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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产假 二孩产假能休多久,二孩产假多长时间?,二胎产假

2016-01-07 09:26:2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二孩产假篇一《二孩产假》 “单独夫妻 ...

二孩产假篇一
《二孩产假》

“单独夫妻”生二胎仍享受生育津贴 产假减30天 发布时间: 20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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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半个月以来,尽管江苏的落地政策还未出炉,但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已经在着手准备。“生小二子,有晚育假吗?”“生二胎的费用,能报销吗?”最近,不少读者纷纷关心产假待遇。昨天,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人社和计生部门了解到,与生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的产假福利会缩水,比如没有晚育假了,女方少休30天。 生二胎,产假只有98天

根据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规定,女职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也就是说,江苏的女职工晚育的,可以享受128天的产假。

那么,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吗?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二孩产假篇二
《湖南生育单独二孩产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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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生育单独二孩产假多少天 核心提示:根据现有的法规,湖南省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有关湖南省单独二胎产假的内容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湖南生育单独二孩产假多少天?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方面的表示,女职工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晚育的,会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但是,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如果生二孩,女方只有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由此可知,湖南生育“单独两孩”的女职工产假为国家规定的98天,生育“单独二孩”的夫妇不能享受晚育假和男方看护假。

相关法律条文: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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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产假篇三
《陕西28岁以上妇女生二孩产假增34天》

28岁以上妇女生二孩产假增33天

人民网西安11月25日电(肖翔)25日上午,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审议了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戴征社作的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据悉,此次修订工作是为响应中央完善生育政策、适应机构改革及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需要,修改内容主要集中在立法宗旨和工作方针、组织管理和相关部门职责、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政策及相关法律责任六大方面。

为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增加一项财政部门的职责:财政部门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条例(修订草案)》还修改了相关登记和审批的规定:一是将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记时间延长至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将登记地由镇、街道办一级修改为向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登记;二是再生育申请增加了可以向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三是明确了再生育审批中其他证明材料的范围:即病残儿鉴定、独生子女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等证明材料。

根据陕西“单独二孩”政策的有关规定,将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的规定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对再婚生育的规定作了适当调整:一是将一方再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情形修改为再婚前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二是规定了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没有子女的;三是增加了一方是独生子女,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的以及一方是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根据《收养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对送养子女后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不发给生育证。

为了加强节育措施的落实,将育龄夫妇应当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修改为育龄夫妻应当接受孕情、节育检查和疾病筛查。

《条例(修订草案)》增加了免费获取避孕药具的规定,并在服务项目规定中明确,免费服务包括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依据原陕西省卫生厅、原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失独家庭免费再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增加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申请再生育的,可免费享受一次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的规定。

为打击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流产行为,增加了关于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有相关资质的计生服务机构使用;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其销售给未获得相关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该类药品。

保障政策方面,适当提高了婚产假优待,规定二十八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三十天;参加婚前检查的,增加婚假三天;参加孕前检查的,增加产假三天。

二孩产假篇四
《关于计划外生育二孩的产假申请及个人承诺》

关于计划外生育二孩的产假申请及个人承诺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 (身份证号: )系 所员工,于 年 月 日加入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现本人生育二孩需要休产假98天,因本人无法向公司提交合法的《再生育证明》,无权享受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此期间特向公司请休产假,期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产假期间,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如下内容:

1.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本人在产假期间,公司无需支付我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手机费等。

2. 本人产假期间,公司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我本人向公司预先缴纳,本人将于 年 月 日前将事假期间前述费用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公司。若逾期未支付的,公司有权停缴本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3. 本人产假期间,根据公司规定,年终奖将受到影响,本人同意公司依据具体规章制度执行。

4. 本人产假期间,本人如发生任何意外,均不属于工伤,相关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5. 本人产假期间,本人会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守则》、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等。

6. 本人产假期间,本人的联系地址为 、联系电话为 。如前述地址和电话发生变化,本人会在变化之日起 3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公司。如因变更信息未及时通知公司而导致通知、函件迟延,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7. 本人在上述产假期间结束后,即最晚于 年 月 日前按时回到公司工作。如因特别原因需要延长时,将提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领导)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同意公司依照《员工守则》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可与我解除劳动关系。

