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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2016-08-03 11:43:0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江西省低保户标准(共6篇)江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o 江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江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10年9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吴新雄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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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第一篇

o 江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83号

《江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已经2010年9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吴新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是指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家庭,由人民政府给予生活救助的制度。

第三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农村低保工作应当与扶贫开发、促进就业和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家庭赡养扶养抚养、社会互助、个人自立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生产劳动、自主创业。

第四条农村低保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低保工作;财政、统计、价格、审计、监察、扶贫、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低保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农村低保申请的接收、初审、审核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保障标准与保障对象

第六条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当地能够维持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化、消费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并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农村低保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农村低保标准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公布,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宣传。

第七条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第八条农村低保对象按照其家庭成员结构、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分为常补对象和非常补对象。

常补对象是指家庭成员均为老、弱、病、残等,且依靠自身努力无法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常补对象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实行全额救助。

非常补对象是指家庭成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生活遇到暂时困难,依靠自身努力可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非常补对象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实行差额救助。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居民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口簿且共同生活的成员,或者虽然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但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成员。

户口迁出的大中专院校就读学生和服现役义务兵为农村居民家庭成员。

第十条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指其家庭上年度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按家庭成员平均的纯收入水平。

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具体核算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第十一条下列项目不计入农村居民家庭收入:

(一)对国家、社会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奖励金,设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二)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三)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

(四)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五)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七)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因病享受的医疗救助费;

(八)政府、社会或者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助金;

(九)政府给予的良种补贴及下拨的救灾、扶贫款物;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不固定收入。【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家庭,不得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一)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二)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状况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居民,不得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一)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

(二)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且尚未改正的。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农村低保救助,应当以户为单位,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逐级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农村居民办理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其近亲属、其他村民或者所在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农村低保救助,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说明或者证明;

(二)家庭收入说明;

(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原因的说明。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第十五条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农村低保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完成初审工作:

(一)调查核实。组织2人以上对申请人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算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二)民主评议。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审意见。民主评议时应当有乡镇驻村干部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选取;评审小组成员人数应当不少于7人;民主评议可以一个月组织一次。

(三)公示。将调查核实情况和初审意见在本村(居)民委员会和相应的村民小组张榜公示7日。公示的内容包括拟给予救助对象户主的姓名、家庭人口、救助金额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榜上应当加盖村(居)民委员会公章。

(四)呈报。公示结束后2日内将初审意见、公示收集的意见和申请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十六条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申请享受农村低保救助的,在调查核实和民主评议时,该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收到村(居)民委员会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完成审核工作:

(一)核查。派员核查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

(二)提出审核意见。召开专题研究会议,提出审核意见;专题研究会议可以一个月召开一次。

(三)公示。将核查结果和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相应的村民小组张榜公示7日。公示的内容包括拟给予救助对象户主的姓名、家庭人口、救助金额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榜上应当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四)上报。公示结束后2日内将审核意见、公示收集的意见和申请材料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程序完成审批工作:

(一)审查。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以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复查。

(二)公示。对拟决定给予农村低保救助的对象,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相应的村民小组张榜公示7日,公示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公示的内容包括拟给予救助对象户主的姓名、家庭人口、救助金额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榜上应当加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章。

(三)决定。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向申请人发放农村低保救助凭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保障对象自发证当月起享受农村低保救助。【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第十九条申请人对村(居)民委员会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对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复核;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的有关农村低保救助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第四章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低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合理安排农村低保工作经费。

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低保提供捐赠和资助。

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第二篇

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赣民字〔2003〕113号 2003年5月23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印发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制度,提高低保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一章 城市低保工作机构的职责【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第一条 省民政厅城市低保机构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省城市低保工作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城市低保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省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全省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方案和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三)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城市低保制度实施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四)制定全省城市低保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五)受理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负责全省城市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

(六)负责省级相关部门有关城市低保工作的协调,制订与城市低保有关的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抓好全省城市低保统计和数字分析工作。

第二条 设区市民政部门城市低保机构主要职责:

(一)起草城市低保有关文件,制定城市低保工作计划度组织实施。

(二)适时提出调整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的建议,并承担所辖县(市)保障标准备案的具体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县(市、区)的城市低保工作;

(四)编制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全市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方案和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五)受理公众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负责全市城市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

(六)负责市相关部门有关城市低保工作的协调,制订与城市低保有关的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七)负责城市低保统计和低保信息管理。

(八)制定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第三条 县级民政部门城市低保机构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市低保工作计划,组织落实低保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低保标准,并负责标准的调整和上报备案工作。

