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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法

2016-02-14 09:57:3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法篇一《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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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法篇一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移交、保管和减损的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明确相关经济责任,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作为固定资产的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如数额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标准,其实物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低值易耗品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台账管理。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和内容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一般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目标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按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第六条 固定资产购置、转移、报废等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手续制度。凡是不履行手续,未经批准及未办理相关手续,固定资产不得进行调拨。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应设置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资产,登记和更新本部门的资产台帐,提出固定资产的调拨、调整、停闭、拆除、出租等的申请;负责保管本部门固定资产清册,确保固定资产的实物与固定资产清册的记录相符;协助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上报手续;协助进行每年末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综合管理部设置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员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对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管理人员应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记录与核算;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账务处理;建立和保管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卡相符;综合分析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

企业管理中心为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其他专业部门负责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责任人制度,在固定资产清册中明确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管理责任人由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人担任。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管,确保固定资产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配合财务部实施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出售的审查以及固定资产的调拨、拆除、出售等上报和审批手续。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交点清楚并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每年年终,财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通过清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账、卡、物相符。企业管理中心也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盘点。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计价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以下几类:

1. 房屋及建筑物;

2. 机器设备;

3. 运输设备;

4. 电子及其他设备。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 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 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 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

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 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 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十五条 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 引起固定资产发生增减变动的因素:

(一)固定资产的增加:

1. 自行建造和购入

2.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和融资租入

3. 其他单位有偿、无偿转入

4. 接受捐赠

5. 盘盈

6. 进行固定资产改造、扩建增值

7. 按国家规定资产评估(重估)价值调增

8. 其他

(二)固定资产的减少:

1. 经批准报废、毁损或非常损失

2. 投资转出

3. 经批准无偿调出和出售

4. 盘亏

5. 捐赠转出

6. 按国家规定资产评估(重估)价值调减

7. 其他

第十八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流程

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购建均由公司统一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 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制资产申购单。

2. 按照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权限分别报公司分管中心主任、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采购。

3. 使用部门将经审批的资产购置申请表交到资产的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安排人员货比三家,交部门主管确认购买方案后采购(采购金额超过5000元,需要签订采购合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法篇二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

固定资产是企业有形资产的组成部分,是保障企业发展的基础,为了加强我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倡导节俭的工作氛围,特制定兰州良志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各专营店、分公司、子公司。

三、本办法固定资产主要范围的界定:

本办法所指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所须的不动产,动产不列入本办法管理之列。

主要指办公场所的办公用品、库房、营业厅、机器(设备)等。

四、 管理原则:

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总原则要求。达到优化配置、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目的。 本办法主要坚持的原则有:

(一)实物登记制度;(包括实物名称、)型号、购买日期、价格、管理人、维修记录、数量、部门等。

(二)更换、变更、调配、借用登记制度;(以实物变更

单据为主)。

(三)、注销、毁损现场调查、核查制度;(相关人员必须加注意见,情况说明等)。

(四)、经济考核制度。根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实,实行定量考核。

(五)、备案登记制度。各地市州分公司须在发生变更、更换、新购等情形后,7日内向集团公司反馈情况并集团公司做备案登记。

(六)、监督制度。责任管理人员需做到时时监督、检查,若发生遗失、损毁等情形,必须了解掌握,向相关部门领导汇报情况;对各分公司固定资产核查、抽查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分冬夏两季进行,对整个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给出整改意见。

(七)职责统一原则。由集团公司行政中心负责监督管理使用情况;各地市州分公司、子公司由行政岗位人员监督管理使用情况。各总经理、专营店经理、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本分公司、本部门、本专营店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有权对整个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五、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集团行政中心负责统计全公司固定资产的数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按要求做好固定资产明细,确保全公司固

定资产的底数清楚、数据准确,即执行登记制度。

第二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由行政人员负责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做好统一标识,做好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各公司、子公司固定资产的底数清楚、数据准确。

