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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医德考评

2016-01-23 12:14:0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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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医德考评篇一
《护士 张家港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张家港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2012年度)

考评时间:2012年12月

护士医德考评篇二
《医德医风个人考评年度总结》

医德医风个人考评年度总结 2008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是全国卫生系统继续深化改革的一年,全体护理人员在院长重视及直接领导下,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病人”的服务宗旨,较好的完成了院领导布置的各项护理工作,完成了2001年护理计划90%以上,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提高护理质量,确保安全医疗的根本保证。

1、 护理部重申了各级护理人员职责,明确了各类岗位责任制和护理工作制度,如责任护士、巡回护士各尽其职,杜绝了病人自换吊瓶,自拔针的不良现象。

2、 坚持了查对制度:(1)要求医嘱班班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1-2次,并有记录;

(2)护理操作时要求三查七对;(3)坚持填写输液卡,一年来未发生大的护理差错。

3、 认真落实骨科护理常规及显微外科护理常规,坚持填写了各种信息数据登记本,配备五种操作处置盘。

4、 坚持床头交接班制度及晨间护理,预防了并发症的发生。

二、提高护士长管理水平

1、 坚持了护士长手册的记录与考核:要求护士长手册每月5日前交护理部进行考核,并根据护士长订出的适合科室的年计划、季安排、月计划重点进行督促实施,并监测实施效果,要求护士长把每月工作做一小结,以利于总结经验,开展工作。

2、 坚持了护士长例会制度:按等级医院要求每周召开护士长例会一次,内容为:安排本周工作重点,总结上周工作中存在的优缺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向各护士长反馈护理质控检查情况,并学习护士长管理相关资料。

3、 每月对护理质量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不断提高护士长的管理水平。

4、 组织护士长外出学习、参观,吸取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扩大知识面:5月底派三病区护士长参加了国际护理新进展学习班,学习结束后,向全体护士进行了汇报。

三、加强护理人员医德医风建设

1、 继续落实护士行为规范,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护士文明用语50句。

2、 分别于6月份、11月份组织全体护士参加温岭宾馆、万昌宾馆的礼仪培训。

3、 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对住院病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定期或不定期测评)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95%以上,并对满意度调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评选出了最佳护士。

4、 每月科室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一次,征求病人意见,对病人提出的要求给予最大程度的满足。

5、 对新分配的护士进行岗前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护士行为规范教育及护理基础知识、专科知识、护理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给予上岗。

四、提高护理人员业务素质

1、 对在职人员进行三基培训,并组织理论考试

2、 与医务科合作,聘请专家授课,讲授骨科、内、外科知识,以提高专业知识。

3、 各科室每周晨间提问1-2次,内容为基础理论知识和骨科知识。

4、 “三八妇女节”举行了护理技术操作比赛(无菌操作),并评选出了一等奖(吴蔚蔚)、二等奖(李敏丹、唐海萍)、三等奖(周莉君)分别给予了奖励。

5、 12月初,护理部对全院护士分组进行了护理技术操作考核:

病区护士考核:静脉输液、吸氧;急诊室护士考核:心肺复苏、吸氧、洗胃;手术室护士考核:静脉输液、无菌操作。

6、 加强了危重病人的护理,坚持了床头交接班制度和晨间护理。

7、 坚持了护理业务查房:每月轮流在三个病区进行了护理业务查房,对护理诊断、护理措

施进行了探讨,以达到提高业务素质的目的。

8、 9月份至11月份对今年进院的9名新护士进行了岗前培训,内容为基础护理与专科护理知识,组织护士长每人讲一课,提高护士长授课能力。

9、 全院有5名护士参加护理大专自学考试,有3名护士参加护理大专函授。

五、加强了院内感染管理

1、 严格执行了院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的消毒隔离制度。

2、 每个科室坚持了每月对病区治疗室、换药室的空气培养,对高危科室夏季如手术室、门诊手术室,每月进行二次空气培养,确保了无菌切口无一例感染的好成绩。

3、 科室坚持了每月对治疗室、换药室进行紫外线消毒,并记录,每周对紫外线灯管用无水酒精进行除尘处理,并记录,每两月对紫外线强度进行监测。

4、 一次性用品使用后各病区、手术室、急诊室均能及时毁形,浸泡,集中处理,并定期检查督促,对各种消毒液浓度定期测试检查坚持晨间护理一床一中一湿扫。

5、 各病区治疗室、换药室均能坚持消毒液(1:400消毒灵)拖地每日二次,病房内定期用消毒液拖地(1:400消毒灵)出院病人床单进行了终末消毒(清理床头柜,并用消毒液擦拭)。

