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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 新中国监狱发展建设成就与特色

2016-01-20 09:49:3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监狱篇一《监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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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篇一
《监狱》

一、新中国监狱发展建设成就与特色

(一)出色地完成了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保持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任务

全国监狱机关管辖的监狱和事业单位 单位:个年份

省直监狱数量1951

18819624871970252198240719895861998698

图表1

图表2

图表3

  新中国监狱伴随新中国的成立而诞生,伴随改革开放而发展完善。在新中国50年的建设发展历程中,监狱从白手起家、艰苦创业开始,到逐步调整、改革、完善、提高,成功地关押改造了包括日本战犯、伪满皇帝、国民党旧政权的军政人员及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基本做到了收得下、管得住、改造好,适应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有效地完成了国家交付的刑罚执行重任,并成功地改造了这些罪犯。不仅实现了巩固和保卫政权,应付和治理社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而且以改造人、造就人为宗旨,使绝大多数罪犯从监狱获得新生,实现了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社会的破坏力量为建设力量的目标。取得了令世界瞩目,中国人引以为自豪的辉煌成就。

(二)成功地建立起了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新中国的监狱制度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在党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重视和关心下逐步建立起来的。我国的监狱不仅是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而存在,而且是作为无产阶级改造旧世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存在的。我们的监狱制度不仅限于依法对罪犯剥夺自由执行刑罚,对服刑罪

犯实施有效的管理,而且是或者更主要的是在执法和管理的基础上对罪犯实施有效的改造。我国的监狱工作方针几经演变,从最初的“三个为了”到后来的“两个结合”,再到“改造第一,生产第二”,最终确立为“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不同的时期的监狱工作方针虽然表述不尽相同,但重视改造一直是作为主旋律贯彻始终,其中的不同也主要体现在对改造的不断重视和强化上。

我国监狱的工作实际上都是围绕如何更有效地改造罪犯这个核心而展

图表

图表5

开、而改革发展。重视对罪犯的改造,重视治本,关心罪犯的前途与未来,致力于罪犯的新生即重新社会化,这是新中国监狱制度的根本特色所在。

在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指导下,经过长期的实践,我国监狱逐渐形成了以劳动改造、教育改造、管理改造为内容的改造罪犯的三大基本手段。在三个基本手段的框架下,我国监狱不断围绕改造途径方法开拓创新,先后实现了办“特殊学校”,对罪犯开展正规的政治、技术、文化教育;实施教育、感化、挽救方法,实施中国式的累进处遇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实施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引进心理科学与技术对罪犯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是我国监狱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根本所在,是我国监狱能够在物质条件与设施并不先进的条件下,能够长期保持世界上最高的罪犯改好率和最低的重新犯罪率的基础和保障。

(三)监狱的现代化建设与法制化建设不断发展

建国之初,我国一穷二白,百废待兴,国家不可能给监狱建设以更多的投入,而大批判刑罪犯又亟待改造,所以,新中国的监狱基本上是在各地因地制宜,自力更生,白手起家而奠基,以自我建设为主,国家投入很少的条件下逐步发展起来的。截至1998年底,全国监狱系统的监管改造资产已达到145畅4亿元。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建成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48所和一大批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和监区,全国近700所监狱都建起了基本适应监管改造需要的监管设施。为了劳动改造罪犯的需要,监狱通过自身努力,建设了一大批工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工业达到200个行业,5000多种产品,农场土地70万公顷。目前全国监狱企业总资产已达427畅4亿元,1998年工农业总产值394亿元。监狱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不仅为改造罪犯提供了必要的劳动场所和手段,而且为监管改造工作提供了相当部分的物质

图表

图表7

保障和经费来源,同时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由于国情和历史的原因,我国的监狱与监狱企业一直合体共生,目前监狱企业的生产经营形势日趋艰难,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弊端日益凸现,于是许多人对监狱经营企业提出疑问,甚至否定。探讨问题当然可以见仁见智,但新中国监狱没有把刑罚执行办成纯消费型的事业,而是让罪犯劳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紧密结合,大大降低了

监狱篇二
《监狱的概念》

监狱的概念:监狱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与改造的国家刑罚执行机关

监狱的特征:阶级性、惩罚性、封闭性

监狱的性质:⑴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⑵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 监狱的任务:⑴执行刑罚 ⑵惩罚和改造罪犯 ⑶预防和减少犯罪

监狱的管理体制的概念:监狱的管理体制是指在监狱工作中实行的关于监狱的管理组织层级及其管理权限划分和监狱机构设置的组织管理制度。

监狱的管理体制: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监狱的管理机关: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 监狱管理分局 监狱的分类:

⑴重刑犯监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⑵中刑犯监狱——5~10年有期徒刑

⑶轻刑犯监狱——5年以下有期徒刑

⑷女子监狱

⑸短刑犯监狱

⑹未成年犯管教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以教育改造为主,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实行9年义务教育

监狱的内部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监狱长负责制

内部管理的特征:⑴我国监狱实行的是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⑵监狱管理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体制 ⑶坚持当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监狱实行党委领导制度 监狱的组织机构: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

工作机构: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科、政治处、财务科、狱内侦查科(仅限于大型监狱)

监狱工作方针的概念:监狱工作方针是国家为监狱刑罚执行、惩罚与改造罪犯工作确定的指引监狱工作方向和目标的总体性规定

监狱工作方针的涵义:㈠监狱工作方针是由党和国家所确定的监狱工作的总方向和指导原则

㈡监狱工作方针的精神贯穿于监狱工作实践和监狱法律规范之中 ㈢监狱工作方针是在不断发展完善的

监狱工作方针的演变:

㈠“三个为了”的方针:大批应判徒刑的犯人,是一个很大的劳动力。为了改造他们,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闲饭,必须立即着手组织劳动改造工作

㈡“两个结合”的方针:劳动改造机关对于一切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所施行的劳动改造,应当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针。

㈢“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把大多数罪犯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是监狱首要的、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在完成罪犯改造政治任务的同时,通过组织罪犯生产劳动,为社会创造一定的物质财富和经济利益,是第二位的,是为改造罪犯的政治任务服务的。

现行监狱工作方针的基本内容:

㈠“以改造人为宗旨”是监狱工作的总体要求。监狱工作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惩罚和改造罪犯。惩罚罪犯的社会价值基础是公正,改造罪犯的社会价值基础是功利。

㈡“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是我国监狱实现监狱工作宗旨的根本途径。其监狱工作的原则:㈠惩罚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㈡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㈢人道主义的原则 ㈣社会协助的原则 ㈤个别化的原则

惩罚与改造想结合原则的要求: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就是使监狱的两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罪犯依法惩罚、严格监管,这项工作做得越好,监狱的监管秩序越稳定,对罪犯接受改造就越有利。否则,如果罪犯感受不到刑罚的威严,监管改造秩序混乱,对罪犯的改造也难于进行。对罪犯依法进行思想改造,促进其认罪悔罪、痛改前非,早日实现向守法公民的转化,则促进惩罚管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二者的结合越密切,对监狱工作的发展越有利。在监狱工作中,偏废任何一方或者两项工作没有有机结合,都会给监狱工作带来重大影响。

