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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驾驶员守则

2016-01-22 12:11:3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机关驾驶员守则篇一《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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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驾驶员守则篇一
《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车辆管理,确保合理调度、高效运转、安全行驶、节约开支,更好地为全局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参照执行。 一、车辆管理对象 本制度所指车辆管理对象包括:局机关及各基地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范围 (一)单位所有公务性用车; (二)上级或其它单位经领导同意的借用车。 三、车辆使用原则 (一)工作为主、急需优先和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合理使用、统一调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严守制度、确保安全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节约开支,严谨公车私用的原则。 四、车辆管理 (一)车辆使用 1.派遣程序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的统一调度使用,其中基地车辆由基地主任具体负责,接受局办公室指导。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度车辆。 (2)由办公室指定车队负责人具体负责车辆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务用车,应填写《工作用车申请单》,提交车队负责人。 (3)取水、财务取款、大件设备运输、检查、接待等日常公务用车,由车队负责人直接派遣车辆;各科室临时用车,出主城6 区以外且时间在1 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办公室同意后派遣车辆,出主城6 区以外且时间在1 天以上的和出xx 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遣车辆。

(4)局领导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出主城6 区以外且时间在1 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由车队负责人根据领导指示派遣车辆,报办公室备案;出主城6 区以外且时间在1 天以上的和出xx 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核后方可派遣车辆。 (5)在主城6 区范围以内,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遣车辆。办理紧急事务需派遣车辆的,必须经分管局长及分管办公室局长同意后方可派遣。 (6)出主城6 区以外的车辆,车队负责人应根据办公室或局领导签批意见,出具派车单。 (7)车队负责人应掌握实时车辆在位情况,并统一做好车辆派遣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局机关应保证 1 辆车以上备用。

2.出车管理 (1)驾驶员必须服从车管人员的车辆调度安排,接到任务后应及时出车。出车时要带齐证件,并对车辆作相关检查,若发现车辆故障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及时检修,不带病出车。 (2)驾驶人员按派车单规定路线完成出车任务,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变线路的,必须报车辆管理人员同意,车辆派遣单是驾驶员每月计发出差补助的唯一依据。 (3)出车到达目的地后,原则上车辆应就地等候工作人员完成公务后一道返回机关,若遇车管人员安排其它紧急任务,车辆可返回,用车人另行乘车回单位。

(4)出车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及时主动与车管人员联系,以便车管人员掌握车辆及驾驶员在位情况。 (5)出车过程中,未经允许严禁公车私用或转交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和损失,由驾驶员本人及用车人负责,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6)车管人员应不定期抽查核实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若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出车者,应取消当月的所有出车补贴,并在会上通报批评。 3.车辆停放 (1)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下班时应停放车库,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外单位、个人家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车辆损坏及丢失等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2)遇节假日,除安排公务用车外,所有车辆钥匙应交由车管人员统一保管,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转交他人使用。 (二)车辆维护 1.保养、维护及年检 (1)车辆保养: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内外卫生清洁由本车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爱护和保养好自己所驾驶、保管的车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一有任务就能立即出车。 (2)车辆维护: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作相关维护和检查,若发现车辆有故障要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并及时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车辆证件的办理和保管:由车管人员指定相关驾驶员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及防汛车汛期免路桥费的手续,缴纳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等费用;以上证件由本车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转借他人。 2.维修 (1)驾驶员无法修理需送厂修理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车辆保修单,报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送指定厂家修理。 (2)车辆送厂修理过程中,该车驾驶员应每天到现场检查修理质量。接车时应严格检查修理项目,达到合格要求后

