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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制度

2016-11-21 09:19: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派出所制度(共9篇)派出所制度汇总派出所宿舍管理制度一、本所宿舍实行军事化管理。只限于本所工作人员休息,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二、宿舍每日打扫,不整洁的地方随时清扫,做到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房间无异味。三、宿舍内衣物鞋帽放置、被褥叠放、洗漱用具摆放应当统一、整洁,不得把烟头、纸屑等个人和办公废弃物随处丢放。四、节约用电...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派出所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派出所制度汇总
派出所制度 第一篇

派出所宿舍管理制度

一、本所宿舍实行军事化管理。只限于本所工作人员休息,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二、宿舍每日打扫,不整洁的地方随时清扫,做到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房间无异味。

三、宿舍内衣物鞋帽放置、被褥叠放、洗漱用具摆放应当统一、整洁,不得把烟头、纸屑等个人和办公废弃物随处丢放。

四、节约用电,人离开房间应及时熄灯并断绝电源开关。

五、宿舍内物品设备属本所公共财物,要共同爱护。

派出所学习制度

一、每周星期四下午为全所民警集中学习时间,特殊情况另行调整。

二、结合实际需要,以当前主要政治工作内容为主学习领导重要讲话和党刊报刊,时事政治,上级文件,政策法律及公安业务知识。

三、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提倡多读书多看报。集中学习实行全体民警在所会议室集体学习,相互交流体会,达到共同进步。

四、集中学习要做到自觉认真,不得迟到早退。及时领会学习内容,学以致用并做好学习笔记,书写心得体会。除经领导批准外,不得无故缺席。

五、以上制度,望全体民警自觉遵守。

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规定负责辖区暂住人口的登记、办证、查验工作。

二、对拟暂住一个月以上且年满十六周岁的暂住人口,要及时登记、发放暂住证。对暂住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人来登记,人在管住,人走注销,登记发证率达98%以上。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用工单位、出租人的管理责任,签订治安责任书。

四、办理暂住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出租房主户口本或单位介绍信。责任区民警规范填写档案,暂住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档案内容齐全,租赁房屋逐户建档。

五、定期宣传暂住人口管理政策、法规,对暂住人口进行法制教育。定期核对、查验暂住人口的登记情况和有关证件。

内勤民警工作职责

一、坚守岗位,保证信息上情下达,及时统计各类数据报表,编写和传递信息,收集全所各项工作情况,为领导做好参谋。

二、以便民、利民、为民服务为根本,认真执行户口管理政策,不错不漏做好户口登记、变动、统计工作。

三、严格执行《居民身份证条例》,认真做好群众申领、补领、换发居民身份证工作。

四、管理公安业务、户口簿册、居民身份证资料及重点人口档案。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工作。

五、接待外调人员和群众来访,处理来函和群众来信。

六、保管派出所的印章、财物等装备,处理所内日常事务,做好会议记录。

七、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派出所巡逻中队工作制度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持请假条逐级请销假,按时归队,不准私自外出。

三、巡逻必须着制式警服,佩带巡逻袖标按指定的路线巡逻,巡逻位置力求规范合理,不得无故超出巡逻区或减少巡逻时间和巡逻密度。

四、文明巡逻,不得和群众发生矛盾,不得私自处理案件和当事人,不准收受当事人钱物。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必须依法带回所内交值班民警调查处理。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所领导。

五、树立全局观念,维护公安机关治安巡逻队伍的良好形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随时接受群众的求助,自觉为人民群众做好事。

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体能、技能训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派出所工作制度
派出所制度 第二篇

一.派出所所长工作职责

所长负责主持派出所的全面工作。

一、组织领导全所民警深入调查研究,熟知管辖区的治安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加强基础工作。

1、严密户口和治安管理。

2、切实摸清重点人口底数,落实教育管理措施。

3、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

4、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和治安员。

5、做好“四防”安全,维护管辖区的治安秩序。

6、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刑事案件,协助调查重大刑事案件。

二、依照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维护民警正确行使派出所的职权,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上报材料要事实清楚可靠,处理问题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三、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政策和业务,要有计划安排和检查督促,使每个民警逐渐熟悉有关法规、政策和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四、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联系群众,征求意见,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要严格值班制度。

五、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关心民警生活,既要严要求,又要善管理。

二.

教导员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干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和监督上级命令和指示的贯彻执行。

2、组织干警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进行廉政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3、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支部的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对干警进行严格教育和管理,认真执行《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令》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组织记录。

5、组织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和立功创模活动,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弘扬正气,鼓舞斗志。

6、关心爱护干警,掌握思想状况,及时开展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经常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增强干警的体质。

派出所户籍内勤岗位职责

1、在派出所长领导下,做好户籍内勤

工作;

2、做好户口登记,办理户口四项变动;

3、负责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各种户口材料;

4、做好居民身份证的信息采集和发放工作。

5、指导责任区民警做好核对户口、公民身份证件登记项目内容工作;

6、做好户籍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按时上报各类户籍报表;

8、保持窗口内务卫生整洁,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1、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队伍,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指导内部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构筑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控网络。

2、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及时出警,协助侦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调处治安纠纷。

3、做好社区治安管理。开展经常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落实社区内的场所,特业、危险物品的各项治安管理工作。

4、做好社区实有人口管理。熟悉社区人口基本情况,针对性地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减少违法犯罪。

5、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搜集、掌握社区治安动态信息。

6、受理治安,户口管理有关登记,领证事项的申请和咨询,努力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7、受理查处案情不复杂的治安案件及调解责任区内的一般纠纷。

办事程序

一、办理出生:

1、新生儿父母户口簿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二、户口迁入:

1、户籍证明

2、房产证明

3、结婚证

4、迁入的农村户口要持迁入的村委会同意接受证明。

三、县内移居:

1、户口本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接受证明

3、迁户口者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四、户口注销:

【派出所制度】

1、入伍、逮捕、劳改、劳教等决定书的复印件(群众自愿)

2、死亡注销要出具医院死亡证明或公安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3、注销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五、暂住证办理:

派出所各项制度总汇
派出所制度 第三篇

派出所学习制度

一、每周星期四下午为全所民警集中学习时间,特殊情况另行调整。

二、结合实际需要,以当前主要政治工作内容为主学习领导重要讲话和党刊报刊,时事政治,上级文件,政策法律及公安业务知识。

三、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提倡多读书多看报。集中学习实行全体民警在所会议室集体学习,相互交流体会,达到共同进步。

四、集中学习要做到自觉认真,不得迟到早退。及时领会学习内容,学以致用并做好学习笔记,书写心得体会。除经领导批准外,不得无故缺席。

五、以上制度,望全体民警自觉遵守。

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规定负责辖区暂住人口的登记、办证、查验工作。

二、对拟暂住一个月以上且年满十六周岁的暂住人口,要及时登记、发放暂住证。对暂住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人来登记,人在管住,人走注销,登记发证率达98%以上。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用工单位、出租人的管理责任,签订治安责任书。

四、办理暂住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出租房主户口本或单位介绍信。责任区民警规范填写档案,暂住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档案内容齐全,租赁房屋逐户建档。

五、定期宣传暂住人口管理政策、法规,对暂住人口进行法制教育。定期核对、查验暂住人口的登记情况和有关证件。【派出所制度】

内勤民警工作职责

一、坚守岗位,保证信息上情下达,及时统计各类数据报表,编写和传递信息,收集全所各项工作情况,为领导做好参谋。

二、以便民、利民、为民服务为根本,认真执行户口管理政策,不错不漏做好户口登记、变动、统计工作。

三、严格执行《居民身份证条例》,认真做好群众申领、补领、换发居民身份证工作。

四、管理公安业务、户口簿册、居民身份证资料及重点人口档案。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工作。

五、接待外调人员和群众来访,处理来函和群众来信。

六、保管派出所的印章、财物等装备,处理所内日常事务,做好会议记录。【派出所制度】

七、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派出所巡逻制度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持请假条逐级请销假,按时归队,不准私自外出。

三、巡逻必须着制式警服,佩带巡逻袖标按指定的路线巡逻,巡逻位置力求规范合理,不得无故超出巡逻区或减少巡逻时间和巡逻密度。

四、文明巡逻,不得和群众发生矛盾,不得私自处理案件和当事人,不准收受当事人钱物。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必须依法带回所内交值班民警调查处理。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所领导。

五、树立全局观念,维护公安机关治安巡逻队伍的良好形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活动,随时接受群众的求助,自觉为人民群众做好事。

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体能、技能训练,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派出所警民走访制度

一、积极开展民警入户走访活动,责任区民警每月走访不少于20户,并利用入户走访积极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活动和法律法规宣传。

二、严格执行派出所警务公开制度、案件回访、回告制度。

三、派出所每半年、责任区民警每月向辖区群众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四、严格按照所内分工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加强协作,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

五、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合理意见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群众。

六、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广泛接受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派出所规章制度
派出所制度 第四篇

安全保密制度

1、 全所民警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保密观念,防止泄密。

2、 严格遵守下列保密规定:

(1)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 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 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5) 不在私人通信、普通电话中涉及机密;

(6) 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7)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8) 不得携带机密材料浏览、参观、访问和出入公共场所;

(9) 不把涉及机密的废弃材料、文件随手乱扔。

学习制度

按照打造学习型、知识型公安机关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所民警政治素养、业务技能、道德修养水准,保证全所同志政治过硬、执法严格、礼仪规范,以适应当前公安工作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制度

1、 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胡锦涛的“八荣八耻”荣辱观,

2、 每周四,全体民警必须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每月交教导员检查一次。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浓烈氛围。

3、 学习有长计划,短安排,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法制教育,确保民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 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提高整体办案质量和整体执法水平。

5、 深化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民警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和实践技能。

6、 对积极撰写学习心得,被公安网或报刊采纳发表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 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

2、 对党员民警廉政建设状况实施监督与管理研究制定本单位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

3、 经常听取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定期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不良倾向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 对本单位民警廉政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掌握,督促纠正。

5、 定期开展党性、党纪、党风和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员民警据腐方便能力,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精神,遵守社会公德,崇高职业道德,切实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6、 定期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地方党委汇报本单位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发生的违法违纪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并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本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件。

廉洁自律制度

1、 不利用办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调处各类纠纷等职权,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2、 不利用管理公特行业等职权,谋取私利,中饱私禳、放任不管。

3、 不利用班里户口、出入境及办理其他各项证件等职权,索贿受贿,收受礼物,接受宴请。

4、 不利用管钱管物的便利,化公为私,侵吞、挪用赃物、发膜赃物和捡拾款物。

5、 不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收入或吃、拿、卡、要、报。

二公开一监督制度

1、 实施“阳光作业”,实行警务公开。公开警务分工、公开办事制度、规定和时限,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2、 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党政领导、人大、政协代表、共建单位、警风警纪监督员、居委主任、治保干部、一般群众等参加的座谈会,向与会代表汇报工作,同时广泛征求批评、意见和建议。

3、 严格执法、秉公办事、集体同案,不搞一言堂,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以罚代拘、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4、 对党政领导、人大、政协代表、警风警纪监督员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5、 通过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各项警务公开规定落实到实处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派出所各项工作制度职责汇编
派出所制度 第五篇

派出所各项工作制度职责汇编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

一、掌握辖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主管公安机关报告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二、督促、指导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健全消防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三、对监督职责范围内的管辖单位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辖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四、在重大节日等火灾多发时期,提请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

五、督促辖区内符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备案;

六、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属于管辖范围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进行查处;

七、参与处置初起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八、组织辖区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

【派出所制度】

动,推动乡镇、村、社区组建多种形式的义务消防队伍,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九、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消防监督工作。

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职责

一、所长是本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主管公安机关领导下,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批准实施本所消防监督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领导和组织开展辖区消防工作;

三、为开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明确所内民警消防工作职责分工,督促民警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派出所制度】

五、定期召开全所消防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

六、规范消防监督执法程序,签发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分管领导消防工作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方案;

二、对责任区民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组织民警开展消防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四、掌握辖区消防工作情况,制定抽查方案,组织责任区民警对管辖范围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组织指导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对各种形式的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检查、培训和业务指导;

七、对各类消防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

八、所长不在时,依照审批程序规定签发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消防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规定,在所长、分管所领导的领导下,具体实施责任区消防监督工作;

二、依法对责任区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每季度至少应当对3个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和3个其他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自觉学习消防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消防工作水平,规范消防执法行为;

四、督促指导责任区范围内的单位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灭火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自觉消除火灾隐患;

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责任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六、整合社会资源,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义务消防队伍,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消防技能培训;

七、受理辖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对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及时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八、参与处置责任区初起火灾,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一、对居(村)委、物业服务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其他单位场所每年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

二、督促指导居(村)委和物业服务企业、小型商业用房单位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三、指导居(村)委和物业服务企业、小型商业用房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增强居民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督促指导居(村)委和物业服务企业、小型商业用房单位制定灭火疏散演练预案,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建立健全各类台帐;

五、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做到底数清,督促落实监护责任;

六、按规定开展轻微火灾事故处置,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

2015派出所职责
派出所制度 第六篇

第1篇:派出所工作职责

1、负责对辖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2、严密辖区人口管理,做好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的申领、变更、注销工作。

3、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出租房屋和爆炸、剧毒物品的治安行政管理。

4、预防制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护重大案件现场,查破本辖区的一般刑事案件。

5、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组织开展治安巡逻、检查,预防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查处治安案件的行为。

6、加强基层治保队伍建设,负责对社区保安服务队、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报导防群治。

7、做好处警工作,健全内部勤务制度,做到闻警而动,快速反应,先期处置。

8、开展法制教育和宣传,发动群众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事件。

10、组织开展与维护社会治安有关的其它工作。

第2篇:派出所主要工作职责

一、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二、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三、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qiāng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四、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五、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六、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七、办理治安案件。

八、调解治安纠纷。

九、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十、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第3篇:派出所的职责

1、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发挥点多面广线长、信息反馈快的优势,收集和掌握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做好紧急治安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疏导缓解工作,加强有关重点人口的控制工作。

2、打击犯罪活动和查处违法活动。做好先期处警工作,快速出警,保护现场,开展初步的现场访问及采取各类紧急措施。从日常治安管理和防范控制中发现线索,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为刑侦部门提供破案线索。对违法犯罪可疑人员开展调查,从人到案,打击查处违法犯罪。负责对辖区内突出治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查处治安案件。

3、人口管理。坚持居住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人口动态管理和控制,把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房屋出租户、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员、监管对象和监视居住对象纳入人口管理范畴。

4、社区防范。积极参与创“三安”活动,落实居民住宅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防范,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宣传。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辖区治安巡逻和守卡,做好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并及时调处各类治安纠纷。

5、为民服务。在bàn zhèng、户口等日常管理工作中,为群众提供方便,实行前台受理,按规定及时办结。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求助救急,帮助群众排忧解难,遇有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发生,积极组织和依靠群众开展抢险救灾斗争,并严密灾害事故现场的治安防范,预防、发现和打击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联系群众。

6、队伍建设。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基础业务建设。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夯实派出所基础建设,并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加强民警的宗旨意识、职业道德、敬岗爱业和法制意识的教育,规范言行,严格执法。

7、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各项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各项公安保卫任务。

第4篇:派出所岗位职责

1、管理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受理常住户口的变动登记和暂住户口的申报登记。负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

2、组织落实对一般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组织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接茌教育工作。

3、负责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的监督改造。

4、建立健全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对治安保卫委员会培训和业务指导,搞好治保会例会制度,积极推行治安保卫责任制,充分发挥治保会和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

5、加强对治安联防队和治安巡逻队伍的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形成全方位的安全防范网络。

6、接待来信来访,受理群众的检举、报案、控告,及时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有关部门侦破重大政治、经济、刑事案件。

7、负责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负责对自行车的管理,负责对qiāng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了解敌社情,维护辖区治安秩序。

9、积极开展警民共建和爱民月活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当好龙头。

10、积极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第5篇: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重要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管理,对旅馆业、刻字业、印刷业、旧货业、摩托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的管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的查处,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维护辖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决策提供资料和情况;

2、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3、在群众中开展经常性的“四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4、协助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提供破案线索,侦破应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由派出所完成的任务;

5、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6、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第6篇:森林派出所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准确掌握本辖区治安动态,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斗争、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三、负责保护本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依法查处森林治安案件和授权查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

四、协助办理森林及野生动物刑事案件。

五、负责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特行管理,协助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查清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猎qiāng弹具管理。

七、协助做好护林防火宣传、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协助做好辖区内山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九、及时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派出所工作总结
派出所制度 第七篇

第1篇:2015年派出所工作总结

XX年我所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会议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建和谐的奋斗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分局的工作部署,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竭尽全力维护辖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一年来,我所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努力提高民警队伍的素质,努力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XX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队伍管理。

继续在队伍管理上下功夫,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五条禁令”、“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按照?提出的四句话的要求,使广大干警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执法观念进一步提高。努力锻炼和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以学法用法为重点,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干警的法律素质。加大了在思想教育理论学习“xxxx”的重要思想以及《刑法》《行政法》《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制度汇编》等业务知识,增强了民警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人本管理、办案的模式;坚持经常找民警谈心制度,及时掌握每名民警的思想动向,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把好民警思想关。全年所内无一名民警违法违纪。

二、加强实有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留死角死面。

1、加强常住人口的管理。我所始终把人口管理工作作为派出所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所对本辖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2、强化重点人口的管理。目前,我辖区境内列管的重点人口符合上级要求3‰的列管率,并全部建档并纳入日常管理,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漏管、无失控”。对这些人实行监督和教育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随时掌握思想动态以防发生重新犯罪。3、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由于我所地处市中心区,行业场所较多,所以对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动向,我所派专人负责对出其进行管理,把管理、教育、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保护房主与租客、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从中提供案件线索、发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三、提高场所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通过加强对行业场所、重点部位的治安管理、切实提高阵地控制能力,全面掌握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重点要害部位的底数。首先,对境内的行业场所逐个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与各场所负责人签订治安、火灾责任状,并定期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责任区民警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对发现的治安、火灾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剔除治安隐患和火灾隐患,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加强阵地控制,净化辖区社会环境,严厉打击“黄、赌、毒”丑恶现象。

