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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

2016-01-21 10:41:2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篇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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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篇一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篇二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找法网 农村养老保险】摘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有两大亮点:一是筹资模式有了重大改变;二是养老金待遇有了重大调整。那么新政策下享受的待遇该如何计算呢?下面是找法网为您整理的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参保者每人每年均享30元政府补贴

以往的政府补贴都是针对特殊人群,而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补贴范围大幅扩大,将普通参保人员都纳入其中。对参保缴费人员,统一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对年满16岁、不满60岁的参保人员,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该补贴直接存入个人账户,不能用于抵扣缴费;对年满60岁以上,且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人员,按一次性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也给予30元补贴,但可抵扣缴费。”

该负责人说,补贴涉及400多万符合条件的普通参保人员,目的在于提高个人养老保险待遇。而特殊人群的待遇可重复享受。

举例:一位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的保险费,政府要给予40元特殊补助,即个人实际每年只缴60元,加上重复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普遍缴费补贴,其个人账户每年储存总额则为60元+40元+30元=130元。

零缴费参保

新政策规定,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本人不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比国家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高出25元。

“以往各类养老保险政策都须补足一定年限的参保费用,而今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则可不补缴。”该负责人表示,但60岁以上老人不缴费享受基础养老金也是有条件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按新政策参保缴费,已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则视为已参保缴费。

同时,有条件的老人可自愿按每月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除能按月领取80元基础养老金外,还能领取按所选档次发放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待遇水平将大幅提高。 举例:一位65岁的参保人员,若选择90元缴费档次,他距75岁差10年,即120个月,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为90元×120个月=10800元,再扣除政府每年补贴的30元,即30元×10年=300元,实际缴费10500元。每月领取的养老待遇为80元(基础养老金)+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70元,若享受独生子女及高龄补贴,每月最多可领取190元。

降缴费档次

据了解,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把年缴费标准分为5档,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而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先只有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个缴费档次,为与国家标准对接,也满足经济收入较低的参保对象需求,新政策增设了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该负责人说,保留高出国家标准的600元和900元两档,是为鼓励多缴多得,为逐步缩小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差距奠定基础。

举例:一位选择年缴费900元档次的参保人员,60岁时,按目前办法静态测算,缴费15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94元;缴费30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353元;缴费44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558元。 取消缴费年限

按照新政策,45岁以下人员缴费年限须达15年以上,而对45~59岁人员,则不再设最低缴费年限,只要求按年缴费,到60岁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15年个人账户总额/139个月)=248元。

该政策中政府补贴对应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较为公平,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性也体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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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篇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标签: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疑问???

8月18日,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9年试点范围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很荣幸我所在的河南省偃师市就是全国10%的试点县之一!首先让我介绍下,我今年21了,父母已经50多了,所以我很支持这个试点,应为她让我们广大农村的孤寡老人没了后顾之忧,同时也让我们广大农村居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但是我有几个疑点,也就是不是太明白的地方,所以就发个帖子能让大家给我解解惑!

议上,我们村的广大村民有大部分根本不清楚细节,只知道大概,而且也知道这是为我们农民好的,而我就是其一,我不怎么关注时政新闻,所以就了解的不是很清楚,在得知之后,我感觉我挺年轻的,晚个两年在投保也行,就让我父母亲他们自己投保,就先不用管我。于是我父母就把钱给了我们队队长。然而第二天,队长就告诉我们要想投保就必须把我和我姐姐的都缴了(我姐姐已经出嫁了,户口还没有更改。),我父母在六十岁之后才会领导保险金。于是我们就退了。不过过了一天我母亲就有把钱缴了(在我父亲和我不在家的情况下)。在我仔细想了下后。我觉的这场投保就好像“传销”一样。投保就好像滚雪球一样,父辈投后,我也投,儿子投,孙子投,就这很不理解就找队长让他给我解释下,解释之后我就很明白了。之后今天有上网看了下资料,其他队长解释的不是很清楚的我也弄明白了。