6、 手术室严格执行了院染管理要求,无菌包内用了化学指示剂。

7、 供应室建立了消毒物品监测记录本,对每种消毒物品进行了定期定点监测。

六、护理人员较出色的完成护理工作

1、坚持了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宗旨,深入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的健康教育,通过发放健康教育手册,以及通过护士的言传身教,让病人熟悉掌握疾病防治,康复及相关的医疗,护理及自我保健等知识

2、八月份在三病区开展整体护理模式病房,三病区护士除了向病人讲授疾病的防治及康复知识外,还深入病房与病人谈心。

3、全年共收治了住院病人2357个,留观125个,手术室开展手术2380例。急诊护士为急诊病人提供了全程服务,包括护送病人去拍片,做B超、心电图,陪病人办入院手续,送病人到手术室,三个病区固定了责任护士、巡回护士,使病员得到了周到的服务。

4、全院护理人员撰写护理论文30篇,其中一篇参加了全国第三届骨科护理学术交流,有3篇参加台州地区学术交流,有2篇参加《当代护士》第二十一次全国护理学术交流。

七、存在问题:

1、 个别护士素质不高,无菌观念不强。

2、 整体护理尚处于摸索阶段,护理书写欠规范。

3、 由于护理人员较少,基础护理不到位,如一级护理病人未能得到一级护士的服务,仅次于日常工作。

4、 病房管理尚不尽人意。

一年来护理工作由于院长的重视、支持和帮助,内强管理,外塑形象,在护理质量、职业道德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缺点,有待进一步改善。

摘自——天涯论坛

护士医德考评篇三
《护士医德评价范文》

护士医德评价范文

以树立良好的护士形象为重点,以提高护理服务为目标,以社会和患者满意为标准。要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到服务于病人的各项工作之中,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模式,从维护病人权益和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体现“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

在护理工作中,一切从病人和临床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为病人着想,从点滴做起。“以病人为中心”,要做到四到位:一是心到位,具有高度责任心;二是说到位,加强沟通,做到解释工作,做好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三是做到位,措施、检查、落实到位;四是管理到位,督促检查,抓好落实。以健康教育为例,健康教育的内容更加个体化,具体化,健康教育的形式更加多元化,应充分利用报纸、宣传栏、编制丰富多彩的宣教资料,病房服务指南,健康处方,出院指导,并编印成册,有资料表明采用个体化,书面化的健康教育方式效果较传统的方式效果更加显著,使广大病人及家属受益。

护士医德考评篇四
《2014年医德医风考评细则》

长妇幼[2014]14号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方案

根据《执业医师法》、国务院《护士条例》、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全院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在《宜宾市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 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 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

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 考评范围:

医院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执行卫生技术人员

三、 考评标准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加分、扣分后的累计得分不得高于100分或低于0分,即:加分后累计得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计算;扣分后累计得分低于0分的,以0分计算。

(一)基本要求(基础分80分)

1.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 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

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 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

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

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

关系。

4.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

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

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

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

外、对口支援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

水平。

(二)加分依据

1. 参加单位组织的义诊活动,每次加0.2分。

2. 参加基层卫生帮扶项目(不包括因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而参加基层卫生帮扶的),在本市农村和社区连续工作超过1个月(含1个月)但不足3个月的,加1分;超过3个月(含3个月)但不足半年的,加2分;超过半年(含6个月)以上的,加3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2分。

3. 参加卫生对口支援项目(不包括因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而参加卫生对口支援的),(含1个月)但不足3个月的,加5分;超过3个月(含3个月)但不足半年的,加8分;超过半年(含6个月)以上的,加10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5分。

4. 收到患者及家属表扬信、锦旗给个人的,每次加0.2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0.1分,每人最多加5分;收到单位表扬信、锦旗给予个人的,每次加0.5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0.5分,每人最多加5分。

5. 先进事迹、典型正面事迹在省级、设区市级和县级新闻媒体报道属个人的,每次分别加3、2、1分,每人最多加5分;属集体的,有关人员每次各加2、1、0.5分,每人最多加5分。同一事例重复报道的,以加分高的一次计算,不重复累计。

6. 自觉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经单位纠风办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1分,每人最多加5分。

7. 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经单位纠风

办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加1分,每人最多加5分。

8. 检举他人收受各种回扣、开单提成、擅自接受资助,经查属实的,加10分。

9. 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每次加0.5分,每人最多加2分。

10. 纠正他人因违反医学保密规定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的,每次加0.5分,每人最多加2分。

11. 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的,每次加1分,每人最多加3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受政府表彰的,加8分。

