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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业务学习记录

2016-01-09 08:51:0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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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业务学习记录篇一:二〇一一年路政业务学习题答案

二〇一一年路政业务学习题

1、《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的内容是什么?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前款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2、未经批准在公路上私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对其进行什么处罚?

答:根据《公路法》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什么是路政管理?

答: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政管理。

4、路政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路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

政”的原则。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职责是什么?

答:(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6、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哪些资料?

答:《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7、依法实施路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什么程序?

答:(一)制作并送达路政强制措施告诫书,告知当事人作出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拆除

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期限,不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三)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四)经督促告诫,当事人逾期不拆除非法标志或者设施的,制作并送达路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五)实施路政强制措施;

(六)制作路政强制措施笔录。

实施强行拆除涉及路政处罚的,可以一并进行调查取证,分别进行处理。

8、路政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和原则是什么?

答:路政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本辖区公路的行政等级、技术等级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9、什么是公路建筑控制区?

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10、路政巡查的频率和要求是什么?

答:巡查人员要做好巡查记录并签字,记录内容详实,字迹清晰。干线公路每月巡查天数不少于22天,每天巡查时间不少于7小时,每月夜间巡查时间不少于7天,其他时间必须有人值班,确保第一时间赶赴路政事案发生现场;每月末编制次月巡路计划上报市局,计划实施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市局。

路政业务学习记录篇二:执法人员路政业务学习心得体会

执法人员路政业务学习心得体会

陈建刚

安化县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陈建刚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

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同时要树立公仆意识,

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过分局近期举办的路政业务学习让我体会到, 行政执法是

我们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 依法行政是每一个行政执法人

员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 也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

根本性职业要求和的道德准则,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必须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肃履行法定义务,不超越职权,

不滥用职权,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尊严;

2、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必须坚持执法依据

法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认定和处理,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随意处理和处罚;

3、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程序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

规定的方法和步骤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防止行政程序违法;

4、坚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的原则,正确适用自

由裁量权,力求执法行为公正、准确、合理、适用,最大限度

地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

范、简练、严谨、平实。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

为即行政审批行为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长期以来,由于行

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许可事项不规范,而导致的许可环节过

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影响了行政效率,阻碍了社会经济

的发展,甚至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行政许可法》规定了

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

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

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

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

政机关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对违

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

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

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在

执行过程中不能越权执法一定要以法定依据和程序为准绳,切

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执法者,维护和执行法律

是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宣传员,我们要利用各种

形式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之家喻户晓。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超限运输车辆对路面结构的损害很大,对刚

性路面的损害更为严重,成几何倍数增加,尤其是超55T的车

辆,所以治理双超是路政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力度治理大吨位

(超55T)车辆是重中之重;维护路产路权,随着公路里程的

增加,公路技术等级的提高,公路路产路权骤增,路政工作的

任务越来越重,路政管理之维护路产路权职责越重要,越能维

护我们公路部门的尊严和对外形象。从目前路政执法过程中可

以看出社会各界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了解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着

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所以,作为路政执法人员在熟悉

掌握公路法律法规的同时更要利用一切机会向社会各界宣传

公路法律,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让大家都来学公路法律法规,懂公路法律法规,从而自觉遵守

公路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

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心得体会

白宁军

当前,按照局关于在执法队伍中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部

署要求,我站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扎实地开展“查思想查纪律查执法查作风”作风整顿活动。本人认为该项活动的开展非常及时,非常必要。通过学习,我有如下体会:

一、开展“五查”教育整顿活动,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

切需要 开展执法纪律整顿活动,是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进一步改善路政执法队伍形象,提升执法队伍战斗力,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治理超限任务繁重艰巨。如果没有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职工队伍,就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新形势,就无法迎接日益严峻的新挑战,就难以完成日益繁重的新任务。在此次教育整顿活动中,我认为就是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提高素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提升士气,昂扬斗志,提高效率,要关心职工,从问题中吸取教训,在教育中端正思想,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我们治超工作的根本标准,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证。

二、要明确教育整顿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整顿活动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要查找和解决不重视理论武装、不愿

意用心学习的问题;查找和解决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纪律作风“稀拉松”、内务管理“脏乱差”、对待群众“冷硬横”

的问题;查找和解决随意执法,吃拿卡要甚至以权谋私等执法不公、不严、不廉、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查找和解决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问题;查找和解决精神萎靡、进取心差,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查找和解决法纪意识淡薄,违反“十条禁令”等问题。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不能游离于教育整顿活动之外,带头做勤学的表率、务实的表率、为民的表率和守纪的表率。要深刻反思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要立足于自我教育、自我剖析、自我整改、自我提高。

这次集中教育活动不是整人,但要正风。要结合自身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实际,深入查找在思想、纪律、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切实下大力解决滥用职权、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不严、不廉、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总之,要查找工作中的失误、管理中的漏洞、服务中的问题,切实增强教育整顿活动的针对性,不断提高队伍管理的严肃性。

三、要采取多种形式,确保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在此次整顿活动中,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必学篇目一篇不落。学习有笔记,学习有心得。要充分组织职工队伍开展讨论,从违规事件中吸取教训,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一是把学习贯穿于教育整顿活动全过程,认真研读必学篇目,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组织挖掘身边的先进人物和抓住苗头性问题,开展对全体职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

