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2016-08-18 13:18:2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共6篇)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能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能:1、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2、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3、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4、负责污水、废...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能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第一篇

环境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能:

1、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2、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3、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5、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承担主管部门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一)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

l、计划管理

(1)、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分列辖区内重点、一般污染源名录,建立档案;

(2)、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现场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地理位置、污染物排放强度、污染源治理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

(2)、异常:检查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

3、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意见(结果)的落实情况。

4、总结归档

(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企业档案;

(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领导;

(3)、年终总结全年监督检查情况。

(二)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

1、分类归档

(1)、现场监察室负责对辖区内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分列名录,登记编号,建立设施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名称、型号,设计处理能力,实际处理能力,处理率和处理效果,处理费用,验收(改造)日期等。

(2)、每月对每台(套)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不少于2次。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2、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检查企业生产情况: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设施运行记录、监测记录和设施管理人员岗位执行情况;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规范情况;设施需暂时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改建、扩建的,排污口需改变原设置位置或增减的,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设施停运或拆除期间采取的达标排放相应措施执行情况。

(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

(2)、异常:视情处理。(1)超标排放:监测报告结果移交排污费征收管理科征收超标排污费,建议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停产治理,同时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程序》;(2)设施运行不正常,擅自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擅自增加和改变污染物排放口或未按规定设立规范化的污染物排放口及计量监控装置的,执行《环境监察行政处罚程序》;(3)检查人员现场取证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

3、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意见(结果)的落实情况。

4、审批管理

设施需暂时停运、拆除、闲置、关闭、改建、扩建的,排污口需改变原设置位置或增减的,必须向范县环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县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征求大队意见后,立刻或限时办理。

5、总结归档

(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设施档案;

(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环境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领导;

(3)、年终总结全年监督检查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率、处理率和达标率。

(三)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工作程序

1、建立档案

(1)、登记辖区内审批的建设项目单位;

(2)、对有“三同时”的建设项目逐项建立档案。

2、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听取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并现场检查核实有关情况。对有“三同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检查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工程是否同时施工;试生产期间的,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同时还要检查运行效果:已投入正常生产使用的,检查是否有验收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对没有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属于异常。

(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

(2)、异常:检查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

3、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意见(结果)的落实情况。

4、总结归档

(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档案;

(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环境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领导和项目审批机关;

(3)、对违法事实清楚以及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大队领导和县局相关室。

(四)限期治理项目监察工作程序

l、建立档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文件要求,建立辖区内限期治理项目、停产治理项目和关停项目名录,并逐项建立档案。

2、现场检查

检查内吞:限期治理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治理进展情况、是否治理到位、是否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是否停产治理;停产治理项目是否停产到位,有无未经同意擅自生产现象;关停项目是否关停到位,相关生产设备是否拆除到位,有无擅自生产现象。

(1)、正常:填写检查记录;

(2)、异常:检查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勘察记录和询问笔录,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声、像取证,并填写检查记录,按环保行政处罚工作程序执行。

3、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检查处理结果的落实情况。

4、总结归档

(1)、所有检查记录、材料分别存入相应档案:

(2)、每季度终了10日内总结季度监察情况、注明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汇总上报大队和县局相关室:

(3)、对违法事实清楚以及存在较严重问题的应及时上报支队领导和县局相关室。

(五)排污许可证监察工作程序

1、收集信息

辖区内发放的正式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关资料。

2、制定计划

按《污染源监察制度》制定监察计划。

3、现场监察

(1)、是否持证排污;

(2)、计量装置运行情况;

(3)、是否超量排污。

4、视情处理

(1)、正常;

(2)、异常:

对无证排污的,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监察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

(六)征收排污费工作程序

1、排污申报登记

每年元月15日前,排污单位将其排污情况填写在《排污申报登记表》上,一式三份报大队排污申报办公室。新建项目,在其试生产10日前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大队征管。

2、排污申报登记核定

申报办公室或征管科在接到《排污申报登记表》15日内对报表中所填数据进行核定。通过核定的报表,作为收费的依据。没有通过核定的报表,返回申报单位,重新申报。【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3、排污费征收

(1)、征管科向被征排污费单位下发《排污量核定通知书》。

(2)、下发《排污量核定通知书》7日后,且排污单位无异议,下发《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同时将收费金额在公开场合进行公示。

(3)、征管科不能直接送达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提前三天移交办公室,进行公证送达。

4、排污费缴纳

被征单位,依照收费通知单金额,在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排污赘,也可提现金到大队财务室直接缴纳。

5、不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处理

对不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者,由征管科将被征单位情况提交大队办公室,办公室按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减、缓、免缴纳排污费

按照征收《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七)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程序

1、收集信息

(1)、排污费征收及拖欠情况;

(2)、排污费解缴入库情况;

(3)、污染治理需求;

(4)、环保自身建设需求。

2、编制计划

(1)、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季、按半年或按年度编制污染治理贷款(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2)、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季、按半年或按年度编制环保补助费使用计划。

3、计划执行

(1)、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各项资金使用计划,将环保补助资金拨入环保部门的资金专户:

(2)、环保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3)、按期收回污染治理贷款本息;

(4)、用款单位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报表;

(5)、环保部门向上一级环保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报表。

4、财务管理

(1)、设立排污费征收专户及各项资金使用专户;

(2)、按排污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排污费资金收支帐户;

(3)、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排污费财务季报、年终快报和年度收支预决算报表;

(4)、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年度收支预、决算报表和其他报表。

5、总结归档

环保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会计帐簿、票据、报表等均按规定整理归档。

(八)现场处罚工作程序

1、及时取证

环境执法人员对在环境监察中发现或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在确认符合现场处罚条件后,及时取证,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

2、陈述

(1)、环境监察人员说明违法单位或个人的违法事实及证据;

(2)、环境监察人员说明对违法单位的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

3、现场处罚

(1)、环境监察人员填写《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一式二联;

(2)、《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第一联交被处罚单位或个人签收,第二联由环境监察机构存档。

4、报告情况

将《现场处罚决定通知书》第二联、证据材料及《现场检查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呈报主管领导审阅。

5、强制执行

对超过起诉和复议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结案归档

填写《查处案件终结报告书》,按一案一卷归档。

(九)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基本程序

1、立案登记

对现场监察中发生或发现以及群众检举或控告的违法行为,填写《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登记表》。

2、调查取证

核实违法事实并取证,制作《询问、调查笔录》

3、按处罚权处理

(1)、属现场处罚范围的,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

(2)、属环境监察机构处罚范围的,执行本程序4—7;

(3)、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填写《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建议书》,与调查材料一并上报。

4、审核决定

(1)、监察小组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2)、听取被处罚单位陈述;

(3)、审议小组审议处罚决定;