第三条、集团公司行政中心定期对各部门、各专营店、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查。

第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按照工作情况,每年必须按季度盘查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即每年4次,进行固定资产自查。自查后做好台账明细,将盘点情况必须及时上报集团行政中心,集团行政中心负责登记备案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各专营店、各分公司.由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将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如实向集团行政中心反馈,包括:人员离职、毁损、变动、挪用等,由行政中心做好固定资产的台账变更事宜。任何人员未经集团行政中心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固定资产,未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任何人均不得出借或调配原有固定资产。如果本条陈述事项出现,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报备: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专营店对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向集团行政中心报备,集团公司行政中心负责固定资产总台账的变更和建立;各分公司、子公司使用人必须如实向本公司行政人员报备,再由各分公司、

子公司行政人员向集团行政中进行变更备案登记,做好每一台账的变更事宜。

第七条、维修、修缮。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各使用人负责,使用人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毁损,需要修缮的应及时向集团行政中心提出书面请求,书面请求必须要责任人核查签字后,方可报送固定资产管理人处,固定资产行政管理人接到请求后,进行现场核查,协调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需大修的固定资产应提交书面说明书。需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汇报,向集团公司董事长请示汇报。

第八条、回收与注销

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利用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固定资产行政管理人审查后,由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使用部门、固定产管理人员协同处理。处理后对固定资产台帐进行更新。财务中心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第九条、原有固定资产结构不准随意变动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破坏公司不动产的结构、布局和设施,确因工作需要改变公司厂房、库房、展厅、房屋等不动

产结构、布局和设施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报批程序是:由不动产使用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再协调处理。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及领用

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本着从实际需要出发,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的。

使用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前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待集团公司领导和行政中心经理审批签字后,由行政执行采购。新采购的固定资产,由行政后勤库管员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固定资产管理者办理资产登记;采购人员履行报帐手续。凡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及时办理退、换或赔偿手续。资产登记入库之前必须经过验收,并在原始单据(税务发票)上有采购人、验收人、审批人确认签字。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监督

(1) 按照管理总原则,集团公司行政中心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代表全公司负责对各固定资产进行归口管理工作,并设置和详细登记固定资产台账。集团行政中心监督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固定资产盘查工作,在盘查过程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意见,督促整改。

(2) 固定资产的使用,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给予高度重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大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法篇三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规定,并结合我委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

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第三条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十一类:(一)土地类(二)房屋建筑类。(三)通用机械设备类。(四)专用机械设备类。(五)交通运输设备类。(六)电器设备类。(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类。(八)仪器仪表及量具衡器类。(九)文化体育设备类。(十)图书类。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

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预算、核算和处置等项工作,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

明细账,按固定资产的类别、部门进行核算。

单位后勤部门(行政、设备等有关部门下同)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清查盘点、保管、维修、处置等项工作。根据财务部门设置的固定资

产分类账,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后勤部门设置的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负

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是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

及处置预算应随单位财务收支预算一并编制。

第六条 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的编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经过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通过后,纳入单位预算。

第七条 固定资产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实施政府采购。

第三章 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置、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接受捐

赠、抵债、无偿调入等。

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或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方可实施购置或建造。如因特殊需要添置计划外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执行。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优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

购程序办理采购。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由经办人、审批人在购置固定资产的发票上签字,固定资产

实物管理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验收人在发票和入库单上签字。

凡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将发票及入库单交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登记固定资产账。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一) 购置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建造即可使用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购置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建造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费、安装费、建造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

价值。

(二)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 扩建和改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扩建和改建而发生的费

用,作为扩建和改建后的固定资产价值。

(四)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所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税费,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如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价值。如受赠的系旧的

固定资产,应按账面净值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五)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盘盈的固定资产的

价值。

(六) 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净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

关税费,作为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

固定资产领取使用后,按照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片,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和存放地点,使用人员是固定资产保管的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

完整。

贵重的、精密程度较高的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

为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单位的房屋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录音录像、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等固定资产应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防止因各种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而遭受损

失。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折旧和修购基金的计提

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几条计提折旧和修购基金。

(一) 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不计提修购基金。 ( 二)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10%计提修购基

金。

(三)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业务的单位,应对用于开展经营业务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计提折旧的方法,可根据单位的业务特点和需要确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一经确定不

得随意变动。

第五章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管理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验证单位账面上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存在、使用情况和

