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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公司管理制度

2016-01-18 11:01:3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校车公司管理制度篇一《汇通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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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公司管理制度篇一
《汇通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汇通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2、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如在接送学生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公司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公司主管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公司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3、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开展预防性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驾驶员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公司,经公司主管批准后,方可进厂维修或保养。

4、驾驶员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驾驶员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5、驾驶员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清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司主管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公司。否则后果自负。

(3)驾驶员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公司有关规定惩处。

(4)若驾驶员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6、驾驶员职责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驾驶员每天抽取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驾驶员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驾驶员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驾驶员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驾驶员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14)驾驶员要服从公司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6)驾驶员未经公司主管批准,不得驾驶公司其他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对家长态度友好,对学生具有爱心,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将情况报告公司。

(18)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校车公司管理制度篇二
《学校校车司机管理制度2.7》

晨光第一学校校车司机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节省能源与费用开支,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乘车学生的接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熟悉行车路线,学生接送站名和时间,准时、平稳行车,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2、爱护车辆,加强检查、保养,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任务;

3、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事故和违章驾驶情况的发生;

4、节约燃料,做好行车记录,及时按照上报有关情况;

5、在学生乘车时,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协助跟车教师做好安全工作;

6、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奖惩考核

(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或早退,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次,一学期累计10次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学校予以扣除相应工资后解聘;

2、严禁旷工,违者每次处以日工资三倍罚款。一学期中累计3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学校扣除相应工资后予以解聘;按时参加安全工作例会,杜绝电话请假,每缺一次扣款50元。

3、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违规造成交通处罚或引发事故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驾驶员须及时提醒或告知学校车俩的保养及年检信息并及时予以保养或检验,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处罚,由驾驶员负责;

5、上班期间由后勤处统一实行车辆调配,其他任何教职工或司机均无权批准或私自将车辆开出学校,若后勤主任不在且因工作需要紧急用车的情况下,应经学校主管车辆负责人同意。如果在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出校区,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人身伤害,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学校并可视情节轻重选择是否继续雇用,一学期中累计3次或月累计2次者,学校予以解聘;

6、司机轮流值班时间,相关司机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临时调度;值班时间为从早上接车回来至下午送学生止,值班司机必须在值班室范围内,未到班者每次扣款100元。 两次以上者扣除相应罚金后予以辞退。

7、严禁疲劳驾驶,若有投诉在开车过程中打瞌睡或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8、 严禁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有投诉的,学校进行处罚后予以解聘;

9、 保持匀速行驶,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或有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爱惜车辆,因本人原因造成车辆刮擦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故意隐瞒未上报者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 驾驶员应保持车内的卫生整洁,不在车内吸烟,如有投诉或经检查不符合学校卫生标准者,取消每当周卫生奖20元。

11、 必须服从学校调度命令,有不服从管理或安排任务后没能及时执行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2、 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禁止拨打或接听手机,更禁止收发短信,如有投诉,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3、 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交与学校以外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处于100-2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磨损、违章费用等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14、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扣发所有剩余工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二)奖励制度

1、凡一学年考核中无交通事故,获得安全奖300元。 “交通事故”是指因此事需学校承担经济责任的事故。

2、学期奖金额最高为700元(含优秀司机200、安全300、卫生100、全勤100奖项),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度初。

3、参加工作一年且下学期继续为学校服务者享受本奖项中的优秀司机奖项(评选比例为30%)。

清溪晨光第一学校

2012-2-26

校车公司管理制度篇三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石门通达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司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1‟53号)以及国家、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司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校车管理办公室,董事长是公司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的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校车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校车的安全管理,校车驾驶员和照管员为校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 董事长在每年第一周内与校车管理办公室签订安全

责任状,校车管理办公室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校车服务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照管员签订责任状。校车承包责任人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做到“环环相扣,无缝监管”。

第三条 公司做好校车运营线路查勘,通过学校了解乘车学生人数及乘车线路、上下点、学生上下学时间等数据、信息,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科学地规划好校车运行路线及停靠站点的设置工

作。

第四条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制订校车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岗位职责,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校车安全有序运行。

