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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2016-07-30 13:42:3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共5篇)2015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实施办法2015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实施办法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升学”)由技能操作、技能理论和公共文化课考试三部分组成。为做好今年我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工作,确保考招工作...

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一)
2015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2015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升学”)由技能操作、技能理论和公共文化课考试三部分组成。为做好今年我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工作,确保考招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教育厅和我省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体检

(一)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三年或三年以上学制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

2.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须具有我省中职学籍且中职全程在我省就读,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已报考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1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12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5年3月30至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地点。

(1)我省户籍的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集体网上预报名;

(2)往届中职毕业生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

(3)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考生就读中职学校出具证明信,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教科盖章)原件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

(4)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学籍所在市(行署)招考办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对口升学报名。

6.报考费。考生预报名时须缴纳报考费280元,由组织集体预报名的中职学校或受理预报名的市(行署)招考办代收。其中技能操作测试费130元,收费标准按照(黑价联字„2003‟50号)文件执行,由设置考点的高职院校收取;公共文化课报名考试费150元,收费标准按照(黑价联字„2009‟8号)文件执行,由受理报名确认的市(行署)招考办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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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工作程序【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1.资格审查。我省户籍应届考生由中职学校负责学籍、学年初审和思想品德考核,由市(行署)招考办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往届考生由市(行署)招考办负责考生户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中职学校报名前需向所在市(行署)招考办提出集体报名申请,市(行署)招考办审核批准后,向申请学校发放“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登录网址、账号、密码以及《2015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见附表1),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集体网上预报名,登录报名系统,利用身份证阅读器(型号为CVR-100)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和头像信息,手工录入其他报名信息后,打印《2015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中职学校需证明考生应届毕业生身份、考核考生思想品德,并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各中职学校要加强信息录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要向考生强调报名信息的重要性,报名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和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一经上报教育部备案,不得更改。

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填写《信息采集表》,招考办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考生报名信 3

息录入报名系统,当场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核对无误后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考生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需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鉴定,并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填写考核结论并签字盖章。

3.现场确认。市(行署)招考办负责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办理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手续。组织考生集体预报名的中职学校须将考生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应届中职毕业生登记表(职业高中学生学籍簿)、《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报名材料交由学校所在地的市(行署)招考办审验,往届中职毕业生持《报名登记表》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市(行署)招考办负责人审核通过后要在《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同时收取考生报名考试费,并在报名系统中完成考生报名确认工作。临时身份证不能替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4.思想品德考核。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完整、准确的结论,并填入《报名登记表》。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思想品德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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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档案组建。建档工作在5月初进行。市(行署)招考办统一组建、管理考生纸介质档案。录取结束后,已录取的考生,由本人持招生院校《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到当地市(行署)招考办领取纸介质档案。

考生档案袋内容:(1)考生报名登记表;(2)考生体检表;(3)应届中职毕业生登记表或职业高中学生学籍簿,往届中职生毕业证复印件;(4)考生成绩单;(5)具有加分免试录取资格考生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2015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加分免试录取审批表》原件(见附表4)。

【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由各市(行署)招考办负责组织管理,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由市(行署)招考办统筹安排。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考试前一周,考生可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2015年黑龙江省对口升学共设置31个招生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范围见(附表3)。31个专业类别中未涵盖的专业,考生需要选报相近的专业类别。

二、考试

全省考试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及国务院有关部(局)要求执行,特别是在试题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方面,各地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各市(行署)招考办考前要督促相关 5

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二)
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附件1

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特制定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

一、报名

按我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中设置的专业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方向。禁止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招生。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见附件2)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其他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须编制来源计划。

三、招生简章

各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的院校必须说明使用办法。招生院校应在2015年12月15日前向我办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我办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四、省级统考实施

2016年我省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美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

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省外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中进行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以承认我省统考成绩,也可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凡我省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和省内普通高校,必须承认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除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外,其余报考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无需参加我省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

我省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将于2015年11月20日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考生必须按时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不得擅自更改考试时间。

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包括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包括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9个考区,每个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省农垦总局及各农垦分局、省森工总局及各林管局系统的考生由我办统一安排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考生按艺术准考证上标明的考点参加考试。

(一)舞蹈学类

1.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和命题即兴编舞(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日—9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舞蹈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和舞蹈表演(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日—9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二)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课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和速写(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各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进行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2015年12月12日

08:00 - 10:30 素描

11:30 - 12:00 速写

14:00 - 17:00 色彩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12月31日前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三)音乐学类【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学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

2.计分方式和成绩合成公式

考试过程中,视唱按30分记录成绩,其他各科目均按100分记录成绩,最后按以下公式合成各专业课成绩(每科成绩折算后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记分)。

(1)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分)×1.4=声乐最终成绩

声乐表演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

(2)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分)×1.4=器乐最终成绩

器乐表演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3)音乐学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分)×0.7=声乐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分)×0.7=器乐最终成绩

音乐学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基本乐理和听音考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 08:00—09:30 基本乐理

10:00—10:30 听 音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视唱、声乐、器乐考试时间:2016年1月4日—15日【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3)参加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两首曲目,考试现场抽取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碟,参加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和影视分析(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1) 影视分析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14:00-16: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朗读和演讲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30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和主持(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30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三)
黑龙江省2006年高校招生录取全部结束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最后一个批次的录取,即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工作于今日结束,录取近71000人。至此,今年整个录取工作按照既定日程安排已经全部结束,历时50天,共录取 165000人,录取比率为75.3%;共进行15次总计30个志愿的补报及录取,共有35000人参加了补报,补报录取18000人,占录取总数的11%。