二是抓好自身查摆。围绕重点问题,对照自己工作、生活和思想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摆问题要触及思想,触

路政业务学习记录篇三:路政业务学习心得体会

路政学习心得体会

彭忠强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同时要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过学习近期举办的路政业务学习让我体会到, 行政执法是我们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 依法行政是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 也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根本性职业要求和的道德准则,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必须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肃履行法定义务,不超越职权,不滥用职权,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尊严;

2、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必须坚持执法依据法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认定和处理,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随意处理和处罚;

3、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程序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步骤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防止行政程序违法;

4、坚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的原则,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求执法行为公正、准确、合理、适用,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即行政审批行为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长期以来,由于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许可事项不规范,而导致的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影响了行政效率,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政机关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在执行过程中不能越权执法一定要以法定依据和程序为准绳,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执法者,维护和执行法律是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宣传员,我们要利用各种形式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之家喻户晓。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超限运输车辆对路面结构的损害很大,对刚性路面的损害更为严重,成几何倍数增加,尤其是

超55T的车辆,所以治理双超是路政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力度治理大吨位(超55T)车辆是重中之重;维护路产路权,随着公路里程的增加,公路技术等级的提高,公路路产路权骤增,路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路政管理之维护路产路权职责越重要,越能维护我们公路部门的尊严和对外形象。从目前路政执法过程中可以看出社会各界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了解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所以作为路政执法人员在熟悉掌握公路法律法规的同时更要利用一切机会向社会各界宣传公路法律,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大家都来学公路法律法规,懂公路法律法规,从而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

路政业务学习记录篇四:路政业务培训领导动员讲话稿

在xx高速

2013年路政业务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

同志们:

按照公司2013年员工培训计划,结合“建设学习型路政大队”要求,今天我们举办了路政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不仅是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路政人员系统学习业务知识、管理知识的有效途径。希望同志们珍惜机会,认真对待,以端正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参加这次培训,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下面,就本次培训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参加培训学习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培训学习是路政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

1、随着路政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对路政管理人员的全面发展也有了新的要求,要达到路政管理工作的需要,就必须加强学习,学习新知识【比如新出台的《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公路条例》等法律制度】、新技能、新措施来解决新问题、处理新矛盾,以转变当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和执法手段,这样才能做到与时俱进,确保路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通过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之间的衔接性,【比如不同岗位之间的互相学习】不能闭门造车,要拓宽眼界,从事巡

查的路政员要对事故勘察、清障救援的处置程序也要了然于胸。这样才能提升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真正塑造成一支素质高、技能强、作风硬的执法队伍。

(二)加强培训学习是完成当前工作任务的实际需求。

1、今年施工改道多,对高速公路的保畅通、保安全带来较大压力,要求我们路政执法人员要熟悉施工现场的管理程序,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大管控力度,保障施工现场的行车安全,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的情况出现。

2、司乘人员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高速公路的服务品质要求也日益加大,而高速公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外加部分路政人员执法办案程序不到位、态度不文明等造成诉讼(投诉)事件屡有发生【比如去年的清障被追尾事件】,为避免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路政人员应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既要维护好公司的利益,又要保证司乘的利益,还要保证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3、公司打造服务品牌,建设“美丽高速”目标的全面实现都要求我们进一步通过学习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执法理念,按照“公开透明、秉公执法、杜绝三乱、服务至上”的要求,做好守护高速的“美丽卫士”。

(三)加强培训学习是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必然要求。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路政管理工作在路产路权维护、施工安全管理、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文明执法等方面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路政人员的一个不当行为损害的不仅是相对人的利益,还有公司多年来苦苦经营的形象,更是对国家赋予我们权力的一种亵渎。【阐述“三乱”行为的危害性及下一步公司对类似事件的惩处力度】因此,我们要通过培训,提升人员职业素质,进一步加强阳光工程建设,推行执法人性化,真正做到把司乘人员的利益放在首位,杜绝不正之风和以权谋私等现象出现,建立一支忠诚可靠、服务大众、秉公执法的路政队伍,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奠定基础。

二、统筹安排,科学部署,确保培训活动取得实效。

(一)精心组织,保障有力。

从前期的紧张筹备到今天的组织实施,我对此次培训活动给予高度关注。从培训的时间、内容以及人员安排、后勤保障等多方面的工作,都做了全面的计划和科学部署。在下一步实施过程中,要求培训小组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军训制度、作息安排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业务培训与技能测试相结合,专家授课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的要求,把培训活动抓好、抓实。保证培训议程有序进行。

(二)严格纪律,确保质量。

此次培训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不仅是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的集中培训,也是一次组织纪律性的强化训练,希望参训人员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培训纪律,认真落实培训日程安排,虚心听讲,积极参与,要通过这次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工作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三)善于学习,不断进步。

俗话说“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大家要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学员之间,大队之间多加强沟通和交流,在学习工作中互相切磋、互相启发,取长补短,集思广益,达到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我们不仅要学会向书本学习,向他人学习,也要学会向实践学习,向真理学习,更要把学习常态化、持续化,把“建设学习型路政大队”活动真正付诸实践,而不是停留在口号上,走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联系实际,把握重点,大力推进路政工作可持续发展。

