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2016-08-22 12:32:3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共6篇)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登记后如何缴纳印花税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登记后如何缴纳印花税谷建华王桂威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的修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注册资本金,印花税》,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登记后如何缴纳印花税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第一篇

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登记后如何缴纳印花税

谷建华王桂威

自2014年3月1日起,公司法的修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那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如何缴纳印花税呢?

税务规定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举例说明

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甲和乙两人发起,企业章程规定甲出资300万元并于2015年1月1日投入公司,甲到期实际投资35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并于2020年1月1日投入公司。该公司如何缴纳印花税?

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1.2014年3月公司成立时

借:其他应收款——甲 300

其他应收款——乙 200

贷:实收资本 500

2.2015年1月公司收到甲实际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350

贷:其他应收款——甲 300

资本公积——甲(资本溢价)50

2015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1750

贷:银行存款 1750

注:350×0.5‰=1750(万元)

3.2020年1月公司收到乙实际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200

贷:其他应收款——乙200

2020年1月缴纳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注:200×0.5‰=1000(万元)

因此,该公司缴纳印花税时,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2015年1月应缴纳印花税为1750元,2020年1月应缴纳印花税为1000元。

注册资本如何缴纳印花税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第二篇

注册资本如何缴纳印花税

注册资本印花税是任何一家企业在注册完毕以后都要缴纳的一种税收。 每家企业终身只缴纳一次,其缴纳时间为公司成立后第一次到税务局报到时缴纳或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季度缴纳。但以后实收资本加资本公积的总额发生增

加的,需就增加部分补缴印花税。

征收标准:其征收标准为公司注册资本金的0.5‰(即万分之五),例如,企业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企业需要缴纳的注册资本印花税就为250元。

附:个人开公司的流程

一、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

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元。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

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

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

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费用大概20元左右。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报纸上的

分类广告,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的广告。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

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注册资本印花税的延伸内容:“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的区别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

相等的。

注册资本是公司在设立时筹集的、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是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现行公司法已经不再区分企业的经营发内,而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不同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

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

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

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

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

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收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由于公司认购股份以后,可以一次全部缴清,也可以分期缴纳,所以实收资本在某段时间内可能小于注册资本,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最终是应当一

致的。

2015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全文)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第三篇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第十条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

第十六条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第十七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十九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第二十条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1。

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2016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第四篇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作关于xxxx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一、xxx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理财,促进发展,为民服务,促进和谐”为宗旨,依法加强征管,有效保障重点,财政运行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893115万元,为年预算的56.8%,增长17.7%,其中:地方收入完成510773万元,为年预算的64.1%,增长32.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79892万元,为年预算的49.4%,增长2.6%。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412848万元,为年预算的59.5%,增长22.5%,其中:地方收入完成271349万元,为年预算的74.9%,增长32.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9049万元,为年预算的42.7%,增长6.4%。

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687209万元,为年调整预算的59.8%,增长51.6%,支出增幅居全省第1位,序时进度居全省第2位。其中: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352741万元,为年调整预算59.5%,增长73.7%。

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国税部门完成413507万元,增长2.3%,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1个百分点;地税部门完成273013万元(含两税),增长8.7%,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2.9个百分点;财政部门完成180354万元,增长100.6%,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38.1个百分点。

收入分结构完成情况:上半年,税收收入完成728732万元,增长4.3%,占财政收入的81.6%,比上年同期下降10.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64383万元,增长172.9%。

收入分税种完成情况:上半年,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584083万元,增长4.8%,占财政收入的65.4%,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个百分点。其中:企业所得税(85%)完成117926万元,增长42.1%;营业税完成101306万元,增长20.9%;增值税受煤炭行业销售价格下跌,完成332916万元,下降3.4%;受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个人所得税(85%)减收明显,完成31935万元,下降30.6%。

重点行业税收完成情况:煤炭、电力行业税收收入完成44.63亿元,占税收收入的61.2%,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煤炭行业受近期煤价环比下降和节能减排影响,占比下降5.1个百分点;电力行业受电价调整因素影响,占比提高2.7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受矿业集团旧城改造税收集中入库影响,占比提高0.9个百分点。

收入在全省位次情况: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规模居全省第6位,增幅居全省第9位,比全省16市平均增幅高3个百分点。地方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居全省第4位。

收入增幅回落情况:全市财政收入增长17.7%,增幅同比回落8.2个百分点;全国、全省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2.2%、14.8%,增幅同比回落19个和17.1个百分点,全国、全省与我市财政收入增长回落态势基本一致。

市本级财力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地方收入完成27.1亿元,扣除8.7亿元国投新集股权转让和政府大楼置换两项非财力因素影响,可用财力比上期同期减少2.1亿元。鉴于市级年初预算是按照13%的增幅安排的支出预算,因此上半年市本级财政实际收支缺口4.68亿元。

