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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范文十四篇

2022-04-13 09:05:5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为了对党员进行党章教育,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有时会吸引申请入党的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的文章14篇 ,欢迎品鉴!第一篇: 共产党员...

为了对党员进行党章教育,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有时会吸引申请入党的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的文章14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在这里,给出明确答案,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释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才能做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也是党的纪律要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党员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不仅事关党员个人的信仰问题,而且事关我们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

  身为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然而,一些贪官缘何置党的纪律规定于不顾,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党员沉迷于宗教,实际上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样的党员,不应该再留在党内。各级党组织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既学党章党规,又学系列讲话;既严守底线,又追求高标准,真正做一个唯物主义者,而不是唯心论者、唯钱唯官论者。

第二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亲爱的朋友们: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从1921年成立以来,党已经走过了100年艰辛而辉煌的风雨历程。我们都知道,党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繁荣和为中国人民的自由、民主、幸福而不懈奋斗的历史。这100年,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100年,是我们党经受各种风浪考验、不断发展壮大,不断开创各项事业新局面的100年。

  对于我们这些青年学生,都必须要认真学习、正确认识党的光辉历史和伟大功绩,并永远铭记在心。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全面掌握国情,正确理解并自觉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知古鉴今,以史为镜,不断总结经验,开创未来。

  党的风雨100年历程是令人难忘和感慨的。在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中创立,经受大革命洪流中锻炼和考验,在土地革命中开辟出中国的革命道路,后来成为抗日战争中的中流砥柱,最后夺取民主革命的全国胜利。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顺应全国人民的强烈要求,争取建立一个和平、民主、独立、富强的新中国。

  然后经历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艰辛探索着社会主义的建设道路,然后在不断的总结和反思中选择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100年来,党一直把发展社会主义作为主题,把中国实情和马克思主义很好地结合到了一起,取得了很多成就。虽然在过程中也犯了一些错误和存在问题,但成就还是主流,缺点和错误是支流。

  党的历史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概述的,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学习中慢慢去体会和感悟。不忘党的历史,开创美好未来。明白党和人民的不容易,懂得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不断培养我们的爱国热情,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地更加强大而努力奋斗!

第三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今天,我来给大家上一堂党课,主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联系目前供销社工作实际情况,分析当前干部队伍的作风状况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最后具体谈谈如何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下面,我围绕四个方面讲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

  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国家创造了“中国速度”、“中国高度”、“中国深度”等一系列“中国奇迹”。从1979年到**年的36年里,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8%,而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长仅为2.8%。我们用30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发展道路。现在的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话语权和世界影响力与日俱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取得这一让国人自豪、世人瞩目的骄人战绩,关键是得益于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的领导核心,否则就会出现一盘散沙,甚至面临分崩离析的局面,伟大复兴也将化为泡影。在这方面,世界上有许多值得汲取的经验教训。比如欧美国家有的至今还受困于金融危机、债务危机而不能自拔;一些照搬西方模式的发展中国家,纷纷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经济发展停滞不前;还有一些西亚北非国家,国家政治持续动荡,社会秩序严重混乱。还有,我们邻国朝鲜由于长期闭关自守,基本上还处于我国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发展水平,连民众的最基本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多方对照,我们的制度优势和道路优势已经开始彰显。日内瓦外交与国际关系学院张维为教授撰写的《中国震憾》一书中写到“过去30年中国稳步崛起,而在采用西方模式的非西方国家中,没有成功的例子。这个时候,我们不得不震憾,不得不反思许多问题,为什么采用西方模式的国家总体效果不理想。为什么从民主发源地的希腊,到金融危机的美国,无不面临着政治、金融问题,而中国依然高度发展”。一个又一个伟大成就再次证明:只有共产党可以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因此,每个党员都要从现实中看到希望、看到未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信心,坚定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筑牢理想信念灵魂,锤炼优良政治品格,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

  一、不忘初心,知党情,做到心中有党

  不忘初心,就要心中有党,始终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正是党的崇高理想、党的先进形象,吸引着无数优秀中华儿女,期待成为其中的光荣一员。既然通过组织的考验成为一名党员,那么不论何时何地,都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这不仅是自我角色的不断暗示,更是价值取向的反复拷问。唯有忠诚于党,对党的宗旨、主义和理想深信不疑,坚定不移,才能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与党的利益统一起来,绝对不做有损于党的利益和名誉的事情。

  对党绝对忠诚,是“讲政治”的核心,也是供销社工作的生命线和做好工作的根本点。当前,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影响,我们要善于从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中汲取信仰的力量,从我们党成立以来中国发生的历史巨变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时刻忠于党的理想,忠于党的组织。进一步坚定自觉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忠实践行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强捍卫者”。

  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市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省市委和市委的权威,做一个表里如一的老实人和虚怀坦荡的透明人。要始终把党中央这个核心力量,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定盘星”“主心骨”。做到思想上同心、行动上紧跟、工作上落实,努力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份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要树立正确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常扫思想之尘,常补精神之钙,充分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加强对党章、党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提升精神区位,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

  三要牢固树立一个宗旨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左传》有句话“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意思是我们每个干部一定要把“为民”之事当作农事一样夙兴夜寐、精耕细作,把惠及民生的事一件件抓实抓好。为农民服务、为职工服务是供销社工作的的重要内容。在座各位党员都是职工群众的公仆和服务员,要牢固树立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情怀,自觉实践党的根本宗旨。围绕群众所需所盼所想,带头干、带领干、带动干,共同推动企业和留守处各项工作开展。

  二、立足岗位,明党规,做到心中有戒

  要做到“心中有戒”,就必须要搞清楚“戒”的内容和含义。“戒”有多种解释,但比较公认的、一致的解释是指戒律,就是要主动、自觉、经常地防止行为、语言、思想等方面的过失。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宗教、不同党派、不同社团可能对“戒”的要求不尽相同。比如佛教上讲的“五戒”,就指戒杀生、戒偷盗、戒邪淫、戒妄语、戒饮酒。还有“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等,虽提法有不同,但内容大多都有关联性和承继性。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戒”的含义和要求也在与时俱进地发展着。在我看来,今天我们共产党人讲的“戒”就是敬畏,就是遵守,就是要从内心深处敬畏纪律规矩,从日常小事上遵守纪律规矩,让纪律规矩约束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让纪律规矩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让纪律规矩保证我们既要干成事,还要保证我们不出事。

  一要严守纪律规矩。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纪党规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规范党员行为的具体遵循,是刚性约束,是红线。大家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自觉用《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来约束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做到在任何时候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二要自觉接受监督。1957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共产党要接受监督,避免脱离群众。因为我们如果关起门来办事,凭老资格,自以为这样就够了。对群众、对党外人士的意见不虚心去听,就很容易使自己闭塞起来,考虑问题产生片面性,这样非犯错误不可。”在座各位党员要自觉接受市社的监督,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监督、脱离党规党纪的约束。

  三要始终严格自律。守纪律、讲规矩难在自律。周恩来总理一生不回家乡淮安,也是怕给地方政府添麻烦,他要回避这一点。周总理还规定“外地亲属进京看望他,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住宿费由他支付”。这种自律境界值得我们学习。作为市供销社的同志,要树牢自律意识,时刻“三省吾身”,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反省自己存在的失误,将他律变为自律。要在日常小事和细节问题上坚守住纪律“底线”,“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四要严守廉洁底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供销社的工作沟通协调多,工作中必然有大量人际交往。要坚持原则、划清界限、谨慎交友,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这里值得强调的是,在服务职工、服务租赁户的过程中,不是让大家远离职工、租赁户,不交朋友,而是坚持“亲”“清”的新型关系。“亲”,就是要坦荡的同职工和租赁户打交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同职工和租赁户的关系要清白、纯洁,无贪心私心。要始终在规矩的范围内干事,决不能打着供销社的牌子搞关系、谋私利,决不能打着市社的旗号办私事,决不能借工作之便谋私利,全力维护党的威信和形象。要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上,用“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莫用三爷,废职亡家。”“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言行要留好样与儿孙。”三句古训以为佐证,警醒广大党干部。我们在座各位要切实在家庭角色中承担起“慈、孝、廉、敬”的责任和义务,管好配偶及子女,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三、履职担当,跟党走,做到心中有责

  责任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和尺度。近代学者梁启超曾说“人生于天地间,各有责任。一家之人各个放弃责任,则家必落。一国之人各个放弃责任,则国必亡。”由此可见责任对于做人为官的重要性。结合供销社工作,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考虑怎样办才更符合市社党委的要求和工作精神。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即使花再大力气,做了再多的工作,也是徒劳无益。

  一是要高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注重时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做到及时、迅速、不误事,实现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是要主动。要在被动状态下主动做好工作,就一定要超前思维,把问题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到前头,并随着市社党委工作的进展而推进,围绕市社党委工作的变化而调整。要积极探索日常服务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始终做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

