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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2016-11-21 10:08:2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共9篇)关于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目标考评的通报关于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目标考评的通报市直查无成员单位:为了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检验我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成效, 月 日至 日,由市政府查无办牵头,会同市综治办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先后对市直查无成员单位进行了检查和...

关于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目标考评的通报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第一篇

关于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目标考

评的通报

市直查无成员单位:

为了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检验我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成效, 月 日至 日,由市政府查无办牵头,会同市综治办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先后对市直查无成员单位进行了检查和考评,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确定了考核评分现将检查与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市直各查无成员单位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十分重视、工作深入、查处有力、效果明显。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大部分单位按照2011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查无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根据领导分工情况,成立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出相应的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任务,明确了整治和监管职责。

(二)宣传到位,氛围浓厚。为了确保查无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后,通过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与张贴标语,制作、发布、张贴宣传册(画)及查无通告,编辑印发查无简报,通过新闻媒体刊发查无信息,设立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进行多视角、全方位、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部

分单位还致力于在提高广大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消费者自觉抵制无证无照的意识方面开展宣传,从而为查无工作顺利开展应在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强化治理。各成员单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自身职能和行业特点,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行政处罚与经济制裁相结合,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司法等多种手段,重点打击了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不服从监管、拒不整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一年来,全市共清理无照无证经营1100余户,引导办证办照876户,立案查处取缔无照(证)54户。极大地净化了常宁的经济环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促进了常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存在问题。一是少数单位不够重视。有的单位今年以来没有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个别单位没有发文部署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二是资料不齐全。少数单位没有将上级相关文件、本级会议纪要、阶段性工作小结和报表、专项行动影像等资料收集归档,个别单位没有专项工作资料和无照经营的台帐。三是材料报送不及时。少数单位对查无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不能及时上报总结和相关数据。四是部门配合不强。少数成员单位在引导和优惠办证上措施不到位,对市查无办安排部署的工作不主动。

无照经营信息通报办法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第二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信息

通报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信息通报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重庆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信息通报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建立健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信息通报制度,着力实现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信息通报是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信息抄告和信息报送(以下简称信息抄告和信息报送)。

信息抄告是指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将涉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线索、情况、有关证据材料以适当形式抄送或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制度。

信息报送是指各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工作成效等以信息、总结、调研材料、统计报表等形式报送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或者下

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抄告、办理和反馈,应当遵循依法、准确、及时的原则。

各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谁发现、谁抄告”的原则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抄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信息;接收抄告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反馈、谁负责、谁督办”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抄告部门。

第四条 信息报送,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信息共享、密切协作的原则,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实现信息交流和经验共享,推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五条 信息抄告和信息报送工作,由重庆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并负责重庆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信息平台的开发工作。

第二章 信息抄告

第六条 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本单位管辖或行政处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当进行抄告。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抄告的。

第七条 信息抄告工作应当由区县(自治县)以上(含)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管辖权限实施;行政管理部门设置了区县(自治县)以下派出机构的,可以委托派出机构以区县(自治县)行政管理部门的名义开展信息抄告工作。

信息抄告分为行政管理部门间抄告和同一行政管理部门跨上下级、跨行政区划间的抄告。

第八条 无证无照经营信息应当在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后5个工作日内抄告具有管辖权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高危行业无证无照经营信息应当在发现后3个工作日内抄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行政管理部门在抄告无证无照经营信息时,应使用《重庆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信息抄告书》(附件1)。抄告送达可采取直接送达、邮寄(挂号)、传真等形式。

第三章 信息抄告反馈和督办

第十条 被抄告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信息抄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采取直接送达、邮寄(挂号)、传真等形式,将《重庆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信息抄告书(回执)》(附件2)反馈抄告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被抄告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信息抄告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或行政处罚的,应当自收到信息抄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说明理由并书面反馈抄告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被抄告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信息抄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抄告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抄告的高危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当自收到抄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被抄告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抄告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在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抄告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被抄告行政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反馈信息抄告回执或者办理结果,或者不接收抄告信息且不说明理由的,抄告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

第四章 信息通报

关于2011—2012年度各县(市、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2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第三篇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关于2011—2012年度各县(市、区)

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

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驻梅各单位:

根据中央综治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综治办„2010‟联字44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2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2]173号的规定,以及市府办《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市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 》(梅市府办明电[2012]164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组织了两个考评组,于2012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对8个县(市、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严格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评采取自评和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评各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以下简称“查无”)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及工作绩效等方面情况。从考评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县(市、区)“查无”工作比2009和2010年有了很大的提高,体现在对此项工作更加重视,工作机制更加完

善,各项制度更加健全,经费有了更多保障,查处的成效更加明显,宣传教育更加到位,亮证亮照率显著提高。据统计两年来,各县(市、区)政府开展各类查无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48万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近15万户,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9763户,引导办照6475户。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均能高度重视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县(市、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按规定主持召开了“查无”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在查无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能够将“查无”工作纳入了综治考评内容,划出专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如蕉岭县于2010年成立“查无”自评领导小组,以综治办主任为组长,将“查无”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各镇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大埔县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为加大对“黑网吧”整治力度,专门制定了《大埔县整治“黑网吧“工作方案》开展整治。丰顺县为加强对“查无”工作的督促检查,专门成立考评组于今年11月间随机抽查各乡镇“查无”工作。梅江区每年8至11月份均开展一次“查无”工作专项行动,并划拔出2万元用于“查无”工作保障。

(二)建立联动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加强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

许可、谁监管”的原则,严格执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责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了“查无”抄告制度。如梅江区专门制定了《梅江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内部责任管理;兴宁市建立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抄告制度,各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时,发现涉及其它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互相告知,并书面通知属地镇(街)党委政府,初步达到了“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的效果。蕉岭县烟草部门与工商部门建立了卷烟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对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卷烟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蕉城、蓝坊镇政府与27个村(居)委会签订《“查无”工作承诺书》,建立城乡“查无”工作联动机制。

(三)开展综合整治,成效突出明显。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的“查无”工作部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突出重点难点,着重查处取缔黑网吧、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和农村食品市场等危害程度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行业和区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平远县两年来先后开展了稀土开采矿点整治、铁矿水洗选矿整治、灼烧房整治、黑网吧整治等联合行动28次,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稀土开采矿点8家、铁矿水洗矿37家、灼烧房3家。五华县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网吧等

作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来共查处黑网吧23户,没收电脑290多台,取缔非法加油点、炼铜厂、造纸厂、地下牛皮加工厂等16户。梅江区、梅县着力抓好娱乐场所及KTV酒吧等整治工作,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沿江半岛、沿江金岸开展阶段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主要问题

在考评期内,虽然各县(市、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查无工作的长效机制仍有待完善和落实。个别县(市、区)的“查无”领导机构虽然设立,但指挥能力不强,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一些地方成员单位和干部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不够重视,还存在“重发证、轻监管”、“重收费、轻管理”和“本位主义”的思想误区,没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和工作合力,影响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有些地方和部门虽建立“查无”工作制度,但实际执行中未完全落实到位,首办跟踪责任制度、联合执法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有的地方因财政困难,在查无专项经费方面难以保障。

(二)无证无照经营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通过本次考核的实地抽查和日常的明查暗访发现,由于产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复杂性及其经营活动的隐秘性等特点,无证无照经营在部分行业和地区仍然存在,在个别区域和行业还比较严重。个别行业准入门槛

高、需求矛盾突出,导致监管压力加大。

(三)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针对“查无”行动中暴露出来的一些悬而未决的实际问题,有许多既涉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又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相关的问题,如集贸市场外经营猪肉、青菜,营业性私人公寓等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让经营者合法经营,使行业得到规范发展,还有待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去研究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和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查无工作。中央综治委和国家工商总局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是形式发展的必然,也是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今后各种机制将会更加健全,考核将会更加严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要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与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查处取缔容易产生安全生产隐患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查无工作。继续加强政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查无办牵头协调作用,各部门实行齐抓共管。对于“查无”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通过联席会

关于2013年年终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第四篇

关于2013年年终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今年以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县局专门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从11月5日开始,对局属各单位今年全年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这次工作考核,根据2013年工商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机关股室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非公党建工作责任书、阶段性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遵循发现亮点,总结工作的原则,由考核小组采取实地抽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突出检查今年硬性指标任务完成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市场监管、市场准入、商标广告监管、消保维权及食品安全监管、法制建设、财务管理、经济检查、协会工作等方面入手,认真考核检查了局属各单位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本次考核,按照县局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考核打分,综合上半年考核情况和县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各单位年终工作考核具体情况是:(一)工商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总分值*分,考核结果为: (二)机关股室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总分值*分,考核结果为:

二、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局属各单位工作总体**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整体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各单位能够按照县局确定的工作总体思路,锐意进取,真抓实干,通过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形成了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大部分单位在工作中认真谋划、排难攻坚、狠抓落实,使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明显。

1、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一是公开选拔了*名县局副职领导,局党组班子得以配强补齐,党组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经过积极推荐,提拔使用科级干部*名,分别充实到各工商所和县局机关重要岗位,中层领导干部得到加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三是局属各单位都能够按照县局安排部署,加强了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工商所满意度测评工作,干部职工团结协作,步调一致、工作积极性高、干事创业劲头足,工作成效比较明显。

2、增量提质工程有了新提升

今年以来,全局立足工商职能,不断转变作风,积极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呈现出和谐发展、加速发展的态势。共新增个体工商户*户,净增个体户*户,*比去年增加了*个百分点;私营企业新增78户,净增37户,比去年增加了*个百分点;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净增113户,比去年增加了*个百分点,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3、行政执法办案有了新突破

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局属各单位积极主动寻找案源,突破传统办案模式,严谨细致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全局共计办理各类违法违章案件*起,其中一般案件*起,万元以上大案*起;收缴罚没款*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特别是一些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得到了及时查处。这些案件的查处,教育了经营者,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命安全。

4、内务建设有了新进展。按照县局要求,各工商所都对所容所貌和内务建设进行了整理、梳理,机关股室加强了内业资料收集归类,尤其是*月份狠抓内务资料建设,统一了资料盒封面,进行分类整理归集,重点工作资料详实,形成了内务整洁,摆放有序,做到不漏项不重复不编造,确保了我局内务资料建设水平有了一个较大的提升。

5、主要工作任务完成良好。局所上下团结一心,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狠抓食品安全、非公党建、会费收缴、经纪人登记、扫黄打非、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已全部完成

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尤其是检测食品*个批次,其中送检*个批次,送检*个批次,位列全市第*。

三、存在问题

(一)重点工作开展效果不够明显。如双联行动和今年开展的加强作风建设 争创四个一流等专题活动,未能很好的组织开展。尤其是机关有些股室对学习和内务资料收集工作普遍不重视,工作亮点和特色还提炼不够,在具体工作中缺乏创新,措施不具体,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全局整体工作。

、(二)市场巡查监管还存在一定差距。通过这次考核及平时的工作督查,少数工商所仍然放松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县局安排的专项整治和阶段性检查只停留在制定方案、总结汇报上。如从巡查记录上看绝大多数都没有发现问题,但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却带有普遍性,致使辖区内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商品等问题突出。

(三)队伍建设还有一定差距。就队伍的整体现状来看,大局是好的。但在少数单位的干部中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统一,全局意识淡薄,敬业精神差,思想观念陈旧。少数单位未能积极的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学习和岗位技能培训,致使各项活动开展效果不明显。在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办法、市场巡查责任问责办法的贯彻执行上各单位普遍落实不到位,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造成工作被动,效率不高。【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四、几点要求

针对局属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考核组在督查中进行了全面反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各单位针对具体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要认真进行查漏补缺,切实抓好落实。以重点工作的新突破推动全局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做好查漏补缺,对考核组反馈的问题抓紧查,更加细致的梳理,进行整改,做好迎接市局年终考核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近期主要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稳定情绪,加快节奏,做到思想不散,保持工作热情不减,工作秩序不乱。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工作、生活秩序稳定。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虽然职能划转在即,但年底前都是我们的职责。继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监管措施要落实到位;做到监管不断档,无盲区。

四是积极主动,查办案件,为下年工作赢得主动。随着职能划转 ,主要工作重点要转向消保维权和行政执法,案源渠道越来越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早动手,继续发扬敢打敢拼精神,工作才能不被动。

五是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工作成绩要总结,发现的问题要纠正,为了做好以后工作,各所要开好民主生活会,进行谈心交流,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

六是提早谋划,尽快制定2014年工作计划。今年工作已基本到位,明年工作怎么做,要做到心中有数,提早安排,提早动手。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工作活力,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明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提前完成。

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第五篇

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总结

报告

自治区督查小组:

