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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低保户的条件

2016-02-20 10:21:4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成为低保户的条件篇一《办理低保的条件及标准》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成为低保户的条件》,供大家学习参考。

成为低保户的条件篇一
《办理低保的条件及标准》

办理低保的条件及标准

2005-6-10 17:57:19 文章来源:加格达奇光明社区网

按国发仁 1997]29 号文件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收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口”经测算,加格达奇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117 元。

二、关于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各类收入计算办法

(一)家庭收入。家庭收人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人和实物收人。包括各类工资、奖金、津贴、物价补贴及其它收人;家庭成员在技校、大(中)专院校读书和学徒得到的奖学金、生活津贴等收入;依法接受亲属的赡养、抚(扶)养费及遗产、遗款;失业保障金;接受的馈赠。

(二)各类人员收入的计算。

1 、在职职工困难家庭收人的认定,由职工单位劳资部门出具工资证明,按其应得工资和其他实际收人一并计算家庭收人。

2 、下岗职工困难家庭收人的认定,有职工原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应得基本生活费证明和其他收人一并计算家庭收人。

3 、职工遗属收人的认定,按《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中确定的标准和其他收入一并计算家庭收人。

4 、企业产改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所得的补偿金等收人,从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将其收人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摊人其家庭月收人,累计计算至用完为止。

5 、离退休职工的收人。包括按政策应得的离退休费和其他收人;未参加社会统筹的集体企业离退休人员的收人;包括企业实际支付的款物和其他收人。

6 、参加失业保障的失业职工将本人领取的失业救济金计算在家庭收入中。

7 、无我区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成员与持有本区常住非农业户口成员组成的困难家庭,其本人收人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留足后,所余部分计人家庭收人。

8.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赌养人、抚(扶)养人,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抚(扶)养能力的、按“三无”对象对待。

9 、残疾人家庭收人的认定,将各类补贴赌养、抚(扶)养费、接受的馈赠和劳动保险金筹计人家庭收人。有工作单位的,还应将单位支付的工资和实物一并计算家庭收人。 1 0、对家庭收人来自多渠道、且难确定的按以下标准计算 ;

(1) 从事蹬三轮车、蓄力车等运输的,按我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290 元每月计家庭收人。

(2) 从事修鞋、修锁、修小家电、修自行车等行业的按月收人 200 元计算。

(3) 持有临时许可证的各类小商贩,按月收人 120 元计人家庭收人。

(4) 从事木工、油工、水暖等技术零工劳务的按月 300 元计人家庭收人。

(5) 从事力工、家庭服务等非技术零工劳务的按月收人 150 元计人家庭收人。

(6) 家有有线电视、冰箱、电话等非生活必需品的,每月按月收人 50 元计人家庭收入。

(7) 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又无法测定其收人来源的,民政部门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限 200 元为基础计算。

(三)赡养费、抚(扶)养费的计算。

1、 父母每月付给非共同生活的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抚养费,按其月收人的

2D %一 30% 计算。

2 、祖父母(外祖父母),每月付给父母死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费,按保障标准的 10% 计算。

3 、兄姐每月付给父母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的抚养费,按保障标准的 10% 计算。

4 、上述 1 一 3 项中,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视为无赌养、抚(扶)养能力,不计算其应付赡养、抚(扶)养费。

5 、有法院判决或调节的应付赡养、抚(扶)养费,按法院判决或调节书确定的标准计算。

(四)下列各类不计入家庭收入。

1. 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费、伤残军人抚恤金、临时性补助费及义务兵一次性优待金。

2 、对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政府给的一次性奖励金。

3 、教育部门及社会为解决在校生就学困难,给于的临时困难补助金。

4 、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5 、因工负伤、牺牲、死亡的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的工伤津贴、护理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等。

(五)下列人员不列入保津范围。

1. 因法定赠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赔养、抚(扶)养能力的.造成被赡养、抚(扶)养对象生活困难的家庭。