15年或超过十五年,在年满60周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可我现在才21岁还没有结婚生子,我也就不想这么早就投保,只要我父母先行投保,在我父母年满60周岁就因该可以领取养老金,可为什么要我和父母同时投保我父母才能在60周岁领取养老金!这是不是与自愿投保相违背,另外在我们村的宣传材料上有个家庭联保制,在队长给我的解释中我发现一个敏感字眼:“捆绑”,何为捆绑,也就是父母亲;儿女及其配偶;全部投保,一个家庭中的60周岁老人才能领取养老金,这在我所看到和查到的文件中,并没有硬性规定,同样在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说过一句话就是不能强迫命令,不能片面追求投保率。在我们村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金投保这件事情上我感觉我们市政府所下发的文件中违背了之一原话(也许是我们村的问题)。

还有打个比方,一个3口之家全部符合条件,同时也投保了,儿子在未有子嗣前因意外而离开人世,当然了,他同时也已经缴了2到5年投保费,父母也到了60周岁,那么儿子的养老保险金怎么算?父母是领两份保险金,还是儿子的2至5年投保费转交给父母?

1、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京政发[2007]34号)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区(县)级统筹。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两者的立法层次不同。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区县级方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全市统一的制度,实施范围、缴费水平、待遇年龄、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等全市统一。

养老金待遇组成不同。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完全由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确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二部分组成。

财政补贴的体现的方式不同。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补在缴费期,参保农民当期看不到效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补在领取期,直接用于发放基础养老金,且基础养老金水平较高,对农民更具吸引力。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

具有本市农业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4、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1、新参保的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应缴纳的保险费到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续缴保险费的人员,持本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和应缴纳的保险费到村委会办理续缴手续。

2、村委会负责收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填写缴费明细表并为参保人员开具收款凭证,将收缴的保险费及相关材料及时上交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3、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为新参保人员制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1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发放乡镇社保所,由乡镇社保所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续缴保险费的人员可在缴费的次月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到乡镇社保所登录该次缴费记录。

5、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需要交多少钱?怎样交?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的缴费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20日。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应按照不低于上上年度本区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缴纳当年的保险费;每年4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应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区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在4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缴纳当年的保险费;参保人员缴费时间最迟不超过达到领取年龄的当月。

2、最低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本区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提高缴费标准。参保人员每年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的总额,不得低于本区县的最低缴费标准。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区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每年3月31日前发布各区县的最低缴费标准。

6、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区县农保经办机构负责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其它收入及利息。

个人账户在存储期内参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实行分段计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从缴费的次月开始起息。存储期内遇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6月30日以前调整时,个人账户从当年7月1日开始按新的利率计息;存储期内遇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7月1日以后调整时,个人账户从次年1月1日开始按新的利率计息。半年内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多次调整的,按照最后一次调整的利率计息。

7、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一)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次月起按月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1、《试行办法》施行之日,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试行办法》施行之日,男已年满45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人员,每年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不间断缴费的。

3、《试行办法》施行之后,外埠迁入本市户籍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二)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年龄时缴费年限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本人自愿,可以延期缴费,最长延期缴费5年,累计缴费年限仍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按照上一年度本区县最低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保险费的。

8、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参保人员应在达到领取年龄前一个月,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领取养老金的申请,并对社保所提供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进行确认。符合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确认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不符合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确认是否延期缴费。不选择延期缴费的人员,确认享受的一次性养老待遇。

对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在其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在指定的金融机构为其开立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并在每月15日前将其应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拨付到位。

参保人员应在达到领取年龄时及时办理申领手续,申领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从其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发放养老金;申领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区县农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次月开始按月发放养老待遇,基础养老金不再补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标准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发月数。

9、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包含哪几部分?