12. 见义勇为,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受到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表扬的,加5分。

13. 被评为本单位先进工作者的(不包括各种单项表彰,下同),加3分;被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加6分;被评为设区市级劳模的,加10分;省级劳模的,加15分;全国劳模的,加20分(被评为全省或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分别按设区市级或省级劳模加分)。

14. 科室被评为本单位先进集体的(不包括各种单项表彰,下同),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各加3分;被评为市、县级先进集体的,各加6分;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的,各加10分;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的,各加15分

(三)扣分依据

1. 未经批准,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的,每次扣5分。

2. 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旷工每次扣10分。

3. 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的,每次扣5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

护士医德考评篇五
《医德考评》

沈北新区中心医院

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意见

(试行)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服务意识,顺利实现我院质量安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按照沈阳市卫生局印发的《沈阳地区卫生系统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树立行风新风,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程序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综合日常考核,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年终考评,记入医德档案。年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评分进行综合评价。

3、单位评价。由医院医德考评小组进行,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做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考评组综合评语。

三、考评结果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率应占考评总人数的10—15%。

四、组织领导

(一)医院成立医德医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科室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组 长:李文梓

副组长:张轶群

成 员:袁洁平 杜春明 栾 颖 魏 敏

李春霞 贾宇红 付立春

下设服务部为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工作日常管理办公室。

(二)各科室要相应成立由科室领导组成的医德医风考评小组,做好职责分工,承担日常考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院科二级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全院医务人员要深刻认识医德考评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医德规范,按照考核程序做好各项工作,保证考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为实现2010年质量安全年的目标提供保障。

(二)医院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各科室的考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在考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制定配套制度,完善工作细节,确保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各科室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要注重对科室人员的日常检查和监督,

附件:1、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分工及职责

2、医德考评工作制度

3、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护士医德考评篇六
《医德考核》

护士医德考评篇七
《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沁水县妇幼保健院

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根据《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制定此标准。

一、考评范围

医德考评的对象是本院工作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工勤人员参照此标准进行考核。

二、考评的内容及标准

(一)基础内容(80分)

l、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5分)

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白求恩精神,学习王生池感人事迹。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做到“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院外院内一样,乡村城市一样)。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关心、体贴患者,做到“五心”(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0分)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 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0分)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四个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和合理收费)。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如一日清单等。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突发性事件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搞亲疏有别,不做嫉贤妒能和影响团结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5分)

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加分扣分内容

1、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2分。

(2)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市级表彰的加3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4分。

(3)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加1分,科室获集体荣誉每人加2分。

(4)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1分;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加2分;省级先进工作者加3分;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加4分。

(5)被评为县级劳模加1分;市级劳模加2分;省级劳模加3分。

(6) 受到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给个人的加1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2分。

(7) 受到市级以上报刊点名表扬个人的加2分;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1分。

(8) 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2分。

(9) 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2分。

(10)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2分。

(11) 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负责而避免他人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2分.

(12) 有发明创造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5分;填补本市空白的加10分;填补本省空白的加15分;填补国内空白的加20分。

(13)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发表者: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2、扣分项目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扣8分;性质恶劣,影响单位形象的扣10分。

(2)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

(3)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群众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3

分。

(4) 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5分。

(5)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者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者扣5分;发生严重差错属事故的扣10分。

(6)因技术欠缺被投诉,经核查属实者扣5分。

(7)不遵守技术规则,对病人开假医疗证明的扣5分

(8)上级组织的 检查及单位突击检查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酌情扣分。

四、考评的组织实施

全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在院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成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院长李志萍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郑雪贞担任。主要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党办室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党办室将通过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检查考核、日常工作测评等方式,对全院医德医风情况进行一年两次的抽查和考核。抽查和考核工作年度工作考评和评先评优相结合。

五、考评方法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半年考评一次。进一步完善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存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按照《卫生系统医德医风考评表》内容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

护士医德考评篇八
《卫生系统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元氏县妇幼保健院

医德医风考核标准

根据《医德医风考评实施办法》制定此标准。

一、考评范围

医德考评的对象是本院工作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行政、工勤人员参照此标准进行考核。

二、考评的内容及标准

(一)基础内容(80分)

l、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5分)

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白求恩精神,学习王生池感人事迹。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做到“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院外院内一样,乡村城市一样)。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

冷、硬、顶、推、拖”现象。关心、体贴患者,做到“五心”(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 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0分)

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 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0分)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四个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和合理收费)。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如一日清单等。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突发性事件和社会公益

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搞亲疏有别,不做嫉贤妒能和影响团结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5分)