学习的意义重在思考、应用,要带着问题学,有针对性地学,积极主动地把学到的理论、方法、技能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要对照路政工作目标任务抓学习,坚定信心,咬定目标不放松;要对照路政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抓学习,重点探讨如何切实提高路政执法效能、如何加大路产路权的保护力度、如何深入推进路警联动机制、如何加强路政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等问题;要对照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抓学习,重点

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服务社会;要对照提升综合管理素质抓学习,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以适应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公路事业的需要 。

这次培训的内容丰富,时间安排紧,大家要把握机遇,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真正做到孜孜不倦、潜心钻研、刻苦学习,期待培训之后,我们路政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都能得到升华,继而为公司的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预祝本次培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路政业务学习记录篇五:后门路政队业务培训重点

后门路政队业务培训重点范围

一、 法律法规:《公路法》、《行政处罚法》、《民事诉讼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路政管理规定》、《广东省公路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等。

二、 文件:粤交路1998(38)、粤交路1999(263)

三、 标准:GB5768-1999 JTGH30-2004

四、 重点:

1、 公路路政管理的概念、特点、任务、意义、范围(高速公路)

2、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与一般公路路政管理的异同?

3、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基础知识(标志、标线、布设例等)

4、 路政执法法律知识(主体、相对人、权利、义务等)

5、 路产损坏赔(补)偿案件处理(流程等)

6、 路政行政处罚(特征、种类、适用范围、依据、流程等)

7、 路政强制执行(特征、种类、条件、流程等)

8、 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要求、内容、措施、标准、方法等)

9、 恶劣天气、重(特)大交通事故、交通异常的处置等。

10、

11、

12、

13、 路政法律文书写作 案例分析(引用法律条文正确与否、程序合法与否等) 建筑控制区管理、广告标牌设置管理等。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事故定义、现象、分类、原因、事故处理、施工安全标志及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五、 管理实务:自我认知、时间管理与建立自信、工作沟通、团队角色、团队学习、团队激励等。

六、 题型示例:简答题

1、 当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答:负责勘察路产损失、排除路障和清理事故现场、依法索赔路产损失。

2、 发现或接到交警通知,路上有损坏路产的肇事车辆,路政部门应作何处理?答:……

3、 路政人员开出《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条款名称和内容)答:依据是《公路法》第八十五条第2款: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

4、 简要分析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有哪些?答:主要因素包括驾驶员、汽车、道路环境。

5、 路政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与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一、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持有路政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二、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是否严格按现场施工管理办法来执行。三、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是否严格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摆放、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四、检查、统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高速公路路产损坏情况。

6、 绘图说明公路施工路段交通标志的设置分为几个区段?答:……

7、 简述施工路段施工安全标志设置的原则。答:可见性、简单性、完整性、协调性、提示性、标准化。

8、 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现象有哪些?答: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落、爆炸、着火。

9、 同普通道路相比,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主要有哪些特点?答:1、发生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概率较大、所占比例高。2、单车事故所占比例大。3、意外事故所占比例较大。

4、事故驾驶员中新驾驶员所占比例大。5、追尾事故比较多。

10、

11、

12、

13、 绘图说明高速公路出口三角地带附近施工时的设施布设示例。答:…… 什么是路政管理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有哪些?答:…… 高速公路路政处罚的执行有哪几种情况?答:…… 高速公路路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分别适用于何种情形?简述上述三种程序的工作流程

七、 题型示例:名词解释

1、 高速公路事故监视系统

2、 交通标志、标线

3、 交通安全设施

4、 公路路政管理

5、 送达

6、 期间

7、 听证

8、 路政处罚

9、 路政处罚程序

10、

11、 路政复议 路政诉讼

八、 题型示例:案例分析

 某省A县居民甲受B县居民乙之请,于2002年10月1日开着一辆履带车从A县到B县为某工程服务,在AB县境内各造成长2000M的两条车辙。后被A县路政人员发现并查获,10月20日A县交通局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拟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乙因造成4000M路产损失而给予乙罚款500元的路政处罚并赔偿路产损失5000元。乙未提出异议。

请问:A县路政部门是否有管辖权?

 10月27日,路政员张某、李某将《路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乙家,但乙已出远门不知何时能回家,乙家中仅有15岁的乙之子丙,并无其他成年人。当丙得知来意后,表示可以将处罚决家书交给其父,因为天已晚,路政员只好将处罚决定书交给丙,并一再嘱咐丙将其交给乙,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 请问:该路政行政处罚是否生效? 

