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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2016-11-28 09:22:4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共9篇)如何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如何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梨树县纪委审理室金秋十月,我们参加了省纪委纪检监察审理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我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案件审理工作,是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在调查结束后所进行的审核工作。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对违纪...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案件审理工作体会》,供大家学习参考。

如何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第一篇

如何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

梨树县纪委审理室

金秋十月,我们参加了省纪委纪检监察审理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我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案件审理工作,是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在调查结束后所进行的审核工作。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对违纪人员的处分是否恰当,纪律能否得到正确执行。切实坚持案件审理制度,可以保证案件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对于正确执行纪律和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都起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培训时间不长,但受益非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还更新了理念和思维,学习了纪检监察依法办案的方法和技巧。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转变理念

这次培训灌输给我们全新的理念,使我们明确认识到:作为一名审理干部,必须充分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要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处理违纪人员,要处处以“大局为重”,要时刻考虑“政治第一”这个前提条件,减少政治上的负面影响,要做到“法

制和人治”的双项统一。

二、 交流经验

这次培训为我们提供了交流、学习的机会。学员们来自全省各地各层次的纪检部门,有着不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方法,但大家都能敞开心扉,毫无保留,畅所欲言。我们在交流中学到了一些先进经验和方法,也将安县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和执纪执法领域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传授,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细节

这次培训增加了案情讨论和行政败诉案件的互动课程,使我们深刻认识到“责任”和“细节”的重要性。纪委办案不但要对党和人民负责,也要为违纪人员负责,更要敢于接受历史和时间的考验。我们要时刻谨记“谨小慎微”、“如履薄冰”这几句话,真正贯彻执行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这二十四字方针,充分发挥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审核把关的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助手、参谋。

四、工作方向

做好“四心”,增强做好审理工作的自觉性。

(一)全心全意工作,对纪检监察审理工作有“热心”。案件审理工作,大部分时间是在阅卷和钻研法律、法规、政策等书面资料,没有十分的热情,坐不住、看不进,觉得枯

燥无味,必将“工”无所获;相反,带着热心去做,弄懂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难题,审理一个案子,心情也会无比舒畅。

(二)扎扎实实工作,对审阅案卷有“耐心”。阅过案卷资料后,能否对整个案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能否确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终作出准确的定性、量纪,给予违纪人员以恰当的处理,全在一“细看”之间,因此,必须要耐心、细致,注意点滴,寻找联系,解开一个个疙瘩,使案子变得清晰明了。

(三)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一起违纪案件,充分体现一颗“公心”。对每一起违纪案件从初查、立案、审理、审批等各个环节,都要时刻保持公正的立场,不偏不倚的提出审理意见。

(四)心平气和工作,对违纪人员有“诚心”。与违纪人员接触时,要做到心平气和,认真做思想工作,坦诚与之交换意见,听取他们的申辩,消除办案人员与被处分人员之间的误会、矛盾,使他们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案件审理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第二篇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案件审理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绝非网络复制,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案件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案件审理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案件审理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案件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案件审理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案件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案件审理岗位上学

中纪委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第三篇

中纪委审理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盛夏八月,我们参加了中纪委纪检监察审理业务学习。虽然培训时间不长,但受益非浅。我们不但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还更新了理念和思维,学习了纪检监察依法办案的方法和技巧。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转变理念。这次培训灌输给我们全新的理念,使我们明确认识到:作为一名审理干部,必须充分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要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处理违纪人员,要处处以“大局为重”,要时刻考虑“政治第一”这个前提条件,减少政治上的负面影响,要做到“法制和人治”的双项统一。

二、提高业务。这次培训为我们提供了锻炼自己、提升业务理论知识的平台。从《刑事证据的审查认定》入手,我们接连学习了《案件审理的证据审查与事实认定》、《案件审理的定性与处理》、《案件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案件审理的程序和手续》、《党纪政纪案件案例分析》等相关课程。通过学习,我们更加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审理工作的职责、地位、作用和任务,进而提高了审理业务理论水平。

三、交流经验。这次培训为我们提供了交流、学习的机会。学员们来自全国各地各层次的纪检部门,有着不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方法,但大家都能敞开心扉,毫无保留,畅所欲言。我们在交流中学到了一些先进经验和方法,也将安县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和执纪执法领域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传授,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四、加强细节。这次培训增加了案情讨论和行政败诉案件的互动课程,使我们深刻认识到“责任”和“细节”的重要性。纪委办案不但要对党和人民负责,也要为违纪人员负责,更要敢于接受历史和时间的考验。我们要时刻谨记“谨小慎微”、“如履薄冰”这几句话,真正贯彻执行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这二十四字方针,充分发挥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审核把关的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助手、参谋。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啤酒网络营销推广策划书

一、网络宣传平台分析

一个地区性企业的网络宣传平台主要包括三部分:公司网站、地方性门户网站、地区性网络社区(论坛、贴吧)等。

(一)公司网站

这个平台完全由公司控制,宣传方式具有直观性、全面性、主动性。但公司网站对网民的访问吸引力不强,很少有人会专门去访问一个公司的主页。公司网站一定要注重推广。

打个比方,做网站,相当于做宣传彩页;做网站推广,相当于把宣传彩页散发出去。所以做了网站一定要推广,就像你做了彩页一定要发出去一样,否则,还不如不做。经过推广的网站可以更好地提高企业知名度、快速获得统计数据和反馈信息,甚至对企业产品的升级换代都大有益处。

所以,要想最大化公司主页宣传作用,做网站推广,提高网站的访问量是关键中的关键。

(二)地方性门户网站

在地方性门户网站投放广告是另一网络宣传平台,其宣传方式包括:

1、投放网络广告,如购买图片、动画、文字等形式的广告位置,

2、撰写文章宣传、推广等等。通常我们称之为“软文”。我们可以撰写发布一些有关圣合得的文章。这样看文章的人就会对产品产生兴趣。

但对于长治的企业来说,门户网站的选择范围小,而且这些网站自身的访问量并不大,导致宣传效果一般。【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三)地区性网络社区(论坛、贴吧)

网络社区投放广告成本小,宣传范围比较广,而且宣传受众群体契合啤酒的潜在消费群体,是个不错的宣传平台。

宣传方式包括:

(1)投放广告:

(2)赞助冠名活动

但是长治地区的网络社区文化并不发达,访问量很大的网络社区并不多。要想在网络社区的宣传上做文章,首先得解决网络社区自身的访问量问题。经过调查,长治学院、长治医学院等高校目前均没有自己的网络交流论坛,我们可以在这上面做文章。

二、网民分析及目标消费者分析

(一)网民与目标消费者契合点

网民与网络宣传推广的直接对象是网民。而网民的主体是35岁以下的年轻人。

啤酒消费者的主体是50岁以下的消费者(男性为主)。

从这两个主体的重叠部分,我们可以找到网民与目标消费者契合点,将网络推广的主体对象定位为:35岁以下的长治网民。

(二)长治地区网民构成及特点分析

(1)高校学生:如长治学院、长治医学院、华北机电学校、太行技校的学生等。

特点:

1。年龄在16—24岁之间,空闲时间较多,网络活动频繁。

2。对啤酒的消费需求是在朋友聚会、班级聚餐、毕业聚餐饭、生日节日聚餐等时间。

3。年龄较小,如果能抓住这个群体的消费需求,对企业长远发展有极大好处。

(2)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会闲杂人员等

特点:

1。一般具有稳定的收入,

2。同事聚餐,朋友聚会,婚嫁请客较多,对啤酒的消费需求较大,是啤酒消费市场的主体。

三、圣合得产品分析

任何品牌要想在更大范围发展壮大,首先要在一定的区域发展壮大。圣合得品牌应该将长治地区作为推广的重中之重。

圣合得啤酒作为长治本土的啤酒品牌,具有得天独厚的情感优势。所以,应该把圣合得啤酒定位为“凝聚上党情怀的啤酒品牌”,再进一步说白了就是“长治人自己人的啤酒”、“圣合得,长治的,自己的”。所谓大道至简,在千头万绪中找出品牌最适合的位置就是成功。我们在产品宣传中要将产品的本土化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

通过强化圣合得啤酒的本土化概念,使“圣合得,长治的,自己的”或“长治人自己的啤酒”这个概念深入人心,从心理上、情感上为圣合得啤酒和本土消费者找到一个强有力的对接点。使圣合得品牌突破产品被同质化的局限,通过扎根本土文化,赋予产品以情感,从消费者心理入手,以情感去打动长治消费者,从而在长治啤酒市场的竞争中实现突破。

四、网络营销推广计划

根据以上网络宣传平台、网民、目标消费者的分析,我制定了以下网络营销推广计划:

(一)建立网络宣传平台

1。 建立公司网站及论坛:建立公司主页和公司交流论坛。全面直观地展示公司的形象。

2。 建立高校论坛(可以通过申请网络免费论坛实现):根据我的调查,目前长治学院、长治医学院等学校的学生并没有自己的交流论坛,我们可以为其建立论坛。目的是为目标消费者提供一个聚集的平台,将消费者掌握在自己手中。然后通过迂回的方式将消费者吸引到圣合得公司主页或者论坛中,解决公司网站的访问量问题,达到宣传公司产品的目的。

(二)宣传推广

针对网民的两个构成部分分别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1。 对高校消费者(以长治医学院为例)

首先必须通过实体宣传的方式将我们建立的“长治学院论坛”宣传出去,提高其访问量及注册用户。可以采用在长治学院散发传单等方式。等到论坛访问量达到一定程度,在论坛投放广告并开展一系列冠名活动,将目标人群吸引到圣合得公司的主页或者圣合得论坛中。如采取“圣合得论坛logo有奖征集活动”,然后将活动作品提交地址链接到公司主页。

2。社会消费者

根据这部分人群特点,采取实体宣传和网络推广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宣传包括在长治市各大网络论坛、网络社区、交流论坛、贴吧等平台投放广告。

实体宣传可以在各街道举举办“圣合得广告语有奖征集”活动,而广告

语得提交需在圣合得有限公司的网站主页提交,将目标消费者引导到公司网站。还可举办“圣合得,上党情”万人条幅签名等活动。

资料来源:

案件审理工作概述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第四篇

案件审理工作概述

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凡属立案调查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审理,不经过审理的案件是不合格的案件。

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进行审核处理的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处理党员、干部或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党、政纪案件的重要环节。

1、广义的案件审理工作:指党政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的审查处理。

2、狭义的案件审理工作: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按特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按审理违纪案件的基本要求,对调查终结的违纪案件所进行的审核活动。

3、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相互制约机制,是案件查处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调查、审理必须分开,不能相互替代。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对于正确处理违纪案件,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证案件质量,使之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案件审理工作原则、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案件审理工作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重证据,不主观臆断,不带框框,坚持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和处理问题,努力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处理每一个案件。

2、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案件审理工作中要明确处分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同时也要明确教育不仅仅是口头的说教,处分也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因而对犯错误的同志要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根据其错误给予恰当处理,既反对惩办主义,又不得姑息迁就。

3、坚持严肃慎重,区别对待的原则。违纪必究是纪律严肃性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不能有半点含糊。但在处理的时候必须慎重从事,对具体案件要具体分析其错误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

4、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纪律规范是每个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准则。对违纪者,不论其职位高低、贡献大小、资历长短,都要按纪律规范的要求严肃查处,决不容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和干部。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制度,在对违纪人员或违纪单位做出处分时,必须坚持这个制度,由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处分。

(二)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和基本要求

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审理党员和干部、单位和党组织违反党政纪律的案件和复查的案件,实事求是地核对违犯党政纪律的案件事实、材料、审核、鉴别证据,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认定问题的性质,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正确处理违犯纪律的党员和干部、单位和党组织。

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六句话二十四个字: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事实清楚。事实是定案的基础。错误事实是违纪者发生错误的时问、地点、情节、后果、以及产生错误的主、客观原因和本人应负的责任。没有错误事实不能定案,错误事实不清楚要责成或协同有关部门重新查证清楚,要使所认定的错误事实符合客观实际。

在案件检查工作中,错误事实材料见面容易存在的问题:

“错误事实材料见面”是“所要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错误事实材料同犯错误党员本人见面”的简称,是在案件查办中维护被调查人合法权利的重要手段。这项工作涉及的错误事实材料应当是调查部门在调查结束后,根据认定的被调查人的违纪问题整理形成的,它是检查部门形成调查报告和审理部门审核处理案件的基础,应当表述准确全面、文字精炼、格式规范。实践中,有些办案人员法规观念、维权意识不强,加之一些被调查人不懂法规,错误事实材料见面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案件质量隐患。

按照《检查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错误事实见面主要有三方面内容:第一,对检查室或案件调查组来说,必须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同本人见面;第二,被调查人可以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提出异议,有道理的,检查部门应当采纳;第三,如果检查部门或调查组认为被调查人的异议是不合理的,应当写出书面说明,讲明理由。当前,这方面常见问题有:①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表述欠斟酌,不准确。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是案件处理的重要依据,其对案件事实的表述必须准确。一旦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不准确,就可能给当事人以口实,不签字,不接受处理,甚至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别有用心、打击报复等等,给案件的后续处理带来很多麻烦。②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不完整。一些调查部门为减少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争议,常常将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所涉及的多个相互关联的问题分别制作错误事实材料,甚至将一个问题分成几个部分分别见面。这种做法割裂了被调查人违纪事实的完整性,体现不出错误事实中各违纪行为之间内在因果关系和法律上的逻辑关系,很可能使被调查人无法充分申辩自己无错或错轻的理由,或者成为其狡辩的借口,最终给案件的审核处理埋下隐患。类似的问题,在认定为受贿性质的案件中出现最多,在挪用公款、失职等其他案件中也存在。③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说明问题。被调查人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中,往往后就其中认定问题的事实、情节、语言表述等内容提出不同看法或补充意见。这既是被调查人应有的权力,也是进一步保障案件办理质量的需要。实践中,一些调查人员不重视被调查人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对其中反映的新情况不及时补充调查核实,甚至一概斥为狡辩,即便对被调查人所提辩解意见进行了再说明,也往往说服力不高、针对性不强。这种情况有可能导致被调查人处分后的申诉,降低案件处理效果。

2、证据确凿。证据是判断事实是否成立的依据,对证据必须认真地进行鉴别,认定错误的事实,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不确凿,不能认定;证据充分、确凿,即使犯错误人拒不承认,也可以认定。

(1)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包括:①物证;②书证;③证人证言;④视听材料;⑤受侵害人员的陈述;⑥受审查党员的陈述;⑦鉴定结论;⑧勘验、检查笔录;⑨现场笔录。按证据与案件

主要事实的关系分类,证据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按证据来源分类,证据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按证据作用不同分类,证据分有错证据和无错证据。

