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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2016-11-19 09:45:2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共9篇)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认真贯彻落实门头沟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教委纪检监察关于加强执纪监督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学习,自查自纠,改变干部教师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树立正气,开学初我校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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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第一篇

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认真贯彻落实门头沟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教委纪检监察关于加强执纪监督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学习,自查自纠,改变干部教师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树立正气,开学初我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四项专项整治内容,继续做好整治工作。 一、坚持一岗双责,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制 建立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落实《关于开展“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以及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专项整治》、《关于开展“庸懒散” 专项整治》、《关于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等专项整治》《借公务之名旅游问题专项整治》、《、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工作》四项整治,明确目标任务,认真

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 二、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 学校在干部会、教职工大会上动员部署此项专题工作,落实文件精神,进行收受卡物的清退零持有承诺登记,加强总务重点部门和干部、班主任重点人员重点教育、管理与监督,认真梳理“四项”突出问题中涉及教育的问题或现象,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改作风促发展 1、实行“领导值日”制度,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学校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及要求。每天一位领导值班,在学校门口迎接学生和教职工,放学后安全将最后一个学生送出校门,学校领导深入课堂和年级组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2、严明教职工工作纪律,着力解决教职工纪律不严、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执行力,提升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3、落实福利费使用方案,元旦干部教职工一起包饺子,组织退休教师座谈会,节俭文明迎新年。教师慰问关注困难职工和班主任骨干群体,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家校社区沟通,西中地处棚户改造区,帮助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是家长的迫切需要,学校通过专题家校活动感谢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肯定了好家长的具体做法;架起了班主任与家长良性沟通的桥梁;明确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学生的培养目标。 今后,我们要坚持这次专项整治中的成果,把建立起来的机制持之以恒的落实下去,转变作风,弘扬正气,凝聚力量,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2016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第二篇

2016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市“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反“四风”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认真解决公务活动中存在的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等问题,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

二、整治范围

水利系统各单位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车辆运行费用,强化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监督。整治超标超编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整治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强违规车辆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及相关单位)

(二)大力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及因公出国(境)制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预算数,严格执行量化审批制度和任务与经费联动审批制度,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考察团组出访。严肃查处用公款报销违反规定持因私证件出国(境)费用的问题,严肃查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及相关单位)

(三)坚决整治公款大吃大喝。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肃查处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和参加娱乐健身活动的问题。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标准,能俭则俭。公务出差一律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接待单位不得补贴或变相补贴。(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四)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人数、时间,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活动场所和标准。(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五)严格清理办公用房。认真执行党政机关新建和购置楼堂馆所的规定,严肃查处巧立名目规避审批新建和购置楼堂馆所、超标准使用办公室、豪华装修办公室、超标准配备高档办公家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计财科、各单位)

(六)切实治理滥发津贴补贴的问题。治理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行为,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行为。(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办公室、政工科、各单位)

(七)进一步推进财政监管。督促各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纠正整改要求的,从严处理。(责任单位:局计财科、办公室、各单位)

(八)狠抓资源节约。督促各单位节约循环使用资源。(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单位)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

各单位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专人抓好落实。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厉行节约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照“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要求,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纠正本单位在严格控制新建办公楼、严格执行制度、严格财务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和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清理纠正“小金库”、加强票据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组织检查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对全市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给予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20日前)

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把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局成立“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学习活动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和面上的工作指导。所涉及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不力的,要查明原因,限期改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与反腐败工作相结合。把完成阶段性任务和长期作战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使“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一些方面或领域取得先期效果,又要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既要注重治标,又要立足治本,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四项治理
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第三篇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全面开展“四项治理”工作

6月1日,记者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根据兵团部署,师市全面开展“四项治理”工作。

“四项治理”工作包括“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

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团场机构编制和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管理问题。为了更好开展“四项治理”工作,师市出台了《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基层干部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深入开展团场机构编制和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

在“四项治理”工作中,师市将深入开展“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金礼品、公款旅游、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线索,一律从严查处。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结合各单位实际,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腐败等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从严查处一些部门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和部分干部庸懒散拖、执行政策“中梗阻”等问题。深入开展团场机构编制和财政财务供养人员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下大力气推进团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规范团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财政财务供养人员作为促进团场改革的有力抓手,抓实抓到位。

据了解,“四项治理”分为四个阶段,即动员部署阶段,召开深入开展“四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拿出落实措施,做出任务分工,明确职责

要求;自查自纠阶段,自下而上地做好相关数据的清理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自查无遗漏,纠正无死角;监督检查阶段,各级牵头单位将通过监督检查、跟踪督促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汇总总结和建章立制阶段,各牵头单位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指导方案
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第四篇

【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2016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指导方案

为整顿规范户外广告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13部委《2016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强化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发布中动态监督、发布后依法查处,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

4月1日至5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各县区所有户外广告,重点是:商业区、主干道、车辆、公交站台、过街栏杆、车站、高速沿线等重要位置的户外广告。 四、整治工作重点

重点查处未经工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及广告中其他虚假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发动。

1、召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做好辖区违法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