财政支出压力情况:一是民生支出增加。xxx年全市预计投入民生工程资金15亿元以上,市本级配套1.9亿元。二是教育新增支出压力大。年初教育支出预算为16亿元,按照教育支出占GDp4%的要求,省政府下达我市xxx年教育支出任务23.07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91亿元,其中市本级增加2.65亿元。三是公务员津补贴提标和其他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增加支出6000万元左右。四是促进经济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增加支出1.37亿元。

二、xxx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实力继续增强。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9.3亿元,增长17.7%,超序时进度6.8个百分点,月均入库14.9亿元。全市地方收入同比增长32.1%,高于财政收入增幅14.4个百分点;地方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比重为57.2%,比上年同期提高了6.3个百分点。区级财政收入完成24.4亿元,增长21.5%,增幅分别比全市及凤台县高3.8和14.6个百分点。上半年财政增收主要因素:一是全市经济良性发展,为财政平稳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财政部门依法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非税收入集中入库,其中:国投新集股票出售收益和市政府大楼及附属建筑物等资产处置收入共8.7亿元。三是省地税局直属分局负责征收的淮南矿业集团等企业所得税增收1.6亿元。

(二)服务经济举措有力。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市财政组成10个工作小组深入213户中小微企业,开展“送政策、解企困、促发展”调研帮扶活动,让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用好政策。落实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2亿元。做大做强市融资担保公司,市级财政新增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达2.66亿元,上半年为241户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8.9亿元,同比增长139.8%。二是支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发展。筹集资金3亿元投向高铁站、东西部二通道和朝阳东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利用亚行、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4.5亿美元以上,支持城市水系建设、采煤沉陷区治理、城市交通、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整合支农资金4亿元,促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安排城维费1.5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整合资金20亿元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工程”和园区经济发展;安排资金2500万元,支持10家企业做好上市准备工作;安排9000万元,支持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

(三)保障民生成效显著。一是有效推进民生工程。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实现“项目落实到部门、任务落实到县区、责任落实到个人”,全面构建“项目有人管、事情有人干、责任有人担”的工作格局。制定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审计监察、意见反馈等办法近20个。上半年,全市实际拨付民生工程资金12.62亿元,占全年预算的84.1%。二是扎实推进收入倍增工作。制定《xxx年收入倍增工作重点》、《实施居民收入倍增“2211”提升计划》等八项措施,开展倍增宣传“八走进”活动,健全完善“五位一体”的联合督查体制。据统计,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574.3元,增长19.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630元,增长20.3%,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37万人,新增4.2万;发放劳动报酬46.5亿元,增长22.3%,呈现就业形势向好,劳动报酬稳定增长的良好格局。

(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财政收支压力增大的情况下,继续强化教育、就业、社保、住房等方面支出力度。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安排9.8亿元,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惠及中小学生25万人,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费用,惠及15.8万人,资助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050人、5241名贫困寄宿生,改扩建乡镇公办幼儿园2所。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拨付资金7456万元,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近1.63万人就业创业;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360元;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供养人员5.5万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三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财税扶持政策,拨付资金1.93亿元,已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994套、公共租赁住房495套,改造农村危房386户。

(五)争取政策项目支持。今年以来国家、省陆续出台一系列“稳增长”政策,市财政积极主动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一是积极配合申报项目。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准备申报工作,筛选上报获得支持的项目44个、资金达21.8亿元。二是积极主动向上对接。财政部门立足自身、抓住时机、超前谋划,配合相关部门上报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9个,项目投资19.2亿元;上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项目投资1650万元。三是积极争取转移支付。准确把握国家、省财税政策调整,积极争取体制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机制,上半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17.5亿元,增长30.2%。

(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推进部门预算管理。6月27日,市本级按照“规范管理、服务创新、平稳有序”原则,全面启动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制订下发8个预算编制及管理文件,新增“地方性政府债务预算表”、完善“三公”经费预算表、严格公务用车和“四项资产”预算审核,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性。二是开展“六清”工作。为缓解市级财政支出压力,确保全年收支预算平衡,市本级财政全面开展“清政策、清项目、清资金、清财力、清资产、清债务”工作,切实增加可用财力。三是推进绩效考评工作。今年市本级选择7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比上年新增项目30个,涉及财政资金1.7亿元。制订《xxx年市级预算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考评方案》和《重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计划》,完善绩效目标评价体系,实施项目跟踪问效,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七)引导金融反哺经济。深入研究财政资金投入的成本效益,通过支持金融、引导金融、调节金融、最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今年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奖励扶持资金,重点支持金融体系建设、开展金融创新、向上争取贷款额度、引进市外资金和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总量。二是对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增量进行奖励。落实市政府《关于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6]106号)政策,拨付11家金融机构2016年度支持小企业、微型企业贷款增量奖补资金454.2万元。三是构建金融支农平台。对新设的县域涉农融资性担保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级金融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商业银行等财政给予奖励或补助。上半年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新设立分支机构,市财政补助两家银行各30万元。四是完善政府性资金存款与银行货币投放的激励机制。下发《关于xxx年度在淮金融机构政府性存款与新增贷款挂钩的通知》,制定贷款与存款挂钩考核办法,发挥财政存款的引导作用,促进在淮金融机构对我市各项事业的融资。上半年,财政资金存款7亿元撬动金融机构贷款12亿元,增长21%,发放城建贷款4亿元。