才能接车;接车时车管人员应到现场验收并审核有关费用,签字登记后,财务才能予以报销。

(3)出长途车,途中需要修理时,所修项目应是影响安全行驶的部位,不得借故购买其它备用件,修理费需经乘车人签字,车管人员审核登记,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 (三)车辆油耗管理 每个季度由办公室对每辆车油耗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在驾驶员和局领导之间进行通报,对超标准的油耗费用,超过20%的按超过部分的80%承担。 (四)有关费用管理 1.出车补助 (1)实行每月定额公里补助;出差补助依据《派车单》记载的出车情况,按照局差旅费标准报销。 (2)专职驾驶员公里数补助按300元/月包干;驾驶员兼设备维修人员的公里数补助按150 元/月包干。 2.其它费用 (1)洗车费实行包干制;报销过路费、停车费、汽油费时应写明行车路线、出车到达地,并由用车人签字证明,报办公室审核登记,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2)凡修理费(含换件)在500 元以上的必须有2 人以上参加价格商议;大修车辆,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应到修理厂参加价格商议,并报分管局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修理,否则其产生的维修费不予报销。 (3)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被交通管理部门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五、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牢固树立“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的宗旨。 2.服从车辆调度安排,保证行车安全,圆满完成出车任务。 3.爱护车辆,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各种车辆证、照的保管,保证行车安全。 4.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况,出车返回后,应停放在指定的车库,并适时清洁车辆。 5.遵守机关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6.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维护水文局形象。 7.完成车辆管理人员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车管人员职责 1.负责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交通法规、业务知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政治责任和业务技能。

2.加强车队安全、劳动和保密纪律教育,搞好驾驶员队伍的团结,提高服务质量,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学习,每月一次安全检查,经常抽查车辆运行和停放情况,所有学习检查情况应有书面记载。 3.认真做好单车成本核算,每季度公布一次驾驶员出车补贴,汽车维修、燃料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开支情况,协助办公室建立车辆单车管理档案。 4.严格按照本制度加强驾驶员及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后勤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三)劳动纪律 1.驾驶员应自觉遵守本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派遣,按时出车,文明服务,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1)为领导服务的驾驶员,在领导没有离开单位前,不能离开岗位;在领导不用车时,应接受其它出车任务。 (2)驾驶员因病因事必须提前向车管人员请假。 (3)汽车故障需修理,驾驶员应提前报告车管人员,不得在派车时才提出,如因此影响工作则按无故不出车处理。驾驶员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车管人员应在安全学习时向全体驾驶员通报。 (4)驾驶员保管的车辆不得交给其他人驾驶,一经发现此情况扣发当月安全奖、优质服务奖和当月的绩效奖金。情况严重的,由此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受到严肃处理并以经济处罚。 2.在休息时间,遇有紧急公务,车管人员必须及时调度车辆,驾驶员必须听从安排及时出车,对电话通知出车不允许不接电话和无故关机,驾驶必须时时保持通讯畅通。 3.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未经派车私自出车者,按对外行车的实际公里计费,在工资或补助中扣除;出私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车驾驶员全部负责承担。 六、奖惩 (一)奖励项目及标准 1.绩效奖:根据局机关和各基地出台的《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驾驶员的绩效奖金。 2.安全奖:40 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车辆不碰、不擦、不挂,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 元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驾驶情况给予审查。 3.优质服务奖:40 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提供优质服务、服从统一安排、出车满勤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 元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出车情况给予审查。

4.通讯费: 80 元/月,每月兑现,发生不接听电话或关机的,由办公室对其情况给予处罚。

(二)处罚 1.驾驶员确保车辆安全,不得私自出车、私拉便客、车辆夜不入库、不在指定

地方停放车或转交他人驾驶等现象,发现之一者,扣发当月优质服务奖40 元,并每次罚款50 元,同时收取用车人费用。 2.凡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扣发当年安全奖;由交管部门认定是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一律辞退。 3.驾驶员上班不在岗(除特殊情况外)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度、无正当理由不出车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作出停止驾驶,待岗学习,扣发公里补助或绩效奖金等处理。 4.对电话通知出车而不接电话或无故关机的,按不完成工作任务和无故不出车处理,若发现一次不接电话或关机扣除当月通讯费的50%,第二次不接扣除当月全部通讯费用”。 5.因工作需要可对驾驶员进行调整,若驾驶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正式工待岗学习改换其它工种,临时工自动辞职。 6.驾驶员若将车辆有关证件遗失,由驾驶员负责补办,所需费用自理。

机关驾驶员守则篇二
《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中心车辆由行政管理科统一管理和调配,各科室因业务需要用车须提前一天向行政管理科预约。

2、每日出车按派车单路线出车,不能擅自改变路线,否则后果自负。确需改变路线、电话请示行政管理科。

3、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

4、驾驶员手机24小时开机。对领导或行管科的电话不得拒接。

二、车辆维修

1、驾驶员应钻研车辆维修技术,争取自己能解决一些车辆故障。经常保养车辆,做到小修不进厂,每次出车前,对车辆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2、维修审批程序:车辆需要修理,先由驾驶员填报申报单交行政管理科科长审定。预计修理费较大的,必须向主任请示,批准后,驾驶员要按审定项目进行维修,超出项目进行维修,多发生费用全部由驾驶员负担。未经批准修车,修理费全部由驾驶员负担。