存放地点,以及是否存在账外资产的必要手段。

第十六条 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方式

(一) 不定期盘点:根据单位工作或特殊任务的需要,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单项或全

面的清查盘点。

(二) 定期盘点:每年的10月至11月,即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前,应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对清查盘点的结果进行

核实。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程序和方法

(一)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准备工作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在清查盘点前对固定资产的总账、明细账、卡片进行

核对,作到账账、账卡相符。同时准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所需要的盘点表。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对清查盘点的时间作出具体的规定,并提前告知,取

得全体职工的配合与协作。

(二)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方法:采用实地盘点法。

(三)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程序:

1、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应设置盘点人、协点人。盘点人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指派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和记录工作。协点人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指派人员担任,协助盘点人

共同完成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2、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与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逐项核对,对盘盈、盘亏、毁损、闲置的固定资产要

查明原因,查明原因后撰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告,提出处置意见。

第六章 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处置按《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内部会计制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市规发(2002)1262号)文件办理。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处置批复,进行账务处

理,作到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法篇四
《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明确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各基层单位。国家对固定资产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子公司、各基层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或实施办法,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后在本单位实施。 2 管理原则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谁使用、谁维护、谁保管。

3 管理层级

3.1固定资产管理设三级管理机构:集团公司、子公司、基层单位。

3.2集团公司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集团公司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单位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2.2按照集团公司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审批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子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事项;

3.2.3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审定控股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

3.2.4审批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审定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

3.3子公司职责

3.3.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体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后执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管理范围内企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3.2审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事项,并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审定;

3.3.3审批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规定权限内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审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审定所属控股子公司规定权限内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审核规定权限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并报集团公司审定;

3.3.4审核所属内部核算单位和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审核所属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并报集团公司审定。

3.3.5负责本级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下级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本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包括价值管理、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管理进行合理界定,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及时向上级企业报送固定资产管理信息。

3.4基层单位职责

3.4.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上级企业制定的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体系,明确企业内部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3.4.2对本企业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和大修理等重大事项安排提出建议;对权限范围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等行为上报上级企业;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核销提出建议;

3.4.3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本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包括价值管理、实物管理和使用保管管理进行合理界定,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并及时向上级企业报送固定资产管理信息。

4 管理部门

财务部承担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职能;各企业安排有关业务部门承担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和使用管理职能。

4.1财务部职能

4.1.1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4.1.2负责固定资产核算,正确计量,按规定提取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转回和核销,及时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

4.1.3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定期核查,负责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三者相一致;

4.1.4负责固定资产购建、更新改造、修理、运行维护支出的预算安排,并控制其费用;负责编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

4.1.5会同并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和残值回收工作;

4.1.6负责固定资产的评估、统计工作,牵头并配合制定出售固定资产价格和出租固定资产租赁费;

4.1.7负责固定资产的投保、索赔工作。

4.2实物管理部门职能

4.2.1根据所负责管理的实物资产的类别、特点,制定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办法;

4.2.2组织和督促使用保管部门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建立、保管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并与价值管理部门核对一致;负责实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卡、物相符,对闲置多余、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4.2.3审核和统筹安排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计划,编报费用预算,按批准后的预算组织实施,并负责实物资产竣工验收工作;

4.2.4组织审核各项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报废、停用、拆除及内部转移等技术鉴定工作;

4.2.5组织对出险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给财务部门。

4.3使用保管部门

4.3.1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将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4.3.2设置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副本,及时办理各项增减、变动手续,并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4.3.3制订和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的使用、运行、维护保养、检修等各种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办法;

4.3.4提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检修意见,提交实物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

4.3.5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出售、调拨等工作,会同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固定资产转让核销单和固定资产转移单,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核查,并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有权部门审批后进行处置,并及时收回残值交财务部门入账;

4.3.6按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清点一次,保证卡、物相符;

4.3.7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出险通知、证据搜集、现场保护等工作,配合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部门办理索赔手续。

5 划分标准和分类

5.1固定资产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工程施工企业具体固定资产范围按集团公司工程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执行, 非工程施工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及目录参照相关行业规定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后执行。

