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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

2016-01-01 16:56:1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篇一《临时居住证转长期居住证流程》 ...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篇一
《临时居住证转长期居住证流程》

1,登陆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

2,点击

名一般是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进入劳动就业登记系统登陆页面。用户

3,选择“信息申报”栏

“个人信息申报” 录入个人信息资料(先输入身份证号码,点“查询”,此人部份信息就会自动显示) 信息录入完毕,点击“保存”(需要问好房屋编码)

4,选择“信息申报”栏 “新办上报” 点击“上报”

在此需要等一段时间,待对方审核完你所上报的个人信息。

5,选择“居住证管理”栏 “居住证办理”

选择“申请类型

在“姓名”栏输此人姓名,点击“查询” 确认是否有正常参保(没有正常参保,无法转换) 点击“全选” 选择“提交” 点击“确认”

6,24小时后,查验结果。一般正常交过社保(主要是指工伤保险)即可在24小时内顺利转换成功。

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篇二
《上海市居住证与临时居住证问题解答》

上海市居住证与临时居住证

来源:上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1. 什么是居住证制度?

答:为了保障来沪人员合法权益,加强管理和服务,上海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人口现居住地的登记、管理制度。

2. 哪些人应当办理居住登记,怎样办理居住登记?

答: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设立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办理居住登记,领取居住证件。居住证件有两种,《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

住宿旅馆的,住宿登记视为办理居住登记。来沪人员已申领《上海市居住证》的,视作办理居住登记。

3.哪些人员应当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答: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4.哪些人员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答:以下人员可以按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投资、创业的境内引进人才,以及引进人才的配偶和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2)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

(3)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来沪人员;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人员,以及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5.《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多长?

答:《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

6.《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多长?

答:《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和5年。

7. 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8. 怎样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答:(1)本人备齐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2)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确认后签名;

(3)交纳押金;

(4)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5)当场领取证件。

9. 怎样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答:(1)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确认后签名;

(3)缴纳证件工本费,领取缴费收据;

(4)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

(5)领取回执。

10. 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答:(1)《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5)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补充材料。

11. 境内人才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补充材料?

答:(1)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业能力认定证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2)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沪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境内人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其子女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12. 来沪从业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补充材料?

答:(1)本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特种岗位上岗证书。

(2)投资开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

13. 来沪投靠、就读人员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提交哪些补充材料?

答:(1)属于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投靠子女或父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2)来沪就读的,须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3)来沪接受非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4. 办理居住证件需多少费用?

答:(1)《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每人每证25元。

(2)《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须交付押金,每证25元。持证人离开本市的,符合条件的退证后可以领回押金。

15. 住所证明有哪些?

答:(1)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2)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004年10月1日前签订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也视作住所证明;

(3)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16. 就业证明有哪些?

答:(1)劳动部门发放的《劳动手册》(有效期内的《就业证》);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工商营业执照。

17. 什么是健康状况证明?

答:健康状况证明由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出具,需加盖检查单位图章。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一、

二、三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18. 什么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有关规定,由18-49周岁来沪人员原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为流动人口出具的,记录持证人婚姻、生育、落实节育措施以及征收社会抚养费状况等信息的证件。

19.《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如何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

答:《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在《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限内,为其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

20.《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报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凭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与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

21.《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2.《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请科技人才计划资助或科技项目资助和参与科技项目招标投标?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科委申请办理。

23.《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如何申报科技奖励?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相关材料,前往上海市科技奖励中心申请办理。

24.《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怎样参加本市举行的各级各类资质(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非学历教育培训?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前往本市举行资质(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教育培训的部门或机构,申请办理。

25.《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怎样享受本市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服务?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相关机构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26.持证人随行的十六周岁以下子女,或者十六周岁以下的《上海市居住证》的持有人,怎样享受本市计

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儿童保健服务?

答: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持本人《上海市居住证》和子女接种证,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地段医院或者区(县)疾病控制中心,可以按规定享受本市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服务。

27.《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怎样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答:在证件有效期内,持本人《上海市居住证》,前往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可以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8.参加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持证人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老年补贴(外省市成建制建筑施工企业员工除外)、住院医疗保险、工伤(意外伤害)保险。

29.如何保管居住证件?

答:持证人应随时携带居住证件,不要折叠,不要与硬物摩擦,也不要浸染液体。

30.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否可以换领《上海市居住证》?怎样换领?

答:可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和程序换领。

31.居住地、就业等信息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答:持证人住所、就业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10日内到居住地受理点办理信息变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居住证件有效期满后怎么办?

答:《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后还在上海居住的,须重新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续签。

33.怎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续签手续?

答:持证人在有效期满前10日内,向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4.居住证件遗失后怎么办?

答:持证人证件遗失后,应当及时通过电话挂失(962222),或者前往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35.怎样补办居住证件?

答:证件损毁的或证件遗失并办理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的,本人可以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补办。补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缴纳押金,补办《上海市居住证》需缴纳工本费。

36.居住证件在专用读写设备上不能正确读出时怎么办?

