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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车辆购置税分录

2016-01-29 10:23:1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缴纳车辆购置税分录篇一《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分录》 ...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缴纳车辆购置税分录》,希望能帮助到你。

缴纳车辆购置税分录篇一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分录》

车辆购置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车辆购置税。《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因此,购买车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不需要预提的应缴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其中,小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缴纳的契税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因此,小企业购买车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如,某单位2012年12月5日购买一辆汽车(用于管理部门),价款为117000元,车辆购置税为10000元,车辆牌照费为500元,假如不考虑车辆保险费和车辆报废残值,该单位按5年计提折旧。

1.按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12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10000

银行存款 117500。

(2)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2.按小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处理如下:

(1)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127500

贷:银行存款 127500。

3.计提2013年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25500

贷:累计折旧 25500。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不管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均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作为固定资产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车辆购置税,不是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是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计入费用,即通过资本化的方式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然后分期摊销。

缴纳车辆购置税分录篇二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_税费缴纳_买车一条龙》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1、企业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按规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购置的减税、免税车辆改制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交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现行会计制度中有关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核算内容废止。

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为所购置车辆的成本。由于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因此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的思考

自2005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车购税)划转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市国税局车购办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大力强化税收征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车购税征管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现就如何克服和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

车辆购置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转化而来。征收车船购置税,主要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收入缴入中央金库。

1. 纳税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条例》规定应当征税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这里所说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显然,凡是购置应税车辆的工业企业都是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

2.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按照《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购置的应税车辆。这里所说的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

3.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计税价格。按照《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按照国税发

[2001]27号文件规定,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②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③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缴纳车辆购置税分录篇三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因此,购买车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车辆购置税分录篇四
《车辆购置税怎样做账务处理》

车辆购置税账务处理

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为所购置车辆的成本。由于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因此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一部车子119000元,车辆购置税11000,保险费5000元,怎么做会计分录,车子怎么折旧 新手,多谢!

问题补充:

如果保险费算为固定资产,那明年的保险费算什么

提问者: 小包呀 - 二级购置税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130000

贷:银行存款 130000

保险费因为存在一个确认区间,所以采用待摊的方式处理,不能作为固定资产! 我的意见不用每月摊销,今年内的可以确认费用。明年的保险费入待摊费用,在明年年头可一笔确认为费用。

今年10月投保,今年余三个月,确认5000/12*3=1250作为当期费用,剩余5000-1250=3750作为待摊费用具体分录: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保险费 1250

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 3750

贷:银行存款 5000

汽车的折旧年限不少于五年,残值率为5%,可按直线法折旧。

按照五年折旧,残值5%,直线法计算折旧,每月折旧为

130000*0.95/5/12=2058.33

借:管理费用 2058.33

贷:累计折旧 2058.3

缴纳车辆购置税分录篇五
《车辆购置税怎样做账务处理》

车辆购置税怎样做账务处理

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为所购置车辆的成本。由于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因此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一部车子119000元,车辆购置税11000,保险费5000元,怎么做会计分录,车子怎么折旧 新手,多谢!

问题补充:

如果保险费算为固定资产,那明年的保险费算什么

最佳答案

购置税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130000

贷:银行存款 130000

保险费因为存在一个确认区间,所以采用待摊的方式处理,不能作为固定资产! 我的意见不用每月摊销,今年内的可以确认费用。明年的保险费入待摊费用,在明年年头可一笔确认为费用。

缴纳车辆购置税分录篇六
《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

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滁州会计实务汇总相关内容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总结如下:

车辆购置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转化而来。征收车船购置税,主要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收入缴入中央金库。

1.纳税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条例》规定应当征税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这里所说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显然,凡是购置应税车辆的工业企业都是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按照《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购置的应税车辆。这里所说的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见下表:

应税车辆

具体范围

注释

汽车

各类汽车

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

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汽缸总排量不大于50cm3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两轮摩托车

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cm3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三轮摩托车

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cm3,空车重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电车

无轨电车

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线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有轨电车

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挂车

全挂车

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半挂车

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辆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农用运输车

三轮农用运输车

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四轮农用运输车

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3.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计税价格。按照《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按照国税发[2001]27号文件规定,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②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③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按照国税发[2001]27号文件规定:

·国产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暂按交通部《关于部分国产车辆和进口车辆计征车辆购置附加费(以下简称车购费)最低征费额的通知》(交财发[2000]433号)中规定的最低征费换算确定,换算公式为:

最低计税价格=最低征费额÷10%

·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按国税发[2001]27号文件所附《进口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目录》执行。

·对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发动机或底盘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2)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按照《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3)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按照《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4.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为所购置车辆的成本。由于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因此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5.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例】志远餐厅4月12日开出转帐支票一张,从某汽车市场购入小汽车一辆,价款175500元(含增值税)。

按照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志远餐厅实际支付的含增值税的价款为175500元,则计税价格为:

计税价格=175500÷(1+17%)

=150000(元)

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50000×10%

=15000(元)

【例】东方租赁公司经批准从美国进口某种汽车2辆,到岸价格为2.5万美元,海关征收30%的进口关税,消费税税率为8%,企业按规定缴纳进口关税61500元,消费税23173.92元。东方公司进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为l美元=8.20元人民币。

按照规定,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则东方公司进口车辆的应纳税额为:

计税价格=25000×8.2+61500+23173.92

=289673.92(元)

应纳税额=289673.92×10%

=28967.39(元)

【例】某广告公司收到某汽车厂捐赠的小面包车一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40000元。则广告公司在缴纳车辆购置税时,其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为:

应纳税额=40000×10%

=4000(元)

6.车辆购置税的申报与缴纳

(1)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

按照《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目前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部门(天津、上海市政工程局)所属车辆购置附加费稽征机构负责代征。

(2)车辆购置税的申报。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①车主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车辆价格证明。

·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③车辆合格证明。

·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

·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按照《条例》规定,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

按照《条例》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应当

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权责令其补缴。纳税人拒绝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关暂扣纳税人的车辆牌照。

缴纳车辆购置税分录篇七
《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介绍》

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介绍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最新淮南国家会计远程教育网上公布相关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介绍等内容总结如下:车辆购置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转化而来。征收车船购置税,主要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收入缴入中央金库。

1.纳税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条例》规定应当征税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这里所说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显然,凡是购置应税车辆的工业企业都是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按照《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购置的应税车辆。这里所说的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见下表:应税车辆

汽车具体范围各类汽车

轻便摩托车

摩托车两轮摩托车

三轮摩托车

电车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

全挂车

挂车半挂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汽缸总排量不大于50cm3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cm3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cm3,空车重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线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辆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

辆注释

三轮农用运输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

车高车速不大于40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农用运输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500kg,最

车四轮农用运输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3.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计税价格。按照《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按照国税发[2001]27号文件规定,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②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③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按照国税发[2001]27号文件规定:

·国产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暂按交通部《关于部分国产车辆和进口车辆计征车辆购置附加费(以下简称车购费)最低征费额的通知》(交财发[2000]433号)中规定的最低征费换算确定,换算公式为:

最低计税价格=最低征费额÷10%

·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按国税发[2001]27号文件所附《进口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目录》执行。

·对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发动机或底盘发生更换,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2)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按照《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3)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按照《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4.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为所购置车辆的成本。由于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因此它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进行核算。在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5.应纳税额的计算举例

【例】志远餐厅4月12日开出转帐支票一张,从某汽车市场购入小汽车一辆,价款175500元(含增值税)。

按照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志远餐厅实际支付的含增值税的价款为175500元,则计税价格为:

计税价格=175500÷(1+17%)

=150000(元)

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150000×10%

=15000(元)

【例】东方租赁公司经批准从美国进口某种汽车2辆,到岸价格为2.5万美元,海关征收30%的进口关税,消费税税率为8%,企业按规定缴纳进口关税61500元,消费税23173.92元。东方公司进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为l美元=8.20元人民币。

按照规定,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则东方公司进口车辆的应纳税额为:

计税价格=25000×8.2+61500+23173.92

=289673.92(元)

应纳税额=289673.92×10%

=28967.39(元)

【例】某广告公司收到某汽车厂捐赠的小面包车一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40000元。则广告公司在缴纳车辆购置税时,其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为:

应纳税额=40000×10%

=4000(元)

6.车辆购置税的申报与缴纳

(1)车辆购置税征收机关。

按照《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目前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部门(天津、上海市政工程局)所属车辆购置附加费稽征机构负责代征。

(2)车辆购置税的申报。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报税联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其他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

①车主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含居住、暂住证明)或《居民户口簿》或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车辆价格证明。

·境内购置车辆,提供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③车辆合格证明。

·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

·进口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

按照《条例》规定,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

按照《条例》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权责令其补缴。纳税人拒绝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关暂扣纳税人的车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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