3、制定部署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4、督促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单位积极进行整改,完善发布手续。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11日-5月20日)。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户外广告行为进行综合整治。 主要措施:

1、查处不具备广告经营发布资格的广告经营主体。 2、查处未经登记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 3、查处未按规定标明登记证号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

4、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追根溯源,对违法的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主三者要一查到底。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5月30日)。自查、互查,召开会议,汇报整治工作,总结经验做法,评比表彰先进先进典型,探索标本兼治的广告监管新路子,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保证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统一指挥和协调,探讨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研究具体对策。 (三)明确分工,加强合作。

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强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宣传、文广新和电信管理等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加强广告审查把关。 (四)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在执法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杜绝执法工作中徇私舞弊等行为。

(五)加强指导沟通和信息交流。

加强对整治行动法规政策、执法办案、日常监管等各方面的指导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需有关部门配合的,要及时沟通协调。

2016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第五篇

2016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6.3”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安委会的部署,采取更加坚决、有力、有效的措施,从6月初至9月底,遵循本局职责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贡献。

二、整治范围及主要整治内容【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遵循本局职能,重点整治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突出做好除汽油外的加油站和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并配合有关县直职能部门做好建筑施工、燃气与消防、道路交通“三个专项整治”。

(二)主要整治内容

1、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主要检查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等。

2、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液氨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冷冻保鲜、冷链冷藏车辆、火力发电、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单位的底数,明确液氨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台帐;督促涉氨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涉氨岗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制度;完善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严防氨气泄露事故发生。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以除汽油外的加油站为重点,督促各加油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规范标准化运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成品油经营行为,对农村边远乡镇无证经营加油站点进行严肃查处。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部署安排、推进落实、收集汇总全局“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并跟踪、协调有关督导检查事宜。

(二)职责分工

1、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局投资与运行保障科、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企业管理与改革科共同

开展整治行动,其中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主要负责火力发电液氨从业单位的整治行动;

2、除汽油外的加油站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局商贸服务业科负责开展整治行动;

3、民爆器材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局投资与运行保障科负责开展整治行动。 以上整治行动,将由县外经、环保、质监、海洋渔业、消防、工商和所在乡镇、开发区管委会予以配合,可视情况通知。

四、组织实施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初至6月25日):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总体部署,在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自身职能,立即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相关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企业、除汽油外的加油站和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6日至9月20日):局属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对相关领域所有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的全面彻底隐患排查,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老、大、难”问题要主动加强联合执法。对除汽油外的加油站和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要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要及时分析总结“百日行动”取得的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科室,要在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百日行动”,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隐患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百日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四)做好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科室要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梳理“百日行动”的做法和成效。

2015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第六篇

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认真贯彻落实门头沟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教委纪检监察关于加强执纪监督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学习,自查自纠,改变干部教师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树立正气,开学初我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四项专项整治内容,继续做好整治工作。

一、坚持一岗双责,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制

建立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落实《关于开展“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以及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专项整治》、《关于开展“庸懒散” 专项整治》、《关于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等专项整治》、《借公务之名旅游问题专项整治》、《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工作》四项整治,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

二、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

学校在干部会、教职工大会上动员部署此项专题工作,落实文件精神,进行收受卡物的清退零持有承诺登记,加强总务重点部门和干部、班主任重点人员重点教育、管理与监督,认真梳理“四项”突出问题中涉及教育的问题或现象,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改作风促发展

1、实行“领导值日”制度,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学校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及要求。每天一位领导值班,在学校门口迎接学生和教职工,放学后安全将最后一个学生送出校门,学校领导深入课堂和年级组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2、严明教职工工作纪律,着力解决教职工纪律不严、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执行力,提升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3、落实福利费使用方案,元旦干部教职工一起包饺子,组织退休教师座谈会,节俭文明迎新年。教师慰问关注困难职工和班主任骨干群体,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家校社区沟通,西中地处棚户改造区,帮助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是家长的迫切需要,学校通过专题家校活动感谢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肯定了好家长的具体做法;架起了班主任与家长良性沟通的桥梁;明确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学生的培养目标。

今后,我们要坚持这次专项整治中的成果,把建立起来的机制持之以恒的落实下去,转变作风,弘扬正气,凝聚力量,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2016街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8篇
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第七篇

第1篇:街道六打六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区安委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街实际,街道于2016年8月至12月底在辖区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街道决定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杜成发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建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安办,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六打六治”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调配合,认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突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1、危险化学品: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2、油气管道: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3、建筑施工: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4、交通运输: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5、消防: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二)结合我街实际,深入开展打击涉及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6、粉尘防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没有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相关证照不全的;在粉尘爆炸危险区生产作业的人员没有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厂房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的;厂房建筑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产场所电气设备、收尘系统、作业工具等设备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没有建立严格清洁制度,及时清扫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并采取个人防护和防止二次扬尘措施的。其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生产场所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不落实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作业工具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作业场所没有保持清洁,有洒落粉尘聚集的,以及采用正压气体吹扫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措施不落实的。

7、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未事先撤离。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6年8月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至9月上中旬)

1、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落实,广泛宣传发动。

2、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做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和重点检查督查阶段(9月下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和总结提高阶段(12月)