第五条 公司每月必须召开一次校车驾驶员安全会议,总结当月校车安全运行情况,通报违规处罚结果,强化校车驾驶员、照管员的安全意识。每季度组织一到二次安全教育培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每期举办二次承租校车学校(幼儿园)法人安全会议,收集校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方案,确保整改到位,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公司所有校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校车标牌,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规定时限参加审验。校车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校车驾驶员资格,随车携带相关证照。严格对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七条 强化校车维护管理。确定维护时间、维护程序,落实年检、季检、日常维护责任,保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合格。按规定足额购买各类商业保险,并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第八条 制订校车乘车“实名制”管理办法。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定时间、定座位、定老师、定制度、定标识、定配置、定站点的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幼儿)有序乘车 ,并做好运行台帐记录。

第九条 所有校车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设备,保证行车安全,遇

校车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等不能正常接送学生时,及时调度备用校车接送。

第十条 建立健全校车各类台帐。做到一车一档,包括车辆运行情况、安全技术状态、保险情况、驾驶员和照管员信息等。

第十一条 逐步实现校车管控智能化。加快校车监控系统配备,安装监控平台,对校车实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掌握运行动态。

第十二条 及时了解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做好安全防控措施。利用短信平台、QQ群、电话告知等渠道做好极端天气的预警工作,健全公司、学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的协同配合和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处置到位。

第十三条 制定好校车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活动的开展,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天候保持手机畅通。遇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高效、快速、有序地进行处置,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第十四条 在过渡期内,对非专用校车采取“严进宽出”政策。加强与教育、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配合,规范非专用校车管理,对不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运行的车辆予以清退。

第十五条 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章 校车驾驶员、照管员管理

第十六条 校车驾驶员必须按《常德市校车标牌核发和校车驾

驶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取得相应校车驾驶资格后,方可驾驶校车。

第十七条 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

第十八条 校车驾驶人要长期坚持做好出车前和收车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应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第十九条 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幼儿)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第二十条 跟车照管员应当按《校车照管员职责》认真履责,做好校车运行台帐记录。

第二十一条 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第二十二条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公司、校(园)方负责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第二十三条 每月对驾驶员、照管员进行一次以上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规驾驶员应进行强化教育。

第二十四条 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驾驶员、照管员坚决辞退。

第三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 加强与承租校车学校(幼儿园)联系,建立共管机制,要求校(园)方督促驾驶员做好校车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一律不得运行。

第二十六条 严把学前检测、季检、年检审查关,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随时抽查三角木、消火器、警示牌、逃生锤等配备及携带情况。

第二十七条 定期督查与临时抽查相结合,加大路面监管力度。严查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对违规车辆及驾驶员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并每月通报一次。

第四章 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八条 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第二十九条 定期落实安全责任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校车驾驶员、照管员违规处罚办法》执行到位,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第三十条 对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照管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的,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湖南石门通达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10日

校车公司管理制度篇四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萧西实验学校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租赁公司及学校的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生校车承运公司的职责

1.实行报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在征得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2.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取得萧山区校车驾驶资格。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求租赁公司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接送车除驾驶员外,学校还要求租赁公司派有随车照管人员一名,管理学生和监督驾驶员,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未成年学生。

3.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学生接送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4.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半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5.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严禁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投入学生班车接送工作。

6.学生校车承运公司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按照定人、定车、定路线的原则和学校确定的接送时间及要求按时、安全地完成学生接送工作。

二、学校的职责:

1.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组员的学生班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会主席具体负责学生班车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2.学校负责乘车学生的报名、审核、编排工作,协助租赁公司办理好乘车事宜,定期对乘车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

3.学校配合租赁公司做好学生乘车费的收缴工作,班主任有针对性地对本班乘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弄清乘车班次,准时乘车;听从安排,有序上

车;车上安静,文明乘车;等车停稳,安全下车。

4.学校负责把乘车站点和接送时间通知给乘车学生和学生家长,并要求租赁公司在每辆学生班车上安排一名随车照管人员护送,维持乘车学生的上下车秩序,做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联系工作,做到有学生在车上,就有随车照管人员在。

5.学校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工作会议,共同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6.学校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三、随车照管人员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特明确护送随车照管人员工作职责。

1.学生接送车护送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求租赁公司无条件安排每辆车配备一名随车照管人员。

2.学校是学生接送车随车照管人员岗位的起点和终点,随车照管人员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上岗,圆满完成护送任务后离岗。

3.放学前领取路线牌和携带跟车记录,组织本车学生排好队、点好名后依次上车;提醒各站点下车的学生明天按时在该站点候车返校;下午按时乘接送车回家。

4.记录好学生乘车到位情况,发车前交待好安全注意事项;维持好乘车学生的上下车及途中秩序,做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联系工作,做到有学生在车上,就有护送教师在,保护好学生的安全。

