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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

2016-01-14 10:35: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篇一《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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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篇一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黄坭乡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一、民政窗口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报条件:凡本街道重病、重残人员及村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的可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申报材料:户主申请

办事程序: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并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县民政局审批→村委会公示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报条件:凡本街道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申报材料:申请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初审并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并公示→县民政局审批→村(居)委会公示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3、困难救灾救济

办事依据:民政部关于《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流程》、《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

申报条件:因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受灾户,重点是无自救能力的重灾户、特困户、五保户等 申报材料: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查证明

办事程序:个人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查→街道社事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

承诺时限:9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4、农村“五保”

办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

申报条件: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的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申报材料:本人申请

办事程序:符合五保条件人员申请→村委会评议同意并公告→街道办事处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签订供养协议→发放五保供养证

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5、老年证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保护老年人权益若干规定》

申报条件:本人户籍在本街道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

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免冠红底一寸彩照一张

办事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明、一寸彩照一张→户口所在地填写表格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6、残疾人证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申报条件:经县人民医院鉴定,符合残疾人条件

申报材料:本人申请、免冠二寸彩照2张

办事程序: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审核→街道残联审核→县人民医院鉴定→县残联审批发证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7、医疗救助

申报条件:低保、五保人员

申报材料:住院发票、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报销凭据复印件、低保、五保证复印件

办事程序: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审核→街道社事办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二、计生窗口

1、计划生育服务证

申报条件:已婚无孩夫妇

办事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报材料:申请书;承诺书;孕情证明;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和双方一寸照片各一张

办理程序:女方本人到街道计生办办理。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初核→街道办事处审核→发放通知书→怀孕三个月时到计生办换取《生育服务证》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免费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事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报条件: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

申报材料:申请表;户口薄;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落实节育措施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双方一寸照片各两张 办事程序:申请→村(居)委会初核→街道审核→符合条件的发证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免费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范围:户籍在本街道的成年育龄妇女,离开我县行政区域,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

办事依据:《四川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婚育情况证明,一寸照片一张

办事程序:持申报材料直接办理发证

承诺时限:即办

收费标准:免费

4、申报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

申报条件:符合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确定的条件

申报材料:1、填写(确认)申请表;2、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二张

办事程序:本人申请→村委会审核、评议及公示→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布→县计生委复审确认→兑现奖励扶金 承诺时限:1次/年

收费标准:免费

三、劳动保障窗口

1、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办理条件:就业失业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失业证明、身份证、1寸照片1张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2、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保补贴

申报材料:申请书、就业登记证明

办理程序:申请→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初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复核→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县财政局审核认定→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申请人领取。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四、国土窗口

1、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审批

申请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及年度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出卖、出租的不得再申请。

申请材料:申请表(村社签署意见);耕地占补平衡依据;户籍证明;原宅基地证;城镇规划区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办理依据:《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52、53条

办事程序:提出申请→受理→审核及现场勘察→审核决定或书面告之不予许可理由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五、村镇规划窗口

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41条

法定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41条

申请材料:申请表;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文件;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初步设计审查批复;设计施工图一套;土地权属的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提出申请→受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六、林业窗口

申请条件:林权所有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申报材料:个人申请;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村组证明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林业站结办(30株以内);乡林业站审核(30株以上)→送县林业局审批办理

承诺时限:材料具备后一个工作日内结办或转报县林业局

收费标准:收费

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篇二
《便民服务中心信息》

便民服务中心三个结合

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2012年6月5日)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乡便民服务中心积极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求突破,科学发展促跨越”这一主题,从窗口服务工作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做起,以三个结合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与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相结合。便民服务中心不断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全力打造学习型便民服务中心,努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让人人都成为服务能手。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特点,便民服务中心坚持每两月组织窗口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一次,半年开展专题讲座一次。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余加强自学,为更好的服务群众打下基础。

二是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为进一步增强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把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服务好、效率高的“政务服务超市”, 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把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加以落实。在工作中,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廉政服务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激发窗口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和工作热情,营造争先创优,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

