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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内容

2015-12-27 04:48:1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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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内容篇一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六五普法主要内容》

商贸城管理委员会“六五”普法宣传资料

1.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答:“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检查验收阶段。

4.“六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

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5.“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同步推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民参与。

6.“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广安”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7.“六五”普法对象包括哪些?

答:全市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8.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哪些?

答:(1)观看电视法制栏目。(2)接受普法资料和学习法律知识。(3)参加法律咨询活动。(4)因买假货向消协投

诉进行维权。(5)阅读报纸的法制报道。(6)遇到法律问题向律师、法律热线12348进行咨询。(7)观看法制专栏、板报。(8)参加普法考试等法律知识测试。(9)参加乡村或社区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10)观看法制文艺演出。(11)浏览普法网站。(12)中、小学生参加法律课、听法制讲座等。

9.“法律六进”指的是哪六进?

答:“法律六进”指的是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10.“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

答: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11.“六五”普法规划提出,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

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什么活动?

答:(1)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2)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3)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4)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12.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答: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五普法内容篇二
《六五普法内容是什么》

探高效普法之路

——对基层普法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一、 前言

为我国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起重要作用,被誉为“举世独创”的全民普法在经历了二十年的实施后,已经进入了相当重要的阶段。是继续进行?还是就此罢休?如果要继续进行,又如何保持和增进全民普法工作对提高社会成员法治观念以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确实作用?使普法工作更加高效?这是摆在我们国家法学者甚至是全社会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二、调查的背景及基本情况

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把“高度民主、法制完备”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并提出“法制建设必须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的思想,推动了法制建设向纵深发展。自1985年国家开始有计划地有步骤地进行以政府主导各阶层成员参与的全民普法。1985开始的“一五普法”其主要目标是,以法律启蒙为主,使社会成员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填补他们在这些方面的空白。这一任务完成后又开始了以强调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针对不同主体进行有区别的法律知识的普及为主要目标的“二五普法”。其后还先后开展了“三五普法”和“四五普法”,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深入开展,其主要目标也从强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加强依法行政、

廉政建设到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推动行政政府向服务性、法制性政府转变。1985至2005全民普法工作在历史的时空里穿梭了整整二十个年头,“四五普法”结束后,全民普法续存论对全民普法废除论的战胜,迎来的是第五个五年普法的启动。要胜利地完成以“把推动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相结合,与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与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宣传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增强全民法律素质,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制和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同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人文法治环境”这样一个目标,就有必要对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的剖析。为此,我们在去年的小调查的基础上又于今年寒假期间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查活动,希望通过调查活动能明晰前期普法取得的成效和暴露出来的而又急需解决的问题,找到一条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基层普法之路,以期对“五五普法”法制建设有一些启示和推动作用。

此次调查活动历时一个多月,涉及多个单位、部门以及广大学生,具体有: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一中、县二中等等。从收回的调查问卷来看,调查对象既包括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也包括中小学教师和学生;还有农民、个体户以及无业人员;既有具有大学本专科以上学历的也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甚至是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员。涉及面比较大,使

调查具有很强的真实反映性。在调查方法上,有直接到各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找负责人、领导访谈,也有标准化的问卷调查,还有私下的个别探询,使访谈的深入性与问卷调查的普遍性相结合,使收集的材料达到直接性、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的要求。而就调查问卷和访谈问题本身而言,力求深入性、真实性、清晰性的全方位的统一:真实性,在问卷调查上尽量避免使用诱导性词语,在访谈上由于被访谈人员对调查者并没有戒心,因而得到的回答基本上是事实的真实反映;清晰性,上用语明确,舍弃模棱两可;深入性,无论是调查问卷还是访谈问题都力求能全面深刻地反映出问题。 这次问卷调查是分两部分完成的,一份问卷是专门针对在校学生设计的 ,另一份是针对一般社会成员随机非抽样进行的。前一份共发出合格问卷450份,后一份共发出合格问卷530份,两份问卷共回收984份,回收率为91.1%,其中的有效问卷是422份和482份共计904份,占回收问卷总数的91.9%。通过对这些统计数据以及其他访谈结果的分析,我们既看到了20年来普法工作取得的成就也发现了一些表面和深层的不足及问题。