5.及时、科学处理偶发事项,并向学校提出改善接送车运行的合理化建议。

6.加强学习,关心爱护每一个乘车学生,并施以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7.如因事、因病不能到岗,须提前到工会办请假,坚决杜绝不安排而缺岗的现象发生。

四、乘车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必须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工作认真,坚持原则,态度端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不断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3、定期检查负责接送学生的随车照管人员的工作情况,对接送学生工作不

负责的随车照管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如仍无改进工作的表现,坚决给予撤换。

4、定期检查驾驶员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提高驾驶员安全防范意识。

5、检查驾驶员是否酒后驾车,一旦发现酒后驾车要求租赁公司坚决给予开除。

6、对驾驶员精神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进行了解和抽查。

7、对车辆运载情况的检查。

8、询问车辆保养及检修情况,确保车辆运行正常,功能安全可靠。

9、坚持检查驾驶员执照、车辆证件,坚决杜绝无证驾驶。

10、坚持调查校车纪律,是否按要求上下车,过马路。

五、车辆监督员职责

学生接送车担负接送学生的任务,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工作,因此车辆管理非常重要,车辆监督员必须做好车辆管理工作。

车辆监督员必须有高度负责的精神,管理大胆,秉公办事,按章处理,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把车辆管理工作抓好抓实,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车辆监督员定好车辆行驶表,对不按时接送的车辆要追究原因。

车辆监督员组织驾驶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驾驶员法律意识,教育驾驶员,如驾驶员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车辆监督员按时组织驾驶员及随车照管人员学习政治,提高他们为学生服务的思想,使他们关心、爱护学生,为学生做好保驾护航工作,为学生的安全尽职尽责。

车辆监督员要不断深入到工作的第一线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家长意见,探索改进工作的方法,力争接送学生达到学校、师生、家长、社会都满意。

车辆监督员要负责督促租赁公司对车辆进行调度,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功能良好,行驶安全可靠,按时接送学生。

车辆监督员要不断检查车容车貌,做到车辆整洁美观。

车辆监督员要关心体贴驾驶员,做好驾驶员的思想工作,时常注意驾驶员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教育驾驶员不带着情绪驾车,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

群众举报违规操作的驾驶员,车辆监督员要进行核实调查,给举报者奖励,并视其情节给予驾驶员处罚。

六、车辆例保制度

车辆例保工作非常重要,按时保养和检修是车辆正常运行的保证,是安全的基本保障,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车辆例保决不可掉以轻心,得过且过。存在敷衍了事的心理,必须高度重视例保工作。

车辆必须履行检修制度,车辆检查修理中不放过一个螺丝帽,一根螺丝钉,细致、耐心、认真地检查每一个部件,做到机器毛病及时发现及时修理,确保机器无毛病运行。

车辆必须做到及时保养,更新换旧,保养时不能敷衍了事,马虎从事,得过且过,姑息钱财,贪图便宜。

驾驶员做到爱护车辆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时时刻刻注意车辆的保养和检修,延长机器的寿命,提高机器的效率。

车辆经常冲洗打扫,做到车容车貌美观,给人以美观舒心的感觉。

车辆必须参加各种保险。入保险对生命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利国利民,何乐而不为。

七、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驾驶员要认真学习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驾驶员法律意识,做一位遵规守法的好驾驶员。

驾驶员不断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加强自身休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好思想、好品德。热爱本职工作,对技术精益求精,使其本领过硬,技术精湛,驾车熟练。

驾驶员要做到服务周到、热情、耐心,关心爱护学生,平稳驾驶,给学生以舒适的感觉。尊敬学生人格,不体罚辱骂学生,做学生遵纪守法的表率,建立起新型的朋友关系。

不开英雄车。不超速行驶,应互相谦让,“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文明驾驶员。

驾驶员驾车时要做到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不疲劳驾车,情绪不好不上车,酒后不开车,危险桥梁路段不通过,“宁开十里,不开半步”。驾车时不和别人说话,不抽烟,不吃零食,做到一心一意开好车。

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按时保养和检修,保证车辆天天做到性能好、功能全,行驶安全可靠。

驾驶员必须做到车容车貌美观整洁,给人以舒心的感觉。

驾驶员行车时,证件必须携带齐全,要杜绝无证驾车。

驾驶员要保证按时准点接送学生。做到一位学生不漏的接送。

八、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驾驶员要加强自身修养,使自己成为高尚的人、有道德的人,有高度负责精神的人。