三是与创优质服务相结合。正所谓“重在为民,贵在

服务”。便民服务中心是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载体和平台,也是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窗口,便民服务中心从“打造新窗口,树立新形象,改善服务态度”入手,狠抓细节,提升形象,推出“五心”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一是接待群众热心。对来代办点的每一位群众要热心接待,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接待氛围。二是宣传解释耐心。积极对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政策解释,耐心答复群众咨询,提高群众思想认识水平,引导群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能过正常的行径和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三是办理业务要细心。按照“少跑一趟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的理念,依照办事程序,耐心细致办理好业务上的每一个环节。四是排忧解难真心。站在群众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解决问题,真心实意的为群众解决困难,尽最大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各接待受理人员应及时办不,暂时不能办理的,限时承诺办理,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是接受监督诚心。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建立群众评议机制,诚心接受群众监督。

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篇三
《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大云村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为进一步探索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村党总支、村民委于2009年3月筹备组建“大云村便民服务中心”,于2009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便民服务中心设在村部办公楼一楼,使用面积约200平方米,总投资30多万元。目前设立8个服务窗口,全方位为村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涉及业务包括:村级印章管理;农村低保、优抚、五保审核办理;劳保人员审批与资金发放、失土农民就业培训、劳务纠纷调解;土地争议、宅基地报批审核;农业技术服务等。

便民服务中心采取一站式办公方式,突出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理念,直接受理、办理、代理群众申办事项,让群众得到最方便、最快捷的服务。

服务宗旨:便民、规范、廉洁、高效。

服务理念:优质高效、共创和谐

服务准则:热情周到、高效服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服务方式: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中心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日全天实行值班制。对群众申请办理的各项事务,实行“一个窗口管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办

为一次办。经过两年多运作,形成比较完善的服务网络,使中心成为服务部门多、服务内容全、审批环节少、办事效率高、监督力度大的多功能、开放式行政服务机构。两年来,接待来人来访1500多人(次),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1300多件(次),协商解决处理各种680多件(次),受到人民群众好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尽量当场答复,一时不能解决的,交分管干部处理,分流落实。重要问题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处理,并要求经办窗口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同时,中心分别于2011年10月、2012年2月成立了村邮站和民情工作室,为更好、更便捷的给村民提供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民情工作室的成立,将在调解本村村民纠纷,加强正确舆论引导,以及进一步加深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中心以“温暖群众、服务经济、提高效能、塑立形象”为宗旨,以“优质高效、共创和谐”为服务理念,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把中心建成为村两委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服务通道,为把大云村打造成我县经济强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作为我县首家五星级便民服务中心,我村便民服务室一直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为要求,全面推进我村便民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市、县、镇、村各级部门多次前来我村便民服务室参观、借鉴、学习,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篇四
《便民服务中心情况汇报》

***镇便民服务中心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镇党委、政府在县纪委的指导帮助下,以转变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设了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运转以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同时转变了干部作风,强化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党群干群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截止到目前为止,中心共接待群众**人次,受理群众申办事项51余件,办结51件,办结率为100%。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服务环境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总面积 平方米,共投入近 万元,高标准装饰了服务大厅,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台,设有开放式工作区、接待区和群众休息区。拥有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套完备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和一支优秀的服务队伍,基本上实现全自动化、信息化办公,全天候接待和一站式服务的平台。提高了办公人员的工作效率,让群众来大厅办事就像进“超市”一样方便快捷。同时,本着“以民为本”的理念,在中心群众休息区,添置了靠椅、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等便民服务设施,安排专人管护,方便群众休息等候办事。为便民服务工作的开展做好了硬件上的准备。

二是整合部门职能,构建服务机制。镇属各相关部门分别选调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精、熟悉政策法规、善做群众工作的干部直接从事“中心”服务工作,根据工作业务性质,设立了纪检党建、土地乡建、工商国地税、农林水、民政残联、经管站、计生办、劳保所、农机站等**个窗口。同时,建立健全制度,完善

服务程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统一印制了便民服务中心指南,实行“六公开”办事,对办理事项、办事程序、法规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全部公开。规范中心各类台帐表册,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簿,使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系统化。

三是强化优质服务,为民排忧解难。便民服务中心成立的初衷就是方便群众,服务人民。所以我们在服务上狠下工夫。首先是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语言。要求工作人员做到微笑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使群众在中心里面能够感受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张椅子、一声道别”,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其次是简化办事程序,突出全程办理。中心以实现“四变”为目标,即“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跑为一次跑、变进多家门为进一家门、变部门随意办为规范办”。第三是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排忧解困。便民服务中心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作风的转变,增强了党群干群关系,有效的推动了机关行业作风的转变。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便民服务中心档次,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篇五
《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长乐坪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政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指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为方便群众办理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涉及政府提供服务事项的服务窗口的总称。

