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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违法必究

2016-05-20 10:36:0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执法为民违法必究(共4篇)执法为民论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途径摘要: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反映,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公安机关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立警、执法的准则,力量的源泉,是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文章首先从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含义及思想内涵...

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违法必究(一)

论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途径

摘要: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反映,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公安机关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立警、执法的准则,力量的源泉,是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文章首先从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含义及思想内涵出发,论证公安民警实践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性,剖析公安机关在执法为民实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思想的新途径、新措施。公安机关只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更好的实践执法为民。 关键词:公安机关、执法为民、实现途径

一、执法为民的含义及思想“执法”,顾名思义,就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具体到公安机关包括行政执法和行使执法,为民为的就是人民的利益。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具体针对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来说就是牢记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掌好执法权,用好执法权,在执法过程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安机关要做到立足本职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直接表现为执法为民。

(一)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只有深刻理解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才能切实做到执法为民。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执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坚持把人作为执法工作的最高价值取向,突出人在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一切为了人民是执法目的,一切依靠人民是执法方式,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二)保障人权

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重要内容。执法机关必须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和法律观念,严格遵守法律,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是执法为民的应有之义,而且是执法为民的起码标准。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也是执法机关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执法工作首先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到人权领域,就是要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执法工作中尊重和保障个人人权,就是要尊重和保障执法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对特殊群体给予更多关爱,使他们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为依据,以文明的方式去执行法律,以高度的热情服务社会,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影响社会而体现出的执法文明进步状态。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的统一。

二、 公安机关实践执法为民的重要性

(一)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思想来自于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理论,而党的执政为民的理论则是对我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提炼和升华。 民本思想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把以农民为主体的人民群众视为国家根本和社会基础的思想,是封建统治思想中的一种开明思想。民本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治国思想的精华,在我国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也必须看到,民本思想毕竟从属于封建统治思想,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对民众施以恩惠的一种策略,人民大众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当家作主

(二)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思想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群众。公安民警作为警务活动的实际承担者,民警执法能力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公安执法工作质量的优劣,而且关系到国家形象和公安机关的声誉,关系到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落实。人民警察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在执法过程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也就真正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

(三)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思想是公安机关政治责任在社会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庞大的公安队伍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决定了公安执法水平将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影响到法制环境的好差,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可以说,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确保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公安机关在执法为民实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公安机关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执法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主业。目前,公安基层还存在着执法思想不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强,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未形成,执法监督落实不到位,执法标准不具体,执法责任不明确,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对执法工作研究、指导、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公安机关的期望不仅仅是侦查破案、维护治安,更重要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然而,当前公安队伍中尚有部分民警不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淡漠,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办人情案等违法违纪行为;还有部分民警法律意识不强,人权观念淡薄,执法过程中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案,执法办案受个人好恶、感情与利益左右。

(二)执法的基础能力薄弱。一是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较差。部分民警缺乏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理解与适用、对案件的准确推理与判断的能力,对所办的案件不知如何下手,往往导致错案的发生。二是口头表达能力与公安文书制作能力不高。口头表达能力对清楚、全面反映执法经过起着重要的作用。民警无论是在汇报工作,了解案情,或是开展各项警务工作,都需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部分民警在这些方面表现出或是阐述不清,或是断章取义,给工作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困难。公安文书是国家的司法文书,要求客观、全面地反映民警执法的过程和执法的结果。随着国家法制的健全对公安文书的要求越来越规范,但有的民警其所制作的公安文书不规范、不符合法律要求,有的甚至根本不懂,损害了警察的形象。三是协调能力不足。民警执法工作很大一部分是与人打交道,尤其是基层派出所更是经常与各行各业、各种各样的人员发生联系,同时民警之间由于工作联系也需要进行协调,但目前很多民警,协调能力较差、语言粗俗、态度生硬、方法简单,导致警民关系紧张,群众意见很大。

(三)执法中的法律适用能力不强一是执法过程中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由于民警的公务活动最大量、最基本、最经常的是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民警要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正确、合法地开展各项工作。但有些民警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对法律条款不能正确理解把握,结果不免张冠李戴。表现在执法活动中不能正确区别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有的民警办案不注重按法定程序进行,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只要执法行为实际效果合法,违反法定程序无关紧要。于是不按规定向当事人公开办事程序,对法定程序随意理解,自己喜欢办

到什么程度就办到什么程度,久拖不决。

(四)业务能力和水平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大练兵活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开展的业务练兵、法制练兵和科技练兵,大大提高了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但是,目前我国公安民警整体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不能满足公安工作的需要。一方面,我国社会正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新生事物不断涌现,只是更新速度加快,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也不断产生,新的历史形势对公安民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基层公安部门中,由于日常任务繁重,部分民警忽视业务学习,思想不够解放,业务能力跟不上日益发展的社会现实的需要,一旦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就会因缺乏应急判断和处置能力而贻误战机,从而影响执法质量。