按月享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实行分段计发。

2004年7月1日前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8年1月1日前缴纳的保险费按8.8%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

2004年7月1日之后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2008年1月1日前缴纳的保险费按5%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

《试行办法》施行之日起,参保人员缴纳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

2、基础养老金标准

基础养老金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月280元,从2008年1月起施行。

10、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自2008年1月1日前男已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农业户籍人员在已享受养老金的同时享受基础养老金。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仍按原标准领取养老金,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开始享受基础养老金。

2008年1月1日前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应继续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试行办法》施行之日前,已经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且女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从《试行办法》施行之日按月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1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转居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参加农保的缴费,可按照相应年度城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折算缴费年限;

参加城保的农民工不符合领取条件,按城保一次性待遇规定将资金划转到本人所在区县农保经办机构,按农保规定享受待遇;参加城保满1年的缴费,视同为新农保缴费1年的年限。

已经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的城镇户籍人员,如果不享受其他的社会保前待遇,可以继续享受农保待遇。

已经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人员,条件发生变化,如又享受超转人员生活补贴、公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的,不再享受基础养老金。

1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进行待遇调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机制,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和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后执行。

13、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以继承?

参保人无论是在缴费期还是在领取期死亡,其个人帐户资金都可继承,在缴费期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部一次性退给法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在领取期死亡的个人账户的剩余资金一次性退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并入调剂金。

14、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

14、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

(一)参保人员户口迁居外埠的,应将其保险关系连同缴纳的保险费本息转入迁入地的农保经办机构。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将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全部资金一次性返还参保人。

(二)参保人员户口在本市区县之间迁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迁出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将其保险关系连同缴纳的保险费本息转入迁入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户籍在区县内迁移的,只转移保险关系。

15、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丢失怎么办?

如果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不慎丢失或损毁,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乡镇社保所填写缴费证补发申请表,由乡镇社保所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为您办理补办手续。

16、已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转居后怎么处理?

已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再享受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的,从享受待遇的当月停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资金一次性清退给参保人。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京政发[2007]34号)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区(县)级统筹。2009年9月起中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篇四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公事管062 张丽琪 2113006228

【摘要】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大、农村人口占多数、农业剩余劳动力规模大、人口年龄结构失衡、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抚养系数增大、城乡区域发展差异显著增大的老年型国家里,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十分迫切。本文阐明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问题对策。

【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险制度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目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现状仍不容乐观。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区养老机制滞后,社会福利、政府救济和低保投入的不足等,导致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处在生活基本保障的边缘,养老堪忧。我国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正面临着极大的问题和挑战。

一、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及问题 随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稳步开展,社会保障“调节器”和“稳定器”的作用得到发挥,解决了部分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和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科学、系统、规范、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差甚远,还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

政府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应该是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保护伞”,使其老有所养,但是,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所覆盖的人数非常少,未能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

(二)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参保率低、待遇水平低,虽在实行,但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这项工作由于准备工作不充分,仓促上马,片面地强调覆盖面,忽视了缴费基数和部分参保人员年龄偏大、积累

金额少,加之没有统筹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现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员领取金额太少,达不到“养老”的目的。这种状况削弱了社会保障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三)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主要采取储蓄积累模式,但范围极小。由于无统筹金支持,又没有其它补助收入,使农保基金总量不足,抗风险能力不强。从整体看,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模式无法承担农村老龄化高峰到来的冲击。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保障;要适当增加集体补助,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径,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能力,并制定相应的办法规范村集体对农民的补助;要引导农民自身增加投入。通过一系列政策激励,吸引农民参保,不断提高覆盖率,最终实现“全民皆保”的目标。

(二)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立足点必须是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难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农村养老仍然必须坚持和强调社会保障与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结合;必须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与国家补助为辅、国家适当给予政策扶持相结合;必须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与适度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必须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稳步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还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农民还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农民筹资非常困难,地方财政也力不从心。应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从农民最急需的保障项目入手。从时间先后或具体步骤上讲,必须贯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方针,先重点突破企

业使用的农民工、专职村干部等群体的保障工作,当纯农户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和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时,再全面推行。

三、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厘定各级财政职责,强化政府主导意识

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理顺各方面关系,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厘定各级财政职责,形成良性有序的投入机制。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资金支持。

(二)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确保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障顺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同农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与其他养老保障措施相配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能完全脱离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其他保障措施的实际情况,要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达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

