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

2016-01-21 09:53:3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篇一《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1]》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供大家学习参考。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篇一
《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1]》

附2-1: 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

(中组发〔2008〕3号 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附2-2: 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

附2-3: 年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汇总表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篇二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

交纳2%。

3、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5、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

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7、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月平均纯收入,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8、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9、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5元。

10、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2、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通常情况下,先由党员本人将党费交给党小组

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然后由组织委员集中上交上级党委。

13、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流动党员返回原居住地或原单位后,原所在党支部应及时查验其《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党费交纳情况。

14、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5、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自愿一次交纳500元以上(含500元),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党员所在基层党委代收,通过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等汇交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需汇交中央的由省委组织部转汇中央组织部,然后由中央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开具收据,并转交本人或其亲属。

16、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17、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8、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篇三
《机关干部、工作和事业单位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

表二:事业单位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

(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篇四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9、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3、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4、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16、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篇五
《机关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党费收缴自动计算器》

机关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党费收缴自动计算器

说明:1、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标准制作。 2、工资总额公务员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组成,机关工勤人员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组成,只需输入相关数据,其他自动生成。

3、月交党费金额按最新个人收入所得税税后计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按3500元分段自动计算)。 4、收费标准: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收取;3000—5000元(含5000元)的,按l%收取; 5000—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收取;10000元以上的,按2%收取。 5、2012年7—12月缴费金额为方便收取,收取到元(利用函数自动取整)。 6、此计算器利用Excel函数功能制作,可以实现自动化。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篇六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费按照以下标准收缴: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4、单纯依靠耕地收入的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6、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参照第2条规定交纳党费。

7、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8、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1条、第2条规定交纳党费。

10、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1条、第2条规定交纳党费。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2、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篇七
《一、党费收缴》

一、党费收缴(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在职党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二)计算党费基数的工资项目和计算方法行政(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性津贴补贴)×党费比例事业(干部)=(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规范性津贴补贴)×党费比例行政(工人)=(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规范性津贴补贴)×党费比例事业(工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规范性津贴补贴)×党费比例离休干部职工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离休费+规范性津贴补贴)×80%×党费比例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退休费+规范性津贴补贴)×70%×党费比例{规范性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目前,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规范性津贴补贴,按照温宿县2008年第二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温宿县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兑现方案》执行。今后,随着规范性津贴补贴的逐步提高,相应计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党员: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津贴补贴)×党费比例活的部分=(奖金+绩效工资)×党费比例企业离休干部职工党员=养老金总额×80%×党费比例企业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养老金总额×70%×党费比例个体工商户党员=月平均收入×党费比例学生、下岗失业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三)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四)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五)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六)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及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

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原则上按先上缴后返还的办法执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按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85%返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50%比例返还。(七)党费收缴新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以“元”为单位,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二、党费使用党费的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按规定返还给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的党费,作为支部开展活动的经费,专款专用。三、党费管理(一)各单位党组织每月收缴一次党费,每季度末及时向机关工委上缴本季度的党费。(二)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费收缴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12月中旬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三)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费收缴工作中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交纳、足额交纳、按时交纳。要通过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努力形成党费收缴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四)机关工委定期、不定期组织抽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并把党费收缴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凡不能按时、足额完成党费收缴工作的党组织,不参加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基层满意的部门(单位)和“五个好”企业党支部的创建及评先选优工作。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篇八
《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由原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五项,调整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三项。

关于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这次调整,划分四个档次和四个比例: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新修订的《党费收缴规定》,将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调整为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作这样的调整,减少了档次,降低了比例。

学生党员和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广大党员对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的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日益迫切。《党费收缴规定》明确提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是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要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二是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作为代党委管理党费的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三是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进行党性观念教育,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健全党费工作制度,合理使用党费,充分发挥党费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新的《党费收缴规定》施行后,各地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党费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检查监督,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把党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篇九
《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转发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精神,为了适应形势发展要求,需要对党费收缴标准进行重新计算调整。现结合我校实际对党费收缴标准测算如下:

一、在职人员的党费计算方法: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费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在职人员党费收缴基数=应发工资-应缴税额≈应发工资×0.95

若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党费标准=收缴基数×0.5%

若基数在3000元~5000元:党费标准=收缴基数×1%

说明:1、由于博士津贴不是工资的固定组成部分,仅从工资渠道发放,所以计算博士党员基数时,从应发工资中剔除博士津贴的影响。

2、为了便于党费收缴,党费收缴的标准均四舍五入到元,不保留角、分。

3、附属单位的党费参照以上标准计算。

二、离退休人员党费计算方法:文件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离退休人员党费标准=财政固定工资部分×0.95×0.5%

其中,财政固定工资部分约占离退人员月应发工资的80%左右。为了便于党费收缴,党费收缴标准均按四舍五入到元,不保留角、分。

三、学生党员党费标准

学生党费标准保持不变,仍为每月0.5元。

各单位、各部门可登录校园网组织部网页,在文档下载中查询每个党员应交纳的重新调整后的党费数(如有遗漏请及时与组织部联系)。

党委组织部

2008年6月2日

相关热词搜索:党费收取标准 党费收取标准2015 2015年党费收取标准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机关干部党费收取标准"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158914.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