到期乙并未执行处罚决定书,后因机构改革,领导变动,此事未被追究。2003年该省交通厅决定进行一次大规模执行活动,2003年4月28日,A县交通局以该路政处罚决定书未执行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送达日期是2002年10月27日)

请问:若该路政处罚有效,问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8条规定: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2003年10月20日,吴某驾驶运煤车通过108国道某省地区设立的一个交通检查站时,身着路政制服的关某拦递上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20元再走。吴某接过处罚书,见上面的全部内容为: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决定书上盖有县公路管理段路政科印章。吴问:“为什么要罚我?”关答:“你超载。”吴问:“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关说:“叫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吴问:“不说清楚怎么交?”关某于是又递上一张处罚决定书说:“就这态度,再交20元。”吴某怕再争下去,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元。

请问本案中关某的行为在哪些地方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主要存在两个错误:1、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2、违反了申辩不加罚原则

 杨某是个体户。1997年1月某市税务局对其偷税行为做出了处罚决定。杨某没有异议,但当执法人员上门收取时,杨某不但不配合,反而殴打执法人员,致其轻伤。杨某被公安局以违反《 治安管理条例》为由,处以10日拘留。税务局同时以暴力抗税为由,做出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杨某不服,上诉法院,请求撤销税务局的处罚决定。

请问:本案例是否属于一事再罚?法院会如何判决?

杨某违反了两个法规,《 治安管理条例》和《 税务征收管理法》。对这同一违法行为,可由各行政处罚主体依据不同法规做出不同处罚决定。因而不属一事再罚。

 2003年12月底,某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巡查至K85处时发现,某市供电局工作人员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路政人员立即当场制止,但该供电局工作人员以该工程系省内重点供电线路工程为由,对路政人员的制止不仅不予理睬,反而继续施工。路政人员见口头制止无效,遂当场对该供电局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并行政处罚1500元的决定,并当场收缴了罚款。

请分析本案中路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在程序上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应适用哪种程序及具体执法程序如何?

存在哪些问题:

1、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适用一般程序

2、不能当场收缴罚款,应向指定银行缴交罚款。

该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处罚过程中采用了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情况下,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即可以当场向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除此之外的行政处罚,都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路政人员对当事人处1500元罚金,违反了简易程序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因此,本案应适用于一般程序。

 2004年2月23日,某电力管线公司擅自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管线长达2公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巡查中发现后,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并罚款5万元的决定。该公司不服,认为处罚5万元过重,需要听证后才能作出,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处罚决定必须经过听证程序才能作出?处罚5万元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路政部门在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需要经过听证程序而作出。因为根据《行政处罚》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

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负责组织。

2、根据《公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路政部门作出处罚5万元的决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 2003年4月2日,村民李某在某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搭建房屋,该路段公路管理部门于2003年4月6日向李某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由于李某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该棚屋,该路段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于4月15日对李某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请分析双方行为在此事件中有无过错?其依据是什么?实施强制拆除的程序是怎样进行?

在此事件中双方行为均有过错。李某未经公路主管部门许可搭建得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应予拆除,公路管理部门对未经许可搭建的建筑依法具有强制拆除的权力。同时,该路段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行政行为也有违反法律程序之处: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前未依照强制执行程序告知原告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也未告知原告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违反法定程序。

 2004年3月20日有一车在广东省某高速公路因爆胎翻车损坏路产。某路政中队经调查后,作出赔偿路产损失5000元,罚款500元的路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在接到处理决定后的第六十七天口头提出复议申请。

请问: 复议申请可否口头提出?其复议申请能否成立?为什么?若其复议申请成立,应向哪一复议机关申请?在此期间原路政处理决定是否应继续执行?

复议申请可否口头提出?

复议申请可以口头提出。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其复议申请能否成立?为什么?  复议申请不能够成立。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已经超出受理期限。

因而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若其复议申请成立,应向哪一复议机关申请?

应向省交通厅申请复议。

路政业务学习记录篇六:执法人员路政业务学习心得体会

执法人员路政业务学习心得体会

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同时要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过分局近期举办的路政业务学习让我体会到, 行政执法是我们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 依法行政是每一个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 也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根本性职业要求和的道德准则,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必须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肃履行法定义务,不超越职权,不滥用职权,自觉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尊严;

2、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必须坚持执法依据法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认定和处理,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随意处理和处罚;

3、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执法程序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步骤从事行政执法活动,防止行政程序违法;

4、坚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统一的原则,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力求执法行为公正、准确、合理、适用,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尊严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即行政审批行为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长期以来,由于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许可事项不规范,而导致的许可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影响了行政效率,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甚至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行政机关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在执行过程中不能越权执法一定要以法定依据和程序为

准绳,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执法者,维护和执行法律是应尽的职责,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宣传员,我们要利用各种形式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使之家喻户晓。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超限运输车辆对路面结构的损害很大,对刚性路面的损害更为严重,成几何倍数增加,尤其是超55t的车辆,所以治理双超是路政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力度治理大吨位(超55t)车辆是重中之重;维护路产路权,随着公路里程的增加,公路技术等级的提高,公路路产路权骤增,路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路政管理之维护路产路权职责越重要,越能维护我们公路部门的尊严和对外形象。从目前路政执法过程中可以看出社会各界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了解有所提高,但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所以作为路政执法人员在熟悉掌握公路法律法规的同时更要利用一切机会向社会各界宣传公路法律,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大家都来学公路法律法规,懂公路法律法规,从而自觉遵守公路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

路政业务学习记录篇七:路政业务知识

第一节 公路的概念及分类

一、公路的概念

公路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技术标准》修建,并经公路

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可供汽车行驶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