四、清仓行动

按照分局关于“清仓行动”的实施方案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同时制定方案,并成立“清仓行动”小组。通过行动,全面掌握重点人、重点阵地、非法组织及不稳定群体、时间、重点专案及线索等基础工作的底数、基本情况以及历史和现实情况。并建立档卡台帐,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台帐全、信息完整。工作重点明确,分级分层落实管控措施,实施动态化管理,确保有效掌控。为全面履行情报信息、侦查调查、防范保卫“三位一体”的职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三考方面

为了确保在“三考”工作名列前茅,“五一”节期间我所无一人休假,全所民警全体上岗积极认真的准备“三考”执法考核工作。为在法律知识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民警积极备战,利用工作时间,相互探讨,民警们要通过此次的法律和业务考试,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在此次三考法律知识考试中我所的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

六、信访方面

加强信访案件的处理。我所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排查工作,随时掌握辖区内出现的各种不稳定苗头提前制定预防处置措施。对本辖区的重点人和上访老户及时跟上工作,由所领导和社区民警负责做好化解工作,把不良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全市“两清一保”信访攻坚月专项行动中,确定的重点信访案件为陈玉芳到市上访案件,经我所大量艰苦细致工作,现陈玉芳已息诉罢访。

七、严打行动

为打击震慑各类犯罪,有效稳定辖区社会治安,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我们全力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提升破案攻坚能力。对持械、持刀寻衅滋事恶性团伙施以重拳,目前我所抓获处理了三名持械伤害的嫌疑人,增大持械案件的打击强度,提高了打击质量,有效遏制此类案件多发势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XX年共破获刑事案件x起,查处治安案件x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x名,其中抓获网上逃犯x名,现行犯罪嫌疑人xxx名。打掉犯罪团伙x个,刑事拘留x人,起诉x人,批捕x人,执行逮捕x人,行政拘留x人,强制戒毒x人。通过深入开展连续不断的严打活动,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有效地维护一方平安。

八、巡控方面

建立治安防控机制。通过会战规范治安防范网络,与今年开展的“严打行动”紧密结合,使治安防控机制更加完善。第一,建立巡控制度,明确巡逻任务和巡逻时间,做到打防并举。确定巡控区域、划定治安复杂区域与常规巡逻部位,划定必巡线、必巡点。按照上级规定各警务区划定一条必巡线,每条必巡线设立三个必巡点,以确保巡控工作能够发挥实效。并采取巡逻和蹲守相结合,长线巡逻和重点巡逻相结合等方法,对境内重点区域和易发案部位进行巡逻防控,在此基础上,根据发案的季节性特点,适时调整巡逻时间,加强社会巡控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居民小区、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的巡控,死看死守,力争不发生重大的有影响的案件。强化打击职能,保持高压塔态势,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面对在今年取得的成绩,我所全体民警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2篇:2015派出所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XX年上半年,在国际金融危机造成区域经济运行困难的严峻形势下,我所全体民警迎难而上,在xx市公安局和xx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确保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确保辖区社会政治稳定,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统筹兼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狠抓各项业务工作,深入开展“一打三禁”专项工作,确保了辖区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上半年,我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在全所民警、协警中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全所人员召开了动员会,详细的制订了学习计划,合理的安排了每周的集中学习时间,要求全体民警都撰写了学习笔记、学习心得和自我剖析文章各1篇。

在查摆剖析阶段,所内党员积极带头,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利用警民恳谈会、执法监督员会议等渠道,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单位剖析检查报告,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全所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和打防控信息化建设

1、积极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高和谐警民关系。首先强化了宗旨教育,增强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以“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基层帮扶贫困户、帮助孤寡老人、开展上门bàn zhèng服务等等;同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实效大防范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和谐了警民关系。其次是正确处理好“大与小”的关系,在破获大案的同时坚持不懈抓小案,千方百计地为群众办实事,健全完善了案件回访制度和追赃制度,一点一滴体现为民之心、爱民之情。再次是大力加强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了学习盖起章先进事迹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民警的思想道德和党风廉政教育,使民警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深化了民警的廉洁意识、勤政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理性、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能力。我所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教育基础上,要求全体民警进一步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管理,自觉地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目的与执法形势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其次是从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急需的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细化了各类执法标准,将执法要求通过程序规定,具体到与月考核相挂钩,切实提高民警的政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做到了自觉学法、真正懂法、模范守法,有效推进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3、深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派出所打防控实战能力。我所根据市局提出的“传统+科技”口号,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以继续加强信息中心建设为中枢,努力做好基础性信息的采集、录入,把信息化的要求与日常各项基层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并充分应用到日常各项打击、防范、管理等基础工作中,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

基层基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实现由传统警务模式向现代警务模式的转型,切实提高了我所打防控的实战能力。

三、继续深化实效大防范工作,努力确保我镇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一是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加强特情队伍建设和线索掌控,多层次全方面的拓宽破案信息渠道。二是紧紧围绕XX年上半年全国“两会”安保工作,做好了多个敏感节点的防控工作。三是针对xx人群、上访人群等开展了积极预防,上半年没有发生重大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进京赴省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四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前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1人次,查处和化解涉群涉诉案件2起。

上半年,我所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和“一打三禁”等专项工作,继续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1到6月份,我所共破刑事案件68起,共打掉犯罪团伙6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6人,其中逮捕50人,起诉47人;查获涉毒违法犯罪人员24人。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我所还尽全力开展了追赃工作,上半年共追回赃物(款)34万元。

四、加强各项社会管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针对金融危机所导致的社会治安突出的问题,我所多管齐下,全面开展各项社会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1至6月份,我共查处各类治安违法嫌疑人187人,其中行政拘留114人,调解各类纠纷53起,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

1、加强常住人口、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上半年我所共办理二代证3727人;对辖区重点人口、监管对象等特殊人群采取了定人、定位、动态追踪等有效管控;加强了对外来流动人口及出租私房的管控工作,逐村、逐户、逐企排查登记,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底数和相关信息,出租房屋全部签定了治安管理责任状,有效防止了违法犯罪。

2、加强治安乱点整治,强化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和阵地控制。先后对旅馆业、公共娱乐场所、网吧、二手机、棋牌室、废旧回收、摩托车修理等行业进行了多轮次的检查,在对电子游戏室的几次突击检查中,收缴了70多部电子游戏赌博机,并进行了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净化了辖区的社会文化风气。

3、构建社会治安巡防体系,遏制多发性侵财犯罪。今年上半年,我所花大功夫,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加强了巡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了社会面的巡逻防控能力,通过公开盘查与便衣伏击相结合、徒步巡查与机动巡逻相结合、建城区巡防与乡村护村队巡防相结合的警务模式,有力地加强了辖区社会面控制,遏制了多发性侵财案件上升的势头。

4、加强对辖区场所行业的消防隐患整治力度。上半年,在镇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我所联合质监、消防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场所行业严格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有效保障了“两会”和“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工作与“错时”检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回顾我所上半年的公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全体民警将在市公安局和xx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迎难而上,奋力进取,全面推动我所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第3篇:派出所2015年工作总结

~年,我所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基”工程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会议精神,以抓队伍、强素质,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契机,努力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高度的责任感,排查处理各类有可能危害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的因素,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1、派出所安排辖区民警在日常下乡工作过程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收集各方面信息,解决群众纠纷,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解决相关纠纷,有效防止了各类群众矛盾纠纷激化、扩大。

2、我所通过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的因素主要是征地纠纷问题,通过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开展调解处理工作,使这些事情处理在萌发状态

3、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

受理刑事案件x起,协破一起,受理治安案件xx起,查处x起,治安处罚xx人。其中拘留x人,罚款x人,罚没款xxxxx元。

(二)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积极落实和完善治安防范体制

1、在县局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农村警务室建设,我所抓住农村警务室建设这个机遇,开展了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所领导、警务室民警与辖区群众代表一起座谈交流,征求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向群众发放“如何防止利用封建迷信诈骗、常见手机诈骗、鉴别真假火车票,冬季放火、预防屋内物品被盗及如何报警、如何有效预防抢劫、识别诈骗、公民办理身份证须知等xx多种xxx提示宣传单xxx多份,接待群众xx人次,累计上门送身份证xxx人。密切了群众关系,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2、定期开展对辖区出租屋、住宅中心、工厂企业及特种行业等重点场所的清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清除安全隐患。在落实以房管人,密切督促出租屋主做好暂住证的办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督促大中型出租屋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3、加强学校周边地段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清除有可能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因素。我所通过定期到学校上法制教育课,向广大师生宣传当前社会治安状况,安全防范及法律知识,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常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由于基础工作到位,上半年我所辖区内未发生任何有损学校师生的案件。