1、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社区、各相关科室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第2篇: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重点。

1、整治目标。消除液化气市场安全隐患,健全液化气市场监管治理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违法经营,防止销售瓶装液化气及其它影响液化气安全行为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整治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查处充装或存储使用不合格钢瓶,超期未检测钢瓶等违法行为;排查和消除燃气用户安全隐患。

二、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纪工委、综治、公安、工商、城管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综治、消防、城管、社区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郭钦华。办公室成员由街道城管科和综治办。

三、职责分工。

街道领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督查各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有关重大问题报区协调小组研究解决。

各社区负责社区内非法店(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场所、店(点)摸底排查,发动群众举报各点非法经营行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拉网式清查。

城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店点,工商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液化气的店(点)进行查处。

公安、综治负责监督钢瓶检查,查处擅自充装不合格钢瓶或超期未检钢瓶等违法行为及液化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查处非法营运储存、销售液化气等涉及治安消防、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宣传阶段(即日起至4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布署专项整治工作,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安全用气宣传特别是要加强辖区内小型餐饮店的安全用气宣传。

2、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认真落实职责,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组织各社区全面开展摸排登记辖区内的非法店(点)工作,并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对摸排的黑气店(点)逐一进行登记,填写摸排情况登记表,并由排查人员和社区签字,上报街道。街道负责对社区报送的摸排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后上报区整治办。

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依法查处燃气企业充装不合格、超期、报废钢瓶的违法行为;对非法存放的钢瓶要予以扣缴,并送到指定地点,对已取缔的非法店(点)要进行跟踪复查,防止回潮。

3、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区协调小组组织下,对本街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检验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巩固阶段性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探索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相关问题。

2、要狠抓落实。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布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摸底工作,进行全面整治,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3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汲取“4·2”超创停车场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部署,我街道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周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今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街道成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整治时间、整治范围

整治时间:从2016年4月14日起至2016年4月28日。

整治范围:(1)公众聚集场所(酒吧、网吧、KTV、商场、礼堂、饭店、茶艺居、超市、酒店等);(2)超创、福泰等各大停车场;外来人口出租户;“九小场所”等。街道决定从4月15日起先行整治物流停车场。

四、消防安全及“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并督促社区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对三级管的“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消防隐患。

(二)公安派出所:应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安厅印发的《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条例要求,履行公安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开展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三级管的“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依法督促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派出所开展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全区二级管单位的“三合一”场所依法整治。

(四)区安监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五)工商部门:按照国务院第370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照经营的“三合一”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六)其他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依照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政府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并负责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各办(室)、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街道各办(室)、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街道各办(室)、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第4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方案

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福建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市、区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面向社区、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深入动员群众,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提高家庭幸福指数创造条件,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让每一对计划怀孕的夫妇都能享受到此项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机制。

㈠计划怀孕夫妇出生缺陷预防等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知晓该项检查的重要性,自觉参与检查,防范风险的意识有明显提高。

㈡计划怀孕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率达83%以上。

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率达95%以上。

㈣早孕及妊娠结果随访率达90%以上。

三、检查服务内容和要求

㈠免费检查服务的对象

政策内计划怀孕已婚夫妇。

㈡服务内容

免费服务内容主要有19项,其中一般服务内容5项(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果跟踪随访);医学检查内容有14项(包括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影像检查1项)。

㈢加强入户动员和宣传教育、协作配合。

1、在上门宣传过程中要告知符合生育政策的每对夫妻每孩次只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如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19项孕前检查内容包括男性检查,若单方检查意义不大,必须夫妻双方一同前往。

3、检查时间为周二至周五上午8:30—11:00,周六进行预约检查。

4、摸底对象主要针对为计划怀孕对象,若该对象已经停经1-3天,怀疑早孕者,建议不进行孕期优生检查。

5、摸底对象出现人户分离现象的,以男方户籍所在地为主进行孕前优生检测。

6、告知摸底对象检查时要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服务卡、二孩审批的多带份二孩审批证复印件或者社区相关证明,同前往。检查前晚8:00后禁食,空腹抽血后进行B超检查时应膀胱充盈。

7、摸底表中的家庭编号要准确,便于统计科微机核查。

8、加大宣传力度,取消双休日、节假日、晚上休息时间,集中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并发放孕前优生指导手册,好孕宝典等宣传品。社区自己制作一面宣传标语,在群众聚集地方张贴海报,出一期优生检测应知专刊,计生办设计制作优生检测纪念品,同时社区计生干部进行包片,并完成相应的任务。

9、对有单位的计划怀孕夫妇,单位请假难,街道、社区专门出一份免费优生检测函,要求单位协助调整时间,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优生检测。

10、发挥计生协会队伍职能,各社区要召集会长、小组长、会员、社区计生干部,其他部门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在本社区开展一对一上门宣传。

11、每月组织辖区内计划怀孕夫妇参加优生知识讲座。

12、计生办准备相关材料,由分管计生副主任培训,另外每周一通报,街道计生办做汇总通报材料。

四、加强组织领导

本街道协调相关部门组成免费孕前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民政、计生等科室及各社区主任担任,同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免费孕期健康检查再动员再布置,并指导和督促社区落实孕前检查。