为深入推进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综治办【2010】44号)以及《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入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10】70号)文件精神要求,**县查无小组认真开展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摸底排查、专项教育、补办登记、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建立

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指示,我们按照县政府的安排,着重建立了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下发了文件,建立了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副县长张宏任组长,县综治办主任完志强、县工商局局长库尔班·阿不力孜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招商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库尔班·阿不力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我们于2012年9月14日召开了联席会议1次,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二是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通报有关信息的义务,制订了《**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信息通报抄告和案件移送制度》,规定了违反信息通报制度的问责标准和问责措施,建立起了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建立了责任查究制度。制定了《**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规定了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基础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实行责任追究的条件,明确了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问责的程序和方式。县综治办下发了文件,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明确了考评标准和考评程序。 四是创新监管机制,着力加强“查无”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各地为加大“查无”工作力度,着力增强执法监管的长效性,在“查无”工作中对监管方式进行了大胆的有益尝试,走出了一些新的监管路子,摸索出了一些新的监管方法,

丰富了监管方式,提升了监管效能,加强了“查无”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各职能部门特别注重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产生的源头进行控制,切实把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对未办理任何证照就先投资经营场地和设备购置进行经营的,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提前介入进行依法提示劝告,把可能发生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变单一型监管为复合型服务监管,避免造成经营者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和职能部门的监管风险,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效地减少了无证无照经营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分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齐抓共管格局已形成

我们细化了分工,落实了责任,明确了各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职责,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是明确了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职责,确保其发挥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工作的作用。二是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其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主力军作用。具体规定了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旅游局、国土局、住建局、质监局、安监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局、人社局、农业局、财政局、畜牧局、烟草局等20多家部门的职责,要求做到有职必履责,失职必问责。三是各职能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强化内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发挥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头抓,相关部门督促抓,具体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完善了监管责任机制和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市场巡查、工作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进度和执法力度。

三、落实工作措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实施部门查处。查无小组成员单位及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体部署,单独开展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查无领导小组将查无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职能部门力量整合,按照统一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共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我县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能,采取堵疏结合,区别对待,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规范与发展相结合。既依法行政,又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机械执法,对于经说服教育能主动办照的,免于行政处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帮助其尽快完善登记手续,办理营业执照,对于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各职能部门能够加强联系,针对无证无照查处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能够互通信息,通报情况。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煤矿、交通运输、食品、餐饮网吧、宾馆、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和涉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品的经营地、存储点等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在此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共检查全县经营户1086户,检查各类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户,累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103起,罚没款23.56万余元,其中与烟草专卖局联合查处无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草制品案件15起,罚没款0.46万元。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开展独立执法960余人次,联合执法1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案件37起。 四是强化宣传,形成查处取缔工作的浓厚氛围。我县各职能部门一直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宣传工作作为普及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横幅、简报、警示等多种媒介、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辟专栏及开展食品安全检查“3.15”宣传月,召开经营者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在我县主要街道、集(农)贸市场、镇集市、农村进行了宣传工作,共出动宣传车24台次,宣传人员204人次,形成社会舆论宣传攻势,为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存在问题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所取得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小餐饮、小食品、小摊贩”等行业无照经营户的经营规模小、条件差,得不到前置审批部门的许可,涉及前置审批的部门较多,取缔难度较大,但是又有它生存的空间。

二是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地区的无照经营群体多以学生儿童及居民为消费对象,以流动摊贩为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执法人员来了便停业,执法人员走了又照常经营,查处取缔工作量大,给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是个别偏远农村人口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给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决心以这次自治区检查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扩大战果,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做得更好,为净化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抓住机遇,努力开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细化措施,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三是要认真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营造多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强势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监管执法进一步到位。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召集联席会议,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研究解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五是要进一步优化工作理念,采取上门服务、集中办公的形式,降低办证(照)门槛,简化办事环节,减免办理费用,提高办事效率。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2016无证经营清理整治工作计划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第六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目前,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较为普遍,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侵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国家税费的大量流失,阻碍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

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城乡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协调解决清理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加大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力度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

(一)县工商局。依法查处下列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县公安局。负责对从事旅馆、印章刻制、典当、信息安全产品经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危险化学品运输、爆破作业等须经公安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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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须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等须经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县住建局。负责对从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含装修)、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商品混凝土生产、建筑预制构件生产、建筑机械设备、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价格评估、城市燃气供应等须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从事演出、娱乐、网络文化市场、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电影、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地面卫星电视、广播接收使用、安装、广播电视节

