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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学习心得

2016-03-17 12:02:5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基本法学习心得(共4篇)《华为基本法》心得华为基本法心得华为基本法里第一章核心价值观里的:第五条:华为主张在顾客、员工与合作者之间结成利益共同体。努力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部动力机制。我们决不让雷锋吃亏,奉献者定当得到合理的回报。第六条:资源是会枯竭的,唯有文化才会生生不息。一切工业产品都是人类智慧创造的。华为没有可以依存...

篇一:《《华为基本法》心得》

华为基本法心得

华为基本法里第一章核心价值观里的:

第五条:华为主张在顾客、员工与合作者之间结成利益共同体。努力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部动力机制。我们决不让雷锋吃亏,奉献者定当得到合理的回报。

第六条:资源是会枯竭的,唯有文化才会生生不息。一切工业产品都是人类智慧创造的。华为没有可以依存的自然资源,唯有在人的头脑中挖掘出大油田、大森林、大煤矿……。精神是可以转化成物质的,物质文明有利于巩固精神文明。我们坚持以精神文明促进物质文明的方针。

这里的文化,不仅仅包含知识、技术、管理、情操……,也包含了一切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无形因素。

第八条 我们的目标是以优异的产品、可靠的质量、优越的终生效能费用比和有效的服务,满足顾客日益增长的需要。质量是我们的自尊心。

这三条让我得到启发是:首先,第五条讲的顾客、员工与合作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处理,只要在服务好顾客的时候做出贡献的员工或者合作者他就应该得到公司的鼓励和奖励,如此才能更加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得到合作者的信任;其次,第六条这让我想起了《十月围城》中,那句著名的“唯有进步值得信仰”。文化也好,进步也好,都是一种理想,一种精神。理想和精神,是生活之所以精彩的根本;

最后,第八条让我想起了世界上但凡取得巨大成功的企业,都是在他的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上严格的把关,以值得信赖的产品质量和优于别人的服务取得客户的信赖达到长久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华为基本法基本经营策略里的:

第三十条 战略市场的争夺和具有巨大潜力的市场的开发,是市场营销的重点。我们既要抓住新兴产品市场的快速渗透和扩展,也要奋力推进成熟产品在传统市场与新兴市场上的扩张,形成绝对优势的市场地位。

作为网络设备供应商,市场战略的要点是获取竞争优势,控制市场主导权的关键。市场拓展是公司的一种整体运作,我们要通过影响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传递市场压力,不断提高公司整体响应能力。

第三十二条 我们重视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具有团队精神的销售工程师与营销管理者队伍,重视发现和培养战略营销管理人才和国际营销人才。

我们要以长远目标来建设营销队伍,以共同的事业、责任、荣誉来激励和驱动。

这两条给我的启发是:首先,第三十条里讲的战略市场的争夺和巨大潜力市场的开发是营销的重点我非常的认同,因为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可以使得公司不用太担心客户的不稳定而对公司策略制定造成影响,同时可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时潜力市场的开发,在开发的时候遇到的困难不会像成熟市场那么困难,而且咋们在他公司困难之际对其企业给予支援,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可以得到更大的收获;

其次,第三十二条里讲的销售团队和优秀的销售人员的培养,我的认识是:首先公司需要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人才培养机制,因为优秀的企业,不仅是从社会上高薪录用业内的优秀人员,而更多的应该是培养自己的优秀员工,只有这样你才能保证他的忠诚度,为公司创造更大的财富;其次,就是团队精神的培养,因为在当今社会的背景下,只要你想把事情做的更好更完善,那你就离不开团队,因此我们需要自己的具有良好团队精神的优秀团队。

销售中心:黄连春

篇二:《学习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十点心得11》

学习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

十点心得

学院:法学院

年级:12级

班级:法学一班

姓名:隋启超

学号:1207007

一、基本法与“一国两制”的关系

“一国两制”,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的说就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中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行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并保持长期不变。 基本法不是一个普通的法律。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我国宪法为依据、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指导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它规定了港澳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把“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国家对香港特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港澳的平稳过渡、顺利回归和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一,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体现,贯穿基本法的灵魂是“一国两制”,它是一部全面、准确、系统地把“一国两制”方针具体化的法律文件。落实“一国两制”方针,贯彻实施基本法特别要注意以下三点:1.维护国家主权是前提;2.实行高度自治是关键;3.保障繁荣稳定是目的。