2、违反《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超计划生育,为落实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子女,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3、日 常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我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拥有空调、高档组合音响、移动电话、摩托车等非生活必需品的高档消费品及存款、有价证券累计超过千元以上)的家庭。

4 、除个人居住外有多余私产房和承租方的家庭。

5、 因吸毒、赌博造成生活困难且仍不悔改者的家庭。

6 、对于购买楼房从事生产经营,买车养车户,有营业执照,并有固定经营场所而且有稳定收人的家庭不予保障。

成为低保户的条件篇二
《城市低保的条件》

城市低保的条件:

凡持有非农业户口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达不到117元的城市困难居民,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住所、单位性质如何,都应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⒈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⒉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

⒊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

⒋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

⒌进行餐饮、娱乐等高消费活动的;

⒍因家庭成员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造成生活困难的;

⒎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建筑面积)超过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除外);

⒏新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⒐有出租营业性门点的;

⒑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⒒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

⒓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配合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及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⒔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

⒕经查三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⒖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性收入无法核实,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经街道或社区评议委员会表决不应纳入的;

⒗有购买股票或其它投资行为的;

⒘有多名法定赡养人,且法定赡养人中有一户有赡养能力的;

⒙有法定抚养、扶养人且法定抚养人和扶养人有抚养、扶养能力的;

⒚人户分离的人员,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县以外居住的; ⒛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申请的写法:

一、本人的自然(姓名、性别、年龄、目前的收入状况)

二、家庭人口及经济情况(这是主要的)。

三、鉴于上述情况,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特此申请。

成为低保户的条件篇三
《城镇低保条件》

一、城乡低保申请条件

城市低保 :持有袁州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成员且月收入底于130元。

农村低保:持有袁州区常住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且月人均收入低于70元。

二、城乡低保申请程序:

1、 一律以男方申请(离异、丧偶、男方为农业户或外地户

口的,以女方申请)

2、 申请人通过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人

户分离,应向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

3、 申请人如实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必须配合乡镇,村委

会干部上户调查,由村委会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4、 填写《袁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表》、《袁州区最低

生活保障申批表》;

三、 出具的证明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薄(户口薄第一页和涉及人员那

一页)身份证(复印件);

3、 外地户口,需由外地民政部门出具基本生活情况;

4、 家庭收入证明;

5、 已婚人员的结婚证(户口分离)、离婚人员的离婚证及

离婚协议书,丧偶的出示丧偶证明;

6、 16岁以上的小孩提供最近缴纳学费发票证明;

7、 有 严重疾病的,出示县以上医院病疾证明及原始病历

和化验单;

8、 有残废的,提供残废证;

9、 领取一次性补偿费或买断工龄合同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10、 交缴社保金的,提供缴费证明;

11、 有住房的,提供住房产权证明;

12、 申请日最近三个月的水电及电话费证明 ;

13、 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证明 及给付赡养(抚养、

扶养)费的证明 ;

14、 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要有原单位和劳动部

门及失业保险管理提供的保障性、补偿性等情况和救济性收入证明;

15、 上户调查须两人在场,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实事求是、

简明扼要对其家庭现状做出综合评定,调查人、被调查人签名并加盖居(村)委会公章。

计算家庭收入的主要内容:

1、 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从事个体经营的净

收入、外出务工、自谋职工等其它劳动收入;

2、 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的收入;

3、 离退休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失

业保险金;

4、 存款、股票和其他证券及孳息;

5、 出租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6、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抚养、扶

养)费;一般按照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年人均收

入高于低保标准的30%计算;

7、 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

8、 其它应当计入家庭收入。

五、 不计入申请人家庭收入的主要内容:

1、 对国家、社会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奖励和市

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2、 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3、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

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4、 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5、 因工负伤职工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

及死亡职工的遗属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

6、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

费;

7、 城乡贫困家庭成员因病享受的大病医疗救助费;