答:发生上述情况后,持证人可以通过电话(962222)咨询或者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报告。

37.哪些情况下《上海市居住证》要被注销?

答: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公安部门注销,注销的《上海市居住证》,其持有人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1)持有人的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申领要求的;

(2)持有人未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的;

(3)持有人在申领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或者持证人离开本市居住的,持证人信息应予以注销。

38.境内人才如何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答:可以到各区人才服务中心申领。

39.如何查询居住证的有关信息?

答:(1)咨询电话:962222;

(2)窗口咨询:到试点街道、镇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咨询

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篇三
《居住证常见问题解答》

社保信息查询网址:居住证常见问题解答 2010-05-11 1、问:居住证制度从何时开始施行?答:《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发布,将于2008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2、问:居住证与暂住证有何区分?答:居住证和暂住证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管理手段不同。暂住证采取传统人工登记管理方法,而居住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体现了动态管理功能。二是信息含量不同。暂住证信息含量较低、信息更新滞后,使用的形式比较单一。而居住证采用第二代身份证芯片管理的技术,在居住证中依法采集居住证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和就业、社保等个人信息,提升了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是管理理念不同。暂住证突出非户籍人员与户籍人员的区别,强调“暂住”、“外来”概念,与户籍人员区别管理的痕迹比较明显。居住证弱化“户籍”概念,突出体现户籍人员和非户籍人员共同居住深圳、同为深圳居民的特性。四是服务功能不同。暂住证主要是作为政府对非户籍人员实施管理的工具。而居住证在进行管理的同时,为非户籍人员制定了更多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服务。3、问:居住证制度实施后原暂住证持有人的权益如何保护?答:在《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实施前已依法申领暂住证的,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并享有原暂住证规定的相应权益。4、问:取得《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哪些具体权益?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取得《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人员在我市享有的权益为:(一)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二)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三)按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四)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五)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六)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七)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5、问: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哪些具体权益?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除享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权益外,还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二)按照有关规定申

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三)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四)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五)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六)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七)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八)市政府规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权益。6、问:没有《深圳市居住证》能否在深圳租房?答:没有《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不能在深圳长期租房。但是考虑到深圳的实际情况,保证临时来深工作和学习的人员的居住,《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未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持有本单位的证明来深从事公务、商务活动的人员,以及持有学生证或者毕业证来深找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经过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核实登记后,可以在深圳短期租住房屋,一年内累计租住时间不超过3个月。7、问:居住证上都有哪些信息?答:居住信息包括居住证表面的视读信息和居住证内芯片载入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个人相片、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和现居住地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等信息。机读信息包括视读信息及政治面貌、从业状况、社会保险、婚姻状况、计划生育状况、子女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和出生日期)、诚信或者违法行为记录、联系方式等信息。8、问:居住证制度如何实现信息化管理?答: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并监督各部门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保护工作。劳动就业登记、出租屋综合信息、教育、科技信息、人事、国土资源、人口计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相关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和信息共享。9、问:居住信息是否会被泄漏或者滥用?答:《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居住信息采集、管理、使用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披露,不得进行买卖,不得用于法定职责或者使用授权以外的用途。10、问:居住证与劳动用工信息系统之间有何内在联系?答:由于申办《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中多数是有工作的人员,因此居住证信息化动态管理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建立劳动用工信息系统,并与人口基础数据库信息共享,实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和人口基础数据库的信息互通。通过实现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与劳动保障部门和人口基础数据信息的及时互通,保证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动态信息,进而实现居住证“激活

”、“休眠”的动态管理。同时,客观上也对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秩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11、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中所称用人单位包括哪些单位?答:《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招用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12、问:在居住证的实施中用人单位要履行哪些义务?答:用人单位主要义务有:一是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或住所所在地的受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二是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人员已经办理居住登记或已经取得居住证。用人单位应当自招(聘)用之日起或者居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受理机构交验居住登记证明或者居住证,并办理居住地址变更登记手续。三是应当在与招(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所招(聘)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到受理机构为其申请办理居住证或者居住证信息变更。四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并录入就业信息网。13、问:在居住证的实施中出租屋业主有哪些义务?答:出租屋业主主要履行如下义务:一是为非深圳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条件的,应当在3日内督促居住人员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居住满7日仍未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向受理机构报告居住人员的情况。二是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人员长期承租,但60周岁以上在深圳市居住的人员除外。三是短期出租屋业主应当在每月的月底将租住人员信息报送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四是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人员,居住满30日仍未申办居住证的,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并不得继续为其提供居住条件。承租人继续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出租屋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继续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承租人。14、问:对居住证的查验和出示证件有何管理规定?答:(一)查验权。公安机关依法可以查验居住证。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可以在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查验办理单位和本人的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的办理情况。未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而受到处罚的信息,有关单位应当报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记录。(二)要求出示证件。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履行法定职责中或者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服务时可以要求相关人员出示居住证,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15、问:未依法履行居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义务的,应当承担什么法