第二,基本法是依法治港治澳的法律基石。基本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港澳特区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基本法规定了中央与特区的关系,明确了特区的法律地位及政治体制。 第三,基本法是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法律保障。港澳回归十几年来,经历了风风雨雨的考验,仍然保障了香港的经济复苏和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保持了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和航运中心的地位,显示了“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港澳回归十几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基本法是港澳的生命线,在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中起着柱石作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比较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任何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因此港澳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也需要以宪法为依据。中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以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而在港澳基本法在序言中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此外,基本法中还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可见,不仅基本法的产生渊源于宪法,它的内容也是服从于宪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宪法的特别法。首先,就基本法的内容来说,虽然其与宪法内容呈现对应关系,但特别行政区居民得以享有比大陆中国公民更多的基本权利,如罢工权,生育自由等,并承担较少的法定义务,如服兵役等。其次,依两部基本法中对“政治体制”的规定来看,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是一种混合了议会制和总统制的政体,而作为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不在特区实行。由此可见,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迥异于宪法的。

三、关于“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五十年不变”的感想

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基本法起草委员时阐明“一国两制”方针。他说,港澳回归祖国后现行制度五十年不变,五十年后更没有变的必要。这或许是对香港澳门人的承诺,或许只是一种安抚政策,为了避免叛乱的发生。但不论事实如何,港澳作为国家的一部分,是不可分割的,而作为领导的党也需要作出一个姿态,既要保证国家的稳定,又要收回港澳,因此需要这个五十年政策不变的承诺。基本法学习心得

在这五十年里,不仅港澳有了更大的发展,对于大陆来说也是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或许港澳

表面上是自治是资本主义,实际是社会主义控制,但不论真实情况如何,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这个政策确实对港澳和大陆的稳定与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至于五十年后是否不变,我觉得还是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如果情况允许,当然应该与大陆真正统一。但是国家的国情还不允许港澳由资本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因为港澳受资本主义国家影响很深,不是简简单单五十年就能有所变化的,所以要是港澳成为社会主义,那么极易引起经济的动荡,经济是国家之本,经济的动荡也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也是国家不允许发生的。

因此,我认为,国家要让港澳变成社会主义,这个五十年可以坚持下去,还以有第二个五十年,用时间和政策同化港澳,使得港澳的人民和企业逐渐接受社会主义,这样变成社会主义也更容易。

四、了解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港澳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其高度自治权来自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权。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港澳基本的规定,分别任命两个特区的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负责管理与港澳有关的外交事务及防务。港澳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可以说,港澳地区的一切权力都来源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国毕竟是“单一制”不是“联邦制”,因此要从根本上体现中央的绝对权力。基本法学习心得

五、理解中央授权与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

(一)高度自治权的含义

理解我国的地方自治权,必须把握以下两点:一是自治权须由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创设,是国家为进行有效治理而进行的权力分配;二是自治权的行使须在国家监督之下,国家以统一为目的,必须保证全国秩序井然,对自治主体的行为,国家必须有所监督。 (二)高度自治权的特征

1.高度自治是比一般自治程度还要高的自治。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祖国统一,特别行政区实行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利生活方式50年不变,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所以香港特区的自治是比一般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自治高的自治。

2.高度自治不能等同于完全自治。完全自治意味着包括国防外交在内的一切事务都可以自主决定,但是自治不能没有限度,实行高度自治是以维护国家统一为前提的,因此有关国防外交等权力必须由中央管辖。

(三)港澳高度自治权的性质

港澳特区从性质上说属于我国地方一级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并没有改变其地方行政区域的性质,而是对我国但一直国家结构形式的丰富与发展。

六、港澳居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和大陆居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对比