三、全民普法取得的成效

通过此次的摸底调查可以看出前四个“五年普法”主要取得了如下的成果:

(一)、社会成员对法律的认知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法律的权威性得到了加强。

在回答问卷中“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什么”时,正确率高达97.9%,

而在回答“你是否了解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这样一个问题时,有57.4%的人回答“基本了解”,24.2%的人回答“部分了解”,还有2%的人回答“完全了解”,三项合计是83.6%。社会成员对根本大法——宪法的了解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而且还有85.6%的民众知晓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治)国家。这充分说明社会成员对宪法的重视和对依法治国的认同和接受,而这种认同和接受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深度,在回答“你希望依法治国的最好结果是什么时”,有78.3%的人回答“实现社会 的稳定和有序以及经济的持续发展”,同时还有17.4%的人选择了“实现民主宪政”。 法作为工具,要实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就必须具备相当的权威性——在社会成员当中。虽然在被问到“你为什么要遵守不公正的法律”这个问题是有超过半数(64.5%)的人选择了“不遵守要受到制裁”这样的选项,但是,当他们面对“如果觉得法律不公正你会怎么办”时,只有10.9%的人选择了“不遵守”,而绝大部分人的回答是“遵守”。这足以说明,作为依法治国硬件的法的权威性正在迅速地提升,而这样的提升将会使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相应地得到加强,将有利于新问题、新纠纷的解决,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而社会成员对法律的认知水平的提高将既有利于国家胜利实现其国家意志实现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职能,也有利于社会成员充分利用法律以实现自身的利益,同时对政府、国家进行有效的监督,使社会更加健康有序发展。

(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被充分地意识。早在二十世纪就有人提出:不懂法律的人将是二十一世纪文盲的特征之一。在当今

知识经济高度密集的社会里法律现身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没有法律将步履唯艰。因此,基于这样的认识,社会成员在心理上有着强烈的对法律知识的渴求。突出地表现在回答“你认为法律与自己目前或将来的生活的关系如何”时,有高达78.2%的人选择了“重要”,另有5.8%的人选择了“非常重要”,共计83.2%。社会公众已经在实际上比较充分地意识到法律在未来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这样一种渴求心理又转化成了对法律知识的主动了解和学习。为了知悉这种需求心理,我们在问卷中设计了这样两道题:A.“政府是不是应该在民众中多举办一些普法性质的活动”,得到的结果是:89.5%的人强烈要求“应该”,只有9.4%的人觉得“不应该”,基本比例是9:1。也就是说在10个人中就有9个人希望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而在回答“你认为学校应不应该开设法律知识课”时,有92.3%的人持肯定态度,都认为应该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普及,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够成为一个知法、懂法,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现代人,而不是近似于一个法盲,因不懂法而犯错误。通过对在校学生的调查问卷的分析比较发现,在校学生对法律的兴趣非常的浓厚,绝大部分同学同样希望学校最好能开设诸如针对大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课。最起码应该多在他们中间进行一些真正的普法教育。长达二十年的普法工作已经开始在社会公众的心理上构筑起一幢法律知识的大厦,使法律开始深入人心,成为生活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种对法律的重要性的认识将成为民族基因世代遗传下去,这种对法律重要作用意识的觉醒将使法律在公众心理的分量加重,将促使人

六五普法内容篇三
《六五普法学习内容》

六五普法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广大公务员要切实加强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蓬勃展开,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

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

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

师资、经费“四落实”。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全国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立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

六五普法内容篇四
《六五普法的内容、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六五普法的内容、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词语解释:六五普法

从1886年开始的党中央通知全国普法开始,每五年为制定的一个周期,今年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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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六五普法

2011年5月2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在北京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普治并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说,“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系统的统一部署,以增强广大干部法律意识和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结合实际,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在加快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保障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正确履行职责、顺利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张平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完成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为实现目标任务,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法律素质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培训;二是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三是要普治并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并对“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改善普法工作物质条件。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申维辰,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张苏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安建应邀出席了会议。