(2)鉴别证据的任务:根据各种证据材料的具体特征,逐个审查和分析研究,鉴别其真伪,判断其与案件有无内在联系,对查明、证实情节有无意义,经过鉴别,确实符合客观实际,与案件事实有内在联系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3)鉴别证据的方法:①物证的鉴别。要审查是否错误地收集了疑似的物品和痕迹,收集的物证是否伪造,有无栽赃陷害的情况,所取物证与案件有无联系。②书证的鉴别。要查清原始制作人是在什么情况下制作的,是否伪造,节录材料是否断章取义,记载的内容有无差错,联系其他证据判断书证的真实性。③证人证言的鉴别。证言内容与案件事实是否有联系,来源有无问题,是否受到外界不正常因素的干扰,证言是否前后一致,有无矛盾。④受审查人员陈述的鉴别。其交待、申辩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将交待或申辩与其他证据相对照,看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属实。⑤视听材料的鉴别。看是否伪造,是否被裁剪、拼接组合。⑥受侵害人员陈述的鉴别。看受侵害人员的感情因素对其陈述的真实性有无影响。⑦证据的综合分析。每个证据是否客观真实、是否伪造;是否与案件事实有联系;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其来源有无问题。然后综合分析证明案件的同一事实的各类证据之间有无矛盾;各种证据之间有无内在联系,要注意时间、条件的变化对证据的影响,要把不同的证据摆到案件发生、发展的过程和当时的历史背景中去考虑,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综合分析。

(4)使用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认定:①证据经过鉴别,确认真实性后即成为有效证据,任何人无权涂改或弃毁,移送时不得任意取舍,特别不得舍弃经过鉴别,证明受审查人员无错的证据。②要综合运用证据,证据之间有矛盾时,不能仅凭数量多少决定其真实、可靠性。③认定主要错误事实所依据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排除时,不能定案。④在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证言证据定案时,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证据才能定案。⑤没有直接证据仅凭间接证据定案时,所有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这个证明体系足以排除其它可能性才能定案,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时不能定案。⑥仅有受审查人的交待,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定案。⑦受审查人拒不承认,其他证据充分,仍可定案。

(5)当前案件检查部门的有关证据收集、采信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在调查过程中不注意围绕违纪构成要件来收集证据。查办案件要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同时,尽可能地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明确取证目的,围绕违纪案件构成要件取证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法。从审理角度看,认定一个问题的证据并不是越多越好,围绕案件关键点的证据充实足够就可以定案了。②有错推定的观念先入为主,不注意对有利于被调查人的证据进行收集和采信。有些办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往往有错推定,对有利于被调查人的证据不收集,不重视,不信任,由此也产生很多问题。③对于案件涉及的专业性问题,所获证据应当专业部门进行鉴别,以此提高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明力。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中经常涉及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如:有关损失数额的计算,事故的原因,税款的种类和数额,资金的性质、来源,股票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方式等,对这些问题都应当请权威部门进行辨别,以确保案件认定的科学准确,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④违背基本证据规则,仅凭被调查人本人的交待认定案件。《证据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仅有受审查党员的交待,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定案”。这是证据运用的一条基本的规则,违背这一规则,就难以保证案件的质量和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实践中,这类问题比较多,一些调查人员往往就认为,本人都

交代了,一定要认定。能否认定违纪事实,还要切实遵守证据准则,充分考虑证据状况。⑤取证中不注意分析辨别证据,证据不稳定,证据的证明力差的问题。在一些案件,如受贿案件中,行贿人、受贿人对数年前的有关问题的交待如出一辙,高度一致,这样的证据可信度就非常低,明显有诱供甚至其他问题的可能。出现这个问题与我们对证据标准的理解错位有关。对案件的认定,通常要求“证据确凿”,实际上,如果能够作到“证据确实”就算不错了。什么叫确实?就是达到法律真实、达到法定的证明标准就可以了。我们说“以事实为依据”,实际上是以法律认定的事实为依据,客观事实是不可能再现的,只能说以法律上认可的证据为支撑,认为某件事是事实,那么它就是真实的。因此,在调查中要注意从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的角度看待和收集证据,不能为了追求客观真实而随意修改证据、引导证人陈述和被调查人交代。审理部门对那些高度吻合的证言也要十分小心,其中往往有陷阱。【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3、定性准确。是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应用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准绳,进行具体分析,确定错误行为的性质,也就是说构成什么错误。

违纪构成。就是党纪政纪处分条例、规定中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对党的危害性,对社会的危害性及其程度而认定该行为构成违纪错误所必须的一切主观和客观条件的总和。四个要件:违纪错误主体、违纪错误客体、违纪错误的主观方面、违纪错误的客观方面。

(1)违纪错误主体。指有责任能力、实施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行为的行为人和某个组织。责任能力,就是能够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它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

(2)违纪错误客体。指纪律处分条规所保护而为违纪错误行为所侵害的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它是违纪构成的基本要件。这种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有其具体表现的,如社会主义公有制、人身权、民主权等。违纪错误客体与违纪错误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3)违纪错误主观方面。指违纪错误主体对于他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拥有的心理态度,即过失或故意(合称过错)以及违纪的动机、目的。它是违纪构成不可缺少的要件。①故意违纪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②过失违纪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分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违纪错误客观方面。是指纪律处分条例、条规所规定的,说明侵犯某种客观的行为的危害性的诸客观事实特征。缺少违纪错误客体方面,就没有违纪构成,不能认为是违纪错误。这是构成违纪的必要条件。它包括①违纪错误行为,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了纪律处分条规所规定的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②违纪错误结果,指违纪行为对纪律处分条规所保护的客体造成的损害。③违纪行为同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违纪构成四要件的综合运用。简而言之,就是什么人(主体),怎样想(主观方面),在怎样的条件下,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客观方面)侵害了什么关系(客体),从而确定违纪错误是什么错误性质。

对违纪事实准确定性、恰当量纪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正确认定违纪事实,需要从当前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出发,将案件还原到案件具体发生时的各种背景因素下进行综合考虑,既要在事

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严肃执纪,也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宏观、全面地把握问题;既要发挥案件检查的惩处功能,也要注重发挥案件检查的教育功能,在法、理、情三者有机结合的基础上,统筹把握案件事实,科学认定问题性质。

(5)实际案件工作中,在违纪事实认定上常出现以下问题:①不作分析,就事论事地认定错误事实。②对所查问题不加研究均作处分依据。调查的问题、违纪问题、处分依据这三个概念是需要加以区分的。调查的问题不一定是违纪问题,调查中涉及的违纪问题也不一定都作为处分依据。只有那些经过调查,证据确凿且应当受到纪律责任追究的问题才能写入调查报告并作为处分依据。因此,调查人员应对所调查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不能将调查所涉及的被调查人的所有问题都笼统地列入调查报告中,全部作为对被调查人的处分依据。调查报告不是工作情况报告,是一种法定的文书,不能什么问题都写上去。③对违纪责任划分不准确的问题。在有些案件的调查中,对违纪案件的基本事实已经查清,但在划分责任过程中,有的对同一个违纪行为中的不同被调查人的定性不一;有的对共同违纪问题只认定其中一人的纪律责任,等等。

4、处理恰当。根据违纪者的错误事实和所犯错误的性质,按照党政纪处分条规的有关规定对违纪者进行恰当的处理。在处理中必须坚持以违纪事实为根据,以党政纪处分条规为准绳的原则。

(1)处分的种类。①党纪处分按《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5种;②国家公务员政纪处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6种处分;③国家机关任命的企业单位人员政纪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公职7种处分。④事业单位人员政纪处分: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施行后,《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被同时废止,目前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如何给予处分缺少法律依据。经人事部、监察部研究,出台了《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问题处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50号)。《通知》规定,在国务院对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专门管理规定出台前,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处分办法,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待国务院对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专门管理规定出台后,再适用新的规定。

