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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培训要求

2016-02-14 09:48:2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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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培训要求篇一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安全培训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培训要求篇二
《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通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及

管理人员取证培训通知

各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取证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培训人员名单

注:由于安全生产及监管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本次培训办证只是公司本部人员办证,每个电站必须有3人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请发电部要求电站上报培训人员名单,经审核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人员到当地安监部门培训取证,取证在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培训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年10月21日、22日 考试时间:****年10月23日 三、培训地点

地点由****安监局指定,目前还没有确定,培训前另行通知培训地点。 四、其他事项

1.培训考试由****安监局组织进行,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取证。

2.所有参培人员提交三张2寸彩色照片(大二寸),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复印件。

3.所有参培人员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课堂纪律,手机一律调至振动或静音,不得请假。

****

****年十月十一日

安全培训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培训要求篇三
《公司安全管理、培训及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员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员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进公司员工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凡新招收的员工,在上岗之前必须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工程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监理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1、公司教育:

(1)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国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安全法规;

(3)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4)讲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2、工程部教育:

(1)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2)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3)讲如何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3、监理部教育:

(1)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劳动纪律;

(2)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3)讲施工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4)讲现场如何实施监理安全责任。

项目监理理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

二、对总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公司每个月对总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然后再由总监对项目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同时组织总监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讲座;

2、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3、建设机械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条例等相关内容;

4、高大模板安全知识培训;

5、深基坑支护安全培训;

6、安全案例分析。

三、对项目监理部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总监负责每个月对项目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具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1、 首先将公司对总监安全培训内容对项目部人员进行二次培训;

2、 对施工单位特殊工种工人安全教育制度的监督检查内容;

3、施工机械在安装、使用、拆卸过程中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4、关于塔机、升降机二次检测内容;

5、设备安装验收资料的检查内容;

6、对设备运转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7、对设备中间顶升、加节安全监督检查等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保持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和产品生产的下属单位。

第三章 安全管理通则

第三条 严格按照国家、江苏省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

第四条 涉及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法规知识,检查工作现场安全状况,搞好安全预控。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五条 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生产任务书中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策划,并做好对作业班组的安全交底。

第六条 人事部门应与办公室配合对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开展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

第七条 责任部门应严格执行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等规定,对事故的责任者作出处理。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 进入建筑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凡登高或悬空作业应单位负责人对其危险程度作出评估后采取保护措施,如佩安全带、架安全网等。

第九条 进入有毒气体的场合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护用品。

第十条 各类机械设备和电动工具的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不得带病操作。 第十一条 架设电线时,线路走向必须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电气设备应全部接零接地。电动机械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二条 生产临时用电应设置规范的配电箱,箱内零件完整有效。电线必须用符合规格的电缆,严禁使用塑料线。现场应有专业电工管理电器。

第十三条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赤膊进入操作现场或生产车间。 第十四条 严禁员工家属或无关人员进入操作现场或生产车间。

第十五条 操作现场、仓库、车间及其他指定场所应安置适量的灭火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 新进员工应结合自己的岗位接受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 凡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照国务院《公司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统计,准确上报。

第十八条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通知领导到场处理。工会应进行专题调查、分析,查找原因,分清责任,提出纠正措施,向上级作出调查处理的书面报告。对重大事故的现场撤消必须取得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意。

第十九条 任何对伤亡事故的瞒报、拖报、假报都是不允许的,违者将对事故发生的部门负责人作严肃查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规定不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利于实施落实“安

全管理条例”。

一、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1、法人代表:

应认真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条例”、法规,制定完善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审核补充“监理大纲”中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条款,引进相关注册安全工程师,落实增添安全资料,规范、规程的费用。审核“工程监理总结”对安全监理工作的结论。

2、 技术负责人:

制定、组织各施工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监理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质量,审核“监理规划”中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审核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评价。参与工程出现的重大事故处理。

3、 总监理工程师

组织监理部成员学习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完善、充实“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性标准,发现施工单位有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安全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和公司。

4、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培训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培训要求篇四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措施,也是预防意外事故、工伤、职业病以及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主要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0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起重工、吊车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 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安全培训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培训要求篇五
《三级安全培训制度》

公司三级安全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公司内从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为此,特制定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从业的所有人员。

三、内容

㈠三级培训对象

1、新进厂员工

2、调换新工种员工

3、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员工

㈡三级培训责任部门

1、公司级培训: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

2、部门培训:各部门负责人

3、班组培训:岗位所在班组长

㈢培训计划的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安全培训计划;各部门、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