(4)、监察机构负责人签发《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5、送达签收

送达人要求受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对拒绝签收的要注明送达情况。

6、强制执行

对超过起诉和复议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7、结案归档

填写《查处案件终结报告》,按一案一卷归档。

环境监察大队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第二篇

XXXX环境监察大队

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5年6月)

XX分局:

在分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市监理处的业务指导下,2015年上半年,XX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分工,围绕监察工作重点,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紧密围绕市考目标积极开展各项监察执法和环保专项行动。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任务高效进行。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规范收费程序,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目前各项收费任务完成情况进展正常。今年以来,全面使用排污申报收费系统。截止6月底,排污申报工业企业20家,建设工地60家,餐饮企业等其他三产450家。申报比例较上年大幅提升,共收缴排污费314.5492万元。其中,工地排污费282.9803万元,企业排污费31.5689万元。

(二)加大建设工地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下大力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开展摸底排查,宣讲环保理念。年后,监察大队在全市环保系统率先召开了“XX区2015年春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后,大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全区所有建设工地进行排查摸底,并向工地负责人

宣讲治污减霾工作形势及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2.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截止6月底,大队参与区级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共50次,负责XX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治污减霾工作20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执法车辆400余台次,检查各类建筑工地500余家次。共向50家次建筑工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5家工地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共处罚15家,共计罚款42.5万元。

(三)加强企业日常检查,强化重点企业监管。

加强对被列入2015年的2家国控和7家省控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做到一企一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按时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现场核查工作,主动对接市局科技监测处和市环境监测站,及时掌握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企业的季度比对监测结果,发现不合格的,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企业完成整改。半年来,共出动检查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余家次。

(四)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在市环保局工作任务的安排下,监察大队起草了《XX市环境保护局XX分局关于印发2015年XX区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环X发„2015‟XX号),并按照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确保实效。

二是开展拉网式检查。针对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监察大队责成企业监管中队进一步加大执法频次和检查力度。做到不放过任何一处隐患。半年来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检查企业100余家次,有力的保障了XX区水环境安全。

三是对辖区内规模以上酒店、饭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半年来共检查规模以上酒店、饭店36家。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都能够按照餐饮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并与废油脂集中收集处理单位签订协议书。

(五)涉重金属专项检查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监察大队起草了《2015年XX区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市环X发„2015‟XX号),全面开展辖区涉重金属企业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中,分局共出动30余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了包括:XXXXXX等6家重点涉重金属企业。

(六)加强服务意识,解决好群众信访投诉工作。 为了给群众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大队加强对群众投诉处理的监督管理,并制定了信访处理管理规定,截至2015年6月29日,12369热线共受理信访1002件,其中工地污染661件,餐饮污染93件,企业污染139件,其它污染109件,处理率达100%。信访投诉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5%。半年来,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件,获得代表委员的认可和好评。

(七)环保执法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监察大队起草了《环保XX分局2015年“环境保护执法月”行动实施方案》(市环X发„2015‟XX号)。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自4月7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月”专项行动。大队将辖区国

控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涉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使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开展全面检查。共计出动检查人员150余人次,执法车辆50余台次,检查各类企业和建设工地70余家次。有力的完成了环保执法月专项检查行动。

(八)环保大检查

分局在前期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月”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查涉水、涉重金属等重点企业,排查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XX环保大检查工作。5月份,分局重点检查辖区涉重金属企业,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共检查涉重金属企业6家。同时,对5家危废单位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整改意见,规定时限要求整改,分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督察。

(九)精细化管理和市容环境百日大整治

根据XX区精细化管理工作任务安排和《XX区市容环境秩序百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环保XX分局负责牵头组织解决噪音扰民工作任务。监察大队起草了《XX市XX区201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噪声管理,建立起政府主导、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的噪声污染网格化、精细化监督管理体系,使城区工业噪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噪声扰民问题明显缓解,噪声污染投诉案件逐步减少,为人民群众营造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十)绿色护考专项行动。

中高考期间为了使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减少群众投诉率,提高群众满意率,环境监察大队加强执法力度,加大执法频次,由领导带队对我区建筑工地采取“突击性、重点性和一般性巡查”。一是向辖区内所有的建筑施工工地下发《高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通告》,要求各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计划,科学合理制定施工方案,禁止在5月25日至6月28日期间夜间施工;二是为遏制夜间违法施工行为,从5月25日开始至6月28日,由环境监察大队抽调执法专人,成立两个夜查小组,每晚22时开始对区内建设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实行不间断夜间巡查,加大对辖区内各建筑工地夜间违法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的查处,尽量减少中、高考期间辖区的噪声扰民问题。以保障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此次绿色护考行动共检查各类建筑工地2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执法车辆50余台次,处理轻微噪音扰民问题40余件,协同监理处行政处罚工地1家。对16起由于交通管制造成夜间装卸物料引起噪音事件,现场及时进行了制止,并要求当事方加强管控。

(十一)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治理

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治污减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要求,环保XX分局应在本年度完成辖区内XXXX化工厂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监察大队按照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要求企业按照“治污减霾”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工程实施进度,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一定克服

2015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第三篇

第1篇: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大队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北湖区政府的环保工作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克服金融危机等各种困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排污申报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XX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北湖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3、进一步加强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及政府督办、关闭、未批乱建、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城区医院进行了重点清查,按照目前“首犯不罚”的要求,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查处

三、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

针对20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五、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一是上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全区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先后8次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和当地受污染的居(村)民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协调会,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据统计到6月10日止,大队共接受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共46件(其中市区政府和市局转办20件),已办结43件,其余3件正在办理。

四是认真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污染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针对高速公路建设和小养殖场污染问题,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投诉,采取及时通报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办法,既保护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六、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收费工作面临“无米之炊”而难以开展。

二是市局今年明确城区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污染因子由水改气,抽样试点检测名单上报数月但至今没有进行,对收费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是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至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依法行政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科室、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存在严重问题,现行的管理模式无法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时代要求。主要表现在排污许可证的发放严重违反《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无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在没有对监察部门的监察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单个部门擅自发放排污许可证,造成监、管脱节,增加行政成本和收费难度。

七、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结合排污申报,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入库率。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和措施,组织人员对各小组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监管、核查,对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立案稽查,并实行问责制;针对以往城区娱乐业监察和收费力度不足的情况,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将其由小组收费改为大组监察收费,以加大其工作力度,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2、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对列入20XX年度的污染减排项目和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突击性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3、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大队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从组织领导、现场执法、公文拟定等诸多方面提高支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确保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2篇: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队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在局有关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及全国、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支持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紧紧围绕,《20XX年环境监察大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区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污收费