教育与劳动相结合原则的要求:㈠发挥教育的先导和知识的启迪作用 ㈡重视劳动的实践检验 ㈢二者互为补充,相互渗透

人道主义原则的要求:㈠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㈡要把罪犯当公民看待 ㈢要为罪犯创造一个改恶从善、悔过自新、有利于养成良好习惯的环境氛围。 社会协助原则的要求:㈠以监狱为主 ㈡监狱应当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监狱工作个别化原则的基本精神:针对改造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进行管理、教育。

贯彻监狱工作原则应注意的问题:㈠不能用原则代替法律 ㈡能用感情代替原则 ㈢在监狱工作中,以监狱工作的个别化原则为武器,做好罪犯改造工作,充分发挥监狱工作的个别化原则在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基本要求:监狱依法对罪犯实施以思想转变为目的,包括管理、劳动、教育等各种手段在内的有系统的改变犯罪思想、矫正犯罪恶习的活动,这种活动是在惩罚的前提下进行,其目的是将罪犯转变成为守法公民。 对二者相结合的要求:在监狱的刑罚执行活动中,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二者同时并举,努力把握好二者的结合点。

监狱人民警察的概念:监狱人民警察是指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犯罪工作的人民警察。

监狱人民警察的特征:㈠功能特殊性 ㈡角色多重性 ㈢任务艰巨性 ㈣环境特定性

监狱人民警察的地位:㈠监狱人民警察在国家中的地位。

监狱警察是国家公共权力构成的物质体现,是国家暴力机构的重要部分,是国家力量结构中不可缺少的强制工具。

㈡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地位。

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在监狱这个特殊场所,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就在于代表国家对罪犯行使刑罚执行权,行使特殊的管理职能。

㈢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管改造罪犯工作中处于执法者、管理者、教育者的地位。

监狱人民警察的作用:

㈠政治作用,主要表现为对国家安全和政权的维护与巩固。

㈡社会作用,只要表现为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保障与促进。 ㈢法律作用,主要表现为通过执行刑罚发挥实现刑罚目的的作用。 监狱人民警察的素质要求:

㈠政治素质 ㈡知识素质 ㈢心理素质 ㈣身体素质 ㈤能力素质

监狱人民警察的政治素质的内容:

㈠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㈡要有强烈的事业心

㈢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监狱人民警察的知识素质包括的内容:

㈠基础知识 ㈡专业知识 ㈢相关知识

监狱人民警察的心理素质的内容:

㈠抑邪匡正的情感

㈡矢志不移的信念

㈢刚毅坚强的意志

㈣沉浮不惊的品格

监狱人民警察的身体素质的内容:

㈠力量素质 ㈡速度素质 ㈢耐力素质 ㈣柔韧素质 ㈤灵敏素质 监狱人民警察的能力素质的内容:

㈠组织管理能力 ㈡分析判断能力 ㈢表达能力 ㈣社交能力 ㈤防卫能力 ㈥改革创新能力

监狱人民警察禁止性行为的内容:

㈠不得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㈡不得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㈢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㈣不得侮辱罪犯的人格

㈤不得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㈥不得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㈦不得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物品

㈧不得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务交予他人行使

㈨不得有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人民警察的考核制度:

监狱人民警察的考核,是监狱根据管理权限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察和评价。

㈠考核的原则:⑴客观公正原则

⑵民主公开原则

㈡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察在执行国家法规中的表现和工作实绩。

㈢考核的方法:⑴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⑵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⑶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㈣考核的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㈤考核的程序: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录用人民警察的原则:

公开考试原则 严格考核原则 择优录取原则

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

政治条件 文化条件 自然条件

监狱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种类:

岗前培训 晋升培训 专门业务教育培训

罪犯的概念:监狱学意义上的罪犯,是指因实施犯罪行为而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并在监狱内接受惩罚和改造的犯人。 罪犯的特征:

㈠罪犯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者。

㈡罪犯被判处的刑罚限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㈢罪犯在监狱内服刑并接受改造。

㈣罪犯是监狱行刑法律关系的主体。

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

罪犯的法律地位是指罪犯作为监狱行刑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服刑期间依法应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㈠罪犯是人 ㈡罪犯是公民 ㈢罪犯是犯了罪的公民

罪犯的权利义务:

㈠罪犯权利和义务的特定性

㈡罪犯权利的不完整性

㈢罪犯义务的刑事强制性

㈣罪犯权利和义务的可变性

我国罪犯享有的基本权利:

㈠生命权和健康权

㈡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权

㈢财产权和继承权

㈣婚姻家庭权利

㈤政治权利

㈥宗教信仰自由权

㈦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㈧申诉、控告、检举及诉讼相关权利

㈨其他权利

我国罪犯权利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

㈠物质保障 ㈡制度保障 ㈢组织保障 ㈣司法保障 ㈤监督保障 我国罪犯应履行的义务:

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

㈡遵守监规纪律的义务

㈢服从监狱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的义务

㈣有劳动能力的罪犯,有参加劳动的义务

㈤接受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的义务

㈥爱护国家财产,保护公共设施的义务

㈦维护正常改造程序,自觉接受改造义务

㈧检举违法犯罪活动的义务

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罪犯构成的概念

罪犯构成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内,罪犯整体内部各种犯罪类型及其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

罪犯构成变化经历的三个阶段:

㈠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60年代初为第一个时期

㈡20世纪60年代初至70年代末为第二个时期

㈢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为第三个时期

押犯“三多三少”的内容:

㈠普通刑事犯多,反革命犯少

㈡罪犯出生于劳动人民家庭的多,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的少

㈢青少年犯多,中老年犯少

明确罪犯法律地位的意义:

㈠明确罪犯的法律地位,是监狱工作法治化的必然要求。

㈡明确罪犯的法律地位,是正确执行刑罚、有效改造罪犯的前提。 ㈢明确罪犯的法律地位,有利于保障罪犯权利。

刑罚执行的概念:

刑罚执行是指监狱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的程序性内容,包括收监、减刑、假释、对罪犯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处理、暂予监外执行、释放等。

刑罚执行的原则:㈠依法执行原则 ㈡服从于惩罚与改造罪犯的原则 ㈢刑罚执行个别化原则

收监的概念:收监是指监狱依法收押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一种刑罚执行活动。

收监的条件:一、般条件:㈠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

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㈢执行通知书

㈣结案登记表

二、身体条件: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的及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暂不收监

收监的程序:⑴审查法律文书 ⑵身体检查 ⑶人身与物品检查 ⑷入监登记 ⑸通知家属

申诉的概念: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而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监狱保护罪犯申诉权的措施:

㈠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如果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㈡对罪犯的申诉材料,监狱应及时转递,不得扣压

㈢监狱设立犯人申诉箱,接受犯人申诉材料,申诉箱由专人开箱处理

监狱篇三
《监狱》

监狱篇四
《监狱基础知识》

监狱基础知识

(附兵团13年公务员考试大纲)

第一章 导论 ............................................................................................................................... 2