4、配合乡政府开展工业园征地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迁坟、评估工作中未发生大的矛盾纠纷

(三)狠抓队伍的教育管理,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创建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

积极开展“增强群众观念、促进警民和谐”及“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等专项教育活动,全所干警在活动中,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了市局和县局有关文件、县委领导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章》等。解决宗旨意识淡薄纪律观念不强、特权思想严重、执法水平不高、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正和趋利执法等问题,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遵守“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规章制度。

(四)服务经济建设,为企业保驾护航

一是所领导和责任区民警经常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为企业排忧解难。二是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治安案件快侦快破,及时打击违法犯罪。三是按照省厅、市局、县局的便民措施和服务承诺,在办理户口、身份证、暂住证等方面,全力为企业创造宽松环境。四是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并加强企业周边地段的巡逻力度,防范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特色和亮点

抓稳定,促发展。x月xxx日得知县里在我辖区内延伸工业园区建设,当晚就召开所务会对此进行研究布置,将民警分片深入责任区了解掌握情况,做好稳定工作,经过十三天的不懈努力涉及三个村、x个村民小组,xxx户,xxx余人,xxx余亩土地(其中水田xxx亩)xxx组坟的第一期征地,迁坟工作按县委、县政府要求提前二天~结束,资金xxx万元已全部发放到组或户。当然,在征地迁坟过程中,也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和苦难,总体来讲主要是群众的期望值与政策有差距,甚至扬言要去上访(

三、存在的不足

1、刑事案件侦破不力,四起刑案未查破。

2、业务学习不够全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所将在贯彻落实上级对公安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我所实际,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政治上的忠诚可靠。积极参加县局开展的各项学习,努力提高队伍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的政治素养,陶冶思想情操,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敏锐力和鉴别力。深入开展“增强群众观念、促进警民和谐”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民警的办案能力。

2、加大对常发性的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结合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加大对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3、认真参加“xxxx工程”活动,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工业园区二期工程(征地xxx亩)各项稳定工作。

4、夯实基础,苦练基本功,全面加强派出所基础工作。根据县局提出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工作要求,我所加快警务室的基础建设工作。

第4篇:派出所年终工作总结

我所辖区位于翠屏湖畔,总面积665、8平方公里,辖29个行政村,共有居民住户11929户,总人口43298人。辖区人口多,治安形势复杂。2015年我所在上级公安机关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过全所民警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务任,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的稳定。为平湖派出所经济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安全的环境。受到了镇党委、政府和辖区群众的好评。现将我所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队伍建设方面:2015年我所从年初开始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布署及要求,积极响应公安部发出的号召,狠抓队伍管理,进一步认真贯彻公安部“五条禁令”,领导以身作则,结合本所民警的思想状况,制定岗位工作量化管理考评细则。每周进行一个晚上的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xx的重要讲话,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争创“无违纪基层单位”活动,全所民警自学了《党章》、《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对照队伍管理规定要求,对照法制审核意见和纪检、监察、督察、审计部门检查审计意见以及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进行查摆,我认真对照自己平时的实际工作及思想动态,进行了认真的反思,进一步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严格要求,真正转变执法观念。半年来,我所没有民警因违法违纪的情况受到处理或批评。反之,每位民警无论从思想上及身体素质上都用不同程度的提高,真正转变了执法思想,落实“三项建设”,开展爱民实践活动,教育全所民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警民关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

二、业务方面:我所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的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基础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三项建设”活动工作部署,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目标,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提升我所战斗力。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要求,以刑侦“5、0”和派综系统为平台,集中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和应用的“百日会战”,建立服务打防控一体化的信息体系,形成全所民警都能熟练应用刑侦“5、0”和派综的局面和机制,上半年共登记重点单位3家,行业场所7家,暂住人口39人,监管对象32人,列管重点人口239人,全面提升我所基础工作水平和服务现实斗争的能力。

2、我所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强基础防范工作,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夜间不定期的巡逻,认真收集情报,做好流动人员及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平湖镇外来人口不多,主要集中在粬厂及料子厂等有一部分外来打工人员,我所针对实际情况,为方便群众,组织警力上门登记。

3、对辖区人员比较密集的地方,加大管理力度,认真排查各类不安定因素。我所根据平湖镇水果市场比较繁荣,经济利益的驱使,导致了各类不安定因素的存在,我所采取提前介入的办法,打了预防针。例如:端午节平湖“龙舟赛”,是一年一度民间自己组织的风俗节日,外出人员回乡较多。所长根据往年,时有发生打架斗殴的情况,亲自带领全所民警开展现场保卫工作,排查各类不安定因素。通过我所采取了有力的防范措施,辖区内的不安定因素得到了遏制,使之消灭在萌芽状况,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

4、加强辖区涉爆单位的管理,开展涉qiāng制爆工作。我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布署,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理,采取专人专管,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违规操作的单位及个人严厉处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涉qiāng制爆的工作。

5、进一步加强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平湖镇由于历史的原因,辖区内存在有“呼喊派”xx组织。我所上半年根据县局国保大队的布署,认真收集各类情报信息,有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做到不延误战机。

6、积极配合镇政府和林业部门,加大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工作。上半年,我所根据平湖镇区内农民野外用火导致火灾频发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镇政府和林业部门,加强对山林易发火灾区域巡查力度和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并严厉追究导致火灾的直接责任人。经过耐心宣传教育和严厉打击双管齐下,有效遏制了辖区内农民野外用火和山林火灾频发的势头。同时,上半年我所还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整顿力度,采取放学期间不定期地对学校周边地区进行巡逻,共盘查嫌疑对象25人,对无故进入学校的社会青年进行批评教育,杜绝了社会青年进入学校捣乱的现象。此外,开展对学生的法制课教育,使学生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增加法律意识。保证了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良好势头。

7、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认真查处治安案件。上半年我所共立刑事案件37起,治安案件40起。虽经过认真的基础防范工作,发案率跟往年同期比较有所下降,但平湖镇人口密集,突发性案件较多,我所克服了经费与警力等不足的问题,上半年共破获刑事案件13起,查处往年积案4起,查处治安案件34起,调解各类纠纷27起。

8、加大“追逃”力度,严厉打击辖区“liù hé彩”赌博活动。今年在“追逃”工作上我所在去年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不骄不躁,继续加大追逃力度。上半年共抓获网上在逃人员11人,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2人,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任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针对辖区“liù hé彩”赌博案件的隐蔽性,我所进行不定期的法律宣传,宣传“liù hé彩”赌博的欺骗性和危害性,特别是在学校上法制课的同时,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受到了学校老师及学生家长的好评。

半年来,经过全所上下的一致努力,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不足之处,队伍建设方面,如民警体质锻练还要进一步加强,盗窃案件破获率有待提高,下半年我所一定取长补短,深挖潜力,争取派出所的各方面工作更上一层楼。

第5篇:2015派出所半年总结

XX年以来,我所各项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人民的监督下,紧紧围绕乡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全国“二十公”、“二十一公”等会议精神,紧紧以建国六十一周年安全保卫工作为主线,以公安部“三大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公安信息化建设、警民关系和谐化、执法规范化、侦查破案、治安管理等基础工作为载体。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严格按照“管好队伍不发生问题,干好工作让群众满意”。进一步深化公安工作的改革发展,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促进社会治安良性循环,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实施“三大建设”战略不仅是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也是党和政府的基础建设;不仅密切警民关系,而且密切党群关系;不仅有助于公安机关“四个能力”、“三个水平”的提高,而且有助于党和政府执政基础的巩固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充分认识“三大建设”战略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好“三大建设”及“三项重点工作”、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全所民警团结奋斗,锐意进取,在维护稳定,打击和预防犯罪,治安行政管理,队伍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侦查破案,有力的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了我辖区五年以来无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XX年以来我所共立刑事案件26起,破获15起,通过破案,抓获各类犯罪分子10名。立盗窃案件13起,破5起,立xx案1起,破1起;立破坏财物案件1起,未破;XX年1月,帮助纳厦村委会蚌别村村民追回耕牛2头,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元。

二、狠抓了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对涉“邪”、“恶”、“黑”“赌”的打击排查,一方面加大反“邪”、“恶”、“黑”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另外通过摸底排查,查处、教育涉教人员。二是强化对qiāng支弹药等爆炸物品的管理,与涉爆单位及爆破员签定责任保证书21份,zhà药审批做到“严把审批关,凭证限量购买,保存使用登记清楚”。三是共调处各类纠纷50余起,有力地推进便民利民新举措,为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谱写了新篇章,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密切了党群关系。四是加强社会治安联防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确保“五大防空体系”正常有效运作,努力探索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山区社会治安管理模式;五是加大对赌博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赌博案件6起,使赌博现象得到有效的抑制;五是强化对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两大职能,认真贯彻公安部30项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理手续,严格按规定收费,为群众对人口查询服务3000余次人,按规定为群众更正和更该户口登记信息4000余人。七是加强二代证换发工作,派出所组织民警分别到辖区11个村委会对《居民身份证法》及二代证bàn zhèng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集中讲解,同时制作宣传布标11条悬挂于街头、道路的醒目位置;并将换发二代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关要求、注意事项及收费标准等制作成宣传单,印制了4000余份,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这些措施从根本上使得广大群众知其事,知其重要性,积极配合派出所开展换证工作。我所共累计上传bàn zhèng信息余份,我乡的二代证换发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中今年制证余份。八是加强农村交通