在基本权利方面,港澳特区的基本法和大陆的宪法都规定了具有普世价值的权利,有很多相同之处。但具体来说,港澳地区的居民享有更多的基本权利,如罢工权、生育自由权、传教自由权等等。而大陆的宪法对这些方面的权利没有具体规定,甚至还存在限制性的规定,如在大陆的公民只有宗教信仰自由但没有传教自由;公民的生育权受到计划生育国策的限制等等。这些不同一方面是由社会性质决定的,一方面也说明了大陆的法律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完善。

在基本义务方面,基本法只规定了居民有守法的义务,而宪法则针对维护祖国统一、依法纳税、服兵役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主要是由国情和社会环境的不同而决定的。港澳在回归之前受资本主义殖民国家统治,所以制定的法律具有资本主义的性质,即重视公民个人的权利。但在中国大陆,义务是和权利相对应而存在的,享有一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七、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异同

由于国家对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一致,两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具有基本的共性,所以两部基本法的基本原则、整体结构和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但是由于两地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两法又存在着许多差异。

(一)两部基本法的一致性

1、基本结构一致。两法在基本的体例结构方面几乎完全一致基本法学习心得

2、指导思想相同。两法都以“一国两制”为指导思想,并正确处理了“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两部基本法明文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确立了中央的权力与特区的法律地位。

3、立法依据相同。两法的立法依据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基本法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高度自治权一致。在总则部分,两法都明确规定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

5、政治体制相同。两法都从有利于特别行政区的稳定发展、兼顾社会各界层利益、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制度的原则出发,制定行政、立法和司法相互配合又制衡的原则。

(二)两部基本法的差异基本法学习心得

1、在总则部分内主要是关于土地所有权的不同规定。对此,港澳基本法都确立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土地管理制度。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澳门基本法有例外,对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允许其保持原状。这是考虑到了港澳原有土地制度的差别。

2、在中央和特区的关系方面,对驻军问题有不同的表述。总体上,两法都作了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特区防务的规定,香港基本法有相应的条款,而澳门基本法对驻军未作规定,只是通过防务权包含驻军权。

八、特别行政区中行政与立法、司法的关系

按照基本法,港澳特区的政治体制基本上是一个以行政长官为首的行政主导制度。在基本法的精神下,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是相互制衡而又相互配合的。任何法律草案及财政预算案,都必须由政府提出,立法会通过。行政机关制定及执行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民意,确保政策合理并能贯彻政策目标,在此基础上,行政机关一向重视立法会作为反应社会意见的重要渠道,并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的工作。基本法第85条明确了香港澳门的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法治是港澳重要的核心价值,特区政府一直都在维护司法独立。

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都有它们独特的历史背景、社会环境以及政治制度,但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都会的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机关都会继续按照基本法的制度办事。

九、基本法延伸:从港澳基本法看两岸和平统一的机制

虽然 “九二共识”为协商解决大陆与台湾问题奠定了基础,但两岸关系因“台独”势力的活动时而陷入紧张局面,因此和平统一显然是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和平崛起”重要的一关,而能否以和平方式顺利统一台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现统一的制度设计。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模式可以被归结为“法律上的高度独立,政治上的有限自治”。对于法律事务,特别行政区无论在立法、司法还是财政上都享有高度自治,只是在少数情况下受制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在政治事务上,特别行政区则仍受制于基本法对选举过程的规制,且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的任免仍受制于中央政府的批准,因而仅享受有限程度的自治。特别行政区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法律制度,是因为香港和澳门都具有漫长的殖民统治历史。在此期间,特别行政区形成了相当完备的法律秩序,包括法律制度、司法系统和相当发达的判例体系。但在政治上,作为殖民地的香港和澳门都分别受制于英国和葡萄牙政府的统治,并没有形成自己的民主政治体系,也没有

发展本土的政党系统。

相比之下,台湾在1949年之后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制度。最为根本的是,和港澳地区不同,台湾地区在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实施着一部“五权宪法”。因此,为了保证和平统一以及统一后的繁荣和稳定,法律制度的设计者不仅要考虑台湾地区在法律上的连续性,而且还要尽量保持其政治上的连续与稳定。

