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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

2016-01-09 08:45:3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篇一: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篇一: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

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法大发[2013]9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一、试点专业

1.法学院:法与经济学专业

2.中欧法学院:各专业

二、申请办法

(一)报名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2.取得学士学位;本科阶段学习为全日制,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11工程”高校,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

3.取得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学习为全日制;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11工程”高校,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

4.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能够独立完成学业;

5.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6.能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学校,且在校期间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

(二)报名流程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1月1日—12月10日

(2)报名费:200元,报名时网上缴纳

(3)报名网址:

2.提交材料

请于12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或送至学校,地址附后。

(1)《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后,请自行下载打印);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3)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

(6)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版发至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 zfyz@cupl.edu.cn。(对于专著等材料可以只扫描封面)

(2)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3.专家推荐

推荐书由推荐人填写、密封后,于12月20日之前,可采用以下方式送达招生导师:①直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招生导师,地址附后。②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后交给申请人转寄或转交,

申请人本人不得查阅。

申请人须有3名专家做推荐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1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之外);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2人。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2月20日—2014年2月20日

2.导师审核申请人材料,参考专家推荐书,于2月底之前提出参加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比例不超过5:1。

(四)面试、考试

1.面试及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

2.根据导师建议,有关学院、中心组织同行专家组成面试考察小组(面试小组组成:导师任组长,3-5人),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

3.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五)录取

1.根据材料审核以及面试考察情况,导师正式提交“录取意见书”,提出拟录取意见。

2.导师提出的拟录取意见,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生院、监察处审核,报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并于5月中旬公布结果。

三、其他事项

1.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奖助学金、毕业就业、住宿安排等事宜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一)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1.法学院法与经济学专业

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381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综合科研楼A321

申请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工办,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工办屈老师收(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转xxx导师收)

2.中欧法学院各专业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10-59915790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A408

申请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邮编:102249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陈老师收(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转xxx导师收)

(二)监督电话及联系方式

监察处:58909070;研招办:58908070

邮箱:jjw@cupl.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监察处,邮编102249

二〇一三年十月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篇二: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

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法大发[2013]9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一、试点学院、专业

试点学院、专业详见《2015年审核录取制招生学院、专业、报名条件列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学院及专业,详见《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分配表》。

二、申请办法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3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申请人还应同时符合报考学院及招生专业规定的报名条件(详见《2015年审核录取制招生学院、专业、报名条件列表》)。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3)获得所定向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

(4)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报名流程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1月1日—12月10日

(2)报名费:200元,报名时网上缴纳

(3)报名网址:

2.提交材料

请于12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或送至学校,地址详见《审核录取制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1)《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政审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3)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

(6)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版发至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 zfyz@cupl.edu.cn。(对于专著等材料可以只扫描封面)邮件主题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学院+导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需注明少骨+考生姓名+报名号+学院+导师。

(2)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及未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版至研招办邮箱,则视为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3.专家推荐

推荐书由推荐人填写、密封后,于12月20日之前,可采用以下方式送达招生导师:①直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招生导师。②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后交给申请人转寄或转交,申请人本人不得查阅。推荐书邮寄地址详见《审核录取制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须有3名专家做推荐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1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之外);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2人。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20日—2015年2月20日

2.导师审核申请人材料,参考专家推荐书,于2月底之前提出参加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比例不超过5:1。

(四)面试、考试

1.面试及考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15日

2.根据导师建议,有关学院、中心组织同行专家组成面试考察小组(面试小组组成:导师任组长,3-5人),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

3.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五)录取

1.根据材料审核以及面试考察情况,导师正式提交“录取意见书”,提出拟录取意见。

2.导师提出的拟录取意见,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生院、监察处审核,报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并于5月中旬公布结果。

三、其他事项

1.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奖助学金、毕业就业、住宿安排等事宜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一)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审核录取制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监督电话及联系方式

监察处:58909070;研招办:58908070

邮箱:jjw@cupl.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监察处,邮编102249

二〇一四年十月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篇三:2014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比较法学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欧法学院|(同专业下按导师姓名的姓氏拼音排序)