20XX年上半年,为了较好地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在排污单位中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我队采取了:一是采取抓大不放小的原则,积极拓展污染源征收面;二是通过管理来促进收费,通过收费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注重以征收排污费为手段促进企业加强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体现了以管促收、以收促治的原则。上半年,完成排污费征收95户,共137万元,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二)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切实抓好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1、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法行为。

上半年我队按照分片区的管理模式,落实监察任务到人,避免相互推诿、脱管、漏管的现象,对辖区的环境问题做出迅速反应,消除污染隐患,避免污染扩大化和减少污染投诉。我们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巡查等方式对全区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一般污染源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常规检查,检查次数分别为165次和326次,每次检查均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提出可行的整改建议。对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2、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排污申报年审(变更)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为确保各企业切实按污染物浓度控制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相结合的要求,做到持证排污,规范排污行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我队按照省、市环保局工作要求,圆满的完成了排污申报年审(变更)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上半年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45家。

3、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环境管理,确保社会稳定。

元旦、春节“两节”和省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为维护社会稳定,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我队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电话的畅通,及时处理来电、来信、来访。并对全区所有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两会”期间无一例因污染纠纷引发的热点上访事件发生。

4、强化环境安全制度,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加强节假日、汛期环境监督管理,消除污染事故隐患,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市环保局的文件精神,严查对各饮用水源地产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首先对辖区所有纳入管理的污染源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假日和汛期环境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的通知》;其次对各单位落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辖区污染源单位90余家次,重点检查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及时责令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特别要求企业对有害物品、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放地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因跑、冒、滴、漏造成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时现场处理。

5、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工地等噪声查处工作。

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队在中、高考期间采取了四大措施,严查施工工地等噪声污染。一是有计划地对我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的施工工地采取巡查、突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对施工工地建筑施工、五金加工、装潢等行业环保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责令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贵阳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强环境管理。二是与辖区内涉及建筑施工、装潢、广告制作、五金加工、娱乐场所等行业86家单位签定了责任状,确保在高、中考期间无噪声产生,绝不影响考生的生活、学习和考试。三是公布举报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专人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有关举报。四是在中、高考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停止办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加强夜间巡查,确保无一例噪声污染投诉,从而有效改善周边声环境质量,为考生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以人为本,及时调处各类污染纠纷,为群众办实事

上半年共查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污染纠纷31起(有一件来信同时投诉水气声的),其中水14起、气16起、声6起、其它1起。对每件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出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急事急办的原则,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积极参与协调和及时调查处理,处理率达100%。

(四)继续加大力度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实现减排计划。上半年,我队继续加大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

1、继续加强企业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特别是企业法人对开展减排工作的重要认识,消除工作怠慢情绪,并积极做好服务,帮助和指导企业正常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减排工作计划。

2、加大对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在对主要污染物现场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中增加监察频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为环保行政管理和减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库。三是加大环保行政处罚力度,对检查中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并最大限度实现中水回用的目标。

(五)积极开展“整脏治乱”、 “城市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乌当区20XX年“整脏治乱”城市目标管理实施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继续开展好建成区餐饮业油烟、工业噪声整治,加大餐饮业油烟、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重点整治境内南明河流域工业污染源的废气、废水、固废等造成的污染,以及国道、省道、高等级公路沿线的环境污染。三是配合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实施好“门前三包”工作。四是积极参与评比活动工作,定期接受考核或检查。

(六)认真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工作。

上半年,完成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121家次,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按时完成环保验收项目100个。

(七)认真完成创模工作

一直以来积极开展创模工作,认真完成44家污染源企业的“一源一档”建立、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按时按量通过创模工作的阶段性考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场执法力度不够,特别是饮食服务企业油烟、各类小加工厂现场执法监管难度大。

(二)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业务能力仍需加强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及安排:

(一)加大力度,克服困难,依法征收排污费。

(二)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职尽责地处理好环境污染投诉。

(三)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法行为。

(四)强化环境安全制度,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监察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第3篇: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选、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2015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2015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20XX年排污申报年报、20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2015年4季度及2015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2015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2015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2000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省、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2015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2015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记者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第4篇: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十二五”XX之年,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强化环境监管、保障环境安全、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支队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污染源现场监察

年初,支队制定了年度监察计划,以国控减排企业为重点,并结合实际对重点地区、流域、企业、污染源环保法规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了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开展现场监察工作。

1-7月份,支队共出动256人次对辖区范围内31家国控企业,重点企业和项目环保设施运行、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减排工程进度等情况开展了现场监察,出动12人次对3个建设项目开展了“三同时”监察。督促存在问题企业落实有关环保整改要求,督促有关企业完善减排管理、尽快完成减排工程

(二)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工作

历年来,支队把中高考环境噪声整治工作作为给群众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好落实,早动员、早部署,专门发文各县(市、区)大队提出具体管理要求,布置加强噪声监管工作。20XX年中高考期间,支队落实好值班制度,要求全队人员电话24小时开机,随时待命。累计出动48人次,检查了工厂企业、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等噪声污染源,重点加强对学校周围区域的现场监督。考试时间,加大对考场周围加强巡查频次,及时处理噪声污染事件,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

(三)排污收费工作

年初,对全市全年排污申报和核定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完成300余家企业完成排污申报工作,为全年排污费计征工作打好基础。每月、每季度按时收集、汇总上报了各季度排污申报核定报表和排污费征收报表,及时掌握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动态。上半年,全市解缴入库的排污费共计2166万元。及时组织各监察大队按时完成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升级,组织完成全市排污单位申报录入工作,按时上报全市所有申报单位的数据库文件。完成了我市列入国家重点监控的 37家企业申报录入工作,建立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

(四)环境案件调处及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工作

截止20XX年6月30日,支队共受理55件环境信访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率为63.66%,其中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批转来30件,来访15 件,来访54人次,12369电话举报10件。55件环境信访件中涉及水污染12件,大气污染36件,噪声污染5件,固体污染2件。现已办结41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五)环保专项行动

制定全市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督促各地制定工作方案抓落实,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企业及铅蓄电池企业整治工作。每月按时报送《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说明表》、《12369环保热线投诉受理情况统计表》,认真统计报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基本情况表》。

(六)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组织省厅组织红歌赛

2、开展向杨善洲学习活动,加强队伍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建设。

3、召开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全省环境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X五”环境监察工作,部署“十二五”工作,安排20XX年工作任务,会议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监管力度,巩固“十X五”污染减排成果;加强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监管力度,加强南盘江、牛栏江沿江沿岸企业特别是化工、重金属企业的监管,防治南盘江砷污染,努力改善牛栏江上游调水水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有效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以减排项目监察为重点,加强现场监察工作

(1)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现场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按照上级要求部署,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生产工艺、污染物种类和设施类型等特点,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艺和重点设施的监管,做到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频次,同时完善污染源监管档案建设,重点是加强电子档案的建设。