租赁公司和学校要定期召开驾驶员会议,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任何驾驶员不准缺席、迟到、早退。

学习时认真听,认真记,不说话,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通过学习不断地反省自己,找出安全防范的差距,写出改进意见。

学习时要相互交流安全防范的经验及办法,共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驾驶员思想觉悟、道德品质。

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按规操作,按律做事,处处以法律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行动的准则,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九、考核奖励制度

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早晨必须保证准时发车,下午必须保证放学时发车,一般不提前和延误时间,提前和延误时间为不准时发车,作为没出满勤处理,不能获得当月满勤奖。

驾驶员要关心爱护学生。接送学生时,不漏掉一个学生,谁漏掉谁去接送,漏掉一个学生扣月奖金的20%。

因违规操作被扣证、扣车、罚款,责任自负。因违规操作出现的事故,责任自负。

一月内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者,可获月奖100元;一学期平安驾驶按规操作、无事故、无处罚,师生满意,可评为文明驾驶员,车辆可评为“文明号”并另奖200元。

驾驶员服务态度不端正,驾德差,师生反应强烈,经教育没有悔改表现,要给予辞退。

十、乘车学生管理制度

1、乘车的学生必须佩戴校牌乘车。

2、车上不允许喝饮料、吃零食、乱吐痰或乱扔垃圾,维持车内环境卫生。

校车公司管理制度篇五
《校车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校车资金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校车资金的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校车资金使用须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校车资金的具体收支由校车管理单位负责。

第三条 校车资金的收取应采用月票充值方式,暂未采用月票方式的,须有专人专账管理,每月最后一天前须将次月乘车款全部收齐。

第四条 校车收入资金每月最后一天,基层单位全额上解集团公司计划财务处,任何单位不得坐支摊用。

第五条 基层单位收取的校车补贴,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补贴资金全额及时上缴集团公司计划财务处。

第六条 校车周转资金由集团公司根据各基层单位校车资金上解情况,于次月14日以周转金形式拨付各基层单位。

第七条 各基层单位要把校车资金使用,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校车运行特点,结合本制度,制定本单位校车资金使用制度,建立健全校车结算制度和台账制度,确保资金收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八条 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必须加强对校车资金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集团公司计划财务处汇报并妥善处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对校车资金的管理,不得游离于公司制度之外。

对于发生的各种违规事项,集团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惩不待。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二0一五年六月十日

校车公司管理制度篇六
《校车驾驶员资格管理制度》

校车驾驶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公司对驾驶员聘用实行一下管理制度:

一、 校车驾驶员应当依照《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二、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公司绝不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

四、校车驾驶员要增强安全驾驶意识,按时参加公司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校车安全运营。

XXXXX平安公交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校车公司管理制度篇七
《校车GPS动态管理制度》

校车GPS动态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安全及正常运行,校车均配备安装GPS定位系统,以满足对车辆的整体调度、安全防护、数据采集、动态管理的需求,提高公司运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打开GPS定位系统主机机盖,将SIM卡取出挪作他用,一经查实,每次罚款当事人300元。

二、各校车未经允许不得对GPS定位仪器进行拆卸,如自行拆卸影响使用,每次罚款当事人200元。

三、GPS定位系统使用手机卡接受卫星信号,人为屏蔽、干扰GPS接收信号,影响公司正常管理和调度的,每次罚款当事人100元,未经允许擅自拆卸SIM卡造成无法定位的,每次罚款当事人200元。

四、在日常GPS车载终端的使用中,驾驶员对于主线等配件应做到细致处理,一旦发现出现松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并联系部门经理或监管人员安排处理,切不可将主线等进行拖拽,否则可能导致借口脱落乃至损坏。

五、车辆驾乘人员应保持驾驶室内的环境整洁、干燥,尽量不要使GPS设备接触到水、油等液体,GPS是电子产品应防止定位仪器因刷车、修车使仪器注水、注油等现象发生。 以免影响其正常使用。

六、GPS仪器上有开关机按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关机,

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七、监管人员要对日报表进行认真统计、分析并真实有效的反应监控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从而为公司管理提供有效依据。监管人员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对车辆连续严重超速行驶时间超过6分钟的,语音或短信提示驾驶员减速行驶,驾驶员若不予以配合,按每次100元给予罚款,若由此所产生的任何事故,由本人承担。

八、校车为未按照固定路线行驶的,监管部门应对驾驶员及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警告,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每次给与20元罚款。