*注意:表中所列为具有博导资格的导师,但有些今年不招生,招生导师以招生简章为准。 学院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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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专业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法律史 法律史 法律史 法律史 法律史 法律史 法律史 法律史 法律史 法律史 法律史 导师姓名 研究领域 曹义孙 哲学法理学、法学说史、法学教育 单纯 法哲学,宗教哲学,儒家思想,中华法律解释学; 葛洪义 法律本体论、法学方法论、地方法制研究。 李德顺 哲学、价值和价值观念理论、当代文化、法治文化 刘斌 刘星 法治文化 法制新闻 法律原理、法学理论、法学历史、司法制度 舒国滢 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律论证理论;法美学 应星 郑永流 法律社会学,政治社会学,新社会史 法哲学、法社会学;近年具体为:实践法律观、法律方法、国家人权机构和法学教育。... 崔永东 法律史学、中西法律文化、司法学,等等。 郭成伟 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 郭世佑 中国近代史;中国近代法律史 怀效锋 法律史 林乾 明清法律史 明清政治制度史 中国古代权力与法律关系 刘广安 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 徐世虹 秦汉法制 曾尔恕 外国法制史、美国宪法史、比较法、英美法、罗马法 张晋藩 法律史 张生 张中秋 法律史 法律文化 比较法律文化 传统中国法理学 传统中国法律与经济中西法

律文...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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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法律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军事法学 ★法律与经济 ★法律与经济 ★法律与经济 朱勇 中国法制史 蔡定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高家伟 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电子政府法,德国行政法 何兵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纠纷的解决机制 江必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焦洪昌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李树忠 宪法基础理论、基本权利、政治制度及国家机关组织,外国(比较)宪法、港澳基本法 廉希圣 宪法学;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刘善春 刘莘 行政诉讼法、美国行政法、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行政法。 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诉讼法、立法法 马怀德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王敬波 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教育法学、应急管理法治 王人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王万华 行政程序法学。包括行政程序法原理、外国行政程序法研究,以及中国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 信春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薛刚凌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应松年 行政法学 张树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朱维究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周健 军事法、战争法 李铁映 法律与经济 刘纪鹏 法律与经济 席涛 法与经济学,政府监管,金融法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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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 ★人权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诉讼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徐显明 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的原理、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等。 费安玲 民法学、罗马法学、知识产权法、保险法 高祥 民商法学 管晓峰 公司治理、以及与公司制度相关的金融法 江平 民商法学 李显冬 民商法、侵权行为法、矿业法、土地法、能源法、农业法、中国民法史 李永军 民商法学 王胜明 民商法学 王卫国 民商法学 巫昌祯 亲属法、继承法、妇女法 夏吟兰 亲属法、继承法、妇女人权 张俊浩 民法学原理、知识产权法、公司法 赵旭东 民商法学 宋朝武 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 肖建华 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证据法学 杨荣馨 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调解法学、公证法学、强制执行法学等。 符启林 经济法学 李曙光 经济法,破产法,金融法,法经济学 刘少军 金融法(银行法、信托法、证券法、保险法、民间金融)财税法(财政法、税法) ... 施正文 税法、国际税法、财政法、金融法、公司企业法 时建中 竞争法、公司法、金融法 徐晓松 经济法理论、公司与企业法、国有资产法 张穹 长期从事检察工作,在刑事法律领域颇有建树。近几年,由于从事政府

法制工作,致力于行...

民商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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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济法学院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学 曹明德 环境资源法学 孙佑海 自然资源法、环境法、司法与环境资源保护 王灿发 环境法、国际环境法

冯晓青 专长于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提出并构建了

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 民商经济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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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篇四: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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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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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篇五:2015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根据文件规定,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次考试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历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身心健康。

3.以综合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首先按各专业实考人数划定分数资格线,再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综合考试成绩将在录取前公示7天,录取过程中,如果有排名在录取名额内的考生自愿放弃,在名额外的学生按顺序递补。

5.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

(二)报考事项:

历年真题QQ在线咨询:363、916、816张老师。学校各相关学院成立工作小组,确定工作中的相关原则政策和办法研究重大事项;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宣传事项和实施工作;完成报考学生成绩的统计及综合素质排名合条件生汇总材料并上报填表。

1.各学院要先完成报考专业的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名单确定考生的具体范围。

2.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综合考试,根据报考专业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审核。

3.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名单后,将公示7天,期满后不再提示。

4.各相关专业按照考试科目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5.考试成绩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到学生本人。

(三)考试流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填写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自身研究潜能的材料,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对考生料进行审阅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计填表。

3、通过复试审查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期间内进行体检,符合条件的出示合格证明。

(四)复习方略:

1.注重课本很多考生会安排各种各样的资料,其实关键要能保证你进行的系统性。因此建议各位考生仍以课本为主,以熟读课本着重记忆重点章节的相关概念,对课本要有一个纲领性的认识。对课后题必须要掌握,很多专业课的题都出自课后题,因此着重根据各位考生注意课后题,假如没有正确答案,可以联系专业课教授,进行问询。历年真题的专业基础知识、该专业导师关注的研究方向。对专业课考试的试卷题型重点内容等会有较为详细的了解。都应该要以记忆为基础,一定要做到对书的大体框架有全面的把握,并且能够把整个原理的前后概念和相关原理贯穿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理论。 2、做笔记在复习课本的过程中,要注意边读边做笔记,记的过程中要注意以进行书写。可以按照课本的章节进行书写。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利于以后的背诵,可能前期你会觉得记笔记很麻烦。可等到了后期,如果你按照我的要求去记笔记,你会发现,你根本不需要再去看课本。只需要看笔记就可以了。需要按照主要的考试内容一定要把教材的每章节的主要内容熟练掌握。对于时间安排是最为关键的决定你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尤其是现在随着应试水平和总体要求水平的提高。

3、研究真题专业课的真题,可以通过专业的领域去咨询。在复习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做一做,做完后对照答案进行对比,看看自己的差距在哪。接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你要了解往年的真题都会出什么题型,通过真题多年的考察,总结其考察重点是什么是哪一章

节。在熟悉这些之后呢,你要把所有的题目都整理出来,进行理解背诵。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呢,因为往往前几年出现的题目会重复的出现,对照相关问题的深度和广度,结合自己掌握的知识结构存量,思考如何运用答题技巧就有限的时间来最好地回答。

4.专业课的复习难度绝不亚于英语,往往在侧重点上、宣传上策略其实各位考生可以自己进行理性的分析假如你的水平处于中等你自己也会知道,在英语上拉分的几率太小英语能过线就可以。政治的难度相对较小,不需要投入过多的精力,只需按照老师的建议进行就好。而恰恰是专业课,往往会成为各位考生的短板。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安排时间,给众多考生以正确的引导。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篇六: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根据文件规定,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次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历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身心健康。

3.以综合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首先按各专业实考人数划定分数资格线,再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综合考试成绩将在录取前公示7天,录取过程中,如果有排名在录取名额内的考生自愿放弃,在名额外的学生按顺序递补。

5.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

(二)报考事项:

历年真题QQ在线咨询:363、916、816张老师。各相关专业成立考试小组,确定工作中的相关原则政策和办法研究重大事项;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宣传事项和实施工作;完成报考成绩统计及综合排名汇总材料并上报填表。

1.各学院要先完成报考专业的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名单确定考生的具体范围。

2.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综合考试,根据报考专业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审核。

3.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名单后,将公示7天,期满后不再提示。

4.各相关专业按照考试科目的顺序依次进行。

5.考试成绩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到学生本人。

(三)考试流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填写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自身研究潜能的材料,攻读大学阶段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对考生料进行审阅符合报考条件的统计填表。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安排加强进行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各种应用能力等。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安排。

(四)复习方略:

1.注重课本很多考生会安排各种各样的资料,其实关键要能保证你进行的系统性。因此整个阶段应该以真题为主,精细化方法对教材重点章节相关要点,对课本有一个纲领性的认识。对课后题必须要掌握,大部分知识点题目都出自课后。专业基础知识、该专业关注的研究方向。较为系统的了解都要为基础一定要做到对教材大纲范围的大体框架有全面的把握,把整个原理的前后概念贯穿起来。 2、在复习充分的情况下做完后对照答案进行对比,看看自己的差距在哪。接下来才是最重要的,要根据专业课的真题都会出什么题型,总结其考察重点是什么是哪一章节。在熟悉这些之后呢,一定要必须的题目都整理出来加强背诵。根据科目的先后顺序,因为通常前几年出现的题目会出现,细化专业特点分析对照问题的深度和广度,结合自己的知识结构知识存量,正确的安排答题技巧针对有限的知识来最好地回答。专业课的难度绝不亚于英语,对掌握的侧重点范围解题思

路上结合考核要求内容的分析能力,假如你的水平处于中等你自己也会知道,在英语上拉分的几率太小英语能过线就可以。外语的考试总体相对较小,不需要投入过多的精力,只需按照老师的建议进行就好。而恰恰专业课往往会成为各位考生的短板。根据自身掌握情况安排时间,给众多考生以正确的引导。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篇七: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一、刑法分则

