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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机关车辆管理条例

2016-02-23 12:30:0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5机关车辆管理条例篇一《2015年机关车辆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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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机关车辆管理条例篇一
《2015年机关车辆管理办法》

机关车辆管理办法

1 、四大班子领导工作用车,油料供应及维修保养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2、领导工作用车,每车每月供油350升,超耗不补,节约用油可顺延使用并由所在单位视情况给予奖励。

3、司机的管理由四大办公室分别负责。

4、设立司机安全奖,对全年行车无事故的司机由四办予以奖励。

5、对各种事故和违章违纪的处理办法:

(1)因出车事故,责任完全在对方者,按有关部门意见处理;双方互有责任者,除按有关部门处理意见执行外,扣除司机安全奖,并视责任大小承担相应比例的经济损失。

(2)出车途中出现机械性故障,如果司机负有检查不当之责任,视具体情况处理。

(3)因出私车出事故者,一律由本人负责;重大责任事故,除负责全部经济损失外,5000元以下者,须在车队公开检讨,停车检查;损失额在5000—XX0元者,视其情况给予纪律处分;2万元以上者,限期调离。

(4)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或酒后开车出现事故,参照出私车条文严肃处理。

(5)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车辆发生碰撞、丢失等,后果自负。

6、两辆大轿车的管理使用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负责。

2015机关车辆管理条例篇二
《2015年公车辆管理规定(2次修改)》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车辆使用费用、控制安全事故发生、便于违章可查,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经公司相关部门讨论,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主任进行全面管理,分管领导进行车辆调度。车辆的维修、保养、日常维护等由李白和万贵宾共同负责。工地用车时由现场驾驶员负责管理和日常维护。

2、车辆有关必带证照和有关手续,由驾驶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掌握办理时间,报公司主管部门后,由李白和万贵宾负责具体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等安全区域,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4、车辆必须实行持证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无证人员驾驶。私人向我公司借车的,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5、对公车分别进行车辆出入时间登记、目的地、用车事由和加油金额登记,由驾驶员负责按时登记,公司主管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审核。

6、逢节假日车辆一律归库停放。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主管部门或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出车,并做详细出车登记。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用车的原则。

2、上班时间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分管部门提出用车事由和去向,由分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分管领导外出时,

1

由主管部门负责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通知,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相关部门同意方可出车,并按用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办公室各工作人员遇如以下情况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分管部门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与公事无关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路费、油费、违章、交通事故由用车人自行承担。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3、车辆在公务途中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立即向交警、保险部门报案,同时还应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四条、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向分管部门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修理时由主管部门派人一起前往,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验收。一次性修理费在500元(含)以内的由分管决定;500元以上的由主管领导审批。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或干部

2

同意并报主管部门准后,由司机和随车人员一同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部门审批后,方准报销。

4、相应车辆负责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第五条、车辆违章

1、 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

2、在工地用车、材料采购用车时发生的人货混装、超员超载(因工)违章情况,公司先了解实际情况并做记录,特殊原因可以报销罚款,但驾驶证扣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3、 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须承担肇事责任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条、 用车登记流程 公司用车人员出车时必须每车一本<用车登记表>,驾驶员每次出入时要及时、真实登记好每次用车的详细情况,填写格式如下:

进出时间→出入里程→用车事由→驾驶员→加油记录。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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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机关车辆管理条例篇三
《《车辆、司机管理制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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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司机管理制度

版 本:V1.0 密级:机密

制定日期: 修改日期: 发布日期:

第一部分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

减少经费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说的车辆是指公司的客用、货用及公务用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

管理,按车号登记管理,不再设专车和专用司机。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三条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由行政部负责管理,指派专人作为车队主管调派,并

负责协调、安排维修、检验、清洁等事项。

第四条 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由行政部经理授权车队主管指定相

关人员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报销。 其中,油卡、ETC等可与车辆绑定。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经本部门领导审批、行政部经理签字,使用特殊车辆须

经总裁签字,然后向车队主管申请调派。

由车队主管依重要性、紧急性的原则及职务级别进行派车,并填写在办公区域公示牌进行公示。 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本公司外事用车、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行政部有权临时调度下属公司车辆,下属公司应服从协调调度。

原则上各下属公司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集团公司行政部批准。 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殊车辆须总裁批准。 所派车的类型与职务、办事等相适应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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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分配给各位领导的用车,平时优先领导使用;当领导不用时,公司车队主管可协调车辆给其他人使用。

