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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家庭成员

2016-01-01 16:09:1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新农合家庭成员篇一《2015年新农合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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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家庭成员篇一
《2015年新农合政策》

2015年新农合政策

2015年每人筹资额为450元,其中个人筹资标准为100元,省、市、县按每人350元的标准补助。

一、门诊统筹。村级定点门诊补偿限额为每人每年37元(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定点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补偿比例为100%,家庭成员可以共享,结余结转下年。乡及乡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补偿限额为每人每年200元,乡镇级补偿比例为55%,县级补偿比例为40%。

县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日间门诊手术和肿瘤门诊放、化疗,按就诊医院住院标准予以补偿。

二、住院统筹。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标准如下:

单位:元

三、补偿封顶线。每例参合患者全年累计补偿不超10万元。

四、实施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障。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病毒性肝炎肝硬化、难治性癫痫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上述24种重大疾病,限额内医药费不分级不分段,按70%补偿。

五、大病保险补偿(赔付)。新农合补偿后,参合人员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累计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按50%的比例赔付。合规费用是指符合新农合政策和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

六、法定传染病及精神病补偿。因患法定传染病、精神病就医的参合人员,住院医药费用不分级、不分段,按70%比例补偿。在市级精神病院就诊,日均补偿额不超过90元,在县级精神病院就诊,日均补偿额不超过70元,在乡级精神病院就诊,日均补偿额不超过60元。

七、二十种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纳入补偿范围。

慢性病种:1.糖尿病(严重合并症); 2.高血压病三级;3.冠心病;4.慢性肝炎;5.肺源性心脏病;6.慢性支气管炎;7.肺结核;8.系统性红斑狼疮;9.脑血管病后遗症(重度偏瘫.脑梗塞);10.再生障碍性贫血;11.(类)风湿性关节;12.癌症门诊买药;13.帕金森氏病;14.血栓闭塞性脉管炎 ;15.高位截瘫;

16.精神疾病;17.血友病;18.银屑病;19.硬皮病;20.慢性肾炎门诊买药。

补偿标准:无起付线,补偿比例55%,罹患一种疾病补偿限额为2000元,罹患两种以上疾病补偿限额为3000元。将14岁以下儿童脑瘫康复费用纳入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偿。

八、外伤医疗费。对在生产和生活中造成的外伤(受雇佣致伤、治安伤害、交通事故、自伤、自残除外),参合人员持当地村委会出具的外伤证明到乡镇派出所或公安局交警部门盖章后,可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及补偿。

补偿比例:各费用段降15%补偿。

九、给予参合家庭新出生子女优政策

新生儿出生当年,在户口所在统筹区域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但其父母至少一人在新生儿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农合。

十、扶持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重度残疾家庭

年末,对人口计生部门确定的失独家庭、人口计生和残联评定的独生子女重度残疾家庭给予一次性资助。以家庭成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累计1万元为起付线,对超过起付线的费用按10%比例核算资助资金,最高限额失独家庭为5千元,独生子女重度残疾家庭为3千元。资助资金不计入补偿封顶线。

新农合家庭成员篇二
《新农合知识竞赛试题》

新农合知识竞赛测试题

一、选择题

1、基金补偿情况要实行定期()制度,接受监督。

A、公开 B、公示

答案:B

2、合作医疗基金要按照()的原则进行管理。

A、以收定支 B收支平衡 C、公开、公平、公正

答案:A B C

3、各县(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从统筹基金中提管理

费、预防保健基金。()

A、允许 B、不允许

答案:B

4、农民在域外就医的医疗费用补偿由()办理。

A、经办机构 B、乡医院 C、定点医疗机构

答案:A

5、合作医疗基金应单独核算、()管理。

A、专人 B、专项 C、专帐

答案:C

6、以下各项所支付的费用哪项不属于合作医疗补偿范

围( )。

A.住院费 B.护理费 C.医疗保健费 D.抢救费

答案:C

7、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 )为单位。

A. 个人 B.户 C.组 D.村

答案:B

8、新农合信息系统中的家庭消费查询不可以查询下列

哪项内容( )。

A. 家庭成员门诊报销记录 B.家庭成员门诊慢病报销

记录C. 家庭成员住院报销记录 D.家庭成员住院记录

答案:D

9、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配备具有( )的专职财会人员

承担财务管理工作。

A、会计资格 B、计算机证书 C、执业医师证书

答案:A

10、财务人员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

( )。

A、审核手续交接工作 B、财务手续交接工作 C、计算

机手续交接工作

答案:B

11、县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合作医疗经办机

构,为( )的管理机构。

A、合作医疗基金 B、定点医疗机构 C、参合农民

答案:A

12、( )是指由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纳的、政

府资助及集体扶持等多方筹集的,专门用于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资金。

A、二次补偿款 B、合作医疗补偿款 C、合作医疗基金 答案:C

1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A、二次补偿款 B、合作医疗补偿 C、合作医疗基金

答案:C

14、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上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合作医疗基金预算草案。

A、略有结余 B、略有盈余 C、没有结余

答案:A

15、编制合作医疗基金年度预算草案,应按照()和卫

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及编制要求进行。

A、民政 B、政府 C、财政 D发改委

答案:C

16、合作医疗基金预算由()、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时

限审核,并报县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

A、市级财政 B、县级财政 C、乡级财政 省级财政

答案:B

17、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按照()批准的预算管理和使用

基金。

A、上级合管中心 B、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C、民政部

答案:B

18、在预算执行中,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应由合作

医疗经办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A、县级财政 B、市级财政 C、省级财政 D县级民政