8. 本人产假期间,如果因本人从事任何未经公司书面授权的个人行为而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特此申请,恳请公司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二孩产假篇五
《2016元旦起生二孩产假可延长》

2016元旦起生二孩产假可延长 原标题:元旦起生二孩产假可延长

2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该修正案拟于2016年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如获通过,“全面两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在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修正案草案指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同时对计划生育配套制度进行调整完善,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本报记者 刘志浩

全面生二孩改为“提倡” 各省规定具体实施办法

修正案草案: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解读:“五中全会对二孩政策的表述是„实施‟,而计生法草案对此的表述是„提倡‟。”山东社科院人口所所长、研究员崔树义认为,从这一措辞中可以看出二孩政策推行的急迫性。

据了解,我国2002年出台的计生法,对“生育一个子女”表述时用的也是“提倡”,即“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而在五中全会前对“二孩政策”进行讨论时,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多用的是“允许”。

崔树义预测,政策落地后,卫计部门的管理任务将相对减轻,为此应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上来。

当务之急,“是要抓紧修订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规,像当年宣传一孩政策那样做好全面二孩政策宣传,并在孕前孕中服务、产床产房以及医护人员方面提前做好准备。”

未来生二孩 或有更多奖励

修正案草案: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解读:崔树义解释,此前的奖励政策都与独生子女政策相配套,“之前不鼓励多生,所以计生政策提倡晚婚,同时对晚育也做了具体的奖励规定。”

比如,国家2002版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2012年实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提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山东对此也有相应措施: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目前省内情况来看,山东二孩孕妇享受98天的国家法定产假。“全面二孩落地,一些奖励措施需要做有针对性的调整。”崔树义表示,比如延长生育假期,至于延长多少,目前仍需等省里的具体政策。如果没有这些细则,一些单位的女职工在生育时的权利将难以保障。

新独生子女父母 将不再有奖励

修正案草案删除了目前计生条例中对于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老规定,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解读:“对于已经实行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现有奖励政策不会废除。”崔树义表示,这可以被理解为“老人老办法”,相对应的是“新人新办法”:如果夫妻未来按规定生了二孩,就不再是“独生子女父母”,不享受奖励。

崔树义介绍,所谓“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指农村年满60周岁,育有独生子女或双女的夫妻,目前省里对这部分人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80元。“独生子女父母”一般指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目前省内的补助为每人每月5元。

据了解,我省从2008年起,对失独家庭父母从女方满49周岁开始发放特别扶助金,标准现为每人每月500元,青岛、淄博、烟台等市结合实际还出台了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抚慰金制度。

此外,我省曾规定,晚婚时可以多休假14天,如果取消晚婚奖励,意味着这部分假期将没有了。

强行“结扎”将成历史 “禁止代孕”有望入法

修正案草案: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解读:针对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专家表示,根据生育政策调整,全国将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因此删除了原本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这也意味着强行“结扎”、“上环”将成历史。

而针对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根据国家卫计委此前公布的数据,我国全面符合二孩政策的夫妇大约有9000多万对,60%的育龄妇女超过35岁,70后成为潜在的生育主力。但她们面临的生育风险也大很多。

崔树义表示,之前执行独生子女政策时,不少夫妇做了绝育手术,现在政策放开,这些夫妇再想要孩子,很多就可能走“代孕”或“买卖精子卵子”等灰色渠道。 他介绍,目前“代孕”等不法行为在山东发现得较少。但根据媒体报道,北上广等大城市一些“见不得光”的辅助生育行为,屡禁不绝。专家表示,此次如果被

列入计生法,也就意味着从国家层面对“代孕”的否定态度,一旦触犯,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孩产假篇六
《单独生二胎的产假是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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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生二胎的产假是多少天 “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半个月以来,尽管全国各地的落地政策还未出炉,但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已经在着手准备。“生小二子,有晚育假吗?”“生二胎的费用,能报销吗?”最近,不少人都关心单独二胎生育的产假和待遇问题。

根据我国已经出台的一些计生政策和计生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得出的结论是:单独生育二胎与生第一个孩子相比,生二孩的产假福利会缩水,比如没有晚育假了,女方少休30天。但是,符合生育政策的二胎仍然可以继续享受生育津贴。