(2)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加大环保设施检查力度,提高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率,监督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源稳定达标。

(3)强化污染减排项目现场监察

深入污染减排一线,对列入减排计划的企业或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减排企业按要求、按规范、连续稳定实现减排。对全市31家国控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及68 家省级减排项目工程进度情况,市环境监察支队每季度监察不少于1次;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其中,对三十万千瓦以上燃煤电厂稳定达标排放情况,每季度监察1次。围绕氨氮和氮氧化物等新增减排指标,各地要研究制定好监察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好。为确保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1.5%的目标任务提供执法保障与支持。

3、加大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监察

以“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为重点,继续开展全市涉金属企业专项整治,在20XX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涉及铅、汞、镉、铬、砷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进行全面的排查检查。确定市、县两级监察重点,分级负责,重点是会泽者海片区、陆良西桥工业园区等。对辖区内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各地要严格按照《XX省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察工作方案》贯彻执行。

4、规范征收,确保完成今年排污费征收任务

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按时完成管辖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和审核工作,做到文书齐全、规范。对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加大现场核定工作力度,确定科学、准确的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强化排污费征收数据汇申工作。扩大排污费征收面,确保完成今年下达的排污费征收任务。加强对国家新增减排项目收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并自觉地给予贯彻和落实。积极推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公示工作,加强相关申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对重点区域征收排污费工作开展稽查,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全面落实。

5、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在已开展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排查、环境风险企业排查、尾矿库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现场监察工作,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应急机构、预案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检查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和应急设施在事故状态下的启动、运行情况,确保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消除。对已发现环境风险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针对跨行政区环境纠纷、事件,要加强对敏感区时段的环境监管力度,同时对污染源较为集中,污染较为严重的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区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领域、特定区域的环境执法工作常抓不懈。面对突发环境事件及群体性事件,要始终保持高度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6.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队伍综合实力

一是根据《XX省(20XX-20XX)五年环境监察培训计划》,有计划、分层次、分重点组织监察培训。适时开展环境监察人员执法技能考评、知识竞赛、业务交流等活动,提升环境监察人员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使监察执法人员熟悉环保法规,提高执法效率;熟悉企业生产工艺,提高监察执法水平;熟悉区域环境状况,提高监察执法的反应速率。

二是推进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各地要尽快提出并制定本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方案及规划并上报,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不断加大自身投入及人员编制协调工作,提高环境执法基础能力,努力早日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职业规范和廉政勤政的教育。规范并约束监察人员执法行为,继续深入推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严肃查处违反“六项禁令”和“六不准”的违纪行为,从身边的反腐倡廉事例中得到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促进干部队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促进服务型环境执法的转变。以 “创先争优”和向杨善洲、田洪光同志先进事迹学习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环境监察系统“讲政治、顾大局、爱学习、能吃苦”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严格恪守环境监察“六不准”,继续深入推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积极促进服务型环境执法的转变。

2016环保监察大队承诺书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第四篇

环保监察大队承诺书

一、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我省排污收费和环境监察政策;指导、监督、协调全省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并负责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火力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污费的核定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省环保厅法定权限内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参与全省重大或跨省、跨设区市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和纠纷的调查处理,承办信访投诉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通报及应急预警,承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重大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与事故调查,参与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

加强环境执法,创建公平有序发展环境;

三、服务对象:

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

四、按照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能,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平、公开、公正、足额征收排污费,以经济杠杆促进节能减排。

(二)严格履行执法职能,严厉打击不法排污企业,创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

(三)严格规范执法工作程序。

(四)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权。

(五)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六)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遵守环保部《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及省环境监察局《环境监察人员十二条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

五、本单位负责人:曹永琳

电话:8596281; 手机:18970016766

从政格言:公则生明,廉则生威

六、联络员:

何坤 电话:8592214

巴东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一)监督检查辖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察。

(三)负责本县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监察工作,征收本县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

(四)负责本县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处理和信访工作。

二、服务内容

公平、公开、公正、足额征收排污费;强化环境执法工作,创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积极稳妥处理环境信访,保障人民环境权益。

三、服务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四、服务承诺

(一)规范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政务公开制、失职追究制。

(二)切实履行执法职能,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创造宜居环境。

(三)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四)规范环境信访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能当场答复的当场进行答复,一般事项15日内进行答复,复杂事项60日内进行答复。污染纠纷信访:确保处理率100%,完结率95%以上。

(五)严格遵守环保部“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

办公室电话:4330331

2016环保局个人服务承诺书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第五篇

环保局个人服务承诺书

景洪市环境保护局是政府依法保护和加强环境管理的职能部门之一。加强环保系统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环保队伍形象,是发展环保事业的重要保证,开展服务承诺是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景洪市环保局为树行业新风,建立良好的公众关系和社会各界关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制止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加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环保队伍,使广大环保干部职工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现向社会公开承诺环保服务和行风建设的目标。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环保工作为宗旨,转变服务理念,营造廉洁行政、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提高服务技术,改善服务质量。

二、注重发挥职能优势,免费开展环保咨询服务,无偿为企业提供治污技术和治污方案。

三、简化审批程序,从快从简办理审批手续。凡符合要求,资料齐全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日内办结;竣工验收手续3日内办结,对需上报国家、省、市审批的,3日内完成转呈。

四、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查处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对污染严重的十五小和新五小项目,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五、企业实行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计算办法“三公开”。收费数额按国家规定的下限收取。对主动来局交纳规费的,热情接待,随到随结。

六、环境监测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保证结果公开、公正、合法。应急监测、污染纠纷监测和仲裁性监测,1日内到达现场取样,3日内交付监测结果。(cod等个别项目除外)【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七、实行工作日24小时值班,积极受理群众信访和举报投诉。一般性信访案件,7日内办结,重大污染事故,城区内半小时,乡镇1小时到达现场查处。

八、认真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监测、验收、统计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严禁敢于、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投标;严禁利用职权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九、从严查处违诺违规行为,对违诺违纪人员一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两次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21260192120895

新余市环保局自然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实施国家自然生态保护-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区划及自然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市级自然保护区,负责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以及申报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

2、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调查处理生态破坏事件;

3、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4、组织编写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并负责督促检查;

5、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6、指导全市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制定全市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计划,负责争取各类资金支持的环保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建立环保项目库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提出申报省级、国家级生态乡(镇)村审批建议;

2、提出申报省、国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审批建议。

三、服务对象

县(区)、乡镇政府、村委会、局直属各分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申报省、国家环保专项资金的企业。

四、服务承诺

1、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政廉洁的意识,杜绝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认真执行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2、按时上报申请省、国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3、广泛接受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工作人员不满意或发现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主要负责人:黄世清