(三)编制城市低保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意见和对资金的监管。

(四)负责城市低保对象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核发城市低保金领取证件。

(五)指导、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居委会的城市低保工作。

(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反映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受理公众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与投诉,查处有关城市低保举报、投诉事项,负责城市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城市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四条 街道(乡镇)低保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申请城市低保家庭的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

(二)负责城市低保资金的管理,组织发放相关凭证及其款物。

(三)负责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定期核查工作。

(四)组织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五)为居民提供低保政策咨询服务。

(六)调查处理骗取、冒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等违法违纪事件。

(七)配合就业服务机构为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提供就业或技能培训的机会。

(八)管理低保对象档案,统计上报有关低保情况和数据。

第五条 社区居委会低保机构主要职责:

(一)受理居民申请,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登记,填写《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登记表》。

(二)组织对申请城市低保家庭的经济情况、实际生活水平、身体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填写入户调查表,形成调查评审意见。

(三)负责将初步评估审议的城市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

(四)根据评审及张榜公布结果,指导初审符合条件人

员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暨审批表》,由居委会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五)受管理审批机关委托,代发城市低保金领取凭证及其款物。

(六)负责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定期核查工作。

(七)组织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第二章 保障对象的确定

第六条 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当地常住非农业户口。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第七条 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困难居民,不论其年龄、职业、健康状况、单位性质,都应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同一家庭中既有非农业户口又有农业户口的,其非农业户口人员可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3年内私建住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家中购买使用摩托车、计算机等高档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家中有小汽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家庭成员有使用手机

2016江西省申请低保标准
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第三篇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徐毅做客中国江西网问政会客厅,以“大爱民政为百姓真情服务暖民心”为主题,就加强作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改进民政系统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在一个小时的交流中,网友们踊跃提问,本报官方微博也进行了文字直播。

访谈一开始,徐毅就给网友们带来了利好消息。2016年,省政府将继续实施民生工程,投入800亿元,办好50件民生实事,其中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有14项,如今年我省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等。

同时,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特别救助制度。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4亿元,对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遭遇天灾人祸的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建立重度残疾低保对象护理补贴制度,财政安排1.1亿元,向低保对象中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每人每月50元。

今年江西提高多种补助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 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2016年的430元

农村低保标准 由每人每月的200元提高到220元

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 由每人每年2940元提高到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

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水平城市的由每人每月285元提高到315元,农村的由每人每月245元提高到275元。

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 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600元

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5元,达到435元。

部分交流实录

防止“违规吃低保” 将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网友:近些年,由于低保补助的钱逐年增加,而且看病、交电费等也有优惠,有些人看到这些好处,明明不符合条件,也想方设法找关系吃低保,如何防止“违规吃低保”?

徐毅:违规吃低保,对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民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江西低保政策有效保障了93万城市低保对象和150万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关键要完善制度、落实政策、严格执行到位。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动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将低保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信息提交车管、工商、金融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经过比对审定低保对象,减少错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低保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2016年已有4个设区市、61个县(市、区)建立核对机制,2016年底前所有设区市和80%的县(市、区)将建立核对机制。

办民营养老院 民政部门有优惠政策

网友: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而且父母和子女往往不住在一起,养老是个大问题。我感觉以后养老这块很有发展潜力,正好手里有一些闲散资金,想办一个养老院,请问政府有没有这方面的优惠政策?

徐毅:从江西的情况看,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到去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2.39%,而且高龄化、空巢化趋势还在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长。预计到2053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29%。

截至目前,全省共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405个,今后还将扩大覆盖面。同时,积极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现在全省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76家,共有床位1.6万张,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我省的情况看,一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扶持。比如新余市银河园老年服务中心,它是一个新建的民办养老福利机构,总投资1.5亿元,床位数达到1000张。新余市政府给予了三项优惠:一是批准在城市中心区有偿划拨11.36亩国有土地,专项用于银河园老年康复中心大楼建设;二是在项目建设规费上,全部免除行政性收费,减半收取事业(服务)性收费;三是老年中心用电按居民用电标准收费。同时,省、市两级民政部门也给予了资助。在省级层面,我们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支持力度。

社会组织做公益活动 可获得资助

网友:我是一家义工协会的会长,我们协会主要是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服务。有时候我们想开展一些活动,却苦于没有资金来源,影响了活动的效果。不知道民政部门有没有什么扶持政策?