生二胎,产假比生第一胎少放30天。

根据去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那么,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吗?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生二胎,仍然可享生育津贴

不管你是生第几个,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

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

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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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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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产假篇七
《单独夫妻生“二孩” 产假少了15天 退休金减少5%》

单独夫妻生“二孩” 产假少了15天 退休金减少5%

2014年04月03日 09时42分00秒 来源:云南网 昨天,云南省人口计生委主任陈云生、副主任牟洪操就云南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进行了解读。除了详细图解“二孩准生证”的申办流程和可预计的各种特殊情况外,本报还特别关注到了单独夫妻生育“二孩”后所失去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诸如退休金上浮、子女优先入学等等。

生“二孩” 这些优惠就没了

1.产假少了15天

据《云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假外增加婚假15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

经批准生育“单独两孩”者,仍享有国家98天的法定产假;是晚育的仍享有给予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护理假7天。因生育第二个孩子,故不能享受“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的奖励假期。

2.每月10元以上的补贴没了

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到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因生育第二个孩子,不能再享受。

3. 优先入学优惠没了

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社会救助,子女入托、入园、入学等方面的优先照顾。因生育第二个孩子,不能再享受。

4.退休金减少5%

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享受退休待遇的,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或者基本养老金。因生育第二个孩子,不能再享受。

5.农村定期免费健康检查没了

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给予定期免费的健康检查。因生育第二个孩子,不能再享受。

6.划分宅基地等优惠没了

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

对农村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以及划分宅基地、介绍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因生育第二个孩子,不能再享受。

特殊情况

夫妻一方户口不在我省怎么办?

1.女方云南户口,男方省外户口

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女方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发放《生育服务证》。

2.男方云南户口,女方省外户口且所在地尚未实施“单独两孩”

由夫妻双方共同向男方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发放《生育服务证》。

2013年11月15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后,中央在《决定》中提出的“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也就是大家说的“单独两孩”政策。

2014年3月19日

省政府专门召开了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对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教育、公安、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在“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细致研究,部署了应对措施。

2014年3月27日

省人口计生委成立了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领导机构,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细化了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从3月31日第一个工作日起,开始受理单独夫妻提出的申请。

2014年3月28日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这是“单独两孩” 政策在我省落地实施的标志。

2014年3月31日

省人口计生委印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省政府实施方案和省人口计生委指导意见,确保这项新政策顺利启动、平稳实施。

2014年4月2日

云南省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新闻发布会举行。省人口计生委主任陈云生宣布:“单独两孩政策已经在云南省全面启动实施。”

合法“二孩”时间点

2014年3月28日前出生

按《云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和《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5月28日间出生

应在子女出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补领《生育服务证》。补发的《生育服务证》由发证机关加盖“补发”字样条形章,补发后不再实施行政处罚。逾期不申请办理的,按《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实施行政处罚。

2014年5月28日后出生

按正常程序在生育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提醒

申请生“二孩”须退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在申请办理再生育审批时,应告知其将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还申请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件遗失或不愿交还的,由乡镇或者街道注销原证件,并送达申请人。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规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制度,及时做好证件的发放、回收、注销等工作。持证人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孩子、退还《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的奖励优待政策。但持证期间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各项奖励优待不再退回或抵消。

回顾

2011年至今,云南投11.58亿奖扶计生

4万多对夫妻领到一次性奖励金

25.4万人次领到了养老奖励扶助金

6万人次领到了特别扶助金

5.4万户领到了“少生快富”扶助金

63.6万人次中、小学生领到了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奖学金

5.2万高中阶段学生和1.8万大学生领到了独生子女奖学金

8.2万中考生、2万高考生享受到了独生子女升学加分的优待

566.4万人次享受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户家庭新农合个人参合费全额补助

李婧

二孩产假篇八
《单独生二胎产假减30天可享生育津贴》

二孩产假篇九
《全面二孩》

全面二孩

全面二孩,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是继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这是中央基于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2015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后,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焦点。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政策出台

2015年初,国家卫生计生委及相关部门,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口发展战略和应对老龄化政策进行了专题研究。

2015年3月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又组织若干研究团队,就全面实施两孩政策进行了多方案测算和研究论证。先后召开了近百场研讨会,听取了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领域专家和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相关部门的意见,到20多个省份开展了深入调研,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反复论证,形成了系列研究报告和有关全面两孩政策的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