1、论重大责任事故罪。

2、论侵占罪。

3、论抗税罪。

刑法总则

1、论刑法解释的溯及力。

2、论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3、论单位共同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刑法学博士生入学考试

一、刑法总则

1、论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2、论教唆犯的处罚原则,并兼谈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

3、什么是假释?假释与刑罚目的的关系。

二、刑法分则

1、论法定刑。

2、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论滥用职权罪。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5年考题

一、刑法总则

1、中外罪刑法定原则的区别;

2、论犯罪客体;

3、死刑存废争论。

二、刑法分则

1、论信用卡诈骗罪;

2、论挪用资金罪;

3、论玩忽职守罪。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历年考博试题

2002

1. 恐怖主义的概念、特征;

2. 犯罪客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学说;

3. 单位犯罪的概念

2004

:总论:

1. 论犯罪的概念;

2. 论不纯正不作为犯;

3. 论罚金刑的适用依据、优势及完善

分论:

1. 论罪状;

2. 论非法拘禁罪;

3. 论贷款诈骗罪

2005

:总论:

1. 罪刑法定;

2. 犯罪客体;

3. 对我国的死刑政策的反思

分论:

1. 信用卡诈骗罪;

2. 玩忽职守罪;

3. 挪用资金罪

2008

:总论:

1. 犯罪中止;

2. 教唆犯,兼评共犯从属性说;

3. 假释

分论:

1. 论法定刑;

2.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 滥用职权罪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5年考题

一、刑法总则

1、中外罪刑法定原则的区别;

2、论犯罪客体;

3、死刑存废争论。

二、刑法分则

1、论信用卡诈骗罪;

2、论挪用资金罪;

3、论玩忽职守罪

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刑法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一、刑法分则

1、论重大责任事故罪。

2、论侵占罪。

3、论抗税罪。

二、刑法总则

1、论刑法解释的溯及力。

2、论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3、论单位共同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刑法学博士生入学考试试题

一、刑法总则

1、论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2、论教唆犯的处罚原则,并兼谈共犯从属性说与共犯独立性说。

3、什么是假释?假释与刑罚目的的关系。

二、刑法分则

1、论法定刑。

2、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论滥用职权罪。

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考博专业课试题

1. 论去苏化与反去苏化之争

2. 论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3. 论我国刑法中的错误

分则

1. 论轮奸犯罪

2. 论毒品犯罪的再犯

3. 评价秘密盗窃说和平和盗窃说

昨天考完之后给师弟们打电话,结果发现,报名的时候争先恐后、吓到一群人,真正上考场坚持考下来的只有一个而已,听了之后又好

)先生的手笔,先生终于凭借这样一个平台宣扬了他独自辛苦坚守的理论,为他老感到高兴。第二题、第三题要是不注意我国刑法这样的限定,尤其是要是不

老师(当然被薛老师传承)还有积极的罪刑法定和消

极的罪刑法定之分,就很难答好了。分则猜测更像连轮奸犯罪这样的题都出足见之BT一面。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篇八: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 - China-EU School of Law

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

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录取制试行办法》(法大发[2012]57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录取制试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一、试点专业

1.中欧法学院:各专业

2.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法与经济学专业

二、申请办法

(一)报名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

2.取得学士学位;本科阶段学习为全日制,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11工程”高校,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

3.取得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学习为全日制;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11工程”高校,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

4.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能够独立完成学业;

5.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6.能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学校,且在校期间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

(二)报名流程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11月1日—12月10日

(2)报名费:100元,报名时网上缴纳

(3)报名网址:gate.cupl.edu.cn/yzb

2.提交材料

请于12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或送至学校,地址附后。

(1)《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后,请自行下载打印);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3)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

(6)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版发至中国政法大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 zfyz@cupl.edu.cn。(对于专著等材料可以只扫描封面)

(2)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3.专家推荐

推荐书由推荐人填写、密封后,于12月20日之前,可采用以下方式送达招生导师:①直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招生导师,地址附后。②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后交给申请人转寄或转交,申请人本人不得查阅。

申请人须有3名专家做推荐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1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

之外);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2人。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2月20日—2013年2月20日

2.导师审核申请人材料,参考专家推荐书,于2月底之前提出参加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比例不超过5:1。