(2)量纪的情节。①规定情节,即纪律处分条规中明文规定的应当或可以从重、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情节。②参考情节,即根据党纪政纪违纪案件的原则,从办案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由执纪机关灵活掌握的考虑适用从轻、减轻处分或者从重、加重处分的情节,主要有:看违纪动机,看违纪手段,看违纪的时间、地点,看违纪行为侵犯的对象,看违纪者的一贯表现,看违纪者的态度。

(3)从重或加重处分:

从重处分。指在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受处分的幅度以内,选择较重的处分种类给予处分。从重处分只能在规定的幅度以内,不能在这个幅度以上。从重处分也不是必须在处分幅度内选择最重的,选择较重的也可以。 加重处分。指在规定的所犯错误应受处分的幅度以上给予一定的处分,一般在规定幅度以上加一档给予处分。

(4)从轻或减轻处分:

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第五篇

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绝非网络复制,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导自己在×××(改成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岗位上学习、工作实践活动。虽然身处在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但我时刻关注国际时事和中-央最新的精神,不断提高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尊严感、荣誉感。在×××(改成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在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上作出对国家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工作上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以提高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岗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特别是学习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相关法律知识和相关最新政策。唯有如此,才能提高×××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的业务水平和个人能力。定期学习×××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工作有关业务知识,并总结吸取前辈在×××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断弥补和改进自身在×××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从而使自己整体工作素质都得到较大的提高。

回顾过去一年来在**(改成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岗位所

在的单位)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工作的点点滴滴,无论在

思想上,还是工作学习上我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是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思想理论运用到×××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的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在以后的×××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岗位相关知识、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展望新的一年,在以后的**(改成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

岗位所在的单位)工作中希望能够再接再厉,要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心态,不怕苦不怕累,多付出少抱怨,做好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岗位的本职工作。同时也需要再加强锻炼自身的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与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岗位上的同事多沟通,多探讨。要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争取为**(改成综合业务法制案件审理岗位所在的单位)做出更大的成绩。

2016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第六篇

##第1篇: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总结

20XX年以来,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办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依纪依法审案能力,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把我办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现将我办纪检案件审理工作报告

一、领导重视,为案件审理提供组织保证

办党组认为案件审理是查办违纪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违纪案件的一项法定程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正确执行纪律、严厉惩处各种违纪违法分子的重要保证,也是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办党组对案件审理工作非常重视。为此,我们始终把纪检监察审理紧紧抓在手上,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进一步细化措施,全面推行案件审理责任制,把案件审理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

二、加大业务学习,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学习是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把案件学习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办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案件查处工作的法定程序。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是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并在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实践中切实贯彻执行。在学习中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注重把学习和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起来。

三、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确保办案质量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是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纪检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全面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所办案件的质量。首先,严格遵循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其次,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观念。必须充分认识到"程序合法"的重大意义,按照程序合法的要求,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第三,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定性依据、量纪标准和案件审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提供了基本依据。学习领会好、掌握运用好这些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正确理解和适用党纪政纪法规的水平,使所审案件公正、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

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重点要审理好自办案件。自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执纪水平。在审理自办案件中,坚持承办人负责制,坚持集体审议案件制度,坚持主动与上级纪委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职能。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及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敢于坚持原则,如实反映,为上级纪委审定案件提供全面情况,保证“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在自办案件中落到实处。重视被调查人的合理申辩,健全审理阶段与被调查人谈话制度,切实做好处分决定的宣布、执行工作。

四、积极探索,促进机制、制度创新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案件审理工作新的实践,必然要求案件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我们在学习小弟单位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基础上,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根据变化着的实际情况,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审理工作的特点;遵循审理工作的规律,符合人防工作实际,力争增强审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今年以来的纪检案件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案件审理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在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水平。

##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纪委、市中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体系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有效推进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我院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及时作出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淦华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把“司法廉洁教育”、“整治庸懒散奢改进工作作风”、“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与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具体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院党组每年初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规划,明确我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向,拟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构建和巩固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二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具体工作和责任部门。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责任方案,形成院长、副院长(党组成员)、部门领导、党支部书记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三是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召开各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及时将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本院贯彻落实措施传达到各部门,有效掌握各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动态。四是召开干警家属廉政座谈会,向家属通报我院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充分发挥干警家属在廉政建设中的守门员、保健员、监督员作用,促请大家处理好“年关”和“廉关”的关系,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共同筑起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二、学习形式多样,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教育是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作,我院在坚持抓好基本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的同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和干警思想动态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促进司法廉洁。一是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洁勤政教育,使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勤政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我院通过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筑牢防线警钟长鸣”专题教育会和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三辑)》等廉洁教育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干警深刻剖析典型案例,讨论司法廉洁的“得”与腐败犯罪的“失”,使大家更透彻地看清违法违纪的巨大损失。二是精心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由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唐光磊对今年新任法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就法官廉洁从政提出具体要求,组织新任法官进行廉洁从政集体宣誓,并进行《廉政准则》的闭卷测试,积极引导干部争当清正廉洁,公正为民的好法官。三是开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区纪委的工作要求,全院在编人员共197人对经营办企业、违规收送钱物等情况进行自查和申报。通过申报,未发现干警有违规违法情况。同时以此为契机,延伸廉政宣传和制度管理工作的触角,组织在编干警参加廉洁自律的知识测试活动,并启用“法院干警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引导全体在编干警网上申报个人廉政情况。通过一系列措施,增强全体干警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更好地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四是组织全院干警观看由区纪委拍摄的廉政教育影片《忏悔录》以及中层以上干部观看了《保密法》,并就樊春穗违法违纪事件召开会议进行通报。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法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例等方式,利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全体干警认识到教训就在身边、诱惑就在眼前、失足就在脚下,积极引导广大干警打牢思想基础,提升精神境界,增强自律意识。五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利用中院、花都廉政教育基地、本院宣传板报等宣传阵地,充分借助局域网的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大力宣传本院廉政典型。同时,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文化基地及向干警发放《法官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努力弘扬正气,打击邪气,营造良好的廉洁司法氛围。全年,我院开展廉洁教育活动20多次,组织干警撰写廉政学习心得体会共500多篇。

三、完善约束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和监督检查

“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强化监督管理”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形成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制度,今年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的30人,个人报告重大事项的197人次。二是扎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通过开展“回头看”进行一次岗位廉政风险的自我教育,组织各部门对去年以来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一次认真“回头看”,积极探索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夯实廉政风险防范基础,抓好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三道防线。并根据区纪委的统一部署,顺利推进民了廉政风险排查系统建设工作,大力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纵深发展。三是加强公车、警车使用管理整顿工作。教育干警必须严格遵守我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公车使用审批制度,要求公务使用车辆后,必须及时归库保管,防止违规使用警车或因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等。四是整治慵懒散奢,改进司法工作作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审务督察员不定时对全院干警的出勤、着装、庭审、办公环境、文明用语、司法公开、廉政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紧紧盯住“慵懒散奢”问题开展整顿。针对“省法院司法作风暗访专题片”和《关于白云区暗访机关作风曝光问题的通报》指出的问题,各部门和个人开展深刻的自查,认真查找原因和作风问题背后的思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落实。积极引导党员干警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与我院实际相结合,坚持暗访、曝光、整改、问责等多措并举,全院工作作风有了显著提高。五是加强对重大、敏感工作事项的监督。今年晋升的15名干部,全部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拔,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任用工作,对每个环节、每个程序实行同步监督,确保竞岗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另外,继续运用内、外结合和事前、事中、事后结合的全方位监督方法,加强对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监督力度。安排专人接听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对我院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坚持参加选定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的摇珠选定14期共191个标的,积极开展发改案件评查共10件,审委会研究案件26次,确保将廉政监督行使在前面。