5.2固定资产分类

5.2.1按经济用途分类

5.2.2按使用情况分类

固定资产应同时按前条规定的两种分类口径进行管理与核算,即在按使用情况分类的基础上再按经济用途分类。

6 增加及计价

6.1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建、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融资租赁、系统内无偿调入、盘盈及其它途径增加。

6.2固定资产的购建方式包括基本建设(含小型基建)、更新改造和外购(含零星购置)等。固定资产购建纳入企业资本性收支预算管理。

6.3企业新增固定资产必须履行交接验收程序,确保帐、卡、物一致,财务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的新增资产信息一致。

6.4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工程,企业应按集团公司规定及时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企业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竣工决算报告及时转增固定资产。对虽己交付使用但尚未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工程,企业应以实际支出和工程概算为基础估计资产价值,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待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根据竣工决算报告调整固定资产价值。

6.5企业购置(含零星购置)固定资产,经办部门应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单,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发票单证等,报送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成后转增固定资产。

6.6投资者投入、接受捐赠、融资租赁、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比照前款规定办理资产交接和入帐手续。

6.7盘盈的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要查明情况,并填制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经实物管理部门鉴定后,根据权限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报财务部门入帐。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法篇五
《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使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化,控制办公费用使开支合理化,降低办公经费,根据公式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二、本制度所称办公用品分为日常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 三、管理细则 1、办公用品

1)、办公用品分为一级消耗品、二级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四种。

 一级消耗品:铅笔、刀片、胶水、胶带、回形针、签字笔、签字笔芯、软皮笔记本、复

写纸、便签纸、橡皮擦、工作笔记本、档案袋、扣袋等。  二级消耗品:名片等。

 管理消耗品:碳粉、墨盒、墨水、硒鼓、复印纸、修正液、传真纸等;

 管理品:剪刀、笔筒、直尺、订书机、打孔机、专用章、印泥、计算器、文件夹、电脑

键盘、鼠标等。 2)、办公用品管理

 办公用品由行政中心岗位负责管理和采购;

 一级消耗品和管理消耗品由行政中心每月盘存,按最低库存量申购备足库存;  管理品和管理消耗品中的物品,按实际需要申请购买;

 办公用品申购,由管理人或使用人填写“(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申购单”,由部门领导、

财务部、行政中心及总经理批准后由指行政中心购买;

 公司员工领取办公用品应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名称、数

量、领用人签字、领用日期,以便行政中心统计盘存;

 员工在离职时,应移交二级消耗品和管理品内的办公用品,并交行政中心签字回收。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

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自然年度 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固定资产的分类

3)固定资产的管理

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由工程本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行政中心对计算机设备、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 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原则:代码/顺序号/购买日期,如2014年1月1

日购买一台电脑,即04/001/20140101;

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项目组)  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的核算

 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 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 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 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证帐、

物、卡一致。 5)固定资产的购置

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申购单”,由部门领导、财务

部、行政中心及总经理批准后由指定人员购买;

 固定资产收到后,由申购部门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交固定资

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在验收单种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

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固定资产验收单”复印两份,原件留存申购部门,复印件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 6)固定资产的转移

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各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由移出部门填写并审核“固定资产转

移申请单”,交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原件留存,复印件交财务作账务处理;

 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7)固定资产的报废

 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

产报废申请表”,交管理部门报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 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

将“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复印一份交财务做账目处理;

3、所有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严禁带回家私用,一经查实按购买价值的双倍赔偿。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法篇六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加强,明确部门及员工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 IT 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范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逾越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 2 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计提年限 净残值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3 运输工具 10 10%

4 计算机设备 5 10%

5 办公家具及设备 5 10%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 IT 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 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核算部门

1 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 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 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坚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购置

1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 “ 资本性支出申请单 ” 格式后附 1 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 经批准后,由推销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推销,填写 “ 固定资产推销申请表 ” 格式后附 2 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

批准。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 3 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3 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 “ 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 格式后附 3 一式三份,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的转移

1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 “ 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 一式四联(格式后附 4 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料理转移登记。

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 注意固定资产编号坚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的出卖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管理部门,填写 “ 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 格式后附 5 管理部门拟定处置意见后,按以下方法执行:

1 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 thldl.org.cn 部门提出申请,填写 “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 格式后附 6