答案:A

19、县外就诊病人的医疗费用报销,由就诊病人申请,

经办机构审核,开具支付凭证,由就诊病人直接到代理银行支取,经办机构定期报()审核。

A、政府 B、财政部门 C、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答案:B

20、基金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包括家庭帐户基金结余与

大病统筹基金结余是指()。

A、合作医疗基金结余 B、风险基金结余 C、合作医疗

基金收入

答案:A

21、大病统筹基金结余转入历年结余,只能用于弥补合

作医疗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A、超支 B、收入 C、结余

答案:A

22、合作医疗基金在实施年度内出现亏损时,合作医疗

经办机构应及时向同级()行政部门报告

A、财政、民政 B、财政、卫生 C、民政、卫生

答案:B

23、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县

级财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计部门审计后,报()批复。

A、同级政府 B、上级财政部门 C、合作医疗管理委员

答案:C

24、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记录收入费用、债

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的财务岗位是()。

A、会计 B、信息管理员 C、微机操作员 D、出纳

答案:D

25、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机构

的()工作。

A、信息、稽核 B、会计、稽核 C、会计、出纳

答案:C

26、会计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

()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本机构会计人员审核交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A、财务章 B、法人章 C、公章

新农合家庭成员篇三
《2015年新农合政策解读》

2015年新农合基本政策解读

一、参合管理

1、坚持政府组织、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原则,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参合对象为持有本区农业户口的公民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家庭人员以户口本上的人数为准,中小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非本辖区户籍人员和城镇居民不予接纳。

2、新生儿出生当年,其父母已按规定参合的,凭户口簿和出生证免费办理参合手续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新生儿参合:①新生儿父母都是农业户口,但双方或一方没有按规定参合的;②新生儿没有办理农业户口和出生证的;③新生儿父母双方属城镇户口的。 新生儿父母如一方是农业户口已按规定参合,一方是单位或城镇居民或外地户籍,新生儿必须办理了本辖区农业户口后,方可办理新生儿参合。

3、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按有关规定执行(民政买单),参合人数和具体人员名单由区民政局于每年2月底前提供给新农合经办机构,资格有效期为一年。

参合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重复享受待遇。

二、基金筹集

1、2015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新农合基金每年筹集一次,按自然年度运行,每年第四季度开始收缴农民下一年度的参合自缴费用,年底以乡镇为单位基本完成参合目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个人参合费用收缴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春节前后,但不得超过次年的2月底。

2、不论何种缴费方式,在收缴农村居民个人参合自缴费用后,应以村委会、村小组或参合农民家庭为单位开具规定的收缴收据。最好以家庭为单位开具票据,注明家庭成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个人缴费金额等。以村小组为单位开具收据的,应附经办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参合人员花名册。

3、收缴的参合资金应先交存乡镇财税所的过渡账户,由财税所统一划拨至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乡、村、组干部收取的现金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办理,当日交存银行的规定账户,不得隐匿、滞压或存入个人或其它账户,因漏交、错交农民参合费导致的后果由收款人单位和收款人负责。

4、参合信息汇总;收缴参合资金的同时,村、组干部须认真核实参合人员户籍信息,因核实不认真导致无效参合的由村、组干部负责,参合时间截止后一周内,各村委会须将核对无误的参合人员名单交乡镇农医所汇总。乡镇农医所确认后于3月15日前上传至区新农合信息平台,并于3月

底基本发放完新农合医疗证。

5、参合信息修改:参合信息上传至区新农合信息平台后,参合人名单一律不再补录、变更,因工作疏忽导致漏登、错登参合人名单的,谁经办,谁负责。参合人信息与户籍信息不一致的,如:谐音字和出生年月、性别、身份证号错误或填写不全的,以户籍信息为准,可持户口簿、医疗证到经办机构修改。

三、基金分配

1、风险基金,其规模达到本年度统筹基金筹资总额的10%。

2、统筹基金。参合农民自缴费用和各级政府补助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于对参合农民住院补偿,门诊大病(慢性病)补偿,门诊统筹补偿和住院分娩补助等。不得用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以外的任何支出。

3、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从当年新农合基金或新农合历年结余基金中一次性划出,帮参合农民购买大病同保险。2015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筹资标准为人均22.5元。

4、意外伤害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将意外伤害统一交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2015年新农合意外伤害保险基金筹资标准为人均15.5元。

基金结余:统筹基金当年结余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四、补偿政策

(一)门诊统筹补偿

1、门诊统筹以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为主体,不设起付线。参合人员在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70%。参合人员在本县中医院门诊接受中医药治疗纳入门诊统筹范围,其医药费用按40%比例补偿。

2、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门诊统筹补偿不设封顶线,在村卫生室和本区中医院中医药治疗门诊就医,门诊统筹补偿实行以户为单位全年封顶,整户封顶线根据户内参合人数计算,家庭成员共享,人均补偿封顶线为50元。整户达到封顶额后,门诊就诊费用全额自付。

3、门诊统筹基金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全年基金总额预算,全年基金总额为该乡(镇)参合人数乘以90元。门诊统筹基金只限于对本乡(镇)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原则上乡、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不超过本乡(镇)的全年基金总额预算。

4、为规范乡、村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次均门诊费用,2015年实行每日门诊费用限额制度。原则上乡镇卫生院每日门诊费用不超过70元,村卫生室每日门诊费用不超过40元,禁止用家庭成员分解当日门诊费用。

5、一般诊疗费是指挂号费、注射费和治疗费等,新农合门诊统筹乡镇卫生院,一般诊疗费用每次新农合支付8元,患者个人自付2元,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每次新农合支付8元,患者个人自付1元。一般诊疗费用不得超过参合人员年人均门诊2-2.5次。