(四)面试、考试

1.面试及考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17日

2.面试及考试费:200元,面试时缴纳

3.根据导师建议,有关学院、中心组织同行专家组成面试考察小组(面试小组组成:导师任组长,3-5人),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

4.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五)录取

1.根据材料审核以及面试考察情况,导师正式提交“录取意见书”,提出拟录取意见。

2.导师提出的拟录取意见,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生院、监察处审核,于5月上旬公示结果,并报校招生委员会批准。

三、其他事项

1.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奖助学金、毕业就业、住宿安排等事宜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一)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1.中欧法学院各专业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10-59915790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A408

申请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邮编:102249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陈老师收(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转xxx导师收)

2.法与经济学专业: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8386

办公地点(申请材料面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新一号楼C段206

申请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邮编100088

专家推荐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梁老师收(请注明是专家推荐书,转xxx导师收)

(二)监督电话及联系方式

监察处:58909070;研招办:58908070

邮箱:jjw@cupl.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监察处,邮编102249

二〇一二年九月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篇九:法大博士班

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第18期)

招生简章

主办单位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基地。学校在半个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其中绝大部分学员已成为国家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力量和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具有高等学历的司法工作者中,约有1/10来自中国政法大学。

培养目标

提高公、检、法、司、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制工作的领导干部的理论和学术水平,满足社会对高层法律专业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法律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帮助学员在法学理念、专业知识、管理素养和领导能力等方面得到更全面的提升,培养具有独立创新意识,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法学高级人才。

专业特色:

顶级的师资阵容:依据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要求,对博士课程班学员实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管理和培养。 由本校各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生导师讲授主要课程,并聘请北大、清华、人大法学院的知名教授任课,同时还聘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公安部、商务部、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兼职授课及学术讲座。

实效的课程内容:注重系统性、针对性及实用性的有效结合,确保学员能够学以致用。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注重师生间的有效互动,使学员在有限的时间内,领悟法学精髓;特设名家讲座,由国内著名法学家主讲,让学员领略法学名家的专业高度与风范;特设前沿讲座,由学术精英、学者政要讲授法学前沿理念与社会关注热点,开阔学员的视野,激发创新能力。

最佳交流平台:按照学校规定,博士课程班学员从入学之日起即成为法大校友,获邀参加法大校庆各项活动;同时可以加入由各省市公、检、法、司系统领导干部与大型律师事务所主任、企业家组成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同学会,共享高端政企人脉平台。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保证博士课程班学员的层次,并通过与各大高校进行校际学术交流,以及各期学员之间的联谊活动、拓展训练、参观学习,让学员在紧张学习之余放松身心,加深感情交流,促进同窗之谊。

后续延伸服务:法博同学会每年组织一次“法博名师大讲堂”的高峰论坛,论坛期间,集中大师级的法学名家作专题讲座,举办各类联欢活动,各期学员均获邀免费参加,长期共享法博同学会丰富资源和学术充电。

专业研究方向: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010- 58908425 58908426 传真:010-58908425 地 址:北京 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

1

权威证书:

学员完成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的培养计划,修满30学分,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课程高级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中国政法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的写实性学习成绩证明)。

招生对象:

1、 各省、地、市公安、检察、审判等司法系统领导干部; 2、 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业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3、 大型律师事务所主任; 4、 企业负责人,法务部主管。

5、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毕业需具有5年以上法学或管理工作经验。

教学安排:

学 制:在职学习两年。

授课方式:每年集中授课三次,每次7天。

上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收费标准:

学 费:39600元/人(包含学费、教材费、资料费、证书费等)

报 名 费:200元(与学费同时交清。正式开课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视为自动退学, 费用不退。) 入学流程:

提交报名表→资格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交费注册→报到入学。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2011年11月底前报名参加博士班学习即可作为法博学员参加本次论坛(详见“第三届中国政法大学法博名师大讲堂——刑事司法论坛”简介),免会务费2800元。

入学安排:

报到时间:2012年3月21日 开学时间:2012年3月22日—28日

报到地点:北京 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新1号楼A304(国际法学院研究生 工作办公室)

片两张。

提交材料: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一寸个人免冠照片四张,两寸照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10- 58908425 58908426 传真:010-58908425 联 系 人: 刘老师

E-mail : zhengfabs@163.com

卞建林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兼证据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