总的来说,台湾统一后的宪法模式更适合“法律上的高度独立,政治上的高度自治”。也就是基本上延续港澳特别行政区在行政、立法和司法等方面的高度自治,并进而突破基本法目前的人事关系模式,改为法律控制,保证未来台湾地区在政治上的高度自治。

十、对老师半学期教学指导的感想

在这半个学期的学习中,老师一直在强调一点,作为新时代的学生,除了要勤学多问多思考外,还应该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尤其是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更要多锻炼自己的能力,提高个人素质。虽然课堂上同学们的反应不是很明显,但是我觉得老师的思想和言语会对我们产生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对我们后来的发展以及法律思维的树立起到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在期中作业完成的过程中,虽然最后的结果有些粗糙,但每个组员都积极参加,不仅锻炼了能力,还培养了一种团队意识。

因此,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应该遵循老师的这种思想,努力提高自己。

篇三:《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民事诉讼法学习心得体会

----- 先锋乡人武部 徐乐为 民诉法是重要的基本法之一,不仅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规则,而且对于及时解决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周五下午,乡司法所李文国所长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新修改的民诉法,逐条解读、相互交流、充分探讨、热烈讨论。本次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60条,对原民事诉讼法修改和增加80多处,与民行检察监督有关的8项,内容涉及民事案件管辖、证据规定、案件送达、立案、审理、执行、审判监督等,范围很广。民行检察监督工作是此次民诉法修改的重中之重。

一、修改后民诉法拓展了民行检察监督范围

民事诉讼法修改强化了对民事诉讼活动的全面监督,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以达到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目的。(一)从总则上为监督范围的扩大提供明确的依据。民诉法将第14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该条的争议点在于审判活动是否包括执行,检法两院从91年开始就对该问题争论不止,面对法院执行等问题的日益严峻,将民事诉讼从受理、立案、调解、庭审到执行整个诉讼程序纳入检察监督范畴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一直在坚持实践的,也是势在必行的,因此该条修改确保了检察机关的全面监督,成为民诉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从此,各级检察机关

探索的立案监督、调解监督、执行监督等工作就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再属于创新案件,而是实实在在的常规案件。在具体条款中也进一步明确了各项监督权力,如民诉法第208条规定,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出抗诉。修改民诉法第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首次对调解和执行监督作了具体明确规定,这对强化调解、执行的监督具有里程碑意义。(二)监督方式的增加与丰富。原民诉法仅将抗诉规定为民事监督措施,而抗诉因上级抗诉、时间长、法院难以接受,改判率不高等问题而影响监督效果。多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均探索实施再审检察建议与检察建议制度,并有大量的成功案例与规范性文件出台。再审检察建议具有时间短、法院易于接受、可实现同级监督的优点而大力推广,但因在法律上无名分,影响了监督效果。修改民事诉讼法第 208条、209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从而明确将检察建议纳入了监督措施。检察建议内容丰富,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更加灵活柔和,这也推动检察机关大力开展同级监督工作,以提高监督效果。

(三)强化监督手段。原民诉法对民行监督的保障措施没有规定,致使民行监督乏力,修改民诉法则强化了监督的保障措施。一是明确规定调查取证权。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一直是一个争议的问题,其证据效力因没有法律规定而受到置疑,已严重影响了民行监督正常开展。修改民诉法第2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因履行

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这有利于检察机关把握事实、核实证据、做出判定。二是规定了对审判中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各修改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可以明正言顺地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实施监督,以强化监督力度。(四)增加公益诉讼制度。随着食品安全事故与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加剧,在民事诉讼中增加公益诉讼制度得到了人大代表与专家学者的支持。对于检察机关,已经有部分检察院开始尝试提起公益诉讼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修改民诉法第 55 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给检察机关提供了一条公益诉讼道路的方向,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地位,也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检察机关能够实现公益诉讼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那么在下次民诉法修改中或许就能将检察机关的主体资格写入民诉法中了。

二、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修改后民诉法确立了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如何按照修改后民诉法要求做好各项监督工作。一是强化职权意识,以修改后民诉法实施为契机,转变工作思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重点应该是加强