2 列出准备出卖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置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 “ 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 格式后附 7 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 “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 ” 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4 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的报废

1 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 “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 格式后附 6 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 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置。处置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置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 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置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编号

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利息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 房屋及建筑物 代码为 01

2 机器设备 代码为 02

3 运输工具 代码为 03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4 计算机设备 代码为 04

5 办公家具 代码为 05

如:财务部 2006 年 7 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JINTA K 04 7536 007 200607

资产大类 利息中心 顺序号 购置年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法篇七
《201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015版)》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完善固定资产有关手续,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能够独立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等5大项。

1.虽然具备以上条件,但金额低于2000元的,不做固定资产处理;

2.虽然具备以上条件,但容易损坏(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 的耗用备品、备件,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不具备以上条件,使用年限较短、容易损坏的工具、器具不做固定资产处理。

第三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三方共管”的管理方法,即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监督部门、资产保管(使用)部门共同负责,资产保管部门使用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定期检查。

第四条 资产监督部门是各公司的财务部门,其职责是:

(1) 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记录和折旧、摊销等的业务核算工作,并填报规定的报表。

(2) 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增添、调置、处置等财务手续,建立和健全全公司固定资产的账簿和“固定资产卡片”编号,对有关资产手续是否合规、完善进行监督。

(3) 拟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4) 定期与管理部门、保管部门对资产进行盘存检查。

(5) 配合资产管理、保管部门做好财产保险等事宜。

第五条 资产管理部门是公司动力设备部与行政人事部,具体分工是行政人事部管理公司房屋建筑物、办公用车辆及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投影仪等固定资产,动力设备部管理上述资产以外的所有固定资产,其职责是:

(1) 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公司财产的管理事宜,

如登记、编号、维修等,并建立各公司“财产管理登记簿”,分部门进行财产登记,及时对“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及修护。

(2) 负责采取妥善保存资产的办法,如参加保险、配置灭火器材等。

(3) 对使用、保管单位进行分管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及处罚。

(4) 对分管的固定资产,组织每年的盘点工作。

第六条 资产保管部门一般是指各资产的使用单位,其职责是:

(1) 对本部门所使用和指定由本部门管理的资产进行妥善保管,履行资产管理的相关义务,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2) 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做到帐物一致,帐帐一致,并按期填报规定报表。

(3) 按有关专用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妥善、合规使用资产,并妥善保养,避免损坏和违规操作。

(4) 负责对资产定期、及时、有效的维修,确保资产的良好工作状态。

(5) 承办资产的新增、变更、减损、入保等有关手续及事宜。

第二章 资产的增加

第七条 资产应本着“先计划、再批准、最终增加”的原则进行购置,并按各公司有关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进行审批。小型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可实施简单程序,但也必须履行事前计划和审批程序。所有资产购置、新增均需填写“财产请购单”。

能调配、改造的,应先做相关调配、改造处理,不再新购,以节约费用与资金。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新建应指定采购部门或工程部门负责实施。重要、大额固定资产按有关招标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之前还应进行相关可行性分析论证。

第九条 不论何种购置,采购部门或项目部门均应恪尽职守,且应对所采购或负责的资产合乎使用要求、达到规定使用状态、质量合格、无遗留问题等负责。

房屋建筑物、大型、成套设备安装还应经有关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无利益关系人的决算审核。

第十条 不论何种购置,必须经过相关验收,分类别填写“财产验收单”等,且验收人不能与采购、项目负责人为同一部门、人。

验收人应对采购经办人所采购或负责的资产的质量、使用性能、数量等进行鉴定验收。凡规定有先试用再确定是否购买的,应先不予办理验收手续,待试用合格后才予办理。

小型资产如低值易耗品验收可实施简单程序。大型成套设备、房屋基建工程则必需有验收专项报告,就数量、配件、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计划和预定质量标准发表意见,不合格的或存在缺陷的应在验收专项报告内注明,并拿出补救意见或建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可在签订合同协议时注明和约定)。

第十一条 采购和项目负责人在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索取有关票据及其它相关资料,如购货发票,大型资产的附带资料如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用户手册、设备安装要求等有关文件也应随货物同时接收,并及时按各公司有关报账要求,持发票、合同协议、验收入库单或报告、申请采购立项批件等文件资料到财务部报账。