律责任?答:居住登记申报义务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申报登记人数每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处以罚款。出租屋业主或者旅馆业从业人员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16、问:居住证申办义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申办居住证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居住证申办义务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申办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人数每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以罚款。17、问: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违反规定为不符合居住条件的人员提供房屋居住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违反规定为不符合居住条件的人员提供房屋居住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人数每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以罚款。18、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再次违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19、问:出租屋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违规出租或者转租房屋的会受到何种处罚?答:出租屋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违规出租或者转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入总额二倍以下罚款。20、问:对非法披露、买卖或者使用居住信息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对非法披露、买卖或者使用居住信息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21、问:伪造、变造、骗取居住证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伪造、变造、骗取或者买卖伪造、变造、骗取的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按伪造、变造、骗取或者买卖的居住证数量每份100元以上200元以下处以罚款。伪造、变造、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收缴并销毁。骗领的居住证还应当予以注销。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问:冒用、骗取居住证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23、问:非法扣押居住证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非法扣押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交还并按非法扣

押的居住证数量每份200元处以罚款。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4、问:对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答:当事人对涉及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5、问:居住证在技术含量上有何亮点?答:一是居住证内设芯片,预留了较大的空间,可实现一证多能的作用。二是可通过技术擦写变更居住地址,无需换证就可更改居住地址,即节约了办证费用又保证了信息的鲜活性。同时也提高了管理的效用。三是居住证在制作上具有的防伪技术。26、问:对申办居住证的对象有什么要求?答: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人员可以申办居住证。27、问:在深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答: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属于居住证的办证范围,不能办理居住证。28、问:申办居住证的条件是什么?答: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已满60周岁的人员和在深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不符合前二款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29、问:居住证的类型有几种?答:两种,分别是《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30、问:《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是否可以互相转换?答:是的,根据《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信息管理可以互相转换。31、问:用人单位和全日制办学机构办理居住证也要办理居住登记吗?答:是的,用人单位及全日制办学机构均应先到居住地出租屋综管站办理居住登记,然后再到居住地受理点提出申请。32、问:用人单位在哪里可以申办居住证?答:为方便用人单位为员工统一申办居住证,受理机关开通了网上申请业务。用人单位先到所辖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用户名及密码,在网上统一申报后,由办证员统一(也可由员工自行递交)到

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篇四
《居住证》

居住证

居住证的主要功能

1、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身份证明;

2、凭证可以享受居住地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的待遇及办理个人相关事务;

3、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居住证主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政治面貌、婚姻状况、从事职业、工作单位、携带子女、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租住房屋、签发日期、签发有效期限、签发机关、证件编号等内容。

《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为9年,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3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新居民事务所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逾期不办理签注的,居住证自动失效;需要继续居住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领居住证。

证件有效期满,居住证持有人需要继续居住的应当在证

件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办理换证。

3、居住证作为持有人的居住证明,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但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具体待遇,在乐清市范围内有效。

居住证的功能及享受的待遇

居住证作为持有人在本市居住的身份证明,除可享受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与本市居民同等享受政府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

2、已建立并储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居民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乐清就业的,根据本人要求和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其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子女,收费标准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4、其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子女,可申请就读乐清市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指定专业。

5、其就读中、小学子女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

6、持《浙江省居住证》5年以上,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法律援助待遇。

7、持《浙江省居住证》12年以上,所在家庭符合居住地低保条件、未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的,可申请最低生

活保障,享受相应生活援(救)助。因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纳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

8、持《浙江省居住证》15年以上、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视情准予在暂住地城镇落户。

9、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优秀党员、优秀团员(青年)、优秀人才、劳模先进和优秀新居民等荣誉称号评选,享受相关待遇。

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篇五
《居住证》

深圳市居住证

(一)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已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

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不符合前二款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三、申办材料

(一)申办《深圳市居住证》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

(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

记网上申报系统,

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

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

及复印件;

(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

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个人以学习提出申请的,提交全日制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为

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

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

6、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申办流程

(一)个人申办流程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申请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领取居住证。个人以从业提出申请的,仍需用人单位提交电子数据,未提交电子数据的,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二)用人单位集中申办流程

1、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注册号到所辖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

窗口或公安机关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网上立户,领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领取或从居住

证网站下载《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空白表)。

2、分发表格,指导员工如实填写,并要求员工在表格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数码照

相回执,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还需粘贴计生报告单。收回《深圳市居住

证申请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骑缝公章。

在深圳市辖区内就业但居住在深圳市辖区以外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申办深圳市居住

证。该员工的居住地址及编码,采用该员工在深圳市的办公地址及编码。

3、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录入申请人信

息。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系统的居住证办理模块中通过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列出要申报居住

证的人员并提交,同时打印办证清单。

5、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统一缴纳办

证费用。受理点受理后打印办证回执。

6、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三)全日制办学机构集中申办流程

1、全日制办学机构经办人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所辖地受理点填表开户,领取深圳市居住