6、规范门诊统筹补偿操作流程,做到当场减免补偿费用,

当天完成补偿工作,严禁集中收缴参合农民参合卡办理门诊补偿,防止套取门诊基金现象。乡镇卫生院在参合资金收缴期间(1-4月份),因参合数据未上线不能直报的门诊费用须先按自费录入医院管理系统,打印发票,由参合农民保管或卫生院统一保管,开通直报后凭参合证(卡)逐一报账。

7、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门诊诊查费补偿。参合农民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门诊诊查费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每次新农合基金补偿13元,补偿金额不受封顶线限制。参合人员凭新农合卡(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级公立医院就诊、补偿。县级公立医院垫付的门诊诊查费补偿款实行按月结算,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在1个月内予以拨付。

(二)住院补偿

1.住院补偿比例。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只设立一个补偿比例,其中乡级90%,县级80%,市级55%,省级50%。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为40%。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不得高于90%,高于90%的按90%给予补偿。

2.住院起付线。按定点医疗机构设立起付线,其中乡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非定点医疗机构800元。起付线以下为个人自付部分,参合农民每次住院均须按医疗机构级别扣除相应的起付线。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在参合当地县(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费用不设

新农合家庭成员篇四
《新农合实施方案》

新农合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按照《河北省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所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

第三条 新农合制度建设以“农村居民人人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为宗旨,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以强化监管为重点、科学控制为保障措施,逐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总体目标。

第四条 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原则

一、筹资及参合原则:自愿参加,多方筹资。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以户口本为依据家庭成员共同参加新农合,只是家庭中部分成员参加的将不能享受新农合的政策补偿,参合期限为一年,中途不能参加和退出。 二、基金管理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充分发挥基金效能,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确保新农合持续、健康、公平有效运行。

三、补偿模式:实行住院统筹+门诊统筹+特殊重大慢性病大额门诊和计划内正常产住院分娩的补偿模式。

第二章 新农合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吴桥县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委员会是全县新农合的领导机构,负责新农合制度的组织实施,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制定和颁布新农合制度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建设。

第六条 吴桥县新农合监督委员会,是新农合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

第七条新农合管理中心是全县新农合的经办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执行和实施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委员会的决议事项;

二、编制新农合基金预决算,总结、分析、评估运行情况;

三、医药费审核、补偿,转诊审批,信息统计上报;

四、按照新农合规章制度、监管办法,监管各定点医疗机构;

五、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第八条 各乡镇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是乡级经办机构,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组织发动,收缴参合资金,发放《合作医疗证》,登统、录入、上报参合信息,公示参合和补偿信息。

二、特殊病种的申报及发放补偿款。

三、协助新农合管理中心调查举报、投诉,查处违规行为。

第九条 各乡镇卫生院设立门诊统筹管理小组,是本乡镇新农合门诊统筹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管理本乡镇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使用及审核、稽查,信息统计上报,监管、指导本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工作。

第三章 参合农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参合农民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户为单位全员足额缴纳参合资金;

二、遵守新农合各项规章制度,按政策规定提供个人信息、证件、补偿的必备资料,配合新农合管理中心和医疗机构的新农合工作。

第十一条 参合农民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规定获得医药费用补偿;

二、享有新农合基金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举报违规、违纪现象,获得医疗咨询、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

第四章 新农合基金筹集管理 第十二条 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对我县参合农民人均补助120元,参合农民每人缴纳参合费30元,年人均筹集基金150元。

第十三条 民政部门建档在册的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为救助对象,个人应缴纳的参合资金,全额由民政部门支付。 第十四条 新农合个人缴费,由各乡(镇)政府组织收缴,以户为单位开具财政监制发票。筹资款统一上缴财政专户,县财政局负责核销票据,管理筹资款。各乡(镇)政府将农民参合情况在各村公示。乡镇合管办录入参合信息上报新农合管理中心。

第十五条 新农合基金预算分配

一、基金预算

遵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由新农合管中心按照“政策性、平衡性、可靠性、合理性、完整性、统一性”的原则编制基金使用预算,报管理委员会审批执行,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

二、基金分配

(一)风险基金保持当年统筹基金的10%,历年风险基金不足部分在当年统筹基金中提取补充,用于补充新农合基金超支补偿。

(二)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25元提取,用于门诊统筹补偿。

(三)从当年统筹基金中扣除门诊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后的部分为大病统筹基金,用于住院统筹、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计划内住院分娩补偿。

第五章 医药费用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门诊统筹补偿

(一)门诊统筹实行“县统筹、乡管理、总额控制、考核支付、按月兑现、年度结算、超支不补”的管理方法;

(二)补偿实行“以户为单位、不设起付线、按比例补偿、补偿年度封顶” 补偿模式;

(三)补偿比例和封顶线: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金额的30%给予补偿,每参合患者每年累计补偿封顶40元。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可以共用。

二、大病统筹补偿

(一)住院统筹补偿

1、住院统筹补偿计算公式

参合农民住院补偿=(住院医药总费用-政策规定不予补偿的医药费-起付点)×补偿比。

2、住院统筹补偿起付点和补偿比

县内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点为100元,补偿比80%;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点为300元,补偿比7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点为1500元,补偿比60%;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点为2000元,补偿比50%;同一参合农民同年度每次住院均扣除起付点,恶性肿瘤住院放化疗、肾透析者除外。

县外市内非定点县级医疗机构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点和补偿比执行。

市外市级非定点医疗机构按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点和补偿比执行。

县外设立最低补偿线,可补偿范围内住院费用达到起付点以上,补偿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补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新农合以参合农村居民实际支付部分为基数,按照补偿方案给予补偿:

①接受的医疗服务有专项资金补助的;