第三条 服务规范是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窗口和人员(以下统称工作人员)应当遵循的服务标准。

第四条 中心应当体现“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以严密的工作流程、严格的考核制度、严肃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为申请人提供便民、高效、公开、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重视中心建设,要关心和支持工作人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条件。

第二章 中心的设置和要求

第七条 设置中心应当遵循整洁有序、舒适美观、方便工作(办事)的原则,并体现窗口特点和人性化的工作、办事氛围。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中心应当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设施;

2、中心应当设置公示栏或者其他公示设备;

3、工作窗口(柜台)应当设置标示牌;

4、业务工作量较大的中心应当设置受理简易登记事项的样表范本;

5、按要求设置党员示范岗;

6、中心应该设置意见(举报、投诉)箱和咨询电话;

7、中心应当配置供申请人书写、休息和供申请人取用的饮用水等基本服务设备。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其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集中到中心“一门办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严禁在中心内利用服务事项搭车收费和为他人推销报刊、商品、服务。

第九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做到“四统一”,即:中心名称、服务窗口、服务项目、服务流程的设置“四统一”。

第十条 中心应当保持计算机系统运行正常和网络畅通,符合信息化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中心应当保持严肃紧张、安静祥和、整洁有序的工作秩序。工作资料、设备、设施摆放有序,保持环境卫生。非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中心工作区域。

第三章 中心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中心应当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中心应当制作服务事项的便民服务指南,其内容应包括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中心除公开本级政府的投诉电话外,还要公布蒲江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投诉电话。

第十三条 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是中心首位接待服务对象办理同一事项的咨询(来电、来函、来访)、申请和其他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负有指引、解答、回答、办理的责任。严禁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申请和合理要求相互推诿。

第十四条 中心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员在接受办事群众咨询和受理申请人申请的,应当一次性讲清其咨询的问题或者一次性完整告知其申请事项应当提交、补正的材料。驳回(退回)申请的应当告知事项作相应记录。

第十五条 中心实行“早九晚五”作息制度。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并适当提前到岗,做好工作准备。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工作人员因故需离岗的应事先请假,并按职位代理制的要求

落实职位代理人员并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下班时间仍有办事群众咨询和办理有关事宜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延时服务”。

第十六条 中心实行承诺办结时限制度。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事项时,应将办结时限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并确保按时完毕。

第十七条 中心实行服务事项全程代理制度。对需要上报蒲江县级部门办理的服务事项,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同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直到办理完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级代办员的管理,定期组织村级代办员学习,不断提高代办员的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 对重大项目,涉及报建手续办理的,中心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取得联系,便于启动“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第十九条 中心应当每年一次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质量测评表”,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建议、意见,应当立行立改,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应当及时答复。

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中心应当坚持每周一次的工作例会制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时间召开工作例会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值班。

第二十一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调查研究。要针对便民服务中心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加强和完善中心建设。

第四章 工作人员的选派条件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应当配备齐全,保持相对稳定,实行一岗多能,科学合理地整合人力

资源,并坚持以下选派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优,敬业精神强;

2、业务熟悉,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

3、工作态度好,办事效率高;

4、文明礼貌,遵纪守法;

5、熟悉微机操作,能讲普通话。

直接从事服务事项的工作人员应当为国家公务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1、工作时间应当着装规范,衣冠整洁,佩带工作证。

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姿态优雅,自然大方。在服务对象前不得有不礼貌、不文明行为。

3、不准留怪异发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4、男同志不准留胡须;女同志化装要大方适度,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对外服务应当使用普通话,做到语言文明,语气亲切,态度和蔼,口齿清晰,表达清楚。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对外服务应当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办事公正。

1、面对服务对象进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自然真诚,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2、接待服务对象时,应当主动打招呼,并请其就坐。

3、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应当耐心倾听,并全面细致地解答清楚。

4、受理服务对象的申请时,要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其申请事项应补正的材料,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