四、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

我院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以实际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一是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坚决把领导干部和干警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违法办案、枉法裁判、违法执行等问题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并注重防止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三是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通过信访件核查,对及时发现和查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收到了较好预防腐败的作用。四是实行提醒谈话制度,纪检组、监察室对业务庭容易产生的环节,适时提出建议,对投诉比较多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促使庭办和个人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监督纠正纪律作风涣散、有令不行的行为。五是始终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截止至今,纪检监察部门收到的投诉来信63件、来电42件、总共105件;已办理105件,办结率是100%。投诉率与去年基本持平,发放案件廉政监督卡56577份,未发现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投诉。今年以来,我院信访投诉没有上升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院领导重视和支持反腐倡廉的教育预防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开展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活动;二是全体干警提高了司法为民的意识,顾全维稳大局,认真细致做好当事人的答疑息诉工作;三是纪检组监察部门注意重点问题和普遍问题有所侧重解决,解决普遍问题依靠制度制约和促请部门重视,如短信互动平台、推行法官约见制度、畅通立案信访咨询、内勤咨询、庭领导接访等多个途径,有效降低不必要的投诉。重点问题则由纪检组、监察室领导与庭领导、经办人共同研究工作方案,化解群众意见,减少多头或向上上访的现象。

五、反腐倡廉促审判,科学发展排头兵工作取得成效

一是任务达标良好。今年,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在案件收、结、存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截止11月份,全院共收案18414件,同比下降16、06%;共结案17010件,同比增长8、59%,存案5157件,同比下降50、09%。根据现有数据计算,结案均衡度已提升至68、57%,达标趋势向好,实现月月有进步的预定目标并朝着全年全面达标的方向前进。二是司法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密切联系群众,选派3名业务骨干挂点驻村,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拔一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把干警的政治待遇落到实处;公开选调法官12名和公务员20名,努力破解“案多人少”问题。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重视对新制度的理解与适用,提高新情况、新形势的应对能力。深入开展法院廉洁文化建设,通过大兴调研之风、组织文体活动、辩论赛等,激发干警工作动力,提高执法能力。今年来,全院干警的司法理念、精神面貌和职业素养明显提升,全院共有4个先进部门、21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其中,执行局荣立集体二等功,严剑飞副院长荣立个人二等功,刑事审判庭王文法官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广州“廉洁人物”等光荣称号。

六、明年工作思路

下一年,我院将以廉洁教育为核心,以检查落实为手段,以查办案件为抓手,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一、继续强化司法廉洁教育。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建设廉洁广州的工作要求,推动法院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的建设和贯彻落实,特别是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方面,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扎实推进“阳光司法”和廉洁广州建设;

二、继续推进工作作风活动。将审务督察与治理庸、懒、散、奢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查纠等措施,努力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切实解决法院队伍在学风、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法官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三、完善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由于各部门的兼职纪检监察员变动较大,故提请党组研究,重新推荐选取兼职纪检监察员,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促进各部门对各项廉政规定和措施的落实。

四、深入调研分析信访问题。重点对今年的信访件加以分析梳理,从今年的信访情况反映,当事人对实体问题的投诉有所下降,更多的是纠缠于执行程序和审判作风问题,如案件催办、工作态度不认真,方法简单粗暴,案件审理延期未告知等等,对上述工作细节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将梳理分析并向审管办提出建议,共同抓好审判工作作风建设。

2015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第七篇

第1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按照委局机关的要求和安排,全室同志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委局机关组织的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在业务学习方面,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中纪委和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更新充实学习内容,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与审案效率。2015年,本室两名同志还参加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案件审理室组织的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依法依纪审理案件,继续做好回访教育工作

2015年我室共办理案件15件,其中政纪案件9件,党纪案件3件,申诉案1件,办理解除行政处分案2件。上述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已结案件受处分人员中县处级干部12人,乡科级干部1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免于党纪处分1人;行政纪律处分8人。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认真审理案件,注重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在定性和量纪方面对涉案人员均作出了公正的处理,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2015年我们继续开展了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活动,全年共回访受处分人员10人次。

三、做好对基层纪委案件审理的指导工作

一是对县区和市直单位自办案件重点指导。2015年,多个办案单位来我室咨询,我们热情接待,帮助分析案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二是做好日常审理业务指导,为三县四区和市直机关等单位解决查办违纪案件中遇到的事实认定、办案程序、申诉复查等方面的问题;三是接待来人或电话咨询30余件次,我们认真解答问题,努力为基层纪委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四是利用现有条件尽可能为基层纪委办案提供政策依据和协调服务。

(四)认真开展对县区及市直机关纪律处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2015年4月,为进一步贯彻从严治党治政方针,严格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通过自查、抽查,我们发现各检查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部门积极实施,相关单位协助支持,检查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整体上是好的,但少数单位在部分处分决定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认识。纪律处分的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都会导致人们对党纪政纪的漠视,也有失对党员干部的公正对待。更要进一步完善纪律处分执行工作机制。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还涉及到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目前,我们要更加完善以纪检监察机关为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实现多方合力联动,保证纪律处分决定的及时执行到位。

五、完成委局领导和省纪委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按时完成省纪委布置的案件审理方面的数据统计和业务调研任务;二是积极参加全市党风廉政等工作检查;三是抽出人员参加市“三资”清理工作;四是配合信访室调查有关来信来访案件。另外,我们全年还向纪检监察报刊和网站等媒体提供案件审理方面的多篇(条)工作信息。

第2篇:案件审理室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在上级纪委和区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我们认真学习,踏实工作,顺利完成了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首先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找准工作定位,树立职责意识,不断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和执纪能力。在指导思想上加强服务意识,为反腐倡廉提供服务;在职责把握上加强整体概念,确保依纪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在绩效追求上加强政治思维,履行监督职责,寓监督于检查中,寓监督于审理中,更好的发挥案件审理的作用。其次提高处理效果。通过案件审理,确实保障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既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分子,又立足于教育,合法、公平、合理地处理案件,用最恰当的执纪效果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使案件处理能够达到组织要求,本人接受,其他党员干部受教育的最佳执纪效果。第三在监督中把握关键。坚持原则,严格遵循中纪委提出的“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规范办案程序,合法、公开、规范办案,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第四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作风养成。坚持讲党性,严纪律,高标准要求自己,加强学习,正确认识党情、国情和本地区实际,端正理念,开拓视野,创新思维,提升素质,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反腐败形势和违纪案件易发多发的现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2、认真开展案件审理工作。2015年以来受理审结案件10宗,指导基层纪委审理案件4宗,解除处分2宗。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我们严格依照“二十四字”方针,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努力做到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为了让每个案件都能办成铁案,确保每个案件都得到有效处理,案件审理室牢固树立全委案件工作“一盘棋”的思路,积极与案件检查部门沟通协调,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就有关问题多次进行讨论协商,在今年查办的案件中,有5宗已由司法机关进行侦查或者处理后再移送审理,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3、不断强化审理工作责任