办公电话:6443549

手机:13707902278

从政格言: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

六、联络员:欧阳丽

电话:6443549

手机:13180003107

赣州市环保局环境评估中心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评估中心为赣州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的技术审查评估工作;负责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设计方案、限期治理方案及施工方案的评估论证工作;提供其它的环保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

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从法规和政策的相符性、选址的合理性、拟采取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可达性等方面进行技术审查,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服务对象

新、改扩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

四、服务承诺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工作,提交评估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工作,提交评估报告。

五、主要负责人

姓名:吴建明

联系电话:0797-8113831

从政格言:以优质的服务营造投资环境,以辛勤的工作保护生存环境。

六、联络员姓名:孙卉

联系电话:0797-8113831

县环保局服务承诺书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整顿机关作风,严格执行“双十规定”。

二、全力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确保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创建目标任务。

三、结好污染减排工作帐,完成“十一五”减排工程项目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确保“十一五”减排目标全面实现。

四、严格项目环保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落户,落实新上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提升环境保护意识,严厉查处全县环境违法行为。

六、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合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和严厉打击已被取缔关闭后死灰复燃的企业。

七、及时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采取月监测制,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八、及时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对来人、来电、上级交办、县长信箱等环境污染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回复,将污染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环境权益。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海淀区环保局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内容

1、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努力为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严格遵守《环保局工作人员守则》,做到秉公执法,严格依法行政。

3、严格遵守各项办事制度,认真执行办事程序。

4、提高工作效率,在报送材料完备、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严格遵照承诺时限办结。

5、廉洁奉公,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违诺处理

1、在执行公务中、态度粗暴、言行不文明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给予行政告诫。

2、没有按承诺的办事期限办完手续的,责令向当事人道歉,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告诫。

3、故意刁难,以权谋私,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其他违诺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投诉方式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海淀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违诺行为,随时可以进行投诉和举报。

2、海淀区环保局办公室(监察科)负责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办公室(监察科)在局机关二楼201室,投诉电话:82571513,一般在7日内做出答复。

巴东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一)监督检查辖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察。

(三)负责本县辖区范围内的环境监察工作,征收本县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费。

(四)负责本县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处理和信访工作。

二、服务内容

公平、公开、公正、足额征收排污费;强化环境执法工作,创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积极稳妥处理环境信访,保障人民环境权益。

三、服务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四、服务承诺

(一)规范执法工作程序,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政务公开制、失职追究制。

(二)切实履行执法职能,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创造宜居环境。

(三)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四)规范环境信访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投诉电话,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能当场答复的当场进行答复,一般事项15日内进行答复,复杂事项60日内进行答复。污染纠纷信访:确保处理率100%,完结率95%以上。

(五)严格遵守环保部“六项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

2015环保局文化建设总结
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第六篇

第1篇:花溪区环保局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我局以建设和谐环保、阳光环保为目标,以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为载体,突出思想道德教育,不断优化廉洁从政文化环境,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全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促进我局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真正取得实效,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补充目标之中,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姚险峰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向超同志为副组长,有关科室、监测站和监察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从局机关到局属站、大队的廉政文化工作领导机构体系,使廉政文化工作在组织上得到切实保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廉政文化工作协调会,对加强廉政文化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提出了有本局特点的廉政理念,进一步明确了我局领导干部的责任,确定了保障措施。将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规定局党组书记每年给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三、创新载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

紧紧围绕我局廉政文化“四项”教育、“二进”活动,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与廉政文化活动,增强廉洁意识。

(一)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贵阳市烟草专卖局花溪分局打假贩假一案》相关反腐倡廉教育影视片。以生动的案例和惨痛的教训警醒告诫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道德防线,牢记党的宗旨,正确行使权力,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警钟长鸣。在日常工作中重视防微杜渐,不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警钟长鸣。

(二)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以及全市环保系统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局机关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研读原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深入学习理解廉洁从政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使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内容和要求深入人心,成为规范从政行为的自觉行动,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利用宣传栏、电教片等形式开展正反两面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努力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警省力,不断加大廉政教育的渗透力,以提高感染力为出发点,形成氛围,让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廉政意识走进机关,铭刻人心,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从而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和政治素质。

(三)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把抓好家庭助廉教育同“创建文明家庭”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了争做廉洁家庭、正反典型教育、征集治家格言等活动,净化家庭环境,树立良好家风。大力宣传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模范典型,促进廉洁教育融入家庭日常生活,增强了党员干部及其家庭成员抵御腐败的能力,创造了良好的家庭环境。

(四)开展“廉政警示”手机短信活动。以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先后向全局(含事业单位)31名干部,每人发出廉政警示短信4条,共计手机短信124条,警示党员领导干部,防患于未然,做到警钟长鸣。

(五)开展廉政警句(格言)学习活动。围绕“廉洁建设环保、一心一意为民”的主题,组织开展廉政警句(格言)学习活动,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四、下步工作打算

把开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廉政文化建设贯穿全年,贯穿到环保日常工作之中。进一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洁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准确把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严格遵守52个不准行为规范,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克已奉公,为全面完成环保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贵阳市花溪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第2篇:巴彦淖尔市环保局从六个方面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环保局积极实施机关文化建设,在创新机关文化理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文体活动等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通过以学习型组织培育人、以健康生活凝聚人、以规范行为引导人、以良好环境陶冶人等途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服务理念不断发展、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干部素质不断提高、干部行为不断规范、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加强对机关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把机关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制定明确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机关文化建设的发展。明确工作定位,提升文化内涵,接受社会监督,求真务实,认真从基础做起,逐步深入,循序渐进,最终形成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机关文化品牌。

二、规范机关文化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将工作理念、管理理念和行为理念转化为工作和管理制度,将育人成才的举措转化为人事管理制度,将培育机关风气和规范干部行为的措施转化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制定严格的考核机制,按照履行职位职责指标、精神文明建设指标、重点工作指标等内容,实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真正树立“干好工作是硬道理”的评价标准。着力查找机关在文化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结合机关实际,对照机关文化建设的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自纠,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章制管人、以岗位定责。

三、积极广泛开展有特色的群体活动。结合机关干部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考察实践活动,开阔视野,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经验,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技能学习培训,开展读书竞赛、岗位练兵大比武等活动,促进人的全面进步;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公益活动,将趣味性、知识性和实践性结合起来,提高机关干部的人文修养;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当机关干部生活遇到困难时,把温暖送到家,当机关干部生病住院时,把问候送到病房;通过开展结对互助、统筹共建、扶贫助残等活动,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树立机关新形象。

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机关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机关的规章制度和干部的日常行为等各个方面,引导环保干部职工准确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取向、基本要求和原则。在环保系统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氛围,建立起“人创造文化、文化塑造人”的良性机制,使环保干部职工都具备发展、为民、服务、法治、民主、科学、绩效、创新的执政理念和能力。

