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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2016-07-26 11:52:4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共6篇)低保户、五保户条件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低保户、五保户条件

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五保供养的内容:

(1)供给粮油和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

(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篇二: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五保户、低保户

“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 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国家对五保户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低保户是指生活居于当地贫困线以下,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也是不好的家庭所用. 低保的条件: “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低保户,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但有一定收入的低保户,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额享受。

篇三: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2016江西省申请低保标准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毅做客中国江西网问政会客厅,以“大爱民政为百姓真情服务暖民心”为主题,就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改进民政系统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在一个小时的交流中,网友们踊跃提问,本报官方微博也进行了文字直播。

访谈一开始,徐毅就给网友们带来了利好消息。2016年,省政府将继续实施民生工程,投入800亿元,办好50件民生实事,其中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有14项,如今年我省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等。

同时,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特别救助制度。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4亿元,对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遭遇天灾人祸的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建立重度残疾低保对象护理补贴制度,财政安排1.1亿元,向低保对象中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每人每月50元。

今年江西提高多种补助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 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2016年的430元

农村低保标准 由每人每月的200元提高到220元

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 由每人每年2940元提高到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

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城市的由每人每月285元提高到315元,农村的由每人每月245元提高到275元。

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 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600元

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5元,达到435元。

部分交流实录

防止“违规吃低保” 将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网友:近些年,由于低保补助的钱逐年增加,而且看病、交电费等也有优惠,有些人看到这些好处,明明不符合条件,也想方设法找关系吃低保,如何防止“违规吃低保”?

徐毅:违规吃低保,对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民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江西低保政策有效保障了93万城市低保对象和150万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关键要完善制度、落实政策、严格执行到位。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将低保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信息提交车管、工商、金融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经过比对审定低保对象,减少错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低保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2016年已有4个设区市、61个县(市、区)建立核对机制,2016年底前所有设区市和80%的县(市、区)将建立核对机制。

办民营养老院 民政部门有优惠政策

网友: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而且父母和子女往往不住在一起,养老是个大问题。我感觉以后养老这块很有发展潜力,正好手里有一些闲散资金,想办一个养老院,请问政府有没有这方面的优惠政策?

徐毅:从江西的情况看,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到去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2.39%,而且高龄化、空巢化趋势还在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长。预计到2053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29%。

截至目前,全省共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405个,今后还将扩大覆盖面。同时,积极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现在全省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76家,共有床位1.6万张,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我省的情况看,一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扶持。比如新余市银河园老年服务中心,它是一个新建的民办养老福利机构,总投资1.5亿元,床位数达到1000张。新余市政府给予了三项优惠:一是批准在城市中心区有偿划拨11.36亩国有土地,专项用于银河园老年康复中心大楼建设;二是在项目建设规费上,全部免除行政性收费,减半收取事业(服务)性收费;三是老年中心用电按居民用电标准收费。同时,省、市两级民政部门也给予了资助。在省级层面,我们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支持力度。

社会组织做公益活动 可获得资助

网友:我是一家义工协会的会长,我们协会主要是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服务。有时候我们想开展一些活动,却苦于没有资金来源,影响了活动的效果。不知道民政部门有没有什么扶持政策?

徐毅:我省将加大对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的资助力度。去年我们投入600万元,会同团省委、省妇联、省慈善总会等单位在全省实施了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对社会组织开展的为老服务类、助残服务类、社区服务类、救助帮扶类和其他公益类服务项目进行资助。经过认真评审,共对符合资助条件的58家社会组织给予了资助,资助金额最高的达到30万元,充分调动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性。

【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如果你有明确的服务项目计划,建议向省民政厅申报公益创投项目,民政部门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择优确定资助单位。

篇四: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2015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8日)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2015〕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2001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5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5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2015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2015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20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2000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15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2015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2015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2015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2015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2015〕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2015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71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2015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4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2015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47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2015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2015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2015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 ,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篇五: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2015民政工作计划