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加分扣分内容

1、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5分。

(2)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5分;获市级表彰的加10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15分。

(3)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加3分,科室获集体荣誉每人加2分。

(4)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5分;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加10分;省级先进工作者加15分;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加20分。

(5)被评为市级劳模加1 0分;省级劳模加15分;国家级劳模加20分。

(6)医德伦理和业务知识考试95分以上者加2分,100分者加

3分。

(7)受到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给个人的加5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2分。

(8)受到市级以上报刊点名表扬个人的加5分;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1分。

(9)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10分。

(10)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5分。

(11)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5分。

(12)纠正他人因违反保守医密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者加5分。

(1 3)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负责而避免他人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

(14)有发明创造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5分;填补本市空白的加10分;填补本省空白的加15分;填补国内空白的加20分。

(15)凡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市级奖加5分;省级奖加10分;国家奖加15分。

(16)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发表者:

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 0分。

2、扣分项目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10分;造成不良影响扣15分;性质恶劣,影响单位形象的扣20分。

(2)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10分。离岗、串岗每次扣2分。

(3)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教育,每次扣2分。

(4)未能按时上交医德医风考评表者扣2分。

(5)礼貌待人,仪表整洁,佩戴胸卡,违者次扣2分。

(6)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扣5分。

(7)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8)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9)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或有冷、硬、顶、推现象,属首次且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10分,屡教不改的扣30分。

(10)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群众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1 0分。

(11)以工作之便收受红包、回扣或利用诊病(工作)之机推销药械等谋取私利者扣1 0分。

(12)有恶劣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扣30分。

(1 3)有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严重损害单位形象的扣20分。

(14)为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违反物价规定,不择手段巧立名

护士医德考评篇九
《医务人员医德考核办法》

肇庆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和完善我市医疗机构医德考评制度,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树立卫生行业新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办法》以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医德考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三条 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促使医务人员自觉养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第四条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化建设纳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目标管理和医院等级评审。各医疗机构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 考评范围、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 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内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考评范围包括全市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药、护、技等卫生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第六条 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为80分,为医德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减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第七条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内容共七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基础分1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基础分10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基础分10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基础分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基础分15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基础分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基础分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医德考评的加分项目:

(一)积极参加政府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和救灾抢险工作,加2分。

(二)获得各种表彰奖励,属同级主管部门或部门表彰奖励加3分;属同级党委、政府表彰或上级部门表彰奖励加5分;属上级党委、政府表彰奖励加8分;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加10分。表彰项目属科室集体的,相关人员每人加1分。上述奖励项目,属同一项目奖励的只能加分一次(按表彰当年计分)。

(三)收到患者及家属表扬信或赠送锦旗的加1分,受到县级以上媒体表扬的加2分。受媒体表扬的对象属科室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该项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四)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并经证实的,加2分(该项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五)向单位或科室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收到明显效果的加2分。

(六)论文或译著在报刊、杂志刊登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属县、市级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只限第一作者,该项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七)基层卫生院推广应用新技术、新项目并取得成效的加2分。

(八)获得科技成果奖(有证书),属县级奖加2分、市级奖加3分、省级奖加5分、国家级奖加10分,其中获得一等奖的可在原分值上再加1分(同一项目只能加分一次)。

第九条 医德考评的扣分项目:

(一)被投诉服务态度较差,有“冷、硬、顶、推、拖”现象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经查实,属首次且经教育认识态度较好的扣10分,屡教不改的扣30分。服务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30分。

(二)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擅自离岗每次扣5分,旷工每次扣15分。

(三)在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活动中索要钱物,收受“红包”、回扣、提成或利用工作之便私自经销药械及违反规定擅自院外行医,从中牟取不正当个人利益,扣30分。

(四)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扣30分。

(五)违反医疗服务规定,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扣30分,私自收取医疗费用,扣30分。

护士医德考评篇十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医院绩效考核》

附件1: **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第一项:

基础分: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基本要求: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加分依据:

1、被评为本单位先进工作者的(不包括各种单项表彰,下同)加3分;被市卫生行政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加6分;被评为区市级劳模的加10分;省级劳模的加15分;全国劳模的加20分(被评为全省或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分别按设区市级或省市级劳模分);

2、科室被评为本单位先进集体的相关人员各加1分,被评为市县级先进集体(不包括各种单项表彰,下同)的相关人员加3分;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的各加5分;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的相关人员各加8分。

3、全年出满勤的加6分;出勤率≧98%的加3分。

考评部门: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扣分依据:

1、未经批准,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的,每次扣5分。

2、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0分。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扣20分。