五、大力营造浓厚机关文化氛围。通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活泼建康的运动会、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等极富感染力的文体活动,陶冶情操,提升品位,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提高职工的文化综合素质和身心健康,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不断升华干部职工的精神境界,推动机关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市环保局机关文化建设实施意见,营造市环保局机关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评先创优总结提高向纵深发展。把机关文化建设与开展“创优争先”等活动结合起来,深化机关干部对机关文化的认识,不断优化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不断实践总结机关文化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把握机关核心价值观的提炼、机关执行文化体系的形成、机关品牌的打造等关键环节,塑造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机关文化。

第3篇:2015年巴州环保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近年来,巴州环保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市文明办和街道、社区的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坚持、贵在创新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务实创新,努力建设“七型”机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以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带动环境保护工作,巩固了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成果,保持了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现将巴州环保局2015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巴州环保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巴州环保局内设办公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宣传教育科技科、下属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石油环境监察支队、博斯腾湖科学研究所、巴州野骆驼保护管理站五个事业单位,一个巴州绿环环境科学研究所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单位。

(二)党的组织建设

巴州环保局成立党总支,下设四个党支部,分别为环保局机关党支部、环境监察支队党支部、环境监测站党支部、绿环环科所党支部。全局党员63人,其中在职党员55人。

(三)工作性质和职责

工作性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拟订自治州环境保护单行条例(草案)、办法,并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拟定自治州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自治州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自治州的重点区域、重点湖泊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负责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优先名录。

3、监督检查自治州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工作;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出新建自治州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

4、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县市、各部门以及跨县市、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跨县市间的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自治州重点流域、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州环保执法检查活动。

5、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重点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自治州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自治州环境质量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6、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审定自治州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自治州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自治州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自治州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自治州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协调组织建设自治州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组织对自治州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自治州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9、指导、监督全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活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办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10、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巴州环境保护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巴州环保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历史沿革

巴州环保局1995年开始文明单位创建活动,1997年创建成库尔勒市级文明单位,1999年创建成自治州级文明单位,2001创建成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15年通过第一次复验。2015年1月24日通过第二次精神文明届满复验。

(二)第三届精神文明单位复验期间巴州环保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为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两个文明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形成“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工作机制,我局先后与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签订了《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精神文明工作推动、带动环境保护业务工作不断上新台阶,通过良好的业务工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两个文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1、党的建设

(1)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环保事业发展的需要,局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之间能够彼此尊重,互相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时时处处维护班子的核心作用。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局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和求实创新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局党组的安排布署下,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教育经过多年的工作与总结,已形成制度,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安排,有落实,年终有总结。2015年廉政风险防范点建设及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州委有关部门。2015巴州环保局上报党风廉政信息13篇,2015党风廉政信息12篇,2015截止7月底,党风廉政信息15篇。全局干部职工对单位、领导反腐倡廉满意连续两年评测达到94%以上。

(2)努力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我局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党组织整体战斗力。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定期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期间,2015年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14次,2015年中心组学习16次,截止2015年7月底,中心组学习9次,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为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领导干部不定期与干部职工谈话,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精神状况。三年间,巴州环保局党总支、各支部均按时、超量完成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同时我局为每一位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订阅了报刊杂志。

(3)近两年来,通过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巴州环保我局领导班子的年终考核均通过自治州考核。通过每年一次的民主测评,全局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满意度达都达到85%以上。

2、道德建设

我局始终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环节,围绕巩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成果,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思想道德创建环境。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

(1)按照计划,每年3月的“公民道德教育月”和9月22日的“公民道德日”,我局都通过举办学习经验交流会、出板报、以及开办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干部职工在社会上遵守社会公德、在单位里遵守职业道德,在家庭遵守家庭美德。

(2)依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制订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普及“八荣八耻”、“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巴州环保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制定了一整套服务承诺及干部职工道德行为规范。利用板报、文化墙等形式向来办事的企业、群众和个人宣传道德教育,极大地促进了环保业务服务工作有序化、正规化,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巴州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于2015年被评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为使全局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常规化、正规化,巴州环保局党总支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对精神文明建设常识、文明礼义常识进行学习、培训。其中中国人民大学金正昆教授的文明礼义大全培训,受到了全局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

(3)积极开展道德模范先进典型评选、自治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等系列活动。2015年巴州环保局有三名同志提名自治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其中一名少数民族干部荣获自治州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五四青年奖章的光荣称号。巴州环保局“四德”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2015、2015连续两年,巴州环保局年终干部考评工作,模范家庭评选活动干部职工涌跃参加,截止2015年底,全局53个家庭荣获这一殊荣。2015年“七一”前夕,巴州环保局与若羌县吾塔木乡果勒艾日克村签订了2015年至2015年五年扶贫帮困目标责任书,给该村村委会打水泥地坪费用2万元,红枣、胡杨育苗费2万元,并且购买了大米、清油等价值4000元,走访慰问了“三老人员”18户。2015年全局干部职工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4330元;对“7·5”事件受害者捐款7050元,更在关键时刻体现出民族团结高于一切。2015年,巴州环保局为焉耆四十里城子镇贫困户谢平老人盖新房40平方米,购买了过冬用煤2吨,火炉、灶具一套、面粉、大米、清油等生活用品,开支26800元。2015、2015、2015年连续三年七一党的生日,巴州环保局党总支都带着慰问品(300元/户)走访慰问离退休党员,为他们带去党组织的温暖、关怀和美好的祝愿。

(4)针对青年干部职工和未成年人的特点,开展了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未成年人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积极配合学校、街道、社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按照州委老干局要求,在连续开展的“六个一”活动中,结合老干部工作要求和特点,深入学校、街道和社区进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提高下一代青年人法律意识,为平安社区、平安街道、平安单位的创建打下坚实的基础。连续三年深入活动中,巴州环保局进社区、进街道、进学校宣传法律、法规、授课次,全州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走在全疆先进行列。

3、文化建设

(1)巴州环保局党组、局领导狠抓文化建设,丰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积极开展对干部职工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2015年我局派人参加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各类培训25人次,2015年更是加强了培训力度,参加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各期培训人数达到35人次以上,截止2015年7月,已安排各类培训人员30余人,确保了年初各项培训计划有效落实。通过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尤其是新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很快进入了角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局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科、环境监察支队分别被环保局党组评为2015年、2015年度学习型科室。

(2)我局把加强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落实。2015年单位搬迁了新的办公地点后,立即着手组建图书阅览室。在今年开始的巴州环保局构建和谐机关大讨论活动中,局主要领导还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每年读两本好书以充实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3)每逢“三·八”、“五·四”、“十·一”等大型节假日,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州、市、街道和社区组织的各类文体、趣味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身体素质的同时增强了全局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有效地丰富了我局职工的业余生活。2015年,我局又投资71万元,对新办公地点地下室进行改造,以建设职工新的职工文化活动室。届时巴州环保局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将得到更进一步地提高。

