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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2016-11-19 09:14:1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共9篇)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汇报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办公用房整改报告》,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汇报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第一篇

关于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和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有关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研究工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清理办公用房的工作。形成了领导有力、配合密切、责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该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详细调查,摸清底数。为保障清理工作有效开展,我局把摸清现有办公用房面积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对机关办公楼层进行了核查。

二是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完善了工作机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启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确保始终符合勤俭节约、安全适用的原则。

三、清理结果

我局现有办公楼两层,局在职人员23人,临聘人员5人,共28人。二楼办公用房共17间(人均面积16平方米),其中大会议室1间;三楼办公用房共11间,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5间(正厅非领导干部1间,面积24平方米。正县级2间,人均面积22平方米;副县级3间,人均面积24平方米),小会议室1间,库房1间,档案室及阅览室1间(面积均为24平方米)。

我局将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清查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XX市XX局

2014年1月28日

XX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报告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第二篇

XX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单位位于县政府办公大楼11楼,实有人员33人,其中:正科级6人,副科级8人,科员级19人。应有建筑面积375 m,实有建筑面积357.96 m,其中,基本办公用房280.4 m,党员活动室用房40.68 m,备勤室和储物间各18.44 m。我单位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正科级领导干部6人,使用房屋4间,使用面积66.4 m,符合相关标准;副科级领导干部8人,使用房屋6间,全部和一名科员公用,使用面积68.3;其他科员及以下人员19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9间,使用面积145.88 m

22222 222 2(已剔除党员活动室42.8 m),人均使用面积7.68 m,符合相

关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县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单位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办公室1间,使用面积40.68 m,用作单位党员活动室。整改后,我单位在职11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2

国家有关规定,整改后办公用房示意图见附件。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单位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分别挂上去向告知牌,详细标明工作人员的职务、联系方式和去向,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

总之,我单位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单位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为全县农村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情况的报告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第三篇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通行费管理处

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情况的报告

市局监察室:

按照市局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我处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对本单位办公用房存在的领导干部超规定面积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室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理整改,现将清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我处系市局直属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5人,实有16人,科级职数3人,实有4人。实际使用办公用房面积177平米,超标面积70平米。清理整改后,人均使用办公用房6平米,具体整改措施为:

一、认真对照检查,逐项进行整改

在清理整改工作中,一是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省、市清理办公用房相关文件和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严格按照清理整改七项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逐项进行清理整改。经梳理,我处存有“领导干部使用超规定面积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室用房”问题(第五项),未违反其他六项规定。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标准,清理整改到位。【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二、领导带头,立行立改

处党政领导主动腾出四间办公室,全部搬到单间办公。

三、实施改造工程,调剂办公用房

将大房间改造为单间办公室,对腾出来的办公室改为小会议室,对改造的单间办公室,作为处领导办公室、党员活动室、群众工作室,使其不闲置,正常发挥作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局机关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第四篇

东光县教育局

关于办公用房情况的自查自纠报告

7月21日县纪委关于开展“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专项行动”会议后,东光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局班子会、机关全体会和全县中学、中心校校长会,对县纪委的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对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会后,全系统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并对照《东光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细则》,对本单位办公用房占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教育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102人,其中正科级4人,副科级3人,科级以下95人。 局办公室对机关所有建筑进行了精确丈量,确定总建筑面积为3477㎡,其中办公楼3252㎡,平房225㎡。对所有房间逐一登记,真实准确地标明了房间号、面积、房间功能、使用人姓名及其职务、级别等。在此基础上,我局召开了班子会,针对局机关及下属各级各类学校办公用房现状,就如何贯彻落实县纪委“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是按照标准,重新调整。对照《东光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细则》,我局本着“调整房间人员不改造房间结构”

的原则对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的干部职工重新进行了调整。

①正科级干部每人一间办公室,面积不超过18㎡。 ②副科级干部和一名科员共用一间办公室,面积不超过18㎡。

③科级以下人员按照以下标准调整: 18㎡以下的办公室,每间必须有2名人员办公;面积为19.2㎡的办公室,一律调整为3人办公;面积为33㎡或32.5㎡的办公室,调整为4人办公。

经调整后,局机关现有办公室47间,总面积为820.15㎡;服务用房25间,总面积为589.65㎡,人均5.78㎡;设备用房5间,总面积为100.15㎡;附属用房4间,总面积为79.4㎡;空闲房间为24间,总面积为389.37㎡。以上各类用房共计105间,总面积为1978.72㎡。调整完毕后,局办公室将调整结果进行了公示。

三是统筹推进,强化督导。教育局要求下属各单位,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进行摸底调查,在全面掌握本单位办公用房实际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县里的标准进行调整。7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县局督查室。8月1日起,督查室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拖延推诿、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的的单位,将直接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2015年7月27日