3、结算审批程序:车辆修理后,凭厂方发票、修理项目单、批准通知单,由驾驶员签字,经行政管理科长审核签字后再报主任签批后,方能报账,更换的零件应以旧换新。

4、车辆因公出差,途中需要修理的,修车后更换的零部件由行管科集中处理,修理回来后按上述程序报批。

5、购买车上用物由行政管理科统一购买。车辆上的所有设施不得随意拆换,所配工具不得遗失,如造成损失,购买费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6车辆统一到中心指定厂家维修。

三、油料管理

1、驾驶员应每日记载行车里程,加油实行定点,油卡管理,严格公里耗油,并统一使用派车单,由使用人或使用科室核对里程后签字,由行政管理科审核后方可报销。

2、非公务用车,费用一律自理。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受行政管理科领导。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断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作风正派严格要求自己,爱护车辆及公共财物,勤俭节约。同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保守秘密。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没有外出任务时应在行政管理科待命,不得擅自外出和离岗,确有急事需外出的,应向领导或行政管理科长请假。未出车又未在办公室待命的,按旷工处理。

3、驾驶员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行政管理科派车,无正当理由不出车或不参加中心及行政管理科有关会议的,按旷工处理 。

4、驾驶员未经同意出私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同时承担一切造成的后果。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经常加强车辆保养,保证车辆机械状况和安全状况良好,妥善保管车辆的保险、年检等各种必备手续,及时洗车,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6、处罚

(1)凡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结论按下列原则处理:驾驶员无责任,不处罚,安全奖照发;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负同等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实际经济损失的10%;负主要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实际经济损失的50%;负全部责任,取消全年安全奖,并负担本单位实际经济损失的100%。上述赔偿在个人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收入中

扣除,扣完为止。

(2)未经批准,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任何交通事故,驾驶员除承担全部经济费用外,还应扣发全年安全奖,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驾驶员无故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费用自行负担。

五、驾驶员待遇:专职驾驶员,每月享受180元的出车补助,并

享受绩效工资平均奖,驾驶员兼职的每月只发180元补助。 ⑷年度安全奖为绩效工资平均奖。

二0一0年三月三日

机关驾驶员守则篇三
《成山镇机关司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成山镇机关司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009年1月7日

司机实行年度聘任和末位淘汰制,由党政办公室管理考核,日常使用由各办公室安排,党政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调度使用。

一、聘用原则:一是服务优质,服从领导安排,在机关评议中满意率必须达到在80%以上,;二是安全行驶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不得出现人员重伤、车辆重度损坏;三是形象上必须达到车容整齐,开文明车,做文明事。连续两次考核满意率达不到50%,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的一名直接末位淘汰。司机在每年度考核结束确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用车原则: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在工作日由各自办公室主任自行安排,下班后、节假日期间用车由党政办统一安排。车出镇必须通知党政办公室,根据路程、人员合理调度。到威海市以外地区除书记、镇长外任何人不得带车,需要时由主要领导统一安排。

三、工资待遇:司机在单位工作期间全部购买保险,工资在年终由党委会确定,80%为基本工资一次性发放,20%作为考核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四、考核内容(100分)

1、领导及机关干部评议(30分)

司机以服务为宗旨,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及党政办的工作安排,每月组织一次评议,具体分数安排为:班子成员评议占60%,机关干部评议占40%,年终平均后得分。

2、安全驾驶(30分)

(1)要求司机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要求行车,严禁酒后驾车,发现一次扣3分;违反一次交通规则(罚单开至党政办的)扣0.5分。

(2)对出现交通事故的,机关司机负主要责任的,每一次扣5分;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一次扣3分。

(3)除党政办根据要求调整车辆外,车辆必须由司机本人驾驶,如发现由其他人员驾驶,每发现一次扣2分。

3、车辆保养及费用核算(20分)

(1)车辆保养(10分),要求司机熟悉车辆情况,定期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告知党政办公室后定点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发生抛锚影响工作的,每次扣3分。要求司机保持车辆清洁,每天至少清洗一次,如领导或办公室发现车辆不洁,影响形象的情况,每次扣0.5分。

(2)费用核算(10分),车辆实行单车费用核算制,车辆维修由党政办开具维修单,每季度由财政对车辆维修费用汇总。车辆实行统一加油,每月公布里程及百公里耗油指标。

4、司机值班管理(10分)