第一节 监狱的起源 ........................................................................................................... 2

第二节 监狱的历史类型 ................................................................................................... 2

第三节 新中国监狱的历史发展 ....................................................................................... 3

第二章 监狱 ............................................................................................................................... 3

第一节 监狱的概念与特征 ............................................................................................... 3

第二节 监狱的性质和任务 ............................................................................................... 4

第三节 监狱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和基本法律法规 ................................................... 4

第三章 监狱工作方针和原则 ................................................................................................... 5

第一节 监狱工作方针 ....................................................................................................... 5

第二节 监狱工作原则 ....................................................................................................... 7

第四章 监狱人民警察 ..................................................................................................................... 9

第一节 监狱人民警察的概念与特征 ............................................................................. 10

第二节 监狱人民警察的特征 ......................................................................................... 10

第五章 犯罪 ................................................................................................................................... 11

第一节 罪犯的概念和特征 ............................................................................................. 11

第二节 罪犯的构成 ......................................................................................................... 11

第三节 罪犯的法律地位 ................................................................................................. 12

第六章 罚执行的概念和原则 ....................................................................................................... 13

第一节 刑罚执行的概念和原则 ..................................................................................... 14

第七章 狱政管理 ........................................................................................................................... 15

第一节 狱政管理的概念和特征 ..................................................................................... 15

第二节 狱政管理原则 ..................................................................................................... 16

第三节 分押分管 ............................................................................................................. 17

第四节 生活卫生管理 ..................................................................................................... 17

第五节 会见通讯管理 ..................................................................................................... 18

第八章 教育改造 ........................................................................................................................... 22

第一节 教育改造的概念和特征 ..................................................................................... 23

第二节 教育改造的原则 ................................................................................................. 23

第三节 教育改造的内容 ................................................................................................. 24

第四节 教育改造的方法 ................................................................................................. 25

第九章 劳动改造 ........................................................................................................................... 26

第一节 劳动改造的概念与特征 ..................................................................................... 26

第二节 劳动改造的作用 ................................................................................................. 26

第十章 未成年犯的管理教育 ....................................................................................................... 28

第一节 未成年犯的概念和特征219、未成年犯的概念 .............................................. 28

第二节 未成年犯的管理原则与权益保障 ..................................................................... 28

第三节 未成年犯刑罚执行与管理 ................................................................................. 29

第四节 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 ......................................................................................... 30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监狱的起源

1、监狱的产生条件

监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

2、监狱的产生时间

奴隶社会

3、监狱的演变过程。

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和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古代监狱的主要特点是残酷、野蛮、落后,很难谈及监狱管理制度,监狱行刑理论更是无从谈起。

近、现代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始于18世纪。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人道化的原则,对监狱的改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英国人约翰霍华德《英格兰及威尔士的监狱状况》(《监狱事情》),对监狱的建筑、矫正目的、矫治手段以及奖惩措施都作了详尽而科学的论述。被称为西方国家监狱改良运动的鼻祖。20世纪后,教育刑、改造刑理论占据了监狱行刑理论的主导地位,监狱逐步摆脱了野蛮、残酷、无序的形象,出现了行刑社会化、法治化、人道化、技术化等趋势。

第二节 监狱的历史类型

4、监狱历史类型的概念

监狱历史类型是根据监狱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及其阶级本质所作的划分。

5、监狱的几种历史类型

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6、奴隶制国家监狱的本质

奴隶制国家监狱的本质是掌握政权的奴隶主阶级用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实行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7、奴隶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

奴隶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1)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复仇主义为目的;(2)刑罚手段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3)监狱是关押等待执行刑罚的罪犯和未决罪犯的机构,监狱不是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

8、封建制国家监狱的本质

封建制国家监狱的本质上是掌握国家政权的封建主阶级用来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维护封建主阶级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实行封建主阶级专政的国家暴力机器。

9、封建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

封建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1)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以威吓主义为目的;(2)监狱制度和监狱管理残酷、黑暗。

10、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的本质

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的本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11、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时期监狱的基本特征

推翻封建专制政权后,提出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刑罚人道的原则,逐步确定了自由

刑在刑罚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从而推动监狱行刑理论和监狱管理制度向前发展了一大步。早期的刑罚和监狱制度并为完全摆脱封建社会刑罚野蛮、残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以报应为目的。

19世纪末20世纪初,教育刑理论得到长足的发展,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逐渐转变为以矫正和教育为目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监狱管理制度体系基本确立,累进处遇制、分类制以及社会化处遇制等监狱管理制度得到发展,

12、社会主义国家监狱的本质与特征。

社会主义国家监狱的本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

社会主义国家监狱的特征:监狱执行刑罚始终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以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作为监狱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在改造罪犯过程中,坚持人道主义、区别对待、给出路等各项政策;依法行刑,文明管理,切实保障罪犯权利的行使和实际享有;行刑社会化,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第三节 新中国监狱的历史发展

13、新中国监狱历史发展的几个阶段

创建阶段、初步发展阶段、遭受破坏阶段、拨乱反正阶段、改革发展阶段

14、创建阶段的起止时间和基本特征

1949-1954。基本特征:(1)全党高度重视,迅速将一大批罪犯投入劳动改造之中;(2)确立了监狱组织管理体制;(3)基本上解决了监狱面临的困难。

15初步发展阶段的起止时间和基本特征

1954-1966。基本特征:(1)监狱法制建设逐步发展;(2)确立了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原则;(3)制定了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4)培养了一支能吃苦耐劳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16、遭受破坏阶段的起止时间和基本特征

1966-1976。基本特征:(1)监狱法规遭到践踏,监狱法制观念有所淡化。(2)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实践证明是一支忠于党和人民的队伍。

17、拨乱反正阶段的起止时间和基本特征

1976-1981。基本特征:(1)监狱人们警察队伍不断发展壮大;(2)一些交出去的监狱被陆续收回;(3)监狱工作秩序逐渐恢复。

18、改革发展阶段的起止时间和基本特征。1981年至今。基本特征:(1)监狱 法制建设发展迅速;(2)监狱的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3)逐步建立国家财政保障体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4)监狱人们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 监狱

第一节 监狱的概念与特征

1、监狱的概念

监狱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与改造的国家刑罚执行机关。

2、监狱的特征。

(1)阶级性;(2)惩罚性;(3)封闭性

第二节 监狱的性质和任务

3、我国监狱的性质

(1)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2)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

4、执行刑罚的概念

执行刑罚是指监狱对经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依法实施监管,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进行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活动。

5、执行刑罚的目的(刑罚的目的)

执行刑罚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罪犯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

6、惩罚的概念

惩罚是指监狱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依法将罪犯予以监禁,剥夺其人身自由,剥夺或限制其某些权利,而使罪犯遭受一定痛苦或损失的司法活动。

7、对罪犯惩罚的意义

(1)监狱监禁罪犯,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使之与社会隔离,并通过武装警戒、严格监管等措施防止其脱逃,避免其继续危害社会。

(2)监狱对罪犯违反监狱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于罪犯在狱内进行的各种破坏活动,监狱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禁闭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罚。