  三是要有激情。应当充分肯定,我们绝大多数干部对工作是充满激情的。但是,也确有极少人对工作缺乏激情。有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有的强调客观、埋三怨四,有的回避矛盾、畏首畏尾,等等。这些不良思想倾向是极为有害的。如果领导交代的事半天都没有回音,干什么事都萎靡不振,无所谓,那是不行的。干得好不好是水平问题,有没有激情、愿不愿意、认不认真去干,这是态度问题。

  四要讲团结。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生产力,团结是搞好工作的先决条件。大家一定都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同事之间、科室之间,留守处之间,既要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科室之间协作要学会包容、补台。有些科室同志不在,其他同志应主动替补上去,即使不是自己分内的事情,也应积极过问。总之,通过主动、积极地协调工作运转的各个环节和功能,使各科室、各部门以及个人之间密切配合,避免出现推诿扯皮,使多数人的力量汇成一股合力,共同完成任务。

  四、知行合一,感党恩,做到事业有为

  一是要重在“真为”。真为,是一种境界。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对人民群众怀有真情、善讲真话、真诚相见、真心服务。对党和人民的事业绝对忠诚、真心实意、真为笃行,体现出一种超凡脱俗的境界。真为,是一种胸怀。为事业,默默无闻讲奉献;为事业,不计个人得失;不怕误解,受得了委屈,坐得了冷板凳。为事业,听得进不同意见,从善如流。真为,是一种非凡气度。腹有诗书气自华,一生执着,矢志不渝,非常之人做非常之事,心无旁骛,兢兢业业。真到深处靠坚持,真到远处靠习惯,真到高处靠信念。

  二是要重在“实为”。“实为”就是务实、落实。就事业而言,“务实”就是为人朴实、作风踏实,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戒虚、戒假、戒空、戒浮,不像葫芦掉在井里,看似沉下去了但还是飘着浮着。“落实”就是常说的“抓铁有痕、踏石留印”“钉钉子”精神,咬住目标、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干一件、成一件。“务实”体现工作态度和作风,“落实”体现工作能力和水平。“务实”是前提、是过程、是基础。“落实”是关键、是结果、是目的。习总书记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为”就是要不尚空谈,狠抓落实。唯有既“务实”又“落实”,才能把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三是要重在“巧为”。这里的“巧”,不是投机取巧,而是开拓创新。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一些矛盾和问题。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要打破思维定势,用超常规的办法来解决,这就需要“巧为”。“巧为”巧在观念新,先做足实践的功课,具有实践头脑、思维、理念、文化。而不是抱残守缺,木鱼脑袋,难以突破创新。“巧为”巧在办法好,实用管用,把握了工作实践的规律法则,能够用市场的、法治的“钥匙”解开难题之“锁”,推动发展,克服“无所作为”“束手无策”的状态。“巧为”需要下更深的功夫,需要在实践中练就更加过硬的本领,所谓“巧妇手中出绝活”。

  四是要重在“敢为”。“敢为”就是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敢为”是一种责任、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能力。“敢为”要视责任重于泰山,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从严要求、善作善成。为了事业敢想敢干敢担当,是当干部的基本政治品格。古人尚且能够“为官避事平生耻”,何况今天用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新时期的党员干部。

  五是要重在“廉为”。既干事又干净,这是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讲,当官就不能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想当官。他还提出了“三严三实”的新要求。“三严三实”阐述了改进作风的新,抓住了为人从政、干事创业的根本点,划定了为官律己的警戒线。每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拿出“向我看齐”的勇气,当好以身作则的模范,真正以严和实的标准,塑造作风过硬、素质过硬、自律过硬的形象,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保持气节、树立正气、严格操守,心存敬畏、勤政廉政,知畏、知足、知止,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追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演奏好“为”和“不为”的协奏曲,才能在人生的秋天里收获思想的果实和事业的华章。

第四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

  一、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指出,“我们的党纲完全是建立在科学的而且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上的。因此,要说明我们的党纲,就必须同时说明产生宗教迷雾的真正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我们的宣传也必须包括对无神论的宣传……”同时列宁强调,要慎重对待宗教问题,在革命实践中争取、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这里仅按不同历史时期列举几条。

  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中共中央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宗教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

  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在2010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2010年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都重申要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引亿万人民新的实践;才能实现全党在思想、理论、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保持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根据同一项自由权利,他当然可以重新选择信仰宗教,但这就表示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仅余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而这对于他本人和党组织都不再具有实际的意义,相反对党组织保持思想、组织上的统一是有害的。如果一个党员积极参与宗教团体生活和传教,甚至利用党员身份保护、推动非法的宗教活动,党组织就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党员队伍。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而已,从宪法和党章的角度都无任何可指摘之处。

  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是我们党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

  我们党从建党开始就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的实际为目的。”毛泽东同志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新中国建立后,宗教信仰自由成为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得到确定。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而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代表他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也包括要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我们同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而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因此在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和建设各个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所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一些西方人士说,只有信仰宗教的人执政,才会真正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其实,历史和现实证明,在某种宗教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或者朝代,人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往往不能实现或者要打很大折扣。比如,在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欧洲,对“异教徒”的迫害、对亚洲北非地区的“十字军”东征;奥斯曼帝国用武力强迫被征服地区民众改信伊斯兰教;近代一些西方国家在对非洲、拉丁美洲殖民过程中,一手举剑,一手举圣经,杀其人民,占其土地,掠其财富,哪里有什么宗教信仰自由可言?而恰恰在多数人口不信仰宗教的中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

  我们党实行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因为这一政策符合宗教现象发展规律,符合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不是说我们可以赞成唯心主义,可以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持中立态度,可以放弃在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唯物主义、无神论教育,放弃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人民中“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作为执政党,我们应抵制种种无所作为的怪论,自觉主动地把宪法责任承担起来。当前治理社会上存在的宗教热、宗教活动乱的现象,可以很快就付诸实施的事至少包括:不允许使用行政力量推行、助长某种宗教;不允许宗教干预属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宗教事务实行有效管理,促进、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媒体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宗教院校除外)中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团结爱国宗教团体,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种种渗透坚决顶回去。这些措施不仅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完全不矛盾,而且是宗教保持正常秩序,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必不可少的保证。

  三、允许党员信教将侵蚀涣散党的肌体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不仅这些人所许诺的种种“好处”虚无缥缈,相反其带来的恶果却显而易见。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

  总之,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中国历史上有过形形色色的宗教,但中国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中国有着悠久的无神论传统,影响中国人思想观念的中国传统哲学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倾向,强调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改造能力,这与西方传统哲学的神本主义有很大区别。中国儒学传统精神影响大,中国老百姓大多数不信教或不持某种固定的宗教信仰,宗教始终不能成为中国人意识形态的主流,同时中国宗教自身也具有强烈的现实品格。这样的国情背景是我们党作为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政党而能够如此自然地从人民中孕育生长,得到人民广泛认同、支持的重要原因。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完全违背中国国情,不仅党能否取得信仰不同宗教的教徒的一致支持成为问题,而且能否继续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支持将成为更大的问题。

  四、在全党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

  针对党内一些同志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广大党员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应当鼓励和支持党校、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研究,取得更多高水平又易于向社会普及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和各级党、团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应进一步强化相关的学习内容。

  根据党中央的一贯精神,对参加宗教活动和有宗教意识的党员要立足于教育,耐心地帮助他们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而不是一味迁就。对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支持滥建寺观教堂的,要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党内文件的规定给予处分。党的宗教工作干部尤其不能信仰宗教,对这部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尤其要严格。

  改革开放以来党组织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对党的思想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年龄不满35周岁的青年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1/4,许多青年人仍处于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应当鼓励他们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学习。对于离退休党员,党组织除了关心他们的物质生活,也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防止他们因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减少,受社会宗教环境的影响而在思想上逐渐滑向宗教。我国一些民族地区往往也是传统宗教影响比较大的地区,广大少数民族党员在维护民族团结、保持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应当是宣传教育的重点。在一些多数人口信教的少数民族中,可以允许党员对一些从宗教转化来的民族习俗、礼仪采取灵活态度,以避免脱离群众,但思想上的要求不能降低。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第五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作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

  按照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其宗旨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以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共产党员又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其世界观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是无神论者。199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在《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如果坚持参加宗教活动,经教育不改的,要劝其退党。

  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党外群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自己,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塑造自己。

  有人说《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难道共产党员就不是公民吗?持这种观点的人说明他还没有从根本上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以全面正确理解。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仅包括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还包括公民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共产党员当然是公民,正是有数以千万、数以亿计的公民也充分享受着宪法赋予的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自由权利,坦然成为一个无神论者,才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就是说,并不是无神论者就能加入中国共产党,但可以肯定的说,凡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毫无疑问应当是一位无神论者。