证网上申办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全日制办学机构的就业人员按用人单位集中申办方式办

理)。

2、到所辖居住证受理点领取或从居住证网站下载《深圳市居住证申

请表》(空白表),分

发并指导学生按要求填表,

同时在表格背面粘贴相关材料(不能独立完成填表的学生可由家长或老师代填,代填人须在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处签名),收回《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3、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电子数据,打印办证人员名单。

4、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及办证人员名单,按办证人数统

一缴费,取得办证回执,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四)遗失补办、损坏换证流程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缴费、取得办证回执、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五)居住证信息变更流程

1、类型转换流程 取得《深圳市居住证》后,持证人有《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深圳市居住证》将自动转换为《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申请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需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

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符

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篇六
《上海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申领指南》

上海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申领指南   一、项目名称   受理来沪人员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   沪发改人口〔2004〕018《关于印发〈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受理条件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来沪人员;就读于本市大中专院校,常住户口未迁入本市的人员,以及来本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等需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二)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1、基本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3)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4)本市街道、镇(乡)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2、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有关人员还应当提供其他材料   (1)从业人员   本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特种岗位上岗证书。   投资开业或个体经营者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本市综合保险的缴费记录。   (2)投靠、就读人员   ①属于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投靠子女或父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②来沪就读的,须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③来沪接受非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在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五、办事程序   (一)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1、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填写《来沪人员

居住登记表》。   2、工作人员核查申领人出具的证件、材料和填写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受理业务。   3、申领人核对由工作人员打印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4、采集申领人照片。   5、工作人员当场完成《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制作,申领人支付押金后当场领证。   (二)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1、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工作人员核查申请人出具的证件、材料和填写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受理业务。   3、申领人核对由工作人员打印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4、采集申领人照片。   5、工作人员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回执》交申领人。   6、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将申请材料分别递交相关部门审批,制证。   7、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领人,凭《〈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回执》、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并支付工本费25元。   六、受理部门   由各街镇居住证受理点受理。具体如下: 街道名称地址电话长寿街道胶州路1087号116室32270635曹杨街道梅岭南路192号32241040长风街道枣阳路251弄99号32240381宜川街道华阴路298号66610049甘泉街道宜君路9号36050967石泉街道中山北路2627弄9号32030032真如镇铜川路1809号52620041长征镇清峪路127号32033214桃浦镇绿杨路225号2楼66773334  七、办结时限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如申请人信息无差错,设备、通讯网络无故障,居住证受理点对《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做到当场申领,当场制证、发证。   《上海市居住证》:相关部门10个工作日审批同意后,市社保卡中心在接到相关部门制证指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海市居住证》的制证。   八、收费标准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须交付押金25元。持证人离开本市的,符合条件的退证后可以领回押金。   《上海市居住证》工本费25元。   九、特别说明   各街镇居住证受理点受理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   持证人证件遗失的,应及时通过市社保卡中心24小时服务热线“962222”办理挂失手续。我现在在上海重固上班,孩子到了该上幼儿园的年纪了,由于是外地人,当地的幼儿园

就是不收,我想问问各位朋友是不是外地的孩子就是进不去本地学校?如果可以进的话又要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和条件?谢谢大家拉!我就是幼儿园老师,我们幼儿园就是一所公办的幼儿园,我园有5分之3都是外地小朋友,上海是个海纳百川的城市,现在国家都对大家实行开放政策,我们就更有理由照顾好你们这种外地来沪工作和安家的朋友了,所以说一般你在各个幼儿园报名时期,带好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到幼儿园进行面试。一经录用,幼儿园会把录取通知寄到您的住址。一类幼儿园就不要去了,找个二级二类公办的幼儿园是明智之举,因为好的幼儿园对小朋友的各方面要求也比较高,价钱也比较贵,私立的幼儿园也不要去,价钱也较贵,划不来。每个幼儿园招生范围也有一定要求,一般是择近的几个地段。报名时间也各有不同,你要先去住地附近的幼儿园打探一下,希望您的宝宝能顺利进入幼儿园和小朋友一起欢笑游戏学本领!我和老公都是外地农村户口,听说在上海读公立幼儿园要独生子女证,但是我们那的政策第一胎是女孩的可以生二胎,我们还打算在要呢,不想办独生子女证。不知道可不可以 最佳答案 这是你需要带的材料:●原籍地家庭户籍证明 ●父母双方身份证 ●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在沪引进人员证明 ●在本区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 ●儿童预防接种证 ●劳动合同 ●计划生育证明

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篇七
《居住证规定》

居住证规定.txt一个人 一盒烟 一台电脑过一天一个人 一瓶酒 一盘蚕豆过一宿。永远扛不住女人的小脾气,女人 永远抵不住男人的花言巧语。 深圳市居住证办证须知

(暂行)

一、申办对象

(一)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

(二)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可以申办居住证。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二、申办条件

居住证分为《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一)已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已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不符合前二款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三、申办材料