(1)司机值班由机关支部统一安排,值班车辆由党政办公室安排。值班期间要求24小时在岗,严禁司机晚上及中午脱岗回家。每发现脱岗一次扣1分。对因值班脱岗造成工作重大损失的,一次扣5分。对党委确定的防汛日及其他紧急情况,要求全体司机值班,要求同上。

(2)司机值班期间请假的,必须自行请其他司机值班,出现缺班每次扣1分。

5、日常管理(10分)

(1)要求司机保持通讯畅通,对党政办的电话要及时接听,如发现不接电话或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1分。

(2)下班后要求车辆准时返回,如不能返回必须由用车人通知党政办备案。对下班后车辆不返回又不请假者,每一次扣1分。

(3)车辆在非上班时间(早、晚)外出时,必须请示党政办备案同意后方可外出。

(4)严禁司机晚上私自开车回家,每发现一次扣1分。

(5)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及宿舍卫生。按照值日安排,收拾好司机宿舍卫生,由机关支部抽查,对卫生极差,床被不叠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0.5分。

6、奖罚制度

由党政办以《机关工作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年底汇总,确定得分后交财税局发放工资。

机关驾驶员守则篇四
《驾驶员守则》

驾驶员守则

为加强对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更好地发挥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的积极性,完成运输计划,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关于对出车前、出车期间、出车后的要求:

1、 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到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

使车辆无漏油、无漏气、无漏水,保证不开有病车上路。

2、 出车期间站在安全的角度上来讲,严禁驾驶员开

疲劳车,规定每班驾驶员开车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过程中对车辆状况要互通、互检,完毕后填写好交接记录和交接时间,以备后查。

3、 出车期间当班驾驶员要做好当天的出车记录,包

括一切费用的开支。

4、 出车期间在运输过程中,驾驶员要加强责任心,

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对不负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金额大小视情节论处。

5、 出车期间在运输过程中要做到,礼让三先,本着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原则,不开“英雄”车、斗气车,若有违者,对车辆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二、 关于对驾驶员的工资及待遇规定:

1、出车期间 生活标准为每天23元

烟每天两盒,标准〈4元×2盒〉

手机费主管每月标准300元

副司机每月标准50元

工资标准暂定主管1800元

副司机暂定1600元

三、 关于对车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1、 出车期间作为一名驾驶员都应以大局为重,合情

合理的使用车用资金,不得虚报、冒领占为己有,

不得私自挪用车用资金,私吞车用资金,若经考

查审核,一经发现,查证属实,按私吞资金数额

的10倍以上来处罚,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

处理。

四、 关于收车后的要求:

1、 车辆返胶后,由主管驾驶员及时上报计划调度,

申请运输计划。

2、 上报出车期间的一切费用开支,做到日清日结。

3、 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清洗,做好出车

前的一切准备。

4、 以上规定希望严格遵守。

五、 奖励办法:

1、 2006年度无大小责任事故,无货物损少,每名驾

驶员可奖励人民币3000元。

2、 2006年度完成计划指标,每名驾驶员可奖励人民

币5000元。

总之希望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团结一致,求大同、存小异,以安全第一为宗旨,使其高高兴兴的上班,平平安安的回家。

求:菩萨保佑我们一切顺利,万事如意!

签字人:

签字人:

机关驾驶员守则篇五
《机关单位驾驶员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汽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安全、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 管理方式

1、驾驶员和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自觉遵守办公室的各项管理规定。

2、所有车辆调配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驾驶员按照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出车,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二、工作纪律与服务质量

1、驾驶员必须严格服从办公室对车辆调度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对于拒不执行办公室安排的驾驶员,办公室向领导汇报后有权扣发其安全奖金。

2、驾驶员实行坐班制度。按时上下班,在班时间因私外出应请假;无出车任务时原则上应在岗等候,做到随叫随到。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和检查,不违章肇事。遵守操作规程,不带故障出车;外出期间,严禁饮酒, 必须保证行车安全。

三、用车制度与维修、保养

1、驾驶员在节假日和休息日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将车辆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外地出差除外),不能在外过夜、停放。

2、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外单位借用本单位车辆或个人办

私事用车,车辆需要出市区需向办公室提前说明。

3、严格遵守专车专人驾驶的原则。严禁将车辆交付他人驾驶。

4、车辆维修费、汽油费等有关费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需要维修和更换配件的车辆须事先是总领导报告