②接受的医疗服务有医疗机构减免费用的。

3、计划内病理性剖宫产按自然疾病补偿。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掌握病理性剖宫产指征,履行审批手续,病理性剖宫产率要控制在30%以内。对放宽病理性剖宫产指征,将非病理性剖宫产转入病理性剖宫产住院补偿的,处罚补偿金额的5倍。计划内病理性剖宫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经新农合管理中心核准,并预缴违约金,全年无违约者返还全部违约金。

4、计划内正常产及非病理性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150元。

(二)特殊病种补偿

特殊病种需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医学资料,经“特殊病种鉴定小组”鉴定确认,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有疑问,申请人需接受“特殊病种鉴定小组”对其进行有关医学检查,不论能否评定为特殊病种,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不接受有关医学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补偿病种:经“特殊病种鉴定小组”鉴定确认的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尿毒症肾透析、活动性

结核病(肺结核除外)、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精神分裂症、血友病、帕金森氏病、硬皮病、癫痫病、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15种特殊病种可享受大额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

2、特殊病种补偿标准:(1)经“特殊病种鉴定小组”鉴定确认的每个特殊病种患者所发生的大额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50%比例补偿,年补偿封顶线1200元。(2)尿毒症患者的肾透析、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白血病患者针对白血病的治疗可参照住院病人给予补偿,一般治疗不得参照住院病人给予补偿。肾透析和放化疗实行定点管理办法,有新农合管理中心考查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并在新农合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三)大病统筹基金累计补偿最高封顶线:每参合农民每年度大病统筹基金累计补偿最高封顶线4万元(包括住院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二次补偿)。

(四)2011年在缴费截止日期后当年出生的婴儿其父母当年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婴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父母中1人合并计算,直至当年一人最高封顶线。婴儿当年不再缴纳个人参合费用,也不统计为当年新农合参合人数,各级财政也不追加相应的补助资金。

第十七条 医药费用补偿范围

一、药品补偿范围

药品补偿必须是符合《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补偿规定的药品。住院患者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的药品补偿比提高5个百分点。

二、诊疗项目补偿范围

诊疗项目的补偿: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吴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的诊疗项目;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内的诊疗项目。 第十八条 医药费用不予补偿范围

新农合家庭成员篇五
《新农合简易版操作手册》

1.1家庭参合信息管理

在菜单中点击参合管理,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参合家庭-家庭参合信息管理,如下图所示:

点击“新建”按钮,即可弹出新增参合家庭信息窗口,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在相关选项内添加家庭相关信息,其中带*号的为必填项,输入家庭户主信息、家庭信息、缴费参合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创建家庭。家庭创建完毕后,点击“增加成员”即可继续增加家庭成员信息。

1

2.1门诊补偿

在菜单中点击补偿管理,在下拉菜单中选择门诊补偿--门诊信息录入,如下图所示:

(1) 新增明细费用

点击“新增明细费用”,即可弹出“新增明细费用”窗口,选择填写HIS流水号、就诊类型、就诊日期、就诊医院等基本信息之后,再填写处方流水号、目录分类等,点击“保存”即可对完成新增明细费用。 (2) 审核报销

增加完结构费用或者明细费用之后,即可弹出门诊信息审核页面,审核成功之后,点击冻结即可对报销者的费用录入信息进行归置,别的医院将不能再对其进行重复补偿,点击解冻再可取消归置继续补偿,若直接点击补偿按钮即可完成补偿并弹出打印补偿单预览界面,并且可查看结算过程,点击打印可继续打印门诊补偿结算单。 (3) 门诊信息录入操作

查询出相关住院信息后,在最后一列操作栏中作为:修改、删除、审核。

2

,分别对应的操

2.2住院补偿

在菜单中点击补偿管理,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住院补偿--住院信息录入,如下图所示:

(1) 新增明细费用

点击“新增明细费用”,即可弹出“新增明细费用”窗口,选择填写入院日期、就诊类型、HIS登记流水号、发票号、疾病名称、出院科室等基本信息之后,再填写处方流水号、目录分类等,点击“保存”、“审核”即可对完成新增明细费用。 (2) 审核报销

增加完结构费用或者明细费用之后,点击审核,即可弹出住院信息审核页面, 审核成功之后,点击冻结即可对报销者的费用录入信息进行归置,别的医院将不能再对其进行重复补偿,点击解冻再可取消归置继续补偿,若直接点击补偿按钮即可完成补偿并弹出打印补偿单预览界面,并且可查看结算过程,点击打印可继续打印住院补偿结算单。 (3)住院信息录入操作

查询出相关住院信息后,在最后一列操作栏中作为:修改、删除、审核。

,分别对应的操

3

2.3转诊管理

在菜单中点击补偿管理,在下拉菜单中选择住院补偿--转诊管理,如下图所示:

点击“新建”,即可弹出“新建转诊信息”窗口,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选择填写转诊单号、人员姓名、医疗证号、医疗卡号等,并填写转出医院及转入医院名称,填写完相关转诊信息之后,即可完成转诊。 相关转诊管理操作:

查询出相关转诊信息后,在最后一列操作栏中为:删除、作废。

4

,分别对应的操作

新农合家庭成员篇六
《新农合政策18问》

新农合政策18问(2012)

1、什么是新农合制度,它具有什么特点

答: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面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农民健康问题的重大举措。新农合的主要特点有:①在新农合基金的筹集上政府拿大头,农民个人出小头;②在农民参加的方式上要求以户为单位参加;③在管理上实行以县为单位统筹,政策性强,随意性小;④在解决问题的着力点上,重点以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兼顾受益面。