第1篇: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第2篇: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

2015年,全镇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市民政局有关布署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察民情、维民权、排民忧、谋民利、保民安”的工作宗旨,努力做到整体工作上水平,重点工作出亮点,难点工作抓突破,争先创优。具体抓好如下工作:

一、扎实抓好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

1、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开展“一次清查”活动;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对新增低保户实行镇村两级民主评议听证公示制,加大民主评议和公示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建立信息比对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准确依据,严格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特别困难低保户调整保障标准,使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救助;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亲属申请低保情况实行回避制,做到认真调查核实上报备案。

2、及时落实医疗救助。对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和定额门诊救助相结合,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可及性。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全镇重度精神病实施免费治疗和免费服药。

3、规范敬老院院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五保集中供养工作,2015年我镇以“服务提高、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对敬老院实行提档升级活动,力争创“四星级”敬老院。

4、提升救灾应急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报灾、核灾、救灾程序,妥善安排灾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5、推进专项社会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帮助解决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继续实施慈善助学、慈善扶老、慈善济困三大工程,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覆盖率。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发放,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二是在“八一”建军节及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三是做好义务兵优待工作,帮助解决其家属实际困难。

三、推进社区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1、以盛源村老年协会,双岭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成功试点,增加老年服务站点建设。

2、强化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完善村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和监督权,指导各村(社区)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时间

、程序和形式。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四、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1、深化殡葬改革。大力宣传殡葬惠民政策。

2、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及时便捷办理老年优待证,落实高龄津贴。

3、解决农村“两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五、加强自身建设,充分树立民政队伍良好形象

坚持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学习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做到热情为民服务,诚心为民解困。

第3篇:社区民政工作计划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第4篇:2015民政年度工作计划【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xxxx年,我局将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构建和谐、服务社会”这一主线,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突出一项活动。即,突出深入开展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要求,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去,切实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一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坚定发展信念、理清发展思路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理清新的思路、确立新的目标、找准新的突破口,切实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解决好一批基层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切实将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在人民群众得实惠上。三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完善民政体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努力解决束缚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机制、政府负责和社会参与机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四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学习培训、更加注重深入调研、更加注重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科学决策、改革创新等能力。

(二)强化三项管理。

1、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分类指导,继续培育扶持和规范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力争在今年内成立市、县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全面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xxxx活动管理工作。

2、强化殡葬管理。做好清明节祭祀活动管理,加强安全保障,提高殡仪服务水平;继续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积极推行绿色生态葬法,推动生态公墓建设,今年要完成23个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任务;继续强化殡葬管理,抓好火化率的巩固和提高;积极开展创建等级殡仪馆工作。

3、强化区划地名管理。一是加快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尽快建立地名查询问路系统,今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地名数据库建设,推动市县区地名编制工作和县、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市、县新建街道的命名和维护工作。二是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及时调处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区域稳定和谐。四是加快行政区划图的编制工作,5月前完成市级行政区划图编印工作,年底前完成县级行政区划图的编制工作。

(三)巩固三项成果。

1、巩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成果。

一是着力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低保对象收入核实机制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全面实现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今年上半年,仍未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县要全面实行;落实分类施保措施,借鉴珠三角发达地区和兄弟

市实行分类施保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着手制定城乡低保分类施保的政策,今年争取在市直和源城区实行,明年在全市全面铺开。

二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要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城镇低保对象等特困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确保特困群众有病得到及时治疗;切实做好二次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人员等特困群众因患大病住院按制度报销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过重,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继续开展贫困家庭18岁以下儿童的心脏病患者救治活动,使他们能得到及时医治。

三是着力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规范和完善敬老院管理、服务体制,加强敬老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五保供养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提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要提高到200元/人·月以上,分散供养标准要提高到150元/人·月以上;提高集中供养率,今年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30%以上。

