事考试中碰到的案例,用我实习指导老师的话就是“理想案例”,即案例的各项条件都很充分,适用法律也很单一,很容易套用上我们学过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在司法实践中却不是这样,每个案子能够确定的条件都很有限,而且一个案子要同时使用多部法律。在对这些实际案例进行处理时,根本无法像以前“套公式”一样,把法条直接简单的“套”进这些案例,需要对案件进行思考可分析,对案件中不确定的条件想办法进行确定,对确实无法确定的条件,要想办法适用在不确定的情况先如何使用法律法规。简单来说就是需要一种法律法规在实践案例中的应用能力。

在实习过程中,由一开始的不知如何下笔,或者是被彻底否定,到后来的逐渐有所感悟,再到最后的一些判决书经过稍微修改就能成为正式的判决书盖上法院的章而发出去,我的这种法律法规的应用能力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了显著的提高。

四、对各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和书写能力有了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在我实习的过程中,不仅写过判决书,对其他各类法律文书都有写过或是阅读。例如民事调解书、多种民事裁定书、多种笔录以及案件移送函等都有亲自写过,对各类民事案件的起诉书、上诉书、各种申请书和委托书也都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阅读。经过对这些法律文书的写作和阅读过程,对其格式和写作方法都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和掌握。

五、阅读了大量司法实践中的案例。

在我实习的过程中,除我直接记过或是旁听的案例之外,我还越多过相当多的案件的材料。这要归功于我另一项工作,那就是案件卷宗的整理和归档。在对这些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时,会对其中的案情进行了解,并了解原告方、被告方以及法官等各方面的观点,这样比简单的阅读案例印象更深,作用更大。

六、对办公软件的操作以及打字速度都有显著的提高。

在我实习的过程中,我会经常利用计算机对法律文书和其他文件进行打印和编辑,这对我的办公软件的操作水平和打字速度的提高也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说起打字,我要谢谢我的实习指导老师李老师,是他要求同时不厌其烦的教会了我用五笔打字法打字。因为在这之前我只用拼音输入法,并且认为五笔打字法太

难学,但是在李老师的要求下,我在短短的半个月内就学会了五笔打字法的规则和方法,只在熟练程度上还有些不足,但我相信随着我的不断练习和应用熟练程度不是问题。

问题思考:

在法院的这段实习期间,除完成我的工作任务外,我还在不断的总结和思考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在这段实习期间碰到的真实案例中出现的。下面对这些问题作如下介绍:

一、关于抚恤金的相关问题。

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因特殊人员(包括军人、老革命干部和因公牺牲的人等等)的去世,对其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

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抚恤金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分割以及抚恤金的分割主体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对相关的案件的处理带来了很多问题,使得一些不应该产生的矛盾产生,并且上升到了打官司的地步。笔者经过思考认为简单来说分配标准应当按照各个抚恤金分割权利人的受照顾程度进行分割,条件差的多分一些,条件好的少分一些,同等条件下平均分配;关于分配主体认为由发放抚恤金的行政单位进行分割为宜,对行政主体的分割不服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进行诉讼。

二、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竞合的相关问题。

在实习过程正遇到了这样一个案例,一单位职工在上班期间因职务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个时候,受害者按照法律规定既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又在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之内,两部法律的规定出现了竞合。但相关法律对这时的法律如何适用却没有明确的规定。我经过思考认为交通事故的肇事方应为责任的最终承担方,而单位应当对工伤待遇超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如果受害人因肇事方逃逸等原因无法向肇事方求偿时,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受害人怠于向肇事方求偿,单位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肇事方要求其应承担的责任。

总而言之,这段实习经历对我影响很大。不论是在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方面,还是在其他的社会工作技能和经验方面,对我都有着不可取代的巨大推动作用。我想这段实习经历将成为我以后人生中一段难忘的经历!