5、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倾听,耐心解答,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6、做到“五个一”,即:咨询、受理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7、坚持热心、诚心、耐心服务,不得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和以任何理由、借口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

第二十六条 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原则,为政清廉。在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使用已失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已宣布废止的文件;

2、对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证明、给付事务等不受理,或借故拖延、推诿、不按规定时限办理,或人为设置障碍,歧视服务对象。

3、擅自改变办事事项范围或违反规定的办理程序、标准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自由裁量权。

4、不使用规范的服务语言和服务规范接待群众、接听电话;

5、违反首问责任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有关规定;

6、不在规定期限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投诉的当事人;

7、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搞权钱交易或随意减免规费; 8、在工作职责外为企业或者经营者宣传、介绍、推销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应当自觉维护中心良好工作秩序,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嬉闹,搭肩挽臂,串岗,聊天,吃零食,玩电脑游戏,看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不得随意吐痰,乱扔杂物。工作人员应当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保持环境卫生,自觉爱护公务设备、设施。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收集好各类资料、文件,关闭设备电源,门窗,确保安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服务示范的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警告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篇六
《便民服务中心汇报材料》

光武镇便民服务中心汇报材料

光武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以来,中心严格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以服务为宗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办理各类项目,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起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一、加强领导,整合资源,以“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 光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工作,首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站(所)的负责人组成。我镇便民服务设中心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各窗口工作人员8人。中心办公面积300多平方米,将涉及窗口服务的党务、综治与司法、国土、财税、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合作医疗、民政等8个服务窗口纳入中心管理,构建统一的服务平台,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听取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为了确保便民利民综合服务中心有场所办公、方便群众办事,镇政府在我镇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投入10万余元经费,为便民服务中心修建了工作台,添置了办公桌椅、文柜、沙发、饮水机、电脑等硬件设施,将中心的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制定上墙,印制了《光武镇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手册》、《便民利民联系卡》等3000余份下发至各村,方便群众阅读、了解、监督中心的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基层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让群众在中心感受到“进一扇门、办万家事”的便民服务宗旨。

二、创新思路,强化管理,实现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

在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中,我们特别强调了摸索、创新和管理。摸索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和服务质量,创新

的思路是确保进一步转变我们的工作职能,管理则是推动整个中心正常运行的纪律保障。在突出中心服务职能工作时,注重抓两个结合:

1、岗位定员与班子成员带班相结合。为确保有岗办事、有人办事,中心在全面合理设置窗口岗位的同时,将那些懂政策、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明确为窗口工作人员,定岗定员、定职定责。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坐班及上下班签到制,外出办理业务或下村工作必须向中心负责人说明,确保中心真正实现有岗有人,有人有责,群众办事有人找,群众办事找有人。同时,为加强对中心工作的领导,镇党委还专门明确了值周领导带班制,要求值周领导赶场天到中心带班,负责中心工作并接待来访群众,帮助消化中心工作人员不能处理的棘手问题,并及时将收集到的疑难问题提交班子会研究解决。

2、窗口协作与镇村联动相结合。中心始终坚持“一站式服务”的工作理念。在便民服务工作中,坚持能在中心办理的事,决不计群众再走第二个门,能一次为群众办理的事,决不让群众再走第二次路。为了熟练办理中心的各类业务,中心每季度都要组织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确保每个窗口工作人员都能准备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在熟悉本窗口业务办理程序的同时,了解和掌握其他窗口业务范围及办理程序,全面提高自身便民服务的综合能力。由于窗口工作人员少,且兼有驻村和其他业务工作,因此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之间尽管有分工,但更多强调协作。对于需要多个窗口联办的事项,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手续交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基本上理顺了各项工作关系,窗口之间配合默契,工作持续性、衔接性较强。同时,为提高办事效率,我镇进行了 “中心+村代办点”的两级联动服务模式探索,选择了条件较为成熟的村设立村级便民利民服务代办点,除了完成政策咨询外,还尽可能完成群众要求的代办事项。同时,村便民利民服务代办点

为群众提供所办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材料,群众可以到代办点直接领取,节省了路费和时间。目前,我镇已建成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站并正常运转的有14个村。