(3)强制罪犯遵守监狱法规,规范行为,矫正恶习,使其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4)通过惩罚罪犯儆戒那些可能犯罪的人悬崖勒马,不致走上犯罪道路,从而达到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8、改造的概念

改造是指监狱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依据刑罚的目的,通过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矫治其犯罪心理,将罪犯转化为守法公民的活动。

9、对罪犯改造的意义

(1)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是无产阶级改造社会、改造人类的伟大历史使命在监狱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2)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是宪法和法律的直接要求。

(3)监狱对罪犯的改造可以有效地提高监狱行刑效力,降低重新犯罪率,有利于实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罚目的。

10、我国监狱的任务。

(一)执行刑罚;(二)惩罚和改造罪犯;(三)预防和减少犯罪。

第三节 监狱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和基本法律法规

11、监狱管理体制的概念

监狱管理体制是指在监狱工作中实行的关于监狱的管理组织层级及其管理权限划分和监狱机构设置的组织管理制度。

12、监狱的种类、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概念

(1)监狱。我国的监狱包括:关押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的重刑犯监狱;关押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犯的中刑犯监狱;关押5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的轻刑犯监狱;关押女性罪犯的女子监狱。有的省、自治区,根据需要在少数地区或地级市设置了由当地司法局领导的短刑犯监狱。

(2)未成年犯管教所。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我国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执行刑罚的机关。

13、监狱管理体制的内容、监狱管理体制的特征

监狱管理体制的内容:我国监狱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监狱长负责制度。

监狱管理体制的特征:1、我国监狱实行的是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2、监狱管理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管理体制;3、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监狱实行党委领导制度。

14、监狱的组织机构

监狱的组织机构:监狱设监狱长1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

监狱一般应设置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教育改造科、生活卫生科、政治处、财务科等工作机构,重刑犯监狱和押犯在3000人以上的大型监狱还应设立狱内侦查科。

15、《监狱法》颁布实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监狱法》颁布实施的时间: 1994年12月29日。

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1-10条),主要规定了《监狱法》的立法依据,监狱刑罚执行活动应遵守的基本原则,监狱的性质和刑罚执行的范围,罪犯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监狱经费以及监狱的主管机关等。

第二章监狱(11-14条),主要规定了监狱的设置,监狱的组织机构,监狱人民警察的义务等。

第三章刑罚的执行(15-38条),主要规定了收监的程序和条件,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程序,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罪犯刑满释放和安置等。

第四章狱政管理(39-60条),主要规定了狱政管理的原则,分押分管,监狱警戒,对罪犯使用戒具和武器的条件和程序,罪犯服刑期间的通信、会见,对罪犯生活、卫生的管理,考核奖惩及又犯罪的处理等。

第五章对罪犯的教育改造(61-73条)主要规定了教育改造的原则、方法、内容、种类,以及罪犯参加劳动的具体要求等。

第六章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74-77条),主要规定了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的原则、执行机关,对未成年犯在改造上的要求等。

第七章附则(78条),规定了《监狱法》的生效时间。

16、《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准则》颁布实施的时间

1991年9月10日。

17、《罪犯改造行为规范》、《监管改造环境规范》颁布实施的时间。[注:《罪犯改造行为规范》被现行《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废止]

《罪犯改造行为规范》1990.11.6

《监管改造环境规范》1990.11.6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2004.5.1

第三章 监狱工作方针和原则

第一节 监狱工作方针

1、监狱工作方针的概念

监狱工作方针是国家为监狱刑罚执行、惩罚与改造罪犯工作确定的指引监狱工作方向和

监狱篇五
《监狱的性质》

监狱篇六
《中国监狱制度》

中国的监狱制度

1994年12月2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

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同日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监狱制度揭开了新的篇章。

(一)监狱的主管机关

监狱法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司法部设监狱管理局,作为司法部管理全国监狱的职能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厅(局)主管本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内的监狱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管理局在当地司法厅(局)的领导下具体管理辖区内的监狱工作。

我国监狱的设置主要包括两种:

1、监狱是关押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罪犯的场所。监狱可以分设男犯监狱和女犯监狱,女犯监狱应当由女性监狱人民警察直接进行管理。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及刑期长短,监狱还可分为重犯监狱和轻犯监狱。

2、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关押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未成年犯的场所。由于其关押的对象主要是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因此,未成年犯管教所也可以称作未成年犯监狱或少年监狱。我国对未成年人一贯给予特殊的保护,对犯了罪的未成年人同样如此。未成年犯管教所采用与其关押对象相适应的管教原则及方法。

(二)监狱的设置及其机构人员

监狱法规定,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这样有助于根据历史、经济和自然条件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来使监狱的设置布局合理,同时也有助于确保刑罚统一、有效、正确的贯彻执行。

各监狱设监狱长1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工作机构除一般包括行政机构和生产经营机构外,还设狱政、生活卫生、教育等机构。

监狱法规定,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这一规定明确了监狱管理人员的法律地位。监狱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与公安、交通等警察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三)监狱的财政体制

监狱法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经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监狱依法使用的土地、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以及监狱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四)监狱工作的基本原则

《监狱法》第三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1、惩罚和改造相结合。

监狱执行刑罚,首先是对犯罪分子实施惩罚。惩罚是刑罚的固有属性,没有惩罚,就难以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改恶从善。惩罚与改造相比,惩罚重在强制,改造重在转化。惩罚是手段,改造是目的。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把犯罪分子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也是我国刑罚的根本性质所在。监狱不是为惩罚而惩罚,而是把惩罚与改造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并有明确的目的性,即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2、教育和劳动相结合。

为了有效地改造罪犯,还必须在执行刑罚中坚持贯彻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这里的教育是指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劳动是指从事一定的生产活动,必须把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

(五)刑罚的执行

刑罚的执行是指刑罚执行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执行范围将审判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付诸实施的活动。我国监狱的刑罚执行主要包括下述几个方面的内容:

1、收监,是指监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收押入监的活动。收监意味着刑罚执行的开始,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执行。

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人民法院在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时,应当同时送达必备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监狱在罪犯被交付执行时,如果没有收到上述法律文书,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对收监的罪犯应当进行必要的身体、人身及所携带物品的检查。身体检查时发现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罪犯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不收监,但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不在此列。监狱应当将身体检查的结果告知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决定符合暂不收监条件的罪犯是否准予监外执行。在对罪犯进行人身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时,查收的违禁物品应予没收,非生活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征得罪犯同意退回其家属。女犯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人身和物品检查。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2、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监狱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材料,应当及时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不得扣压。为方便罪犯申请,监狱应当设立犯人申诉箱,

并指定专人开箱处理,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罪犯有权对监狱人民警察以及其他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控告或检举。监狱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应当按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予以处理。不属于监狱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属于监狱管辖范围的,监狱应当及时处理。

3、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暂予变更刑罚执行场所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一是判决宣告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罪犯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由人民法院决定的监外执行。二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因下述情况而由刑罚执行机关决定的监外执行: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患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疗无效;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身体残废,失去劳动能力。刑罚执行机关决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属于人民法院决定的监外执行,如果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应当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办理收监手续后继续执行刑罚;属于监狱决定监外执行,刑期未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