㈣三级培训内容

各级安全培训的重点是:公司级培训着重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等;部门级培训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机械性能、劳动保护用品佩戴和使用的教育及事故案例剖析等;班组培训着重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岗位工艺流程、岗位作业环境、岗位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的教育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㈤、培训的形式。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㈥、三级培训时间

1、厂级培训:不得少于4个小时;

2、部门培训:不得少于8个小时;

3、班组培训:不得少于16个小时。

㈦、其他

1、人力资源部为主抓三级安全培训部门,要统筹整个培训工作。

2、人力资源部职前培训完公司企业文化及制度后,应进入到三级安全培训程序,人力资源部在履行安全培训职责后,安排其到分配的部门进行培

训,后转入到班组培训,整个过程被培训者必须持有《员工三级安全培

训记录卡》,各级培训者和被培训者必须签字(后附《员工三级安全培

训记录卡》)。培训完毕被培训者持卡到综合管理部报道,由综合管理

部对培训效果进行最终的审核,以考试为准,考试合格者开据书面证明,人力资源部才能分配工作,不合格者,退回重新培训。

3、人力资源部要对每位员工的安全培训资料要一人一档长期保存,三级培训资料包括:考试卷、《员工三级安全培训记录卡》、培训合格证明等。

4各培训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三级培训之责,要按以上要求的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多讲细讲,真正的将安全深入员工之心,彻底从源头解决安全问

题。

5、三级安全培训各级所需要的培训资料,自行整理和收集,要规范完整。

6、公司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7、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8、公司从业人员应该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公司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

生产新知识、新技术;事故案例等。

9、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㈧、考核

1、对三级安全培训不负责任的部门负责人,每次给予30--50元考核。

2、对未按以上程序进行三级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否则,每次考核人力资源部50元,并马上退回重新培训。(对调岗者,未进行培训而上岗的,同样按本条进行考核)

3、各级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达不到要求的,每次考核30元。

4、培训资料整理收集不全,走过场摆样子的部门或责任人,每次考核30元。

5、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否则每次考核20元。

6、在培训过程中,负责人安排被培训者在岗位上进行工作,每次考核部门负责人30元。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员工三级安全培训记录卡

员工三级安全培训记录卡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部门: 班 组: 岗 位:

安全培训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培训要求篇六
《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制度》

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制度

为了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从源头抓起,公司内从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为此,特制定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制度。

一、三级培训对象

1、新进厂员工

2、调换新工种员工

3、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员工

二、三级培训责任部门

1、厂(公司)级培训:公司办(人力资源部)

2、车间部门培训:各车间部门承包人

3、班组培训:各车间班组长

三、三级培训内容

各级安全培训的重点是:厂(公司)级培训要着重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及制度流程的教育;车间部门培训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培训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

1、厂(公司)级培训

①、讲解安全生产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其重要性,使新入厂的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②、公司的性质及其主要内容;

③、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

④、公司劳动纪律及安全等相关制度流程及事故处理程序;

⑤、公司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⑥、有关职业健康及防尘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⑧、岗位应知应会及交通道路安全;

⑨、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⑩、公司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其它安全方面培训。

2、车间部门培训

①、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律重要性

②、本车间或部门的性质及生产工艺流程;

③、本车间或部门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④、本车间或部门的安全制度或流程;

⑤、本车间或部门安全预防措施等;

⑥、车间常见的安全标识等介绍;

⑦、焊接、气割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⑧、电气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包括电气安全技术、防火和灭火技术、消防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⑨、车间或部门的典型事故案例及其它安全方面培训。

3、班组培训

①、介绍班组生产特点、工作条件、设备情况、人员分工、工艺流程等。

②、该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工作范围及实际安全操作示范;

③、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和工器具的性能作用等;

④、工作地点及安全生产具体要求;

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⑥、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件介绍及其它安全方面培训;

四、三级培训时间

1、厂级培训:不得少于16个小时;

2、部门培训:不得少于4个小时;

3、班组培训:不得少于8个小时。

五、其他

1、人力资源部为主抓三级安全培训部门,要统筹整个培训工作。

2、人力资源部职前培训完毕公司企业文化及制度后,应进入到三级安全培训程序,人力资源部在履行安全培训职责后,安排其到分配的部门进行培训,后转入到班组培训,整个过程被培训者必须持有《员工三级安全

培训记录卡》,各级培训者和被培训者必须签字(后附《员工三级安全培训记录卡》)。培训完毕被培训者持卡到环保安技部报道,由环保安技部对培训效果进行最终的审核,以考试为准,考试合格者开据书面证明,人力资源部才能分配工作,不合格者,退回重新培训。