四、考核、评聘、奖励、处罚

1、设置安全奖。凡遵守交通规则,服从出车安排,文明服务,安全行车,全年内无安全事故者,每月发给安全奖。

2、每月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并按考核情况发放安全奖金。对考核不合格或被用车人投诉的驾驶员,办公室有权扣发其安全奖金。

3、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私自出车及私自在外乱停乱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办 公 室

年月日

机关驾驶员守则篇六
《行政机关 驾驶员工作职责》

驾驶员工作职责

1、树立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遵守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养成良好职业道德。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3、爱护车辆,做好车辆例行检查,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隐患应及时修理,确保正常行驶;每次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车况,做到安全出车,打扫好车辆卫生,保持车内外整洁。

4、车辆使用后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锁好门窗;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5、遵守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维修应按程序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车辆加油实行加油卡登记制度,做到公开透明。

6、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

7、 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不虚填,不漏填。

机关驾驶员守则篇七
《司机工作规范》

司机工作规范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司机的驾驶行为,保障行车安全,以满足公司对车辆使用的需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一般行为规范

1. 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服从国家执法人员指挥,不违章驾驶;

3. 工作态度积极热情,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不推诿扯皮;

4. 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驾车过程中不与乘车人长时间谈话或向乘车人询问与公司相关的信息;

5. 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着装干净、整洁,工作中以穿正装为宜。

二、 遵章驾驶和行车安全

1. 司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公司安全制度,杜绝不良驾驶习惯,

规范驾车行为,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 当乘车人行为违反公司规定或具有其他安全隐患行为时,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劝阻不成时,应

就近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地点,向行政主管汇报相关情况,并接受行政主管的指令;

3. 按照车辆手册中的养护步骤对车辆进行日常养护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以便公司安

排维修,排除安全隐患需送专业维修机构进行车辆维修或保养的,须得到行政部的批准,并到指定的维修机构进行车辆维修或保养;

4. 爱护车辆,并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保持驾驶车辆清洁,严禁在车内吸烟或长时间休息(超过1

小时);

5. 行车过程中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也不得收发短信。对于呼入电话,应及时挂断,在停车后回

复;

6.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靠车辆时,应选取合理的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

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应将贵重物品带走,并锁好车辆,防止车辆或车上物品被盗;

7. 妥善保管并在出车时携带行车所需要的各种证件资料、车辆配件;应对自己的驾驶证照及所驾

驶车辆的证件的有效性时常进行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合法有效;

8. 司机应于规定日期前提醒公司并经公司指派前往指定车管所完成车辆年检;

9. 行车中一旦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交警部门报案,需要保护现场的,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

安全标示,等候执法部门处理;同时将事故情况向行政主管汇报,并听取行政主管的指令。

三、 日常管理

1. 各部门用车前需向车管员提出申请,车管员统一协调后通知司机。

2. 司机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并真实记录每日出车情况《车辆使用登记表》。

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事先与行政部联系并得到批准。

3. 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严禁开车上、下班。如当天晚上用车超过20:00,司机与行政部

负责人员确认后,当晚可开回家中。如次日早晨8:00前需用车时,司机与行政部负责人员确认后,前一天晚可开回家中,期间需保证车辆安全。

4. 司机在公司正常工作时间内无驾驶任务的情况下,应在公司内待命以备调遣;无驾驶任务时,

司机应当从事行政部安排其他事务性工作,除与完成出车任务相冲突,不得拒绝行政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5. 车辆和司机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调度,司机应服从任务调遣和所安排的工作,准时出车,不得以

任何理由推诿、延迟和拒绝出车。

6. 不得将车辆引为私用,包括非为公司利益自己驾驶或借给他人驾驶;

四、 费用报销及补贴

1. 车辆加油统一使用政府采购指定网点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单独考核。途中加油须

在定点联网加油站刷卡加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行政部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 车辆运行正常费用

a) 公司承担车辆运行的正常费用,包括停车费、路桥费、燃油费等;司机可凭费用发票,如

实填写《报销单》申请报销;

b) 交通违法罚金由司机自行承担。

3. 手机话费补贴

a) 为保障公司与司机的实时沟通,公司为司机提供手机话费补贴;

b) 司机应保持手机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下。除特殊情况外,包括但不限制于行车时不便接听的

情况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应在15分钟内回电。如变更手机号码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行政主管。