(一)申办《深圳市居住证》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4、按规定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之一:

(1)以从业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2)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和《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以人才、海外人才身份申请居住证的人员,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以创业或者文化艺术创作提出申请的,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以学习提出申请的,由全日制办学机构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持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办证人员名单集中申办;

个人以学习提出申请的,提交全日制办学机构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应提供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其中离异、丧偶、符合生育政策待孕和实施绝育措施一年及以上的提供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免查对象”内容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

6、市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申办《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1、按规定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数相回执。申请人到有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

四、申办流程

(一)个人申办流程

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申请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个人以从业提出申请的,仍需用人单位提交电子数据,未提交电子数据的,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二)用人单位集中申办流程

1、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注册号到所辖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窗口或公安机关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网上立户,领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领取或从居住证网站下载《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空白表)。

2、分发表格,指导员工如实填写,并要求员工在表格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还需粘贴计生报告单。收回《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骑缝公章。

在深圳市辖区内就业但居住在深圳市辖区以外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申办深圳市居住证。该员工的居住地址及编码,采用该员工在深圳市的办公地址及编码。

3、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录入申请人信息。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系统的居住证办理模块中通过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列出要申报居住证的人员并提交,同时打印办证清单。

5、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统一缴纳办证费用。受理点受理后打印办证回执。

6、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三)全日制办学机构集中申办流程

1、全日制办学机构经办人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所辖地受理点填表开户,领取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全日制办学机构的就业人员按用人单位集中申办方式办理)。

2、到所辖居住证受理点领取或从居住证网站下载《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空白表),分发并指导学生按要求填表,同时在表格背面粘贴相关材料(不能独立完成填表的学生可由家长或老师代填,代填人须在监护人或被委托人处签名),收回《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

3、登录深圳市居住证网上申办系统,录入信息并提交电子数据,打印办证人员名单。

4、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及办证人员名单,按办证人数统一缴费,取得办证回执,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四)遗失补办、损坏换证流程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五)居住证信息变更流程

1、类型转换流程

取得《深圳市居住证》后,持证人有《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深圳市居住证》将自动转换为《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申请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需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符合《深圳市居住证》申请条件的,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其中以从业申请转换的,只需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劳动就业信息,《深圳市临时居住证》自动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无须到受理点申请。

2、居住证延期流程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居住地址变更流程

到现居住地出租屋综管站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更改信息申请表》、出租屋管理员核对现居住信息后,录入资料进行相应变更。

4、主项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图像)变更流程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按居住证换领流程和要求办理。

5、非主项信息变更流程

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受理点工作人员核对相关资料后直接变更。

五、办结时限

申办、补办、换领居住证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类型转换 5个工作日内办结,居住证延期、居住证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结。

六、收费标准

申办、补办、换领居住证收费20元(其中初次申领居住证的工本费,由政府和申请人各承担一半),居住证延期、居住证类型转换不收费。

七、表格领取和下载

《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深圳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可到居住地受理点领取或在互联网下载表格(链接的网址为:

八、各分局咨询电话

罗湖分局电话:84460368

福田分局电话:82976153

南山分局电话:84466097

盐田分局电话:84466736

宝安分局电话:84456968

龙岗分局电话:84468233

光明分局电话:84468993

用人单位集中申办流程

1、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注册号到所辖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窗口或公安机关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网上立户,领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领取或从居住证网站下载《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空白表)。

2、分发表格,指导员工如实填写,并要求员工在表格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还需粘贴计生报告单。收回《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骑缝公章。

在深圳市辖区内就业但居住在深圳市辖区以外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申办深圳市居住证。

该员工的居住地址及编码,采用该员工在深圳市的办公地址及编码。

3、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登录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录入申请人信息。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系统的居住证办理模块中通过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列出要申报居住证的人员并提交,同时打印办证清单。

5、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统一缴纳办证费用。受理点受理后打印办证回执。

6、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篇八
《上海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办理流程》

上海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办理流程

在中国,身份很重要,想在超大城市的上海生活,办理一张居住证可以说刻不容缓,本人于2014年12月11日办理居住证,同时家人办理临时居住证,现把我的办理流程给大家梳理下,供大家参考。

第一步,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所需材料:房东带好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本人带好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原件。

地点: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呈上所需材料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备案工作,复印好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需要办理几个人,这几个人的身份信息都要体现在租赁合同上,工作人员留存复印件,同时出具一份《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此《通知书》上有出租人、承租人、租赁房屋坐落、租赁部位、租赁面积、租赁用途、租赁类型、租金、租赁期限等要素,其中租金和租赁期限要素很重要, 关系到你要缴纳的租金税,因为房东一般不会给你交这个税,所以只有要办理居住证的人出钱了。

同时,用本人身份证在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自助机器上打印一份《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以备下一步办理用。

以上这个过程不需要费用,包括复印和打印的费用。

第二步,开具办证证明(适用居住证)或《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适用于临时居住证用)