2015年10月29日, 中共全会公报允许普遍二孩政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法规规定也要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事。同时,也要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各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的衔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2015年11月,国家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各地将修改再生育相关政策、条例,以适应特殊情况家庭的生育问题。

实施原因

我国的人口形势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减弱,人口结构性问题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难下,人口均衡发展的压力增大。早在1980年,党中央发表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就指出,到30年后,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当前,中国人口发展出现转折性变化。

一是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女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下降较快。群众生育意愿发生转变,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

三是家庭规模缩小,养老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这些变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安全带来新的挑战。今后几年,我国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耐候板

实施时间

根据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决策部署,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组织实施。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二孩政策在全国正式实施之时。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应当严格依法行政,不得“抢跑”。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这也意味着,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两孩”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政策进程

图文解读图文解读

以“单独二孩”政策的推出为参照系,全面放开二孩要落地,恐怕至少要经历4个关键程序: 第1关:中共中央的决定;

第2关:国务院制定调整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第3关:各地实施方案报批;

第4关: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

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表示,全面落实该政策还需等待各地人大修改地方的法律之后,方可最终落地。

开放二孩要先修法

姜卫平透露,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落实应该是参照“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他强调,全面放开二孩依旧需要依法落实,首先有个修法的过程 。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当年12月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12月末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

该《意见》明确了各地落实“单独二孩”的实施方案。首先,各省(区市)的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接着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即国家卫计委)备案。之后,各省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

抢生属违法要罚款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份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姜卫平介绍,国家仅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的生育政策在省级层面制定。我国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后,多地相应地修改了计划与生育条例。这导致了各地政策的落地出现了时间差。

如2014年1月,浙江、安徽、江西三省率先启动“单独二孩“政策,3月至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政策全面落地。地方政策的出台时间决定了新生儿的身份是否合法 。

对于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的处理,各地也有不同 。

此前媒体曾统计,江西、浙江、天津、北京、陕西、上海、四川、甘肃、重庆、广东、辽宁、湖南、云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贵州等17个省市自治区明确规定在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属违法,仍需按规定进行罚款[8] 。

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生育

将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做好政策衔接,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按政策生育,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要增加服务能力供给,大力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要加大对存在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他们

的实际问题。要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定网络队伍。要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要加强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和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人们的需求。进一步简政、便民、利民,把服务工作做好。

政策影响

人口影响

现阶段,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约有9000万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长,最高年份的出生人口预计超过2000万人,这是政策调整的预期效应。

经济影响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短期可以直接拉动对妇幼健康、婴幼用品、托幼服务、教育等领域的消费。长期看,到2050年,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增加3000万左右,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长预期。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带来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医疗卫生、儿童照料、教育等方面会面临一定的压力。通过加大投入、盘活存量、优化配置,是完全可以应对的。

资源环境

中国在制定资源环境中长期战略规划目标时,已经为生育政策调整完善预留了空间。据有关部门测算,我国的能源、粮食等供给都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资源环境压力略有增加,但不会影响国家既定资源环境战略目标的实现。

政策解读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

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我们已经在全国实行了一孩生育登记。实施全

面两孩政策后,我们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做好服务,方便群众。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孕产妇特别是高龄孕产妇会增加,如何保障母婴安全?

据测算,符合全面两孩政策条件的妇女约60%在35岁以上。政策实施后,高龄孕产妇会明显增加,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增大。为此,一要增加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供给,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二要做好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助产服务机构;三要加强咨询指导,无缝钢管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为什么还要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

王培安副主任:全面两孩政策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要把这件好事办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重了,内容更丰富了,要求也更高了。既要帮助群众生好孩子,又要管控可能出现的风险。需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生育,防止出生人口出现大幅波动。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县乡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队伍,保证各项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孕妇产假——生育二孩产假能休多久?

记者了解到,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这部分各地规定不尽相同。

比如广东省规定,晚育产假可增加15天,独生子女可增加产假35天,一孩正常分娩产假能达148天。在湖北武汉,晚育产假可增加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15天,因此一孩正常产假为143天。

生育二孩能休多久?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23岁(或24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加上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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