《公路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二、公路的划分

(一)我国公路的划分

公路按公路技术等级划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按行政等级划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专用公路。

第二节 路政管理

一、路政管理的概念

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

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政管理。(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二条)

二、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特征:

行政性、广泛性、程序性、法制性。

三、路政管理职责

交通部规章《路政管理规定》中规定路政管理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几个概念

路产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依法管理的公路,

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公路用地和公路沿线设施等有形和无形的公路资产。

路权是指公路管理部门对公路财产享有占用、使用、处分和

收益权利,以及对损害路产的行为而拥有的行政管理权和民事权。

公路用地是指为修建、养护公路及其沿线设施,依照国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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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规定所征用或划定的地幅。

公路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

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公路管理机构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以土地证为准。

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

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

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第三节 公路巡查

一、实施公路巡查的主体

《高速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办法 》第二条 路政巡查实施主

体为各路政支队(包括其下辖路政大队)。

二、实施公路巡查的人员分工

(一)路政巡查一般由外业中队长带领两名队员上路巡查,按照《路政总队行政执法责任制资料汇编》,这三个人分别担任或兼任现场勘验及调查取证岗位、文书制作岗位以及通行信息岗位。

(二)每个人都要熟悉掌握车辆驾驶、车载设备使用维护、以及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工作。

(三)路政执法人员上路巡查不得少于两人。禁止无证驾驶

巡逻车。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执法标志,携带执法证件,穿反光背心。(《高速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办法 》第十条)

(四)实行巡查和备勤相结合,确保紧急和重大事件发生时

能够及时增援。

(《高速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三、实施公路巡查的场所

《公路法》第七十一条: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在公路、建

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接受公路

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四、公路巡查的范围、频次和车速

《高速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办法》中规定:高速公路巡查范围

为高速公路(匝道)、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

实行重点时段全程巡查,每日不少于四次。其他时段重点路

段巡查。特殊天气、春运及节假日等车流量高峰时期、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期,要加大全程巡查频率。重大情况紧急出巡。 巡查时速要求不超过60km/小时。白天巡查时,车辆要在应急停车带行车,不能影响路上车辆正常通行,晚上车速建议应当适当提高到80km/小时左右。除非接报警出现场,一般情况下应在行车道或停车带行车。

五、实施公路巡查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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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巡查前应明确巡查的任务、方法、要求和自身安全防护措施,检查执法装备。(执法人员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制式头盔、执法文书包等装备;公路监督检查车辆应当配备发光指挥棒、反光锥筒、示警灯、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灭火器、急救箱以及录音、录像、摄像等装备)

(二)实施公路巡查前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及上级要求,结合所管路段车辆通行情况,确定当日各次巡查的时间、范围、内容、方法及侧重点,制定相应的巡查方案。

(三)实施公路巡查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六、实施公路巡查中的要求

(一)实施公路巡查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执法标志,携带执法身份证件;要遵守交通法规,开启示警灯,保持匀速行驶。

(二)实施公路巡查不得少于两人。

(三)路政巡查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先敬礼,再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然后按规定履行职责。处理路政案件时,要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四)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要明确分工,定位定责。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要细致观察,专心工作。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注意拍照录像保存证据。

(五)路政执法人员在发现有侵害路产、侵占路权的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发现因车辆事故、故障等原因造成路产损坏的,要按规定进行路产索赔。

(六)巡查过程中应当认真监督、检查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秩序以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对不规范的施工现场秩序管理和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存在偏差的,必须及时予以纠正,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按规定处理。

(七)对不能当场处理的路政案件,应在巡查结束后及时处理或移交其他办案人员办理,不得拖延。移交工作须履行书面手续,以备核查。案情重大的,要立即报告负责人。

(八)巡查过程中发现行车道有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较大体积障碍物或发生故障的车辆时,要立即通知公安交警赶到现场。路政巡查车应停放在该位置前方20米以外的安全地带内,在采 取自身的安全保障措施后,迅速安全隔离障碍物(或故障车辆),并设置警示标志,与交警共同清理现场。较小障碍物巡查人员随时清理。发现存在拥包、坑漕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桥面病害时,通知养护部门及时修复。

(九)在巡查中需要停车时,必须停在安全地带,并从右侧车门下车,开启示警灯和尾灯,并在停车现场150米以外设置发光或反光警示标志。巡查过程中巡查车不得熄火。要确保巡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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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的安全。

(十)路政部门要与公安高速交警和高速公路养护部门加强巡查内容合作及信息互通。条件成熟的可实行交警、路政、养护联合巡查。

(十一)巡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全面反映当日巡查方案所定的本次巡查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异常情况的处置过程,做到记录准确、详实。

(十二)路政巡查人员要纪律严明,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禁执法过程中的生冷横硬和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十三)巡查结束两班交接时要严格履行规定手续,确保路政装备完整移交,路政工作有序衔接。

七、公路巡查的内容

(一)通过实施公路巡查检查是否存在侵占、损害路产路权以及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等违法行为。