第5篇:街道防汛防风抢险预案

为做好防汛防风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调整充实街道防汛防风分指挥部,负责辖区防汛防风抢险工作的组织指挥。分指挥部设在街道会议室,联系电话:,设立通讯基地台,并配备一台传真机。灾情发生时,分指挥部迁往现场指挥。

2、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通讯联络组、材料汇总组、宣传报道组、群众发动组、安全保卫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副主任兼任。

3、各社区防汛防风组织机构,分别以街道包片领导为指挥,各社区书记、主任为责任指挥。

二、险前准备工作

1、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辖区内堤岸险段、低洼地带(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危房危屋、危墙、危树等数量、位置和险情,做到心中有数。

2、落实防汛物资储备情况,与抢险物资商户签订协议书,保持会商系统正常运转,线路畅通。

3、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上下联络畅通,同时加强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值班保卫工作。

4、准确掌握汛情及险段情况,在汛期及出现险段时,街道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分管领导每天至少到堤段检查三次以上。街道分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坚持每天下堤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汛情监测、堤段检查,随时向街道主要领导和区指挥部报告。

5、做好防范工作,加强辖区内堤岸、低洼地带(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危房、危屋、危情、危树的巡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减少隐患。街道城管科要按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洪堤岸周边“清障”要求,清除沿江堤岸、河道两岸危房危屋、临时搭盖的建筑物以及乱堆放的物品。

6、按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颁发的抢险预案,明确街道堤段负责范围(从三桥堤闸至九门闸)和各社区防范重点,明确包片、包点领导和责任人;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落实抢险救灾物资、车辆和通讯照明器材等;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人员疏散、物质转移的方向、路线和位置,必要时进行实地演练。

7、在险情危急时,应及时通知辖区内省、市、区属单位做好危房危屋内的重要物质、贵重物品和剧毒药品、化学品的转移工作。

三、险情即将发生或发生后的应急措施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险情。

2、街道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按包片、包点的责任范围,分别下到各险段和各社区检查指导,做好抢险、疏散、转移的指挥工作。

3、街道抢险队伍在街道机关内集合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当洪峰超过警戒水位1.5米以上或递增水位时,抢险队伍应轮流上堤岸,并昼夜值班巡逻。当堤段出现险情隐患时,抢险队伍应主动抢险,同时,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4、街道包片、包点领导要配合各社区挨家挨户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帮助群众按预定的线路、方向和位置疏散转移、进入制高点。在群众疏散转移过程中,要优先照顾老人、小孩、孕妇和残疾人员。在群众进入制高点后,要妥善安排吃、住问题。

5、对阻挠、破坏抢险救灾工作的“钉子户”,由公安派出所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确保防汛防风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重大险情出现时的工作安排

(一)发生堤段决堤时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请求上级派水上交通工具(汽艇、冲锋舟、抢险船等)和联系部队救援队伍,组成抢险突击队,全力堵住缺口,抢救落水人员。

2、抢险队伍按市、区防汛防风指挥部的调度,抢筑二道防线。抢筑失败时,由市、区指挥部发出三颗红色信号弹,营救队伍全力做好群众的撤退工作。构筑二道防线的抢险人员就近撤退到制高点。

3、当洪水淹没地面2.85米以上,造成断水、断电和供应衔接不上时,街道分指挥部应主动向区指挥部紧急求援,配合有关部门搭建临时照明,提供必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做好饮水和食品的供应工作。

(二)、发生房屋倒塌时

1、街道分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府和区指挥部报告。

2、当发生大面积房屋倒塌时,在街道抢险时队伍进行抢险救灾的同时,请求上级派抢险队伍,抢险设备和联系部队支援我街抢险救灾工作。

3、当发生大面积房屋倒塌时,在街道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灾的同时,请求上级派抢险队伍,抢险设备和联系部队支援我街抢险救灾工作。

4、配合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五、险情过后的工作安排

1、发布灾后动员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有关通告。

2、街、居干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原撤离的居民户回迁工作,妥善做好灾后安置。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受损房屋修缮;恢复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组织粮食、食品、蔬菜供应;做好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

4、街道城管科、环卫所和各社区要对灾区道路、环境进行清扫清障、清淤冲洗,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5、配合省、市、区领导或慰问团,深入受灾地区,慰问受灾群众,帮助解决困难。

第6篇: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部署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为切实落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维护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推进全区宜居环境建设,自2016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区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宜居环境、建设美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基本目的、坚持以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完善机制、源头防范为基本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通过三年综合治理,“两违”蔓延势头得到全面遏制,不新增“两违”,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基本得到妥善解决,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促进我街管辖面貌明显改观,居民生活环境大幅提升,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专项行动范围涵盖本街道辖区内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包括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设施等。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思路,有步骤、定规划、分批分期开展拆违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工作要抓好“四重点”:违法占用农耕地、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建设、严重影响城乡规划、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实施“六先拆”: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