三、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模式,全面提升服务形象

为确保便民利民服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廉洁,进一步规范运行模式。我镇成立了领导监督机构,设置了服务窗口意见箱,并公布了监督电话。建立健全负责人岗位职责、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全程代理办法、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中心管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坚持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中心主任天天抓的工作格局。针对涉及的司法调解、土地纠纷、合作医疗报销、民政款项领取、计生证件发放等业务,各窗口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答复件”四种形式分类办理,实行“一般事务直接办理、重大事务承诺办理、辖外事务联合办理、特别事务申报办理、审批事务集中收费”的工作机制。严格档案管理规范化。各个窗口办理事项登记清楚、项目健全,各类记录簿装订成册、规范完善,符合管理要求。

我镇服务中心正常的管理渠道,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执行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熟练掌握窗口业务办理程序,规范管理各类表册,准确办理各个项目,真诚对待办事群众,使服务中心的工作有序开展。中心1—6月,镇办2100件,村办3920件,受到群众的好评。这更加坚定了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坚持结合正在进行的践行“宗旨”教育活动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管理,强化服务,进一步增强干部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意识,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完善,全面提升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

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篇七
《龙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龙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简介

龙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龙港镇站港大道与西四街交叉口,是龙浦社区主要办事机构之一,是辖区居民办理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的窗口和平台。

服务中心内设700多平方米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承办民政事务、劳动保障、卫生计生、文化体育、规划建设、党员服务等6个方面64项政府审批事项。目前,龙港镇委、镇政府已把25项审批事项的管理权限直接下放到社区。

服务中心内还设有社区警务室、综治调解室、党代表工作室和休闲读书吧等,并与社区博爱互助中心合署办公,具有法律咨询、民事调解、社会救助、计生服务、新居民服务、休闲文化、治安巡逻等服务功能。

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人,并建立了首问责任制、代理制、即办制、AB岗等管理制度,努力为居民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性、社会化的便捷、优质、高效服务。

龙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单 主 任:李春雷 13858772879(572879) 工作人员:梁湘玫 13958760686(510686)

黄崇靠 13506629807(629807) 陈熙益 13051161011 陈蓓蓓 15905872617(682617) 黄卫声 13958706005(588189) 欧阳飞莺13868850686(500776)

龙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办事流程

龙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常办事项流程图

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篇八
《金星乡便民服务中心信息》

金星乡:“四举措”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把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放到窗口。

二、抓好项目进驻,确保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便民服务中心本着“能进则进”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协调功能,建立紧密的协商机制,积极做好中心、部门、窗口三者之间的衔接与配合,促成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进驻中心窗口。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运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展完善宣传内容,提高中心的社会影响力,扩大中心的知名度。

四、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激励机制。便民服务中心在对工作积极、服务好、评价高的窗口和个人实行奖励的同时,以“四个突出”为准则,加强窗口工作作风建设。窗口工作人员一是要突出“爱岗敬业”,把为群众服务放在首位;二是要突出“优质服务”,打造窗口良好的服务平台;三是要突出“主动接受监督”,让群众信服窗口审批服务;四是要突出“勤勉好学、乐思进取”,提高办事水平和办事效率。 通过这两方面的工作,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精神面貌上有新的变化、工作作风上有新的改进、群众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

金星乡:强化措施狠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二)

一是立足实际,整合资源。按照省、市关于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一方面,本着“一窗受理、内部运作、上下联运、全程服务”的原则,实现现有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对各涉农服务项目进行整合,各涉农部门及基层站所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明确服务项目,把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项目集中进驻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理窗口。

二是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是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率的重要载体。该县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机关效率结合起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集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公平交易于一体的服务机构。乡纪委切实发挥监督检查职能,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侵犯群众利益、工作效率低下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是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把优化服务、方便群众作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各部门和站所以方便群众为原则,抽调精干业务人员,在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受理、办理服务事项,为农民和居民提供规范、优质、高效、廉洁的“一站式”服务。另一方面,全面实行窗口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考勤考核,文明礼貌、依法行政、廉洁服务、投诉督察”等日常管理和监督制度,提升服务方式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服务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金星乡:“三个注重”抓好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三)

注重宣传、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通过入户宣传、增设公开栏、公开便民服务电话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氛围,提升代办点知名度,力争辖区内每位群众都知道代办点、都会使用便民热线。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臵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注重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服务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化。村便民服务室要求驻村干部到所驻村进行现场指导,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整改,确保操作准确无误。