4. 餐食补助

a) 加班餐补

 工作日20:00后仍在执行公务中的,可申请加班餐补(30元人民币);

 周末7:00-9:00 \ 11:00-14:00 \ 17:00-20:00时间段连续执行公务确实无法回家用餐

的,可申请加班餐补(每餐30元人民币);

b) 司机执行出杭州/北京市区的任务时,可申请出差餐食补助:

 从公司出发时间早于7:00的,可申请早餐补助(30元人民币);

 返回公司时间晚于14:00的,可申请午餐补助(40元人民币);

 返回公司时间晚于20:00的,可申请晚餐补助(40元人民币)。

5. 出差住宿标准和费用报销

a) 出差住宿:司机执行出杭州/北京市区的任务,可自行安排当地住宿,遵循就近、便捷原

则,每晚住宿费不高于300元人民币;

五、 赔偿损失

司机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作给公司造成了损害,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

a) 司机出现交通违章行为,被执法机关罚款的;

b) 司机应于规定日期前前往指定车管所完成车辆年检。逾期未完成年检被行政机关罚款的; c) 在执行出车任务时,故意或严重过失造成车辆故障或零部件损坏而产生的修车费用; d) 司机非因公司利益私自用车,导致公司额外费用支出及车辆故障或零部件损坏而产生的修

车费用;

e) 其他故意或严重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导致公司额外费用支出的,损害部分及公司

额外支付的费用司机应予赔偿。

六、 其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与管理司机相关的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机关驾驶员守则篇八
《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维修,采用定点维修和指定点维修相结合的办法,必须到定点(或指定点)修理厂修车。

2、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首先向车队负责人提出维修项目,签字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然后报分管机关领导,经批准后凭维修通知单,到指定厂并按指定项目进行修理。一次性维修价格超过一千元的,须经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3、维修车辆零部件更换完毕后,必须如实带回,交党政办公室分管主任备查。

4、因公出发,如遇故障确需及时修理,所需费用由乘车人签字后,按有关程序报销。

5、车辆采用定点加油的办法,由党政办公室集中购油,凭加油卡加油。特殊情况,由分管机关领导酌情处理。

6、每月底由驾驶员将当月行车里程数和所用油料数报党政办公室登记,再由办公室将各车的行车里程、燃油量和百公里耗油量统一列表公布。百公里油耗明显高于车辆油耗标准的,应向党政办公室主任作出合理解释,否则扣发当月补助。

7、驾驶员不得私自借用外单位的油料、油票。严禁外借油料和串换油票标号,发现一次,扣发当月补助,发现两次扣发半年补助,累计三次扣发全年补助。

8、车辆长途出车,临行前须一次性加足燃油,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中途加油,如确需购油,必须由随车人员证明,经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字后按规定报销。

9、未经批准购买或借用的油料一律不予报销或偿还。

10、车辆使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日常工作采用相对固定用车与派车相结合的办法,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

11、出车地点若在本市范围内,由用车领导或部门具体安排。若车辆到区外,需报告党政办公室。车辆返回单位后,应立即将途中过路费、过桥费等交党政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后按规定报销,一次一报,不得累积报销。

12、车辆与驾驶人员外借必须经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对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借车辆的,一经发现,扣发全年补助。

13、所有车辆必须在晚8:00以前(夜间值班车辆在晚6:00前)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上好安全装置。如遇特殊情况需动用车辆,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汇报。公休日必须全天停放指定位置。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主任。不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扣发补助50元。

14、凡未按规定和程序派遣、批准、报告用车的。一律视为出私车,一切责任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二、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作为街道工作人员,必须遵循街道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街道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遵章守法,严格遵守驾驶员岗位纪律,保守有关秘密,维护机关团结。

3、驾驶员必须定人定车,严禁混开和驾驶执照不符的车辆。严禁开快车、开私车和酒后驾车,此类情况发现一次,扣发补助50元,发现两次,扣发补助100元,发现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4、因正常工作需要外出,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停放车辆,做到人不离车、车不离人,避免车辆停放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此类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自负。

5、执行完出车任务后,必须及时返回司机办公室。不出车时必须在司机办公室或车内待命,不得随意离岗、串岗,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6、驾驶员遇到夜间和公休日值班时,应提前向用车领导进行说明,值班时间一律在机关办公区待命。