  综上所述,如果在党内长期讨论或反复强调这一问题,反而会无形中降低党的威性和党员的标准,也使唯心主义有隙可乘。试想,一个本应在入党前应当解决和回答的问题怎么能在入党后还要喋喋不休去讨论,去辨明呢,一个在思想上还没有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界限的人怎么能“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呢,又怎么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呢。

  因此,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要求入党和已经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必修内容,帮助他们及早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早日成为一名符合党员标准的先进分子。而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则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肩负起积极宣传科学无神论,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责任。

第六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同志们:

  根据**建设集团党委和省城房公司党委部署,今天,我们重点围绕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不参与涉黑涉恶开展一次主题党课活动。我讲的题目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基础。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筑牢共产党员理想信念之基

  (一)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

  1.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党的一贯原则。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的基本的思想和原则。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的界限,指出无产阶级的解放,包括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2002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这就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

  2.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必须是无神论者。

  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对一般群众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群众,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优秀分子,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有些人认为不允许党员信教,就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观点实质上是假冒“人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名普通群众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放弃了作为一般群众信仰宗教的权利。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就不能信仰宗教,如果他又选择了信仰宗教,这就表明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只存在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这就违反了党的纪律要求,不能保持党员在思想、组织上的统一,党组织就可及时采取措施,依据党的纪律要求对其处分。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符合宪法和党章的规定。

  (二)党员信仰宗教会产生哪些危害?1.违背党宗旨,造成思想上、理论上的混乱和分裂。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赋予了其具有高度先进性和纯洁性。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那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在实践中共产党人就成了“两面人”。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混乱和分裂;

  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那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接受宗教组织领导,各种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党就不是一个理论、思想先进的政党,队伍不再纯洁,就造成党组织的分裂,极大削弱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

  2.会从根本上动摇党的工作。

  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则势必成为某种宗教的代言人,将出现宗教信仰者管党的工作的现象,利用公共权力和国家资源助长宗教热,党组织就失去了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党的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三)坚定理想信念,做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政党。这就决定了共产党人的立场是以人民为中心,运用唯物主义世界观研究和分析问题,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实现人类解放和自由的价值;

  这就需要共产党人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的信念。

  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信念和价值,依靠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如果信仰宗教,思想就会混乱。同时,没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实践中就会脱离社会发展的实际,找不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就会出现违背党的性质、宗旨、纪律的错误行为。

  实践早已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共产党人的“钙质”就不会流失,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信念和价值。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规党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二、正确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形势

  整治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是“四抓两整治”中的其中一项整治内容。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上作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由此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人民战争。

  (一)这次扫黑除恶斗争非同寻常首先,从时间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跨度长。自2018年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第一年是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第二年是攻案件,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第三年,也就是今年要建机制,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其次,从内容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范围广。中央明确重点打击十二种“黑恶势力”,整治内容非常集中。

  第三,从规格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层次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过去扫黑除恶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专门印发通知,整合中纪委、组织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集党和国家之力进行专项斗争,规格至高,前所未有。

  第四,从行动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力度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决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第五,从标准上看,这次扫黑除恶斗争要求高。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共产党员要正确看待这次扫黑除恶斗争黑恶势力是一种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拥护党的决定,正确看待问题,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开展此项工作。

  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记亲自作出的重大决策,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治国安邦的战略谋划、对人民福祉的深情关切、对执政根基的长远考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人民拥护,夯实的是执政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来推进,确保党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要从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站在人民立场部署推进专项斗争,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要从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看待扫黑除恶。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是推动肃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黑恶势力的存在,必然会毒化营商环境、恶化社会环境。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黑恶不除则百业难兴,切实防止黑恶势力渗透到市场经济秩序当中,对那些破坏营商环境、危害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要坚决打击到底,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同黑恶势力做斗争

  这次扫黑除恶斗争的任务要求非常明确,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做?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凝心聚力开展好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专项斗争行动,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围绕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党纪党规,坚定理想信念、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违纪和错误言行面前敢于抵制、勇于斗争四个方面,深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目标。

  (二)明确重点,做好自查。根据**集团党委印发的《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方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共包括12种项,分别为:

  一是党员有以下4种情形视为信教:

  1.党员公开宣扬宗教、传播教义、发展教徒,成为宗教教职人员或担仼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

  2.组织参与宗教活动,按照宗教仪规受戒、持戒或经常性参与拜佛、诵经、转经、摸顶、讲经、法会、祈祷、弥撒、礼拜、朝觐等活动;

  3.主动为修建宗教活动场所和开展宗教活动募集资金、捐款捐物;

  4.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等。

  二是涉黑涉恶的8种具体情:1.党员组织参与威胁政治安全活动;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

  4.在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

  5.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6.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暴力讨债;

  7.参与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活动;

  8.充当黑恶心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问题。

  我们要切实提高认识,重点围绕这十二种情形,做好自身排查,绝不参与这十二种形为。

  (三)要强化整体联动,凝聚强大合力。把扫黑除恶和加强机关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坚决铲除滋生土壤,清理灰色地带,完善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要深化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系,真正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末梢,不断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要持续优化工作格局,坚持整体联动、标本兼治,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强大合力。

  (四)要强化宗旨意识,深化为民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树立“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的政治理念,在实践中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疑难,使党的执政根基在服务群众中不断得到强化。

  (五)要强化廉洁自律,弘扬优良作风。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自觉慎用权、不贪财,放下头上的光环和有影响力的特权,消除不良动机、抵制别有用心人的诱惑,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真正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识得破陷阱,经得起考验。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杜绝人情交换。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今天的党课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第七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会不经意讨论党员能不能信教的问题。在这里,给出明确答案,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

  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

  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大特点。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隐性信教,背离了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在不信教问题上绝无折扣可打、绝无变通可言。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这是由党的理想信念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党员如果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就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滑坡。有些党员认为,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所以自己也能信教。我国宪法的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党员对此必须正确理解。共产党员是比一般公民具有更高政治觉悟、更高政治信仰、更强组织纪律性的“特殊公民”,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这决定了共产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和社会理想等方面都与信教群众有着根本区别。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是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共产党员认识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为了认识把握社会发展规律,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格是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这些都与宗教对信教群众的要求有着根本区别。因此,共产党员应始终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不能到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古人说: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本根不摇,则枝叶繁荣。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建党99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主要是因为我们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价值和信念,产生了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钙质就不会流失,骨头就硬,就知道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就明白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相反,本失则一切尽失。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某些落马的贪官,算命看相,烧香拜佛,弃守共产党人应有的底线,不信马列信鬼神,不问苍生问大师。他们这种行为,完全忘了党的纪律,丢失了党员身份,又如何能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走向迷失和贪腐也就成了必然。其实,这些人,有的是以宗教为幌子,掩盖自己贪腐的内心、肮脏的灵魂,缓解自己惶恐的心理、不安的心灵;有的则是歪曲宗教信仰,搞的是封建迷信,信的是利己主义、为官哲学。根本原因在于这些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总开关扳错了位,信仰丧失、理想缺失、精神迷失、宗旨丢失。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带来的恶果却显而易见。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而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代表他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也包括要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我们同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而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因此在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和建设各个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所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应关心党的宗教工作、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宗教工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能不能坚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是否坚强、人民立场是否牢固、与人民的联系是否密切的重要标准。共产党员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善于与宗教界人士交朋友,注意倾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第八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按照支部的安排,今天由我为大家上二季度的党课,我今天讲授党课的主题是“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要一以贯之补足精神之钙”。

  一、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

  (一)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党的一贯原则。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的基本的思想和原则。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的界限,指出无产阶级的解放,包括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必须是无神论者。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对一般群众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群众,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优秀分子,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有些人认为不允许党员信教,就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观点实质上是假冒“人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名普通群众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放弃了作为一般群众信仰宗教的权利。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就不能信仰宗教,如果他又选择了信仰宗教,这就表明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只存在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这就违反了党的纪律要求,不能保持党员在思想、组织上的统一,党组织就可及时采取措施,依据党的纪律要求对其处分。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符合宪法和党章的规定。

  (三)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赋予了其具有高度先进性和纯洁性。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那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在实践中共产党人就成了“两面人”。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混乱和分裂;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那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接受宗教组织领导,各种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党就不是一个理论、思想先进的政党,队伍不再纯洁,就造成党组织的分裂,极大削弱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则势必成为某种宗教的代言人,将出现宗教信仰者管党的工作的现象,利用公共权力和国家资源助长宗教热,党组织就失去了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党的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四)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政党。这就决定了共产党人的立场是以人民为中心,运用唯物主义世界观研究和分析问题,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实现人类解放和自由的价值;这就需要共产党人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的信念。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信念和价值,依靠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如果信仰宗教,思想就会混乱。同时,没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实践中就会脱离社会发展的实际,找不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就会出现违背党的性质、宗旨、纪律的错误行为。