法院实习篇五
《实习报告--法院实习》

实习报告

学号:

姓名:

根据学校安排,我在宜川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工作,时间虽然短暂,但这一实习过程中我是带着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对司法实践的渴望开始了实习过程的,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指导老师们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在实习中,我主要进行了立案、送达保全、庭审、法律文书制作和整卷等方面的工作。现在就将我这次实习工作总结如下:

一、 立案工作

在立案工作中,我主要参与了案件的立案排期、送达保全、报卷等工作。在整个立案过程中,我感触比较深刻的是法院电脑程序的立案系统。无论是案件的排期还是诉讼费用的计算,通过这套电脑程序系统,一切都变得非常简单。特别是诉讼费用的计算系统,因为我们知道,法院诉讼费用的计算标准是根据诉讼标的以及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的,而且一般的案件又同时涉及起诉费、保全费等多种诉讼费用的计算,尽管我们悉知标准,但是实际计算起来并非是易事,而这项繁杂的工作通过电脑程序只需要简单的输入、点击即可。通过这一点,可以让我们很直观的感受到现在的司法实践中计算机学科与法学学科联系的密切性与便捷性,或许,不久的将来会出现一门信息法学。那么我们也就不难再想到现代法学中正在兴起和发展中的其他一些法学边缘学科,像法律伦理学、法律哲学等,以前我对于这些法学边缘学科并不觉得有什么重要性,但现在看来,法学的边缘学科其实是我们法学科学与其他科学学科进行联系的纽带与桥梁,是顺应现代社会综合发展趋势的必然产物,也必将不断推进我们司法实践的发展与改进。

二、 送达保全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多种方式的送达工作,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通过实习,我了解了各种送达方式中的具体工作。如直接送达中在法院

受理案件后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向被告送达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再如留置送达中关于送达回证的填写,以及邮寄送达中对于送达回执的整理粘贴和公告送达中的公告的制作与张贴等。在实习过程中,我在了解了各种送达方式之外,还感受到了我们司法实践中对于送达工作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在送达工作中村委会、居委会对法院的配合问题。在我参与的送达工作中,就经常性的碰到送达时村居不配合的情况,例如我们像村居查询当事人具体居所房号时村居知情不报或拒不提供,公然对抗法律。我觉得,我们相应的国家机关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进行全社会性的普法宣传,特别是对村委会、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的法律宣传教育,以推进全社会懂法、守法,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从而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而维护社会正义。再有,就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告送达的适用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所以,必须满足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使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转送达等其他民诉法规定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这两个条件中的一个,才可以适用公告送达,而不可以直接使用公告送达像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因为我们必须明确,送达的意义不仅是让受送达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了解诉讼文书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送达行为本身即包含并进一步预设了一定的法律后果,也即人民法院依法定方式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后就产生了诉讼法上的效力,受送达人就要在相应的情况下承担诉讼法上的后果。

在保全方面,实习过程中我主要参与了对当事人银行存款的冻结、工商登记查询、土地登记查询、厂房车辆等不动产、动产的查封和扣押等保全工作。通过实习,我了解了保全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内容,如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填写、存款冻结程序以及封条的填贴拍照、查封财产清单的填写等。在实习过程中,我感觉到在进行保全工作时,各个相关单位都积极协助配合,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省了司法资源,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听审工作

在指导老师的安排下,我参加了听审,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法官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总的来说,是让我认识到法

官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

四、法律文书制作和整卷工作

在法律文书的制作中,我主要参与了一些财产保全的裁定书以及一些合议庭评议笔录、审理报告等法律文书的制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的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有一个十分认真的工作态度。因为裁判文书毕竟代表的是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是涉及当事人利益得损的法律文书,必须认真对待。法院在此项工作当中的实际做法也体现了这一点:每一份裁判文书的制作,都要经过拟稿、核稿、校对和签字四个环节的层层把关才可以,从承办人到庭长再到院长,每一位法官都必须对裁判文书进行严格而细致的审查,哪怕一个没有对齐的空格也要对裁判文书重新打印制作,无不体现着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的严肃程度。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在实习中,我对案卷卷宗进行了整理装订工作,在案卷的整理过程中,每一本案卷都要按照要求进行材料的打印、粘贴,然后对案卷材料进行排序整理、装订编码等工作。在整个案卷整理过程中,可以当成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心和细心。

在实习过程中,我觉得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此外,

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严正品格,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节操,深厚的法学底蕴,丰富的法律知识,广泛的社会经验和高超的驾驭庭审的艺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们的身上闪烁着法治文明的光芒,寄托着百姓群众的法律信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指导老师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上述内容是我此次实习工作的体会与总结。经过此次实习,我在法学实践、法学理论以及为人处事等方面都有很多的收获,我会在以后的学习工作过程中好好的利用这些收获和经验,以尽快的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