监狱篇七
《监狱系统面试真题》

河南政法干警监狱面试真题

1.你的条件那么好,选择范围也宽,为什么要报考监狱警察?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本题设置了“条件好”“范围宽”的陷阱,考生要谨慎回答。

【参考答案】首先,非常感谢领导对我条件的肯定,但是我认为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我的条件也还远没达到优秀监狱警察的条件,我也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学习和努力。

其次,选择报考监狱警察,是因为做一名人民警察一直是我的理想,我觉得这个职业很神圣、很光荣。我从小就立志要在监狱警察的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来。

最后,虽然有其他的工作可以选,但是我觉得我的性格和人生准则更适合做一名监狱警察。我是个比较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人,不怕危险,不怕困难,敢于和不法行为作斗争。这些性格正是监狱警察所需要的,因此我非常希望也相信自己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警察。

2.监狱警察压力大,还面临危险,你是怎么看的?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回答时要围绕“压力”和“危险”来进行。

【参考答案】监狱警察身居一线,在工作条件、环境以及待遇方面跟平常人有一定的差距,其危险性的工作特点,决定了要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因此监狱警察工作中所面临的压力和承担的任务也是很艰巨的。

但是我认为越是这样艰苦的工作环境就越能激发出人的活力和干劲,就更能磨炼出钢铁般的意志。作为年轻人,要想承担起祖国赋予的重任就要不断地锤炼自己,让自己早日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抱着锤炼自我以及为社会主义正义事业做贡献的目的,我毫不犹豫地报考了监狱警察这个职位。 我相信我能够克服困难,在这个岗位上做出自己的成就,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人生价值。

3.有人说基层监狱警察工作危险,待遇低,升迁慢,你为什么还要来考监狱警察?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

【参考答案】 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我觉得监狱警察的待遇相对于很多职业来讲已经很不错了,也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的。 其次,说监狱警察的工作危险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越来越和平稳定,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社会还是非常和谐的。

第三,对于监狱警察升迁慢这个问题,我觉得是由很多因素造成的,而不是整个政法干警系统的职业特点。其中主要是由个人因素引起的,有些同志总是想着晋升却没有很好地在自己岗位上努力工作,晋升相应地也会比较慢。

当然,我们不能不承认,监狱警察的工作环境确实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对这些问题我也有充分的认识。即使监狱警察的工作条件比较差,但是我相信,我完全有能力、有信心克服这些障碍。我是一名退役的军人,在部队曾经接受过很多艰苦的训练,不仅培养出了我不怕苦、不怕累的品质,而且让我树立了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如果我加入监狱警察的队伍,我一定会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这个工作,并为应对工作的挑战做好长期的准备。

4.如果面试监狱警察成功,你在今后的工作中有什么打算?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自我认知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

【参考答案】(1)我的近期目标有两个:第一,让自己能够更快地适应工作,让自己能够更好地为监狱建设出力;第二,我必须得通过不断加强法律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以及办事效率,让自己更好地为监狱作出自己的贡献。

(2)而我的长远目标则是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够成为一所监狱的负责人。由于我国目前在监狱管理机制方面还不是很完善,“躲猫猫”现象不断出现,所以,我更加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所监狱的负责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更好地对他们进行管理,努力去改造他们,去开导他们,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从而为社会的和谐贡献我自己的力量。

5.你为什么报考监狱警察,你有什么优势?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

【参考答案】首先,我从小就对警察有着崇敬之情,我认为警察是和平、正义、安全的象征,它是崇高的代名词。这个群体所从事的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除暴安良、维护一方和平是这个职业的神圣使命。我乐于从事这一崇高的职业。

其次,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不断地培养自身的素质,按照警察应当具备的素质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能够胜任基层监狱警察的素质要求。平时我不断加强身体素质的锻炼,增强自身的体格;同时也着重地加紧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了自身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最后,我当过两年的义务兵,两年的部队生活让我养成了吃苦耐劳、不怕危险、甘于奉献的优良品格。我相信这些品质一定能够使我不断地克服困难,不辱使命,在常人看来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贡献。

山东省2001-2006监狱系统面试专业真题(含参考答案)

一、有人认为在监狱里关押的罪犯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是被专政的对象,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对此你怎样认识?

答:(一)这种观点是不可取的。(二)《监狱法》明确规定,罪犯凡是没有被依法剥夺的权利都应该依法享有,例如人身权、通信权、申诉权等等都应该受到保护。(三)监狱是国际人权斗争的最前言,我们作为新时期的监狱工作者更应该树立“法德结合,文明改造”的新理念,一方面用国家赋予权利和职责改造罪犯,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罪犯没有被剥夺的权利。

二、监狱人民警察整天跟罪犯打交道,有一定的危险性,工作条件艰苦,有人形容监狱工作是守火山口,看炸药库,假若你成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你将怎样面对这种工作环境?

答:(一)监狱人民警察是神圣而光荣的职业,不管有多大的危险,我都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去面对。(二)作为监狱人民警察,我一定会努力向身边的老前辈学习,学习他们宝贵的管理罪犯的经验。(三)我会用心去钻研业务知识,认真学习法律以及微机、心理学等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好自己的头脑,用知识用文化用法律去管理罪犯,改造罪犯。(四)我会坚持不懈的锻炼身体,不断增强自己的体质,刻苦训练擒敌拳等本领,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

三、我国监狱普遍对罪犯进行文化,技术教育,有的监狱还组织罪犯参加函授大学和业余大学及高等自学考试等学习,许多罪犯还在服刑中取得证书,对此你怎么认识?

答,我认为这是我国在改造罪犯过程的创举,是不断摸索出来而且经得起实践经验的成功做法。很多罪犯走上犯罪的道路就是因为没有文化,没有一技之长,在社会上没有谋生的本领,监狱组织罪犯学习并取得文凭和证书,一方面让罪犯学习知识,明白事理。另一方面,掌握一门技术,为以后刑满释放走向社会提前作好准备,正所谓一举两得,值得大力支持和推广。

四、监狱干警张某违反监狱规定,为在监狱服刑的某上级领导的亲属办理保外就医,被依法查处,这一事件对你有什么启示?

答:(一)监狱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手中掌握着国家赋予的一定的权力,我们一定要善待手中的权力,不能以权谋私。(二)人是社会的人,监狱人民警察也不例外,他们也有亲戚,有同学,有领导,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公私分明,不能为人情所左右。(三)题目中的张某之所以能为上级领导的亲属违法办理保外就医,表明我们的工作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漏洞,要进一步推进狱务公开,要加大检察机关和职能部门对监狱执法环节的监督,作到透明,公正。

五、假如你被正式录用为人民警察,如果有人问你监狱的职能和任务是什么,你如何回答?