注重反馈、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群众来电、来访时,如能立即答复,则立即给予准确详细的答复;如不能立即答复的,则记录下对方的咨询事宜及联系方式,及时进行上报或请示后,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同时,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督查小组,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各行政村进行督查,对业务办理情况实行登记确保代办事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人人都满意"。

金星乡:狠抓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领导小组,由支书任组长,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对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业务指导,各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提供最新的政策法规并对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乡党委、政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助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并将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列入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是落实人员配备。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主任、村委会主任担任副主任,全面负责村级便民服务工作。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配备2名以上代办员负责日常代办服务工作,并积极参加各业务部门对代办员进行的业务培训。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项目。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的职责为咨询、解释和报送、代办相关业务,负责有关政务、村务、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村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与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服务内容涉及民政、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农业、林业、国土、建设、残联、公安、工商、综合服务等。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干部轮值、台账登记、工作汇报、检查考核制度。制定《代办事项流程图》、《初审上报事项流程图》、《咨询服务事项流程图》等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开展代办服务工作,主要有申请、受理、办理、回复四个环节。

金星乡: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五)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建设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协调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 制定下发《金星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义、目标、中心建设的内容、办事流程、人员配臵等要求。二是加强宣传发动,营造便民氛围。专门召开了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动员大会,对各村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举办便民服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全程代理服务的内容、程序、政策依据和办结时限等,提高村干部对便民服务工作的认识。重点宣传便民服务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服务的项目、内容、办事群众的权利和义务等,使群众真正了解此项工作。三是充实人员队伍,完善配套设施。投资40多万元建设高标准的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总面积为150平方米,开设8个窗口,受理8个便民项目,充实10名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篇九
《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根据《安徽省2008年政务公开要点》(皖政办〔2008〕14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要求,以畅通市、乡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便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目标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凡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都应在“中心”集中办理,或全程代理服务,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机构设置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统一名称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并成立党支部,一名副乡镇长或党委委员兼任“中心”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另选配一名干部为“中心”管理人员。

四、职责范围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政府授权,面向辖区各类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做好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联系、重大项目办理及业务对接、协调等相关事项。

五、管理模式

“中心”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考勤、学习、项目管理等管理机制,确保规范、高效、协调运转。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政府纪检部门负责“中心”的效能建设监察,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对“中心”的年度考核和业务指导。

(一)人员调配。

乡镇要重视“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应选派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到“中心”窗口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组织关系转入“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

(二)项目进驻。

凡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应进入“中心”窗口办理。项目进入“中心”后,原单位不得再行办理,确保窗口全权代表本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窗口单位对外提供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要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

(三)项目办理。

1.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材料补全后应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后,出具《办件承诺单》,在限定时限内办结。

3.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协调,同时受理,限时办结。

六、办公设施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原乡镇农税大厅的基础进行组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做到四统一:

(一)统一门头及标牌,门头为银灰铝塑板,“中心”名称标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每字用90cm×60cm(长×宽)钛金铜字。

(二)统一办公区域。地面铺地板砖,墙面白色涂乳胶漆,柜台:65cm×85cm(宽×高)。席卡及上岗证,可参照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

(三)统一进驻项目上墙公示标准,并印制告知单,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许可条件、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服务时限、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

(四)统一工作制度并上墙。

七、实施步骤

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至31日)。召开全市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贯彻市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成立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7月2 1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15日)。各乡镇根据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做好场所选定建设、项目确定(由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人员选派和培训等各项工作,按期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并规范运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6日至12月31日)。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便民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检查验收,并召开总结会,对先进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12月底前各乡镇中心全部建成运行。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根据通政发[2008]15号文件《关于推进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精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

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先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黄河东路便民服务中心篇十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便民服务队伍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3、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受理、办理和代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

4、为投资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定点、实施等;

5、直接代理代办群众交办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

6、受理有关影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查处。

办事公开制

1、人员身份公开:中心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岗位职责全部公开,并实行亮牌上岗;公开热线服务电话号码。

2、办理事项公开:凡进驻中心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通过办事须知和办事指南公开。

3、办理结果,群众可通过电话查询。

首问负责制

1、单位和个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3、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4、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5、相关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项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2、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

3、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时限规定,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4、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时限。

5、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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