三、工作安排

“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采取统一部署、点面结合、示范带动、重点突破、深入推进的方式展开。街道选定一个社区作为我街“两违”综合治理示范点,全面铺开的同时可以选择1—2个社区作为本级“两违”综合治理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把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重点突破、深入推进贯穿始终、互相穿插进行实施,着力抓好5个环节:

(一)动员部署(2016年2月—3月)。街道协调各社区、城管迅速动员部署。结合街道、辖区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有效推进治理工作。

(二)宣传发动(2016年1月—3月)。认真组织、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大力支出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调查摸底(2016年1月—3月)。由城管科牵头负责、各社区组织对辖区内“两违”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两违”实施主体、发生时间、数量、面积等情况进行摸底汇总成册,形成一违一档台账清单。

(四)突破重点(2016年3月—12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街道每月应列出不少于2宗的“六先拆“对象,并在媒体公布,集中力量实施拆除,形成高压态势,以强拆带动自拆、以点带面、滚动推进。我街拆除“两违”面积任务由区“两违”办下达,在街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由城管科负责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具体配合予以实施,计划拆除“两违”面积总数不少于3千平方米,并于3月份开始具体拆除工作。

(五)深入推进(2016年—2016年)。在重点突破基础上,总结示范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日常巡查机制和首查责任、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检查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四、工作措施

(一)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成立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实施各社区开展“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治理工作由城管科为主,各部门、各社区分工负责。街道是“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必要时协调纪检监察、公安、国土等部门全力参加、齐心协力、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共同推荐“两违”综合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分类治理。要坚持重点突破、有序推进,以“四重点,六先拆”为着力点,加大重点区域的“两违”综合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城区环境的居民生活品质。要把拆违与旧屋区改造、“两个商务区”建设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土地清理项目建设“拔钉清障”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三边三节点”整治改造结合起来;把拆违与对接央企、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在组织拆违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环保、交通等方面问题,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要结合实际,根据“两违”发生时间、性质、情节等不同情况,制定“两违”具体认定标准及分类、分阶段处置方案,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的各类“两违”问题。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要认真部署“两违”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社区宣传栏、广播、入门一对一等宣传手段,依托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认识“两违”危害性,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接受群众监督,形成违建可耻、违法必究的正确导向,促进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扎实、有序推进。

(四)完善机制,源头防范。要建立“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组织城管科、各社区居委会、经合社、物业服务企业,对辖区内的违建进行日常全方位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制止、报告、查处制度。城管科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查处新增“两违”,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确保“两违”零增长。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反馈举报情况,推进群防群治。

(五)督查考核,严格问责。要制定考核督查办法,将“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明确考核督查的标准、方式、内容和程序,形成月通报、季例会、半年总结、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实行严格考核和问责。要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营单位“零违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违建先行拆除的示范作用,对属“六先拆”范围的违法建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要做到自行拆除。街道纪委、监察部门要建立问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参与“两违”或“两违”综合治理不力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第7篇:街道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根据市委和区委实践办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要求和切实加强“四风”问题治理的号召,按照我街对照检查材料查摆出来的“四风”方面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现就街道班子整改方案整理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区委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和要求,下大力气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切实解决好街道办事处中的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氛围。

专项整治的原则要求: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本街道办事处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着力形成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分工

(一)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整治内容:(1)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群众被迫多次往返办理的现象。(2)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得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3)坚决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慢”行为。(4)坚决整治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5)坚决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值守等行为。(6)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党政办

(二)整治文山会海。

整治内容:(1)严格控制各种会议的数量、规模、成本。(2)简化会议程序,提高会议的效率,突出重点。(3)严格控制重复发文,重复报送材料。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街道各科室

(三)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

整治内容:(1)严禁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警车牌照等问题。(2)严禁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占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3)严禁干部在退休或调离时不及时腾退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等问题。(4)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财政所、党政办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整治内容:(1)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借公务接待之名,结圈子、拉关系。(3)坚决禁止用公款行贿赂之事。(4)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纪工委、财政所、党政办

(五)整治信访突出问题。

整治内容:(1)坚决纠正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人漠不关心、置若罔闻的行为。(2)对信访问题要就地解决、第一时间解决,最大限度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信访首访结案率。(3)认真开展信访自查自纠,将信访内容分类处理,切实处理信访不到位、纠缠闹访属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综治办

(六)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整治内容:(1)整治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等问题。(2)坚决查处制造假数字、虚报工作业绩等相关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经济办及各街道各科室、社区

(七)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整治内容:(1)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监察室、财政所、纪工委

(2)严格执行预算,严格审核报销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随意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公务无关费用。(3)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严禁私客公待。(4)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监察室、财政所、纪工委、党政办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力量狠抓整改落实,确保街道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1、加强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落实工作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友民负总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2、强化教育引导。要继续加强对市、区委有关文件制度精神的宣传普及,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强化正面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3、加强督促检查。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改正,对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第八篇:街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区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为重点,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让人民满意”为主题,通过群众监督和民主评议,促进我街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建设科学发展文明幸福的新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

三、评议内容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提高工作效能为重点,着重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质量,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办实事解难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社会形象;以及政风行风建设问题整改,廉政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