感。党纪政纪案件审理是查处违纪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影响处分违纪人员一个重要关口,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水平的一个窗口。审理人员必须要有清醒的头脑、扎实的功底和缜密的逻辑思维,才能在案件的定性处理上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为着力提高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结合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审理室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和掌握各类党纪法规,并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增强自身素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了正确理解和适用党纪政纪法规的水平,充分认识到案件审理工作在贯彻维护党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对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关口性、协调性、指导性和准确性认识,坚持按“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审理案件,把案件审理工作放在反腐倡廉的全局中来认识,增强文明办案、办“铁”案意识。今年3月,审理室主任参加中纪委在杭州培训中心举办的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业务培训,10月至11月,参加市委党校为期一个月的任职培训。通过培训,使案件审理室人员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并将学习成果运用在工作中,取得较好效果。

4、协助做好处分执行情况的落实。根据市监察局的要求,协助配合对近年来全区受市监察局处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为了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做好工作,我们做到一是领导重视,严格要求,开展了自查工作,为顺利开展检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精心组织安排,对检查时间、检查内容、要求、方法等做了详细说明,并及时下发各相关单位;三是加强沟通,促进各相关单位的自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加强今后工作的联系和衔接,进一步共同做好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更好地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统一性。

5、扎实做好回访教育工作。在今年年初确定审理工作计划时,明确把回访教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主动与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联系,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工作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说明回访工作的具体要求,掌握工作主动性。在具体回访过程中,审理室建立回访教育工作档案,今年以来共回访受处分人员8人,以回访教育对象为重点,回访教育做到诚心、耐心、细心、交心,一方面根据党纪法规,指出回访对象所犯错误的实质,分析违纪错误的思想根源;另一方面,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减轻其思想包袱,鼓励其以积极态度努力工作,协助解决有关困难。

6、积极提供业务指导。指导4个基层单位的案件审理工作。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宣传解释相关政策,不断规范完善有关审理工作,严格把关,做好案件审理材料、公文处理等工作。

2016案件管理工作总结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第八篇

##第1篇:县纪委案件管理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案件管理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及州纪委案件管理室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黔东南州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要点》来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案件管理培训情况

为使我县各乡镇案件管理人员能在2、0版案件管理操作系统升级换代后,尽快掌握3、0版案件管理系统统计指标体系的变更情况和新案件报表的填报方法,提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我县于3月9日上午在县纪委会议室召开全县案件管理工作培训会,20个乡镇纪委案件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会。培训会上,县纪委副书记杨胜明传达了姜政达副书记在全州案件管理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石家彬同志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着重对违纪行为分类、违纪行为性质等统计指标的变更及新旧案件统计1-5表及初核、立案登记表等结构和内容上的异同进行讲解和说明。参加培训人员对照2、0版使用手册,对变更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和记录。通过培训,使我县案管人员掌握了新案件报表的填报方法,达到了培训的目的。

二、案件管理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共统计上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05件,初步调查核实21件,初核了结8件,转立案13件,结案13件(14人)。

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州纪委案件管理目标考核要求,认真执行案件报表报送制度及万元以上经济案件备案制度,共上报万元以上经济案件备案2件。每月按时准确报送信访表、初核表及软盘;每季度按时上报《查办案件工作统计表(1-5表)》,《对比分析表》及《查办案件情况通报》、《案件管理工作情况通报》、《查办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按时报送动态分析、综合分析等,至目前报送(专题)动态分析1篇,综合分析3篇。

三、案件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案件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我县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明确办公室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和一台案件管理专用计算机,实现了专人、专机、专用,制定了《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并与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及委局各科室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同时我县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严格报送案件统计表制度》,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我县案件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四、存在的不足

1、对案件的统计、综合分析还不够深入透彻,还不善于从案件数据的变动中的抓住问题的实质。

2、部分乡镇报送的案件报表质量还不够高,给县级案件管理工作增加一定的工作量。

3、由于各乡镇经济困难,报送的各种报表仍是手工填写,还未实现计算机管理。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案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统计分析,同时要加强学习,努力推进案件管理工作。

2、继续加强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案件管理人员统计基础理论、书面表达、统计分析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力度,使全县案件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整体上得到提高。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案件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第2篇:上半年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新县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主线,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五项基本职责,进一步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努力开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今年3月,新县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被市纪委表彰为先进单位。

一、全县查办案件情况

20XX年上半年,新县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件25起,结案25起,处分违纪人员25人,其中党纪处分18人,政纪处分7人,双重处理2人,科级干部1人。县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18起,乡镇纪委办案7起。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实行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促进科学管理。根据《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案源管理办法》、《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对案件线索受理、集中排查、集体研究的范围、程序和方法继续实行集中管理,规范运作。一是对受理的20起重要案件线索,建立台账,并进行规范办理。二是向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了干部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意见建议。三是做好县、乡党委换届的舆论舆情监控、收集、处理等工作。

2、加强组织协调,促进资源共享。新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办案协作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新县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案工作配合协作的意见》等规定,加强了协作配合,促进了资源共享。上半年,县纪委监察局向公安局移送案件线索1起,县法院向纪委监察局移送案件线索3起,相互移交的4起案件线索分别进行了立案处理。

3、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一是加强对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委局机关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领导与案件检查室负责人及乡镇责任领导在县纪委全会上签订《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二是加强对办案场所的监督管理。建成并启用高标准办案谈话室,对委局机关自办案件的重要调查谈话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三是加强对查询银行存款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批程序。四是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好委局机关自办案件的监督回访工作,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

4、加大督促办理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突出督办重点,加强对本级机关自办案件、上级机关交办案件、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规范督办案件程序和责任,建立督办工作台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督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上半年对市纪委交办的6起反映损害群众基本权益的信访件进行督办,起到很好效果。

5、做好统计分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是使用中纪委新版软件做好案件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确保数据无误。二是加强案件综合分析工作,每季度就全县查办案件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督促案件检查室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和研究,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上半年共向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报送调研文章1篇,工作信息4条。

三、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一是案件数量少,案源线索需进一步拓宽;二是基层纪委案件查处工作进展不平衡,绝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办理案件,督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调查研究和案件方面信息工作滞后,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改进。

下半年,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将围绕提高案件管理水平,加大督查力度,服务案件查办工作。一是拓宽案源线索。加强同办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配合协作,实现案源共享,提高办案效率。二是严格领导包片制度。委局班子成员加强对所联系单位查办案件工作督查指导,确保查办案件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强信息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做好案件、案管信息的收集、分析、编发和报送,加强理论调研,为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四是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案件通报制度、重要案件督办制度、依纪依法办案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第3篇:案件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案件管理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及荆州市纪委案件管理室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荆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要点》来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围绕中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案件管理室是委局机关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反腐败和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部署,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反腐败查办案件工作服务,积极履行职能,全力协助委局领导加强对办案工作和办案队伍的管理,认真开展协调,加大监督检查、督办落实力度。为规范办案行为,提高执纪水平,切实推动全市反腐败查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用制度规范案件管理行为,有效防范查处案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今年来,我们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松滋市纪委对办案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松滋市案件管理室工作职责》、《松滋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双规”有关人员的管理办法》、《双规期间有关食宿规定》等规章制度。通过严格组织实施,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为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职责,及时准确报送案件统计资料

为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我委局强化工作责任,准时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统计内容通过报送软盘的方式上报荆州市纪委案管室,没有退报现象。我市报送的信访统计表满足平衡关系,没有错报或漏报,要素登记表统计指标准确无误,按要求填写简要案情部分,没有修改上报过的数据。重要指标的查询结果与累计数据一致。较好地完成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的统计、分析、综合工作。2016年元至11月,我市共收集办案线索50条,接受来信来访120件,“双规”2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9件,涉及党员33人,监察对象20人;“三机关一部门”案件14件,经济案件21件,其中自办案件17件,万元以上案件14件,副科级以上案件9件;共处分43人,其中29人受到党纪处分,13人受到政纪处分,受到三大处分的有14人,1人移交司法机关。与此同时根据领导安排,跟踪督办了我市市直和乡镇的自办案件30件。