陈光中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著名法学家,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诉讼法学奠基人之一,诉讼

法学带头人。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职务。 蔡吉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形资产学创始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科学院研

究生院MBA导师;全国高新技术协作组织深圳专家委员会无形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010- 58908425 58908426 传真:010-58908425 地 址:北京 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

2

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

研究中心主任,全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杜新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国际法协会理事。

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生导师。中纪委专家顾问,享有国务院有突出贡献

专家政府特殊津贴。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中纪委专家顾问。

高铭暄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教授,著名法学学者。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

中国分会主席,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焦宏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宪法学会理事。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江 平 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著名法学家,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

北京仲裁委员会主席,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李显冬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法博士生导师。2005年被聘任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顾问;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李永军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民法研究所所长。民商法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中

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聂建华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曲新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主任。 孙茂利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任。

孙宪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学研究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薛刚凌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兼分党委书记。国务院监察部特邀监察员。中国法

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

王保树 清华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王人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法论坛》主编。

王欣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

破产法论坛组委会主任。

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等。

许章润 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清华法学》主编。

应松年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著名法学家,博士生导师。新中国行政法学科的创始人和带头人。 尹 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硕士导师组负责人。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会

理事,全国人大法工会合同法起草小组成员,民法起草小组成员。

张晋藩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著名法学家,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史学研究院

名誉院长,新中国法律史学奠基人之一,学科带头人。中国法律史研究所所长等职务。

赵金山 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法官,兼任崇文区法院副院长。

张树义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专家组

顾问。

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忠海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

会委员、国际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

卓泽渊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法理学研究会副

会长,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010- 58908425 58908426 传真:010-58908425 地 址:北京 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

3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课程班(第18期)报名表

本人声明:在此我保证此申请表由我本人填写,一切信息属实。我若被录取,将遵守校纪,安排好工作和学习。

签名: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010- 58908425 58908426 传真:010-58908425 地 址:北京 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

4

日期: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录取名单篇十: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根据文件规定,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次选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遵守校纪校规,文明礼貌,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历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身心健康。

3.以综合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首先按各专业实考人数划定分数资格线,再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综合考试成绩将在录取前公示7天,录取过程中,如果有排名在录取名额内的考生自愿放弃,在名额外的学生按顺序递补。

5.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

(二)报考事项:

历年真题QQ在线咨询:363、916、816张老师。各相关专业成立考试小组,确定工作中的相关原则政策和办法研究重大事项;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宣传事项和实施工作;完成报考成绩统计及综合排名汇总材料并上报填表。

1.各学院要先完成报考专业的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名单确定考生的具体范围。

2.符合上述条件的参加综合考试,根据报考专业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审核。

3.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名单后,将公示7天,期满后不再提示。

4.各相关专业按照考试科目的顺序依次进行。

5.考试成绩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到学生本人。

(三)考试流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填写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自身研究潜能的材料,攻读大学阶段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对考生料进行审阅符合报考条件的统计填表。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安排加强进行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各种应用能力等。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安排。

(四)复习方略:

1.注重课本很多考生会安排各种各样的资料,其实关键要能保证你进行的系统性。因此整个阶段应该以真题为主,精细化方法对教材重点章节相关要点,对课本有一个纲领性的认识。对课后题必须要掌握,大部分知识点题目都出自课后。专业基础知识、该专业关注的研究方向。较为系统的了解都要为基础一定要做到对教材大纲范围的大体框架有全面的把握,把整个原理的前后概念贯穿起来。 2、在复习充分的情况下做完后对照答案进行对比,看看自己的差距在哪。接下来才是最重要的,要根据专业课的真题都会出什么题型,针对考试内容重点是什么是哪一章节。在熟悉这些之后呢,一定要必须的题目都整理出来加强背诵。根据科目的先后顺序,通常情况下最近几年出现的题目会出现,细化专业特点分析对照问题的深度和广度,结合自己的知识结构知识存量,正确的安排答题技巧针对有限的知识来最好地回答。专业课的难度绝不亚于英语,对掌握的侧重点范围

解题思路上结合考核要求内容的分析能力,假如你的水平处于中等你自己也会知道,在英语上拉分的几率太小英语能过线就可以。外语的考试总体相对较小,不需要投入过多的精力,只需按照老师的建议进行就好。而恰恰专业课往往会成为各位考生的短板。根据自身掌握情况安排时间,给众多考生以正确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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