2016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自查报告精选范文参阅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第五篇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2016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自查报告精选范文参阅,供大家借鉴,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 成立了城管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自查。局办公室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核定的领导职数、职工编制数,认真开展自查,逐屋核实面积,建立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 二、自查情况 (一)局机关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一般人员3名,应核定办公用房18平方米+12平方米×3+9平方米×3=81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7=56平方米;设备用房(81平方米+56平方米)×9%=12.33平方米。 合计149.33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3)+食堂(3.7平方米×7)=145.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78.911平方米;服务用房52.08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30.991平方米。 (二)执法大队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40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40=360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40=320平方米;设备用房(360平方米+320平方米)×9%=61.2平方米。 合计741.2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7)+食堂(3.7平方米×40)=428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102.**5平方米;服务用房63.382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66.327平方米。 (三)环卫所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57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57=513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57=456平方米;设备用房(513平方米+456平方米)×9%=87.21平方米。 合计1056.21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57)=210.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357平方米;服务用房79.104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159.461平方米。 (四)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15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15=135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15=120平方米;设备用房(135平方米+120平方米)×9%=22.95平方米。 合计277.95平方米。 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15)=55.5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平方米;服务用房15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合计95平方米。 经清理,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均无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2015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第六篇

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近日,根据《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标准办法,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自查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兴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经查,我局实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科级以下5人,办公室使用面积60㎡。符合办公用房的使用标准。

2015年9月30日

2015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第七篇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党群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我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勐先乡政府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具体对乡政府、财政所、司法所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严格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修建。

(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级相关部门、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乡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我单位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二)

近期,省、市先后召开电视电话 会议,对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 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上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深入各县区进行督查。根据市上有关规定和督查组工作要求,某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县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我县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好自查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上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全县各镇办、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责成由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关于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文件要求,重点加强对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清查统计,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根据市上的工作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步骤,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对自查、统计、上报、汇总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按时上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全县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明确了对拖延、隐匿、谎报、瞒报行为的处罚措施,将责任严格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汇总情况

根据市督查组的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我县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 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83个,科级以上领导813名,其中正处9名、副处28名、科级776名;包括部分租用以及办公、住宿一体的办公用房在内,共使用办公室684间(部分为合署办公),办公室使用面积共13213.66平方米。

(二)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借情况。(

(三)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楼堂馆所情况。我县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建的楼堂馆所项目共4个,计划总投资5960万元,总建筑面积23694.5平方米,除某镇综合环卫服务中心项目外,其余均在2015年以前开工,大多数项目已进入尾留工程阶段或已经竣工。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完成投资300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00万元,自筹200万元。

(四)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全县83个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定编人数1736人,其中正处级7人、副处级25人、科级738人、科级以下963人;实有在编人数2274人,其中正处级9人、副处级28人、科级776人、科级以下1218人、工勤人员240人。所有办公用房面积共计103045.16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967.26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829.2平方米、设备用房6352.255平方米、附属用房25896.5平方米、其他特殊业务用房0平方米。定编人员的人均使用面积44.4平方米。

三、下一步整改计划

下一阶段,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上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组织专门力量,对照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管所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同时,计划将各部门和单位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三)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精神,我委高度重视,认真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我委核定人员编制3人,西部志愿者1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3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我委办公用房使用面积72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3平方米(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27平方米,一般工作人员用房6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39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委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黄东强书记为组长,我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办公用房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委对在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广西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停建和清理工作详情表》。

(三)建立完善我委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 ,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2015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第八篇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15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三)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2015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
办公用房整改报告 第九篇

安监局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局于2015年由现区管委楼一楼搬迁至巫水路149号原社保局办公楼三楼,办公室4间,小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2015年10月将五楼划拨给我局,办公室3间,视频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按国家标准经简单翻修后将于2015年1月6日交付我局使用。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9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1人,科员5人),公益性岗位2人,聘用人员1人(司机)。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4人现使用房屋不足3间(其中纪检书记(副科级)与两名办公人员共用一间办公室,其实际使用面积7.6m2),使用面积57.6m2,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超21.6m2;其他在职职工8人现实际使用办公用房不足2间,使用面积38.4m2(已剔除会议室1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23m2),人均使用面积4.2m2左右,符合国家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区工委、区管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局长办公室1间,使用面积27m2,用作局资料室及打印室,待五楼交付使用后,局长(正科级)搬至五楼办公室,使用面积9m2;2名副局长(正科级)搬至五楼办公室,使用面积17m2;纪检书记与2名工作人员搬至原两名副局长三楼办公室,使用面积23m2;其余6名办公人员使用办公用房2间,使用面积46m2(已剔除视频会议室、(

总之,我局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出新的贡献。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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