对程序违法案件、渎职审判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判决、裁定、调解等三类案件的抗诉。程序违法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司法腐败,造成司法不公,程序违法侵害的不仅仅是私权,而且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成为检察监督的重点。二是积极受理当事人抗诉申请,要严格把好受理关。只有符合法律的三种情形,检察机关才能受理其申请。对于检察机关已经抗诉过的案件,当事人也不能再申请抗诉。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审查,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对于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在不抗诉决定中详细阐明不抗诉的理由,并做好息诉工作。同时,灵活运用其他监督手段,除抗诉外,民事检察监督还可以通过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

通过学习学生,使我们这些门外汉了解了很多,知道了很多,有利于今后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篇四:《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篇一: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因为在大二的时候,曾组建一支五人的队伍win5,参加第二届电子沙盘模拟经营大赛,所以对沙盘并不陌生。这次的课程设计,就是由win5原班人马,再加上一位新成员组成的。我们小组的成绩是班级第一,决赛第四。通过这次的课程设计,我的收获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企业内部要分工明确。学习心得体会范文。营销总监负责开拓销售市场,抢订单;生产总监负责根据订单组织每个季度的原材料购买、产品生产、交货;财务总监负责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信息总监进行信息的及时报告和反馈。作为ceo,虽掌管多个不同的职能部门,但不可能很深入地了解和清楚每个部门的工作。我觉得,ceo只需要大概了解部门工作情况。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他应当相信他所选拔的人才,给予他们自由发展、大胆创新的空间。毕竟更多时候,ceo起的是带领、统筹、督促和控制的作用。职能部门间分工明确,会计,相反会计将成为全球性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同时也必将在会计学国际协调工作中,在治理整顿全球性经济秩序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学习这门课程的重要性在生活中的每个角落都会被凸现出来。

说到学习会计学,这绝对是一项不容马虎的过程。在我们刚学习该课程的第一章时,大家都以为学习它不过就是背背定义就可以了,可在相继学习了第三章和第四章后,我发现其实不然,要想学好这门课,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做出严密的分析。特别在第三章中向我们介绍供应过程、生产过程、销售过程的核算和财务成果的核算、资金退出企业的核算中涉及到的各个账户的适用范围是决不能只理解表面的意思,而要结合前面的知识来准确地认识每一个细节。

在一学期的学习中我发现,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所以对于它的学习,要按教材章节顺序,循序渐进地进行,只有弄懂了每一种方法,才能掌握方法之间的联系,才能掌握整个方法体系。对于具体业务的账务处理、账簿组织、账表结构以及有关数字的来龙去脉,都要细致地了解和掌握,不能嫌琐碎,不能烦躁,必须要踏踏实实地学。例如,我们在确定费用是管理费用还是制造费用时,一定要认清是厂部发生的,还是车间发生的。再如,只有当购入材料验收入库注明后,才能记入物资采购。而这样特别对我们这些初学者来说,许多内容、概念都是第一次接触,所以学习具有一定的难度,许多同学在学了一些内容后,就有了放弃的想法,更有甚者还产生了畏惧的心理。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还记得在学习第一章时,总在抱怨为什么有这么多定义要记,就想应付一下了事,反正重点在后面几章,但会计学也是重理论的,它主要是阐述会计核算的原理,包括会计的基本理论和会计核算方法的原理。因此,学习时一定要从原理的角度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例如,学习各种会计核算方法时,不能就方法论方法,要理解其理论依据;既要学会应当怎样做,又要弄懂为什么要这样做。要防止钻入具体业务处理,而忽略对其原理的学习。教材中在阐述会计核算原理和各种核算方法时多配以实例,这样使我们通过实例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原理,并学会运用。它还要求我们善于将总论中阐述的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与后面阐述的会计核算具体方法的运用结合起来学习,融会贯通,以求得对课程内容更好的理解和掌握,达到为学习后续的专业会计课程打好基础的目的。