所需材料:①房产证原件、②房东身份证、③房客身份证、④劳动合同、⑤《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⑥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⑦房租税、⑧《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其中④⑤⑥是办理居住证需要的,如果办理临时居住证则不需要。

地点:“外口办”

呈上上述材料,缴纳房租税,协管人员即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如果通过,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如果办理临时居住证工作人员会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如果办理居住证,工作人员手工开具一张办证证明,上面都有盖章,同时开具一张缴纳房租税的《委托缴款书(下联)》,意思是说你把钱交给协管员委托他们缴纳房租税。如果是第一次办理,协管人员会打电话把租客身份信息挂入房东的房屋下,这样好了,带上①-⑥、⑧以及《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或办证证明就可以进行下一步骤了。 第三步,携带材料正式办证

地点:来沪人员办证处(或**派出所居住证办理中心)

材料:(一)办理居住证的材料:房东房产证原件、房客身份证、办证证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劳动合同、《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照片

(二)办理临时居住证的材料:房东房产证原件、房客身份证、《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照片

呈上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复印材料,有房产证复印件、房客身份证复印件、《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复印件给工作人员留底,收走办证证明或《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办证地点可以复印,需要你出钱,照片如果没有带,可当场拍照,一个人15元。

工作人员把信息录入电脑,办理居住证的出具一张《<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给房客,房客拿好回执等对方电话通知领证,办理临时居住证的当场办理出证。临时居住证押金一张25元。 至此,程序走完,拿好材料原件回家。

心得:(一)走第二步程序的目的是:1、缴纳房租税;2、让外来人口协管员登记人口租房情况,落实信息,以便上门协查。(二)自己不需要准备复印件,办证地方都有复印机,当然如果自己家里

或单位有复印机那可以事先准备;(三)《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原件留在手里,复印件给他们,以免下次续证还得备案;(四)多复印一份房产证留着,省得下次再麻烦房东。(五)想在上海生活,赶紧买房, 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房产证,办事方便多了;(六)从2014年7月1日后居住证包括临时居住证续签都提前时间办理,避免过期,过一天都要重新办理居住证,这样在新证上你查不到以往居住历史信息, 这对办理有居住证时间要求的事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比如小孩入学。

临时居住证和居住证可以合并计算篇九
《试题》

中国建设银行柜面考试试题及答案

二、单项选择题

1、《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帐户提取现金(B)的,取款人需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A、5万元或5万元以上 B、20万元或20万元以上 C、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

2、活期储蓄存款的起存金额为(A)

A、1元 B、5元 C、50元

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中的存单分为记名式、不记名式,可办理挂失的是(B)。

A、不记名式 B、记名式

4、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的表示符号分别为(A)

A、%、‰、0/000 B、‰、%、0/000 C、0/000、‰、%

5、储蓄机构接到储户存单挂失申请,经查存款不在该所,该所可否办理挂失。(B)

A、可以 B、不可以6、储蓄存款口头或函电挂失必须在( B )日之内补办正式手续,否则,挂失自动失效。

A、3 B、5 C、7 D、10

7、储蓄存款挂失(A)日后,被挂失止付的存款如没有异议,可办理取款或补发新存单(折)手续。

A、7 B、10 C、15 D、30

8、计息余额表、月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决算报表属于保管(B)年的会计档案。

A、3年 B、5年 C、10年 D、15年

9、储蓄存款开销户登记簿属于(D)的档案。

A、定期保管 B、保管五年 C、保管十五年 D、永久保管

10、会计科目一般分为(B)。

A、资产类、负债类 B、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损益类和所有者权益类

C、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 D、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 11、综合核算由(A)组成。

A、科目日结单、日计表、总帐 B、科目日结单、月计表、总帐

C、科目日结单、余额表、日计表、总帐

12、总分类、明细分类核算的各种账、簿、卡的保管期限为(A)年。

A、5 B、15 C、10 D、永久

13、被司法机关依法止付的储蓄存款止付期最长不超过(C)个月。

A、3 B、5 C、6 D、12

14、活期储蓄存款的年度结息日为每年的(B)。

A、3月30日 B、6月30日 C、9月30日 D、12月30日

15、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存期超过一年时,计息应按一

年期整存整取利率(A)计算。

A、打六折 B、打七折 C、打七五折 D、全额 16、定期储蓄存款(A)内不发生存取的视为长期不动户,应将分户账另行单独管理。

A、2 B、3 C、5 D、8

17、零存整取储蓄存款部分提前支取只限(A)次。

A、1 B、2 C、3 D、5

18、提前支取整存整取储蓄存款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提供的有(C)。

A、居民身份证 B、户口簿 C、驾驶证 D、外籍储户凭护照

19、一日一次性超过(B)元以上的现金支付或一日一次数次累计超过(B)元以上

的现金支付,储蓄机构内部要逐笔登记。

A、3万 B、5万 C、6万 D、8万

20、储蓄存款利率由(A)拟定,经(A)批准后公布,或由(A)授权(A)制定、

公布。

A、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 B、国务院、人民银行、

国务院、人民银行 C、人民银行、国务院、人民银行、国务院 21、储蓄凭证

按其使用范围可分为( A )。

A、特定凭证和基本凭证 B、专用凭证和一般凭证

22、明细核算由(C)组成。

A、总帐、余额表、日报表; B、科目日结单、分户帐、日计表;