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广播电视无线发射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互联网等信息网、传播视听节目等须经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七)县卫生局。负责对从事医疗机构、供水机构、消毒产品、公共场所等须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八)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从事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进口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等须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从事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注销、撤销、撤回、吊销、收回、缴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县安监局。负责对从事采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等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一)县商务局。负责对从事成品油、酒类、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典当、拍卖等须经商务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道路动输业及相关辅助业、水路运输业及港口经营、水路货物代理等须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三)县人社局。负责对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劳务派遣等须经劳动保障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四)县农业局。负责对从事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生物等须经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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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五)县环保局。负责对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严控危险废物许可、放射源安全许可、拆船业和娱乐场所许可等须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六)县经信局。负责对从事供电经营等须经工业经济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七)县畜牧局水产局。负责对从事兽(渔)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诊疗、渔业捕捞、水产苗种等须经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八)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供水、供电、电信、联通、移动等服务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不得在明知是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下为经营者供水、供电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便利条件。

对应当依法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同一行业同时涉及到多个许可审批部门的,由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联合查处取缔。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应当予以核实,经核实后依法查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单位和举报人保密,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奖励。

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一)建立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县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由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畜牧水产局等单位组成。县工商局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副局长为联络员。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成员单位通报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难点问题,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各成员

单位对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反馈。

(二)建立完善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经营者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或其他批准文件而未办理的,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而未重新办理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应在收到抄送件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监督管理,指导、引导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并将办理情况同时反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注销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行政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应在吊销、撤销、注销或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县工商局。县工商局在接到抄送后应当要求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县工商局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送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行政处罚时,亦应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送县工商局。

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查处时,发现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将涉嫌违法行为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疏堵结合,依法查处。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本着规范与发展相结合、取缔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要耐心宣传政府法规,督促、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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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其依法办理证照;对不具备条件的经营户,要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办理证照;对贫困户、下岗职工办理证照,要给予扶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屡教不改、违法经营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坚决依法取缔。

(四)加强宣传,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要加大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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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工商局依法行政活动计划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第七篇

2016年,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政府《2016年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在市委、市政府和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落实,提升标杆,突出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创新工作举措,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的生命线”,“法制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制化”的理念,更好地履行工商职能,确保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保障,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真正实现依法行政,领导是关键。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机构,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任务与部门其他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定期对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2、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建设,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工商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及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项目,通过实施情况的民意调查和社会效果评价等多种途径,进行决策后评估,并将实施的评估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完善决策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3、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认真执行市政府和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论证、发布等程序。加大备案审查的力度,坚持实质性审查,重点对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的内容,越权规定优惠政策、搞地方保护等问题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不断提升备案审查的效果和权威。同时做好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二、规范日常执法行为,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牢牢把握市场监管这一根本职能,进一步创新监管执法模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大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1、围绕无照经营分类监管机制的建立,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继续深入落实“星级网格区”创建和“优秀网格员”评选等监管新机制,充分依托二版软件系统,推动各项业务、各类专项检查更好地融入市场主体综合监管平台,力争全市三星级网格区达标率达90%以上。探索建立无照经营分类监管机制,将无证无照经营分门别类,实行差别管理,推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分类整治,力争做到严格执法与和谐监管的有机统一。要充分发挥两级治无领导小组的作用,形成合力,加大对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清理取缔力度,按照堵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对符合办照条件的,引导办照,规范经营,实现证照管理长效化。

2、围绕一般程序案件相对集中查办机制的深化,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权威。以推进经济检查专业化建设为指引,深化一般程序案件相对集中查办机制,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由大队统一牵头组织相邻分局之间的执法办案联动,全局上下联动和区域联动,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制假售假、限制竞争、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要积极帮助本地企业打假维权,进一步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继续以关系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等广告为重点,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要积极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措施,努力实现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有效监管。要积极参加社会管理和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取缔黑网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3、深入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深化12315“四个平台”建设,整合业务职能,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咨询投诉分流、信息分析通报、企业约谈等制度,打造工商部门规范统一、高效便民的对外服务平台。积极推进12315远程维权系统建设,在第一批15家软件应用单位中逐步推广。按照“五化”建设要求,全面提升“一会两站”的业务素质和运作能力,确保全市样板企业监督站和示范村级投诉站覆盖面达50%。深入推进消费纠纷和解机制,以行业为单位开展“消费纠纷和解”大联盟签约,大力推进“零投诉企业”争创和“消费纠纷和解示范街”建设活动,组织好“3·15”年主题“消费与安全”活动。