(二)通过实施公路巡查检查公路路产、标志标牌及设施和机电外场设施设备等的完整、完好状况;发现路损、路面污染等及时处理;发现较大安全隐患的异常情况(比如沿线设施倾斜、倒伏等),立即进行现场安全保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发现设施缺失被盗,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三)通过实施公路巡查检查车辆通行情况,发现车辆拥堵,通知公安交警并报告路政值班室,先行进行疏导。

(四)通过实施公路巡查检查养护施工现场秩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通过实施公路巡查检查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中的安全保畅及路政协议履行情况。

(六)通过实施公路巡查检查通行车辆的超限运输情况。发现严重超宽、超高、超长、超重的运输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七)通过实施公路巡查监督、护送经许可的超限运输车辆按规定行驶高速公路。

(八)通过实施公路巡查及时为求助者提供帮助,为司乘做好延伸服务。

(九)通过实施公路巡查实施特殊勤务和路政专项整治。

(十)通过实施公路巡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问题一:路政外业巡查时主要看什么?

答:1、看路况

2、看路产有无损毁情况

3、看有无超限运输车辆

4、看进路施工情况

5、看边沟、公路用地内有无沿线群众擅自进入里面打草放牧、种植农作物或挖沟排水等侵占公路用地情况,有的应及时4

制止。

6、看建筑控制区内有无违章建筑施工情况或苗头,包括盖房、挖坑取土、设置违章广告、架设线缆、埋设管线等情况,有苗头就应及时制止。

问题二:高速公路路政巡查的巡查装备包括什么?

答: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必须配备功能适用、性能良好的巡查装备,包括巡查车辆、GPS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头盔式摄像机、通讯设备、勘察器材、照相、摄像及录音器材、抢险救护及安全防护装备等。

问题三:巡查记录填写要求

答:巡查记录是路政人员的工作记录,要把巡查期间查看、处理的情况详实的记录下来。要把握两点:

一是巡查记录要准确真实。包括巡查人员、巡查起止时间、巡查地点及事实情况记录。

二是巡查记录要全面详实。巡查上路时间、起止桩号、天气状况、巡查人员、路上检查的情况、处理情况、开道封道时间以及信息上报或上级调度指挥情况填写详实,把当班巡逻的情况清楚的反映出来。

八、路政巡查的安全防护

《河北省交通厅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试行)》第十三条 交通执法人员上路检查时,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的道路不得在道路中间)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二)遇有行为人涉嫌交通违法但拒绝停车接受检查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也不得踏上车辆强行控制驾驶人停车;

(三)行为人涉嫌交通违法驾车逃跑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以采取由前方执法人员拦截、记下车号事后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者通知车籍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门协助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

第四节 收缴公路赔(补)偿费的规定动作、文书使用、证据收集

一、收缴公路赔(补)偿费的规定动作

(一)法律依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路政管理规定》第31条)

(二)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的概念

1、公路路产赔(补)偿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行为直接或者间接造成公路、公路设施损坏,或者利用公路的资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应的标准,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的用于路产损失修复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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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业务学习记录篇八:路政学习心得体会

破茧·蓄力

命运,赋予我们人类一个又一个永远的使命,就是不断的向自身的极限挑战。 生命中谁也不愿意坚守着一个呆板的自我一成不变,相反,而是想方设法地让自己一天天的进步,赋予自我以激情和勇气。

每天都面临新的挑战,每天都要从心灵上或行动上改变自己,超越自己,去完成摆在自己面前的任务,激情和勇气由此而迸发,在自身价值得到展现的同时,一种成就感和满足感油然而生。

人就是在一次次的不断超越自己的过程中攀登到自己人生的顶峰,就像破茧成蝶一样,一旦突破了限制自身发展的那个瓶颈,那么胜利就离你不远了。

现在的学习就如同一个破茧的过程,我们都在被一件件小事所磨练着,我们都在完成各自的每一件任务之后留下属于自己的精神财富,就这样不断的积累,不断的探索,不断地创新,不断的超越,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因为由量的积累达到质变的飞跃。 在我看来,超越其实是一种挑战,是一种创造,它相当的时候更倾向于人格的塑造,超越自己主要就是克服自身的心里惰性,勇敢的面对摆在自己面前的一切困难,当我把这种超越带到自己的工作中,我就成功了。

这次我很荣幸能够参加分公司第二期路政培训班,作为一名路政新员工,虽然已经参加工作近三个月,但是仍然对咱们路政工作知之甚少,这次来参加培训也是本着提高自己对路政业务知识的了解,以便于在日后的工作过中能够更好的将自己投入到工作中。 本次培训活动本身也是属于集团公司制定的“春季大练兵”活动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从集团公司到各中队都对此次活动非常重视,从第一天的开班典礼中我们就能深刻的感受到。 各个中队也是调兵遣将,积极的组织人员到分公司参加这次培训活动。 在典礼上各位领导也对此次培训做了细节要求,力求让大家花了时间来培训要有所成果,有所收获,并说道希望各中队的路政人员能够有一个积极的心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并能够通过学习交流的方式,讲述路政业务知识,最重要的是要能够将这些东西放进脑子里,投入到实际中;加强巡查,特别是对管辖路段内的施工点一定要加强监护;内业资料,科学,详实的填写巡查,勘验笔录等事实记录,并要求各巡查班要有自己的巡查笔记,确保一旦有案件发生能及时拿出证明;宣传工作,领导专门强调这一点,我们的工作一定要打开门去做,要善于总结,积累,并且让兄弟单位,领导能够看到我们的工作。