(三)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管理体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基金运营情况、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可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四)妥善解决与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续转移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流动性日益频繁,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势所难免。因此,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相互接续转移。首先,要预留制度接口,制定与其他社保政策转换的详细办法。其次,改进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办法。将各个不同时期形成的养老保障权益予以归集。在参保人员达到年龄时,对养老保险权

益进行分段累积计算,并在养老金待遇中予以体现。再次,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接续转移提供技术支持。

(五)拓宽农村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

建立相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构,制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限制性投资政策,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从国家经营向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转变过程中,政府承诺的最终担保所起到的稳定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实际上专家理财也有风险,政府必须承担最终担保。

四、结论

总之,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对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而言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繁荣和发展,缺少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或者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不完整的。当下的中国,已经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是摆在执政党面前亟待解决的大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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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辛苑.农村养老责任分担的实践及其制度化障碍[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01期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篇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宣 传 单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广覆盖”就是要靠制度和政策的吸引力,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居民纳入到新农保制度之中。“有弹性”就是要适合农村、农民的特点和地区发展差异性,政策和标准具有适当灵活性。“可持续”就是各级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实现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新农保试点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四是自治区统一制度框架、统一基本政策、统一经办管理流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参保的农民实行属地管理。

四、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参加新农保有七大好处:1、像城里人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晚年生活有保障;2、几年时间就能领清本金及利息,活到老养到老;3、收益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4、享受财政缴费补贴,缴费时间越长,享受养老补贴也越多;5、养老待遇根据物价和国民经济增长适时调高;6、新农保具有保障性、福利性的政策,绝不同于商业保险;7、政府将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构建没有围墙的敬老院,并不断提高农村老年群众待遇。

五、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

从2010年10月起开展试点工作,年底前基本实现60岁农村老人全部纳入新农保范围,开始发放养老金,参保缴费人数达到应参保人员的70%以上,2011年达到90%以上,2012年实现全覆盖。

六、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凡具有本市沙坡头区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校学生除外)、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七、农村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到所在村民生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60周岁以上老人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像片3张),并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经村、镇(乡)民生保障服务站(中心)审核、登记后,报市社保局审核、确定。

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

(1)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为参保农民提供适当缴费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自治区、市财政根据参保农民实际缴费金额确定补贴金额,具体标准为:个人按照每年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缴费,财政对应给予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的标准补贴。

九、如何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

参保登记后,参保缴费人员每年持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缴费,完成缴费后保管好缴费票据,以备对账、查询。

十、农村重度残疾、低保家庭等符合参保条件且缴费困难的人员是如何补贴的?

对农村重度残疾、低保家庭等符合参保条件且缴费困难的人员,自治区财政和市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或部分缴费补贴。其中:农村重度残疾缴费困难人员,由自治区财政和市财政各补贴50元;农村低保家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治区财政和市财政各给予25元的缴费补贴。

十一、农村计划生育户是如何奖励缴费的?

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少生快富”户中符合参保条件的适龄人员,在新农保参保缴费财政统一补贴的基础上,政府再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奖励缴

费补贴,其中:自治区财政承担37.5元,市财政承担62.5元。“少生快富”纯女户每人每年市财政再奖励缴费补贴300元。

十二、符合补贴对象的农村生活低保户、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户等特殊人群如何认定的?

1、农村低保户:按市民政局核发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为准。

2、农村重度残疾人:按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为准,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农村残疾人。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应持有市计生局核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我区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了两个女孩的家庭为农村计划生育两女户;“少生快富”户应持有市计生局核发的《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荣誉证》的家庭。

以上特殊人群应同时具备我市沙坡头区常住农村居民户口。

十三、如何办理特殊人群的养老缴费补贴?

市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人口和计生局分别负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等特殊人群的身份审核确认。市社保局负责上述人员参加新农保的参保信息登记和认定记载,并在现行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人员身份标识。

市民政局、残联、计生局于每年一季度前将上年度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的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和《参

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人员身份认定表》一并提供市社保局、各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和村民生保障服务站,并由村民生保障服务站进行公示(7天),接受村民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村民生保障服务站将公示人员花名册和《认定表》签章,报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复核签章,再报所在市社保局审核认定,市社保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自治区财政补贴部分由市财政统一申报。

十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由哪些资金构成?