公司财务部在审核后,凡属于手续齐备、签章齐全、经过批准、经过验收合格、决算,票据合法合规的,均应及时给予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对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资产购置应予办理相关财务业务,并准确将该资产计入相应资产科目。在入账同时,应与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同步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和财产清册、台账等,以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并保持三方一致。

若大型资产购置后还需安装的,财务部门应做好安装业务核算工作,注意区分正常维修与设备安装用料支出,以准确将安装支出记入固定资产原值之内。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三条 各使用、保管部门对分管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数量、附件、精度状况、安全状况及其修复程度负全部责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配、

挪用、调离、转借他人、自行拆卸、维修和改变其原有面貌。

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应对使用单位的资产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检查与指导。

第十四条 为了便于管理,固定资产应按相关编号规则进行统一编号,在编号时应注意三方口径一致,易于理解、辩认、记忆。具体编码规则由资产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共同制定。

确定每一固定资产的归属和编码后,应对每一资产放置标签/牌,标签/牌应统一设计和制作,并放置在每一资产的明处。

第十五条 资产投入使用时,资产保管、使用部门应填写“财产领(使)用单”,以明确部门管理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将保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小组或个人。各部门也可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小型资产、低值易耗品、专用性不强的普通资产和不需要特殊管理的资产,按通用标准规定使用,勿需针对每一项资产制定相对应的操作规定),要求各具体操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需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的应进行相关岗前培训。

第十六条 资产保管使用部门应重视员工操作安全,并制定相关规定,有关员工工伤事故和违规操作造成员工伤残死亡,按各公司有关工伤管理规定执行,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有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各资产保管、使用部门应做好资产的平日使用、保养、维护修缮工作,经常就资产使用状况和效能利用情况进行检查。一方面要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要注重平时的保养、维护和修理,以提高资产的长期效能。使用讲求合理、合规、妥善使用,保养、维修讲求及时、预防、有效。

第十八条 对于固定资产的保养、维修应有计划地进行,中小修理按年度预算执行,大修理或改造应事先提出申请,编制预算,填写“财产请修单”经过审批后方可施工,修理工程完毕的,应由相应验收部门验收,填写“工程完工验收单”。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改造(良)是在原资产基础上,对其进行增减、新换部件,以提高和扩充其原有功能和生产能力的行为。改良一般对原有资产进行了较大的内在结构上的调整,故改良支出一般不做为修理费列销,应增加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故改造(良)支出也应经过“事先审批---决算--验收--投入使用”的程序。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清点应由监督部门、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组成清点小组定期进行,每年至少一次,以保证账卡、账实一致。每次清点后20日内,由资产监督部门即财务部门负责撰写资产清查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按国家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每一资产计提折旧,折旧年限、残值比例应事先在会计政策内确定,折旧己提足的不再提取,当月增加的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资产从下月起不再提取折旧。

财务部门每月计提的折旧费用,还应按资产使用地点、用途等,将之合理地分摊至相应部门和对象中,以准确核算部门或对象应负担的费用。

对于己达到可使用状态并己开始生产产品,但尚未决算、发票也未开具的资产,应按国家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暂估,并计提相关折旧,待决算后,再以准确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四章 资产减损、报废、调拨

第二十二条 资产的减少如盘亏,技术性报废,确实不需用、闲置的资产出售变卖清理,意外毁损,均应查明情况及原因,填写“财产处置审批单”,并按各公司有关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进行审批。如因操作不当、保管不善而毁损、丢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照价赔偿,财务部门作资产减少处理,并将有相关报告和批准文件,一并存档备案。

第二十三条 资产确需不适用、自然损坏、技术性淘汰的,可进行变卖清理,大型资产清理变卖可指定专门组织和人员负责,也可专门成立相应临时性机构负责。在变卖时,变卖价格以售购双方协商价即市场价格为主,并适当参考该资产账面价值和净值等资料。

需进行资产评估和质量鉴定的,应及时进行,保证价格确定的“物有所值"。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资产出售变卖还应限定时间做好过户登记手续,确保资产清理变卖无遗留问题。