C、分户帐、登记薄、余额表

23、通存通兑范围以(A)范围来划分。

A、同城、异地和全国 B、同城和全国 C、异地和同城

24、办理通存通兑的储户存取款将(A)储蓄机构的限制(新开户除外),可以在联

网的储蓄所取款或存款。

A、不受 B、受

25、所有通过计算机处理的次日以后发现的错帐,均需通过(B)处理。

A、错帐冲正功能或错帐修改功能 B、错帐冲正功能和错帐修改功能

26、储蓄机构在接待查询时(B)提供原始帐册,只能提供复印件。

A、能 B、不能

27、储蓄存款在停止支付期间,存款人因生活需要的临时用款,经(C)同意后方可

办理。

A、上级主管单位 B、存款人提出申请 C、原止付单位

28、储蓄所传票经过事后监督核算后,应分所按(A)装订。

A、日 B、月 C、年

29、机构裁撤、合并、分设交接清单属于(B)的会计档案。

A、十五年保管 B、永久保管 C、五年保管

30、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犯罪分子储蓄存款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属于(A)保管的档案。

A、永久 B、十五年 C、五年 31、(C)调阅会计

档案,应由调阅人员出具借条,并经主管会计批准方可调阅。

A、司法人员 B、上级主管人员 C、内部人员

32、储蓄存款以(A)为起息点,(A)以下不计息。

A、元、元 ; B、元、角 C、角、角

33、储蓄业务印章应按规定纳入会计档案保管,其保管期限为( C )。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34、活期储蓄存折存入现金时的会计分录为(A)。

A、借:现金 贷:活期储蓄存款-××户 B、借:活期储蓄存款 贷:现金

35、凡年度结息(B)年后不动的活期帐户视为长期不动户储蓄存款,不再办理年度

结息,按户抄列清单送事后监督部门逐笔监督支付。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36、零存整取

定期储蓄存款的存期分为( C )。

A、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B、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C、一年、三年、五年

D、一年、二年、三年

37、对储蓄出纳发生的长期无法退还的长款时,应按照规定的报批程序批准后,进行

帐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B)

A、借:其他应收款-出纳长款户 贷:营业收入-其他收入户

B、借:其他应付款-出纳长款户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营业外收入户

38、对因非责任事故发生的出纳短款,按规定的报批权限批准后,进行处理。其会计

分录为(B)。

A、借:其他应付款-出纳短款户 贷:营业外支出-出纳短款户

B、借:营业外支出-出纳短款户 贷:其他应收款-出纳短款户

39、信用社到银行领取现金应当面点清,离柜台后发现差错,由(B)负责。

A、银行 B、信用社 C、共同承担

40、(A)负责全国储蓄管理工作。

A、中国人民银行; B、国务院; C、人民代表大会。 41、“以散发有价馈

赠品为条件吸收储蓄存款”的手段是(B)手段。

A、正常 B、不正常

42、某储户通过电话向其开户储蓄所办理挂失,因事十天后到该所,发现存款已人取

走。请问,该所是否负有赔偿责任。(B)

A、负有 B、不负有

43、储户的存单、存折遗失时,可以办理挂失的(B)。

A、储蓄机构都需无条件办理挂失 B、记名式的存单、存折可以

C、不记名式存单、存折。

44、未经(B)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以及居民个人不得办理个人储蓄业务和类似储

蓄的业务。

A、国务院 B、中国人民银行

45、农村信用社直接办理储蓄业务的网点,(A)法人资格。

A、不具备 B、具备 46、储蓄机构的更名、迁址、撤并,应

报经当地(B),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正式对外公布。

A、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B、中国人民银行 C、工商部门

47、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持金融运行的稳定性,各储蓄机构(B)采用任何理由拒绝

储蓄存款的提取。

A、 可以 B、不可以

48、储蓄机构未经人民银行批准开办的新储蓄业务,必须全部转存当地人民银行,存

款利息由(A)

支付。

A、储蓄机构 B、人民银行

49、《储蓄管理条例》实施前存入的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上调,实

行(B)办法。

A、原利率计息 B、分段计息 C、不分段计息 三、 多

项选择题

1、下面做法属于“使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有(A、B、C、D、E)

A、以散发有价馈赠品为条件吸收储蓄存款 B、发放各种名目的揽储费

C、利用不正确的广告宣传 D、利用汇款、贷款或其他业务手段强迫储户存款

E、利用各种名目多付利息、奖品或其他费用

2、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支取期分为(A、B、C)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9个月

3、一般50元起存的储蓄种类有(B、E)

A、活期储蓄存款 B、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C、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