参保农民以户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缴纳保险费等手续,市社保局为每位参保农民建立养老保险档案,以身份证为社会保障号,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市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做实,分别记载。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同期存款利率利息。

十五、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如何处理?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金及利息全部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金及利息的余额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十六、新农保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篇六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实施办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实施办法

为更直接明了的想广大关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网友提供直观的数据,本站专门对几个缴费档次进行了计算,以供大家参考,具体计算方式为:

按缴费15年计算(目前基本是存在补交的情况,现按照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

100元【100元×15年=1500元】【1500÷139=10.79+55=65.79】 每月可领取大约65元,大约需要22个月拿回本金。

200元【200元×15年=3000元】【3000÷139=21.58+55=76.58】 每月可领取大约76元,大约需要39个月拿回本金。

300元【300元×15年=4500元】【4500÷139=32.374+55+5=92.3】 每月可领取大约92元,大约需要48个月拿回本金。

400元【400元×15年=6000元】【6000÷139=43.16+55+10=108.16】 每月可领取大约108元,大约需要56个月拿回本金。

500元【500元×15年=7500元】【7500÷139=53.95+55+15=123.95】 每月可领取大约123元,大约需要61个月拿回本金。

1000元【1000元×15年=15000元】

【15000÷139=107.9136+55+40=202.91】

每月可领取大约202元,大约需要74个月拿回本金。

注:从300元缴费档次开始,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对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每一个缴费档次以此类推。以上为本站根据国务院国发〔2009〕32号文件计算,参照了《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各地估计方案有差异,而且各省市为个人注入的金额不等,所以这里没有计算进去,本站单以最基础的进行计算,但是差异应该不是很大,目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就是这个计算方法,希望能对各位关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网友起到一定的参照帮助作用。感谢各位网友一直以来对本站的支持。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篇七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 __查询农村社会养

时间:2011-04-17 18:21 来源: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 __查询农村社会养(原创)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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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表七,以下简称《补缴表》),由村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补缴表》上报乡镇事务 ...

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及时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填写《补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申请表》(附表七,以下简称《补缴表》),由村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补缴表》上报乡镇事务所,待审核通过后,通知补缴人将需补缴的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2009年12月19日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规范和统一新农保业务操作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新农保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等(以下简称“乡镇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协办员”)协助办理,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三条 新农保经办工作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统计管理、内控稽核、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环节

省级和地市级社保机构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各级社保机构开展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划拨;依据本规程制定本地区新农保业务经办管理办法;参与制定本地区新农保基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细则;制定本地区新农保内控和稽核制度,开展内控和稽核工作;规范保险费的收缴、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管理工作;编制、汇总、上报本级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参与新农保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市、区、旗)级社保机构负责新农保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事务所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地市级直接经办新农保业务的参照执行,

下同)

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录入有关信息,并负责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

村协办员具体负责新农保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员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摸底调查、农村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

第四条 新农保基金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单独记账、核算,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基金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章 参保登记

第五条 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参保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第六条 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事务所参保农民本人也可到乡镇事务所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第八条 县级社保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第九条 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及缴费档次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附表二,以下简称《变更表》)村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事务所参保农民本人也可到乡镇事务所直接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乡镇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需要变更的信息及时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并按规

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县级社保机构县级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对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第十条 参保人员出现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跨县(市、区、旗)转移或死亡等情况的,应终止新农保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附表三,以下简称《注销表》)

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有:

(1)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 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

(3) 变更为城镇户籍的,应提供户籍变更证明

(4) 跨县(市、区、旗)转出的,应提供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5)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第十一条 村协办员应按规定时限将《注销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事务所乡镇事务所初审无误后,将注销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并按规定时限将上述材料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县级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按照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支付成功后,对注销信息进行确认,终止其新农保关系,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第三章 保险费收缴