四是着力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把救灾应急资金列入预算,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切实提高灾害应急能力;认真做好查灾核灾工作,严格执行全倒户的认定标准核准全倒户的情况;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规范救灾款物的使用,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尽快出台《xx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救灾综合协调机制、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灾害信息管理机制、灾民生活保障机制、灾害应急避灾动员机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救灾应急预案管理网络,使其在应急救灾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巩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优抚对象管理,开展优抚对象核发新证工作,全面实现抚恤补助社会化发放;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全面调整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特别是重点提高“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提高残疾军人护理费和生活补贴,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积极争取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完善优待金社会化发放制度;加大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维修保护力度,努力把市烈士陵园打造成为国家级保护单位;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开展创建光荣院“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供养水平。

二是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组织实施好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新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落实到位;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做好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两个待遇”。

三是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认真落实《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制定《xxxx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双拥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新路子;推进机制创新,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制度化、法制化、经常化、社会化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协调处理军民关系问题的有效机制,探索引导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拥军的有效形式,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双拥的群众基础。

四是继续抓好复退军人的稳定工作。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疏导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复退军人解决生活、医疗、住房及再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排查,健全情报信息通报制度,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巩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成果。

一是继续搞好“六好”社区创建工作。加大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创建工作力度,今年要创建20个“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市剩余26个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任务,且实用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启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工程,推动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探索建立政务服务进社区准入制;探索“居站合一”模式,规范社区工作站建设,开展社区各项事务。

二是搞好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在东源县柳城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各县区抓一个村的试点工作,下半年全面辅开;今年全市要有38个农村社区达到省的“六好”标准要求。

三是继续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借鉴外地经验,建立健全村务公决、村民代表联系户两项制度,促进民主管理更加科学。

(四)加大三个力度。

1、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力度。今年全市福彩的销售任务是6500万元,销售目标是6900万元。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完成今年福利彩票销售任务。

2、加大社会福利服务工作力度。一是加大老龄事业发展力度。突出做好老龄基层协会的巩固和发展工作;在重阳节期间开展一系列老年活动;对《xxxx市老龄事业发展“xxx”规划》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二是继续推进以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加快市儿童福利院建设进度;抓好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筹建工作;继续实施“星光计划”;加强对“星光老年之家”的日常管理。四是积极开展助残服务活动。继续开展“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协助开展好为特困家庭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活动;继续组织“重生行动”,为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进行手术康复;继续实施“明天计划”,为福利机构中新增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所有残疾孤儿实施手术康复;继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3、加大慈善事业发展力度。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加大捐赠款物管理,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积极打造“慈善一日捐”品牌,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使社会捐助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

此外,要推进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继续强化收养登记管理;继续抓好老区建设工作,全面完成老区村庄搬迁任务;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推动民政业务软件的应用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第5篇:民政办全年工作计划

1、确实加强城乡低保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坚持以民为本的思想,把解决基本民生问题这条主线贯穿在民政工作始终,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农村困难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扩大低保救助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救助工作的规范化。2、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广泛实行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完善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水平,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最大效益。3、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争取将冯口福利院纳入窗口计划,为了解决我镇社会养老压力,申请在我镇部分村实行社会化养老试点。4、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动建立双拥共建工作机制、优抚对象权益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优抚对象待遇,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就医情况的逐户调查核实,归类建档,以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住房、就医等方面出现的困难。并强化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积极完善以医疗减免、医疗补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障制度和各种医疗优惠制度。5、推进全镇殡葬管理和改革。一是加强对殡葬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转变群众丧葬意识,营造自觉遵守和执行殡葬法规,强化殡葬管理的浓厚氛围;二是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优化殡葬服务,严格殡葬执法,提高火化率,并积极筹建殡葬服务站;三是认真实行殡葬改革目标考核制度,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年终结硬帐;四是积极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切实解决套棺重葬,乱埋滥葬问题。6、健全灾害救助救援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全镇“防、减、救、助”的高效运行灾害救助救援机制,加强灾害预防工作,完善救灾应急措施,严格执行灾情速报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决策科学、反应迅速、及时到位,全面提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积极实施安居工程,保证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第6篇:乡镇民政工作计划