4、深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要贯彻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工商所(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监管规范》,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深化完善食品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核发一体化机制,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要完善局、分局、网格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落实局领导分区督办责任制、机关科室与基层分局挂钩责任制、分局属地监管责任制、网格责任人分片检查责任制等“四项责任”制度。要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快检、法检、执法办案联动的监管模式,要在港区分局成立食品流通行业分会的基础上,创新建立区镇食品流通领域安全行业协会,逐步构建起行政监管、行业引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5、深入健全消费放心和市场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红盾维权示范岗”创建,探索对消费潜规则、新兴消费领域的维权新举措,加大消费体察、商品比较试验工作力度,严格整治虚假促销、误导消费、强制消费、格式合同侵权等违法行为,推进“消费纠纷调解师”职称评定工作,更加注重发挥维权组织的“话语权”作用。进一步完善放心消费考核评价机制,深化行业创建,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向常态化建设转变,做好争创省级先进市工作。全面落实《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发挥工商部门牵头作用,全力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逐步探索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新模式。

6、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市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制定本部门行政调解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加强行政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经费,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位。

1、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标准,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和案件评审活动,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加强执法文书规范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零违法、零错案目标,加强对案卷审查人员的培训,加强与被评查单位的沟通,提高案卷评查的公信度。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加大对相关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

2、构建综合部门督查长效机制,提升落实执行力。切实增强人教、办公室、监察等综合部门督查工作的联动性,充分发挥管理在维护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党组决策权威中的保障作用,加大对制度执行、工作落实、难点处理的督察,对工作态度不正、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成效不好的干部,要敢于动用组织程序进行人事调整,加强责任追究。要重点建立“四定方案”、完善“三项机制”。即,要建立定期督查、定期考核、定期述职、定期评议的工作方案,对党组作出的每一项决策,对会议部署的每一项任务,都要根据方案推进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要大力完善责任细分机制、工作倒逼机制和奖优罚劣机制,对每一项工作落实要求有时间表、有责任人,坚决杜绝消极应付、阳奉阴违等现象的发生。

3、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提高复议的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使用复议软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复议的规范化及其效能。正确对待行政诉讼,积极做好出庭应诉工作,推行行政诉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由主要负责人或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部门的分管领导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依法维护好工商机关公正廉明的执法形象。

4、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建立依法行政档案,切实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人大报告。严格执法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5、重视社会监督的作用。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完善网络、热线等方式在内的民意反应机制,对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于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发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要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等,为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加快建立透明政府奠定重要基础。

四、加强法规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1、构建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干部履职力。着重开展“五项教育”培训:一要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紧扣局“规范建设年”的目标要求,以正确对待职务升迁、岗位交流、利益分配为主要内容,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思想工作,完善组织谈心、领导谈话、家庭走访等各项制度。二要加强党性党纪教育。全面落实专职副书记制度,大张旗鼓地开展“优秀支部”、“优秀书记”、“优秀党员”创建评选活动,加强两级班子和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在推进履职到位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三要加强典型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典型宣传力度,按照“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选择一批主旋律题材、组织一批精品报道”的要求,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系统内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在系统内确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和思想导向。四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的各个环节,继续抓好“勤廉指数”测评体系工作,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五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深化“互动式岗位教学法”和人人争当小教员活动,构建“业务学习相互帮教、前沿难题相互探讨、工作经验相互分享”的学习机制。全面培养“会管理、会服务、会维权、会执法、会创新”的复合型人才,落实以会代训、以案学法、集中培训与单项考核等手段。全面开展以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为主题的“双争活动”,树立和表彰一批学习标兵。加强工商文化建设,落实责任,搞活工商文化网、基层建设网建设。

2、构建绩效考核激励长效机制,激活队伍创新力。一要完善“绩效考核网格化”机制。把绩效考核与星级网格区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设置考核体系,优化量化考核标准,突出对履职能力、规范管理、重点指标、争先创优工作的考核。二要按照“以能论岗,以绩定位,突出激励”的原则,针对分局规格升级后的新特点,探索中层干部使用考核交流办法,使队伍永远充满活力、充满竞争、充满创新,以有效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三要打造创先争优“先行示范区”。以基层分局为基地探索构建创先争优“先行示范区”,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使基层成为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的重要生力军。