第六条 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或者加装行驶记录仪,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

上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七条 行政部每月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车辆主管并对

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对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八条 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相关人员于每次加油及维修保养时进行记录,以了解车

辆受控状况。每月的月末连同《车辆行驶记录表》一并交由财务部稽核。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九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离退休中高层人员健康用车或员工因私用车; 4、定期开车;

5、其他紧急或特殊情况用车。 第十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须填写用车记录单,经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行政部经理批准后,特殊车辆须经总裁审批,批准后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方可使用。

2、司机按派车单上报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第十一条 在不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但因私用车应严格审批。

第十二条 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第十三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四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

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使用人负责。

第十五条 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公

司已超过晚上21:00的情况例外。

第十六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

则、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七条 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十八条 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字样,并经相关主

管核准后转会计部稽核相关费用。

第十九条 用私人目的借用公车时或发生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

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二十条 本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须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

照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申请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向车辆主管提交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费用预算。

2、故障分析、审核预算维修费用

车辆主管接到车辆维修保养单后,对车辆进行故障分析,确定是否需要维修以及需要维修哪些项目,并确定维修费用的限额。

3、确定维修厂家

由车辆主管根据车型、维修项目确定车辆送修的维修厂家。公司每年评估,选择维修厂家。在保修范围内的新车,须按汽车厂家的规定在4S店维修,以避免出现故障不予保修。

4、审批

车辆主管确定维修厂家后,应呈交行政部经理在送修单上签字。 5、送修

司机将待修车辆送到确定的维修厂家进行修理。 6、鉴定

维修结束后,送修人员及行政部相关人员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7、验收

送修车辆返回公司后,由车辆主管进行验收。送修人员应将车辆维修保养单及维修清单及时交回车辆主管。

8、维修项目更改

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由于其他问题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增加维修费用,按照上述

程序重新申请。

9、费用结算

车辆主管对维修费用实行统一的月结或季度结算。结算前,车辆送修人员须检查送修车辆审批手续的规范性,并再次核定费用收取的合理性。

第二十二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公司评估、指定修护厂家进行,指定专人结算;否则,维修

保养费一律不予以报销。

第二十三条 可自行维护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第二十四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理或更换零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辆主管联系,请求主管领导批示。

第二十五条 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维修费,应依情

节轻重,由公司与司机按比例共同负担。

第二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人应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

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及相关主管人员分别处以50~200元不等程度的罚款,

情节严重者取消司机的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二十七条 行政部应通过了解、分析比较,确定承保保险公司。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摊。

第二十九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

私自提高或降低投保标准。

第三十条 公司驻外机构(子公司)由当地财务部根据《车辆保险保费对照表》所示方法,计

算出在当地投保和公司统一投保的保费,根据“谁的保费低就先谁”的原则,确定驻外机构在何处投保,并将相关资料报集团总部的行政部确认。

第三十一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车辆主管应在第一时间内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

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后,连同车辆事故报告表一起交保险管理员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

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第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承担。

第三十四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

机关报案,并立即与行政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部报告。

第三十五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

承担。

第三十六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

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车辆费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 车辆费用及保障

一、车辆费用范围:

车辆费用包括油费、修理费、材料费、保险费、养路费、停车费、道路通行费、审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车辆费用保障

1、车辆费用保障项目包括:费用借支、费用报账。

2、车辆因故需借款或报账时,应由车辆主管填报借款申请单,经行政部经理审核无误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修理费用需附请修单)。

3、车辆主管或相关人员凭审批的意见,到财务部借支或报账。

4、修理保养费、油费、停车费、道路通行费报账时,应由司机在相关票据或凭单上签字证明。 5、备用金制度。公司司机人员于入职时,可于财务部领取1000元的车辆费用备用金。

此备用金可用于紧急情况下的加油费、维修费,以及日常保养费、停车费、道路通行费的支付。 第三十八条 车辆费用额度的控制

一、车辆费用额度的规定

1、路桥费、维修费、油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包括在各部门用车费用额度内,实行部门财务核算方法,要求票据齐全,经审核后, 额度内实报实销,额度外需申请。各部门每月用车费用额度如下表所示。

用车费用额度预算表

2015机关车辆管理条例篇四
《2015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经理部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一、成立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要求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名单报安质部。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