徐毅:我省将加大对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的资助力度。去年我们投入600万元,会同团省委、省妇联、省慈善总会等单位在全省实施了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对社会组织开展的为老服务类、助残服务类、社区服务类、救助帮扶类和其他公益类服务项目进行资助。经过认真评审,共对符合资助条件的58家社会组织给予了资助,资助金额最高的达到30万元,充分调动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性。

如果你有明确的服务项目计划,建议向省民政厅申报公益创投项目,民政部门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择优确定资助单位。

2016廉洁勤政承诺书范文
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第四篇

廉洁勤政承诺书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立足长白的县情,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办公室各项工作,为环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三、坚定信念、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务实创新;

四、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办公室管理,完善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全力做好行政后勤工作,为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行政后勤保障。

承诺人:

日期:

廉政勤政承诺书

本人将牢记宗旨,开拓创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扎实工作,始终做到廉政勤政。

1、政治坚定,维护大局。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讲政治、讲团结、讲大局,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作为,干事创业,全力服务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2、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坚持解放思想,提升境界,恪尽职守,勇挑重担,高效落实,争创一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3、求真务实,改进作风。坚持真抓实干,不作表面文章,坚持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干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

4、情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面对面、心连心,满腔热情对待群众,真心诚意服务群众,坚持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

5、廉洁自守,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贪污、不受贿,不以权谋私,不奢侈浪费,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始终保持高尚的人生追求,自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背,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勤政廉洁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八个禁止”、“52个不准”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二、廉洁从政方面。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讲排场、比阔气;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三、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决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自觉接受监督。

四、严肃生活作风方面。自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度的精神追求,努力做到“诚实、公道、正派、可靠”。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以身示范,抓班子,带队伍,做好小城镇建设、城镇管理、村镇规划、镇工业园区建设、矿砂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迁村并点工作。扎实做好辖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与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及不正之风作斗争。

村会计勤政廉政承诺书

作为一名村会计,我在勤政廉政方面做如下承诺:

一、服从安排,积极搞好干群关系。在工作上始终服从党组织安排,顾全大局,群策群力,坚持“出门一把抓,进门才分家”的工作原则;在物资上不计较个人得失。搞好干群关系,积极主动与村两委成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二、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岗位技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学习提高会计业务水平及岗位技能,为做好会计工作提供业务保证。

三、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务制度。村支出票据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手续齐全,票据规范,协助村委会做好控减、压错非生产性开支。做好组级财务监管,每年定期进行财务公开。

四、努力做好基本工作,积极为村民办实事。积极协助支部、村委会争取资金,增加集体收入。本着积极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为村民服务的工作态度,对村民提出需要办理的事情,能办到的立即着手办理,不能办到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努力使村民理解并满意。

承诺人: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勤政廉政承诺书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勤政廉政承诺书2016年度,本人在办公室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水清、鱼多、民富”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现将一年来本人廉政承诺方面作以下报告。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人能够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对照党风廉政承诺,做到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形式和方法。

本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一)本人严格遵守渔业法律法规,认真按照执法程序办案,没有违反农业部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

(二)本人对来船办事渔民做到热情接待,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水谈话,一颗热心办事”,坚持做到文明执法。

(三)本人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有关规定,接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没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四)本人没有接受过渔民的馈赠和贿赂。

(五)本人没有参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

(六)本人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办公室各方面廉洁从政的规定。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良好作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廉政防线,始终做到热情为辖区渔民做好事、做实事。要充分认识到办公室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坚定的服务意识。自我加压,开拓进取,自觉地把具体工作、日常小事溶于大局之中,真正做到有心干事、热心干事、用心干事,努力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2016商务系统创建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第五篇

为了推动全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总揽创建工作全局,以完善城市卫生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为重点,以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紧紧围绕建设富裕县、文明县、和谐县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层层落实、城乡联动”原则,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人人创建、和谐创建,综合治理,为经济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卫生环境。

二、工作任务

根据《省卫生县城检查评比标准记分册》,重点抓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除“四害”、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等方面工作。

1、各公司要加大对办公区域、职工宿舍、营业网点等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要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2、有专业市场的公司要划行归市,市场管理人员要佩戴标志,保证经营场所秩序良好,环境整洁,彻底清除市场内的垃圾以及乱挂乱画、乱摆乱放、乱倒乱堆、乱停乱放等现象,特别是东大街饮食市场和中山街饮食市场要安排专人加强环境卫生的清理和保洁,改善公厕条件,进行全天清洁,保证上下水设施齐全,在市场内要合理设置垃圾台(箱)等,彻底治理“脏、乱、差”。食品经营者要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有效健康证,上岗前健康检查率、卫生知识培训率均达到98%,“五病”(肝炎、结核、皮肤病、菌痢、伤寒)调离率达100%,行业卫生状况(包括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生熟分开、工具售货、防尘防蝇防鼠、用具容器清洁、食品新鲜等)达标率85%以上。饮食摊点(个体饭店)做到亮证经营,“三防”设施齐全,衣帽整洁,餐具消毒。