(三)突出实效,加强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管理

在重大案件的管理上,我们积极探索备案制度,密切关注大案要案在整个案件中的比重,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疑难案件的管理上,我们强化案管的协调和指导作用,顺利推进案件的及时查处。今年5月19至6月2日,根据领导安排,我委局对市安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对明虹进行了“双规”,为了突破此案,我委局集中了三个检查室的优势兵力,奋战15昼夜,一举突破了该案,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6月2日,顺利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至始至终未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

二、思考和体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案件管理工作中主要抓好了“三个环节”,跟踪加强了“四种管理”。

一是强化案件管理。我们委局设立了案件线索受理“台帐”,对每一个案件线索都及时登记,做好记载,把静态和动态下的案件线索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排查和筛选案件线索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案件排查。选择一定时期的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认真梳理,深入分析,仔细筛选,以便确定办案的主攻方向。

三是加强统一调度。综合考虑每个纪检监察室的分管范围、办案力量、业务特长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将委局机关确定的进行初核的案件线索分配给相应的纪检监察室,对基层办案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宏观调控解决。

四是严格审批制度。查办案件的时机与手段的管理是案管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在工作中,我们有效把握办案时机与手段,严格审批,加强监管,从而避免主观臆断,贸然行动和轻信盲从。

在工作中,我们认识到加强办案工作的程序与时效管理是案管工作的基本手段。实现办案执纪的优质、高效,关键在于案件管理工作要跟上办案节拍,保证办案与案管的有机结合,协调统一,必须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开展催办工作,突出时效管理,才能够推动办案工作快查快结。基于上述认识,我们一是抓住初核环节;二是抓住立案调查环节,明确立案调查的时限要求,由承办室深入调查;三是抓住结案履行处分手续环节。

办案工作文书与材料的管理是案管的基础性工作。调查材料和办案文书是案件认定与处理的依据,也是办案工作的核心机密。由此,我们规范了办案文书,增强了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由专人保管材料,对需要移送审理的材料,装入正式卷宗,存入机关档案室。

三、明年的工作打算

1、积极参加委局组织的政治思想学习、业务学习,同时抽空自学,加强纪检干部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改造,使其从思想上、行动上跟上时代的步伐。

2、围绕委局机关工作重点,抓落实,抓创新,抓实效。

3、继续做好委局机关办案情况的统计、分析、综合工作,制定、完善有关规定制度,负责对有关案件线索的管理,对有关案件按照领导安排跟踪督办。

4、做好领导交办的办案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

##第4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2016年,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现总结如下。

一、2016年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X)件(次),重复(X)件(次)。初核线索(X)件。立案(X)件,涉及党员(X)件,监察对象(X)件。乡科级(X)件,一般干部(X)件,其他人员(X)件。

结案(X)件,结案率(X)%。处分(X)人,处分率(X)%。其中,乡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其他人员(X)人。

受党纪处分(X)人。其中警告(X)人,严重警告(X)人,撤销党内职务(X)人,留党察看(X)人,开除党籍(X)人。

受政纪处分(X)人。其中警告(X)人,记过(X)人,记大过(X)人,撤职(X)人,开除(X)人。

免予党政纪处分(X)人。

大案要案(X)件,占立案总数(X)%;责任追究(X)人,占立案总数(X)%;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

二、主要工作做法

1、加大力度,多渠道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

收集案件线索工作的面很广,而且案件线索的隐蔽性又越来越强,单靠我们仅的力量和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的信量和信息面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在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各基层纪委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渠道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一是经常保持与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沟通,及时掌握情况,收集案件线索;二是召开专题案件工作片会、纪委书记例会收集案件线索;三是从各项专项检查、清理工作中收集案件线索;四是到公、检、法、审计、计生、物价等部门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

2、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认真做好指导工作

针对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少、缺乏办案经验等情况,加强对基层纪委自查案件的指导,帮助基层纪委分析案情,选准突破口,深挖细查违纪线索,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并与基层纪委一起进行查办。同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确保办案质量。

3、加大结案力度,提高结案率

针对有的单位重立案,轻结案,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办法加强与基层纪委的联系,加大结案工作力度,提高结案率。对于未结案件,催促其办案单位抓紧时间完善证据,按程序及时结案。对于有的案件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及时结案,能够亲自到这些单位帮助完善证据,补齐手续,纠正程序,以便能够及时结案。全年结案率达()%

4、运用统计成果,加强案件剖析和综合分析以及监察建议工作

一是针对案件现象进行分析和归类,找出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按部门和行业将情况形成材料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安排工作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二是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治理和改进的措施和建议,发出监察建议书。三是根据上级纪委和本委领导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案情分析材料。全年,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份、监察建议书()份。

5、明确期限,及时准确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为确保准确及时地将统计汇总情况上报大连市纪委,每个月都必须提前将各单位上报的各类表格逐项进行检查、核对。针对发现的问题(错项、漏项、定性不准确、填写的简要案情不详细不能说明案情等情况)及时通知报表单位和部门,并将错项改过来,把漏项补全,确保一次输入成功。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6、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案件管理室成立以来,我们首先将登记备案制度初步建立起来。截止目前,在案件管理室登记备案的有《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登记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登记表》、《处分决定》、《对处分决定的批复》、《监察建议书》等6份材料。我们建立的登记备案制度是根据上级纪委及委局领导的要求,结合本委实际情况,本着科学、规范、有效、实用的原则开展工作的,不是照抄照搬,既要做好上级的规定动作,又要有我们的自选动作。

7、加强监督,严格办案程序

案件管理工作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既为查办案件工作服务,又监督和规范查办案件工作,因此,案件管理室成立以来,首先对查办案件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规范,从信访件的初步核实,到立案调查,到最后结案,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履行各种审批手续,从而保证了查办案件程序的合法性。

8、坚持原则,依纪依法参加案件审议工作。在审议案件工作中,针对每一件参加审议的案件,都能够本着:实事求是和党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根据实际案情,积极参与讨论,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发挥好案件审议小组成员的作用,把好案件质量关。全年参加审议案件(X)件。

2015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介绍
案件审理工作体会 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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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介绍

一、基本情况

近五年,我县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52件,经审理维持21件,退回稽查局9件,改变稽查局拟处理意见22件,维持率40%。审理委员会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定,在证据采集、案情审查、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严格把关,坚持集体议案、依法审案、充分保障纳税人权利,实现二个兼顾,一是坚持依法办案,努力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上级的检查和时间的考验,二是全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充分体现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努力使其心服口服,自愿接受处理处罚,近十年来无一件听证、复议、诉讼案件。