8、 在职人员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及

政府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

六、 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1、3年内购买商品房、自建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2、使用移动电话或者摩托车、计算机、空调器等非基本生活必需的消费品的;

3、家中有小汽车或机动车辆的;

4、家中安装电话且话费超过20元的(除月租费外);

5、月用电超过50度的;

6、家庭成员有使用手机的;

7、家庭有高档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的;

8、家庭饲养观赏庞物的;

9、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10、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因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11、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

12、不配合家庭收入情况调查或弄虚作假的(隐瞒家庭收入、将家庭成员割开申报);

13、无正当理由两次经介绍拒不就业的;

14、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15、购买户口“农转非”3年之内的;

16、当地县级政府认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成为低保户的条件篇四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持我省农村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村居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初审、评议和上报;(农村低保申请、审批一般于每年年初1-3月份集中办理);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第三步: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分别进行3~5天的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即批准该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青海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城市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出入保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提供在职家庭成员和离退休人员所属单位劳资部门有关月收入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家庭人口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

第二步:入保申请人在如实填写《申报表》后,连同在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送交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第三步:街道办事处可组织或委托社区居委会在1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调查核实工作,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查表》。

第四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张榜公布5日,无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区)县民政局;

第五步:(区)县民政局复查后,张榜公示。对群众无异议的从批准当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资金社会化发放。 五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无劳动能力;无稳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抚养能力及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老年人(60岁以上)、残疾人;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本人或近亲属持家庭户口向村(牧)民委会提出申请;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初审,经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公示10日以上。无异议的,填写《青海省农村牧区五保供养对象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对申请人的自身状况和家庭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四步:现民政部门调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农村农牧区五保供养证书》。 临时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除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重点救助对象外的家庭人均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低收入家庭和因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群体;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以家庭为单位向户主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核查,提出审核意见,公示后无异议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第三步:家庭成员凭户口本、身份证领取现金。

城乡保障对象医疗救助申请提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申请享受医疗救助政策的有以下人群。

重点救助人群: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老残一体人员、一户多残家庭中的的残疾人,以上人群享受资助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大疾病二次救助;

临时救助人群:低收入家庭中因突发事件造成一次性医疗费用较大的(自付部分超过5000元),导致生活困难的患者。

重大疾病救助人群:城乡居民中因患癌症、心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因医药费用支出巨大(超过10万元),导致生活困难的患者。

儿童两病、三类重大疾病救助人群:纳入儿童两病救助的是全省农村牧区已参加新农合,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0-14岁儿童。纳入三类重大疾病救助范围是全省农村牧区已参加新农合,患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以及其他恶性肿瘤的手术、放疗,化疗,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透析,导致生活困难的农(牧)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需持《身份证》和《青海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青海省农村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青海省农村五保供养证》、《青海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救助申请;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提交出院证;费用结算单;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第三步:乡镇政府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公示后无异议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

成为低保户的条件篇五
《低保申请条件》

低保申请条件

时间:2009-12-23 16:35来源:未知 作者:佚名X 点击:

低保申请条件:

一、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责任编辑:佚名X)

农村低保办理流程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农村特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08〕2号)、《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兴办发〔2006〕125号)。

二、救助对象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治区统一标准为683元)的农村居民(具有当地正式农业户口),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力或劳动力素质低下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

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有劳动能力和生产经营条件,但不积极从事生产活动,拒绝参加公益性

劳动及政府组织的其他义务劳动、好逸恶劳的;

2、因参与赌博、吸毒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造成家庭贫困的;

3、家庭隐性收入虽无法说明,但其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贫困线且群

众反映强烈的;

4、凡有违反婚姻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应当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如五保户、村(居)委干部等。

三、申请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证(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4、相关证明材料:

(1)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

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2)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调解)书;

(3)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证明;

(6)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审批程序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批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审批4

个环节。

1、申请。凡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通过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同时提交居