D、个人通知存款 E、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4、储蓄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分支机构批准可办理下列业务:(A、B、C)

A、发售和兑付以居民个人为对象的国库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

B、开办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

C、办理代发工资、代收房费同、水电费、电话费等业务

5、挂失人要求补发定期存单时,应重新开立帐号,但(A、B、C、D)仍以原存单为准。

A、到期日 B、起息日 C、存期 D、利率 6、下面属于永久性保管的档案有(A、C、D)

A、挂失登记薄 B、社内往来的对帐 C、会计档案登记簿 D、档案销毁清单

7、按年装订的报表分别为(B、C)

A、日计表 B、月计表 C、业务状况表

8、记帐规则中规定红色墨水和红色复写纸只能用于(A、B、C)

A、划线 B、错帐冲正 C、规定用红字批注的有关文字说明

9、储蓄网点与管辖社之间的帐务处理方式分(A、B)两种

A、并帐制 B、并表制 C、独立制

10、目前我国开办的储蓄种类有(A、B、C、D)

A、活期储蓄存款 B、定期储蓄存款 C、大额定期存款 D、专项储蓄

11、储蓄机构设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A、B、D)

A、有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B、熟悉储蓄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C、有具备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 D、有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

12、储蓄凭证按其使用范围可分为(A、C)

A、特定凭证 B、专用凭证 C、基本凭证 D、一般凭证

13、下面传票属于基本凭证的有(A、B、C、D、E)

A、现金收入传票 B、现金付出传票 C、转帐借(贷)方传票

D、特种转帐借(贷)方传票 E、表外科目收入(付出)传票

14、(A、B、C、D)都属于特定凭证。

A、活期储蓄存单(折) B、储蓄存(取)款凭条

C、储蓄利息清单 D、储蓄挂失申请书

15、储蓄帐薄按照用途划分,可分为(A、B)

A、序时帐、分类帐、登记薄 B、日记帐、分类帐、登记薄

C、订本式、活页式、卡片帐 16、下面属于五年保管的会计档案有(A、B、C、

D、E)

A、分户余额表 B、各级机构及汇总全辖日计表C、本机构联行之间的查询、查复书

D、会计主管人员的交接清单 E、年度数据备份

17、属于十五年保管的会计档案有(A、B、D)

A、总分类、明细分类核算的各种帐、薄、卡 B、传票及附件

C、各种开销户登记薄 D、业务公章的颁发、使用、保管和缴销情况记录;

18、储蓄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A、B、C、)

A、凭证、帐表 B、重要文件、清单 C、登记薄

19、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犯罪分子储蓄存款的判决书或裁定书属于(A)保管的档案。

A、永久 B、十五年 C、五年

20、凡殘损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兑换(A、C、D)

A、票面殘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B、票面殘缺三分之一者 C、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D、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21、储蓄利息的作用主要有(A、

B、C、E)

A、鼓励作用 B、报酬作用 C、补偿作用 D、代价作用 E、杠杆作用

22、储蓄存款以(A)为起息点,(A)以下不计息。

A、元、元 B、元、角 C、角、角

23、储蓄事后监督的职责、任务是(A、B、C、D、)

A、保证储蓄政策、原则的贯彻执行B、保证储蓄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特别是保证重大储蓄业务事项的按规定操作C、保证储蓄会计核算的质量 D、促进储蓄优质文明服务

24、储蓄宣传的重点内容包括(A、B、D)

A、储蓄的政策 B、储蓄的种类 C、储蓄的形式 D、利息的计算

25、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时,下面哪些身份证明是有效的(A、B、D)

A、居民身份证 B、军人证 C、驾驶证 D、居住证 E、学生证

26、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到期支取现金时,其会计分录为(A、B)

A、借: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户 借:应付利息 贷:现金

B、借: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户 借:利息支出 贷:现金

27、办理储蓄通存通兑的条件是(C、D)

A、不留密码 B、预留印鉴 C、留密码 D、存入款项超过24小时

28、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A、C、E)三种,并且保管期限只可延长,不可缩短。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E、永久。

29、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时,需向储蓄机构申请书面挂失,同时提供下列内容:(A、

B、C、D)

A、储户的姓名 B、开户时间 C、储蓄种类 D、金额

30、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的,储蓄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A、B C)办理过户手续。

A、判决书 B、调解书 C、裁定书 D、公证证明 31、任何单位不得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公款的范围是(A、B、C)

A、 凡列在国家机关、企业及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任何款项

B、 各保险机构、企事业单位吸收的保险金存款

C、 属于财政性存款范围的款项 D、私营企业取得的贷款

32、下面符合“定活两便储蓄存款”规定的是(B、D)

A、 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三年

B、 存期不限,存期不満三个月的,按天数计付活期利息

C、 存期半年以内,支取日按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打六折计算

D、 存期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支取日按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打六折计算。

33、下列哪些款项可转入个人银行结算帐户(ABCDE)

A、 工资和资金 B、个人贷款转存 C、纳税退还 D、个人债权收益 E、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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