四、评议方法

1、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

2、选聘评议代表,不定期开展评议。

3、电话回访、问卷测评,邀请人大、政协、服务对象、街道和社区干部测评。

4、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

五、评议运用

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的评议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选依据,对群众满意度较低和问题较多的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科室和五个社区居委会,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还要给予负责人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对外窗口科办、各社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街道对外窗口的科办、各社区要以评议为契机,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限期解决和整改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明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评议中,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要严格程序,客观真实反映各参评的街道对外服务窗口、社区的政风行风状况,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

2016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篇
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第八篇

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9月9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及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任务目标和工作步骤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发动,全民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非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物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原则,全面搞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控网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全面理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制。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共同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这场攻坚战争。

四、进度安排

开发区开展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自2016年9月中旬起至2016年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6年2月15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再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安排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对区内进行巡回不间断排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从2016年2月16日到2月28日,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各有关局、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加强值班,及时调度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局、室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12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局、室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工商贸企业、商贸城领域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第2篇:金属液体安全运输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的规定要求和5月23日全县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认真查处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生产、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企业及每一个环节及岗位人员,建立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日常安全监控机制,确保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

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

1.安监站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规定的职责任务要求,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个高温金属液体生产经营企业及运输道路、车辆、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

2.安监站要对高温金属液体生产、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审核备案文件允许工业项目的原料、工艺、产品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各高温金属液体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6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县直各相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

三、措施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第3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第二,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是基础和关键,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不可能包办和代替。要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必须敬畏安全、敬畏生命。必须加大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成本,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要进行严厉的问责,必须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严禁违规生产、违章操作。企业经过开工验收后,严禁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要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在危险场所违规建设、违章施工。三是要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安全会诊”,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要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企业所有重点岗位都要制定人员定位、上岗记录、考勤等劳动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规组织生产。高危企业要实施远程监控和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厂区。

第三,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6年前所有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2016年前所有企业必须全部达标。6月底前所有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以上水平,并积极推进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大举措。根据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区内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密切协作,全面排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发现一人、严惩一人。工作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各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好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做到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遇异常天气要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能力。

第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一是要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继续推行A、B、C、D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对安全管理、设备状况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率,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对安全管理薄弱、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定期聘请专家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活动。二是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季节特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活动,集中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要重点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直接作业的专项检查,规范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批和过程管理,杜绝违规作业行为。

第4篇:开发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雨季的防汛工作,根据邹汛旱办字【2016】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防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和有效开展预防措施。当遇大雨、大暴雨时,及时检查,排除内涝隐患,出现险情及时有效抢险,杜绝内涝给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二、防汛应急领导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四个组,分别为通讯联络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通讯网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应急抢险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灾,负责现场紧急抢险,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成员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王文、王斌、王传晋、赵京文负责汛期日常巡查检修工作,若遇大暴雨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开发区高层地下停车场处参加抢险救灾。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护队的组织与协调。本着就近组织的原则,协调和指挥医疗救护机构有序开展救护和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救援物资的调运、管理及合理使用;安排救援人员与相关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

三、应急预案

1、组织落实人员和设备,对地下停车场内道路排水管、散水沟及周边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清淤、疏通。

2、储备好相应的机械、机具、抽排水泵、管材、防洪沙袋及其它相应防汛抢险物资。

3、对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汛期间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防汛期间提前检查,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就及时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4、加强防汛抢险意识培养宣传,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及时接收和传达急降雷暴雨预警。检查应急抢险准备落实情况。

5、加强预警,措施到位,关心天气预报,当接收到降暴雨预警时发出暴雨通告,抢险队及时检查责任区域和应急准备落实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对易涝地段进行巡视检查。

6、如出现雷击天气,要立即切断相应电源,避免雷击损失。

7、汛期期间,各小组必须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相关内涝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四、防汛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包括雨衣、手电筒、锄头、铁锨、编织袋、沙袋、竹竿、抽水泵等物资的储备。

第5篇: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按照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6〕40号)、《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以下简称《规定》)等为重点,以全县安全生产“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开发区广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安排:5月份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集中实施。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重点活动周安排(共二项):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9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座谈讨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冶金有色、危化品、热电、纺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或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应对事故灾害、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二)重点活动事项安排(共五项)

1、组织举办以“强化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三星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活动内容:竞赛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发23号文件、40号文件和省政府令第26号《规定》及职业卫生、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知识为主,参赛人员为一线职工,经比赛后决出优胜代表队,进行表彰奖励。

(3)组织形式:开发区推荐企业参加比赛。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2、组织参加“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1)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安监局

(2)协办单位:团县委

(3)活动内容:组织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员工和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发动大家讲述自己经历(或发生在周边人员身上)的安全故事。5月上旬下发征文通知,每单位上报一篇优秀文章交县评审组。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3、组织参加全县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班

(1)活动时间:6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确定)。

(2)活动内容:组织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学县安监部门有关领导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人员讲授安全班组建设知识。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4、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及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等安全创建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等建设活动。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5、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公共场合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组织协调单位:公安分局、安监站。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安排(共七项)