安全管理,一方面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3600余份;一方面在培训上下工夫,针对近来交通肇事突出的现象,再次组织辖区200多名农用车及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另外一方面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交通违法查处,并与驾驶员签定安全行使责任书634余份,交通安全查处中共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和违法行驶100余起,分别给以了相应的处罚,处理一般交通事故30余起。

三、狠抓队伍建设

坚定不移地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选派民警到上级机关学习交流,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基本内涵;加强对《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居民身份证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以及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四项制度的学习;制定《派出所行政事务管理制度》及《派出所行政事务管理制度补充规定》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进一步强化的法制意识强化疏导指挥交通、查处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正确使用执法装备、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群众工作等能力训练。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真正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队伍永保青春,由于全所民警的不懈努力XX年被县局通报表扬一次并颁发了奖状。

四、回故上半年以来,我们有如下体会

(一)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的高度重视下,为我所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后备保障。

(二)全所民警团结协作,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公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专项行动,教育活动的开展。但警力的不足和现实公安工作特点要求不断增强队伍建设。民警的思想观念、文化素质和执法能力等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要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加强侦查破案,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在当前的治安形势下打击仍然是主要手段,丝毫不能放松“严打”斗争。

(四)要立足于防范,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必须实行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只打不防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防范工作抓好了才能减少案件的发生,也就减轻了打击的压力,治安局势才能出现良性循环。

(五)要努力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依靠社会力量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新局面。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以党xx大为指针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认真践行“xxxx”重要思想,深刻认识“xxxx”,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永保共产党的先进性。

(二)强化内部监督,拓宽外部监督,把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置于重中之中,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毫不动摇的把稳定工作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门徒会”等xx的反弹,黑、恶势力的滋生。全力关注山林土地纠纷引发的各种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获取深层次、预警性、有价值的情报信息。

(四)以公安部“三大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公安信息化建设、警民关系和谐化、执法规范化、侦查破案、治安管理等基础工作为载体。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严格按照“管好队伍不发生问题,干好工作让群众满意”。

总之,在我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也取得了一些肯定成绩,但我们也认识到本所工作还有不足。主要是治安防范还有不少漏洞,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也比较多,民警队伍中还有一些不足之处。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下半年里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以求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把党的根本宗旨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落实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上,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创建和谐社会努力奋斗。为全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为深入推进的平安、和谐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6篇:年度派出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所按照上级的安排布署,认真开展了党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练兵活动、正规化建设、利剑行动等各项活动,全年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200余人,其中刑拘52人,被捕11人,劳教20人,破获各类案件150余起。

现将我所今年以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班子建设

我所班子自成立以来,注重把思想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支部成员之间分工协作,相互理解、支持,遇有大事共同商量。支部成员注意自身修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工作中身体力行,为大家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支部在工作中一是狠抓干警队伍建设,经常不断地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对干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使干警能克服不足,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二是增强班子凝聚力。支部成员不定期地召开碰头会,交流沟通思想,工作中分工不分家,形成了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三是对民警工作严格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引入竞争机制,从而极大地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二、今年开展的各项活动。

1、今年上半年,我们按照上级的安排,在全体党员干警中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广大党员素质普遍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普遍增强。

2、继续坚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要求领导和民警都要积极参与分局组织的各种培训和竞赛活动,边学边改边提高。业务方面,每天利用点名进行政治学习,对应知应会的理论,我们为民警打印成册,人手一份。体能方面,每周二、四早半个小时进行早操、集中队列、体能训练。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练什么”的原则,真正实现“人人参与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3、完善治安巡逻队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辖区实际,我所成立了11个社区巡逻队,巡逻队员105个,治保会10个,治保干部96个,同时负责巡逻工作,加大对本辖区“两抢一盗”案件重点区域和路段的巡逻密度,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将治安巡逻人员摆在街面,要求民警深入社区,深入每户,逐人排查,带领好巡逻队,对本辖区进行认真的清理整顿,解决治安混乱状况。近20天来,已刑拘13人,破案43起。我们还继续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的整治。对原有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三厅两室一吧”进行了全部取缔,为辖区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提供良好的周边环境。同时加大对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在利剑2号行动中,检查私房出租户380间,办理暂住证700余个。

三、所内日常内务工作

1、搞好内务管理工作。按照公安部周部长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原则严格管理干警队伍,为了做到整齐化,我们为全体干警购买了统一的放置衣物的柜子,统一的被褥、床单,对民警宿舍、办公室物品摆放都做到严格规定,任何人不得乱放杂物。严格每周由教导员对每位干警的办公室、宿舍进行卫生检查评比,并将此纳入目标岗位考核中,对连续三次评为不合格的将扣分当月目标奖,并在全体干警大会上做出检查。

2、贯彻落实队伍正规化建设。按照分局下发的正规化管理考评细则,逐一对照,从钥匙链、值班牌等小事抓起,认真抓好落实。要求民警从细小做起,从头发、从言谈举止、从仪容仪表做起,所内开会民警必须着警服,做到警容严整。并将值班室、会议室定为无烟室。

以上是我所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依据考评细则,我们认为我们已达到三级派出所要求和标准,现提出申请,请分局评议。

XX派出所

2015户籍管理制度
派出所制度 第八篇

第1篇:户籍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

1、城里人乡下人统称居民

我省取消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的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实行一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今后,不管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统称为居民。

2、买套二手房全家可落户

公民只要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继承、获赠或其他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并实际居住的,可以迁移本人、配偶、子女的户籍关系,取消了购房金额、购房时间和二手房等的限制。

3、高校毕业工作一年可落户

凡参加全国统一全日制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被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含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对没有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学校应编制未迁移户籍关系学生花名册,送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备案,但严禁办理暂住证和收取任何费用。

入学时没有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

4、直系亲属投靠落户不限

夫妻之间相互投靠并共同生活的,按实际居住地登记、迁移户籍关系,不受婚龄的限制;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受条件限制,根据自愿的原则,准予在子女居住地办理落户;不能独立生活的残疾子女投靠父母并由父母供养共同生活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父母居住地落户。同时,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鼓励公民赡养孤寡老人,在公证部门办理公证后,可迁移孤寡老人的户籍关系。

5、准入条件取代控制指标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有合法产权的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这两个条件,才能迁移落户。所谓“合法产权的固定住所”,是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95房改”前,单位分配给职工长期居住未出售产权的住宅。所谓“稳定生活来源”,是指有合法稳定收入、能够自食其力生活、不需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情形。

二、背景

户籍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基础性工作,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二元制”户籍管理,是根据革命斗争的需要和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在特定的时期,“二元制”户籍管理制度基本适应了社会发展需要,在巩固国家政权、保障国家对劳动力和消费品等实行计划分配、控制城镇人口过快增长、保障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已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今年,公安部在部署全国公安工作中,要求各省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三、我省户籍管理制度的变迁

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从1997年以来,先后3次出台了户籍管理改革政策。第一次是1997年,我省在安宁、楚雄等11个县市进行了小城镇户籍改革试点,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非农职业的农村人员或有稳定生活来源、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2年的农村人员办理了落户。第二次是1999年,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除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外,把全省其它各县市区全部纳入小城镇户籍改革范围,再次放宽了迁移落户条件。第三次是2001年,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16号文件进一步深化我省城镇户口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迁移落户条件。据不完全统计,自1997年至2005年底,全省共解决了近100万人迁移落户的问题。实践证明,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城市化进程、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2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议

一、现有户籍管理制度概述:

户籍管理制度的本质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法定住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登记制度,以保障公民在社会活动中的权益。我国实行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其登记方式遵循户随人走的原则。我国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在1958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基础上设置的,其特点是城乡二元结构,将户口以城乡地域为标志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户口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造成了中国人城乡差别的二元社会治理结构和城里人、乡下人社会心理的隔膜。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户籍逐渐松动,允许农民自带口粮到城市发展,少部分农业人口解决了城市户口融入了城市。在市场经济逐步确立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务工经商,过亿农民工在沿海新兴工业区打工,数以千万计的白领以外来人口的身份生活于大城市,同样数以千万计的人口在异地从事工商业。在社会转型期人口大量流动,而我们的社会管理手段之一的户籍管理依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仍然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二元制户籍管理模式,造成了人户分离的管理乱象,由此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与政治问题,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难题。

二、现有户籍管理制度的弊端:

(一)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挂钩。在改革开放前,其作用是将农民捆绑在土地上限制其流动,由土地承担起社会保障的经济功能,国家只为城市居民提供社会福利,把广大的农民排斥在外,将有限的资金积累投入到国家急需的城市工业化建设当中,是和计划经济挂钩的产物。它违背了现代社会户随人转的管理原则,产生了大量的社会现实问题。就拿笔者所在的南宁市来说,就产生了很多的户籍问题:一是双身份问题。改革开放后一部分农民进入城市生活,其中不乏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已经取得城市户口并已融入城市,但其农村户籍身份依然存在,仍然享受农村承包土地的权利,同时也造成了大量土地撂荒的问题,涉及了国家根本的土地制度,是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不面对的社会问题。二是无身份所谓的“出嫁女”问题。中国人尤其是农村的传统观念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农村女孩

【派出所制度】

嫁到男方家后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能享有外家的权利。既没有取得城市户口,又失去了农村的身份;还丧失了土地承包权利和福利分红,就连生育的子女适龄入学报名需要户籍证明,原籍的村委会都不肯开具,导致了出嫁女子女的入学难,只好高价到私立学校就读,如此造成了出嫁女无身份、无权益的社会问题,出嫁女上访事件不断,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这又涉及了国土资源和教育部门的政策和管理的调整。三是实行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独生子女生育政策调整问题。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后,冲击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原有的“女方属农业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而属于城市户口的仍限定在生育一个子女,二者如何衔接,涉及计生部门的政策和管理。诸如以上的社会问题因公安管理户籍就形成了“公安化”,而公安部门不具备“全能”的社会管理职能,最终是无法解决的,由此带来了社会性的户口问题。

(二)户口问题的难点。1956年1月13日,国务院决定:把内务部(1969年1月3日根据毛主席批示撤销,1978年3月5日改为设立民政部)掌管的农村户口登记、统计和国籍工作移交公安部门管理。这成为公安部门全面管理户籍的开端,此后1958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籍登记分为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户籍管理制度正式确立,公安机关成为了户籍管理机关。户籍管理本身是一项公民身份登记管理制度,但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却又叠加上了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公安的本职是进行社会治安管理,并无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政府职能。现有的户籍制度在社会转型期带来了严重的流动人口人户分离管理问题,其落脚点又都放到了公安部门管理,造成社会问题“公安化”,让公安机关难以承受之重。当前,难点就在党政部门的观念依然是用公安的户口来解决本职的社会问题。如,南宁市在酝量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时,国土资源局就提出:“实行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原农业、非农业户口登记办法后,因国土资源部门无法准确区分土地权利的主体性质,对该局执行集体土地的各项有关政策造成影响,建议由公安部门提出更为妥善的办法,以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此种意见的观念依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将本职的社会管理职能简单的依托在公安提供的“户口”之上;而不是自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做好政策的调整和建立新的管理运行机制,来配合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剥离附加在户籍之上不合理的社会管理职能,其出发点变成了本末倒置。

三、中外户籍管理制度的比较及对我们的启示:

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最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不光中国有此项制度,国外同样也有。国外的户籍管理多称为“民事登记”或“生命登记”、“人事登记”,虽然叫法不一,但基本上与我国的户籍管理相似,大同小异。所不同的是,有些国家是靠市场加法治的手段,有的是靠加强城市管理水平来调节公民迁移和移居方向,以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国外的“民事登记”内容多包括人口出生登记、婚姻登记、死亡登记,与我国的户口登记几乎相同。国外的出生登记,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比我们的户口登记还详细得多。因为"民事登记"作为一项最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是其社会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关系重大,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与我国不同的是,它的管理部门多为内政部门、司法部门或统计部门。国外都将户籍登记作为民事登记,成为基本的社会管理手段。以下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突出的户籍登记制度:

一是法国:户籍管理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法国人的户籍信息与他们的就医、存款等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一旦变动,意味着整个生活的变化,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跨地区的人口流动———不论是城里人下乡,还是农村人进城,法国政府都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只需通知以前的社会保险机构,将其个人资料转到新住址所在地的相应机构即可。

二是丹麦:人口登记制度既十分先进又比较严格,是最早实行"人号"管理的国家。登记内容包括公民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婚姻状况、纳税情况、监护人等。

三是瑞典: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是由教会掌管户口,人口登记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他们实行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欧洲的人口管理尤以丹麦和瑞典最为有名。欧洲许多国家都有人的犯罪记录管理,很有效。这些国家表面看起来户口管理很松,其实很严,这与人口登记管理特别是"人号"管理有直接的关系。

四是亚洲的泰国。该国专门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分外侨、国内公民两部分。其"户籍注册"(相当于我国的户口登记)十分严格,条例规定必须"注册"公民的三部分内容,即收入状况、纳税情况、简历(包括犯罪记录)。简历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国家有严格的法律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布,并且户籍注册还必须让被注册者本人按手印,十分严格。这些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与我国户籍管理不同的是,泰国对居民迁移和移居情况有详细规定。泰国实行的是事后确认迁移政策,条例规定对符合居住条件及居住期超过六个月的居民,其居住地有关部门可为其办理户籍登记,承认其居住地户籍。而我国实行的是事前确认迁移政策,居民必须凭迁移地的有关部门核发的准迁证予以迁移。

五是日本。实行的是“户随人走”的制度,它以家庭为单位标明每个人的身份、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孩子在20岁的法定成人之前,无权独立设立自己的户籍,一旦成人,完全自由。但是日本最常用的户籍文本称为“住民票”,它以每个人的居住地为基础设立,标有此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与户主的关系等,“住民票”是完全随着住址移动的。日本是一个人口迁徙自由的国家,其国民在哪里居住和工作由自己选择,选择哪里就自然成了哪里的常住居民,享受当地所有的社会福利。但有一点迁徙者是必须做的,就是在一个月内去登录,登录时居住地点填得很细,工作人员问清地点之后,甚至会把建筑物的平面图拿出来核对,登录之后原来的户籍材料就会自然变更。同时,申请人必须在一周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更新健康保险证和驾照。日本的户籍用于登记国民身份和公证,根据户籍可以清楚地知道该国民的有关亲族关系的“私人性身份”,作为国民的“公共性身份”,其户籍制度便是以上述目的为核心建立起来的一套比较合理的体系。日本的户籍由于采取“依人编制”式(即在每个国民出生后立即为其设立登记卡,将其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次重要的有关身份事项及事件都顺次地记载下来,可通过卡片了解每个人身份的变化情况及现状)和“家庭卡片”式(即在每个人的卡片上记载其家庭成员。通过这样的卡片,任何国民的夫妇关系、父母关系、子女间的关系都一目了然,现在原则上是以一对夫妻为单位来登记,包括该对夫妻婚前所生子女,孩子一旦结婚

,就必须另立新户籍,即不存在三代同户的现象,因结婚新立户而产生户籍变更时,在新旧户籍上要有记载)。二者的结合很好地起到了登记身份和公证的作用,因户籍是以公证和公示为目的的,所以允许公民查阅及核实。而我们的户口档案属于国家机密,需要时只能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不仅不方便、群众不满意,而且因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随意性大。

六是南美洲的阿根廷。实行的是“三项大登记”制度,即出生、婚姻、死亡登记,与我国的户口登记几乎相似,国家设有“人口登记局”,实施身份证制度,该国实施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七是非洲的摩洛哥王国。也实行“户籍法”,公民依法进行出生申报、死亡注销登记。八是美国。实行的是“出生死亡登记大纲”,即“依事编制式”,是将出生登记、婚姻登记、死亡登记等有关某人身份的事项及事件均进行分门别类的编制。因为实行“户口登记”美国法律通不过,美国法律认为这样侵犯人权,故只进行公民出生、婚姻、死亡登记,平时公民可以自由迁移、移民,靠加强城市管理水平来调节公民迁移和移居方向,以保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在美国,驾照、信用卡和社会保障号扮演了身份证的角色。驾照和信用卡尽管拥有验明正身的功能,但要想申请到它们必须先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到一个社会保障号,是美国政府管理常住人口的法宝。任何一个美国公民或在美长期居留的外国人,都必须拥有一个社会保障号,号码唯一且终生不变,类似中国的身份证号,但每个人并不会有一个像身份证一样的卡片带在身上,只需要在脑子里记住这个9位号码即可。社会保障号与社会征信系统相联系,在防止商业欺诈、维持市场秩序方面也有一定作用。美国商界很少有人敢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搞欺诈活动,这并不是说美国商人觉悟多高、品德多好;社会保障号制度使得任何人如果留下污点,今后将得不到社会的信任,在经济社会交往中寸步难行。而我们的户口信息还深藏在公安部门,与社会信息没能联网,国家还没有建立起社会征信系统,社会诚信缺失已是不争的事实。此外我国台湾地区。户籍属内政部所管,举凡迁徙、婚嫁、生死,人民皆有申报的责任。政府定期举办巡回户口校正,但稽查并不严格,除了国民身份证以外,现行户籍制度衍生出来的户籍誊本、户口名簿是政府机构经常要求人民提供,以玆核对的证件。户籍所在地是政府认定下,每个国民的正式居所,故对每个国民的权利义务皆有影响。例如,在参政权方面,离开台湾超过一定期限的国民会自动丧失户籍,连带损失地方选举的投票权。在义务教育方面,家长与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决定所分配到国民小学或者中学。比较管理所具有的优势,给构建我们的户籍管理制度带来很大的启示:

(一)国外现代户口登记制度的启示:内容详尽,户口信息社会化,用于社会管理。虽然我国也有将户口登记信息用于民事行为,但多为政府公共部门和公证、民事调解、民事诉讼等身份证明需要,对于公民个人经济社会交往的身份证明则少有涉及。而且户口信息的法律地位未明确,民事法律没有“民事登记”内容的法规,1958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也未做规定,只是散见于各部门的规章,规定需要公安机关出具公民相关的户口信息证明。户口信息深藏于公安部门的档案,不对社会和公民开放。我们依然是陈旧观念:认为户口信息属于国家机密档案不能公开,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户口信息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地位认识不足。而社会人财物的大流动迫切需要了解人的基本信息,民事行为中人的信息缺失无形中增大了社会运行的成本,这也是社会交往中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如骗婚和生意中的骗财。笔者建议,除对国家涉密人员及涉及公民隐私的简历之外,其他公民的户口信息应与社会信息互联互通,允许公民查阅、核实。

(二)泰国的启示:运用市场+法治的原则促进人口的有序流动,加强户籍管理。泰国与我国同属于发展中国家,也存在着流动人口和户口登记的问题,但泰国的户籍管理采用的市场经济原则和法律效力的作用,是让不能在某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生存(包括经济收入、住房等)的公民,按市场法则去选择适合自己经济水平的城市居住。这种方法往往较行政手段更有效。我们一提放开户口限制,按居住地原则登记户籍,就有反对声音:农民都涌入城市,城市承载力不足怎么办?会不会形成贫民窟?显然这种观念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城市即使不给户口,现实中也产生了大量的流动人口,而且因流动人口没有列入现代社会必需的户籍常态化管理,而造成人户分离现象,导致了社会管理无序的状态,这种观念必须转变。笔者以为重视三农问题,搞好新农村建设,健全农民的社会保障,提高农民的待遇,让农民在农村安居乐业是一条根本的消除城乡差别、解决农民流动的道路,这条道路是漫长的而且必需的。无论如何城市在社会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和文化生活方面都要丰富多彩的多,我们无法限制农民进城,世界各国在现代化进程中都未能避免农民大量涌入城市,只能是加强社会管理、发展经济消化人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我们城市管理者可以为农民的流动做点什么呢?那就是按照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户籍管理,不是简单地给“户口”,有了城市户口就必然享受到与户口挂钩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而是让农民按照自身的经济水平和能力选择居住的城镇、或者是一二三线城市。具体的来讲就是将原有的取得城市户口的高门槛,一旦进入就可以一次性的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待遇,改革为低门槛,即在城市常住(自有房产、单位宿舍、公租房、投亲居住、有至少半年以上的长期租房合同)有稳定的生活和收入来源就纳入城市的户籍登记管理,至于户口背后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就要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市场法则,由农民向城市“购买”,渐进式的取得。因为农民取得城市户口不必然的失去农村的土地,农村的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如果农民取得城市户口既无偿的享受社会的福利和保障,又拥有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显失社会的公平。但是我们又不宜将进入城市农民的土地都收回,因为农民相对来讲文化知识水平偏低、技能单一,在城市生活艰难;如果在城市待不下去还可以再回到农村时有“土地”的保障。否则,大量的失地农民在城市生活无着落就容易引发社会动乱。农民购买城市的社会福利和保障应该是自由选择的,需要那种或需要多少都是自主的。比如一个农民在农村有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为了子女的前途看好城市的教育环境,选择到城市长期打工租房陪子女读书,老了有农村的“新农合”保障,而且全国社保一卡通可以转移接续,还可以回乡养老。他要享受城市的免费优质义务教育,就要向当地政府缴纳足够的教育附加费(城市的居民都需要缴纳),这不是简单的买卖,而是每个城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依据法定的程序制定的准入规则。如果他们再需要其他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项目就分别缴纳费用,如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低保,保障房等,达到一定法定的准入条件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城市福利和保障,他是一种市场条件下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此外,泰国的户口事后确认迁移政策,不仅手续简便,而且可以有效地进行公民在居住地的身份管理,防止人户分离现象,很值得我们借鉴。

(三)日本的启示:强化身份管理和运用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一要注意身份管理是日本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的一个主要原因,因为日本的身份有严格的户籍登录制度作后盾而且登录内容详尽、注重家庭在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可以反映人们真实的居住情况,一旦发生案件,很容易查到线索;反观我们的流动人口管理,毕竟不是严格的户籍身份管理,户籍登记内容不严密,而且人户分离,脱管、漏管现象严重,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二要注意身份管理使日本人口流动有序进行,不会发生社会失控现象,人们迁移并非居无定所的盲流,往往是安顿下来之后,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并很快融入新的城市,最终实现安居乐业,户随人转。我国的流动人口没有按照居住地原则纳入身份管理,流动人口人户分离是一种不确定的生存状态,缺乏城市归属意识和守法观念,人口流动存在盲目性和无序的管理,我们应借鉴日本户随人转的制度,树立人口只要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就要将其纳入城市户籍身份管理的理念。三要注意身份管理在日本有公示和公证的作用,公民有需要可以查阅及核实户籍登记,方便公民的经济社会交往。(四)美国的启示:户口信息与社会征信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是社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美国高度现代化,身份信息与社会征信系统相连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功不可没。我国在社会转型期诚信缺失已是不争的事实,迫切需要建立起社会征信系统。这就要求户口信息与社会信息互联互通的支撑,而我国的户口信息还作为国家机密束之高阁,起不到发挥社会基础数据的作用。近期,我国170个城市开通了社保一卡通全国转移接续,并且具备金融功能,开了个好头。如果户籍改革能主动与建立社会征信系统接轨,那么,户口信息与社会保险体系联网,将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基础和依据。

四、对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及建议:

改革户籍制度后,户籍管理还是必要的。通过公民身份登记,可以证明其身份并确立其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可以为政府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户籍管理还是治安管理的基础,在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方面起着重大作用。为此,建议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采取如下的步骤和措施:

(一)转变观念,树立户随人转的理念。在户籍管理中严格户口登记,将部分流动人口(以房管人、以业管人部分)纳入身份管理,登记为居民户口;厘清户籍登记管理与户口红利的区别,它不是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挂钩,而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手段。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和群众理解:只要人生活在社会中就要有身份管理,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建立起“户随人转”主动申报的自觉意识。至于原有的户口红利,应摒弃计划经济环境下无偿获取的陈旧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利义务对等的理念,要获得城市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就要渐进式的努力付出,而且可以凭自身能力和需要分项选择获取,政府和社会要提供的是社保全国一卡通式的接续服务。公安部门也要跟上时代的开放步伐,抛弃不合时宜的将户口信息作为国家机密档案的落后观念,除涉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涉及公民隐私的简历外,户口信息应主动与社会信息互联互通,建立起社会征信系统,服务于经济社会交往和公民的民事行为。

(二)户籍立法要跟上。我国现有最权威的户籍立法就是1958年的《户口登记条例》,它是在建国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现如今远远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亟须户籍立法明确户口的法律地位:在政府人口统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规划编制、维护社会治安管理、打击犯罪、支撑社会征信系统等方面,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明确进行户口申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户随人转,国家对公民实行身份管理;赋予户口登记以民事登记的法律内涵,户口信息对社会和公民开放,服务于经济社会交往等。至于户口背后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由有立法权的各地方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定准入规则,在市场的原则下分项取得;这些都要法律确权明示。

(三)公安部门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跟进措施的建议。公安部门是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管理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在户籍改革中采取措施、积极跟进,为此笔者建议:(1)将流动人口中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部分纳入公安的户口管理,发给居住证,最大限度地解决人口的不确定状态和人户分离现象。(2)流动人口中的以证管人部分,改变重管理轻服务的被动局面,配合政府保障房和公租房建设,探索城市社区管理新模式,尝试物业化、公寓式的管理和服务并重。(3)对出租房登记备案,对租房者实行旅社式登记。(4)严格户口登记事项,严密人口出生、死亡、职业、经济收入、宗教信仰、纳税、缴纳社会保险、直系亲属关系、婚姻分户、迁移、简历(包括犯罪记录)等人身基础信息的户籍登录。(5)将实有房屋管理信息纳入公安人口信息库,房屋和居住状况相对应,原则上户口以家庭为单位、以常住地为基础设立,从而维护传统、稳定的家庭关系在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6)建立起全国的实有人口信息库,与社会信息互联互通,主动融入社会征信系统,也有利于社会治安管理。(7)管控住重点人口,建立安置帮教衔接机制,注重发挥社区志愿者、社工的作用,实行“一对一”和“多对一”结对监督和教育引导;探索建立分级预警机制,按照重新犯罪的风险,分别实施帮教措施。

第3篇: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本市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本市居民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户口管理是指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以及《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的申请、签发。

第四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户口登记,户口迁移,以及申请、签发《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证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签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是本市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各公安派出所按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户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市居民应当依法在经常居住的合法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常住户口登记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户口登记