1、加大招商力度,改进招商措施,强化招商责任,落实招商任务,力争完成区内工业项目2个,其中亿元项目1个,城建项目1个。

2、强化教育手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推进行风建设,在软环境建设“百日行动”中努力提升民政工作队伍形象。

3、做好优抚经费兑现工作,保证自然增长机制政策到位;做好走访慰问工作,促进优抚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努力缓解在乡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问题。

4、搞好政策宣传,积极扩大推行货币安置全面化,做好2015年度退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举办2015年度退役士兵转岗再就业培训;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继续做好涉军人员稳定工作。

5、继续争取“关爱工程”项目,重点培植3-5所标志性、示范性敬老院;加强乡镇民政和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培训,落实低保工作微机化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救灾预案及时查灾报灾,继续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报灾培训,确保县乡救灾网络畅通;保质保量完成灾民建房任务,灾民生活得到及时救助;尽快争取县政府出台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办法等文件,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尽快争取县政府出台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办法文件,力争将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

6、适时举办全县村委会主任培训班,积极准备组织缓选的村和选举未成功的村进行选举,全面完成换届任务;扎实有效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7、强化民间组织管理,由重登记向重管理转变,提高社会服务效能,为社会建设出力。

8、加强和规范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扶持、加快民办福利机构的发展,积极发展推进民办的老年人收养所。

9、建立救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探索主动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工作方式,积极解决救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救助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0、采取有效措施,争取火化率不低于99%,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做到丧户零投诉;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督查力度,让丧户葬有去处,争取全县入墓率60%以上;

11、做好老年人社会优待和服务工作,召开全县老龄工作会议。

12、认真细致搞好年初预算、年终决算,争取经费比上年增加15%以上;进一步做好全局增收节支工作,协助领导及有关科室合理利用政策向上争取资金,用好本局创收资源,及时收取承包上交经费。继续完善对车辆、招待、办公、电话等四项包干经费的使用管理;及时请拨财政资金,按时下拨乡镇经费;做好民政台账、统一报表更新及上报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法规及本局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继续做好“四统一”工作;乡镇民政及局属单位账务定期审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举办一次民政会计、敬老院会计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账务管理、提高会计业务水平。【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13、做好“平安创建”、“法治创建”、“十城同创”的各项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篇六: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2016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市**区地处浙江中部沿海,总面积280.12平方公里,辖8个街道,1个镇,1个农场和1个渔业总公司,41个社区居委会、275个行政村,总人口49.97万人;2016年财政总收入31624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68163万元。近几年来,区政府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从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规范行为、协调行动着手,积极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救灾救济、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以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全覆盖新型救助体系,全方位关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生活救助

【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1、不断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投入

**区自1997年实施城乡一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10余年的实施完善,低保救助制度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通过不断修订《**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形成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调整机制,先后六次提标,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150元/月?人提到2016年的340元/月?人,农村居民从1997年的105元/月?人提到2016年的210元/月?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走上了不断完善的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6年财政支出低保资金635万元,发放退伍军人安置费260万元。其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510万元,发放物价上涨一次性补贴124万元。

2、不断细分享受低保人群

为使低保制度更加完善,对全区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72户,人数3143人,进行了分类统计,其中农村户数为1649户,人数2694人,城镇户数为223户,人数449人。全区享受低保金对象基本可分为三大类: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对象、残疾人、特困户,所占比例详见图表

3、不断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

这些年我区在一直积极稳步扩**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圈和提高救助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低保调整力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2016年,全区新增低保户222户,其中城镇18户、农村194户,总计334人,取消低保252户,总计455人,调整补助标准1872户。

(二)医疗救助

城乡困难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农民养老负担较重,抗御重大疾病能力弱,一些贫困农民处于"有病不就医、小病成大病、小病疼自已、大病苦全家"的困苦中。针对这一状况,区政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举措。