  实践早已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共产党人的“钙质”就不会流失,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信念和价值。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规党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二、如何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我们应当看到,我们大多数干部理想信念是坚定的,政治上是可靠的。同时,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也有的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认为那是虚无缥缈、难以企及的幻想;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遇事“问计于神”;有的是非观念淡薄、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糊里糊涂当官,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甚至向往西方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丧失信心;有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不敢亮剑,甚至故意模糊立场、耍滑头,等等。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态度,出了政治性事件、遇到敏感性问题没有立场、无动于衷,岂非咄咄怪事!这些党员干部迷失于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马列信风水,反映出了其信仰的缺失,醉心于自己手中的权力,丧失了党员干部本应有的操守,背弃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些醉心于封建迷信的党员干部也助长了犯罪行为,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投其所好,大行“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非法勾当。剖析党员干部走向腐败堕落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搞迷信活动事实上成了腐败分子内心“安全感”的来源。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和安身立命之本。理想信念凝结着初心与使命,是正气之魂、力量之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员干部精神上缺不缺钙、骨头硬郎不硬朗,直接关系着工作状态、思路、成效、创新度。一个理想相信丧失了,就会失去精神支柱,迷失方向,缺乏战斗力。如果理想信念动摇了,就失去了奋发向上的思想根基。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人,不仅要遵守组织纪律,更要坚守精神家园,崇高的精神追求是保持其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本质要求。强化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如何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从理论上讲,坚定的理想信念必须有理论的支撑。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需要用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支撑党员的理想信念。要以更加宽阔的眼界审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实践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聆听时代声音,更加深入地推动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开辟21世纪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从实践上讲,要将坚定理想信念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就要把精神和信念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要以具体的实践行动为承载,在面向问题、切中现实、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凸显理想信念的“能见度”,高扬马克思主义价值立场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此外,坚定理想信念还需明确要以制度为保障。制度是理想信念的实践形态。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相继修订和出台,以刚性的约束有效防止了共产党人精神之“钙”的流失,增强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对全体党员来说,坚定理想信念必须遵守党的规矩,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已经走过90载光辉历程,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不惜流血牺牲、不惧千难万险,靠的就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当下,党员干部如何补足理想信念精神之“钙”呢?

  一要不断夯实理论功底。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是坚定理想信念的主要奠基石,是党员干部的终身必修课。只有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才能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内化为政治信仰、升华为思想灵魂。

  二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和修养。党员干部只有在学习教育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不忘初心、坚守正道,才能做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

  三要经受住磨砺考验。石可破而不可夺坚,丹可磨而不可夺赤。党员干部要坚持革命理想高于天,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金刚不坏之身,自觉抵制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做到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第九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核心要点:

  ■宗教的根源不在天上,而在人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宗教与政治虽然是不同的范畴,但两者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人们是否选择信仰宗教,个人可以自主选择,应当予以尊重。但是,信仰宗教的人数众多,使宗教具有了鲜明的群体特征,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任何国家和政党对此都不会忽视。

  ■党员干部不仅不能信仰宗教,还要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模范,严守宗教政策法规红线。

  ■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同时要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到党和政府周围,这是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一刻也不能忘记这“两个根本”。

  ■宗教工作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秉持守土尽职、忠诚履责的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宗教领域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既有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根源,需要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统筹考虑和综合施策。既要总结实践经验,也要借鉴他国做法,既要靠顶层设计引路,也要靠基层创新探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分析我国宗教工作形势,研究我国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更好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与解决宗教问题,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预见性与主动性,对于我们做好当前与今后的宗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一、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增强政治意识

  做好宗教工作,必须善于从政治上认识、把握和处理问题。宗教的根源不在天上,而在人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宗教与政治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人们是否选择信仰宗教,个人可以自主选择,应当予以尊重。但是,信仰宗教的人数众多,使宗教具有了鲜明的群体特征,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任何国家和政党对此都不会忽视。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对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的政党,宗教并不是私人的事情。”如果天真地认为宗教只是个人的私事,就会在政治上出大问题。

  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我国各宗教通过自身调整和社会改革,走上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面貌发生了重要变化,宗教领域的矛盾已经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同时应当看到,受到国际国内复杂形势的影响,我国宗教领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日益加剧,宗教极端主义在一些地方蔓延,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网络非法宗教活动对现行宗教政策法规形成挑战,这些都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相互交错,非对抗性矛盾和对抗性矛盾相互交织,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相互作用,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相互影响,宗教领域的矛盾呈现出特殊复杂性。

  习近平总书记精辟地指出:“纵观历史和现实,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我们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深刻认识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深刻认识宗教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宗教背后复杂的社会政治因素,增强政治敏锐性,把讲政治贯穿到宗教工作的全过程。

  二、做好宗教工作必须遵守政治规矩

  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科学研判形势,直面突出问题,对宗教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阐明了宗教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宗教工作部门的广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核心,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对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决不允许说三道四、妄加评论;决不允许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违背中央宗教工作大政方针的错误言论,不能当“潜水员”,观而不语,要当扶正祛邪的战斗员,敢于亮剑发声。

  宗教问题具有特殊复杂性,处理不当会对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造成损害,在国内外产生不良影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涉及全党全国性的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各部门各地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向党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研究涉及全局的宗教工作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各地区宗教问题存在很大差异,要善于把中央有关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同当地宗教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但不能以当地情况特殊为由不执行中央决策,另搞一套。

  近年来,在受到党纪国法处理的党的高级干部中,有的不信马列信宗教,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醒。《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准信仰宗教,这是每个党员不能触碰的一条红线。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对已经信教的党员干部,要通过思想教育使其放弃宗教信仰,经教育后仍坚持不改的必须进行组织处理。 党员干部不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还要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帮助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正确看待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正确对待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等人生际遇,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要注意把握政策,讲究方式方法,不能用生硬、行政、强制的方法去消除有神论。从事宗教工作的党员干部,经常同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打交道,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在宗教工作实践中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增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做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员干部不仅不能信仰宗教,还要做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模范,严守宗教政策法规红线。不得支持参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不得以发展经济和繁荣文化名义助长宗教热。禁止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参与经营活动,禁止党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从宗教事务管理中谋取利益。

第十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同志们: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计划安排,今天由我围绕“提高政治意识、严守政治规矩、坚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这个专题,给大家讲一课。主要讲四个方面内容:。

  一、紧紧扭住固牢先进性根基不放,着力解决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的问题

  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是党员的灵魂。如果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就会导致精神“缺钙”、思想真空,也会动摇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根基。我们党刚刚组建时,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面对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从来没有动摇过自己的信念和追求,那时候发展党员,第一条就是不怕死,因为对共产党来说,党的理想、党的利益要远远高于个人生死,正因为有这样舍身为党的大忠大勇,才有了新中国的红色政权。但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有些同志对党的了解浅了、对党的感情淡了、对党的信任少了,那份与党同呼吸、共命运,为党的事业倾情付出、真心奋斗的精神头越来越弱了。应该说,当前我们大家都能做到政治立场坚定,落实指示坚决。但个别的也存在党性观念淡化、政治意识弱化、政治规矩虚化的问题,我归纳了一下主要有“三个偏移”。一是对党的信仰有所偏移。有的对共产主义理想缺乏认知认同,觉得高、虚、远、空,常常不信马列信鬼神、不看党报看小报,不爱组织爱金钱、不崇英模崇“土豪”,热衷于传播政治段子、灰色短信,听信小道消息,把老乡、同学聚会当成了政治上的“自由市场”。实质上,就是热爱党、信任党、拥护党的亲切认同感逐渐淡化,应该坚守的共同理想和信仰家园逐渐缺失。二是对组织的态度有所偏移。有的想组织的要求少,想个人的事情多,把个人付出作为向组织等价交换的筹码,发展进步顺利时就感恩组织,不顺时就埋怨抱怨;有的不信组织信关系,片面认为别人“提升了”“立功了”都是找关系、托门路得来的,口上讲着要相信组织、感谢组织,内心深处对组织的“信赖度”“感恩度”并不高。三是对党员角色的认同有所偏移。有的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有的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不遵守组织纪律,不参加组织生活;还有的甚至凌驾于党组织之上。这些问题,说到底都是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弱化的表现。经验教训反复告诫我们,没有坚定的信仰引领,就难以经受严酷考验;缺乏信念的有力支撑,就会在干扰诱惑前败下阵来。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提高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都要自觉地做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