1、深入开展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宣贯培训活动。一是对照《规定》的内容要求,查漏补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以组织员工参加全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奖知识竞赛为契机,组织从业人员按照有奖竞赛规则参加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竞赛试题将在5月份的《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刊登,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

2、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商贸流通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组织全员、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企业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4、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要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的意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细则>的通知》(邹安办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班前讲、班中查、班后评”活动,落实“一班三检”制,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班组间经验交流,充分发挥优秀班组及班组长的传、帮、带作用,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5、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结合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7、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暨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协作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思路,突出特色,重点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惠民”的良好氛围。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县2016年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邹安发〔2016〕28号)的部署,按照管委会领导的安排要求,为促进开发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主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规定》的实施贯穿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对工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管,改善开发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工商贸企业基本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工商贸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彻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监管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企业的基础档案和台账,做到企业底数清,情况明。

2、全面建立较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和审批审核制为核心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检测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制度,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检测)、确认,作业过程的现场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动火、进如有限空间、危险区域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盲目施工和作业,要在奖惩制度中明确规定违规操作的处罚规定。做到安全制度全,执行严。

3、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的安全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辨识、预控和管理能力。同时,督促有较大危险作业的企业从理论、实际操作、事故案例等方面,全面开展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真正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遵规操作的自觉性,防止窒息、爆炸、中毒、烧烫等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培训严,能防控。

4、全面完善设备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按《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及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完善煤气区域、粉爆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同时还必须在煤气区域、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高温金属液体生产场所及运输线路、粉爆场所和有限空间周围,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上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做到安全设施齐,功能全。

5、全面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制订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组织员工,特别是涉及较大危险作业的员工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安全意识强,会施救。

(二)事故控制指标。

努力预防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三、重点工作

(一)整治的重点企业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热电、食品、商贸等工商贸行业企业。重点是这类行业中存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运输、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以下简称粉爆场所)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

煤气区域是指涉及生产、输送、储存与使用煤气可能产生煤气泄露、聚集的场所。

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高温液态金属是指处于液相状态的黑色、有色金属及其液态炉渣。

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是指工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过程中存在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粉尘爆炸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且易引发粉尘燃烧、爆炸的危险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1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16)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通风机械等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2、煤气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机构,定专人,需报批,携器具,明标识,常检测,设报警,有预案。生产、使用、输送、储存煤气的企业,必须遵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T50195-2016)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环境状况等实际,制订并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气岗位应有煤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应根据其煤气发生量、使用量的规模,设置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班或专职防护人员,并配置相应的煤气防护、救护装备和仪器。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

3、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备专,要可靠,防喷溅,需远离。冶金、有色、机械等金属冶炼企业应当依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6号)、《炼钢安全规程》(AQ200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铁合金安全规程》(AQ2024)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环境条件等,制订并完善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及其机械装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喷溅、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保持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区间环境良好,通道畅通,人流、物流分道有序,避免交叉;企业的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与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路径保持安全距离。

冶金炉窑(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厂房内金属液体与液渣运输线、金属液体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包罐的使用、烘烤、检查、检测、报修或报废的管理制度与相应的记录,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所有与金属液体与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吊运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必须使用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铸造起重机,按照《炼钢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9058—199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16)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健全起重机械与工具(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等)使用、维护、检查、检测、报废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记录。起重机各种连锁装置、安全装置、声响与灯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起重机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必须确认挂钩挂牢,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指挥。

凡通过道路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企业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其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高温金属液体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时间必须进行审批,车辆在普通公路上运输高温金属液体时,运行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并严格按公安部门审批同意的路线行驶。高温金属液体运输企业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道路运输监控系统,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监控,杜绝运输车辆超速行驶、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时间的行为。要加强对押运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违章操作。要加强道路管控,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的运输高温金属液体车辆超速行驶、不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纠,严肃处理,并通报运输企业以加强管理。

4、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备上设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告知卡;相关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预案演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6),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16)、《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6)等相关安全规定。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任务阶段安排

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自今年4月20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及时将方案传达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30日)。所有工商贸企业都要结合实际,以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为重点,制定方案,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危险程度确定和划分隐患等级,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安监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工商贸企业,重点是对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四)督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度和质量,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组织对重点镇办、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的重点,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日常执法检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中的“三违”现象,促进较大安全风险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县政府及安委会确定今年把工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第7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滨安办发〔2016〕14号)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正确处理生命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彻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

三、任务和措施

按照县政府及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一)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和高温金属液体等危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要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状况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情况。

(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集中检验。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于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者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

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GB18564-2016)强制性标准要求,逐台进行核查,对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要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安装或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责令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要责令运输企业为车辆配备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罐体的轮廓。

在受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的核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等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对定点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在罐体上标明容积,对于“大罐小标”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车推广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要严格按照罐式运输车辆产品公告,对罐式车标注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报上级发改部门从《公告》中撤销。