六五普法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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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规划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开展法治城市(区、县)创建,做好法律六进活动,提升法治文化的作用,开展与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建立配套考核验收机制,落实督察责任制,深入全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引根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六五”普法期间的法制教育哪十项主要任务? 根据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六五”普法规划确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十项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要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口环境资源、科技进步、农村改革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治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推出精品、创出名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大力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法制宣传,加强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法制宣传,努力消除普法死角盲区,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高农民法制观念,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不断增强“法律六进”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六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是什么,意义是什么

“六五”普法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强调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领导干部是国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在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执政的形势下,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至关重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对于全民普法具有重要表率作用。因此,规划提出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高度重视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规划强调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同时,“六五”普法规划提出要加强公务员在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履行职务相关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要加大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农民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五普法如何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实践活动

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和有效途径。“六五”普法期间,要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和丰富依法治理实践形式。实践中要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普法先进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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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天太

2006.10--2007.01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07.01--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01-- 中共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

2010年,历下区将对文化东路、文化西路等道路进行高水平改造,并启动8处副食品市场建设,以提升城市功能,打造宜居宜业魅力区。

12日,历下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雷天太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在报告中,雷天太提到,2010年,历下区将对千佛山西路实施“退商还路”,对文化东路、文化西路、按察司街、趵南路等道路进行改造整治,完善路网结构。实施东护城河通航工程,全面提升两侧环境,实现护城河全线通航。对甸柳、明湖等居民小区,燕文东路、燕文西路等背街小巷,将集中开展整治。另外,历下区还将启动8处副食品市场建设,增设小区停车位和健身路径,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雷天太表示,历下将高品质建设生态环境,2010年要增设街头游园和绿地景观,新建改造绿地30万平方米,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8%,人均占有公共绿地达到16平方米。 与此同时,为保证居民汛期安全,历下区在2010年将继续推进羊头峪东沟、全福河二期整治,启动黄台南路边沟、马家西沟等河道治理,确保省物业管理学院等3处中水处理站投入使用,同步提升河道防洪行洪和截污能力。

为了进一步提升城乡接合部、风景名胜区、交通干线两侧山体治理水平,历下区还将启动洪山公园二期建设,加快燕翅山治理进度,提高植被覆盖率,打造新的山体景观。 朱凌

拱墅区司法局女局长朱凌

2008年的一个周末,拱墅区司法局局长朱凌一家,到太子湾公园过家庭日。

“景色真不错,但树和灌木过于高大严密,整个太子湾沿线近千米景观通透度很差,游客站在南山路上,看不到太子湾公园深处满目绿景和美丽的九曜山。”

朱凌向市人民建议征集办提了建议:改造太子湾沿线景观。建议得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批示,而且被完全采纳,经5个月整治,太子湾公园今年3月全新亮相。 为表彰这个好主意,朱凌被授予2008年度“人民建议金点子奖”。

昨天下午,杭州举行2008年度杭州市人民建议表彰大会,市委宣传部、市政协特邀一组、杭报集团等14家单位获得“人民建议集体奖”;另外还表彰了人民建议金点子奖、人民建议创意奖、人民建议纪念奖。

2011年5月20日至21日,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召开,表彰了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局长朱凌作为3个发言代表之一,作了题为《古运河畔,普法为民》的经验介绍。

六五普法内容篇五
《六五普法学习内容》

六五普法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广大公务员要切实加强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蓬勃展开,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

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

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全国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立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和法制频道,结合法治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普法书籍和读物。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六五普法内容篇六
《六五普法主要内容》

书院社区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西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工作要求,全面突出法制宣传教育。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依法治理法治实践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社区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促进法制宣传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五个原则:

1.全力服务大局的原则。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3. 密切联系实际的原则。4. 不断改革创新的原则。5、突出法治实践的原则。

四、宣传教育的对象

(一)宣传教育对象。

一是社区干部。二是相关单位、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三是本辖区居民。

(二)宣传教育内容。

——宪法和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廉政法律法规。公务员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等。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

——WTO各项规则以及相关国际法、国际惯例、国外法律制度。

——其它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等。

五、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

1. 成立领导小组。

2. 健全普法工作机构。

3. 制定工作规划与计划。

4. 保障经费。

5. 完善监督与激励机制。

(二)全面推进法律知识培训。

1. 全员学习、全员培训。2. 全面学习、全面培训3. 重点学习、重点培训。

4. 建章立制,考试考核。

5. 加强监督,加强考评。

(三)继续深化“法治六进”等主题活动。

(四)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全面落实依法行政。

(五)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培训形式。

认真学习宣传 “六五”普法规划宣传标语

一、深入学习、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

二、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

三、宣贯好“六五”普法规划, 提升质监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抓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全面建设法治质监