  (一)对党的信赖要坚定不移。作为党员干部,我们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永远把党作为引领我们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智慧源泉和力量源泉。当前,社会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一些同志的理性判断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容易动摇对党的信赖。我感到,对这个问题应该从三个方面看:一个是从党纠正自身问题的智慧力量中增强信赖。我们党在历史上犯过错误,有些甚至是很严重的错误,但都是靠党自身的力量纠正的,而不是靠外面的什么力量纠正的。小平同志三落三起,他为什么没有动摇?就是因为他亲身经历了党的发展壮大,对党的力量充满信心。另一个是从党领导国家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成就中增强信赖。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60多年、我们党成立90多年,成就有目共睹,上下感同身受,一系列成就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这些都得益于我们有一个英明正确的执政党。再一个是从“中国梦”的宏伟蓝图中增强信赖。“四个伟大”的战略目标,彰显和昭示了我们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气魄和坚定决心,是我们为之奋斗的共同理想。作为党员干部,当前最紧要的就是按照党章要求,坚守我们选择的政治信仰,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对习总书记、党中央的信赖,内化为永恒的价值认同,固化为稳定的情感归宿,转化为持久的责任行为,立足本职,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以一流工作业绩向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对党的理论要入脑入心。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会坚定。往大处说,党的理论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鲜明旗帜,是每名党员干部的人生指引;往具体讲,我们学习理论,坚定的是信念,启发的是思维,推动的是工作,受益的是自己。党章关于党员义务的第一条就鲜明提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这一点上,大家对抓学习的重要性是有共识的,但具体落实起来却差别很大。实践证明,机关干部之间的差别主要在于学习,爱学、肯学、善学是先人一步、高人一筹的重要途径,一个干部理论修养越厚实,思维层次就越高,心胸眼界就越开阔,明辨是非能力就越强。大家要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习惯,像毛泽东同志说的那样“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能参善谋、修为良好的优秀机关干部。我感到,重点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①学以固本。着重抓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理论武装,切实作为党的指导思想来坚持;突出学好党章和党的法规条例,切实作为做人干事为官的准则和信条来坚守,增强政治自信。②学以铸魂。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信党、爱党、跟党走的价值追求,不断打牢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的思想根基。③学以励志。多读多学领袖著作、红色经典,真正弄懂党的理论的历史背景、内外联系和现实指导意义,在耳濡目染中洗涤灵魂、升华追求、铸牢信念。④学以增智。充分领会党的理论中蕴含的辩证法和方法论,提高辩证思维、理性思维和系统思维能力。这里建议大家多拿出点时间,学一学哲学,比如毛泽东的《矛盾论》等都值得很好读一读。⑤学以促建。就是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用蕴含其中的科学思路和方法破解新形势下单位建设遇到的矛盾问题,尤其是要深入研究XXX等重难点问题,切实在对接实践中深化理论、传播理论、印证理论。

  (三)对党性历练要持久经常。习总书记指出,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党性观念在老一辈共产党人心中铭刻在心,是因为他们大都经历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经历过战争实践和千锤百炼,对党性观念的认识和理解是刻骨铭心的,是根深蒂固的。反观我们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共产党员,对党的认识、对党性原则的认识都是从学习中来、到学习中去,或多或少都缺乏深刻的实践历练。党员标准不是墙上的画,不是桌上的摆设,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通过学习认识我们的党,建立党性观念,也要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锤炼党性、践行标准。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历练作为党委领导的重大责任,坚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如既往地抓下去、抓到底、抓出成效;另一方面,机关党员干部,要强调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持续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的勇气、务求实效的举措,定期给自己照照镜子,给思想扫扫灰尘。这几年,全党先后开展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对我们来说就是一次难得的党性历练。当前来看,就是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查找过的老问题经常“回头看”,该巩固的巩固,该整改的继续整改,防止反弹回潮;对这次教育查摆出的新问题,深刻反思自身责任,主动出击,打好实践淬火的进攻战。

  二、紧紧扭住严格组织制度落实不放,着力解决执行不严、刚性不够的问题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每名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从实际情况看,机关党组织在落实组织制度上普遍不够正规。我和机关工委的同志在分析这个问题时,大家一致认为,当前机关落实组织制度主要有“四个不经常”:时间经常被挤占,落实经常走过场,内容经常有遗漏,人员经常到不齐。这些问题大家对对号,我想每个党组织、每名同志,都会有更深刻的感受。下面,我重点围绕提高“三性”,讲一讲机关如何更加严格地落实组织制度的问题。

  (一)要提高落实的自觉性。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制度落实的力度。只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行动上才能真正自觉起来。强化机关组织制度落实,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这个根本问题。具体讲,要做到“四个认清”:一是认清组织制度的政治功能,不能把它看“低”了。这是由党的性质和政治任务所决定的。通过落实组织制度,能够将党的创新理论灌输到每一名党员,党的方针政策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党的法律法规约束到每一名党员,确保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末端、落实到党员。二是认清组织制度的教育功能,不能把它看“软”了。这是由党内主要矛盾的性质决定的。党内的主要矛盾在各个时期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说,都是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先进思想与落后思想之间的矛盾。毛泽东曾经强调指出:“先进的思想意识不会自发地在工人和群众中产生,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这就要求我们落实组织制度,必须把解决思想入党作为根本责任,把保持党的先进性作为基本要求。三是认清组织制度的管理功能,不能把它看“小”了。这是由组织制度的刚性决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人管人、人看人,而是组织管、制度管。党的组织制度,是党组织规范党内生活的准则,明确规定了哪些必须做、哪些不能做,做好了如何对待、没有做或者做错了应当怎样处理等问题。四是认清组织制度的监督功能,不能把它看“轻”了。这是由党的监督需要决定的。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监督不是监视,不是对党员不信任,而是保证党内正常生活的重要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党员干部本人的一种保护。通过了解组织制度的四种功能,大家要切实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对加强个人党性修养、提升务党能力的重要性;组织生活并非可有可无、可参加可不参加,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和应尽的基本义务,从而进一步夯实思想认识根基。

  (二)要提高落实的实效性。列宁曾说,有了规矩如果不遵守,比没有规矩还要坏。客观的讲,当前各项组织制度很健全,关键是落实不到位,必须在强化执行力度上下功夫。这里,我着重强调三个问题:一是过双重组织生活重在自觉、贵在经常。双重组织生活,指的是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现在看,我们一些领导同志参加民主生活会效果不错,但参加组织生活还不够经常、不够自觉。从客观上看,有的工作确实忙,抽不开身;从主观上看,有的还是放不下架子,没有真正把自己当作普通党员摆进去;从组织上看,也确有一些支部或小组有畏难情绪,认为领导职务高、事情多,有时提醒不及时。实际上,领导干部过组织生活好处很多,我看至少有“四好”:好在可以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自己的组织观念和群众观念;好在可以深入了解下情,能够听到群众的真话、实话;好在可以密切上下感情,掌握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带动群众完成任务的主动权;好在可以直接向群众学习,从大家身上吸取营养,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因此,处以上领导干部应自觉地、经常地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如实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请假。二是党日重在坚持过、党课重在出效果。党日,是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最基本的载体,主要用于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党的生活、处理党的工作。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机关干部,都要坚持过党日。主要把握好三条:①专时专用。机关党支部每月至少落实2个半天,每年不少于12天,可以相对集中使用,但总数不能减少、不能挪用。②突出党味。就是要体现党的特点、开展党的工作,强化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防止行政化、庸俗化、娱乐化。③创新方法。就是要紧贴时代要求、紧贴使命任务、紧贴党员实际,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解决形式单一、方法呆板等问题,不断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党课,是党员学习党的理论、接受党的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上好党课,也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责任。组织好了,就有综合效益;组织不好,就是形式主义。具体要把握两点:一方面,要科学组织。党课不在数量,重在质量。要真正讲到大家心里去,讲一课就留下一个深深的烙印。另一方面,要搞好讨论。就是要做好下篇文章,不仅讲得好更要议得好,通过组织课后讨论、开展体会交流、搞好答疑解惑,真正消化理解、入脑入心。三是党员汇报、报告工作重在诚恳认真、实事求是。党员汇报,是党员向党支部或者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个人向组织的汇报,机关党员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是组织向党员的报告,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每半年要报告一次,特殊情况要专题报告。无论是党员汇报还是党委、支部报告工作,都是工作和思想透明的过程,是增进沟通和了解的途径,是接受管理和监督的渠道,重在诚恳实在。党员汇报,要对组织襟怀坦白,讲真话、讲心里话,做到“事无不可对党言”;报告工作,要全面准确、实事求是,思想性、实践性、典型性都要很鲜明,不能“白水一杯、没滋没味”。

  (三)提高落实的严肃性。落实组织制度不严肃,党内生活就没有质量,组织就会失去权威性。一是时间要保证。这是落实组织制度的前提。这方面,要把握好两点:一个是,要事先准备,心中有谱。就是过组织生活干什么要提前准备和通知,避免临时安排,走了形式或根本不组织,确保党日真正用于过组织生活。另一个是,时间要落实满。无论是上党课,还是过组织生活,不能名义上安排半天,实际上不到一个小时就匆匆了事。二是人员要落实。《党章》明确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建立登记考勤制度,严格请假批假,对漏课人员搞好补课等等,以促使每个党员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三是程序要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中的每道程序,都是经过长期的实践总结出来,哪一道程序都有它特定的意义和作用,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增可减的。它就好比工厂的生产流程,缺少其中哪一道工序,都会直接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转和产品的质量。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敢于较真,严格把关,不能有盲目性和随意性。四是内容要全面。组织生活制度是一个有机整体,每项制度的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削弱了哪一项,都会给支部全面建设造成缺口。因此,落实组织制度必须全面抓、抓全面,不能顾此失彼、重此轻彼。越是薄弱环节,越是要重视抓;越是不懂不会的问题,越是要用心去学。这才是我们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应有的态度。