(三)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要严格从业人员的条件,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人员和车辆要相对固定;对没有从业资格或者对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或者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办法。对申领在道路上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一律到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运输通行证。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所提交的证明文件。每次启运前,托运人(或委托人)必须持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格证件和运输通行证到发货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承办签注手续的公安机关,必须当场核对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质和运输路线、装载质量、启运时间,确认后在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意见,发还申请签注人;要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进行剧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的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须掌握所运载的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有关常识、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及自防自救方法;签注后,把批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时间按规定程序向途经地公安机关通报。运输活动结束后,托运人(或委托人)在规定时限内将运输通行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五)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加大对槽罐车的检查力度,对超速、超载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一律指引到指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人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要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要求从事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储和销售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的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要查验告示牌和“毒”“爆”文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据。同时,要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使用计算机进行登记。对重点仓储、销售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和监督情况由检查人员签字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所在地设立专用停车场,并设置警示标志,注明当地报警电话。

(七)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要组织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明确指挥权限、部门职责;制定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警和处置网络。

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安委会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都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八篇: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领域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三、重点内容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的五个方面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安全资质专项检查;突出打击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新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安装使用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监控检测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填报更新等情况。

(四)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破土、吊装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业现场“三违”情况;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每年参加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开展对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资格培训;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订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情况。

(八)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备案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九)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申报情况,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十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其他检查事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

(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厂区应急设施、生产装置防雷、防静电、防汛等措施落实情况。

(4)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栓挂与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5)定期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及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向安监部门备案情况。

(6)安全设施安装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1)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露报警等安全措施。

(4)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或开展化工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

(6)是否按要求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等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

(3)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标签。

(4)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4、其他

(1)是否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完成许可证延期,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

(3)是否有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当前,已进入第二季度,高温、雷雨、大风等灾害天气多发,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此,局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危化股、监察大队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小组,聘请专家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做到不漏掉一个企业、不漏掉一个环节,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一是督促辖区内企业对照攻坚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安监部门;二是结合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安全标准化创建、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资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上报上级部门吊销许可证照、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严肃处理,不留情面,确保实效。

(三)突出事故预防,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事故预防为目标,坚决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职责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篇: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全县所有涉及焦化炉、高炉、转炉、煤气柜、煤气发生炉以及管道煤气、天然气使用的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企业(以下均简称涉煤气企业)。

二、整治的目的

开展涉煤气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督促涉煤气企业深入开展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质量的原则,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一)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彻底整改隐患(4月25日-5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本《方案》传达到各涉煤气企业,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冶金煤气安全生产重点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6〕141号)以及《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1)规定的内容,制定自查方案,聘请专家,对本单位涉煤气装置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附件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监管(6月1日-6月3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要聘请专家参与。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经整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吊销相关许可手续,直至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全面调查统计本辖区内涉煤气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填写《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建立企业档案,切实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

(三)现场抽查检查,做好总结验收(7月1日-7月30日)。在企业自查整改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切实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抽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相关企业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彻底整改现场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按照规定逐项检查。特别是对涉煤气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设备要作为检查的必查项目,问题整改要有硬性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沟通协调,如实填报信息。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整治重点突出明晰,方法步骤合理准确,效果显著良好。

第十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任成员(见附件1)。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及安委会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调度、汇总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扎实开展,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一)综合组职责:负责每月汇总、掌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起草相关会议材料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通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百日攻坚相关工作,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落实到位;及时收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在《安全生产简报》及有关媒体上,及时发布信息,反映和交流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

(二)宣传组职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工作不得力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督导组职责:做好县政府及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有关部门督查组、巡查组的联络、协调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核实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联络员情况调度会,掌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典型宣传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力的,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信息交流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通过《安全生产简报》及各类媒体,及时刊登、播报各级各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动态。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每周至少报送1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和做法。

(四)隐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核实和查处,典型的举报案例要向社会公布,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五)跟踪督办制度。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跟踪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统计调度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统计工作,每月20日前,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统计报表(见附件2)。

(七)总结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每月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报送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举措,是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及安监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促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注意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抓好督查指导和重大隐患查处工作。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2016旅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四项专项整治内容 第九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2016年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安委会和市旅游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从2016年3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全面落实,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夯实旅游行业的安全基础,实现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县旅游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局长,副组长由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行管科,办公室主任由行管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县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全县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处理有关举报工作;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处理、通报、上报等工作;及时总结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对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提请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统筹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发展。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的要求,认真服从县旅游主管部门管理,积极配合,抓好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6月-7月)

各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县旅游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部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所辖单位的员工,充分认识搞好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各单位要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旅游局。

第二阶段:联合检查、治理整改阶段(7月—11月)

县旅游局联合安监、交通、卫生、消防、质监等部门对全县旅游企事业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对专项整治不认真、走过场或在专项整治中的依然发生事故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单位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各单位要对关闭取缔情况、停产停业整顿情况以及企业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按要求汇总上报县旅游局,县旅游局对全县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检查内容

(一)对星级饭店检查的主要内容(县旅游局牵头,卫生局、质监局、消防支队配合)

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2、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3、电梯、锅炉等设施设备安全情况;

4、酒店消防安全情况等;

5、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安全生产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二)对旅行社检查的主要内容(县旅游局牵头,安监局、交通局配合)

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2、旅游包车合同签订情况;

3、管理人员和导游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安全生产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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