2、组织交通安全大检查;纠正、处罚违章驾驶员;

3、负责考核、申办、审验驾驶员上岗证,建立考核发证台帐;

4、负责对外聘驾驶员的考核;

5、负责做好汽车和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工作;

6、负责组织专(兼)职车管人员和司助人员的业务培训;

7、负责做好交通事故的统计报告,参与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建立统计台帐;

三、汽车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制度:经理部每月一次,各队每旬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2、定人、定车、定责(简称三定)保管制度;

3、汽车使用保养、维修、报废制度;

按规定对汽车进行维修、保养、检验,不合格的汽车不准上路;对

达到国家规定报废年限的车辆,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保证在用车辆符合国家安全运行检查。

4、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①、发生交通事故根据国家规定事故车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

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值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

②、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如实逐级向上级汇报,不能谎报、瞒

报、拖延不报。

5、派车制度;

①、小车属办公室派用,生产用车属调度室派用,各单位应于当天

18:00之前向办公室(或值班调度)提报次日用车计划,值班人员根据轻重缓急,本着同方向各用车单位共用一辆车的原则安排使用车辆,汽车司机应保证随叫随到,有事提前向主管人员请假。

②、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司机必须拿到派车单后才能出车,否则

按出私车,人情车严肃处理,在遇紧急情况时必须由办公室或值班调度亲自通知,方可出车。

③、司机在拿到派车单后,及时发动车辆,并对车辆进行检查做好

出车准备。

④、出车任务结束后,司机应立即向办公室(调度室)汇报,以便

派车人员及时掌握车辆动态。

⑤、对无故拒绝出车的司机,严肃处理。

6、车辆保管制度;

①、使用中的机动车辆必须牌证齐全,配备完整,各部位机械灵敏

有效,做到专车专人保管,使用,其他与本车无关的人员不得乱开乱动。

②、司助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车辆技术性能。

③、认真做好车辆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检查工作,司助人

员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调度、办公室、机械和有关人员汇报。

④、严格执行定期、定级保养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辆

配属设备严禁乱拆乱卸,影响正常使用。

⑤、司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加注合格燃油、机油,加油时

必须实事求是,决不允许以次充好,少加多开购油发票。

购油发票应及时交物资部门点收,作为机械管理部门考核燃油消耗的依据。

⑥、项目经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机械、安质、调度、物资等部门对车辆检查或抽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状态、车容车貌、派车单制度执行情况、油料消耗等,如发现问题,则要求保管司机立即整改,同时对优良车辆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给予处罚。

⑦、冬季要注意车辆的防寒防冻,做好车辆的保温工作,防止人为因素冻坏车辆。

四、安全措施:

1、司机必须持驾驶照,资格证和集团公司上岗证才能上岗。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单位的管理制度 和劳动纪律。

3、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开车。

4、严禁任何保管司机将所驾车辆私自交给其他人员驾驶,不得让外单位和本单位无公事人员搭乘车辆。

5、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严格检查车辆各部位的状况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及时上报。

6、严禁开带病车、疲劳车、赌气车、超速车,严禁司机上班前四小时内饮酒。

7、严禁司机在驾驶途中接听电话。

8、车辆必须配备安全带,司机和搭乘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9、在雨、雪路面上行驶的汽车必须配备防滑链,有前加力的汽车必须加挂前加力。

10、严禁超载、偏载、人货混装,严禁将氧气与乙炔混装,严禁携带危险品。

11、文明驾驶,礼让三先。

五、奖惩制度:

为了杜绝车辆使用中的机械、交通及人为事故苗子,延长车辆各部件的使用寿命,使车辆使用达到高效低耗,奖励先进、教育后进、奖罚分明,特制定如下奖惩制度:

1、处罚制度

(1)对于汹酒闹事、酒后驾车、不服从管理且性质恶劣者或损坏机械设备和公私财产造成事故者,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并追加2000元罚款。

(2)对保管使用的车辆责任心差,使车辆经常处于脏乱状态,且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或其他事故,提前进行大修的按产生费用的10%-50%处罚。

(3)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交警队裁决为准。有责任者,按负全责或同等责任所发生费用的10%-30%处罚。

(4)对经常发生事故的司机,经领导批准,调离工作岗位。

(5)车辆保管司机未经主管部门允许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没有上岗证开车者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对弄虚作假、趁加油、修车之机虚开发票者,一经发现,立即调离驾驶员岗位,并按多开款的10倍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