第七条本市居民应当如实申报《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列的户口登记项目。

第八条婴儿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现役军人所生婴儿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母亲为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其所生婴儿可以在女军人部队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应征入伍,其所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第十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原本市居民,现旅居国、境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居民,其在国、境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婴儿,可向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市居民应征入伍的,应当在入伍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军人复员、转业或者退伍的,应当向安置入户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应当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二条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要求回沪恢复户口的原本市居民,经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因投亲或工作等原因要求回沪定居的原本市居民,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被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

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本市居民,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被监外执行后,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四条本市居民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应当注销户口。

经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本市居民,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五条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出境、被逮捕、判刑或者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户口,要求恢复户口的,应当在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原户口注销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可以向新住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三章户口迁移

第十六条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

涉及全户迁移的,迁移人应当书面委托户主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涉及集体户口人员户口迁移的,已随迁移人在集体户内办理户口登记的居民应当随迁移人一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第十七条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户口迁移,如迁(移)出地住房系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户口迁(移)出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迁(移)入地住房系60岁以上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如有户口迁(移)入,应当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第十八条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的,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第十九条本市居民系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经其同意,其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本市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迁移;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

(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四)公婆与儿媳之间或者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迁移。

第二十条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迁(移)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迁(移)入本市非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处,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集体土地承包人及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本市农业户口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第二十一条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户口,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因离婚、原居住地房屋动迁、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经房屋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同意的,可以向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非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二十二条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无法变更房屋权证或者因正当理由无房屋权证,经户内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第二十三条本市家庭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一律不迁(移)入学校;本市集体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可以迁(移)入学校;被录取的新生原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农转非”手续。

第四章项目变更

第二十四条本市居民的户口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以及农业户户主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移)出户的;

(三)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更改的;

(四)原户主要求或者同意更改的。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主管部门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

(四)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第二十七条本市居民因医学变性的,可以变更“性别”。

第二十八条本市居民已随父或随母登记“民族”,现要随另一方登记的,经区、县民族工作部门批准,可以变更“民族”。

第二十九条“出生日期”一般不予更改。本市居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变更“出生日期”。国家干部变更“出生日期”,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办理。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出生日期”。

第三十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出生地”:

(一)实际出生地与登记出生地不一致的;

(二)出生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第三十一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

(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

(二)籍贯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三)本人被收养随养父籍贯的。

第三十二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公民身份号码”:

(一)经公安部门核准予以纠正错号、重号的;

(二)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出生日期的;

(三)经公安部门批准予以更改性别的。

第三十三条本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情况、身高、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

第三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予以直接办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应当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办理。

第三十五条因公安派出所的登记差错导致居民的常住户口登记项目与实际不符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居民本人发现登记差错,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属实后,办理更正手续。

第五章立户、分户、并户

第三十六条家庭成员同住一处、共同生活的可立为一户;一人独居的可单立为一户。

公安派出所凭居民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房屋凭证办理家庭户的立户手续。

第三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学校等单位,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职工集体户:

(一)单位设集体户口地址的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

(二)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在本市他处无固定合法住所的本市居民,经其单位同意,户口可以迁(移)入本单位的职工集体户内。

第三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大中专院校,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设立学生集体户:

(一)经教育部或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二)具有招收外省市生源新生资格的;

(三)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

第三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可以按实际需要择址设立“公共户”。本市居民(含本市户口待定人员)因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关系变化、租赁房退租等原因确无他处落户的,或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造成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可向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在“公共户”办理户口登记,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四十条本市居民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同号分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分户手续。

独立成套住宅不予分户。

第四十一条本市居民在户内所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户,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并户手续。

第六章证件签发

第四十二条本市居民因购买、交换、分配或继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户的,由公安派出所发给《居民户口簿》。

户主户口迁(移)出户或户口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第四十三条本市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失。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找到的,由公安派出所予以补发。期间,居民需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户籍证明》。

《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对重新找到的原《居民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收回。

第四十四条本市居民在本市范围内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口迁移证》。迁往外省市或者在本市范围内迁移不适用“网上迁移”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第四十五条持证人遗失《户口迁移证》的,应当及时到发证地公安派出所报失并提出补发申请,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予以补发。

第四十六条《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而未报入户口的,持证人应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申请换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重新开具。

第四十七条凡《居民户口簿》没有记载的户口登记内容,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对《居民户口簿》已记载的内容,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籍证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居民的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一)《居民户口簿》在补办期间;

(二)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获得《居民户口簿》,经民警调查确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本市集体户口人员无法提供《集体户口簿》。

《户籍证明》只限国内使用(港、澳、台地区除外)。《户籍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过期作废。

第七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本市居民进行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户口登记项目的更改以及申请各类户口证件,应当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本市居民违反本规定,在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在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迁移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弄虚作假取得的户口,并退回原户口迁出地;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户口管理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中的“承租人”是指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本市居民。

第五十三条本市白茅岭、军天湖、上海、川东4个农场人员的户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户口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派出所服务承诺书
派出所制度 第九篇

派出所服务承诺书

一、实行警务公开、公开警民-联系制度,向社会公开民-警姓名照片,警号,联系电话,使群众有事能及时找到民-警,投诉电话7872641。

二、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切实履行“四有四必”服务。

三、户籍窗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制度。

四、民-警实行“首接责任制”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五、严厉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持犯罪团伙必打,邪-恶势力必除,黄赌毒娼必处的原则,净化社会环境。

六、积极参与治理经济环境工作,从重从快打击干扰和破坏经济建设的种种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凡在集镇地区有合法因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可为本人及直系亲属申请办理常住户口迁入手续,凡在镇内投资兴办实体,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八、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海淀公安分局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群众工作能力与水平,积极践行“民-意主导警务”工作理念,方便人民群众到我局办理各项事宜,并对我局工作开展监督,海淀公安分局全体民-警特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以维护海淀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为己任,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二、按照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结时限,认真接待受理群众办事。对于办理事项符合法律及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对于手续不全的,指导办事群众完备手续;依法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到热情周道,文明高效。

三、对群众拨打“110”、派出所值班电话或直接到公安机关值班室等窗口部门报警救助的,接案部门立即出警,并组织力量做好相关处置、救助工作。除遇交通堵塞、自然灾害或报警地址不详等特殊情况,出警民-警均要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报警求助现场。做到及时出警,依法公平、公正处警。

四、值班室、接待室、一站式办公大厅等负责接待和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民-警的照片、姓名、警号以及投诉方式等信息,以便群众开展监督。

监督电话:82519210

威信县公安局服务承诺书

我是威信县公安局副局长:白孝东。我受威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鸿的委托,我谨代表威信县公安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服务承诺对办事环节和时限办结事项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及时办理,能够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的,尽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接待办事和来访,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规范完备收费手续,所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一律实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将各类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采取登报发布、互联网上公布、印发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开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决不允许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办事人对民-警或公安机关各部门服务不满意的,可向县公安局纪委投诉,纪委接到投诉后进行受理,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对当事民-警或部门违反服务承诺制的行为进行问责并根据造成后果情况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限15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

以上承诺,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监督电话:0870-6126110

承诺人:白孝东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七日

庐山森林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命令和上级森林公安的规章、决定、指示;

2、依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侦查庐山风景名胜区内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

3、加强庐山风景名胜区内林区治安管理,维护林区的治安秩序,查处林区的治安案件和《森林法》第39、42、43、44条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

4、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队伍建设,保卫林业生产安全;

5、指导林区联防队伍和护林组织队伍建设,提高防火、防盗能力;

6、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等建设;

7、完成庐山园林林业局、庐山公安局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内容

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护森林资源。

三、服务对象

林权单位、涉林企业。

四、服务承诺 ## 1、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群众报警举报,并以最快的速度处置;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规定。

2、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3、推进警务服务公开。公开办事时间、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主动向林权单位、涉林企业和社会各界群众通报森林公安工作情况。

4、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建警、从严治警方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执行公安机关“五条禁令”和“三项禁止”。

5、健全监督举报机制。投诉电话:8282678。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姓名:宋云军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13507925055

林梓派出所 林梓派出所公开承诺书

为了转变民-警作风,加强公安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优化警务环境,提高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林梓派出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实行警务公开。凡是不涉及国家和警务工作秘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向社会公开,增加行政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对已经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对继续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向社会公开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和依据等,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严格实行“四项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效能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前来办事或来电、来访的群众,由所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事项,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诿、拖拉等现象。所有公安行政审批和办证全面提速,在法定时限内尽量压缩审批时间,保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将年度工作目标,重点立项工作、专项部署、领导交办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工作绩效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事项定期公开,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评判,提升服务效能的制度。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的,公安机关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四、优化110接处警服务。本所87838110报警电话24 小时受理公民报警、求助、投诉和咨询。接到群众报警后,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在正常情况下,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

五、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整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治安乱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强化治安防控工作,不断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我镇社会稳定。

六、强化廉政自律。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断整肃民-警、保安队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民-警树立良好警风的自觉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

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开展扶贫募捐、捐资助学等活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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