2、为什么要建立新农合制度

答:由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因而出现部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许多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目前所言“看病难”、“医疗难”,主要是指农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问题。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政府或集体经济还没有能力把农民医疗保障包起来,目前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只能通过农民互助共济的方式来解决。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意义是:1、有利于从制度上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促进广大农民致富奔康;2、有利于引导农民进行合理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合理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3、建立新农合制度是执政为民、稳定农村、关心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政府的责任;4、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3、为什么要农民出资参加新农合

答:这是合作医疗互助共济的性质决定的。享受合作医疗保障是要承担相应义务的,农民必须自己要参加。只有承担相应的义务,才能享有得到政府资助的权利。也就是只有每年按时按规定缴费参合费用,才能在生病的时候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4、为什么新农合筹资不属于增加农民负担

新农合是农民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农民自愿交纳的个人参合费用属于农民个人消费性支出,不是农民负担项目,农民为参加新农合、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这是有政策依据的。这些资金完全用于农民医疗保障,而且政府和集体还要给予资金扶持,将大大减少农民的负担。

5、为什么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新农合

答: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家庭中每个成员的健康都需要重视和社会的关心,每个家庭都有老、中、少。老年人:风风雨雨几十年,为家庭作出了贡献,但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素质不断下降,患病的概率增加,更需要儿女的关心。中年人:是家庭的中坚力量,是家庭的支柱,劳动强度大,外出的机会多、风险大,更需要健康保障。少年儿童: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身体正值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是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可以解决全家的后顾之忧

6、为什么参加新农合要每年缴费,并且在逐年提高

答:新农合是以一个自然年度为单位进行核算的,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也是每年足额补助到位的。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深入,国家对新农合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国家出的钱越来越多,因为新农合基金的筹资是由各级政府补助和参合人员个人缴费共同组成的,所以,参合人员缴费也会随各级政府补助的提高而相应增加。比如,2007年各财政补助只有40元,参合人员就只交10元,08年补助80元,就交20元, 2012年补助240元,参合就交50元。

7、2012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缴费截止时间和享受报销时间。

答:根据卫生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筹资标准将达到290元,其中,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为50元,缴费截止2011年11月30日。按时足额缴纳参合费用后,可在2012年1月1日至于2012年12月31日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如果老百姓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足额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在2012年就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8、已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人员是否还能参加新农合

答:凡户籍在我县农村的,已参加各种商业保险人员仍应参加新农合,既可在保险公司享受报销,又可得到新农合报销,只是两者报销不超过医疗总费用。

9、新农合与商业保险有何不同

答: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财政支持的,财政扶持资金及农民个人出资部分完全用于对参加人医药费用的补偿,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能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与商业保险相比,没有一分钱盈利行为,另外,商业医疗保险通常不吸收有病在身的人参加保险,合作医疗则不同,帮助所有农民解决看病难是政府举办合作医疗的目的。

10、参加新农合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 1 -

答:参加新农合可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避免农民“小病不治,大病硬拖”的现象,全面改善农民的健康状况,参加者一旦生病就医,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都可以从新农合基金按比例补偿,减轻医疗负担,当参加者患大病、重病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据专家研究,农民医疗费用如达到个人年收入的70%,就可能因病致贫。如果一个家庭有一人得了大病,就可能拖累全家,对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因此,必须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参加新农合,首先是个人得益。从最低标准看,一年交几十元钱,如果一旦得病,最高补偿可达到5万元,是个人交费的上千倍,如果家庭经济仍有较大困难,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其次,新农合有政府扶持,且政府支持的资金远超过农民个人的出资,如果农民不参加,也是一种损失。再次,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于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今后自己有病,还有机会补偿。如果一生不得病也不吃亏,这是最大的福气,是最合算的。

11、参加了新农合具体能享受到哪些报销政策

答:首先是得了小病,可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2011年交30元的参合费,可享受人均50元的门诊统筹费用,并且家庭成员可共同使用,也就是假如一家有6个人,只有1个人生病最高可报到300元的门诊。2012年交50元钱,门诊报销还会相应提高。

其次是得了大病,可享受住院报销。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住院除应该扣除相应的起付线(也就是门槛费)外,可报销部分的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85%,中心卫生院80%,县级医院70%,县外40%。

第三是定额补助。凡是参加新农合在医院正常产的可先享受住院正常分娩项目补助500元之后,享受新农合不超过400元报销;凡是在邻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归口管理治疗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全程治疗结束后按400元/人定额标准补偿。

第四是特殊病种大额门诊。1、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2个病种,不设起付线,补偿比70%,封顶线1000元。2、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尿毒症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5个病种。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65%,封顶线执行年度最高累计封顶线(包括住院补偿、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门诊统筹补偿),即每人每年不超过5万元。

最后,确实花了很多钱住院还可享受二次报销。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后,其余额在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经县合管中心审核后按其余额的10%给予二次报销;其余额在10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0%计算,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0%计算给予二次报销。

12、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人群有哪些特殊待遇

答:一是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参合费用由民政部门代缴;二是五保户住院先由新农合报销,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报销;三是低保户住院按新农合正常报销后,剩余部分按25%比例再进行报销,但全年不超过5000元。

13、门诊是怎么报销的

答:门诊就医时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中心)卫生院报销,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也可以在村卫生室报销。

14、住院报销程序是怎样,需要提供那些手续

答:参合人员在县内定点医院和县外即时结报医院住院时,先全额交纳住院费用,出院后需要提供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就诊的医院直接报销;在县外当地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发票报销联、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报销,一个月左右领取报销款。凡是外伤者均应提供由派出所或村委会(居委会)加盖政府出具的受伤经过证明。

