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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

2015-12-18 11:47:4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篇一《医保本上的定点医院如何改呀》 ...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希望能帮助到你。

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篇一
《医保本上的定点医院如何改呀》

医保本上的定点医院如何改呀?

2011-01-14 12:47:48

步骤如下:

1)计算机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你单位应该有专人操作这个系统,否则你就要先到社保去用U盘下载该系统和当前你单位数据);

2)在该系统中修改“你的”定点医院信息后打印该报表并下载到U盘;

3)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连U盘每月5日到25日之间一同拿到社保(北太平庄或万寿路)即可。

社保人员操作完成后给你打印出一张定点医院单,将该单贴在蓝本原定点医院单上后加盖钢印。

(每年只能更改一次)

2011-01-14 14:32:55

每月的5号到25号都可以改,条件是,你这次的修改距离上次修改时间为一年以上。

2009-10-03 22:35

到当地社保机构去更改。

而且不是随时都可以更改的,有固定的更改时间。

可以咨询当地12333,询问当地具体的更改程序。

2011-5-20 17:04

19家A类医院和定点中医专科医院即使不选也可以看病报销的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篇二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单位名称(公章)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办理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为提高效率,缩短办理时间,请各单位在填报时原医院可以写医院简称,变更医院写医院名称和医院编码(可以到社保中心一层查询)两项。填写好该表盖章后,请于4月1日-30日交到社保中心一层1、2号窗口办理变更手续,联系电话:67075566-563、569。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科)

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篇三
《新社保年度如何办理门诊选点、改点手续》

新社保年度参保人如何办理门诊选点、改点

手续的通告

一、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是否都要重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

不一定。原来已办理了选点手续,如果参保人新社保年度不打算更改原选定医院的,只需在原选定医院继续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结算时就确认了该医院为新年度门诊选定医院;如果参保人在新社保年度想更改选定医院的,则需要办理选点。

二、从未办理门诊选点,那么新年度首次申办门诊选点应如何办理呢?

如果是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参保人可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就医凭证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

具体流程为: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凭参保人就医凭证在定点医院领取《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如实填写后贴于门诊病历上,定点医院同时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点及确认手续(参保人欠缴医保费期间不予办理选点手续)。

三、新社保年度,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该如何办理改点手续呢?

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未在原选定医院门诊就医记账结算的,可到新选定医院办理改点登记,或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前台办理改点。

四、新社保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该如何办理改点呢?

如果新社保年度,就是自2012年7月1日起,参保人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门诊记账就医的,医保系统会默认参保人确认原门诊选定医院为新社保年度的门诊选定医院。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可改点: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分局或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起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特别提示:如果新社保年度希望改点又不具备上面提到的特殊情形的参保人,就不要去原选定医院办理门诊就医(去了也不要门诊记账)。

市医保局各分局及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

地址

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篇四
《广州怎样办理医保定点医院》

导读:办理医保定点医院很简单:带上身份证、医保卡、彩色照片两张,到自己选定的医院挂号办理挂靠业务就行了。一次挂靠两个医院:1.二级以上医院(报销50%)2.基层社区医院(报销65%);

办理医保后需要选定医院才能报销的,你可以选择一个大医院以及一个社区医院。社区医院按80%、大医院按50%报销药费,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月。

医保定点很简单,你带上医保卡和一张一寸大头彩照,就可以在医院办理医保定点了.

广州怎样办理医保定点医院?办理后可以更改吗?