1、统筹新农合资源,提升救助效果。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工作运转良好,全区共有95304人次得到补偿,其中住院为15386人次,补偿金额2383.52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31.9%。2016年度参保率为89.55%。区政府投入60余万元,全面完成了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刷卡即时即报;为了让参合农民得到较多实惠,我区对新一轮新农合政策进行调整,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30%,并扩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深入开展"健康到农家"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16年共派出医疗队43次,医务人员260人次,义诊服务近5300人次。

2、统筹救助力量,实现功能互补。

2016年制定出台《**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建立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小组,全面指导此项工作。2016年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01人进行了救助,医疗救助金额74.54万元,人均救助额7380元,个人最高救助金额达30000元,最低金额523元。2016年11月对《**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做了较大的修订,建立即时"零起点"医疗救助制度,并增加了对见义勇为者、其他突出贡献人员救助等。

3、统筹社会发展,全面协调推进。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民工对我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可外来民工经济收入低,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得不到有效保障,特别是突如其来的重大疾病,对于他们来说更是无法承受昂贵医疗费,为了使医疗救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2016年制定出台了《**市**区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实施方法(试行)》。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06年、07两年,已救助6名外来民工,累计支出救助金23988元,最高救助金额支出9823元,最低金额543元。

4、统筹医疗力量,实现一卡互通。

惠民医院建设是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家庭基本就医难的压力。2016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人员发放了3100多张"惠民医疗卡",实行24小时"一卡通"服务,在惠民医院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贴补,优惠限额为每年600元。**惠民医院2016年来共接诊持"惠民医疗卡"的病人5510人次,优惠医疗费用总额为35万余元。

(三)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

据统计,全区60岁以上总人数6.97万人,占总人口14.12%,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区已纳入农村五保对象有186人,城镇"三无"人员44人,弃婴19人,全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人数为173人(其中户院挂钩14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3.01%。"三无"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其中户院挂钩1人),集中供养率达100%,供养标准为本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都已纳入新农合医疗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和惠民医院医疗费补助,基本上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2016年根据上级有关集中供养对象门诊医疗补助政策和标准,确定每个集中供养人员在原有救助内容之外再可享受人均450元的门诊费补助。

(四)住房救助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6年全区共办理廉租住房资格证76户共120人,其中享受租赁补贴58户,发放租赁补贴13万元。新建成廉租房24套(48户),实行实物配租2户。百姓家园经济适用房开始销售,受理购房申请1700多户,发放《准购证》1510份,销售住宅1210套。继续实施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投入资金50多万元,完成了100户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其中新建30户,修缮49户,租用21户。

(五)教育救助

近年来,区政府始终把教育救助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积极制定出台教育救助政策,整合社会资源,为贫困生的就学铺设了充满阳光的绿色通道。2016年开展义务教育免杂费,97066名义务教育学生被免除学杂费,金额1059万元,极大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爱心营养餐工程"和"贫困生扩面工程"落实到位,投入资金270万元,发放营养餐券4746张,义务教育券13946张,资助面达到13.99%。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8.02%。"三残"适龄儿童少年、低保线以下贫困家庭子女均享受全免费的十五年基础教育,其他贫困家庭子女亦享受全免费的义务教育;投入2万元对20名特困生给予生活补助。

(六)慈善救助

慈善事业是社会大众的事业,按照党政推动、社会参与、民间实施的原则,本着"关爱贫困家庭,共建和谐**"的宗旨,成立了**区"慈善爱心超市"。到2016年底,慈善爱心超市已发放物资价值约27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总价值约9.9多万元,接收其他物资捐赠折价约1千多元,爱心超市物资采购约35万元,在街道一级成立了两家"慈善爱心超市"。慈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慈善总会共拨出各项慈善救助金120.8元,在助学帮医、扶老助残、扶贫济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其它救助