第十二条 县级社保机构应于每月月末前将当月新增参保人员、需更换银行存折人员的相关信息提供给指定金融机构,委托指定金融机构为新参保人员和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发生变更的人员制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附件一,以下简称“银行存折”)

已办理新农保参保登记和需要更换银行存折的人员,应于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次月,持身份证到指定金融机构领取银行存折或由县级社保机构负责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新农保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应于当地规定的缴费截止日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存折参保人员在新农保制度实施当年应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对于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到龄当年也可以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第十三条 县级社保机构定期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扣款明细信息传递至指定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根据县级社保机构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的银行存折上足额划扣养老保险费(不足额不扣款)金融机构在扣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等反馈给县级社保机构 县级社保机构应及时将金融机构反馈的扣款结果信息导入新农保信息系统,根据扣款结果信息、资金到账凭证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县级社保机构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打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汇总表》(附表四,两联),并从次月起开始计息

县级社保机构应及时提示乡镇事务所将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名单反馈给村协办员,村协办员负责对参保人员进行缴费提醒至缴费截止日,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中断缴费处理

第十四条 村集体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给予补助或资助的,应按规定时限向乡镇事务所提交《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明细表》(附表五,以下简称《集体补助表》),并将补助或资助金额存入县级社保机构指定账户

乡镇事务所将《集体补助表》录入信息系统,并按规定时限将《集体补助表》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金融机构在收到款项的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到账凭证反馈县级社保机构

县级社保机构收到到账凭证后,应及时将到账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对集体补助明细信息进行确认,将集体补助金额记入个人账户,打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汇总表》(附表六,两联),并从次月起开始计息

第十五条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照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按年缴费,也可补缴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规定按年缴费,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也可补缴

乡镇事务所应对参保人员的补缴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补缴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限将有关材料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县级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应在当月月末生成补缴扣款明细清单,传递至指定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根据第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进行扣款和信息反馈

县级社保机构应按照第十三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为参保人员记录个人账户,打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汇总表》(附表八,两联)

第十六条 对于暂不具备通过金融机构直接进行养老保险费扣缴条件的地区,可暂由社保机构、乡镇事务所会同金融机构进行收缴,并由金融机构开具社会保险费专用缴费凭证

第四章 个人账户管理

第十七条 县级社保机构应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地方政府补贴、其他补助及利息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作为“个人缴费”记入;村集体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补助或资助作为“集体补助”记入;地方各级财政对个人账户的缴费补贴以“政府补贴”名义记入个人账户记录项目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支付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老农保参保人员转入新农保时,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额到账后,县级社保机构将个人缴费额和地方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同时记入个人账户,并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计息县级社保机构打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地方财政补贴汇总表》(附表九,三联),其中一联交县财政部门

第十九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从缴费的次月起开始计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息年度

第二十条 县级社保机构应于一个结息年度结束时对当年度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员可到县级社保机构打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附表十,以下简称《个人账户表》),或登陆社会保障网站查询、下载本人的个人账户记账明细等相关信息,也可通过12333电话查询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记录提出异议的,各级社保机构都应及时受理并进行核实经审核,确需调整的,应由县级社保机构及时处理并将更改的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保留处理前的记录,县级社保机构应通过村协办员及时将处理结果告诉参保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除出现第十条有关情况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它用

第五章 待遇支付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篇八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综述

摘 要:“新农保”试点,是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又一重要举措。“新农保”试点工作要顺利展开,必须在探索中解决好资金筹集,新旧农保衔接,农民工参保,农保基金管理等问题。

关键词: 新农保;举措;难题;试点;意义

一、新农保的基本内容及国家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称为“新农保”,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 它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表示,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我认为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即“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2]它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认真选择试点地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新

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3]妥善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要作好如下五个方面工作:

——厘定各级财政职责,强化政府主导意识。为此,应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理顺各方面关系,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31倍。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在财政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改变目前政府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扶持不作为的现状。为此,应厘定各级财政职责,形成良性有序的投入机制。建议中央财政无偿提供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为特殊家庭如计划生育、烈军属户等建立农保年金,县市财政补贴个人账户。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应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资金支持。