2015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自查报告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第八篇

长安区安监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自查报告

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直至无证无照经营,促进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西安市长安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长综办发【2015】1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了"打非治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工作,现将我局开展的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5月,我局制订了《长安区安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长安监发[2015]6号),成立了以为组长,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制度。

2、开展工作主要情况

我局立足自身职能,以辖区监管责任制为核心,持续开展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取得了较为显着的成效。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车辆100余次,执法人员300人次,对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共取缔无证照经营户22家,无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取得的成效

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基本达到了一下目标:1、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经营者的持证持照守法经营的意识明显加强;2、城镇主要街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3、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和谐。

虽然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民众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日常监管工作不脱节、不留死角。

附件1:《关于印发长安区安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无证无照经营单位取缔名单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2016工商局规范市场经济工作方案4篇
无照经营考核通报 第九篇

第1篇: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加强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清理各种无照经营行为,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引导督促一批具备条件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户及时办理营业执照,依法严厉查处取缔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照经营户,杜绝无照经营存在的各种隐患发生,使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加强,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整治重点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依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5号)的规定,重点对未取得经营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依法监督查处。

四、方法步骤:

“百日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4月15日至4月25日)。要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无照经营的本质特征以及其对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的不利影响,营造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舆论氛围。要以工商所为单位,按照“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对辖区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7月12日)。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重点在规范上下功夫。对无需经过审批即可申办营业执照而未申办营业执照的,通过教育督促,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对限期不办、屡查不改的无照“钉子户”,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要把集中整治与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巩固整治成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3日至7月23日)。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积极构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县局将于7月17日对“百日行动”进行集中督导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记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总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各相关科室、工商所要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法律法规和“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倡导合法经营,以起到震慑违法者、教育经营者的目的,进一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要严格市场巡查和属地监管职责,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督导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强内部协作,做到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要主动向所在地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所在地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实际效果。要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的原则,对无照经营户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四段式”执法模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不服从执法检查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2篇: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市级、县级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措施、新载体,着力在廉政文化、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突出工商工作亮点,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突出特色,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努力达到“三好一高有亮点”的创建目标,即“廉政氛围好、监督机制好、干部作风好、群众满意度高”。

(一)廉政范围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开展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巩固廉政文化建设阵地,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监督机制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建设,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意识,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制度,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选拨任用干部,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公开透明机制,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三)干部作风好。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存在的问题,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引导督促全局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确保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群众满意度高。提高服务意识,规范审批程序,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防范刁难勒卡问题的发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系统“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

(二)创建实施阶段。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借鉴学习2016年度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让全局干部职工了解、参与到示范点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2、择优选点,精心培育。县工商局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总结提升,继续争创市级示范点培育对象。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注重把那些整体工作好,并在一项或几项工作中具有鲜明特色、亮点的工商所纳入县级、基层示范点培育对象。筛选出来的县级、基层示范点,经局党委批准后,由监察室按要求上报县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做好结合,整体推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创建与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结合起来,与我局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结合起来,与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促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教育干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等途径,积极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

4、创新裁体,扎实推进。确定的创建示范点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思路,搭建栽体,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以网络、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栽体,因地制宜地向社会公开党务、政务工作。二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执行力,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推动示范点建设。

5、抓好落实,强化督导。各示范点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培育措施,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培育中注重总结提升,查缺补漏,整改问题,逐项完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整体上水平,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局党委进行汇报。县工商局“十百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召开经验交流观摩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继续完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上报的示范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及时调度掌握创建情况。

(三)自查迎查阶段。

各示范点要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资料档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地通过考核和验收。