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虽然平稳增长但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依赖性仍然较大,可用财力增长有限,新增刚性支出扩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绩效还需提升,财政改革有待深化,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而努力

下半年,财政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主动保障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全力服务我市发展改革稳定大局。

(一)科学组织财政收入,扩大财力规模。xxx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为156.9亿元,增长13%。面对复杂多变和增长趋缓的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按照“准确分析、加强征管、科学调度”的原则,积极做好征收工作。密切加强与税务、金融部门联系,围绕收支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调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完善综合治税措施,进一步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潜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实现收入均衡入库,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增加社会总需求。落实促进消费政策,加强流通体系建设。全力扶持我市支柱产业、重点项目及重点税源企业发展。统筹“千百十”工程、自主创新、产业专项资金,采取项目研发补贴、创新奖励等形式,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通过担保、财政贴息、补助项目前期经费等措施,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落实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旅游、服务、文化等产业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区、煤化工现代工业园、经济开发区等建设。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可持续发展。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群众福祉。切实加强民生工程后续管理,严格跟踪兑现,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评估活动,确保35项民生工程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建立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库,完善民生工程决策机制,不断增加民生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补助提标为重点,加快完善各项社保制度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国家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有关要求,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建设,不断提升淮南软实力。

(四)强化财政监督考评,推进绩效管理。继续落实财政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各项措施,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全力加强财政监督。深入开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完成13家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20项日常监督检查项目,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考核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绩效考评。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x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审计整改等各个环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专家考评小组和委托中介机构考评两种方式做好3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现财政资金安排与绩效优劣挂钩。

(五)深化各项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运行。一是促进阳光支付。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使用范围,年底之前将公务卡改革覆盖到县区所有预算单位;实施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年底前所有县区实现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规范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二是严格预算追加。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维护预算严肃性和约束力,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民生增支政策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三是压缩行政经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从紧编制预算,压缩因公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增强节电、节油、节水意识,严格控制考察培训和节会活动。

今年是淮南财政极为困难的一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压力更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编辑:华华)

2015油漆销售合同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第五篇

油漆销售合同为大家整理油漆销售公司与油漆购买方就产品规格,价格及其他事宜达成合同约定,下面是这篇某某油漆销售合同

某某油漆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制漆(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以共同受益为原则,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向乙方销售“===”系列家具及木器油漆产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销售的产品、价格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涂料和油漆产品。具体品种及产品价格以甲方销售给乙方的每批货物的“产品送货单”上的价格确定。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因原材料价格的变化等原因,甲方降低或提高产品价格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调整后的产品价格执行。

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销售至乙方的产品转卖至第三方。

第二条订货、收货程序

2-1甲方根据乙方所下的“产品订购单”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产品订购单”格式由甲方提供。

2-2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时必须在甲方开具的“产品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后交回甲方,而且,此签章必须与乙方提供的“购货方签收样式承诺书”中签章样式完全一致,否则,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货物的交货、验收方式和风险、费用承担

3-1乙方自行提货产生的费用与运输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或者经营场所。乙方自行提货的必须当场验收,自行提货运输中出现的风险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2甲方负责运输的,由甲方负责托运,并承担运输中出现的货物风险、货物破损、额外费用。但是,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货物的当天立即验收,如果在乙方验收时发现运输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与“产品送货单”上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规格、品种、数量)以及产品发生破损等情况,乙方必须当场在“产品送货单”上注明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破损等情况,并在24小时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甲方相关部门。在乙方履行前述书面通知义务后,发生破损货物的损失才由甲方承担。否则,前述货物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质量保证

4-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在有效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承担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或直接损失。如因乙方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或其它因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

4-2乙方在对产品使用时,应严格按照甲方产品中提供的“产品说明”进行,否则,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对油漆性能有特别要求的,如重金属含量指标、油漆抗黄变性能等特殊指标应特别说明,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未作特别要求的,出现上述问题均不能视为甲方油漆质量问题,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4对于甲方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而产生的产品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提供的文件和信息