  三、紧紧扭住从严管党员管干部不放,着力解决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的问题

  从严管党员管干部,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现实需求。现在对党员干部,有的重使用轻管理,工作见面多、思想见面少;有的对存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包着、护着;有的搞矛盾上交,不敢承担责任,把得罪人的事推给上级,自己当“老好人”,等等。这些都是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的表现,也是对党员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一个单位原则空气不浓,必然导致正气不足、邪气上升,必须下力纠治。

  (一)要发挥组织作用。事实证明,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组织抓最有力、抓组织最管用。只要各级组织的功能发挥好了,党员干部的管理也就能抓好。过去常讲“干部问题不出支部,党员问题不出小组”,说的就是组织力量的作用。长征途中,有29名伤病员在茫茫的草地上掉队了,处在了孤身奋战的境地,面对饥寒、伤病、敌人袭击等种种生死考验,有的信仰动摇了,意志消减了,甚至绝望了。就在这时候,当中有一名共产党员李玉胜,将其他伤病员收拢起来,组建了“草地临时党支部”,他们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走出了草地,没有一个掉队,全部到达了陕北,用组织的力量管住了人,凝聚了力量,战胜了困难。以前党员最怕开党小组会。为什么怕?就是因为党小组会上批评很激烈、很尖锐,谁有问题往往被批得坐不住,思想灵魂真能受到震撼洗礼,甚至有的批一次一辈子也忘不了。现在看,我们机关党支部、党小组的这些作用往往没有发挥好,甚至被忽视。有的对党管党员的组织优势知之不多、感受不深,重业务轻党务、重行管轻党管;有的常常碍于情面不愿管、瞻前顾后不敢管、方法不多不会管,甚至一味靠小恩小惠笼络人心。有的党小组管党员、管干部观念淡化、功能缺失,有群众形象地说,党支部的作用就是“学习汇报开个会、发了工资收党费”。党员不把支部当回事,不向组织交实底,不靠组织解难题,党支部对党员批评帮助、管理监督的作用基本消失。在这方面,我们机关各级组织、各级领导都有责任。我觉得,党的领导是靠党支部、党小组来贯彻落实到每一个人,这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永远不能丢、永远不能忘。下一步,我们无论抓什么业务都不能忽视抓党建,特别是要用好思想汇报、组织生活会等载体,真正把党员干部管理好教育好。

  (二)要坚持较真碰硬。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对存在的问题,是消极回避、上推下卸,还是较真碰硬、一抓到底,最能体现原则性战斗性。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主要原因在个人,但管理上较真碰硬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原XXX部有个领导干部,多次到地方赌博被公安机关抓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将他领回后,既不向上级报告,也不对他作出处理,还让他自己去“私了”。领导的放任使他更加肆无忌惮,以至发展到为偿还欠下的巨额赌债和继续参赌,先后从下属单位挪用公款85万元,最终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个单位的领导在作检查时说,“以感情代替原则,以义气冲淡正气,看似袒护了他,实质上是害了他,同时也害了自己。”当前,从我们机关的实际情况看,在执行管党员管干部的纪律上,总体是好的,但还有许多薄弱环节。有的“怕伤及面子”,下单位检查工作,提前打招呼、卖人情,总结时只讲好话、光唱赞歌,对发现的问题不指正、不汇报;组织考核评比,打人情分,有时发现作弊、弄虚作假的不批评、不制止。有的“怕激化矛盾”,不敢认真较真、尽责担当,生怕捅马蜂窝,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怕引火烧身”,往往心存顾虑,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问题明哲保身、绕着走。这就要求,各级要注重学法知法,认真学习各项纪律法规,掌握基本要求、明确是非界限,切实提高法规素养、增强守纪自觉;要加强管理监督,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与社会、家庭、自我监督相结合的整体效能,确保人人在组织之中、在监督之中;要坚持从严执纪,对发现的问题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纠正的要坚决纠正、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

  (三)要硬化奖惩措施。古人讲,“舞弊者得利,则效仿者至;舞弊者受罚,则接踵者绝”。对有成绩的不奖励,对有问题的不严纠,就不能发挥奖惩的激励和警示作用,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我党素以纪律严明、奖惩分明而著称。黄克功少年时代参加红军,跟随毛泽东经历了井冈山的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身经百战、战功显赫,是“老井冈”中留下来不多的将领。1937年10月,黄克功对陕北公学一个女学生刘茜逼婚未遂开枪将她打死在延河边。经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黄克功被处以死刑。有人提出国难当头,人才难得,可让他戴罪杀敌。黄克功也给毛泽东写信,要求从轻处理,戴罪立功。毛泽东接信后给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回信,支持法院判决,这件事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教育了党员干部,维护了党的形象。现在看,党内表彰和奖惩弱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觉得,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既要有严格的制度要求,更要有严明的奖惩措施。下一步,各级要切实扎紧笼子。市委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出台了《围绕解决“三个弱化”问题,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各级要严肃认真抓好执行和落实。要坚持奖惩分明,把争创结果与党员晋职晋级、评功评奖等挂起钩来,切实使党内评先实起来、硬起来;对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履行党员义务的,要按照《党章》规定给予处理,立起奖先惩后的鲜明导向。要突出以上率下,坚持严下先严上、严人先严己,从领导抓起、从机关严起,在以身作则、以上带下中为单位和群众做好表率。

  四、紧紧扭住狠抓作风砺炼养成不放,着力解决要求不严、形象不好的问题

  作风关连党的形象,关系事业兴衰。领导机关是单位全面建设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也是单位作风建设的实践者和示范者,必须通过领导机关的过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良好形象感召群众、推动发展。

  (一)要真抓实干、紧抓快干。真抓实干是提高工作质量的保证,紧抓快干的作风决定着工作的效益。我们机关的绝大多数同志,工作是非常敬业的,实干精神比较强,经常加班加点,克服了很多来自生活上的困难,一心扑在工作上,这种精神使我非常感动。但也有一些同志,干工作静不下心、稳不住神、吃不了苦,习惯于疲沓、拖拉,任务来了挑肥捡瘦,工作拈轻怕重,说到底都是工作干劲、敬业精神弱化的表现。很多人包括我们自己也都在说,机关工作忙、头绪多、任务重,加班加点,永远有干不完的活,但大家可以观察一下,也不是所有人都忙,忙的总是那几个人,加班的也总是那几个人。大家可以想一想,为什么同时进机关,三两年之后,能力素质拉开了一大截,有的很快能挑起大梁,有的只能干些边边角角的活,原因在哪里?关键是有的同志经常加班加点,主动在繁重的任务中磨砺锻造自己,能力素质提高很快;反之,有的干工作拖拖拉拉,一项任务很长时间也完成不了,就是完成了也很难成为精品。蒙牛集团职工公寓门口挂着这样的标语:如果你有智慧,请你拿出智慧;如果没有智慧,请你拿出汗水;如果你没有汗水,请你让出岗位。如果没有真抓实干、紧张快干的作风,不要说进步,时间久了在本职岗位上也呆不住。当前,单位工作头绪比较多,各项工作要求很高,要求我们必须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标准。任务部署了就要迅速展开,上级要求了就马上行动,问题发现了就立即改正,切实有一种“事不过夜,案无积卷”的劲头。尤其是要善于抢抓单位建设发展的有利机遇,用好机遇,加快单位建设发展的步伐。筹划工作要高起点,把目标定在提高战斗力上,不能满足于不出事;完成任务要高质量,切实强化争先创优的意识,不能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搞建设要高层次,真正对单位长远建设负责,抓一件、成一件,确实做到干一流的工作,带一流的单位,创一流的业绩。