死板,以前这个词我们总定义给会计,可我还要说自从学习了会计学基础后,知道活学活用才是实质。所谓活学活用,是指对课程内容不要理解过死,如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账户分类等。具体说如我们作一笔会计分录,并不是说就一成不变,而是要定期调整账户的记录,使各账户能正确反映实际情况,而在调整时,要用权责发生制。当然活学活用的基础是吃透原理,因为只有弄懂了原理,才能举一反三;只有掌握了原理,才能根据具体情况运用会计核算方法,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以求得对课程内容更好的理解和掌握。

也许是由于应付考试的原因,许多同学总认为第七章并不重要,但我却理解为它是会计之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制度的法律依据。它的制定和实施开创了我国会计工作的新局面,对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会计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大意义。<企业会计准则>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它的内容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的规范和指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遵循会计规范是必要的,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严格地保证会计报告的质量不仅是为公司管理者提供有效信息的需要,还是为了使外部利益关系人及时的获得必要的会计信息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当然,仅仅靠规范是不够的,还要有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行业自律。

学习会计学有时我会觉得很枯燥,记不完的定义,还得挖掘其中的内涵。特别在复习备考阶段时,让许多人都不知所措,但坚持下来就是成功,没有哪门课是坐享其成就能出色的,学习了整整一个学期,给我们的感觉的确是有很多的困难,一般来说,学习基础课都不容易,打好基础就为以后学习专业课夯实了基础,将来才能高楼平地起。

学习了会计学基础这门课程后,我的感觉用受益匪浅这个词来概括是毫不夸张的。对于以后的学习来说,也是心里有“数”。听老师说到第5学期还要开设中级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等专业课,对于会计这个专业来说,有些人总是持有怀疑的态度,认为现在学习会计学专业的人那么多,自己怎么可能在芸芸众生中有优先权呢?但是我们不能忽视虽然会计这个专业目前学的人很多,但精通的人却不多,所谓人无我有人有我精,这样的硬道理大家都应该懂得,所以在学习期间别想的太多了,把握这个学习机会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会计学这门课,从一开始我们就体会到了学习的艰辛,可是在艰辛的同时,也磨练着我们的意志。应该趁自己年轻,努力的学习吧!这样才可以为以后找工作加大自己成功的筹码。“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事在人为”。我们应该努力、尽心的去做事吧!我想大家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能清楚客观的认识会计学这个学科的概貌,能看到它的发展前途。所以,我想不管是为了报效国家,还是为了自己的就业,我们都应该尽心地去学习。

[篇三: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拥有一颗团结之心;“团结就是力量”,“人心齐,泰山移”,无不说明团结的神力,曾有人问哲学家:“一滴水怎样才不会干?”哲学家回答说:“把它放到大海里。”这句简短的话揭示出一个深刻的道理:个人离不开集体,只有团结互助的集体才会有无穷的力量,反之如果没有团结,即使有再大的力量也会枯竭。

拥有一颗勇敢之心;成就一番事业,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需要一颗困难面前不低头敢于面对挑战的勇敢之心,从点滴小事做起,“断桥”上坚定地迈出第一步,逐渐积累自信勇敢,就一定能够达到目的获取成功。

拥有一颗智慧之心;企业要生存与发展,必须运筹帷幄,长远谋划,对企业内外的资源、人力、市场进行合理分配与优化,从事一项活动、干一项工作也需要有目标、讲效率,争取实现有限资源的最有效的利用,需要动脑筋,快干加巧干。

拥有一颗儿童之心;多一份朝气,就多一份人生的快乐,少一些精神的衰老疲惫;多一份热情,就多一份奋进的力量,少一些故作高深的看破红尘;充满了笑声,感受到青春的活力。

拥有一颗感激之心;人生路上会遇到很多好人,个人的成长成功离不开老师的教育、兄长的关心、领导的培养、同学的帮助,“逃生墙”上离不开大家臂膀,应学会感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篇四: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张丽丽老师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教师,可就是这么普通的教师,却做出了伟大的壮举。当危验来临时,决然地冲向前去,推开被车撞到的两名学生,而自己却被撞倒。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首师者的篇章。

张丽丽老师是一位80后,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任职。为什么她能做出这样伟岸的举动?为什么我们不能。车祸旁边的人不能。为什么?