附:房产纠纷民事起诉书

附:

房产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方XX

住址:陕西省宜川县XXX镇XX村

电话:139XXXXXXXX 139XXXXXXXX

被告:宜川县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宜川县XXX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刘XX

电话:136 XXXXXXXX 4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9年10月11日,原告向被告支付贰拾万元(200000.00元)用于购买被告于2009年开发建成的XX小区XX号楼一套住房,由于该小区是现房销售,被告于原告付款当日便将房屋交付入住。2010年7月15日,原告向被告支付该房屋契税及维修基金,并敦促其早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时至今日,被告方一直以种种原因拖延原告办理其应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原告多次联系被告方该项目的负责人刘XX要求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均未果。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实习篇六
《法院实习总结》

内容包括实习概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收获、不足、未来努力方向

等。

实习总结

2012年2月20日到4月15日,我在荥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毕业实习。首先,在这里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荥阳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但是我却感悟很深,收获颇多。

一、实习概况

根据法院老师的建议及我的意愿,本次实习,我被安排在民一庭。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具体工作内容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加案件旁听和调解、整理装订案卷、书写法律文书等。在此次实习中,我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社会经验,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负责带我实习的法官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按照实习计划,我圆满地完成了实习任务。

二、实习主要内容

(一)旁听庭审

荥阳市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案件比较多,而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所以几乎每天都有开庭。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

旁听时,我认真听取了每一案件的来龙去脉,原、被告双方的事实,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分别做好了笔记,把当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之后通过翻阅课本和法律条文,增强理解。这一过程让我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利益,而且也借此机会了解到每宗案件纠纷的特点,使我认识到要知道每一案件的真相必须要通过的了解和分析,才能明白事情的事实。

(二)整理和翻阅卷宗

案卷整理在法院工作中也是必不可少的,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例如,在档案整理中,我发现特别多的离婚纠纷。让我能够从一个整体、全面的角度去看问题。而且,通过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还了解到一个案件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在上述提及的每一个流程,平时工作中都不能大意和马虎,这体现了法律工作的严谨性。虽然整理和翻阅卷宗看起来是一件很普通的工作,但这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对于了解,分析每个案件关键起重要的作用。

(三)学习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书写

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书写在很多法院工作中都有所涉及,可是说是最基本的。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起诉书,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等。虽然它们都有一个固定化的模式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情节来构建的,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要求十分仔细和认真地抓住每一个具体细节问题,简明扼要,思路要清晰,逻辑思维要严密,突出重点。所以法律文书的制作者需要有高素质,高深专业知识,而做这一工作,有利于训练大脑思维,提高文字的表达能力。

(四)送达法律文书

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五)帮忙接待当事人,调解矛盾

基层法院面对的直接就是群众,所以接待当事人也是平时工作的一大部分。我经常会去信访大厅帮忙,遇见各种各样的群众,有的喊冤诉苦的,有的叫骂不公的,无论是遇到多么刁钻野蛮的当事人,我们都要想尽办法去平息,去帮助解决。当然,这个活生生的实战演练场地为我提供了很多灵活的案例材料,让我不

仅锻炼了专业能力,还提高了我的调解艺术。

三、实习体会

(一)总结收获

首先,巩固理论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法学是一门学术型、理论性学科,更是一个应用型、实践性的工具,我们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四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不仅不能发现不足,而且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参加这次毕业实习,以理论为基础,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在实践中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在实务工作中学会了理论的运用,而且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

其次,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了解。第一,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第二,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实践中的案例,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则需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第三,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再次,提高了适应能力,交际能力。以前在象牙塔的保护下安然自得,可是到法院之后,天天要应对不同的环境和场合,接触形形色色的人,不得不努力使自己做好,表现好,才能在这里如鱼得水。通过这次实习,提高了我对环境的应变、适应能力;另外,做事先做人,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作为一个实习生,我们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