5-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文件:

A、营业执照(加盖公章);B、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C、乙方的“购货方签收样式承诺书”(加盖公章)。

5-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法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并在本合同中予以确认。

5-3若乙方提供的本合同第四条中的所有相关文件、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货物所有权保留、对账方式

6-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下列方式结算货款: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意乙方在所欠货款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万元(大写)时,以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发出第一批货物之日起的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在该结算周期结束之后的叁拾天之内支付该结算周期的全部货款,以后每次货款结算以此类推。

本合同及本条所称的“月”均为依公历计算的自然月。6-2在乙方未能全额支付甲方产品的全部货款时,甲方仍保留前述产品的货物所有权。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付款,甲方有权停止发货,并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付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的全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A.乙方同意支付限期付款到期后全额支付货款并同意按照前述货款总额每日支付3‰的滞纳金给甲方。

B.如果乙方超过限期付款的最后付款日的十五天仍未付款,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退还全部货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甲方的实际损失。

6-3甲方拒绝接受任何商业票据,同时拒绝接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有关票据的相关法规行政规章以及甲方财务规定的银行票据。

6-4甲方在每个月的十五日之前与乙方进行应收账款的对账,由甲方将上一个月度或者上一个付款周期的对账结算单交由乙方核对,乙方核对后必须在“对账结算单”的相应处签字或盖章,而且,此签章必须与乙方提供的“购货方签收样式承诺书”中签章样式完全一致,否则,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签章后的对账单必须在每个月的二十日之前交至甲方所在地财务部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6-5乙方必须以转账方式付款,并按下列指定账号电汇给甲方,乙方未按指定付款方式付款,视为甲方未收到乙方的付款,由乙方承担违约所致的法律责任和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7-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7-2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行为,应当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要求落实本合同及其附随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

7-3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乙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以及本合同项下第五条提供文件中内容的变更,应当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4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本合同项下第五条提供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本合同签署后经过年检的,乙方必须在年检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另行补充提供经过年检后的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5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实本合同及其附随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7-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同时签署“购货方签收样式承诺书”,此承诺书由乙方委托收货人在承诺书中的指定签收样式处签名或盖章,并在承诺书中的指定位置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用以确保双方经营的合法性。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利要求合同双方对因业务往来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客户资料、工艺流程、产品配方等)和知识产权等有关可以为权利人带来利益的文件、信息,均有义务进行保密,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结束。

8-2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甲方承诺按期发货,但因乙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1经双方签署的购货方签收样式承诺书、订购单、产品送货单、对账结算单均属正式文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为“===”油漆销售合同的“基础合同”,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附属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有效期、法律效力

10-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附件、补充合同、附属合同)中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之处均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合同管辖条款、声明条款、约定通知条款)。

10-4甲方基于本合同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文件的签署,以及一切处理与经销合同及其附属合同、补充合同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问题、质量问题、价格调整问题等),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的有相关权限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和适用的法律

11-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11-2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声明条款

12-1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12-2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12-3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12-4本合同除下划线、表格部分及以下必须由甲乙双方选择填写之处以外,其余部分手写无效。

12-5甲乙双方承诺下列内容中双方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均真实、合法、有效,并承诺以下联系方式为各自的法定联系地址,双方的书面通知以传真、挂号信、快递的方式到达以下联系方式之一即为有效送达。

甲方:===制漆(上海)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6511号地址:

邮编:201706邮编:

法定代表人:叶凤娟法定代表人:

电话:021—59789999电话:传真:021—59788090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油漆销售合同相关推荐:

销售合同范本大全

2016个人非法集资承诺书
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第六篇

个人非法集资承诺书

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二、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超范围经营。

三、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四、不擅自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五、不虚报、抽逃注册资本金。

六、不搞虚假广告宣传、不搞非法集资广告宣传。

七、不从事非法集资或变相非法集资活动。

八、不从事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九、自觉接受工商管理部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管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拒绝非法集资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我本人所承借贷款全部按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用途范围使用、按约偿本付息,不转借他人、不直接或者间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并切实做到:

一、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条款,依法合规经营,信守行业自律规则,恪守职业道德准则,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二、积极响应贵单位开展的反对非法集资培训和宣传活动,关注和了解反对非法集资知识

三、积极参与、支持贵单位所倡导的反对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抵制并检举非法集资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单位反非法集资监督工作。

本人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或发生直接、间接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时 间: 年 月 日

不非法集资承诺书2

株洲市房产局开发办:

在今后的开发、建设、经营活动中,我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未得到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之前,绝不从事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绝不参与、支持或者协助该类活动,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防止非法集资违法行为发生。 特此承诺。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资本金印花税税率 资本金交印花税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注册资本金,印花税"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574398.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