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和家庭收入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经评议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村(居)民委员会重新组织复核后确认符合条件的,由调查人和村(居)民委员会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所有相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评议或公示后复核不符合条件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在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备案,并将所有证明

材料退还申请者本人,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3、审核。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对象进行审核,通过入户调查核实、邻里走访及家庭收入计算等方法,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证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经评审确认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经评审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备案,并将所有材料退回村

(居)民委员会,并做好解释工作。

4、审批。区民政局在受理乡镇(街道)申报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批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材料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民政局要在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开始发放保障金。保障金由区民政局按月或按季拨到宏银信用社,并提供低保金发放花名册,

由宏银信用社直接打入低保对象存折(帐号由户主向民政部门提供,未有信用社存折的,由户主自行到就近信用社营业网点申请开户),低保对象凭存折到就近信用社营业网点领取。对不符合条件的,区民政局要在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调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登记后将申请人所有材料退回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五、办理时限

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或不定期调查了解保障对象的生活状况,根据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报告管理审批机关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手续,做到保障对象

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新民市前当堡镇茨林子村委:

我叫吴玉杰,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儿子王乃鑫,年 月 日出生,汉族,是新民市高中学生,现均住新民市前当堡镇茨林子村。因我已经下岗多年( 年 月从法哈牛粮库下岗),且离异,以打零工谋生,收入低且不稳定。多年以来,为维持生计和供孩子读书,我早已花光了多年来的积蓄,不得不向亲友举债,为偿债不得不卖掉房子,只能借房居住。我的家庭生活异常困难,年收入已不能维持我们母子的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难以维继。

为此,特申请领取低保,希望党的温暖阳光也能照到我们身上,让我们母子二人能度过难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吴玉杰

2011年11月20日

成为低保户的条件篇六
《城市低保申请的条件和程1》

城市低保申请的条件和程序

1、什么是城市低保

城市低保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持有我县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政府为其提供满足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需求物质帮助的一种救助制度。

2、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助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助标准。目前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285元∕月/人。

3、实施城市低保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 城市低保对象的确定

(一)、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城市户口。

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③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和扶(抚)养关系、户口在一起且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①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

②非因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因拆迁原因购买住房但购买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面积30%以上的;有闲置住房的。

③近期购买电脑、空调、冰箱、机动车辆 等高档非生活必需品的。

④拥有并经常使用移动电话、高档电器、机动车辆等高消费物品的;家庭电话月费用达到当地城市低保标准50%以上的。 ⑤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⑥符合就业条件无正当理由1年内两次拒绝有关部门介绍就业或技能培训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

⑦有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而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违法收养儿童的。

⑧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连续3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

⑨县级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

5、、 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和审批

(一)、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履行以下程序:

凡申请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由户主本人通过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向街道或乡镇提出书面申请。未设立居委会的地方,可直接向街道或乡镇申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在一地的,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他家庭成员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和居委会出具。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申请低保待遇时,由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申请手续。

(二)申请人必须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等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符合就业条件未就业的人员申请低保待遇时,需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

(四)为方便群众申请,各地应当视工作需要,在街道(乡镇)或居委会设立低保办事窗口,开展日常低保受理工作。

6、、审批城市低保待遇遵循以下程序:

(一)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受管理审批机关委托,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民主评议同意后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暨审批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街道(乡镇)审

核。

(二)街道(乡镇)对接到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居委会或企业工会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低保待遇的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委托居委会或企业工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后,申请人所在居委会或企业工会要及时张榜公布审批结果,时间不少于3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的,由居委会或企业工会代发省民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有异议的,由管理审批机关重新核实确认。

(五)管理审批机关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申请人证明材料不全的除外),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下简称低保金)。

成为低保户的条件篇七
《低保户申请书.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低保户申请书

xxxx村委员会:

具申请人xxxx系xxx组村民,我家四口人。母亲八十多岁,头发苍白,全身多处慢性疼痛,无任何劳动能力,是一个完全依靠赡养的老人。妻子xxxx,生性忠厚,行动迟缓,本来就干不了多少体力活,维持不了自己的基本生活,可不幸偏偏降临在她的身上,2005年肝胆突发结石,做了大片切除手术,现在更是需要调养,需要照顾,可他还是不得不拖着孱弱的身体照顾家人,真担心他受不住。儿子xxxx读书不多,没有一技之长,又因车祸大腿骨折,不能从事重体力活,无技又无力,根本赚不到几个钱。本人年近花甲,身体瘦弱,劳动能力越来越差,已难以挑起全家人的生活重担。

故申请被评为农村家庭低保户。

具申请人xxxx

2018.08.18

低保户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我是申请人李玉清,生于XX年XX月,民族汉,职业为农民,现居住于河北省邯郸市磁县固义乡西赵庄村。我家现在有五口人,我和四个孩子,丈夫早逝。我因患有风湿性关节炎有四五年,不能劳动,只能在床上躺着。治疗费已花费将近十万元还没有见好。我家的三儿子今年也面临高考大学,小女儿因在家照顾我已经辍学。大儿子和二儿子也在家务农,偶尔打打零工,工资也很低,根本不能支付起医疗费和学费。对于我们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这些费用就是个天文数字。通常东拼西凑向亲戚借来借去,加上两个儿子的辛勤劳动,勉强能过日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发现已经向亲戚朋友只借不还了。再张口已经没人愿意帮忙了。在我一愁莫展之时,不幸的我我看到了幸福的希望。赶上“以人为本”的协调的社会形态,党的恩惠如同阳光一样照耀着大地,惠民政策似甘泉一样滋润着弱势群体,给予了弱势群体以最大的生活保障。我经过几番斟酌,我特向您们申请 身体里有了较多的毒素症,我家为农村低保户,希望获得政府的补助。以此来度我家现在在经济上的困难境地,帮助我早日康复,帮助孩子能完成学业。

此致敬礼

申请人:李玉清 2012年2月XX日

农村低保户申请书

申 请 书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男,1934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妻子XXX,女,1943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尤其是我多年半身不遂,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

还不能维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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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书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男,1934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妻子XXX,女,1943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尤其是我多年半身不遂,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

活十分拮据。

为此,为我们夫妻二人享受国家对我们老弱病残的照

顾,

特申请领取低保,让我们能安度晚年!望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年 X月 X日

2申 请 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祁阳县***镇***村第*组人. 1932年8月出生,现年75岁,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五册,1950年10月在广州军区46军当兵,52年九月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参加了多次著名的大型战役,在一次攻坚战中,被炮火埋在战壕里,死里逃生,大腿光荣负伤,荣立三等功,回国后,又于54年入团,56年

2月复员回家,60年代,受众所周知的历史事件影响因家庭出身原因一直不能解决组织关系,现在不能劳动,年老多病, 妻子早丧.冬天没有棉被盖,大冷天也没有炭火烤.两个儿子也都是本土农民,家境一直不太好,为抚养孙辈长大成才,俱已负债累累.根本无力照看我这孤寡老头.由于旧伤在身,腿部风湿一直没得痊愈.每年医药费开支都在三四千元以上,凭一己之力根本不能负担.加之现在已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只能靠日常捡些破烂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只好停了;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于是几经斟酌之后,我个人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精`英.学`习.网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

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二00七年元月二十六号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持有本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

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不得享受低保的情况]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人不得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撂荒承包的土地、山林、水塘的;2、不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或者拒绝核查的;3、吸毒、赌博、嫖娼的;4、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程序]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属地管理。

1、农村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按户公布申请人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人户口本或者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实

际收入证明材料等,报送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查;

3、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核对等形式完成核查工作,并对符合低保条件者签署意见,编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待遇人员名册上报市、县、自治县民政部门;

4、市、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自收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批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内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民政部门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异议的,民政部门再进一步核查。对不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由民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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