——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4]维护广大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使其老有所养,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为确保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障顺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必须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农村实际情况相适应,同农民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人群的农村养老方式,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来进行分类设计和分步实施。同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与其他养老保障措施相配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能完全脱离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其

他保障措施的实际情况,要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达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

——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各省区市的制度设计方案千差万别,地方色彩鲜明,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状态,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了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建议在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同时,拟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主要内容、管理体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基金运营情况、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妥善解决与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续转移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流动性日益频繁,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势所难免。因此,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可以相互接续转移。一是要预留制度接口,制定与其他社保政策转换的详细办法。在省级范围内制定统一、规范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规范转换、接续的操作办法,解决不同社保政策间、不同地区间的基金结算问题。二是改进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办法,将农村居民在各个不同时期形成的养老保障权益予以归集。在参保人员达到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时,对养老保险权益进行分段累积计算,并在养老金待遇中予以体现。三是加快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在提高统筹层次的基础上,解决地区间因利益关系而影响社保关系接续转移等问题。四是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接续转移提供技术支持,出台“社会保障全国一卡通”相关政策。

——拓宽农村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建立相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构,制定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限制性投资政策,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健康持续发展。目前我国缺乏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和基金公司运营。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从国家经营向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转变过程中,政府承诺的最终担保所起到的稳定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实际上专家理财也有风险,政府必须承担最终担保。当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运作回报率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回报率时,基金管理公司先以自有资金弥补差额,不足部分由政府最终弥补。

二、新旧农保衔接

“新农保”试点实行后,新旧农保之间的衔接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处理好二者的衔接也关系到“新农保”试点能否顺利进行。

(一)、制定衔接政策的一个基本原则应该是以农民利益为根本,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具体操作可以是:凡参加过“旧农保”的农民不但可以继续享受“旧农保”的利益,而且可以从“新农保”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与地方制度的衔接,几个问题需要解决:一,缴费费率由各地自行制定,但必须做到合理、规范;二,政府补贴要按规定标准补贴到位,不得挪用、挤占;三,研究养老金与“新农保”待遇怎么相加。

(三)、“新农保”与其他保障制度的衔接,比如被征地农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补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等,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但原则上是保证最终受益的是广大农民群众。

总的来说,只要以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实际操作起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三、农民工参保问题

据了解,截至2008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542万人,其中在本乡镇以外就

业的农民工数量为14041万人,规模十分庞大。[5]我国法律和政策都规定,进入城镇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原则上应当参加法定的社会保险,即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在制度层面并不排斥正规就业的农民工。但是,在实践层面,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了解和信任,一些企业主和地方政府出于种种顾虑不愿意农民工参保,更主要的是基于城镇国有企业职工的社保制度费率高、保险关系转移难,因此,农民工养老保险一直存在参保率低、退保率高、跨地区转移难等现实问题。

“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后,相应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也应尽快出台。应建立一个农民工或并入“城保”或并入“农保”的双向通道。如果农民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且享受到城保待遇,当然无需适用“新农保”的规定;如果农民工未达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他们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待遇。

四、新农保的优秀试点

(一)安徽宿城新农保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 这一惠民工程,安徽省宿城区上下全员发动,全力以赴,全面展开。截至2010年5月底,完成适龄人员参保登记18.6万人,收缴保险费1773万元,基础养老金发放人员登记7.1万人,已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进入参保和发放“双覆盖”的“收官”阶段。

决策快,力求速战速决。4月7日全市“新农保”工作推进会议后,宿城区确立了“一把手推动、全方位宣传、高效率落实”的工作方针,以5月底为时间节点,确保完成适龄参保16万人、发放基础养老金7.07万人的工作目标。