15、什么叫提高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水平

答:随着新农合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将部分病种实行特殊报账政策,今年我县启动了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保障水平工作,凡是符合条件的这两个病种实行定点治疗,按70%的报销标准进行报销。经后还将对宫颈癌、乳腺癌等疾病提高保障水平。

16、对弄虚作假者,有何处理规定

答:参加人员弄虚作假的,不予补偿,对已补偿者追回补偿款,如果情节严重停止其享受新农合待遇;医务人员和合作医疗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由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卫生行政部门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7、《合疗证》遗失了、烂了怎么办

答:《合疗证》丢了,烂了,凭户口簿及时到县合管中心免费补证。县合管中心将冻结原医疗证号,重新生成新医疗证编号。

18、建立新农合的意义是什么

答:建立新农合制度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让老百姓病有所医,有效缓解老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

- 2 -

新农合家庭成员篇七
《新农合》

新农合对农民医疗服务利用和医疗支出的影响

——基于5省份的面板数据(上)

摘要:目的:评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不同时期对参合农民医疗服务利用和医疗支出的影响。方法:通过对我国5省25个县(市)2 000户、8 000多人进行长期追踪调查,形成了2004、2007和2011年三期的面板数据,采用描述性统计的分析方法进行数据分析。结果:新农合显著增加了参合农民患病后就诊的可能性和农民的医疗总支出;参合患者年度自付医疗费用比例显著下降,参合住院患者的自付医疗费用在2011年首次低于未参合住院患者;参合住院患者的受益面也逐年上升,2011年已经达到81.8%。但是,新农合对参合患者的大病保障作用有限,参合住院患者年度自付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结论:新农合在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后,在“深度保障”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服务利用,自付医疗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到2011年,新农合的参合率达到了95%以上。同时,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已由2003年试点初期的人均30元提高到了2012年的300元。其中,政府出资的金额由10元提高到了240元。各地新农合的政策设计也日趋成熟,大部分省市已经在内部实现了统一的补偿模式。

尽管如此,目前关于新农合是否促进了农民医疗服务利用、减轻了农民医疗负担的研究不多,并且存在争议。首先,当前相关研究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一些研究发现,新农合增加了患者对医疗服务的利用,但是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并没有因此减少[5-6];但也有研究显示,新农合不仅增加了患者医疗服务利用,还显著减少了患者的自付医疗费用[7-8]。其次,大部分研究使用的是2006年前后的数据,当时由于很多新农合的试点县并不是随机选择的,其结论推广到其他农村地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9]最后,2009年我国开始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农合制度本身及其实施的政策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例如,前期研究反映出新农合由于筹资水平不足,对减轻农民因大病引起的经济风险的作用非常有限[10-13],但是现在新农合筹资水平已经大幅度提高,那么这些问题是否得到了改善,亟待进一步的研究。

因此,本文主要利用最新的具有全国代表性的追踪调查数据,分析新农合对我国农民就医行为和医疗支出的影响及其不同时期的变化,为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提供政策建议。

1 资料与方法

1.1 抽样方法

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05、2008和2012年开展的三轮追踪调查,首先,根据分层逐级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办法选择吉林、江苏、河北、陕西和四川作为样本省;第二,在每个样本省,将所有县按人均GDP降序排列,等距随机抽取5个县,共抽取25个样本县;第三,将每个县的各个乡镇按人均GDP排序后分为两组,在每组随机抽取一个样本乡镇,5个省共抽取50个乡镇,按选取乡镇的方法在每个乡镇选取2个村,共选取了101个村;最后,在选定的样本村里,每个村根据花名册随机抽取20户家庭,共抽取2 020户。

1.2 研究方法

采用了问卷调查方法收集数据。其中,本文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于问卷中关于农户参合、就医和医疗支出的三个模块。第一个模块是农户参合的信息,主要包括每个家庭成员在前一年(分别是2004、2007和2011年)的参合情况、参合者是否自愿参合以及没有参合的原因;第二个模块是农户的就医信息,主要包括每个家庭成员在调查前一年是否患病、患病后是否就诊以及是否住院治疗;第三个模块是农户医疗支出及其来源,主要包括每个家庭成员在前一年就诊的医疗总支出(不包括来往交通费、看护费、伙食费等间接医疗支出)及其来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家里的积蓄、借钱或者贷款、变卖家中财产以及其他,如医疗救助等)。

从农户调查中准确地收集其收入情况信息较为困难,所以调查员通过与样本村村干部的访谈了解样本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这一变量将有助于理解农户面临的医疗负担的沉重程度。

本研究采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录入,采用STATA12.0进行数据分析。结合数据的特点和研究的目的,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

1.3 相关概念与指标的界定

本研究中农民的参合率为调查样本中的参合人口数除以样本户人口总数。自愿参合率为农户报告的自愿参合人口数除以参合人口总数。农户的患病率是指农户家庭成员自我报告的在调查前一年患病的人数占样本户总人数的比例。农民对医疗服务的利用通过农户报告的患病后是否就诊以及是否住院进行反映,如果某患者在前一年曾利用过住院服务,则将其定义为住院患者,如果只利用过门诊服务没有利用过住院服务则为门诊患者。

为了评价参合农民受益情况,定义了两个指标:(1)受益面,用于测量受益的广度,指当年从新农合得到报销的人数占参合患者的比例;(2)年度自付医疗费用比例,用于测量受益的深度,指扣除从新农合报销的部分后,农民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占年度医疗总支出的比例。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2004、2007和2011年,调查对象的平均年龄分别为35.9岁、37.2岁和37.4岁,从未上过学的比例分别为17.9%、15.7%和14.3%,自我报告健康状况较差或者很差的比例分别为14.3%、10.5%和12.4%,被调查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 608、3 316和4 380元(按照2004年价格进行折算,下同)。