一种情况是,在新社保年度,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可携带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参保人也可携带医保卡直接到市医保局8个直属分局中的任何1个分局办理。

另外一种情况是,在新社保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可改点: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医疗保险卡、《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直属分局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起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相关医保知识延伸:

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社保部门公布所管辖区域内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参保人根据所公布的名单,选定自己就医的医院,然后社保部门审核合格后,发给参加医保人员医保卡,凭医保卡到指定的医院去就医,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

医院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甲类医院又分为一等,二等,三等。

一般情况下,医保定点医院每人可以选择2个,其中包括1个必选的社区医院。

广州医保卡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低,共付段统筹基金比例最高,个人支付比例最低

选点的医保单位级别不同,住院的起付线、统筹基金报销额度、个人支付额度都大不一样。广州仁爱天河医院被划分为一级医院(也即社区服务机构)的医保标准,可享受三甲医院的技

术和服务标准,同时也是住院起付标准最低,共付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而个人支付比例最低的医院。

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

最低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最高起付线为400元

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90%,个人只需支付10%

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最低起付线达到了400元,最高起付线为800元

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85%,个人需支付15%

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最低起付线达到了800元,最高起付线为1600元

用统筹基金最高报销80%,需个人支付20%

住院医保计算公式

住院医保计算公式(以1000元为例):

公式一:住院起付线+(1000-住院起付线)×个人支付比例=需个人自付费用 公式二:(1000-住院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筹基金报销的费用

温馨提示:

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应承担以下费用:

自费费用;

先自付费用(即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参保人先自付部分比例的费用);

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共付段自付费用;

超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

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篇五
《社保》

三大目录操作说明

一、 医院本地目录与社保库对应用excel表导入录入,操作步骤如下:

1、 按《医院导入目录样本(已对应)》(社保网站可以自行下载

(1) 保留第一行标题栏,因为导入时默认有标题栏,如果删掉标题栏则会少导一

行;

(2) 不要自行增加列和多余没有项目对应的行,否则会提示文件最后一行后“没

有对应的内容”,解决方法是新建一个excel,只把有文件内容的行及列复制过去再导入社保系统,或者删除后面的空白行(或者列),不是delete内容,而是整行(列)删除;

(3) 不能将列/行隐藏后进行导入操作;

(4) 文件前四列(医院编号,项目类别,医院项目编码,项目中文名称),倒数第

三列(生效日期),以及最后一列(社保项目编码)为必录项;

(5) 生效日期为必录,日期录入格式必须按“2011-1-1”的格式,如果无特殊要求

的,建议都按“2011-1-1”的时间来录入;

(6) 严格按《医院三大目录导入文件格式》,例如,药品规格字段目前为30字节,

不能录入超过这个字节数;医院分类代码是指大类代码,不是医院的项目编码,字段目前为5字节。

(7) 单次导入笔数不要超过5000笔。

2、 打开导入界面:“系统导航--三大目录管理—对应库新增管理—对应库导入信息”

3、 根据需导入文件类型选择“导入dbf文件”或者“导入xls文件”

4、 选择所需导入文件

5、 导入完成后点“保存”

二、 医院本地目录手工与社保库对应

(一) 目录变更

1、 对应库变更(对已经对应过的项目进行变更社保库编码,选择需变更的内容,例如,药

品,诊疗等)

例如,变更诊疗目录对应修改,

(1)进入界面:三大目录管理-对应库变更管理-对应库诊疗目录修改

(2)点“开始任务”,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出需修改的项目,并“医院三大目录信息”选择该记录,

(3)点“复制”后,项目资料显示在“变更信息”栏,在变更信息栏进行修改操作

(4)修改后点“保存”后,流程选择“审核”,然后“任务提交”,等医保科审批后生效。(可在一个业务流水号操作多次变更)

(5)提交后待医保科审批后再生效。

2、 定点医疗机构本地库变更(已对应社保后,要修改医院端除医院项目编码外的资料,选

择需变更的内容,例如,药品,诊疗等),例如做本地药品变更:

(1) 进入变更界面:

三大目录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本地库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本地三大目录变更—药品

(2) 按查询条件,输入需查询内容,点击查询,

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篇六
《社保如何选择定点医院》

社保如何选择定点医院? 参加医保时,如何选择定点医院? 参加医保时,可以根据自愿和方便治疗原则,选择四家医院。只有在这 四家医院看病费用,才能纳入参保人医疗报销范围。这四家医院,必须有一 家区级医院,其余三家可自愿选择。同时,根据规定,北京市公办的中医医 院和专科医院,均自动纳入每个参保人定点医院范围,即使你没有选择这些 医院,也可直接到这些医院就诊,并可报销相应医疗费用。 目前,北京有 19 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就诊社保报销2011 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A 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1、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5、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篇七
《怎样更改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广州医保》