(二)分析不足

首先,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1.理论知识匮乏、实践能力低下。在旁听过程

中,我发现很多简单的案件,自己都不会分析、解决;或者曾经学过的东西却拿不出来,不会用。而审判员和律师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以及他们清晰的思路,严谨作风,严密的逻辑语言令我羡慕和惊叹。想起自己学习了一年的法律,真切的想到了自己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往后的学习中,在加强理论修养,学习好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需要积累实际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2.应变能力差。在实习期间,我发现,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在比较严肃的环境下,我的反应总是比较迟钝,也是心理素质不够好所引起的。这方面是需要多加注意和锻炼的。3.做事效率比较低。我做事比较慢,以前我总找借口说是因为自己做的比较细致,追求完美,可是我发现其实效率和质量不总是成反比的,我要努力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最漂亮的工作。

其次,法院自身存在一些问题。1.庭审走过场。2.久调不决问题严重。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如今法院大力倡导调解优先,更有的法院还给法官下达调解率,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业绩。所以法官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久拖不决。3.现有的法官素质仍有欠缺。4.执行问题仍然很难。在实习期间目睹了许多案子有了判决却仍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究其原因,并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法官的职业素质当然也有当事人自己法律素养的欠缺。

四、展望未来

两个多月的法院实习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首先,时刻加强自身学习。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另外,还要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

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法院在平时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如律师、法官的职业水平较低;法院的工作独立性不强,经常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

压力甚至干涉等等问题。法院自身也要立足于这些不足,加强素质建设;另外,作为准法律人,我们应树立信心,满怀责任,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

最后,加强普法工作。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薄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重视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的含义、知道法规的具体意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希望。

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一座桥梁,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了基础。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让我看到了未来职业的发展方向,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经历就是一种美丽,经历就是一种积累,这短短的两个多月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最后我要说的是: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法院实习篇七
《法院实习报告

兰州大学法学院

2013暑期本科生专业实习报告

姓 名: 李 宏 强

专 业: 法 学

班 级: 2012级法学班

学 号: 320120903971

指导教师: 夏祎晖

实习日期: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8月1日

关于2013年暑期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与民二庭)的实习认知报告

一、实习目的:

兰州大学法学院鼓励我们本科生利用暑期时间进入法院、检察院、政法委、法工委以及律师事务所,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部门以及日常事务,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熟悉案件从起诉到审结的法律程序和工作流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开拓视野。 “实践是检验真的唯一标准”,为了积极响应学院号召,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专业法学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学以致用,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我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习。

同时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不契合之处,现实法庭状况与模拟法庭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增长见识,丰富经验,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同时尽早进入法律工作环境,为以后的法律理论学校寻找方向,奠定基石,是自己成为真正的优秀的合格的法科学生。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平凉市位于陕甘宁三省(区)交汇处,312国道横贯全境,是古“丝绸之路”北线东端重镇、欧亚大陆桥第二通道的重要中转站,素有陇上“旱码头”之称。现辖崆峒区和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6县1区,总面积1.1 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29.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6.3万人,占7.1%。

平凉市中级法院现辖7个县(区)法院、25个人民法庭;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办、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政治部、研究室、办公室、监察室、信访督查室、法警队等内设机构,均为副县级建制。

我实习的部门是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后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见习,我的指导老师是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夏祎晖,她也是民二庭的主审法官,审判长,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工作经历。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内设干部科、宣传科、教育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四个科级机构 是属于科级的科室,政治部主要负责院内机构人员考录、调配、任免、工资福利和年度考核、奖励工作;负责法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信息统计、法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评定、法职任免呈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地方党委搞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市法院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评、检查、进行评先创优及表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法院法制宣传、新闻报道工作,选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法院队伍建设经验;研究并提出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的意见,指导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负责组织选送人员到法官学院的其他院校培训学习。 内设干部科、宣传科、教育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四个科级机构 是属于科级的。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有关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民事案件及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案件;证券、期货、票据、股权等经济纠纷案件;审理房地产案件,建设工程承包案件。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由于我是大一本科生,掌握的法律理论和法学知识非常浅薄,我们只学习了《法理学》、《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总论)》和《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诉讼法以及《商法》还未涉及,我的导师夏祎晖说我是零基础,或者说只是法律初学者,所以只能进行一些日常辅助性,在此基础上对法院一般基础日常事务有所了解,而不可能涉及做笔录、参与案件讨论、起草判决书等实