3、定点办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率、制售劣质肉、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县城各大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企业、集体伙食单位和居民消费的猪肉100%的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乡镇及农村居民消费的猪肉95%的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4、经营宾馆、理发店、歌舞厅、足浴的单位专用公共用品要有消毒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制度要上墙,要有定期的消毒效果监测记录。经营场所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有行业卫生管理制度,室内外环境整洁,有禁烟标志。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体检率达到95%,卫生知识率达到100%。旅客床上用品要做到一客一换,常住客一周一换;客房及卫生间配备专用清洁工具。

通过各种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动员全县人民迅速行动起来,狠抓环境治理,力争在短期内使全县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烟尘、噪声污染明显减少,饮用水源干净卫生,绿化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达到环保模范城市要求。着力实施环保“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宁静工程”,“绿色工程”。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7日至4月28日)。各公司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任务,传达会议精神,搞好宣传动员,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细则,量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31日)。各公司按照确定的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搞好本单位内部和责任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巩固成果阶段(2016年6月1日至11月15日)。各公司对照实施方案组织自查,对整治任务完成不彻底、整治效果不理想的,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局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30日)。由局主要领导组织检查,并接受县“三创”办检查验收,召开总结大会。

四、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这次“创国卫”工作的领导,商务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相关业务干事为成员的商业系统“创国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创国卫”工作各项日常事务。各公司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国卫”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后一段时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局里将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五、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构建和谐文明商业的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的需要。各公司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整治工作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

2、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各公司要采取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编发简报、制作版面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个个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3、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全民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必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单位都要处理好环境综合整治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的关系,精心安排部署好本单位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以综合整治带动中心工作,用中心工作促进综合整治、确保综合整治与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4、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夯实工作责任,确保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商务局将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准确掌握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在检查验收中,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整治效果显著的公司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整治效果极差的公司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确保这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16市政协提案委工作总结
江西省低保户标准 第六篇

市政协提案委工作总结

2016年,市政协提案委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提案工作,按照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和三次会议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的工作方针,紧紧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做好提案工作,不断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提案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作用。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提案工作水平。

今年4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我们以此为契机,掀起了学习贯彻《意见》活动高潮。一是通过召开专委工作列会,专题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并提出“六个一活动”工作思路提交主席会议协商通过,并认真付之实施。二是建议市政协把学习贯彻《意见》列入主席会、常委会和全委会的一项内容;建议各专委通过委员小组活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切实做到委员学习贯彻《意见》全覆盖。三是4月下旬,以全区提案委联席会议在我市召开为契机,组织政协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以及各县区分管提案工作的政协领导、提案委干部参加会议接受培训,了解掌握《意见》精神实质。四是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协举办的学习贯彻中办、国办《意见》培训班,通过学习交流掌握知识,增进了解,促进工作。五是召开全市县(区)提案工作会议,会上通过交流学习贯彻《意见》经验体会,进一步推进全市提案办理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二、注重实效,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1、分期分批分类搞好提案审查。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292件,会后零星收到提案29件,上半年总共收到提案321件。今年2月和5月,经过分两批进行审查,共立案293件(建立目录的286件,其中含并案的7件),占提案总数的91.2%,不立案的28件。提案中涉及经济、工业、科技、商贸流通、金融类31件,占提案总数的10.8%;城市建设与道路交通管理类79件,占总数27.6%;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综合治理36件,占总数12.6%;农、林、水类22件,占总数7.7%;历史、文化、旅游类52件,占总数18.2%;教育、卫生、体育20件,占总数7%;民主法制、社会保障、民族宗教、社会事务类46件,占总数16%。

2、认真做好提案办理与跟踪督办。市政协提案委将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建立有目录的提案共286件(含并案293)分别于3月底和5月底全部转交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其中交由市委部门办理的20件,市政府部门办理的266件。期间,遴选了16件关系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或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的提案列为重点提案,由市政协领导牵头督办,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办理政协提案过程中,市委、市政府承办部门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纷纷通过“面对面”办理、电话沟通协商、书面情况征求等方式,主动与提案者沟通协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办理政协提案,仅在7月份开展的“提案办理推进月”活动中,各承办部门共开展“面对面”办理政协提案45场,办结提案132件。此外,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通过公布提案办复进度、上门走访、检查、调研、评议等方式,加强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截止10月底,承办单位已办结提案284件,办结率为99.3%,委员满意的有280件,委员满意率达97.9%。