五、认真学习“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掌握规划主要内容

六、广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努力营造贯彻规划浓厚氛围。

七、学好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责任

八、加强领导,确保“六五”普法规划落实到位

九、抓好法制学习培训,加强质监队伍建设

十、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六五普法内容篇七
《六五普法宣传牌内容》

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推进法治济阳建设

一、什么是‚六五‛普法?

‚六五‛普法,是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简称。从1986年开始,我国已经连续组织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每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都对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的提高而产生鲜明的推进作用。

二、‚六五‛普法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一)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二)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组织实施阶段。(三)2015年下半年,检查验收阶段。

三、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围绕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平安济阳、文明济阳、和谐济阳、法治济阳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传播,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进一步形成;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三)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五)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六、六五普法的对象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七、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三)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六)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七)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教育活动;

(八)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八、法制宣传教育中‚法律六进‛活动的‚六进‛内容

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

九、‚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确定每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日)为全

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日‛作为我国的‚法制节日‛,每年都要举行相关的法制宣传活动。

历年‚12.4‛法制宣传日的主题:

2001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八、 镇普法教育依法治镇领导小组

司法所考勤管理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串岗聊天。

2、外出开会、办案、调查和请假等需经所长同意,并执行所属镇政

府的相关规定,两天以上的还应经局领导批准;外出人员应按时返回,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向所长汇报,必要时,所长应向镇、局分管领导汇报。

3、请假两天以上需书面逐级请假,假期期满后应及时销假。

4、工作时间应开通通讯工具,确保联络畅通。

5、考勤方式以镇政府考勤管理和工作日志等相结合,县局采取不定

期抽查。

6、对无故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者,每月累计三次按旷班一日计算,酌情扣减当月补助。考勤记录作为年底评先树优的参考依据。

六五普法内容篇八
《六五普法学习内容》

六五普法学习内容

2011年5月2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在北京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六五”普法工作,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普治并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说,“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系统的统一部署,以增强广大干部法律意识和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发展改革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结合实际,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在加快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保障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正确履行职责、顺利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张平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编制完成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目标和任务。为实现目标任务,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法律素质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培训;二是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三是要普治并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并对“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改善普法工作物质条件。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申维辰,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公室副主任张苏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安建应邀出席了会议。

六五普法内容

“六五”普法规划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开展法治城市(区、县)创建,做好法律六进活动,提升法治文化的作用,开展与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宣传的形式和载体,建立配套考核验收机制,落实督察责任制,深入全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根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法制教育哪十项主要任务? 根据 “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六五”普法规划确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十项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要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口环境资源、科技进步、农村改革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治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推出精品、创出名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大力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法制宣传,加强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法制宣传,努力消除普法死角盲区,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高农民法制观念,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不断增强“法律六进”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六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是什么,意义是什么

“六五”普法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强调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领导干部是国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在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执政的形势下,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至关重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对于全民普法具有重要表率作用,因此,规划提出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高度重视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规划强调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同时,“六五”普法规划提出要加强公务员在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履行职务相关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要加大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农民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五普法如何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实践活动

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和有效途径。“六五”普法期间,要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和丰富依法治理实践形式。实践中要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六五普法内容篇九
《六五普法学习手册》

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知识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从广义上讲,法律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规、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等。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这些规范之中。法律在调整我们的社会关系时便形成了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组成。我们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我们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就是法律关系的内容;而权利义务的对象,如物、行为等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根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保璋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如下基本权利:

1.平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4.宗教信仰的自由权。

5.人身自由和安全保障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受教育权和文化活动的自由权。

8.妇女、儿童、婚姻、家庭受保护权。

9.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合法权益受保护权。

(二)宪法对公民基本义务的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如下:

1.维护国家统一如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作为一个公民,首先必须自觉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 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依照法律结在的义务。税收是国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依法纳税对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保证国家经济建设资金的需要以及改善司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6.其他方面的义务。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 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瞻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三)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它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它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四)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二、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的总称。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 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二)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

(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四)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五)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

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 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 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 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六)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 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 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七)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八)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九)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十)不报、谎报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十一)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

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十)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十一)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十二)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 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三、民法知识

(一)民法通则

1、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

六五普法内容篇十
《六五普法学习资料doc》

一、“六五”普法应知应会知识

1、什么是“六五”普法?“六五”普法的起、止时间?