(4)紧紧围绕历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主题,邀请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联合全州各环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板报宣传、巴州集邮协会环保主题邮展、风帆广场“六·五”世界环境日专场文艺汇演等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在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5)我局利用每年“石油节”前往河南油田进行慰问,开展联谊活动,油地篮球友谊赛、拨河比赛等各项活动,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加强了与油地共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各族干部职工、环保与企业干部职工既增进了相互了解又加强了团结,激发了干部职工做好各项工作的积极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4、民族团结

巴州环保局保职工民族团结教育以及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教育,常抓不懈。尤其新疆“7.5”事件发生后,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了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团结、维护稳定深入每一位干部职工内心深处。

(1)坚持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和国防教育,定期组织干部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区法》以及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等知识。“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月主题教育活动、“三个离不开”思想已深入人心。尤其每逢少数民族节日来监之际,巴州环保局党组总要带领局相关人员到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局党组的关怀和温暖。

(2)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及模范个人评选活动,民族团结模范个人纷纷涌现,民族团结先进事迹屡见不鲜。如巴州环保局监察支队连续多年资助的库尔勒市区少数民族孩子已大学毕业,有了固定的工作,彻底地解决了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7·5”暴力犯罪事件发生后,巴州环保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民族团结的各项政策、精神,进一步强调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在为“7.5”事件受害群众的捐款活动中,不论少数民族职工还是汉族职工,都能积极、主动参加捐款,大家纷纷表示愿意为受难群众尽一份绵薄之力,全局各民族干部职工平等、团结、友爱、互助蔚然成风。

5、社会治安

巴州环保局党组始终把安全防范工作作为机关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着力解决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不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为全局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治安保障。

(1)“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2015年巴州环保局顺利通过了自治州“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五五普法”工作期间,巴州环保局做了大量的工作,“法治六进”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榜样作用名显。2015全州法律知识考核,我局领导干部合格率100%,其中三人被评为自治州先进个人。普法工作总结成绩,更应发现不足:巴州环保局法治认识不全,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法治六进工作发展不平衡、缺少与社区、乡村、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信息沟通机制等等弊端已成为影响单位法治工作的重要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加以改进,以利“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

(2)巴州环保局进一步完善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在搬入新的办公地点后,健全了值班制度,聘请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州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7.5”事件后成立了环保局应急小分队,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通过全局干部职工努力,三年来未出现安全保卫事故。党风廉政教育、风险防范教育宣传、落实到位,巴州环保局干部职工,尤其是关键点的干部职工主动学习廉政准则,通过签订廉政风险目标责任书,筑牢廉政风险防线,全局廉政风险防范建设取得实效,无一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3)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工作和生活方式。通过和谐机关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各族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用科学理论、正确舆论、先进文化占领思想阵地。近年来,我局未出现过“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4)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全局大力开展消防宣传,经常性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邀请消防部门为干部职工具体讲解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及时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定期更换,机关办公场所消防工作全部达标。近年来从未出现消防安全事故。

(5)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我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学习《全面加强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时调整充实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为搞好计划生育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2015年9月25日在州计生委考核2015年上半年落实《全面加强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会议上把我局贯彻落实情况向州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做了专题汇报。“三八妇女节”我局聘请专业讲师对全局妇女同志进行培训,计划生育“五期”知识、药具知识、生理健康知识答卷12套及时向妇女同志进行宣传。几年来,未发生超生、违反计划生育多生现象。

6、环境建设

(1)认真开展职工健康教育活动。结合“三八”国际妇妇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环保局党组聘请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健康知识,赢得全局妇女同志赞誉。2015、2015年连续两年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医疗保险,2015年又为全局(包括退休老干部)干部职工安排体验,提高干部职工健康素质。在干部职工中,大力提倡积极健康向上的文明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举办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增强职工的体质,提高健康水平。

(2)积极参加办事处组织的卫生清扫活动,保持办公场所及周围环境干净卫生整洁。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按要求参加库尔勒市组织的春秋两季植树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绿化任务。环保局机关内部认真落实卫生、绿化责任制,办公楼、家属院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绿化、硬化、亮化、美化工程取得初步效果。巴州环保局绿化合格单位、卫生红旗单位及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绿化合格单位、卫生红旗单位通过库尔勒市、自治州两级验收,文件待批)。

(3)巴州环保局在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单位职工环保节能意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各项节能措施的贯彻落实,努力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2015年,巴州环保局及时上报本单位节水、节电、节能完成情况总结,今年又按照州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上报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计划,身体力行,做好自身节能减排工作。

7、业务工作

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企业、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确保各项业务迈上新台阶。

(1)狠抓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工作。受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利润下滑,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的压力加大,但我们在环境监管上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认真落实“十一五”减排工作方案,以全面完成COD和S02削减目标为重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要求国控和区控重点企业完成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整治。

(2)在项目审批工作中,执行“四个严格”:即严格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严格依照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产业布局、严格依照全州排污总量、严格依照污染集中控制原则。把住污染控制第一道“闸门”,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未按环评和审批意见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企业一律不允许试生产、不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杜绝污染新帐。

(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结合自治区环保厅开展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全州辖区内已建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长期“试生产”不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治污设施不配套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2015、2015、2015年连续三年,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100%。

(4)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抽查、严格检查、从严执法”的原则,对每个企业都逐一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掌握企业的生产工艺、污染物的产生环节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对国家重点污染监控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以及个体私营小企业等环保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三年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近四千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三百余家,各类违法排污企业以及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污染治理工作滞后的企业由州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力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5)全面开展了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组织排查组重点对全州内石油化工、炼焦业、制药、化工、经营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矿山企业等环境风险行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同时结合我州2015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结果,初步筛选53家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调查填报;集中开展了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全州8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各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均无工业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各县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已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专项检查。摸清和掌握我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保状况,做好我州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我州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巴州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

(6)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我州部分企业受金融危机和“7·5”事件的影响,企业在融资和利润方面受到冲击,一些企业在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方面自觉性、主动性减弱,我局在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前提下,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结合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了一批长期违法排污企业;对明知故犯、恶意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予以高额处罚。对于超标排污、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下达了限期治理或限产限排。对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及时报请州政府停业整改或关闭。

(7)油田环境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巴州环保局加强了对州域内石油勘探开发过程中的环境监察,严格控制各单井井场面积,加大现场检查工作的频次,严格检查勘探开发结束后的生态恢复和复耕工作,确保焉耆盆地敏感地区的油田勘探开发与农业生产两不误。加强油田单位开发井现场钻前验收,对输油管线刺漏进行了现场监察、对钻井前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擅自开钻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妥善处理了群众对油田单位污染投诉和环境违法案件。