3、认真做好不立案后续处理工作。今年,市政协提案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不符合要求不予立案的提案共28件,主要是有的案由不充分,有的非本级管辖范围,有的形同于历届政协提案等。依据《提案工作条例》要求,我们对不立案的每一件提案都要进行二次工作,一是给提案者信件说明情况;二是同时给相关的单位去函提供情况作为工作参考。通过做好认真细致的工作,得到了提案者的理解和认可。

三、拓宽渠道,加强提案线索征集工作。

按照市政协努力打造学习交流议政平台、反映社情民意平台和委员建功创业平台的要求,我们认真做好常态化提案线索征集工作,不断拓宽反映社情民意平台。年内,通过网络或与新闻媒体合作,常态化面向社会征集提案线索共380条,经过整理综合挂上网络供委员和各专委参考的80多条。在开展此项活动中,我们坚持做到与新闻媒体互动,与提案线索提供者互动,与回复线索反映问题涉及到的有关部门互动,为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寻求解答,先后解答了医疗保障、城市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并把相关情况在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

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政协一次会议、二次会议共计350多件提案的原件和答复件的编辑扫描工作,并形成提案电子版进行存档管理,以供政协委员和各专委、各民主党派查阅,从而提高了提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扩大影响,切实抓好提案对外宣传。

2016年,我们紧紧结合学习贯彻中办、国办《意见》精神以及政协换届后政协委员提出提案非常踊跃的特点,进一步加强了政协提案的对外宣传工作。通过与政协研究室一起共同策划,在《**政协》第55期“重点关注”栏目推出了《关注民生聚力发展--**市近年来政协提案工作纪实》等系列文章,对我市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进行了及时反映。在市政协网站上,我们进一步丰富了“提案线索征集选登”、“提案办理工作”、“提案工作经验交流”、“提案办理答复选登”等五个栏目内容,特别是首次推出了《提案办理工作摘录》并上网对外公开宣传,主要是有选择地将一些质量较高或社会关注或答复比较明确、具体、有针对性的提案进行分批分类摘录整理。全年总编辑16期,涉及提案内容达48条,从而不断扩大了政协提案的社会影响。与此同时,我们还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利用与《**日报》、《**晚报》、《南国今报》、**电视台等媒体多年合作的优势,对一批市民关注、影响面较大的提案,市委、市政府承办部门“面对面”办理有深度的提案进行了重点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报道涉及到政协提案的稿件共20多篇,社会反响良好。此外,我们还积极向上级政协机关报投稿,其中作品《委员“倾力”关注民生,政府“给力”解决问题--政协委员提案催生一项民生工程》荣获自治区宣传部和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联合举办的第十八届宣传人民政协职能、作用好新闻评比二等奖。

五、认真履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积极配合上级政协开展工作。主要是办好自治区政协4月份在**市召开全区政协提案委员会第五次联席会议;5月份参与接待并陪同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大力支持广西在贫困地区发展旅游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重点提案调研组到三江侗族自治县进行实地调研;6、7月份,自治区政协专题调研组围绕“加快推进城市新区建设”在**调研活动。

2、积极做好领导交办的主要工作。主要是参与分管领导下乡“挂乡包村”及“扶村培干联户”活动,帮助联系村(户)解决实际问题等。

3、认真做好信访并参与维稳督查。(

4、积极配合委、办、室进行的政民恳谈、绩效考评、干部考核、对外接待及委员视察调研等工作。

2016年主要工作打算

2016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我市政协提案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的工作方针,立足于新的实践和要求,以提高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证,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力争使提案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初步设想是:

1、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参照自治区政协的做法,通过协助党委、政府起草贯彻落实《意见》具体措施办法并向全市发文的形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国共产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推进政协提案工作富有成效开展。

2、要积极创新提案办理方式,主动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联系与协商,着重在完善提案交办制度,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做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等方面下功夫。

3、要积极与政协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与联系,通过“面对面”办理、电话沟通协商、书面情况征求等方式,不断健全提案答复机制,促成承办单位认真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积极主动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

4、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提案质量,不断强化政协组织内部提案整合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围绕中心积极建言献策。要进一步完善提案内容及答复意见公开机制,继续办好政协网站提案专栏,不断丰富提案工作内容,通过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5、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善于深入基层,深入社会,深入委员,广泛征集社情民意,悉听了解民生难题;要严格立案程序和审查标准,做好提案办理跟踪服务,建立健全提案质量评议制度,完善优秀提案评选办法,加强政协提案对外宣传,努力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政协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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