一、 课程安排及详解

3月14日 下午 如何做好路政工作 讲师:集团支队长高辉 从业务知识,责任心两个方面对路政工作进行了解说,要用理论武装自己,上班期间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服装、执法行为、态度;从责任心方面介绍了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对突发事件的警觉性,职业敏感性。

3月15日 上午 道路保畅及巡查职责 讲师:西汉大队长魏建龙 影响山区道路畅通的因素:地质灾害、落石、交通事故、施工作业、路面病害。 造成事故的原因:路面原因、超速、机械原因、安全车距、疲劳、酒后驾驶。 解决方式:加大路面管理,加强巡查力度,密度,重点路段、时段巡查,分区域巡查。 巡查人员安全:穿着反光背心,巡查车检查,驾驶员,严谨掉头、逆行、倒车,停车时停入紧急停车带,停车开应急灯,报警器。

巡查职责:清理路障,观察路产,施工现场监管。

3月15日 下午 公路建筑控制区 讲师:西渭大队长梁海峰

从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相关管理规定以及与各法律法规的关联,建筑控制区的特点,解

决方式还有侵权案件的工作流程,现场勘查注意事项,法律文书的制作

3月15日 下午 路政管理 讲师:西乡所长赵建军

赵所结合西略分公司管辖的路段详细的阐述了西略现在的路政管理的重点、难点,以及岗位职责、行人治理、施工监管、控制区的管理。

3月16日 下午 《行政强制法》 讲师:汉台所路政内勤马媛

她从《强制法》的出台背景、基本原则、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强制措施等方面为我们解读了《强制法》加深了我们对它的认识。

3月17日 上午 职业素养 讲师:师大讲师李强

李老师是我们本次培训中唯一一位由集团外部人员来授课的老师,并且他也拥有很强的讲座能力,这也从侧面反应出领导对员工职业素养的重视。

3月17日 下午 公路路政管理 讲师:西禹监察室主任张延军

张主任主要对我们路政工作的外业方面做了解说,路政管理的基本知识,路政管理职责,路政巡查,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如何做一名路政员这几个方面让我们了解了路政工作。

二、 实践参与

3月16日上午我们集体来到石泉分公司白泉管理所,在这里专门“走出去”去学习他们的道路、隧道保畅,在保畅这一块他们花的心思确实让我们深深震撼,他们为保畅提出了三套方案以及应急预案,包括温馨提示,标志标牌多次摆放提醒这些都值得我们借鉴,我们还是对他们的内业资料进行了学习,看到他们巡查记录的认真、严谨,看到他们志超、路政资料齐备,我们都有所触动

3月16日下午,由勉县所王所长亲自带我们来到广场,模拟事故现场的标志标牌摆放,实践出真知这也确实让我们体验到了“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的道理,徐大队更是变着法的想要让我们从中获得更多知识,他还提议各中队比赛摆放标志标牌的方式,也让我们加深印象

三、 队列训练

仍然是枯燥的站军姿,稍息,立正,齐步,正步„„,每天坚持饭前训练、早晨晨跑,这也是为我们养成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而且在队列训练过程中,刚开始因为大家都不曾在一起训练过,闹出许多笑话,可经过几天的训练,我们完全融为一个整体,这也让我们体会到团体协作的重要性,也使得路政大队更加整齐化。

四、 心得交流

每天晚上大队都会组织全体人员来到会议室,对今天的课程提一提看法,讲一讲学到了哪些内容,对平时日常工作中的问题也在这里进行了交流。这就是分享,分享是一种精神,大家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形成公共资源,每个人都拥有了所有人的智慧,这就是分享的力量。

培训已悄然接近尾声,短暂的学习过程却让人受益匪浅,如“细节决定成败,小事决定命运”“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等等许多话都还在耳旁,也都将在我日后的工作中督促我、提醒我并为我指明方向。

路政业务学习记录篇九:路政业务常识

路政业务常识(法律常识)

Tags: 路政, 业务, 法律

法律常识 1、法规的含义

答:是宪法、法律、法令和国家机关制定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什么叫违法行为

答:1、必须是一种行为,只有违法的思想动机而未见之于行为不构成违法行为。2、必须有被侵犯的客体,即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3、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责任能力的人或依法设置的法人。4、必须是行为者主观上出于故意或过失。上述四个方面缺少任何一方面就不能构成违法行为。

3、什么是公路

答: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

4、什么是平面交叉道口 答:两条道路在同一高度上交叉称为平面交叉。它包括公路与公路、公路与铁路、公路与乡村道路、公路与沿线单位出入道路的交叉。

5、什么是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答:是指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界限,这个界限应以建筑物的滴水为准。

6、什么是建筑物

答:一般是指主要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和场所,如工业建筑、民间建筑等。

7、什么是构筑物

答:是指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其中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物。如水沟、水渠等。 8、什么是路政管理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路产”)的行政管理。