四、组织领导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是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具体体现。示范点创建工作要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融为一体,既带动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也保障干部队伍的纯洁,促进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健康发展,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为此,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及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确保“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第3篇: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县“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工作,贴近实际,注重实效抓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着力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突破,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经局党委审查批准,法制科要为局党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听证等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要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由法制科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是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把省局下发的执法权力目录、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及职责通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县工商局党务政务公开系统对外公布。在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需经局党委批准后,方可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法制科备案,由法制科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规定》,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公布。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调查、证据规则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省局下发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由法制科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实行人性化、柔性执法。四是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按照鲁政发[2016]5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及时精简、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先照后证”制度、住所登记、名称登记、经营范围、年检制度改革,对登记管辖、登记流程、“多证联办”实行便利化改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工商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工商体制改革后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上岗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执法。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局党委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简政放权,合理安排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开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出现通过规范性文件形式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作用。积极参与,依法、公正、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解决行政纠纷,处理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建立纠错机制,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和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配合县法制部门推行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五)认真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省政府今年出台《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条例》中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县工商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方法步骤

“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4月)。召开全系统“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2016年“行政程序深化年”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制定具体的“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中旬)。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局党委进行汇报。县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召开经验交流观摩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下旬)。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及时总结经验,向县局法制科提交书面报告。年底,局党委将对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情况将作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规范工商局自身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与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为此,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调度、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确保“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取得实效。

第4篇:工商局四德工程建设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提高干部队伍道德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以“爱德、诚德、孝德、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工程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倡树一批道德模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身边榜样学起,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切实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执法为民,高效服务;依法监管,公正维权;严守禁令,廉洁勤政”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渗透到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形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以“爱”为核心,实施“爱德”工程,弘扬爱心,突出“关爱他人、爱护环境、奉献社会”,深入开展社会公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心系群众、创先争优、服务发展、提升形象”为重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相互关心关爱,自觉维护工商形象;改进工作作风,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热心公益事业,带头奉献社会,积极参与县里组织的文明交通、文明乡村、无偿献血、关心困难群众、关爱留守儿童、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多为群众解难题、谋福祉。

(二)以“诚”为核心,实施“诚德”工程,树立诚心,突出“忠诚事业、爱岗敬业、诚信待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公开承诺、民主评议等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观念,突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全面实施“十百千”工程,不断提升工商部门的公信度和影响力。在各服务窗口开展诚德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诚信是品牌、诚信是资本”发展理念,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货真价实、热情服务、公平竞争。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大力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单位”。深入开展“无传销进校园、进社区”、“食品安全放心店”创建活动,发挥百名食品安全社会督查员作用,推进消费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市场、进社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以“孝”为核心,实施“孝德”工程,倡导孝心,突出“生活保障、精神慰藉、敬业回报”,深入开展家庭美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一点一滴做起,让敬老爱老成为自觉行动。开展“我向父母献孝心”家庭实践活动,提高赡养父母标准,定期帮父母洗澡,定期带父母理发,定期帮父母做家务,定期带父母检查身体,经常陪父母吃团圆饭、参加文体活动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为老人献爱心、办实事”活动,每年为离退休老干部订一本杂志、做一次体检、开展一次座谈、进行一次节日走访慰问,对因病住院的老干部进行探望,关心离退休干部生活。

(四)以“仁”为核心,实施“仁德”工程,培育责任心,突出“知荣辱、懂感恩、尽责任”,深入开展个人品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他人、对待工作、对待社会,明确在家庭、岗位和社会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扎实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和衡量标准,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加强执行力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人际关系和谐行动,在家庭中讲平等、重亲情,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在单位里讲协作、聚合力,加强内部团结,展示队伍形象;在社会上讲礼仪、守秩序,增强公共意识,遵守公共秩序,努力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责任、有纪律的好干部、好成员、好公民。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教育阶段(2016年3月)。按照县里责任分工和活动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签订责任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开辟宣传专栏、开展讨论交流、成立道德讲堂、传唱《四德歌》、设置“四德”格言和屏保等形式,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四德”工程建设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到“四德”工程建设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组织演讲比赛,撰写个人心得,公开岗位承诺,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相关活动,挖掘、培养、推荐“四德”先进典型,利用新闻载体,广泛宣传报道。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提高。探索建立“四德”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运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为工商事业发展、建设富裕文明魅力幸福新提供思想保障,凝聚道德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县局成立“四德”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组织协调。各科室所要根据县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选准突破口和结合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工商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册、宣传栏、文化展厅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和支持的浓厚氛围。

(三)倡树先进典型,弘扬文明新风。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积极推选爱德、诚德、孝德、仁德四个方面的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县“四德”工程建设工作安排,及时推荐上报相关先进典型。

(四)强化监督考核,务求活动实效。将“四德”工程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定期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考评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奖惩分明,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四德”工程建设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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