3、人力资源部要对每位员工的安全培训资料要一人一档长期保存,三级培训资料包括:考试卷、《员工三级安全培训记录卡》、培训合格证明等。

4、三级安全培训中的部门培训和班组培训,要进入到部门岗位进行现场培训,要求部门负责人要以培训者的身份对待被培训者,不能以岗位工的身份要求被培训者进行工作,要保证被培训者的安全。

5、各培训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三级培训之责,要按以上要求的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多讲细讲,真正的将安全深入员工之心,彻底从源头解决安全问题。

6、三级安全培训各级所需要的培训资料,自行整理和收集,要规范完整。

六、考核

1、对三级安全培训不负责任的部门或负责人,每次给予30--50元考核。

2、对未按以上程序进行三级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否则,每次考核人力资源部50元,并马上退回重新培训。(对调岗者,未进行培训而上岗的,同样按本条进行考核)

3、各级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达不到要求的,每次考核30元。

4、培训资料整理收集不全,走过场摆样子的部门或责任人,每次考核30元。

5、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否则每次考核20元。

6、在培训过程中,负责人安排被培训者在岗位上进行工作,每次考核部门负责人30元。

7、三级安全培训必须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部门承包人、班组长亲自带领讲解培训,安排其他人员培训者,每次考核30元。

七、本制度由环保安技部监督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员工三级安全培训记录卡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员工三级安全培训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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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培训要求篇七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作者:不详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1-3-22 20:43:46

一、《公司关于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再培训的规定》

1、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各煤矿矿长。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煤矿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煤矿各级安监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各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安全生产区(科)等负责人。

3、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经煤矿二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具有任职资格。

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煤矿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省煤监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所有单位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须进行安全资格再培训。

6、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再培训工作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7、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再培训由各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

二、《公司关于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办证

1、培训

各单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统一由集团公司三级以上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按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培训、复训计划组织培训、复训。各生产矿井确因工作需要,急需增补特种作业人员,可由各煤矿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附培训计划,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统一安排培训。

2、考核

(1)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一律坚持教考分离原则。

(2)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分机考和笔试:井下电钳工、瓦斯检查工、采煤机司机、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机操作工、安全检查员等六大工种实行机考,六大工种以外的“其他”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绞车操作工、综掘机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信号把钩作业工、主要通风机作业工、防突作业工、监测监控作业工、瓦斯抽放作业工、井下变电作业工、主排水泵操作工、压风机操作工、电气防爆检查作业工、矿灯充电作业工、耙岩机操作工、测风测尘作业工、电机车操作工等十六个工种实行笔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推进机考。

(3)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3、办证

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持特种作业人员办证申报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到省有关部门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办回证件后及时通知送培单位取证。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排使用及管理

(1)生产区队必须合理安排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凡发现职工持无效证件或持非本岗位有效证件在本区队特殊工作岗位上岗者,按“三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在特殊工作岗

位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与自己所持证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章作业。

(3)各生产区队必须对本区队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台帐,设置专栏上墙,进行牌板化管理。

(4)因工作需要、人员紧张,可实行一人双证(或多证)培训,确保动态持证上岗。

(5)各单位不得随意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因工作需要工资部门调整或调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职教部门允许,并办理培训档案移交手续。

(三)处罚

(1)各生产矿井为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的持证上岗,本单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使用管理办法,对违规者进行从严处罚。

(2)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者,按上级或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对违规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者或违章接受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4)对未经职教部门允许随意调整或调动特种作业人员,一次处罚当事人1000元罚款。

三、《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审批手续》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明确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部门是集团公司对外、对内日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系和管理部门。

2、特殊情况需增加、减少、提前或延迟的培训,坚持“每办必审”的原则,必须在改变计划10日前以邮件或书面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审批并备案后,方可实施。属集团公司培训权限范围内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集团公司权限范围外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须赴集团公司以外培训的,由单位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集团公司机关部室外出培训,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办理。

4、有关领导及部门应严格把关,认真区分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与日常学习、会议的区别。凡各单位日常的会议学习,每周的安全活动,外出参观考察等等均不列入审批范围。

四、《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坚持逐级考核、教考分离的原则。即:按管理权限,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复训)的特种作业人员,由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命题、颁证,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受其委托后负责监考、评卷、办证;各生产单位煤矿其他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复训)的考核,由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命题、监考、办证,不属集团公司权限范围的按上级规定办理。

2、各级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必须做到“每培必考”,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学习质量。

3、煤矿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

(1)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为从业人员实际操作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操作岗位人员实际操作的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

(2)各生产单位在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时,除按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外,还要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绩按不低于培训考核总分的30%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并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3)各生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分工种制定出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报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备案。

(4)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可参加理论考试,对实际操作和理论考试“双合格”者,方可办理相应上岗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办理。