在2016年除了以上的救助外,各项救助不断的补充着救助体系,扩大救助渠道,探索实践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在救助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全年临时救助148人次,发放救助金26万元;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全区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参加干部总人数为2100多人,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帮扶对象分别是特困户、特困党员和残疾人,累计支出帮扶金100多万元;全国物价指数上涨,为了使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我区分三次发放物价补贴,累计共支出67.74万元,发放液化气补贴5万余元。

此外,我区还建立了自然灾害救助、困难群众再就业、法律援助等制度,试点建设避灾工程,逐年加大救助力度和范围。

二、存在问题

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现还处于初始阶段,在取得成果的同时,各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低保制度中存在问题

1、家庭收入核定难。2016年省出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核定做了详细的规定,然而困难家庭的经济收入具有不稳定性、临时性、零星性、报酬少等特点,只能是从自我介绍和邻居的调查中得以证实,在核查家庭收入时无法对他们的银行存款等金融性资产进行核查。

2、低保人员再就业率低。低保群体总体素质偏低,思想观念落后,部分丧失劳动力,岁数偏高。低保人员再就业难,制约着他们自我发展能力,低收入群体中存在严重的"等、靠、要"依赖思想。

(二)医疗救助中存在的问题

【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是目前我区农村困难家庭急需的救助项目,目前建立了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农村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患大病,如血液病、尿毒症、癌症等产生的高额经济负担仍难以完全解决,致使社会上一些困难重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医疗。

2、医疗救助时效性不强。救助按季办理的方式,比起刚开始时一年救助一次已有很大的进步,但救助时效性较差。困难群众看病后至少要3至4个月才能拿到医疗救助补偿款。

3、不少困难群众在慢性病、常见病方面的医疗开销较大,患这些病的为了减少开支,很少住院,往往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通过合作医疗报销,也无法享受医疗救助给予的补助。

(3)农村"五保"供养中存在的问题

【江西低保户、,五保户标准】

首先是特困户群体里有一部份孤寡老人尚未被纳入"五保"或三无对象,"应保未保"现象仍然存在。其次,敬老院思想观念落后,认为把几个五保老人养起来,有饭吃就行了,缺少长远发展目光,服务跟不上,群众对"敬老院"养老缺乏信心。

(四)"慈善"事业中存的问题

慈善爱心超市的建立,历经一年多的运行,对于我区慈善事业做出了一项重要举措,可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捐赠意识较弱;捐赠非所需物品突出;自身无"造血"能力,成为捐赠东西、领取东西的仓库。

(五)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形势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取得了社会的好评,但毕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起步不久,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制度上已初步形成:"小组为中心、横向至部门、纵向到群众",但由于信息化建设滞后,各部门的救助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科学的共享,造成救助出现"不准确、不统一、不合理"等现象。

三、今后发展

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下一步应该继续抓好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完善和衔接,让社会救助的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整体的效益;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逐步提高救助水平;要加强规范和管理,让社会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使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到困难群众身上。

(一)继续按照分类、分层策略完善补贴型社会救助办法。以现有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使之能够覆盖所有困难人群;规范分类施保的方法和程序,使特殊困难群体能够享受更好的保障;建立分类、分层救助机制,使不同人群、不同家庭、以及不同支出需求的救助对象能够享受不同类别的综合性社会救助。

(二)不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发展。以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为契机,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在全区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缩小城镇农村社会救助差距;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不断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巩固并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积极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为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临时救助工作程序要严格规范,(

(四)筹建"统一"救助网络。按照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个基本需求为目标,以"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可持续、高效率、共富裕"为要求,构筑统一救助平台、统一救助网络、统一救助内容、统一救助标准、统一救助帐户的"五统一"新型困难群体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各类专项救助作补充、社会化服务相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

(五)维护保障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民生是政府的根本职责,社会救助是政府解决困难群体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社会救助能力的强弱,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检验。从合理设置救助机构、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足额保障救助经费以及稳步推进信息化等方面入手,通过开发教材、加强培训、交流考察等方法,使社会救助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为社会救助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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