血的教训,我们并不少见,而少见的是挺身而出的义士和见义勇为的英雄。这不需要徘徊,不需要等等。这是内心的良心使然。震惊全国的小悦悦事件,那么多麻木的过客,冰冷的眼神,是何等的使人感叹,我们需要帮助,不需要看客。

张丽丽老师在车祸来临那一刻,我相信她是不经思索的,因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为人师表,为了学生,宁愿牺牲自己。这伟大的一刻来自于她平常每月资助困难学生一百元钱和宁可自己挨饿也要把饭送给学生等价值观和道德心的修养历练。也正是她这种处处以他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为重的“道德理性”,才会有她生死时刻的自然而然之举。我们说,好品德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我们提倡社会上多一些有德的行为,因为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已渗透到民间,不可能荡然无存。也许,他就藏在我们每个人的心理,当遇到危急情况或别人有困难是,义无反顾,出手相助。

我也是一名师者,做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应当向张丽丽老师学习。在教学上,在生活上,在思想上。为了学生,我要把我平生所学,一点一滴地传授给他们。在生活上,给他们无微不至的照顾。因为我是过来人,可能有些过往和教训,希望学生们不要再重演。在工作上如此,在社会上,我也要充分发扬中华民族的美德。别人遇到困难,鼎力相帮。不计得失,不计报酬。

我深信,榜样的力量是无群的。只要我们奉献自己的爱心与力量,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我们每个行业,人人都应向张丽丽老师学习。

[篇五: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时光荏苒,到公司差不多两个月了,想起自己刚刚进入公司的情景,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记得入职第二天就参加朱总召开办公室全员工作会议,带着一份紧张忐忑的心情和同事们一块参加了会议,开始了我在豫园的日子。接下来与各位同事的融洽相处让我深切感受到大家的友善、热情,使我较快融入了这个大家庭,真正成为了豫园的一份子。

回顾这两个月,觉得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在领导同事的带教下,自己对本职工作也逐渐熟悉起来,慢慢接手更多实质性的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行政接待和内勤管理两块:如电话的接听、登记、转告,客户的接待和引见,吃住行信息网的建立,人员考勤请假的登记,公司资产台帐的登记,物品出入库的管理,图书借阅管理,快件包裹登记收发,派车登记,资料打印复印传真,办公区卫生打扫,办公室花卉打理,等等。看似是一些简单平凡的工作,其实不然,真正要把每件事做到恰到好处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反思这期间的工作,自己还欠缺很多。

记得有次随蔡秘书一块到花卉市场选办公盆栽时,自己以前从来没接触过这些,对选品种和对盆栽搭配没有什么概念。边听闻边学习,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学习和锻炼的机会。通过动手知道自己欠缺了哪方面的知识并及时去了解和学习相关的知识,这样让自己有所进步有所拓展。

工作中,在张主任的指导下慢慢地熟记了工作邮件的格式和相关邮件礼仪。记得一开始发工作邮件,心里头很虚,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自己出差错;结果,越怕犯错越出错,在内容措词上错误百出。但张主任每次都耐心教导我,包容我的过错,让我学到了很多业务知识。

有次接待公司重要客户,朱总把订餐的任务交给我,我想这是朱总对我的信任,自己以前也从事过酒店行业,为这方面的工作奠定了些基础。结果自己粗心大意考虑不周,订的包厢竟没有洗手间也没有窗户,给大家造成很多不便。这件事让我深刻体会到“细节”这个词。行政工作虽无大事,但如何把每件小事都做好就是我工作中的大事,只有坚持把每件事都做到最好才能积累更多的经验,为工作的提升打好根基。

在以后的工作中自己要努力提升的地方还很多,需要不断地学习和锻炼,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一点一滴学起,这样才更能够从细节中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也能尽快改正。相信只要勤勤恳恳,付出的多,收获自会也多。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只有踏踏实实用心去对待每件事情,才能把事做得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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