(7)公司职工(含劳务工),无论什么原因对车辆造成人为损坏的

一律赔偿全部损失费用。

2、奖励制度

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对年内未发生任何事故,车辆性能状况

良好,工作表现好的司助人员奖励200---1000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15机关车辆管理条例篇五
《公务车管理办法正式版(2015)》

2015机关车辆管理条例篇六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机关车辆管理及司机(含劳务派遣)管理,结合集团公司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机关车辆(不含专业部室专用车)及司机(含劳务派遣)的日常管理、调度、安全教育及车辆维修、保养等事宜。

第二章 车辆使用

第三条 机关车辆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机动灵活、厉行节约”的原则,统一调度使用,重点保证对外接待、各类会议及集团公司领导公务用车,兼顾机关各部门重要业务活动用车。

第四条 集团公司领导车辆及司机相对固定。领导车辆同时作为机关公务用车,闲余时间,可安排机关人员公用。

第五条 机关部室日常重要业务及市内接待和会议用车时,应至少提前1天通知车队队长;较大型接待及会议需用车辆较多时,应至少提前2天通知车队队长,以便统筹安排车辆使用。

第六条 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单程一般不得超过300公里。机关各部门确因接待或工作等特殊情况需要长途用车,应至少提前1天填写《集团公司机关长途用车申请单》,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提交办公室审批。

第三章 车辆用油

第七条 所有车辆用油实施油卡(由主卡和子卡构成)加油制度,每辆公车固定一张子油卡。原则上不允许司机使用现金加油,特殊情况需电话请示车队队长同意后方可加油。车队加油卡主卡日常管理由车队队长负责保管,子卡由车队司机各自保管,子卡用油完毕后进行再次充值,每次子卡充值前,司机要在加油小票上签字交由车队队长留存,主卡充值及增加子卡数量需请示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 外出长途车辆在外地加油,司机要在加油票据和发票上签字,由车队队长审核后,按财务报销程序逐级审批报销。

第九条 实行加油公示制度。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车队队长每月对车辆行驶里程、月耗油数量(油卡加油量+现金加油量)、百公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并且在车队内部进行公示。

第四章 车辆维修和保养

第十条 车辆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减少维修费用,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 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要责任到人,司机每日要对所负责的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做到车况完好。

第十二条 司机每天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发动机的声音是否正常,机油量、汽油量、发动机冷却水量等是否充足,照明、喇叭、雨刮器等是否正常,车胎气量是否符合标准等等,发现故障和问题应及时排除。

第十三条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制度,因特殊情况要到定点以外修理厂维修保养车辆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维修前,应由物资设备部相关人员及车队队长与责任司机一同到维修点进行现场鉴定并商定价格。而后,由车队队长填写《集团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须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维修保养;费用在5000元及以上的,须经分管机关的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期间,司机应跟车维修、现场监督,车队队长要对维修保养质量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实行车辆维修保养公示制度,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车辆每次维修保养后,要及时将维修保养内容和实际发生金额在机关车队内部进行公示。同时,要认真填写维修记录,包括修改部位、更换零件、保修时限等内容。

第十五条 办公室秘书科指定专人负责车队车辆维修保养等各项费用的管理工作,借款、结算、费用报销等均由此专人负责。费用报销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 车辆的年审、行驶证、保险等申请和办理工作车队队长负责。

第五章 车辆违章、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 交通违章扣分及罚款属于我方责任的,由造成违章的司机本人承担,并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司机应设法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交警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请求处理。

第十九条 对一般性交通事故属于我方责任,损失在500元以内的,应对责任司机提出批评;对属于我方责任,损失较大的,还应根据情节对责任司机处于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二十条 借调项目使用的机关车辆,项目在返还前要进行维修保养及违章处置,确保车辆完好及无扣分和罚款。

第六章 车容管理

第二十一条 每日8:00前完成所负责车辆的卫生工作,保持车身、车窗及车内清洁。

第二十二条 白天出车过程中,要根据车辆受污情况及时清理。

第二十三条 下雨、尘暴等恶劣天气结束后要及时清理车辆。

第二十四条 司机和本单位乘车人员不得在车内吸烟和吃有异味食品,保持车厢无异味。 第二十五条 每日下班后,无特殊情况,司机要把车辆停放在天津铁建大厦负一层车库。

第七章 车辆更新

第二十六条 确因工作需要,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和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物资设备部按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报批和购置。