更改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篇八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

等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文 件 号】京劳社医发[2007]125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7-07-20

【实施时间】2007-08-01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等45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由一院两址变更为一院三址,新增一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58号中灿苑;

  2、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医院(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执业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21号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290号;

  3、西城区月坛街道三里河三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36号变更为:西城区三里河二区10号楼一层;名称由西城区月坛街道三里河三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三里河二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4、北京市肛肠医院,名称由北京市肛肠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北京市肛肠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一院两址中的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34号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校场口街9号院7号楼1层;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其他专科医院;

  5、北京两广医院,名称由北京两广医院变更为北京两广中医医院;医疗机构类别由综合医院变更为:中医(综合)医院;

  6、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街道火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街道火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街道幸福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崇文区火桥北里2楼102号变更为:北京市崇文区幸福家园19号楼1101、1102号;

  7、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街道金鱼池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崇文区金鱼池小区中区21楼2单元1号变更为:北京市崇文区金鱼池小区西区13楼1单元101号、102号、16楼5单元103号、104号;

 

  8、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中医医院,名称由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中医医院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类别由专科变更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外综合);

  9、密云县古北口镇中心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古北口镇中心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古北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密云县石城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石城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石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密云县大城子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大城子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大城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密云县东邵渠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东邵渠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东邵渠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密云县北庄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北庄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北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密云县巨各庄镇中心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巨各庄镇中心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巨各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6、密云县穆家峪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穆家峪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穆家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北京市密云县不老屯镇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密云县不老屯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不老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9、密云县新城子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新城;

  20、密云县河南寨镇卫生院,名称由密云县河南寨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河南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西田各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密云县滨河医院,名称由密云县滨河医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果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由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西滨河路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果园街道西门外大街8号;

  23、密云县第二人民医院,名称由密云县第二人民医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太师屯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4、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卫生院,名称由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卫生院变更为: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6、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7、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8、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9、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佛子庄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北京市房山区窦店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1、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2、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3、北京市房山区河北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4、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5、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6、北京市房山区蒲洼乡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蒲洼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7、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8、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中心卫生院,增加名称为: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篇九
《新社保年度如何办理门诊选点》

新社保年度如何办理门诊选点、改点手续

发表于:2012-7-4 11:34:41 作者:daiy 信息来源:本站 原创

一、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是否都要重新办理门诊选点手

续?

不一定。原来已办理了选点手续,如果参保人新社保年度不打算更改原选定医院的,只需在原选定医院继续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结算时就确认了该医院为新年度门诊选定医院;如果参保人在新社保年度想更改选定医院的,则需要办理选点。

二、从未办理门诊选点,那么新年度首次申办门诊选点应如何办理呢?

如果是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参保人可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就医凭证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

具体流程为: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凭参保人就医凭证在定点医院领取《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如实填写后贴于门诊病历上,定点医院同时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点及确认手续(参保人欠缴医保费期间不予办理选点手续)。

三、新社保年度,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

就医的,该如何办理改点手续呢?

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未在原选定医院门诊就医记账结算的,可到新选定医院办理改点登记,或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前台办理改点。

四、新社保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该如何办理改点呢?

如果新社保年度,就是自2012年7月1日起,参保人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门诊记账就医的,医保系统会默认参保人确认原门诊选定医院为新社保年度的门诊选定医院。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可改点: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分局或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起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特别提示:如果新社保年度希望改点又不具备上面提到的特殊情形的参保人,就不要去原选定医院办理门诊就医(去了也不要门诊记账)。

市医保局各分局及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

地址

如何更改社保定点医院篇十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登记表》

医保定点医院变更

院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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