九、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接到报告的监管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因监管人员疏忽未及时接到报告影响处理的,每次给与罚款100元。

十、本制度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执行。

XXX公交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校车公司管理制度篇八
《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车队内部管理细则》

***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车队

内部管理细则

(讨论稿)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车队内部管理,规范营运行为,强化优质服务,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推进校车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车队服从**镇政府和松滋市永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双重领导,隶属于**校车管理办公室管理。为**镇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提供校车服务,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上下学(园)。

第三条 **车队的所有投资者带资入股成为松滋市永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所带资金由公司发放股份确认通知书后成为股东持有的股份参与利润分红。

第四条 **车队实行公司化管理,全镇联营,所有驾驶员、照管员属于公司员工。对所有员工实行按月定额工资制。

第五条 **车队的所有驾驶员、照管员必须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遵守本细则的所有条款。

二 行车安全管理

第六条 校车驾驶员应当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员资格。

第七条 校车驾驶员必须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校车驾驶员在驾驶校车时,必须统一着装,佩带胸牌,必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车证及相关证件。

第九条 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严禁超员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或醉酒驾车,严禁开斗气车、英雄车,严禁违规载客,如发现或被举报一次罚款1000元(在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 校车行驶路线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第十一条 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按照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识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必须让所有上下车学生上下完毕后,关好车门方可再次启动。

第十二条 校车运载学生时,不得进加油站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三 乘车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校车必须配有固定的随车照管员。随车照管员必须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随车照管的法律常识,懂得一定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常识。

第十四条 随车照管员要有爱心、有耐心,关心学生、服务学生,对接送学生的家长态度要和蔼、热情,要留有所有乘车学生家长的联系电话。

第十五条 随车照管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每天放学时照管员必须到校内与教师接头将学生带到校车门前,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对5岁以下的幼儿必须亲手扶着上下车。

(二)清点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学生全部上下车后,示意驾驶员关闭车门启动校车,如有学生迟

到应迅速与家长取得联系并适时等候。家长未到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的,应电话告知家长,或者委托其他家长,也可将学生带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如个别家长确实不能保证每天接送学生的应由家长指定监护人,并与家长签定协议。

(三)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嬉戏打闹等危险行为,发现学生有异常行为或突发不适应现象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员停车进行应急处置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四)发现驾驶员饮酒、醉酒或身体严重不适时,或有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时,应制止校车开行,及时与车队长联系。

(五)照管员坚持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内外的整洁。

(六)照管员必须每天填写校车运行日志,与学校、家长办理好交接手续,填写与学校的交接表。

照管员若不服从管理,对家长、学生态度生硬,造成工作失误,遭到家长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次口头警告,扣发当月工资200元;第二次书面通报,限期改正,扣发当月工资500元;第三次予以除名,扣发当月全部工资,任何人不得例外。

四 驾驶员守则及职责

第十六条 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十七条 驾驶员守则

(一)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二)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

责任感,爱岗敬业。

(三)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四)校内行车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5公里,不准在校内按喇叭,接送学生途中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

(五)不准驾驶按规定审验不合格的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车。车门没有关好前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接打电话。

(六)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长的安排,准时出车接送学生,不得无故误点,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七)驾驶员未经车队长批准不得把车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八)未出车时,驾驶员应在指定地点休息,自由活动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等候出车。驾驶员出车接送学生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立即报告车队长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驾驶员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的经济处罚或刑事责任一律由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其职责。驾驶员职责如下:

(一)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应及时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长,队长报告公司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报批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否则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二)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

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时,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报告车队长及时加油。

(三)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交接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赔偿。

(四)除早、晚接送学生外,驾驶员必须持有车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指定的停车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驾驶员接送学生时因故违反交通规则而被交警处理,必须及时呈交案发报告,由车队长报告公司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酌情分担。

(六)驾驶员在运送学生途中如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与照管员一道第一时间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向交警及相关部门报案,并立即报告车队长,与校车公司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校车公司报告。

(七)驾驶员应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接送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应上车学生已上齐,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离开停车点。

(八)驾驶员应提醒或督促照管员按时按规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工作。照管员不听从驾驶员安排的可向车队提出撤换要求。

五 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由车队长指定或民主推选一人担任车队的财务会计。财务会计应尽职尽责做好车队的财务管理。具体职责是:

(一)制定车队的财务管理制度,讨论通过后负责执行。

(二)按时收齐学生乘车费,做到学生人数、票据、乘车费对口,

校车公司管理制度篇九
《校车管理制度》

校车管理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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