  (二)要把住大节、守住本分。所谓把住大节、守住本分,就是踏实做人、老实做人的问题,是怎么管好自己的问题。一要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和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各种诱惑越来越多,不少党员干部自觉不自觉地迷失了方向,把人生的目的放在了当官、发财、享受上,加上攀比心理、侥幸思想作祟,思想颓废、道德滑坡,在背离党性宗旨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原红塔集团董事长褚时健在被查处后说:“我也苦了一辈子,不能就这样交签字权。我得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不能白苦。所以我决定私分了300多万美元。”重庆市垫江县原交通局长蒲树培悔过时曾讲:“有那么多人都在收钱,我收受钱财可能不会被发现,也没有人来追究,如果不收就会吃亏”。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如果说要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大家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筑牢抵御各种侵蚀干扰的思想防线;要不断加强学习改造,把握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始终牢记任职之初、入党之初、为官之初的信念和追求,保持正确的人生轨迹不偏移;要经常对照党章和党纪法规的要求检查反思,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防止官升欲望长。二要在用权上守住红线。所谓“红线”,就是政策法规,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反思党内外那些落马的高官,绝大多数都是从权力失守开始的。所谓“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海,不遏则滔天”,一旦权力成为满足私欲的工具,个人的政治生命和前途也就到头了。江苏省XX局原局长XX乱用职权,“落马”后给自己算了七笔账:政治账自毁前程,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身败名裂,家庭账妻离子散,友情账众叛亲离,自由账身陷牢笼,健康账身心交瘁。这几笔账令人警醒、发人深思。作为局一级的机关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权力,很多人是想利用你的权力达到个人的目的,这是很自然的现象,也是很常见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秉公用权,把权力用在促进单位建设发展上,用在解决基层的急难问题上,用在为民服务上;坚持依法用权,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规定用好权尽好责,防止违规越线;坚持谨慎用权,始终心怀敬畏之心,“勿以恶小而为之”,千万不能胆子太大,目无法纪、滥用职权,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三要在行为上不越底线。现在有的干部不能抵御“灯红酒绿”的诱惑,不能抗拒“香风俗气”的迷惑,对外交往过多过滥,生活作风不检点,有的甚至是迷恋女色、乱搞男女关系。党员干部的个人行为关乎品行修养、关乎党的形象、关乎个人前途,决不是无关紧要的私事、小事。据了解,现在我们有些同志在生活作风上还是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去了不该去的场所、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尽管最近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但绝不能自认为能够把持得住而心存侥幸。作为机关干部有职位更要有品位,有本事更要守本分,重大节更要拘小节,任何时候都要严格自律,控好生活圈、娱乐圈和交往圈。

  (三)要心系基层、服务群众。机关工作的重心在群众,本质要求是服务。作为XX机关干部,尽管算不上位高权重,但社会上对我们都很尊重。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放下架子,躬身服务。机关大,但不能“口气大、架子大、脾气大”,让下边的同志反感;离基层远,但感情不能疏远;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力,但不能忘了为基层服务的职责。应该讲,这几年我们在服务群众、帮解难题上下了很大功夫,密切了与基层感情,受到了群众欢迎。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与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宗旨意识相比,与人民群众需求期盼相比,与改进作风的根本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和不足。比如,还有个别同志群众观念不够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把正常服务变成个人恩赐,甚至把岗位权力私有化;有的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办事看来头、分亲疏、搞“小圈子”,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对群众疾苦和困难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答复不及时、解决不到位,遇事推诿扯皮,有时把小问题拖成老大难。能不能尽心尽力地为基层排忧解难,全心全意地为群众服务,是衡量一级党委机关宗旨意识和作风形象的重要标准。因此,各级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以最大的决心和诚意把好事办好,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组织温暖,焕发出更高的工作热情。

第十一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按照支部的安排,今天由我为大家上二季度的党课,我今天讲授党课的主题是“共产党员绝不能信仰宗教,要一以贯之补足精神之钙”。

  一、共产党员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

  (一)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党的一贯原则。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的基本的思想和原则。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的界限,指出无产阶级的解放,包括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必须是无神论者。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对一般群众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群众,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优秀分子,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

  有些人认为不允许党员信教,就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观点实质上是假冒“人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名普通群众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放弃了作为一般群众信仰宗教的权利。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就不能信仰宗教,如果他又选择了信仰宗教,这就表明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只存在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这就违反了党的纪律要求,不能保持党员在思想、组织上的统一,党组织就可及时采取措施,依据党的纪律要求对其处分。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符合宪法和党章的规定。

  (三)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赋予了其具有高度先进性和纯洁性。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那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在实践中共产党人就成了“两面人”。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混乱和分裂;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那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接受宗教组织领导,各种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党就不是一个理论、思想先进的政党,队伍不再纯洁,就造成党组织的分裂,极大削弱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如果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则势必成为某种宗教的代言人,将出现宗教信仰者管党的工作的现象,利用公共权力和国家资源助长宗教热,党组织就失去了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党的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

  (四)信仰、信念、忠诚是共产党人的根本、元气和主心骨。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政党。这就决定了共产党人的立场是以人民为中心,运用唯物主义世界观研究和分析问题,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实现人类解放和自由的价值;这就需要共产党人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的信念。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由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更大胜利,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寻找信念和价值,依靠无比强大的信仰力量、理想力量、纪律力量。一名共产党员,如果信仰宗教,思想就会混乱。同时,没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实践中就会脱离社会发展的实际,找不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就会出现违背党的性质、宗旨、纪律的错误行为。

  实践早已证明并将继续证明:有了马克思主义信仰,有了共产主义理想,共产党人的“钙质”就不会流失,就不会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信念和价值。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按照党规党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二、如何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我们应当看到,我们大多数干部理想信念是坚定的,政治上是可靠的。同时,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也有的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认为那是虚无缥缈、难以企及的幻想;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遇事“问计于神”;有的是非观念淡薄、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糊里糊涂当官,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甚至向往西方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丧失信心;有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不敢亮剑,甚至故意模糊立场、耍滑头,等等。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态度,出了政治性事件、遇到敏感性问题没有立场、无动于衷,岂非咄咄怪事!这些党员干部迷失于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马列信风水,反映出了其信仰的缺失,醉心于自己手中的权力,丧失了党员干部本应有的操守,背弃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些醉心于封建迷信的党员干部也助长了犯罪行为,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投其所好,大行“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非法勾当。剖析党员干部走向腐败堕落的案例,我们可以发现,搞迷信活动事实上成了腐败分子内心“安全感”的来源。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和安身立命之本。理想信念凝结着初心与使命,是正气之魂、力量之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党员干部精神上缺不缺钙、骨头硬郎不硬朗,直接关系着工作状态、思路、成效、创新度。一个理想相信丧失了,就会失去精神支柱,迷失方向,缺乏战斗力。如果理想信念动摇了,就失去了奋发向上的思想根基。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人,不仅要遵守组织纪律,更要坚守精神家园,崇高的精神追求是保持其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本质要求。强化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

  如何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从理论上讲,坚定的理想信念必须有理论的支撑。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需要用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支撑党员的理想信念。要以更加宽阔的眼界审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实践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聆听时代声音,更加深入地推动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发展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开辟21世纪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从实践上讲,要将坚定理想信念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就要把精神和信念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要以具体的实践行动为承载,在面向问题、切中现实、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凸显理想信念的“能见度”,高扬马克思主义价值立场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此外,坚定理想信念还需明确要以制度为保障。制度是理想信念的实践形态。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相继修订和出台,以刚性的约束有效防止了共产党人精神之“钙”的流失,增强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对全体党员来说,坚定理想信念必须遵守党的规矩,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已经走过90载光辉历程,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不惜流血牺牲、不惧千难万险,靠的就是坚定的理想信念。当下,党员干部如何补足理想信念精神之“钙”呢?

  一要不断夯实理论功底。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是坚定理想信念的主要奠基石,是党员干部的终身必修课。只有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才能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内化为政治信仰、升华为思想灵魂。

  二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和修养。党员干部只有在学习教育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不忘初心、坚守正道,才能做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

  三要经受住磨砺考验。石可破而不可夺坚,丹可磨而不可夺赤。党员干部要坚持革命理想高于天,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金刚不坏之身,自觉抵制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做到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第十二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同志们

  根据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将围绕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黑恶势力犯罪这一主题开展党课活动。我谈论的话题是坚定理想和信念,建立坚实的思想基础。如果有什么问题,请给你的同志一些批评。

  第一,在政治上旗帜鲜明,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基础

  一为什么共产主义者不能信仰宗教

  首先,共产党人不允许信仰宗教,这是我们党的政治纪律,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大多数政党的一个主要特点。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员不得从事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加邪教、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这就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党员在非宗教问题上不能有丝毫的折扣和灵活性。

  第二,共产党人不相信宗教,宗教是由党的理想和信仰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直接从无神论开始”。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共产党员是“特殊公民”,比普通公民具有更高的政治觉悟、更高的政治信仰和更强的组织纪律性。他们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还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这决定了其党员在世界观、政治立场、理论品格和社会理想上与信仰者有着根本的不同。正如列宁指出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完全的哲学唯物主义。共产党员要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理解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肩负起历史使命。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斗争都应该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是与时俱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获得巨大的物质财富,极大地提高人民的精神境界,促进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些都从根本上不同于对信徒的宗教要求。因此,共产党员应该始终坚定地坚持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而不是在宗教中寻求自己的价值和信仰。

  第三,不允许共产党人信仰宗教,这是党员干部贯彻党关心党的宗教工作和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的正确选择。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我管理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做好宗教工作,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把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能否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是检验共产党员党性是否坚强、人民立场是否坚定、同人民群众联系是否密切的重要标准。共产党人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善于同宗教人士交朋友,重视宗教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2什么是后果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仰宗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接受不同宗教人士指导下的各种宗教组织的领导。它必然在组织上分裂党,在反分裂斗争中大大削弱党的战斗力。