答:《监狱法》明确规定:“监狱工作的方针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这就是表明监狱的职能和任务是关押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期徒刑的罪犯,并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利用劳动和教育的手段把他们改造成守法公民。以前,监狱的任务仅仅停留在“跑不了,死不了”的低级目标上,

现在随着社会的不断文明不断发展,现阶段,监狱的工作目标定位在动用一切合理因素,积极改造罪犯,把他们改造成新的守法公民。

六、某监狱人民警察因所管理的罪犯不服从管理,动手打了罪犯,为此,该警察受到了行政处分,有人认为该警察打罪犯不是什么大事,不应受到这样重的处罚,对这件事情你是如何认识的?

答:(一)监狱人民警察动手打罪犯这不符合“法德结合,文明改造”的新理念,受到行政处分是应该的,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这名警察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在管理罪犯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盲目冲动,更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因为那样根本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三)罪犯虽然被判了刑,但他依然享有没有被法律剥夺的权利,监狱是国际人权斗争的最前言,作为执法者一定要有大局观念。

七、现在,我国许多监狱允许改造比较好的罪犯可以给家里打电话,会见时可共同就餐,有的还允许与亲属同宿,你对这些做法如何认识?

答:(一)以上这些做法是我国监狱工作者在改造罪犯过程摸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新办法,新举措,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二)在“法德结合,文明改造”不断深入人心的今天,以人为本,人性化改造罪犯的观点也不断被监狱的高层领导所认可,一些在以前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做法也不断地被试点大胆创新。(三)监狱改造讲求人性化,但要积极稳妥试行,防止冒进,出现问题,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监狱人民警察掌握着许多权力,如对罪犯的考核权,减刑假释建议权,暂予监外执行批准权等,如果你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你将如何对待手中的权力?

答: 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国家赋予了一定的权力,这是党和国家的信任,是职责所在,一定不能辜负人民的重托,一定要善待手中的权力,严格依法办事,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在人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权势面前,一定要挺直腰板,不徇私枉法,做一个纪律严明,讲究原则,坦坦荡荡地执法者,而在新的 时期,更要牢固树立这种文明执法的理念。

九、建国以来,我国监狱机关成功改造了日本侵华战犯,伪满战犯,国民党战犯,数以万计的刑事案犯等,我国的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6%--8%之间,成为世界上重新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这些情况对你有什么启示?

答:(一)看到这些成绩,我为我国监狱取得的非凡成就感到自豪和骄傲,也向广大监狱人民警察特别是长期奋战在一线的老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因为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他们是密不可分的。(二)对我的启示是,犯人是可以改造的,给我以后的工作增添了很大的信心。只要执行正确的国家刑法政策,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三)如果我有幸能成为其中一员,我一定奋力拼搏,贡献毕生的力量。

十、监狱人民警察承担着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组织罪犯进行教育和生产劳动等工作,你认为监狱人民警察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答:(一)在思想上一定要爱党爱国,拥护党的领导,熟悉国家的方针政策,尤其是关于刑法执行方面的知识,(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能耐得住寂寞,肯干肯奉献,能吃苦,能战斗,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尤其是擒敌拳等必备的本领。(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跟上瞬息万变的形势(五)有服从意识,大局意识,一切行动听指挥。

十一、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罪犯进行劳动是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谈谈你对劳动改造罪犯的认识? 答:(一)好逸恶劳一切罪恶的根源,很多罪犯走上犯罪的道路,就是由于在社会上好吃懒惰,不爱劳动造成的。(二)监狱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罪犯进行劳动是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这是经过长期实践,摸索出来的成功的做法。(三)劳动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光荣的权利,罪犯是违法犯罪的公民,也

同样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四)监狱组织罪犯劳动,一方面能矫正罪犯的恶习,让其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一方面能让罪犯掌握一门技术或者一技之长,将来走上社会能自食其力,不至于重新犯罪,另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监狱经费紧张的问题。

十二、社会上,许多人对监狱人民警察有偏见,认为监狱人民警察成天跟罪犯打交道,没有其他警察那样风光,你对这种现象是怎么样认识的?

答:(一)良好的职业操守应该是“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而朝秦暮楚,这山望着那山高的做法是不对的。(二)监狱人民警察确实很辛苦,劳动强度大,成天面对危险,待遇低而且休息日少,这些是客观事实,但可惜的是国家正在逐步改善监狱人民警察的待遇,一步一步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三)每个人都应该从自己的职业中找到闪光点,不要被社会上世俗的观点所左右。(四)如果我能光荣地成为头戴国徽,肩扛五星的监狱人民警察,我一定会

珍惜这份职业,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在这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X省监狱招警面试真题

一、***同志在建党八十周年庆祝大会上提出:“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你是如何理解其深刻含义的?人民警察如何实践这一要求?

【出题思路】 通过考生对***同志这段讲话的理解,了解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

【参考答案】

1、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互为前提和基础。

2、两个文明的高度发展能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富裕的小康生活、完善的社会保障、高度的政治民主、健全的法制体系等都能使人的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

3、人的全面发展能加速两个文明的建设进程。人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人的全面发展必将使得两个文明的财富极大地丰富起来。

4、人民警察在两个文明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中起重要作用。人民警察通过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政治、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的稳定,为两个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同时也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人民警察自身的价值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体现,从而完善自我,全面发展。

二、某管教中队有150名轻犯。领导决定,近期组织犯人外出某市参观建党八十周年成就展,以教育感化犯人。请你为领导拟就一份组织参观的具体计划。

【出题思路】 通过考察考生所作的对组织犯人外出参观学习的计划方案,了解该考生的计划组织能力。

【参考答案】

1、联系参观的方案,包括提出犯人专场参观的要求,参观时如何防止犯人逃跑,参观的具体时间、人数等。

2、有关交通方面的方案,包括车辆的联系、警示的设置。

3、有关犯人的组织、监督的方案,包括对犯人近期思想动态的分析、临时加强组织监督的措施、意外时的应急方案,参观前向犯人宣布参观纪律以及注意事项等。

4、增强参观效果,包括参观中的讲解、参观后的学习讨论等。

三、雷锋同志说:“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才永远不会干涸。”请你结合日常人际交往的情况,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出题思路】 通过考察考生对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理解,了解考生对处理好人际关系的态度和价值取向。

【参考答案】

1、社会由个人组成,个人离开社会,正如一滴水离开大海就会干涸一样。

2、个人与他人的交往,是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部分,只有重视与每个其他人的关系,个人才能融入社会。

3、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中,要诚挚、宽厚、友爱、谦让、助人为乐、敬老爱幼,才能既为他人、也为自己工作和个人发展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每个人都能这样重视人际关系,社会才能得到发展,个人的心理才能愉快,个人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

4、要处理好人际关系,还必须加强自身休养,学会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如区分轻重大小、注意场合环境、避免设计个人隐私、尊重他人习惯等。

四、在押犯王某因盗窃罪已是三进宫。第二次刑满释放后,找到一份收入较高的工作。但由于不堪忍受某些人的歧视,王某辞职回家。回家后又得不到家人的谅解,王某于是为再次入狱而犯罪。如果你是管教人员,请问你如何做好王某的思想教育工作?