(8)妥善处置了一批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增强“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的服务效能,切实做好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信访工作。首先完善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平台建设,加大了资金投入,三年间,12369平台建设共投诉30余万元,通过补充和更新确保平台24小时正常使。其次加强了投诉电话处理工作制度建设,值班制度、登记制度、查处制度、保密制度、督办制度、建档立册等规章制度以及《巴州12369环保投诉热线工作流程》、《12369受理人员规范性用语》等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个环节对投诉工作进行了规范,力促“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受理、查处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9)全面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截止2015年6月,完成样品监测96个批次,1060个样品,各类分析项目560个,有效数据4629个;对14家国控、区控污染源及3个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监测;完成了在线监控企业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与监控平台的对接以及在线设施监测数据与实验室分析数据的比对工作。积极开展应急监测工作,积极参加自治区为期一个月的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自治州重点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进行应急监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认真开展辐射监测,对库尔勒市、和硕、若羌、阿拉干等4个点位的地面辐射进行了监测,获得监测数据8个,为自治州辐射监测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地基础。

(10)巴州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工作。巴州环保局博斯腾湖科学技术研究所参与的“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家投资1929万元科研经费到帐。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新疆环科院、巴州环境监测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新疆水产研究所等课题参与单位积极开展课题研究;2015年环保公益性项目稳步推进:巴州环保局2015环保公益性专项项目《干旱地区内陆大型湖泊生态健康监测评估体系研究》总投资353万元,中央财政预算第一期拨款141万元2015年2月到帐。根据有关要求已完成了该项目开题报告及项目总任务合同书和子课题任务合同书的编写上报工作;开展2015年环保公益性项目实地生态调研:2015年环保公益性项目国家投资19万元。今年6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鲁东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呼伦贝尔学院相关专家及巴州畜牧局草原工作站有关人员对巴音布鲁克草原和博斯腾湖进行了实地生态调研和现场取样分析研究;积极组织力量,编报国家水专项“十二五”科技需求项目:根据国家三部委文件通知的内容和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的需要,自治州主管环保领导带领“十一五”水专项博湖课题有关专家就“十二五”水专项博湖课题的申报立项工作,专程赴北京向国家环保部“水专项”项目办等部门进行汇报。2015年3月完成了国家水专项“十二五”博湖课题实施方案,上报国家环保部及财政部。

8、创建活动

(1)按照精神文明创建评测体系要求,精神文明创建动员大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会中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计划与安排,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创建工作纳入环保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务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为巩固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成果,巴州环保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调整、充实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始终坚持党组书记主要抓、环保局长大力支持、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总责、各科、室、支队负责人分别抓的“层层负责落实”管理机制。2015年巴州环保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支部书记的管理模式,更有利于形成健全、完善、有效的管理网络,真正起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作用,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台阶提供了有力保障。

(2)积极完成各级文明办安排的工作任务。巴州环保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活动工作,自治州、库尔勒市、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环保局精神文明办公室都依照任务分工,选派精兵强将积极参与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015年、2015的社区趣味运动会,巴州环保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共同拼搏,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完成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同时,丰富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达到了锻炼身体、愉悦身心的目的。

(3)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和国防教育活动。2015、2015、2015巴州环保局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活动。2015年严格按照库尔勒市精神文明办要求,对自乌市七五事件以来,在巴州承担维护稳定任务的69225部队全体官兵进行了慰问,向为了维护全州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夜值守在我州各县市大街小巷的部队官兵送去我们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感激与谢意。63618部队作为我局军民共建单位,巴州环保局党组、局领导都亲自参加“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自2015年开始,巴州环保局都召开巴州环保局庆“八一”复转军人座谈会,通过座谈会,环保局退休、在职复员、转业军人都积极主动参与座谈,发表心声,确保在环保局工作的每一位复转军人都能工作顺心、生活愉快。

(4)稳步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第三批申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与州教育局联合组成了自治州创建“绿色学校”活动领导小组,推荐上报5所自治区级绿色学校,现已通过自治区环保局审批;向自治区申报自治区级环保科普基地四个,待自治区审批。积极参加中国环境意识“我眼中的可再生能源射影比赛”评比活动,我局推荐的作品获得总局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和鼓励奖12名。据不完全统计,“六五”世界环境日,三年宣传活动,发放环境保护宣传页四万余页、发放《巴州环保宣传手册》一万二千册,编排环境保护宣传板报150余块。环保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氛围浓厚,达到了宣传效果,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通过一系列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和带动了环保业务工作的开展。环保局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开拓奋进,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长足的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环保业务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我局已经连续多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优秀单位。巴州环保局党总支连续三年受到自治州机关工委表彰。巴州环境监察支队被国家环境保护部评为全国优秀执法单位和文明执法窗口示范单位。这一系列成绩和荣誉的取得,与精神文创建工作是分不开的。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巴州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愿意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市文明办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大力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努力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更大进步。

巴州环境保护局

第4篇:2015年环保局文明创建总结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领导下,市文明办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我局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深入开展以“创建绿色文明,服务扬州百姓”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载体、注重实效,真正做到长抓、常抓、抓新,取得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双丰收。现将近两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班子建设,建立稳定的工作机制

推行责任制,明确领导抓。我局制定了《市环保系统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文明创建活动的管理意见,对如何保持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连续性和加强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力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凡遇班子调整、人事变动,我们在明确“一把手”必须担任组长的前提下,都要及时调整、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创建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常抓。并相应制定了《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分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标,采取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在每年全局系统总结大会上,由局领导分别与各单位(处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责任落实到单位,进一步细化到人,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发挥示范效应,突出抓领导。精神文明建设抓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因此,我们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局领导坚持利用党组工作会、中心组学习会,理论研讨会,民主生活会等,努力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坚持下基层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注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讲团结、讲正气,努力提高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坚持虚心接受民主评议和群众监督,注重做改革的表率、严肃执法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勤政敬业的表率,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去影响群众。

二、抓管理方法,强化监督约束激励机制

从规范言行入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主要有《党风廉政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干部人事管理办法》等,并在实施中不断修改完善加强。为了促进行风的转变,我们专门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了23名民主监督员监督我局行政执法、行风建设,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和依法行政。两年来,我局从没有发生滥用职权,人情执法,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事件,在全市市直机关作风公开评议活动中,得到了市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认可。从强化创建意识入手,完善监督激励机制。我们建立了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制度,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单位和部门工作的重要条件,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奖、干部业绩挂钩,奖惩兑现。保证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落实。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汶上环保局环境监察 环保局监察大队职责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570782.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