四、公安机关实践执法为民的途径公安机关具体到我们公安工作中,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端正执法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把“执法为民”思想贯穿到执法过程和每一个环节。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公安工作中最集中、最全面、最深刻的体现。只有牢牢把握住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本质,把执法为民思想贯穿到执法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才能真心实意、一丝不苟地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以在实践中我们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加强党的宗旨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使全体民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作为每个基层公安民警的座右铭,深刻体会其精神实质。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是每一个公安民警正确对待自己手中权利,忠于法律的思想基础,是努力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有坚强战斗力的党和人民充分信赖的执法队伍的有力保证。【执法为民违法必究】

(二)明确树立执法目标。在执法过程中,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严肃执法、文明执法,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成为长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种制度。这是开展执法为民工作的基础,要在制度上明确执法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保证执法机关的权力得以正常行使,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法责任追究。通过有效监督保证执法权力不被滥用,通过制度保障,用制度创新建立执法工作良性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执法素质。要执法为民,文明司法。公安民警应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要融会贯通,运用自如。对执法要求和执法程序要熟练掌握,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每个基层公安民警的法律素质,把公安队伍造就成懂法律、懂业务的高水平执法队伍。除了执法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更重要的是在执法人员队伍的意识中树立现代法治观念,倡导一种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在执法过程中端正执法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案,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树立形象必须从严治警,才能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这就要有严格的制度保障。因此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严格的责任制,有过错追究制度。这对于减少和消除执法不严是十分重要的。要加强反腐败斗争,使公安民警能为警廉洁,秉公执法。真正的做到违法必究。另一方面,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帮助广大公众树立起积极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的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要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观念增强,还要依靠民警自身在执法过程中群众的宣传和教育。

【执法为民违法必究】

(五)加强警务保障。一个好的执法环境有利于我们公安民警的执法工作,所以要改善执法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的法制观念,取得他们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要让民警去干超越职权范围的事;并要加强普法教育,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知法守法,

支持和监督公安民警依法办事。这样公安民警工作才会建立在可靠的群众基础之上,为基层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力的保障。基层公安机关始终处在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各项执法活动都受社会诸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坦率地说,当前的执法环境是不尽人意的,要改变这种现状也是不容易的。笔者认为,要改变当前这种不太好的执法环境,除公安机关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改善执法形象外,其它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主要有:一是加强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请示报告。实践证明,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委、政府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也不例外,要多请示、报告,以求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和支持。如果离开党委、政府的领导,离开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公安工作将寸步难行。二是加强与检、法、司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严格法定程序,依法办案,公正执法。同时,要自觉接受法制监督和社会各?位、新闻舆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求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理解和支持。三是在公开办事制度的同时,执法公开,做到执法规范有序,让说情者没有市场,从根本上扭转过去执法人员受行贿者行贿行为的影响,受说情风的干扰,人为地有意识地改变案件性质、处理结果或者弄虚作假的不良倾向,达到严格公正执法,保障执法有序进行,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四是改善后勤保障。各级政府要设法保障公安机关吃“皇粮”,切实解决公安机关的办案、追逃经费以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民警的住房、医药费、超负荷工作的加班补助等问题,使公安机关的执法不受经费匮乏的影响制约。结语: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思想理念与胡锦涛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殷切嘱托是一脉相承的,是公安机关立警的根基、执法的准则、力量的源泉。要把执法为民思想植根于广大民警灵魂深处,贯穿于公安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确保公安机关始终不渝地做践行执法为民思想的楷模。

执法为民理念
执法为民违法必究(二)

如何从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入手【执法为民违法必究】

构建新时期的警民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集中体现在社会平安、公平正义、公共服务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上。如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构建新时期的警民关系,是当前公安工作具有全局性意义的一个重大课题。因此,公安机关要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期待和要求,作为改进工作、履职尽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

一、坚持“执法为民”,必须以转变民警执法思想观念为主线。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前提条件,是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问题。公安队伍的问题大都发生在执法环节上,群众意见最大的也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滥用职权等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没有真正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因此,公安机关要认真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为谁从警、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进行一次执法思想观念的革命。一是要牢固确立依法行政意识。依法治国要求执法者在思想观念上实现“三个转变”:在人