7、驾驶员必须注意爱护保养好车辆,确保车辆正常使用和不受损失。要认真做好司机办公室、宿舍公共财物的维护,按照值班安排,保持办公室和宿舍卫生。

三、事故处理

1、若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及有关部门认定为负全部责任的,驾驶员一律辞退;如认定为部分责任的,对驾驶员扣除当月出车补助;若因出私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并予以辞退。

2、对违反车辆与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和本街道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机关驾驶员守则篇九
《驾驶员行为规范》

驾驶员行为规范

为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结合部机关车辆使用实际,驾驶员要做到:

一、车体内外整洁

每天上班前擦洗车辆,跟随部长外出随时擦拭,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自觉遵守机关车辆洗车的有关规定。

二、服务周到细致

按照部领导要求,提前到达指定位置;根据季节变化,提前做好车内降温或预热;随领导参加会议或活动,要便于领导找到车辆。

三、文明安全行车

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驾驶技术;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尊重交警劳动;不酒后驾车,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保持车辆性能良好,及时处理车辆故障,不开带病车上路;不在车内吸烟,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得体,自觉维护机关形象;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方,保证车辆不丢失、不损坏。

四、节能降耗运行

遵守机关车辆加油、修车、过路费管理规定;不给其它车辆加油、修车;不报销其它车辆停车费和过路费。

五、听从调度安排

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办公室的安排调度,不私自出车;不将车辆给他人驾驶

 驾驶员行为规范 <代驾驶员责任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驾驶人员行为,提升公司车辆管理质量,依据公司《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行为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第三条

严禁违章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车、疲劳驾车、不系安全带驾车,杜绝事故发生。

第四条

行驶中精力集中,专心驾驶,不在驾驶过程中吸烟、接听电话或翻看短信,不高谈阔论,不吃食物。

第五条

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部门处理,并尽快通知办公室。

第六条

因违章发生的交通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若因驾驶行为不当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造成车辆损坏,依据公司奖惩规定按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相关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则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赔偿。

第三章

加强维护保养,提高防范意识

第七条

爱护车辆设备,每日对车辆进行车容、轮胎、灯光、喇叭、制动、离合、油液、电路等外观、性能等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不得带故障行车。

第八条

出车前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调整、勤维护,收车后认真检查车容车况,关闭油路、电路,锁好车门车窗,确保车辆安全。

第九条

车辆启动时,应倾听有无异常声响,观察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有无报警提示,冬季还应驻车怠速预热3分钟,待发动机转速运行平稳后方可行驶。

第十条

长途出车前应对车辆状况进行仔细检查,必要时可送维修厂进行技术性能和安全部件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前要对沿途道路状况、油品供应以及售后维修等情况进行了解,对车辆不适宜去的目的地,应及时向派车人员和车辆使用人员说明情况并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定期向车辆管理人员反映车辆状况,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技术规范,及时提出保养、维修、保险、审验等建议,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保养。按照规定,负责及时提醒公司办公室购买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确保行车证照、保险合法齐全有效。

第十三条

建立《车辆日常检查记录》制度,每2-3天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并于次月5日前将当月《车辆日常检查记录》交办公室审核。

第四章

服从管理,文明服务

第十四条

服从办公室管理,树立为全体员工服务的思想,不分职务高低,一视同仁。

第十五条

积极参加办公室组织的车容车貌、安全性能的检查和交通法规、安全规范操作的考核。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因出车不能按时到公司的,事后须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保持车容车貌美观整洁,及时擦拭清洗车辆,不在车内吸烟、吃食物、吐痰和乱扔东西,营造美观、舒适、温馨的车内车外环境。

第十八条

爱护车辆,提高成本意识,严格按公里数控制油耗,车辆维修、油耗等费用做为驾驶员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节约油耗,降低车辆维修保养成本。

第十九条

工作时间,应在办公区或车上候命,随叫随到。不可在车内睡觉,不可串岗、聊天或擅离岗位,出车返回后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到。

第二十条

严格履行车辆派遣制度,服从调派,车辆统一派遣后方可出车,并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第二十一条

外出办事时,驾驶员原则上不得离开车辆,确因工作需要离开时,应注意观查周围环境,看管或携带好随身物品,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防止车内物品被盗或丢失。

第二十二条

下班后公司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位置,严禁将车开走。因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需将车开走的,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二十三条

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和公司保密规定,不将车上领导谈话私下散布,不好奇多问,不多嘴插言,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

第二十四条

注意个人形象,衣着得体,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穿短裤、汗衫、凉鞋。 第二十五条

做好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驾驶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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