3、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按每半天扣5分计算。

4、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的,每次扣1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的每次扣2分。

5、请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扣5分;累计达到或超过2个月、不超过4个月的扣10分;累计达到或超过4个月的扣15分。请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20天、不足40天的扣5分;累计达到或超过40天、不足60天的扣10分;累计达到或超过60天的扣15分。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医德考评。

考评部门:

相关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考评小组(1、2项)

人力资源部(3、4、5项)

第二项:

基础分:

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基础要求:

1、对患者部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积分依据:

纠正他人尹违反医学保密规定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的每次加0.5分,每人最多加2分。

考评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

扣分依据:

1、泄露病人隐私或医学秘密的,每次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2、夸大或虚构病情,为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的,每次扣15分。

考评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

第三项:

基础分:

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架和谐医患关系(10分)。

基本要求: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心。 加分依据:

1、收到病人及家属表扬信、锦旗给个人的,每次加0.5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0.5分,每人最多加5分。

2、收到单位表扬信或者病人赠送近期给予个人的,每次加0.5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0.5分,每人最多加5分。

3、先进事迹、典型正面事例在省级、区市级新闻媒体报道的属于个人的,每次分别加3、2、1分,每人最多加5分;属于集体的,每人最多加5分。用一事例重复报道的,以加分高的一次计算,不重复累计。

考评部门:

纪检监察部(1、2项)

党群工作部(3项)

扣分依据:

1、上班着装不整洁、语言不文明的每次扣1分;不佩戴胸牌上岗的每次扣0.5分。

2、对患者或家属的疑问和投诉,不能够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和调查处理,激化矛盾纠纷,导致被患者或家属因行风问题实名投诉到医院有关部门的每利扣1-2分;被投诉到同级行政机关或者新闻媒体的每例扣4-8分。

考评部门:

党群工作部(1项)

纪检监察部(2项)

第四项:

基础分: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

人员给予的财务、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加分依据:

1、检举他人收受各种回扣、开单提成、擅自接受资助,经查属实的加5分。

2、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经单位纠风办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绝的财务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每人最多加6分。

3、自觉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务(经单位纠风办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绝的财务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每人最多加6分。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考评部门:

纪检监察部

扣分依据:

1、不落实首负责制或者首问负责制的每次扣2分。

2、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缺陷或者不足,引起服务对象不满意、被投诉或发生争吵的每次酌情扣2-5分。

3、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医疗活动(包括超范围执业)或者技术操作规范的,每次扣15分。

4、不执行诊疗规范给患者做检查的每次扣5分。

5、不按《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其它药物指导原则、指南使用药品的每次扣5分。

6、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指南)使用药品的每次扣5分。 考评部门:

纪检监察部、医务部、护理部(1、2项)

医务部、质控核算管理部(3、4项)

药学部、质控核算管理部(5、6项)

第五项:

基础分: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加分依据:

考评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

扣分依据:

1、科室不按规定提供规范的收费一日清单的,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每次各扣5分;最有提供收费一日清单,但不及时、不规范的,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每次各扣2分。

2、在国家对顶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视责任大小,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各扣10分;对当事人扣20分。

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

第六项:

基础分: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客户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加分依据:

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每次加0.5分,每人最多加2分。

考评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

扣分依据:

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当事人每人扣15分,负轻微责任的当事人每人扣10分。

考评部门:

医务部、护理部

第七项:

基础分: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基本要求: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加分依据:

1、参加单位组织的义诊活动,每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2、一声道基层卫生机构挂职锻炼(含参加专家服务团)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卫生机构定点工作,连续服务时间达到半年的,视其表现加1-3分;连续服务达一年的,视其表现加3-5分。

3、参加基层卫生帮扶项目(不包括因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而参加基层卫生帮扶的),在本省农村和社区工作超过1个月(含一个月)但不足3个月的,加3分;超过3个月(含3个月)但不足半年的,加5分;超过半年(含6个月)以上的加8分;因工作表现突出,收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2分。

4、参加卫生对口支援项目(不包括因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而参加卫生对口支援的),在西藏、新疆、宁夏等条件艰苦地区工作超过1个月(含1个月)但不足3个月的加5分;超过3个月(含3个月)但不足半年的加8分;超过半年(含6个月)以上的,加10分;因工作表现突出,收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征的,另加5分。

5、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的,每次加2分,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5分。受到政府表彰的另加8分。

6、见义勇为,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违法行为斗争,受到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表扬的,加5分。

医务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1-5项)

保卫科(6项)

扣分依据:

科室间活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扣5分;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每人扣10分。

考评部门:

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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