民与政府的关系上,从公民义务本位和政府权力本位向公民权利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转变,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在政府的职能上,强化“法律至上,权力有限”的意识,从无限权力政府向有限权力政府转变,切断行政权的无处不在,限制行政权的无事不管,转化行政权的无所不能;在法治理念上,必须从以法治民、以法治事向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转变。因此,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牢固确立“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的现代法制理念,防止警察滥用公权。二是要牢固确立人权保障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既要积极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又要严格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要坚决克服“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等错误的思想倾向,谨慎使用行政、刑事强制措施,严禁出现超期羁押、刑讯逼供以及其它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现象。要正确处理好执法、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从“我为治安管人民”转变到“我为人民管治安”上来,做到对法律负责与让人民满意的有机统一。三是要牢固确立程序合法意识。法律对利益和行为的调整是在程序中实现的,法治社会的法治原则要求人们必须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获得个案处理的实体合法结果,任何违反法定程

序的行为和主张,即使符合实体法的规定,也将被否决。因此,必须突出程序合法原则,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执法,以程序的合法来保证结果的公正。

二、坚持“执法为民”,必须以注重宣传教育为前提。舆论导向在警民关系良性互动的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正面宣传,让群众更多地了解、理解和支持人民警察的工作,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注重法制宣传。向社会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舆论环境。二是注重办事制度宣传。向群众公开和宣传公安机关的办事制度,如办理户籍、治安管理许可证等证照的程序、费用等等,提高工作透明度,构筑一个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的制度环境。三是注重舆论宣传。应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借助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安机关在“执法为民”上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宣传公安队伍中涌现出来的英模人物和先进事迹。四是注重舆论引导。在危机到来时及时启动危机预案,及时与媒体沟通,引导媒体客观报道、澄清事实。让新闻发言人积极引导舆论,向社会公众公【执法为民违法必究】

布事情真相。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化解危机,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坚持“执法为民”,必须以加强队伍建设做保证。群众对警察的态度来源于警察的行为信息,警察规范的执法行为和热情的服务意识会带给群众满意感,从而上升为支持警察的行为。所以,抓好队伍建设是密切警民关系的保证。一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民警整体素质。按照“四统一五规范”的要求,以“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为目标,狠抓《内务条令》和“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通过努力,切实解决“稀拉松”、“脏乱差”问题,树立公安队伍良好职业风范,不断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全面实施“三个必训”制度,建立健全大练兵长效机制,继续推行和完善民警体能训练等级化管理制度,深入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二是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当前,当务之急是大力推进公证廉洁执法,有效地遏制住那些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的消极腐败现象。公安队伍中执法问题是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主要根源,虽是少数,但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消除。在此基础上,要大力提倡忠于职守,勤政为民,坚持从我做起,不讲空话,多办实事,用行动为民服务,以实绩改善警民关系。三是合理配置警力,减轻基层负担。要

积极缓解警力不足矛盾,合理配置警力。自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以来,很多公安机关推出了“机关民警下基层”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各级公安机关要努力探索缓解警力不足矛盾的有效途径,减少警力浪费,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警力的优化配置。这样可以有更多的警力投入到基层,可以有更多的民警接触到群众,对做好公安工作,密切警民关系能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同时,要为基层减负,避免多头下达文件、布置任务,减少一些流于形式的考核验收。四是慎用警力,惜用警力。当前社会治安情况复杂,政府中的一些职能机构开展工作时往往希望让公安民警参与。比如当因征地、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党委、政府在一时无法解决时,就会让人民警察来维持秩序或是进行疏导工作,若措施采取不当,就很容易在把公安机关置于群众的对立面,使人民群众产生反感的情绪,对公安工作产生误解。因此,对于非公安民警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诸如计划生育、征地、拆迁强制执行等,公安机关一定要慎用警力、惜用警力,采取措施要合理。

四、坚持“执法为民”,必须抓住提高执法水平这个关键。只有不断提高公安行政管理水平,才能创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生活环境,创造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和高效廉洁的警务环境。 一是要转变执法观念。要从根本上改变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定稿)
执法为民违法必究(三)

【执法为民违法必究】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今天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下面我结合自已所分管的工作,谈谈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解和如何在政法工作中践行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一、对十八大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论述的理解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执法为民违法必究】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和民指的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的包括其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强调的是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发展的成果也应该由全体人民共享。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一方面,把人的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把人民利益作为谋发展、促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及衡量发展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另一方面,把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执政为民”,党的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来自于人民,是人民的委托。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离开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执政地位

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执政为民就是党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带领全国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生活幸福。党的执政能力,说到底,就是党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能力。