【出题思路】 通过考察考生对做王某思想工作的方案设计,了解该生进行说服教育的能力。

【参考答案】

1、找出王某思想病因是自卑于社会。

2、帮助王某认识到,一个人来到世界确属不易,必须珍惜。

3、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遭到某些人的歧视,是自己犯罪所要付出的必然代价,但是只要悔过自新,终究社会和亲朋会接纳你的。

4、找些悔过自新、奋发努力并获得社会荣誉的事例和社会关心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做人的感人事例介绍给王某,使其认识到社会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社会欢迎犯过错误的子女,甚至犯罪的子女重新回到自己身边。

5、做好其亲朋好友的工作,请他们用亲情的力量唤醒王某地自信心。

监狱篇八
《监狱考试资料》

监狱专业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题(七)一、判断题(共20题,每题0.5分,共10分。要求判断所给的命题正确与否,正确的划“√”,错误的划“×”。)1.我国监狱实行党政分开下的监狱长负责制度,但监狱在党委的监督下工作。()2.惩罚要为罪犯接受改造提供前提和保证,体现刑罚的内在属性,也为我国监狱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前提和保证。()3.监管场所特有的封闭性、对抗性和危险性,必然要求监狱人民警察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4.监狱人民警察任职人员的晋升教育培训就是指晋升职务前的教育培训。()5.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是报复刑时期、威慑刑时期监狱行刑惩罚罪犯的摧残人性的野蛮做法。()6.罪犯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裁判的,只能通过监狱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7.惩罚的目的在于实现刑罚个别预防的价值。()8.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入监服刑。()9.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10.我国监狱坚持监狱人民警察对服刑罪犯的直接管理,在人民警察与罪犯之间不能存在一个阻断层。()11.劳动能力是确定罪犯饮食标准的重要依据。()12.罪犯写给监狱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由监狱指定的人民警察对罪犯信件进行检查,要做好登记和记录。()13.即使罪犯蓄意进行宣传煽动以及其他造谣破坏活动,也应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其认识错误,而不能进行其他处罚。()14.通过道德观念教育,使罪犯明确文明礼貌和社会公德的含义和社会作用,从思想上划清文明与野蛮,有德与无德的界限,树立文明新风,遵守社会公德。()15.常规出监教育是对那些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被减去余刑释放或假释的罪犯进行出监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16.在劳动改造的组织和实施中,监狱始终坚持人道主义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17.未成年犯的教师,应该让文化层次较高、改造较好的罪犯担任,可以起到双重教育作用。()18.对参加技术学习的未成年犯,经考试合格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发给相应的结业证书及技术证书。()19.当罪犯满18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3年的,要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20.运送货物的外来机动车辆驶出监区前,必须接受严格的检查。()二、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1分,共25分。要求考生在题后列出的多个备选答案中选择一项正确的答案。)1.下列对监狱现象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的内容有()。A.国家性质B.物质因素C.社会因素D.经济基础2.我国监狱工作实行的管理体制是()。A.集中统一领导B

.分级管理C.集中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D.民主集中制3.代表党中央提出“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监狱工作方针的是()。A.毛泽东B.周恩来C.刘少奇D.邓小平4.明确提出改造工作实现“三个延伸”的会议是()。A.全国公安会议B.全国劳改工作会议C.全国政法工作会议D.国务院常务会议5.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执行刑罚过程中,对服刑罪犯做说服教育工作能够进行语言文字表达的能力是指监狱人民警察的()。A.社交能力B.分析判断能力C.表达能力D.知识素质6.监狱人民警察受到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后,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解除处分。解除处分的机关应是()。A.原处理机关B.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C.行政监察机关D.督察机构7.监狱人民警察的本质是()。A.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B.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C.国家治安行政力量D.武装性的整体性组织8.《监狱法》明确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同时,尊重罪犯的人格也是有效改造他们的()。A.基本前提B.基本原则C.基本方法D.必然结果9.20世纪90年代以来,按照依法治监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国监狱系统启动()。A.申诉、控告、检举制度建设B.狱务公开制度建设C.罪犯教育制度建设D.会见制度建设10.我国罪犯构成经历的第一个时期是()。A.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60年代初B.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60年代末C.20世纪60年代初至70年代末D.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11.减刑是指()。A.从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B.由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C.从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或者由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D.从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时,既可以依据刑种由重到轻的顺序降一格,也可以跨刑种减刑12.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应提请罪犯所在地()裁定。A.减刑假释委员会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监狱管理局13.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A.14个工作日B.1个月C.1个半月D.2个月14.下列不属于有权申诉人的是()。A.当事人B.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C.当事人的好友D.当事人的近亲属15.下列不属于武装看押部队职责范围的是()。A.在监狱大门担任门卫警戒B.平息罪犯的暴乱、骚乱C.在劳动生产场所、生活场所内和押解途中进行严密警戒D.遇有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时,配合监狱努力抢救罪犯和国家财产16.狱政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体现在()。A.狱政管理的实质是一种刑事司法管理工作B.监管改造和罪犯处遇等方面C.监狱依法对在押服刑罪犯进行考核D.依法实施管理

17.对数罪并罚的罪犯按()归类。A.刑期标准B.犯罪性质C.主罪D.判决前列罪名18.对罪犯收发信件的检查权由()具体行使。A.监狱B.监狱指定人民警察C.狱政管理部门D.检察院派驻监狱的专门人员19.入监教育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统一集中式”,二是()。A.“分散式”B.“统一分散式”C.“集中式”D.“局部集中式”20.省、自治区、直辖市心理矫治中心负责对各监狱的心理矫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A.政治指导B.路线指导C.方向指导D.政策指导21.保证劳动过程安全运行,提高劳动效率的关键因素是()。A.劳动纪律和劳动规范B.劳动纪律和劳动观念C.劳动规范D.劳动纪律22.未成年犯小刚因别人说了一句不顺耳的话就与别人动起手来,而在另外一些时候,管教人员几句安慰的话就会让他激动不已,这体现了小刚行为的()。A.模仿性B.反复性C.波动性D.纠合性23.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未满18周岁的罪犯执行刑罚的专门机构是()。A.未成年犯管教所B.看守所C.监狱D.劳动教养管理所24.不属于日常检查要求的是()。A.对出入监舍的罪犯由人民警察认真进行登记检查B.每晚就寝前要由值班的人民警察亲自点名C.就寝后,同样由人民警察进行查铺D.夜间由内看守员对监舍进行巡逻监视,夜间巡逻至少要3人同行25.()是一切狱政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A.教育改造B.管教结合C.立足于改造D.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三、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5分,共30分。要求考生将题后列出的多个备选答案中的正确答案选择出来,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1.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监狱管理制度体系基本确立,在这一时期得到迅猛发展的监狱管理制度有()。A.累进处遇制B.分类制C.社会化处遇制D.严格管理制2.以下属于构成国家的主要成分的是()。A.军队B.警察C.法庭D.监狱3.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我国罪犯构成较之20世纪50、60年代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A.从犯罪性质上看,由反革命罪犯、社会渣滓为主转变为以侵犯财产型罪犯为主B.从犯罪年龄上看,由中老年罪犯为主转变为中青年罪犯为主C.从罪犯的文化程度上看,由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罪犯占较大比例转变为文化程度低下和文盲、半文盲的罪犯占较大的比例D.从犯罪趋势上看,一些新的犯罪类型,从无到有,逐渐增多4.监狱和社会保持着一种十分密切的互动关系,表现在()。A.社会对监狱的作用是多方面的B.社会对监狱的作用是多层次的C.监狱是保障社会稳定的最有力工具D.监狱可能对社会稳定构成不利的影响5.