4月9日,该区区长李健主持召开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提出“时间缩短四分之三,工作目标不变”的要求,并结合全区当前中心工作,作出“整体谋划、细化措施、集中力量、速战速决”部署安排;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宿城区委书记杨明强深入各乡镇街道,调研“新农保”工作,要求全区上下全力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为打好“速决战”,该区财政专项拨款40万元用于“新农保”的宣传、设备购置。对重度残疾人员的财政补贴,区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篇九
《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农合保险

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普惠制、福利性的社会保障事业;是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组成,保障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 ※参加新农保有哪些好处? 答:①能保障年老后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②减轻子女赡养负担;③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新农保和老农保有什么区别? 答:①筹资渠道不一样。新农保有政府补贴、老农保完全靠个人缴费;②缴费方式不一样。新农保规范了缴费基数和年限,老农保缴费很随意;③待遇结算不一样。新农保的待遇采取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相加的结算方式,并建立了增长机制;④记账方式不一样。新农保采取个人统账结合的记账方式,即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相加,老农保只有个人账户;⑤基金管理模式不一样。新农保设立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进行基金管理,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 ※参加新农保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目前新农保每年缴多少? 答:个人缴费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年一定,按年缴费。 ※政府对新农保的补贴是多少? 答: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给予全额补助。 另外,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个人账户是什么? 答: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员都会建立一个有终身缴费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允许提前支取。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参保人员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①基本条件:一是年满60周岁,二是户籍为农村居民,三是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②缴费条件按年龄段分三种情况:一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居住的子女都应当参保缴费;二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三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何时发放? 至新农保制度实施时的人员,按年缴费后,自年满60岁的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支付终身。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例:2011年7月开始实施新农保制度,张某某,男,1951年7月出生。 张某某必须缴纳一年养老保险费。我们设定: 缴纳养老保险费:100元 政府补贴:30元 个人账户储存额:130元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30÷139) =55元 +0.9元=55.9元 张某某从2011年8月开始领取养老金,月标准为55.9元。发放终身。 ※养老金到哪里领取? 答:新农保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手一折(卡),领取人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银行)服务网点直接领取。 ※参加新农保能给农民朋友带来哪些好处?划不划算? 答:例:张某,男,1966年出生。 一是投资回收快。比如,张某按100元/每年标准,共缴费15年,每缴费1年政府补贴30元,个人账户按3%计息。年满60周岁,其个人账户储存额24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每月17.9元,基础养老金为每月55元,总的养老金为每月72.9元,年养老金标准为874.8元。其缴纳的1500元养老保险费不到2年时间就可全部收回。二是收益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假如上述例子中的张某没有参加新农保,而是每年在银行存100元,共存15年,银行一年

期存款利率为3%,此人得到的本息总额为1915元。但参加新农保,按每月养老金72.9元的标准、平均寿命75岁计算,此人可领取新农保养老金总计13122元。三是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参保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会越来越多。 ※养老金标准以后还会增长吗? 答:还会增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我现在还不到60岁,如果不缴费,到60岁时可以发放养老金吗? 答:不能发放养老金。 至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都为参保缴费人员。 其中46岁-59岁的参保缴费人员,必须按年缴费,若不按年缴费,到达领取年龄(60岁)时,将不能领取养老金。 其中16岁-45岁的人员,也须按年缴费,累计缴费达到15年,到达领取年龄(60岁)时就能领取养老金;如果不缴费,将不能领取养老金。 ※缴费时间长有什么好处? 答:政府鼓励参保人员按时足额连续缴纳新农保养老保险费,缴费满15年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0.5元。 ※怎样办理参保人参保手续? 答:参保人只需携带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新农保经办机构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办理参保手续。 ※一个人可以交多份新农保吗? 答:一个人只可缴纳、享受一份新农保,因为这是政府的公共福利性的社会保险。 ※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还可以再参加新农保吗? 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在同一缴费时段内不得参加新农保。 ※领取养老金人员为什么每年要进行生存资格认证? 答: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不受损失,防止骗领养老金问题发生,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每年要进行生存资格认证,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生存资格认证的人员,经办机构将于次月暂停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对多领、冒领的养老金由新农保经办机构责令退回,如不退还,依法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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