质上的内容。满怀好奇,激动和学习的心情,我在实习做的工作大致如下所述: 打印复印文件等内勤工作。在政治部实习的前两天,由于对法院从来没有了解,我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打印复印工作,然后跑跑办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书记员一起去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而大多数时间就是在办公室呆着聊天、上网或是看看报纸之类。似乎觉得工作很单调,但我知道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总得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况且法院工作不是简单的国家机关,专业性要求特别强。

学习法院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在政治部实习的前几天,夏祎晖老师和院里一些领导要求我学习法院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法院是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的司法机关,专业性要求非常强,牵扯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有很多的规章制度,要求内部成员必须遵守,比如法律工作人员个人的职业道德,监督制度,与当事人以及律师的关系制度,尤其法院的保密制度,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如今却亲身经历,带我的夏祎晖副厅长说实习期间所见所闻要烂在肚子里,不然会造成不良的后果。

帮助民二庭的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整理卷宗是一项看似很简单却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在打页码、装订、盖章的同时,仔细阅读一整套卷宗。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这是都是些最基本的工作,却有着非常细致的要求,书记员的工作总是体现在这些微小精致的细节当中。如果页码打错、装订有误或者盖章的质量不合格,之前的所有工作重新推倒重来。这让我在这些“体力劳动”中精神丝毫不敢松懈,更让我体会到了法律文书材料的严谨是对每一位当事人的尊重,更体现了法律精神的威严与正义。另一个重要收获是在整理卷宗过程中,我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通过书记员耐心的指导,我已经可以独立整理一个完整的卷宗,即我知道了审判的基本流程,正副卷的分类,这是在课本上无从得来的弥足珍贵的知识

收案、再收案、立案审查、诉讼费计算、分案。收案、立案审查、诉讼费计算、分案这些内容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与生活中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经过夏阿姨的认真指导与我的虚心学习,我现在已经掌握了这些内容。收案就是将案件输入电脑备以后查阅和统计;再收案是要能够区分案件的类型和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不知道这个就不能找到案由及输正确当事人的信息;立案审查就是审查案件是否符立案的条件,对符合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不予立案,当然这肯定不在我的权限之内,这些工作只能由专门的人去做,我的工作只是将他们立案的相关信息输入电脑,发现了问题就可以告诉他们然后得以改正。计算诉讼费也很简单,就是将诉讼标的输入,然后按计算诉讼费结果就出来了。不过要特别注意就是简易程序诉讼费要减半,劳动争议案件减半。法院大多数案件都是简易程序,只有少量的普通程序。因为简易程序较简便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尤其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量非常大。分案有民案、刑案、执行案,执行案中有执行案和行政案,执行案只要分到执行庭就可以了,然而其他案件还必须分到具体的审判员那里。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也很费精力和耐心,这些工作让我知道了法律工作是一项程序繁琐而且非常细致的工作。

送案和盖章。在民二庭除了做收案、再收案、立案审查、诉讼费计算、分案这些工作之外,我还做了讼案和盖章工作,盖章我们平时经常遇到,但送案没有听闻过。送案就是将立案庭各程序都结束了的案件分类移送到其他事务庭,签收是由各个庭的内勤做,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利。这些就是我实习期间做的比较多的事务,虽然每件都很容易,但是要每天坚持做好不犯错误也是很不容易的,里面也有很多的学问。这些工作让我明白了有些平时看似很简单的工作操作起来很不容易,法院的工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需要认真的学习与不断实践。

校对以及书写简单的法律文书。夏祎晖副厅长让我做了很多的法院基本工作,只要我有兴趣,她都尽力让我去尝试,开始的时候帮刘书记员校对过不少民事裁定书和判决书,检查语句是否混乱,是否存在错别字,当事人的名字是否有误,日期是否正确之类的,后来就让我尝试独立的照着模版书写法律文书,这是我在实习之前没有想到的待遇。法律文书的书写一定要用最简洁最严谨的语言,这在我们的法学学习过程中,老师们也经常这样说,这也让我从另一个方面体会到了法律的精神。每一份百字的法律文书,都要经过我和书记员百遍的检查,而且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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