2.2 农民参合情况

调查显示,样本地区农户的参合率已经稳定在90%以上。2004年,101个样本村中只有24个(6个县)实施了新农合,农民的参合率为81.6%;2007年,所有的样本村都已经实施了新农合,农民的参合率提高到90.1%;2011年,农民的参合率稳定在91.5%。农民自愿参合比例也从2004年的92.6%上升到2011年的99.3%(表2)。

表2 2004—2011年农民参合情况,n(%)

年份 参合情况 自愿参合情况

2004 766(81.6) 619(92.6)

2007 8 206(90.1) 7 323(98.3)

2011 8 457(91.5) 7 717(99.3)

2011年农民报告的未参合原因主要包括:户口不在村内(45.5%)、新婚或者新出生未赶上上一年参合(11.0%)、在学校上学或者部队服役未参合(9.2%)。

2.3 参合农民医疗服务利用情况

2004、2007和2011年参合农民的患病率分别为74.6%、60.9%和71.9%,而同期未参合农民的患病率分别为68.3%、44.1%和57.3%,前者高于后者,并且2007和2011年在0.01的水平上具有显著性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农民参合时的逆向选择问题。参合农民患病后的就诊率也显著高于未参合的农民。2004、2007和2011年未参合患者的就诊率分别为78.9%、90.8%和93.0%,虽然年度之间有所上升,但是分别比参合患者低7.1、4.1和3.3个百分点,并且2007和2011年两者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进一步分析发现,参合患者与未参合患者对门诊和住院服务的利用在2004年和2007年并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但2011年参合患者利用住院服务的比例显著高于未参合患者(表3)。

表3 2004—2011农民患病和就诊情况

2004 2007 2011

参未P参未P参未P

合 参合 值 合 参合 值 合 参合 值

617877样本数(人) - - - 25 41 393 13 738 19

760.640.750.患病率(%) 4.6 8.3 1501 0.9 4.1 0000 1.9 7.5 0000

870.990.990.患病后就诊的比例(%) 6.0 8.9 1204 4.9 0.8 0136 6.3 3.0 0119

门诊患者占就诊患者的990.880.890.比例(%) 2.2 4.7 4085 9.9 8.8 5465 7.9 3.0 0004

住院患者占就诊患者的750.110.170.比例(%) .8 .3 4085 0.1 1.2 5465 2.1 .0 0004

图1 2004—2011年住院患者医疗总支出、自付医疗费用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3 讨论

3.1 新农合已经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

结果显示,新农合已经实现了“广覆盖”的目标,农民参合率已经稳定在90%以上。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报告的参合率与卫生部门采用的统计口径不同。本研究定义的参合率为调查样本中的参合人口数除以样本户人口总数。而对户内家庭成员的定义要比卫生部统计参合率所采用的“行政区划农业人口”数量要多,例如,一些新嫁娶或新出生的人是调查农户的重要家庭成员,但是在当地可能并没有户口,因此也未被计入“行政区划农业人口”。这可能是2011年本研究统计的参合率要比卫生部公布的参合率(97.5%)低的原因之一。

3.2 新农合显著增加了参合农民医疗服务利用,但医疗支出增长速度过快

研究发现,参合农民患病后就诊的比例显著高于未参合患者,并且2011年参合患者利用住院服务的比例显著高于未参合患者,改变了新农合实施前农民“有病不敢看”的局面。但是,参合患者的医疗总支出也大幅度上升,并高于未参合患者。参合患者医疗支出的总体水平大幅度上升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政府大力增加新农合的投入,参合患者有了可靠的医疗保障,面临的现金约束放松,对医疗服务的潜在需求得以释放,从而增加了医疗支出;但另一方面,医疗服务机构因为不当激励,对有医疗保障的患者提供了过度的医疗服务。

[12,14-16]

3.3 新农合增加了患者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但对保障大病风险的作用有限

2004—2011年,新农合住院患者受益面显著扩大,2011年达81.8%;同期参合患者年度自付医疗费用的比例也显著降低,并且到2011年参合住院患者自付医疗费用首次低于未参合住院患者。这表明,新医改以后,新农合显著增加了参合患者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主要是因为新医改以后政府大幅增加了对新农合的投入,患者从新农合得到了更多的补偿。但是,新农合对参合患者的大病保障作用有限,参合住院患者自付医疗费用的绝对金额超过当地的农民人均纯收入。

新农合家庭成员篇八
《2014年新农合知识培训考核试卷与答案》

姓名: 科室: 成绩:

一、 填空(共37分、每空1分):

1、2014年新农合参合居民每人每年基金标准是( )元,其中参合居民个人缴费( )元。

2、全市乡镇卫生院起付线统一为( )元,补偿比例统一为纳入补偿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 )补偿;各县区二级医院起付线统一为( )元,补偿比例统一为纳入补偿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 )补偿。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为( )元,补偿比例为( )。14岁以上儿童在县人民医院的起付线为( )元,80岁以上老人在市中医院住院补偿比例为( )%。

3、门诊统筹补偿乡镇卫生院按( )%执行,月次均费用控制在( )元以内;村卫生室按( )%执行,月次均费用控制在( )元以内。均不设置起付线。

4、扶卫发2012年03号文件《关于各级定点医院年住院次均费用指标通知》中乡镇甲级卫生院年次均住院费用控制指标是( )元

5、全市新农合住院单病种为( )种,患者按单病种住院治疗需要输血的,输血费用统一按( )进行补偿。

6、二级以下厂矿医院、专科、民营医院药品费用占住院总费用比例不得超过( ),县级二级医院不得超过( ),单个患者自费药品不得超过住院药品总费用的( )%。

7、参合患者单次住院期间,其医用材料费用累计在2000元以内的(含2000元),( )纳入补偿;2000元以上至( )元以下的,累计费用的( )%纳入按比例补偿,其余由患者自付;高于( )万元的,累计费用的( )%纳入按比例补偿,其余由患者自付。对外伤患者补偿比例统一下浮( )个百分点进行补偿。