二、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广大党员干部实践党的宗旨、履行第一要务、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出的新的要求,对广大政法干部工作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本人及所分管的部门在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我个人而言,主要表现有: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主动学习不够深,虽然能够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但在自学上不够自觉,工作闲时就多学点,工作一忙时就放松了学习,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系统学习不够,由于学的不够深入,对如何全面地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分析、研究和探索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调研开展的不够。对在全市政法维稳工作中,仍没有围绕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开展专题调研,平时指导工作就问题谈问题较多,没有带着课题深入研究探讨,调研时与单位领导交流的多,与一般干警沟通的较少。

三是自身工作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够。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利益纷争方面的案件多,自已努力深入群众一线调研,查处各类案件,也越来越多群众因案件矛盾纠纷或涉法涉诉问题找政法委找我,但政法维稳工作涉及面广,很多工作仍做得不够,对政法干警关心和指导也不够,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仍需提高。

四是在提高基层干警素质上还需下功夫。一年多来,通过较

多的接触,感到政法队伍建设仍需下功夫,主要是随着政法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对政法队伍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需要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还需要思维更全面、心理素质更过硬。

五是对政法干警教育需进一步提高。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广大干警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有基本的认识,思想认识有明显的提高,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得到提升,但在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方面仍需提高。

三、增强意识,落实措施,努力在政法工作中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践行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对广大政法干部工作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

(一)落实几项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和理解如何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转变作风,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

二是求真务实,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多倾听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要符合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难度再大也要努力办;违背群众意愿的事,与民争利的事有再大的诱惑也要坚决抵制,做到廉洁刚正、执纪严明。

三是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广大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掀起自觉坚守政法干警应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四强化队伍建设。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政法干警整体素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加强政法文化建设,提升政法机关的凝聚力。

(二)抓好“三大建设”,在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党和国家以十八大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伟大征程,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政法工作也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2013年我市的政法工作将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抓好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等“三大建设”,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深化平安建设,建设平安***。群众看政法,首先看平安。平安稳定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要求,省委、省政府和清远市委市政府已经全面部署了创建平安工作,我市也印发了创平工作总体方案,市创平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努力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

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紧紧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使刑事案件、恶性刑事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等主要指标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安全感上升,社会平安稳定总体状况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努力提高平安***建设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加强镇街综治中心建设,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不断夯实平安建设的根基。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积极推进平安建设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最广泛地组织动员人民群众投身平安建设,打牢平安建设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

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党和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必须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的总目标,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与对法律负责的一致性,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灵魂,紧紧抓住诉讼法律制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健全司法救助体系,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把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目标,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推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执法为民违法必究(四)

[篇一: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全民普法教育为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巨大的法治保障作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出发,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吸收世界上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念。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同时根据我国国情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是国家安定社会进步的基石。

在整个普法期间,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工作实际,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学法用法心得体会。在整个学法用法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并在工作中自觉用法律指导实践。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思想认识有了提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联系自己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运用上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都很大程度阻碍经济的更大发展,并引发种种矛盾,危害着社会稳定。在学习中不断认识到,虽然自己知道法律价值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知识准备不够充足,在处事中更多地想到运用行政手段去管理事务,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因而,作为公务员,学好法律重要,懂得合情合理的运用法律也非常重要,理顺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

二、主动认真学法。作为一名新任职的教育行政干部,懂得教育等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在教育行政管理中运用好法律法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党的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来到新的岗位,我抓住各种法制培训、讲座等机会了解法律知识点,并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促进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深认识到如何依法办好教育事业。

三、依法行政,以用促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现在,随着法律宣传教育的深入,法律不断配,依法治国观念已深入人心。公务员作为普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工作生活中,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篇三:学法用法的心得体会]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民主法制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并进一步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今年是我国进入“五五”普法的最后一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作为一名愿为湖区建设做贡献的中共党员,更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构建“和谐钱湖、幸福水岸”尽一份力。下面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思想认识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一是领悟学法的重要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公仆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充分掌握所需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坚持学法的自觉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同时,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即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促进了经济发展。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员,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真正提高广大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一是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为此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进行决策;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三是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当前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一是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紧,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逐步实现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二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力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检查。三是以用促学,学用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我们要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

四、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一是在学法用法中,要积极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掌握各类法律知识,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创新学法用法意识,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使用法律过程中,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规范树立宪法和法制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三是要努力遵循“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合法、遇到问题找法”这一思路,将法律意识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篇四: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在我校普法教育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教育局以及我校的中心学习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能力,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

第一,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第二,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特别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成长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

第三,自身建设有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是班级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学校建设的骨干力量,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班级的管理水平和班风的形成,对学生的成长进步有益,对教师的素质提高同样有很大的帮助。第四是学生家长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学生家长既要求学校依法治校,同时也要求教师合理管理好班级和学生。教师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其次,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校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学法要突出重点。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明确了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班级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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