9、什么是交通行政许可

答: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规章的设定,由实施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

10、交通行政许可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11、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强制执行的内容必须是路政管理机构对相对人做出的处罚和其他处理决定,其标志是

路政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的义务内容。2、强制执行的对象必须是负有行政义务的相对人,没有行政义务的人或相对人的直系亲属都不能成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3、在时间上必须逾期,就是说路政管理机构所作的处罚和处理 决定已经产生执行效力,而且超过了路政管理法中所规定的自行履行的时间范围。4、必须是路政相对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这是路政管理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

12、什么是永久性建筑

答:是指采用耐久性建筑材料,使用期在规定时间以上的建筑(使用期限在半年以上)。耐久性建筑材料主要是指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等。

13、什么是临时性建筑

答:是指采用非耐久性建筑材料构筑或使用期在规定时间以内的建筑物(半年以下)。建筑材料采用竹片、木杆、土坯、麦草、稻草、秆秸,或用砖石干砌,一层以下无永久性基础的简易建筑、隔离栅、透景及半透景围墙,以及可拆卸的铁皮建筑物等,一般可视为临时建筑。

14、什么是路政案件

答:1、路政案件必须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路政管理部门确认并进行查处的违法事实。2、路政案件是以违反路政管理法规为前提。3、对实施违反路政管理行为的当事人给予路政处罚。

15、在法律条文中 什么是“条” 什么是“款” 什么是“项” 什么是“目” 它们如何区分如何适用

答: 一般来讲,一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

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件(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如《公路法》由87个法条组成,《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由48个法条组成。 法律规范的“条”,是法律规范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完整规定。 法律规范条文的适用,一个法条只有一款的,应当直接适用该法条,不应称作该条第一款;一个法条有两款或者两款以上的,应当适用到款。

关于条的数目的书写。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公路法》第五十六条。但也有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如《公路法》第56条。

二、“款”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如上所述,《公路法》第56条就有三款。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款”的表现形式为自然段,该

自然段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如《公路法》第56条的各款,款前均无数字。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如《公路法》第76条第一段冒号下为:(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该段文字虽然是另起一行,但因为上段结束符号是冒号,本段开始前有(一),因此,该段文字不视为是一个自然段,也不能认为其是一款。

“款”的适用。款一般可以独立适用,但也有例外的。 关于款的数目的书写。款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如《公路法》第56条第二款,不写作《公路法》第56条第2款。

三、“项”

一般来讲,“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含有项的法条,其前段文字中一般都有“下列”二字或相应的文字表述。

“项”前冠以数字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如上所述,各项前都冠以(一)、(二)、(三)等数字,而且这些数字只能以中文数字加括号的形式出现。

“项”的适用。对含有项的法条,适用时应当适用到项;如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应当适用《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第41条第(二)项。适用到项,是对违法行为的一种定性。如果不适用到项,就有适用法律不正确之嫌。

根据立法技术的不同需要,“项”可以依附于条,也可以依附于款。即条中可以有项,款中也可以有项,如《公路条例》第22条第—款中就有三项。

四、“目” “目”隶属于项,是法律规范中最小的单位。如《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这五种情形,就是该项的五个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一款第(三)项也有五个目。

“目”的特性与作用与“项”相似,不同的是项对条或款的列举式说明,而“目”是对项的列举式说明。项的前面冠以中文数字加括号,而目的前面则冠以阿拉伯数字,并在阿拉伯数字后加点(在具体引用法条的目时,只注明阿拉伯数字,无须加点)。

“目”的适用。如果某个法条或款的内容有“项”,而“项”下还有“目”的,在适用法律时就应当适用到“目”。如人民法院认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在作出撤销判决时就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第3目;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而作出变更决定时,就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一款第(三)项第5目。不适用到目,就无法认定被诉(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适当性的问题所在。当然,如果被诉(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问题时,在作出判决或复议决定时就应同时适用相应的两个以上的目。

最简单的理解

一条法律条文,其逻辑次序由大到小依次是:条、款、项、目。具体地,第XX是条,条里的某“意义段”是款,款中()里中文数字是“项”,阿拉伯数字后是“目”。

16、路政违法行为的命名有哪些

(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违法行为。 (2)、擅自修建跨越穿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违法行为。

(3)、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违法行为。

(4)、擅自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违法行为。 (5)、可能损坏路面的机具、机械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违法行为。

(6)、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的违法行为。

(7)、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 (8)、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9)、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的违法行为。 (10)、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违法行为。

(11)、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违法行为。

(12)、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违法行为。

(13)、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违法行为。

(14)、擅自增设平交道口的违法行为。 (15)、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造物的违法行为。

17、交通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非法所得和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18、交通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哪些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适用简易程序,除此之外一律采用一般程序,但无论是简易还是一般程序必须遵守以下条件:1、出示证件、表明身份。2、认定并告知违法事实。3、说明处罚依据。4、依法向当事人交待权利并听取意见。5、出具合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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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业务学习记录篇十:路政巡查记录表

路政巡查记录表

巡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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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次巡查填写好本记录表,由带班负责人签名。

2.“巡查情况记录”栏目中的“序号”对应于第一页第一栏中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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