“六五”普法,是指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简称“六五“普法规划)。“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起,至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2011年为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至2014年为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为总结验收阶段。 2、“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引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4、“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进一步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合法表达诉求的能力显著提高;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依法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显著提高;进一步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5、“六五”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2)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3)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4)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5)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6)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7)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8)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9)深入推进依法治理。(10)深入开展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

6、“法律六进”活动、“一学三讲”内容、“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具体指什么? “法律六进”活动指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一学三讲”内容,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三下乡”活动指科技、文化、卫生三进农村,“四进社区“活动指科技、文化、卫生和法律四进社区。

7、什么事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行为?

法律知识是公民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是人们在法律学习和法律实践过程中所获取的法律信息;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行为是指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宪法及相关知识

8、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主要对国家基本制度、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

原则以及公民政治权利等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作出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关键是依宪执政。

9、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1)首先是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2)其他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其他法律即使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3)宪法是一个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

10、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人民主权原则;(2)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

11、我国的国体是什么?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宪法对我国的国家阶级性质,亦即我国国体的明确规定。

12、我国的政体是什么?政党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内容包括:(1)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2)选民民主选举代表是人民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3)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4)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1)平等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言论自由;(4)出版自由;(5)集会、游行、示威自由;(6)结社自由。(二)宗教信仰自由。(三)人身自由。(四)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获得赔偿的权利。(五)社会经济权利。(六)文化教育权利。(七)婚姻、家庭、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八)保护华侨和归侨以及侨眷的权益。

14、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二)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依法纳税。(六)其他方面的义务。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

15、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社会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在我国,依法治国有其特定的内涵和要求,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结合。(一)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法制建设保持社会主义性质,依法治国历史进程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重要保证。(二)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实践主体。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的国家制度,是社会主

义法治的政权基础,社会主义法制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上升为国家意志。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三)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的对象是国家的各项工作。依法治国就是将国家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充分发挥法律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特殊作用,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

16、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二)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三)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7、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

18、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障。

19、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法治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政治方向。(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倡导崇尚法律的社会风尚,尊崇宪法和法律,相信宪法和法律,是社会安定和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形成遵从法律的社会秩序,遵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必须依赖于全体社会成员对法律制度的遵守和服从。(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利于形成维护法治的社会环境,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管理模式和生活方式的秩序状态,其建立、坚持和有效推进,需要营造良好的法治风气,需要全社会自觉维护法治的尊严和权威。

20、什么是“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个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通过规定人民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1、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狭义的法律责任专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这里讲的是狭义的法律责任。其特点是:它与违法有不可分的联系,违法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和根据,它体现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它通常只能由有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组织予以认定;它是国家对违法行为实行法律制裁的根据。

22、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主要由七个法律部门和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七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三个不同层级的

法律规范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此外,中央军委等军事部门有军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权机构对法律的解释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大量规章也被视为广义的法律的范畴;我国参加或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等也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部分。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有权机关的法律解释、国务院部门及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组成。

依法行政与行政法律知识

23、依法行政的概念是什么?

依法行政,或称行政法治,是指行政机关的组织、权限、手段、方式以及违法后果均由法律作出规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并积极保证法律的实施。

24、依法行政的内容是什么?

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5、依法行政的主体必须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1)必须是一定的社会组织;(2)必须享有行政权;(3)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4)必须能依法承担法律后果。

26、行政主体的范围包括哪些?

(1)职权行政主体,即各类国家行政机关。(2)授权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3)受委托组织,即基于行政委托而行使行政权的社会组织。

27、行政机关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28、行政机关的种类有哪些?

(1)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2)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3)行政机构,包括法律法规特别授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

29、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特定情形有哪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4)超过追诉时效的。

31、行政处罚中,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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