8、参合患者出院带药量一般不得超过( )日量,大型检查年阳性率不得低于( )。

9、参合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对其符合规定费用( )万元以内部分,按医院技术级别执行相应补偿标准。

10、参合患者每人每年新农合累计补偿封顶线为( )万元,其中累计住院补偿封顶线为( )万元; 11、2014年全市共设有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 )种,补偿比例统一为( )%。

12、当年新生儿可随( )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享受时间从出生之日起至当年( )止,下年度必须以家庭成员身份参加新农合。

13、按照相关规定,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为参合患者提供财政部门规定的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包括报销联和医保联),其中,( )(原件)作为参合患者获得新农合补偿的唯一合法凭证,( )交给患者本人留存。

14、按现行国家政策,对于城乡居民违规同时参加两种由政府举办医疗保险(非盈利性)的居民,只能享受( )医疗保险补偿。

二、选择题(共9分、每题3分):

1、2014年新农合门诊慢性病补偿管理办法中规定我市有( )种慢性病。A、12,B、22,C、41,D、8。 2、2014年新农合基金全部为统筹基金包括( )。A、10%风险基金,B、慢病基金,C、25元大病医疗保险基金,D、325元住院统筹基金,E、80元门诊统筹基金。

3、参合居民因( ),一年内多次在市域内同一定点医院住院(二级及以上医院),只扣除一次起付线进行补偿(在宝鸡市以外各类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患者均不予执行此规定)。 A患恶性肿瘤、B尿毒症、C精神病、D血友病、E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F脑瘫、G系统性红斑狼疮、H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反应治疗、L耐药性肺结核、M肝硬化(失代偿期)。

三、判断题(共15分、每题3分 ):

1、宝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暂行)的基本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科学调整,规范操作,强化管控;整户参合,当年缴费,当年受益;确保基本,公平补偿,逐步提高。( )

2、住院补偿管理中关于药品目录使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陕西省基本药物目录增补目录》、《陕西省新农合药物目录(试行)》及《陕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中标药品目录》,以上《目录》内药品费用全部纳入按比例补偿。( )

3、新农合对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打架致伤、受雇佣致伤等各类意外伤害应由责任方承担医疗费用的;因自杀、自残、服毒、犯罪行为、酗酒、戒毒治疗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孕不育症,各种美容、减肥、增胖、增高等项目的一切费用予以补偿。( )

4、参合群众在住院治疗期间,凡与疾病无关的医疗费、处方与诊断不符合的药品费、不合理的检查费,无医嘱

的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病员自购药品费等,新农合政策不予以报销。( )

5、凡属于由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向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康复治疗的住院患者,其在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不再扣除起付线直接按比例进行补偿。( )

四、简答题(共15分、每题3分):

1、2014年门诊统筹补偿实行什么样的运行模式?其门诊统筹补偿年户封顶线如何计算?

2、门诊统筹补偿范围是?

3、非直通车报销参合患者出院后补偿程序是?

五、计算题(15分):

张某、召公镇人,因无第三者责任外伤,在西安市非定点省级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10000.00元,其中自付费用200.00元。1、问该病人能不能报销?2、如能报销应补偿多少?

六、思考题(9分):

目前我省新农合制度对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案:一、填空:1、430 80.

2、150 90% 500 75% 1500 55% 300 5

3、70 60 80 35

4、1200

5、43 75%

6、60% 42% 10

7、全部 1万 60% 1 40%

8、7 75%

9、3

10、15 13

11、22 80

12、母亲 12月31日

13、医保联 报销联

14、一种

二、选择题:1、B

2、ACDE

3、ABCDEFGHLM

三、判断题:1、对

2、对

3、错

4、对

5、对

四、简答题: 1、诊次总额预付制 60乘以缴费人数

2、一般诊疗费 治疗费 医技检查费 合规药品费

3、出院后3月内在当地乡镇卫生院办理补偿 提供住院发票医保联 清单 诊断证明 病历复印件 合疗证 户口本 患者身份证 当年参合缴费发票

五、计算题:(10000--200--2000)*(60%--20%--20%)=1560

六、思考题:(1)新农合拯救了处于困境中的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实施前,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大多已处于“半停滞”状态,新农合实施后,乡镇卫生院发生了巨大改变,医院设备及办公环境得以明显改善,病人开始逐步回流,医院收入不断增加,医护人员在收入、声望、地位、晋升机会等方面都有了积极的改变。(2)乡镇卫生院因新农合的实施而成功实现了外部资源的大“整合”。在“上级”层面,乡镇卫生院和上级政府的关系得以了“空前”的回暖,和当地县卫生局的联系得到了加强;在“平级”层面,和县级医院加强了业务上的合作与联系,和乡镇政府关系得以了“复苏”;在“底层”个体层面,和私人诊所的竞争促进了其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农民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

(3)作为“行动者”的乡镇卫生院通过“行动”从新农合中获取了私利,影响了新农合的制度初衷。乡镇卫生院创造了“程序住院”,允许了“弹性住院”的产生,和农民协作创造了医疗费用报销的“积累”模式。“程序住院”和“报销积累”“套取”了新农合基金,影响了新农合的公平性及“保险”功能的发挥,“弹性住院”引导了农民过多的选择“住院看病”方式,引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新农合家庭成员篇九
《新农合完整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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