  第三,如果允许党员信仰宗教,一些党员必然会成为某些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可能有宗教信徒负责党的宗教工作,这突显出政府资源的使用助长了宗教狂热。该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受到动摇。

  3共产党人的不信仰是一个政治性质的问题

  中国历史上有各种各样的宗教,但中国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中国有悠久的无神论传统。中国传统哲学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具有强烈的人文主义倾向,强调人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这与西方传统哲学的精神哲学有很大不同。中国儒家传统精神影响很大。大多数中国人不信仰宗教或持有某些固定的宗教信仰。宗教不能总是成为中国意识形态的主流。同时,中国宗教本身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性。这样的民族背景是我们党作为一个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政党能够从人民中自然成长起来并得到人民广泛认可和支持的重要原因。如果允许党员信仰宗教,那是完全违背中国国情的。党能否获得不同宗教信徒的一致支持,能否继续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非信徒的支持,将成为一个更大的问题。

  这表明,如果一个共产主义者信仰宗教,传播宗教思想,那他就是背叛了自己的政治信仰,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马克思主义者,与党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是个人自由主义的典型体现,意味着理想信念的动摇和衰落会在他的头脑中装扮出上帝和佛陀的思想,占据人民的位置。它将偏离党的目标,自然退化为只为神灵服务。它会用虚幻的神灵来监督和约束自己的言行。这甚至会导致欺上瞒下、不计后果的风,使公众利益越界,最终沦为害群之马。因此,我们党要求全党同志提高政治立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要忘记自己的主动性,牢牢记住党员的责任和任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照党的党章纪律处分条例010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共产党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加宗教活动的政治纪律。我们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认真遵守规则,严格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促进落实。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区分宗教信仰,自觉不信仰宗教,不传播宗教言论,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二,正确认识反罪恶斗争的特殊背景和形势,坚决制止共产党人参与反罪恶斗争。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摘160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号批示中写道“开展新一轮专项反黑斗争”重要指示,从而在全国掀起了一场人民战争。

  a打击犯罪和邪恶的斗争非同寻常

  首先,从时间的角度来看,打击犯罪和邪恶的斗争有一个很长的跨度。它将持续三年,从2018年1月23日到2020年底。第一年是一个严格的环境,创造了一个人人喊打的氛围。第二年是打击案件,提高群众满意度。在第三年,即今年,应该建立一个机制来取得压倒性的胜利。

  第二次

  第三,从规范上看,反犯罪、反邪恶斗争水平很高。1983年,国家发起了第一次大规模的“严打”。2000年,中央政府首次提议在全国范围内打击涉及黑人的犯罪。2018年,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发布了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是历史上第一次。过去,中央政法委带头打击犯罪和邪恶,并发布文件组织实施。这一次,中央和国务院发出了特别通知,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员会等近30个部门合并为一个联合办公室,汇集了党和国家的力量,开展了一场规格最高、史无前例的特别斗争。

  第四,从行动上看,反犯罪和反邪恶斗争是强有力的。从“打击犯罪”到“打击犯罪”的变化只是一个词的区别,但它显示了力量。过去,“打击黑人”更多地是从社会保障的角度出发,强调对黑人邪恶势力所犯罪行的点对点打击。这场“反黑”运动旨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必须更全面和深入地消除邪恶势力。不仅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非法行为。中央政府要求政府对重大犯罪案件,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有坚定的态度。不管涉及到谁,调查都应该进行到底。特别是,调查背后的“保护伞”应该得到坚决的调查和依法处理。应当明确无误,依法严惩。它应该尽早战斗,小打小闹,消灭邪恶。

  第五,从标准来看,打击犯罪和邪恶需要高标准。对犯罪和邪恶的打击已经从过去强调公共安全、刑事案件和增强人民安全感转变为关注侵犯人民切身利益的腐败和邪恶行为,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进人民幸福。中央要求各级执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和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路,加强协调合作。他们不仅坚持打击黑恶势力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而且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共产党人应当正确看待这场反罪恶斗争。

  黑恶势力是一种社会毒瘤,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秩序,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必须坚决支持党的决策,正确对待问题,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工作。

  一是从政治角度看待打击犯罪和邪恶的斗争。开展打击犯罪和邪恶的特别斗争是秘书长习近平个人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它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安邦的战略部署、对人民福祉的深切关怀和对执政基础的长远考虑。为了开展反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我们扫除了邪恶势力,净化了政治生态,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巩固了执政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把反罪恶斗争作为一项实际行动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这一重大决策落到实处。

  二是从为人民服务的角度看待打击犯罪和邪恶的斗争。打击犯罪和邪恶的特殊斗争是人民战争

  第三,从确保高质量发展的角度看待打击犯罪和邪恶的斗争。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是促进苏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黑恶势力的存在必然会毒化商业环境,恶化社会环境。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除非消灭邪恶,否则它就不会繁荣。我们必须有效防止黑恶势力渗入市场经济秩序。我们要坚决打击破坏商业环境、危害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为优质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三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必须面对现实,同罪恶和罪恶作斗争。

  这场反犯罪、反邪恶斗争的任务非常明确,我们该怎么办我认为我们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整体联动,凝聚强大合力。把打击犯罪和邪恶同加强政府机构的组织和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坚决铲除滋生地,清理灰色地带,完善和落实正常监管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防止黑恶势力滋生。深化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真正把工作触角伸向远端,不断增强对黑恶势力问题的“免疫力”。要继续优化工作模式,坚持整体联动,标本兼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切实形成强大的工作力量。

  二增强使命感,深化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意识,树立“时时挂念党,享受党的责任”的政治理念,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了解人民需求,解决人民需求,在实践中努力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解决问题,不断增强党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基础。紧紧围绕公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突出的重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三加强廉洁自律,弘扬良好作风。坚持反腐与反腐败相结合,自觉谨慎,不贪图钱财,放下脑袋上的光环和有影响力的特权,消除不良动机,抵制别有用心者的诱惑,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规定,真正忍受孤独、困苦、诱惑,懂得如何打破陷阱,经得起考验。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杜绝人际交流。控制住你的腿,不要去你不该去的地方。控制住你的嘴,拒绝吃你不该吃的东西。抓住自己的手,坚决拒绝不该拿的东西。以身作则,带头以身作则,主动维护政治纪律,敢于掌握和管理,坚决打击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今天的派对课到此结束。谢谢你。

第十三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根据党支部关于确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主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我努力学习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实行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党员信仰宗教和宗教活动问题,对照自己,进行党性分析,通过学习和自我分析,进一步巩固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接下来,结合最近的学习和思考,发言,请大家批评。

  一、对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和不参与宗教活动问题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共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对于像我们这样多民族的国家来说,要实现民族团结统一,没有强大的政治领导是无法想象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实现各族人民共同主导,促进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沉迷于宗教的党员,其实是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与党分道扬镳。这种行为是忘记党的纪律,失去党员身份的表现,不利于保持党的性质、宗旨、本色,迷失人。作为民族地区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坚持和完善民族地区自治制度的全过程中,体现在各个方面,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四个意识融入思想和工作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八个坚持和宗教工作六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民族工作的责任。

,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对照自查情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不信仰任何宗教,也未曾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家人中也没有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通过对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的自我剖析,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对于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同时,对于有效区分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的行为和一些家庭传统习俗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无法区分是否违反民族宗教工作要求时,一概不参与不讨论,对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需要进一步学习体会。作为一名名族地区党员干部,有义务有责任向身边的人传播“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伟大目标,弘扬各族人民一家亲的优良传统。

  三、下一步打算

  共产党员,都应是无神论者,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要求。二是始终坚持不忘初心,自觉践行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妄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有关政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决反对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自觉抵制宗教渗透。

第十四篇: 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

  一、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指出,“我们的党纲完全是建立在科学的而且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上的。因此,要说明我们的党纲,就必须同时说明产生宗教迷雾的真正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我们的宣传也必须包括对无神论的宣传……”同时列宁强调,要慎重对待宗教问题,在革命实践中争取、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

  这里仅按不同历史时期列举几条。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中共中央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宗教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在2010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2010年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都重申要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引亿万人民新的实践;才能实现全党在思想、理论、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保持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根据同一项自由权利,他当然可以重新选择信仰宗教,但这就表示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仅余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而这对于他本人和党组织都不再具有实际的意义,相反对党组织保持思想、组织上的统一是有害的。如果一个党员积极参与宗教团体生活和传教,甚至利用党员身份保护、推动非法的宗教活动,党组织就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党员队伍。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而已,从宪法和党章的角度都无任何可指摘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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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仰是一个中文单词,拼音是xìnyǎNg还意味着某人自发地相信并尊重某种思想、宗教或追求。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的文章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党课讲稿(通用19篇)(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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