今年的录取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及省人大、省政协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全方位介入下,在有关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全面落实“六公开”,始终坚持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录取,考生满意,社会赞誉,成效显著。突出地表现在:

一是增设补报志愿,增加补报次数。今年的15次公开剩余计划、重新补报志愿,比去年增加了4次,增设了10个志愿,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满足了广大考生的愿望。今年各批次录取,凡剩余计划全部通过网上补报完成,其中,本科二表补报了4次,共设6个志愿,深受农村及边远贫困考生的欢迎,有资格补报的农村及边远贫困考生90%以上补报了志愿,80%被补报录取。同时,多次补报志愿不但使各高校完成了招生计划,而且将会减少新生入学流失率,因而也受到了招生院校的欢迎。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让招生信息走进千家万户。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及有关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招生政策和规定,提前公布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咨询方式、举报电话,及时提醒考生注意有关问题,及时公布补报信息等安民告示,既扩大了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更让人民群众放了心,有了底。同时,还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加大打击非法中介及诈骗的力度,增强了广大考生及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考生服务的思想,让考生满意。今年全省及各地市招考办以及省内各高校,全部开展了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咨询信访服务,省招考办还专门开辟了咨询信访专用通道和专用大厅,既为广大考生释了疑,解了惑,解决了问题,化解了矛盾,更进一步优化了招生环境,全面治理了录取秩序,确保了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一些招生院校专门向省招考办发来了感谢信,有的考生及家长还特意送来了“以人为本,心系考生”的锦旗。

另外,高职(专科)院校还将进行一次补录,9月20日前全省统一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高职(专科)院校补录分数线及补录计划,9月20日-22日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志愿,9月23日-28日补录。凡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都可参加补录,凡已被录取而不入学报到的考生不予补录,不准换录。本科层次的录取数据已经封存上报,一律不补录。

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四)
黑龙江省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

附件

2015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

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中,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正式公布。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考生来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专科班)、普通高职(专科)的全日制专科层次2015年应届毕业生。

2.推荐范围。在校学习期间,专业综合排名前30%的应届毕业生,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持有“双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须上报合格考生名单,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对于推荐生源质量好且数量多的院校,经省招考办同意可适当放宽推荐比例。

3.工作要求。专升本招生考试的推荐和报名工作由考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组织管理,并办理考生报名手续。各推荐

【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院校必须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推荐方案和报名实施办法,并报省招考办备案。各院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推荐报名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院校推荐的考生名单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须在校内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推荐报名。

(二)报名时间、报考费

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报名时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三)报名信息采集

1.报名考生的自然信息由各推荐院校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报考信息采取人工录入。考生本人应依据《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1)、《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和《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认真准确地填写。

2.考生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应与本人的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如不一致,以身份证阅读器采集的信息为准。

3.各推荐院校需要按照省招考办下发的报名程序、《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报名点代码表》(附4)、《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授课地点代码表》(附5)建立考生报名信息库,报名结束后上报省招考办。

4.报名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和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各推荐院校要加强信息录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四)报名信息核对

1.由各推荐院校打印《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6)交由考生本人核对。

2.考生需对《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向推荐院校申请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可以填写一至二个联系电话,但必须是考生本人的,以便第一时间联系到考生本人。

3.各推荐院校须按照《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对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中“报考专业类别代码”和“报考专业类别名称”的栏目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办备案。

4.各推荐院校必须对《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附7)进行认真审核,加盖推荐院校公章并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省招考办。

5.各推荐院校须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考生一经录取且上报教育部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后,一律不得更改。如因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由推荐院校承担。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各推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

对本单位所作的推荐结论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1)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全日制高校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2‟3号)的文件精神,为落实入伍前为普通高职(专科)在籍生或毕业生退役后参加专升本考试所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各推荐院校需认真统计此类考生并及时通知考生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手续除以上规定流程外,推荐院校还需填写《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附8),加盖推荐院校公章并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省招考办。

(七)报名信息上报

各推荐院校需上报的材料有:(1)本单位的推荐报名方案正式文件;(2)《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3)《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持有“双证”的考生名单》;(4)《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5)报名信息光盘(含“双证”考生名单)一式两份。

(八)考场编排

在汇总全省考生报名信息后,由省招考办统一进行考场编排。编排考点考场以市(行署)为单位进行,编排原则为统一交叉,随机编排。

(九)数据下发

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3月初下发。 各市(行署)招考办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题单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及时上报省招考办。各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打印准考证,在加盖公章并塑封后下发各推荐院校。考场对照表将由省招考办统一打印,然后下发各地招考办。

各推荐院校于考试前5天将准考证发给考生。各推荐院校对本校考生负有进行诚信考试教育的责任,并且在考前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逐一下发,在考生阅知、签名、回收、备案后,方可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十)报考费上缴

按财务管理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各推荐院校需将全部报名考试费上缴我办后,我办再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标准将报名点和考点业务经费分别下拨。

三、考试

(一)考试的组织及命题

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办根据《2015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9)统一组织命制,统一印制试卷,统一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2015年我省专升本考试将首次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各科目试卷均使用答题卡,主观题和客观题都必须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作答,写在答题区线框外和没有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黑龙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五)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2016黑龙江高考成绩查询入口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2016黑龙江高考成绩查询时间预计为6月25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考生可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官网(http://www.lzk.hl.cn/)或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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