(5)对已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书、达到复审期限的人员,在组织复训时,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五、《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形式的规定》

1、安全教育培训必须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实践学习的比重不低于30%,并纳入“每期一主题”活动。

2、各单位在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对每一期培训班除正常课程安排外,均需设立本期的一个针对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案或提升职工实际动手动脑能力的“主题”。主要内容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的各项指示决议,规章制度在本单位执行落实的情况及建议;单位管理中值得推广借鉴的做法或应该吸取的教训;针对某一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等。

(2)基层管理人员参加的培训:本单位对企业各项制度、规定、措施执行落实的具体情况和打算;执行力情况的培养和锻炼;单位具体工作的创新做法;单位具体工作中存在的主观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等。

(3)班组长参加的培训:本班组管理中的好做法或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何成为一名让领导放心、职工服气的班组长;职工中存在的意见及建议等等。

(4)特种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培训:本专业、本岗位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某一项常见或重要的专业技术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等等。

(5)一般从业人员参加的培训:熟练掌握某一项或一种技能或方法;针对某一个安全生产具体问题的办法等等。

(6)新工人参加的培训:自身在煤矿从业想要达到的一个理想目标(经济、地位、修养等)及步骤打算;对单位各项安全管理的建议。

3、“主题”内容作为每一期培训的考核内容,分值不得低于考核总分的30%。“主题”的考核可以是实践操作、理论探讨、方法交流、工作方案、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必须是实际工作中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对工作有具体实际意义。各单位职教部门在每期培训前要广泛地、有针对性的地征求“主题”,做好考核准备。同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主题”活动成果的运用工作,促使活动取得最大效果。

4、授课时间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选择脱产或业余时间进行,必须保证授课学时。

六、《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办班纪律》

1、必须建立以下各项纪律及奖惩措施

(1)考勤纪律;

(2)卫生纪律;

(3)课堂纪律;

(4)考试纪律;

(5)设施设备使用纪律;

(6)职工培训考核奖惩办法;

(7)其它应该规范完善的纪律。

2、教师纪律要求

(1)各单位聘请的专兼职教师及所在部门必须服从各单位授课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延误授课。

(2)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授课教案或课件。授课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严禁照本宣科;必须每课必备,严禁马虎应付。

(3)教师必须认真授课,保证学员掌握要求的内容。

3、班主任纪律要求

班主任必须保证办班质量。作到办班人数、课时、教师、管理、考核、档案到位。

七、《公司职工证件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证件管理遵照“分口集中管理的原则”。

1、主要负责人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单位职教部门负责管理。

3、公安部门办理的爆破员、库管员、押运员证件,由单位保卫部门管理。

4、培训机构专、兼职教师资格证原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职教)统一管理,各单位职教部门留存复印件。

八、《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管理,便于了解职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检查,进一步促进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标准化。

(一)对职工教育培训资料档案的内容要求

1、建立在职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1)职工本人自然情况;

(2)职工接受培训情况登记;

(3)职工工种更换情况记录;

(4)职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方接受何培训;

(5)学习内容;

(6)各种成绩;

(7)证件编号。

2、办班资料档案,一班一档,主要内容有:

(1)办班通知;

(2)办班审批表;

(3)规定学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课程表;

(5)教案

(6)学员考勤表;

(7)学习成绩册;

(8)考试试卷;

(9)培训班反馈表;

(10)监考记录。

3、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办班台帐。

(二)管理办法

1、各二级单位办班档案和职工个人接受培训档案均由各二级单位妥善保存管理。

2、集团公司部门办班资料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和承办单位分别负责保存管理,但必须将二级单位来接受培训人员的成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所在单位,便于及时记录入档,时间不得超过15天。

(三)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

1、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保存至该职工退休。

2、单位办班资料档案,一般保存五年(备查)。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起执行。

安全培训制度公司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培训要求篇八
《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做好全安全教育工作。

二、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1、入厂教育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室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参加。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部室级安全教育由部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本部室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何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

法等项内容。

(5)新员工应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工种教育

(1)从事起重、电火焊、带电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2)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主管部门应经常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使员工自觉地遵纪守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3)对危险性作业,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并采取预控措施。

4、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必须进行相应的部室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一线人员离

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 5、外单位的施工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安全生产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管理单位要对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通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电力行业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发布调度命令人员,每年6月前要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的培训和考试,书面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7、基层领导、生产管理人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考试。

8、驾驶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程制度考试。

三、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新提拔的生产单位行政领导,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2、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3、全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参与。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全公司、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组织管理

1、经理对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2、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3、各部室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工作。

4、全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部管理。

5、公司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各部室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出本部室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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