第二十七条 经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评估,对确需报废或置换的车辆,经请示分管和主

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将需报废或置换的车辆交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章 司机管理(含劳务派遣司机)

第二十八条 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文明礼让、谨慎行车,不得超速,不得疲劳及酒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车队要注意加强对司机的日常安全教育管理,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安全教育。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统一调度、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车或耽误出车时间。出车任务完成后应立即返回,及时报告,随时待命,不得在外逗留或擅离岗位。司机请假外出,应及时将车辆交回车队。

第三十条 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保持车况良好及车容、车貌整洁卫生。

第三十一条 严禁公车私用。发现公车私用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直至调离(给予辞退)司机岗位。

第三十二条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领导、机关和来宾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第三十三条 劳务派遣司机使用条件。年龄25-40岁,男性,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无违法、违纪及不良驾驶记录;具有C1驾驶执照及以上,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退伍军人及有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保密意识、服务意识及全局观念和吃苦耐劳、团结奉献精神,爱岗敬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第三十四条 劳务派遣司机使用流程。结合集团机关用车实际情况,由办公室提出需求,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联系,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我单位要求进行招聘和派遣,我单位组织对劳务派遣司机进行面试,择优录取。面试小组由分管车队的集团公司领导、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车队队长、2名具有技师职称的车队司机等组成。面试合格者,我单位予以使用,实行1个月试用期。

第九章 司机形象

第三十五条 仪表端庄。不留长发,勤剪指甲;着装整洁大方,勤换勤洗;出车前不得食用大蒜或其他有异味的食物,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第三十六条 举止规范。坐姿大方、端庄、文雅得体,站姿挺直、舒展、精神焕发;等候乘客时,不得翘腿放在方向盘或是车窗上,不得脱鞋,不得在车内仰躺睡觉;不得摇下车窗吐痰或向外扔垃圾;有乘客时,未经许可不得接打电话,如确需接打电话时,应向乘客致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接打。

第三十七条 文明礼貌。一笑二问三道别,致歉致谢莫忘记。乘客上车时应问好,下车时应道别,发生问题时应道歉,应适时表达谢意。自我调节,控制不良言行与情绪。

第三十八条 交谈得体。乘客在谈论时,不随意插话,更不得打断对方讲话。客人主动与司机说话时,应作回应,但应注意选择话题。做到“五不问”、“五不谈”:不问收入,不问年龄,不问婚姻家庭,不问健康,不问个人经历;不非议交往对象,不议论领导、同行、同事,不谈个人隐私,不谈格调不高的事,不谈国家和企业秘密。

第三十九条 注重操守。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不做“小广播”,严守保密制度,客人或领导

乘车时的所言所行严禁对外谈论;不搬弄“口舌”,加强团结、沟通,互帮互助,强化整体意识,注重维护车队和办公室整体形象;不公车私用,领导直接安排的出车,司机原则上应向队长报告

第四十条 加强学习。加强政治和文化学习,提高个人素养,注重学以致用;常学交通安全法规,个人学习与集体教育并重,熟记用好保安全;熟悉交通地理,主动、经常性学习研究地图,提前掌握路况信息。

第十章 服务标准

第四十一条 守时不拖延。听从调度,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车或耽误出车时间;应提前5-10分钟将车停在易于上车的位置等待乘客;领导外出短暂办事、开会时,要求人不离车,随叫随走;领导或领导陪同客人用餐时,司机就餐应力求快,只能“车等人”,不能“人等车”;出车任务完成后应立即返回,及时报告,随时待命,不得在外逗留或擅离岗位。

第四十二条 守纪不违法。遵纪守法,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文明礼让,谨慎行车,不超速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时刻保持警惕,绝不麻痹大意,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十三条 细致不马虎。备好车内应备物品,尽可能提供舒适便利的乘车条件;视天气情况,提前打开车内空调调节温度,使领导、客人有舒适的乘车环境;做有心人,注意认真细致观察所负责车辆状况,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排除。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可参照制定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集团公司机关用车流程图

2.集团公司机关长途用车申请单

3.集团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

4.集团公司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公示单

5.集团公司机关车辆行驶里程用油公示单

附件1 集团公司机关用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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