第二十四条 对于原使用部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可以调给其它内部单位使用,以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避免浪费。 在调拨时,应由调入方公司事先提出申请,经调出方公司和集团财务中心同意后,填写“资产调拨单”办理各自手续,原则上应由调出方公司按税法规定开具相应发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办法篇八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职责、流程》

浦东新区万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 则

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医院建设和发展的必要物质条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市综合医院评审管理标准及结合我院实际,推动我院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2、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固定资产概念及分类

(一)固定资产的概念: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1000元及以上(其中:专业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及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根据医院固定资产的所属关系,结合经济作用和使用情况,把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医院的一切房屋、建筑物以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如门诊用房、病房、检验用房、行政后勤用房、变电室、职工宿舍、食堂等。

2、专业设备:是指医院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的专用设备价值在1500元以上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CT、直线加速器、动态心电图、X光机、B超、MRI、高级实验分析仪等各种医疗器械。

3、一般设备:是指医院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家具、交通工具、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电子信息设备等。

4、图书:是指医院贮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种专业用书。如图书馆、阅览室的图书等。

5、其它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

万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一)固定资产管理由分管院长统一领导,并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管理。

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固定资产从形成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综合性管理和监督。

(二)按照资产性质、经济用途分,固定资产实行按职能部门分类归口管理。

1、房屋建筑物、车辆、机电设备、锅炉、水暖、电器、家具等

各种附属设施,归总务科管理。

2、医疗设备、医疗电子仪器等医疗器械,及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专用设备,归设备科管理。

3、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子信息设备,归信息科管理。

4、图书归图书馆管理。

(三)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管理小组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一级管理机构。

2、归口资产管理部门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二级管理机构。

3、各医疗、行政使用部门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三级管理机构。

(四)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到人管理。

即对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落实到人,各级责任人分别负有各自的管理权限,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承担全部责任。

各级责任人都应在固定资产管理一级管理机构登记备案,按规定职责权限和管理范围参与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申请使用管理制度

1、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使用申请,填写“物资使用申请单”。

2、归口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使用申请单与预算进行比较核对,同时通知物资管理员根据请购单查验库存是否有匹配资产,出具审核意见。

3、可内部调拨的固定资产,由物资保管员开具“领用单”, 并由帐目管理员登记完固定资产台账后,使用部门方可领用。

4、外部购置的固定资产,由采购部门按规定的采购流程办理采购。

五、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制度

1、凡科室所需一般、专用等设备均由采购部门统一购置,各科不得自行购置。

2、采购部门应按物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

3、固定资产采购必须通过招、询、比、议价确定供货商。

4、对重大固定资产采购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

5、属政府采购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办理;属计划采购的,必须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办理。

6、无申请、计划和未经审批的设备,一律不予购置。

六、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购进后,需经采购部门、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三方同时验收。

2、验收合格后,由物资保管员开具“固定资产入库单”。如不合格,应由采购部门负责调换、退货,或者重新采购。

3、同时固定资产管理员必须根据购货发票、入库单,登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填写固定资产电子卡片、明细账,并由系统生成固定资产编号。

4、固定资产管理员需及时填写固定资产标签,将标签粘贴于相应固定资产实物上后,使用部门方可领用。

5、财务科需根据固定资产采购合同(若有)、入库单、购货发票登记入账。

七、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畴,固定资产

在使用时贯彻“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赋有保管权和使用权。

2、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申购、领用、使用、报修等管理工作。

3、各部门配备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科室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若在日常使用管理工作中发现使用率不高、损毁、丢失固定资产,可向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管理部门在鉴定后应及时作出退库、内部调拨、报废、处罚(责任追究)等处理意见。

4、各部门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求登记科室台账。台账上应详细注明固定资产的名称、编号、投入使用时间、原始价值等,并定期对台账与实物的相符性进行复核。

5、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拨。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归口管理部门许可不得私自将固定资产拆装、转移、外借或转让给其他科室。确需外借、转让的,应由转出部门向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开具“调拨单”后方可转移、转让其固定资产。

6、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一般养护,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和使用安全。

7、由于管理不善或违反规定造成资产损失,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述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加以处理或追究责任。

八、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1、根据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对于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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