二、具体做法

(一)宣传财税法制、营造法治环境、树立法治意识,为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打基础。近几年来,我局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财税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财税法治环境,如与县普法办联合推出“喜庆十七大,税法送下乡”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在《xx法制》上和县普法办合作刊登税法宣传专刊,与县直机关工委、县体育局等单位联合举办“地税杯”青少年“与奥运同行”趣味体育活动,在城区主要道路设置大型税法宣传广告牌等。系统内部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法制教育,树立法治意识。多次邀请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县司法局领导来我局上法律课,法规科长多次结合我局财税工作给全局干部职工介绍财税法治思想。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颁布后,及时向全局干部介绍文件主要内容及财税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在去年全县大力抓收入的背景下,给全局干作了《挖潜增收与防范执法风险》专题讲座,给稽查人员讲解重大税务案件中遇到的政策疑难问题,帮助提高稽查人员业务水平,等等。经过几年不断努力,财税法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法治环境不断改善,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为依法审理重大税务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比如,召开案审会时,成员们对案件定性处理比较慎重,考虑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执法检查会不会存在问题等,另一方面又经常思考当事人是否会不服处理处罚决定,发生行政诉讼税务机关会不会败诉,等等。经过几年的不断努力,财税普法工作也得到了上级的认可,今年被评为xx市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连续二年获省局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四五”普法被评为xx市政府先进集体,“五五”间连续五年获县普法先进集体。

(二)领导重视、案审委成员支持理解是做好案审工作的有力保证。县局领导十分重视依法审理重大税务案件,近十年来换过三任局长,都十分重视依法办案,平时案审办向局长、分管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并征询意见时,领导总是要求案审办依法提出审理意见提交案审会审议,在召开案审会时,局长也从不给案件定调,划圈,总是先由稽查局和案审办介绍案件情况,再由案审委成员充分讨论,最后局长综合各方意见作出结论,由案审委成员表决通过,依法审案、集体议案得到了充分体现。同时,案审工作也离不开案审委成员的配合和支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审办积极与相关部门、科室进行协调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各业务科室的作用,比如,税收政策方面的疑难问题征询税征科意见,核定征收方面的问题征询征管科意见,有关移送问题同检察院、公安局商讨,等等,并在召开会议前与每位案审委成员特别是稽查局领导通气,说明案件审理思路,尽量达成一致意见,为案审委顺利召开创造条件。虽然绝大都数案件都能一致通过,但是也有个别案件案审会议上争论激烈,难以定案,需要多次提交案审会议讨论。如南洋公司案件,由于稽查局调查取证不够充分,案审委成员对违法事实认定存在不同意见,调查取证、事实认定等工作超出了案审办的职责范围,案审办无法进行协调,最后案审委决定退回稽查重新调查核实后再提请案审委讨论。由此可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沟通协调十分重要。

(三)就事论事、依法审理重大税务案件。案审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就事论事、依法审案,广泛征求稽查人员、案审委成员意见。案审委成员一般比较多,例如我局就有14名成员,在征询意见过程中有时可能会有不同观点,作为案审办主任要做到认真听取各方的不同意见,并对照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进行分析,提出自已的思路,同各成员进行沟通协调,努力说服对方与自已达成一致意见,避免成员间因意见不合、各执已见,导致案件争论不休。因此案审办主任心里要能藏得住话,尽量不要透露案审成员特别是副主任的意见很重要,力求就事论事,避免个人情绪。

(四)多渠道、多环节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一般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依据案卷资料作出合理判断。从以往工作经验看,卷内所附资料通常都是正面支持稽查结论的,而否定稽查结论的证据、信息往往在案卷中难以找到踪迹。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往往会提出很多在稽查案卷中没有反映的情况,影响案件的定性、处理,因此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掌握案卷之外的信息对于案件正确处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局利用ISO9000作业指导书修订的机会,修改行政处罚作业指导书,要求在调查环节和审理环节实行两次告知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无异议的也要制作无异议的陈述申辩笔录。重大税务案件到案审办后,经初步审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约谈当事人,告知查处情况及拟处理意见,提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结合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案审办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研究,如初步认为异议成立或案审办认为需变更稽查局拟处理意见的,案审办先同稽查人员进行沟通讨论,然后再征求案审委成员意见后,提交案审委审理。古话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当事人、稽查人员和案审委成员意见很重要。

(五)注重细节、做细做实审理工作。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稽查人员有时由于个人情绪或者政策理解偏差,可能会作出错误结论,并在取证过程中注重搜集支持其结论的有关证据、法律依据,而忽视或有意不收集对其不利的证据、依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过程中不能光听稽查人员介绍、看稽查报告和稽查取证单,对关键问题必须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必要时同有关税务分局或业务科室印证核实。例如,中创投资公司案件,该案稽查报告认为当事人采取不建帐、隐瞒收入手段故意逃避缴纳税款,且不配合稽查工作,稽查人员通过外围取证,最终查明违法事实,建议补缴税款800多万,加收滞纳金、罚款600多万。由于案情重大,稽查局长要求案审办提前介入,在移交案审委前,稽查人员、稽查股长、分管稽查局稽查副局长多次到案审办介绍案件情况,并征求意见,根据稽查报告及稽查人员介绍,该案属于典型的逃避缴纳税款(偷税)案件,案审办完全同意稽查报告意见。稽查局长还是不放心,在签发重大税务案件提请书前,把整个案卷交到案审办,请案审办再帮忙把关。案审办收到案卷后,逐页仔细翻阅案卷,在附列资料中发现了一份企业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稽查报告中所谓的“隐瞒收入”均在该报表上已经足额申报,申报表中相应的成本费用也进行了申报,应纳税款已全额纳税,报表上盖有主管税务机关的受理章,受理日期比稽查日期早一年多,因此并不构成“隐瞒收入”,根据企业负责人、会计的询问笔录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证实,该企业一直有建帐,实行查帐征收,由于企业搬迁,帐册失落,无法提供,因此也不能构成“不建帐”。最后,该案退回稽查人员重新处理。

(六)逐步建立案例机制,通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普通税务案件。通过几年来对重大税务案件的认真审理、严格把关,案审委树立了较高的权威,在个案查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经常请案审办提前介入,征询案审办意见。稽查过程遇到具有普遍性的疑难案件,经常以个案形式提交案审委审理,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决议,由稽查局内部进行学习传达,今后类似问题参照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政策疑难问题,经案审委审理形成决议后,也同样处理。这样有利于税务机关对相同或类似涉税案件的处理方式保持前后一致,避免因相同问题不同处理而导致显失公正。

三、业务探讨

(一)关于案审委组成人员。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审理委员会成员由税务局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规定得比较原则。上次在省局培训时项正国处长指出,案审委成员应由局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不包括稽查局副局长及中层。目前我局部门负责人变动较大,重新确定案审委成员时是否包括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稽查局副局长及中层,希望市局能给出指导性意见。

(二)审理工作应提高信息化程度。目前我局召开审理会议时完全依靠手工操作,介绍案情、列举证据、援引法律依据等都依据审理意见书及审理人员的介绍,这样既加大了案审办的风险和责任,也不利于案审委成员充分了解案情,对案件审理不利。建议引入信息化工作手段,在案审会议室配备投影仪、计算机系统,开通税务内网,以利于案审委成员通过投影系统了解案件情况、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提高审理案件的质量及效率。

(三)重大税务案件标准应作适当调整。由于去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就导致今后大量案件不再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而原先案审委审理的案件大都是涉及移送的案件,新《刑法》修正案实施后,重大税务案件明显减少,以xx为例,去年只有4件,今年至今只有1件案件。有必要重新研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标准。

(四)实现稽查审理外分离,解决法规工作任务不断加重与人手严重不足的矛盾。随着国家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法规部门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但是人手却严重不足。是否可以考虑,将税务稽查审理由内分离转向外分离,稽查局案审科长兼法规科副科长或案审办副主任,由法规部门统一负责财政、地税局案件的审理工作。据了解,公安、工商、国税、绍兴地税等许多部门都由法制机构负责全部案件的审理工作,这样可以充分利用法规科和稽查局案审股的人才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加强财税案件的审理和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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