对监狱人民警察考核的方法有()。A.集中考核与分散考核相结合B.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C.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D.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6.监狱人民警察政治素质的内容包括()。A.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B.要有强烈的事业心C.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D.要有沉浮不惊的品格7.对监狱人民警察进行考核的程序分为()。A.评定阶段B.准备阶段C.实施阶段D.总结阶段8.罪犯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包括()。A.劳动权、休息权B.获得物质帮助权C.科学研究权D.文体娱乐活动权9.下列罪犯中,可以依法获得假释的是()。A.甲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B.乙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C.丙犯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D.丁刑满释放后又犯诈骗罪,构成累犯,依法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10.根据《监狱法》规定,减刑的种类有()。A.可以减刑B.予以减刑C.应当减刑D.准予减刑11.收监的对象是()。A.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D.被判处拘役刑的罪犯12.离监探亲的对象包括罪犯的()。A.父母B.子女C.祖父母D.配偶13.重点部位检查的范围包括()。A.禁闭室B.罪犯医院C.狱内较隐蔽区域D.变电所14.下列属于直接管理原则要求的是()。A.在监管制度中体现科学管理的要求B.实现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活动时空的直接控制C.实现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的直接考核D.选好、用好、管好“事务犯”15.监狱对罪犯会见亲属和监护人管理的内容包括()。A.探视人身份的核实B.会见的方式、场所的安排C.会见过程的监督D.探视物品的检查16.下列属于在入监教育中应重点落实的内容的是()。A.监狱知识教育B.认罪服法教育C.行为规范教育D.改造前途教育17.下列属于邀请社会力量对罪犯帮教的邀请对象是()。A.邀请各级党政领导B.邀请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领导C.邀请罪犯亲属D.邀请离退休老同志18.下列属于劳动现场管理与控制内容的是()。A.出工、收工管理B.劳动区域控制和定置管理C.罪犯零散劳动现场的管理D.罪犯监外常设作业现场的管理19.对未成年犯管理的特有原则有()。A.将未成年犯与成年犯分开关押B.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C.依法监管与感化、挽救相结合D.管理方法与未成年犯身心特点相适应20.下列关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的提请程序,说法正确的有()。A.监狱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在罪犯缓刑期满之后及时提出建议B.监狱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的建议,应报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C.监狱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应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D.监狱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的减刑,应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四、名词解释(共2题,每题4分,共8分。要求考生对所给出的名词作出解释。)1.监狱法律体系2.劳动改造的转化作用五、简答题(共2题,每题5分,共10分。要求考生运用专业知识对试题进行解答。)1.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的监狱工作原则的要求有哪些?2.简述录用监狱人民警察的原则。六、辨析题(共1题,每题7分,共7分。要求考生判断所给命题的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外籍犯的配偶、直系亲属、监护人会见外籍犯的程序与外籍犯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外籍犯的程序相同。七、论述题(共1题,每题10分,共1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要求运用专业知识对所给论题进行论述,发表自己见解。语言流畅,层次清楚,论点论据正确,不少于400字。)论述心理矫治的操作体系的内容。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判断题1.【解析】我国监狱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监狱长负责制度。2.3.4.【解析】对监狱人民警察任职人员的晋升教育培训,包括两方面,一是晋升职务前的教育培训,二是晋升警衔教育培训。5.6.【解析】罪犯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也可以通过监狱向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诉。7.×【解析】惩罚的目的在于实现刑罚正义的价值;改造的目的在于实现刑罚个别预防的价值。8.9.10.11.×【解析】罪犯的劳动工种、时间和劳动强度是确定罪犯饮食标准的重要依据。12.×【解析】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写给监狱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13.【解析】如果罪犯蓄意进行宣传煽动以及其他造谣破坏活动,属于重新犯罪的,应依法予以处理。14.【解析】通过道德礼仪教育,使罪犯明确文明礼貌和社会公德的含义和社会作用,从思想上划清文明与野蛮,有德与无德的界限,树立文明新风,遵守社会公德。15.【解析】临时出监教育是对那些因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被减去余刑释放或假释的罪犯进行出监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16.17.【解析】对未成年犯的教育,不得使用罪犯担任教师。18.19.【解析】当罪犯满18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2年的,仍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20.二、单项选择题1.D【解析】监狱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决定性影响。2.C【解析】我国监狱工作实行的是

监狱篇九
《监狱的起源》

一、监狱的产生

(一)监狱的产生条件

监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会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从人类阶级社会发展史的角度看,监狱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而监狱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决定性影响。同时,由于社会、政治、历史、文化、法律等因素的影响,监狱现象又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情,都会产生不同的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

(二)监狱的产生时间及过程

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前的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必须以共同劳动的形式才能维持生存,劳动产品实行平均分配,生产资料是原始社会公有制。当时,没有阶级,没有阶级之间的压迫和剥削,没有犯罪,也没有监狱。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劳动产品出现了剩余,这些剩余的劳动产品逐渐成为氏族首领使用权力占有的私有财产。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劳动组织单位,生产资料由原始社会公有制逐渐转变为家庭所有制,劳动产品成为家庭的私有财产。私有制的产生导致社会逐渐分裂为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人类社会也就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开始进入到第一个阶级社会。伴随着阶级的产生,出现了国家组织形式。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国家的意志体现出来,这就是法律。违法者视为犯罪,对犯罪者要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监狱。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

二、监狱的演变过程

监狱从产生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监狱的发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相适应。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先后出现了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和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古代监狱的主要特点是残酷、野蛮、落后,刑罚以生命刑和肉刑为主,监狱是一个变相体罚的场所,很难谈及监狱管理制度,监狱行刑理论更是无从谈起。

一般来说,近、现代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始于18世纪。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人道化的原则,对监狱的改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18世纪开始的监狱改革运动,建立了自由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其中以英国人约翰·霍华德倡导的监狱改革运动对以后的影响最为深远。约翰·霍华德为了寻求监狱改良措施,曾经遍访欧洲各国监狱,考察了各地监狱存在的弊端,并于1777年出版了《英格兰及威尔士的监狱状况》(又名《监狱事情》),对监狱的建筑、矫正目的、矫治手段以及

奖惩措施等都作了详尽而科学的论述。因此,他被称为西方国家监狱改良运动的鼻祖。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对监狱问题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监狱行刑理论和监狱管理制度又有了飞速的发展,教育刑、改造刑理论占据了监狱行刑理论的主导地位,监狱逐步摆脱了野蛮、残酷、无序的形象,出现了行刑社会化、法治化、人道化、技术化等趋势,监狱在执行刑罚的同时,将会更加注重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监狱管理朝着更加理性、更加文明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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