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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法制教育内容

2015-12-30 01:12:4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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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法制教育内容篇一
《轨道交通建设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轨道交通建设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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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曹珊

一、轨道交通建设用地取得的重大法律问题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比如深圳城区最初规划时并没有充分考虑轨道交通建设问题;地铁是为城市做的,而城市在当初做规划时都没有考虑到地铁的建设,而很多城市又有许多的城中村建设,这里面牵涉到征地,不仅仅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怎么样把它划拨、征用、拆迁等,城中村肯定涉及到征地问题。还有土地的征前使用,这在上海特别明显,很多高楼已经建起,现在地铁要从这些高层下面走,甚至有些大的企业的大厦希望地铁站就在它的地下室,能够互通,这里面会牵涉到是谁的土地使用权和别的土地使用权怎么交接,包括到底哪一层可以使用,权利怎么分配,这些问题都会有。

另外一个问题是铁路建设过程中以后土地问题产生了2.4亿的纠纷。这是我们律师事务所处理的,这相当于铁路沿线问题,是把一块地给了开发商,一级市场已经出让给开发商了,开发商建设到一半时发现有人来测标高、放线了,没有任何人给他打招呼,在他们地里上测,开发商搞不清楚,但照样做自己的开发,开发时把规划、方案报上去,批不了,没人告诉你为什么不批,其实都知道这片地要规划了,要变成铁路了,地可能要征收,但没有人有说法,但你想在这里盖商品房,已经不被批准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做了一个行政诉讼,最终撤诉。

在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建设用地的取得有很多问题,这里面包括几个方面:

1.土地征收。我刚才谈到,看到城中村的土地,当然沿线开发包括现在有新的城区延伸时也会发现这样的情况,很多地铁现在有南延线、东延线,到新的地方或农村征地时都会有很多问题,包括现在又出了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条例。

2.拆迁。包括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确认、违章建筑物的处理、拆迁标准,这是大家在拆迁问题中都会碰到的,不仅仅是在轨道交通建设中会碰到,我们主要碰到的主要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划分,这个问题我们要关注,通常都属于边施工边要交付地,因为轨道交通建设的内容周期较长,大可能会延期性交付给施工单位,边施工便交付的时候就会存在责任划分的问题。

3.土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分层设立”在物权法里原则性的给了我们一个规定,这个原则我们很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建设部也出了一个关于地下空间土地利用的规定,我们在具体使用时就会怎么样区别它,比如说上海7号线耀华路,在这一站地铁上盖了经营用房,问题就来了?地铁线是市政用地,现在上面是经营用地,一块土地怎么样区分它的土地用途,土地证是怎么发的,虽然我们有这样一个大法规定可以分层设立,但具体到设立时怎么办?北京市说可以什么样的情况下一块土地同时拿到两个用途,在其它部分遇到这样一个障碍时,需要当地的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作为律师为地铁服务时,要告诉他碰到哪些问题时,建议他做一个什么样的立法,各地的轨道办通常有一个副市长牵头,如果看到问题要解决时,立法比什么都容易、方便,立了法大家都按照这个规则来操作。

4.沿线物业开发建设用地。轨道建设用到的是两种土地,一种是专门用于轨道交通建设的用地,比如说站台、轨道、换乘中心,这个划拨用地没什么说的,但与轨道交通建设相关的沿线物业开发用地怎么办?它是商业用地,而且现在通常又是捆绑式

的将沿线开发用地的使用权打包授权给投资人,否则对投资人就没有吸引力,现在建设国家地方融资平台欠债很多,国家投了四万个亿,但地方融资平台欠债6万亿,全凭政府的财政去建设轨道交通是不大可能的,所以现在融资需要向民间融资或者向其它的融资平台去做融资,做融资时要引入投资人进来,投资人进来仅仅是给你做一个线,有收益吗?以前说BOT等,大家觉得这个方式好像比较好,BOT在高速公路里使用的时候通常是大家愿意使用的一个方式,因为有运营,这个“运营”在高速公路里收费非常好收,也就是说他每年的可收益回报能够看得到,而地铁的运营,我们现在能知道的是没有人,除了香港地铁,没有一个地区的地铁运营是赚钱的,所以想通过“O”这个方式吸引投资人来做这样一个投资建设的话是不大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吸引投资人来就是把地铁沿线的这些物业开发权利授予给大家,石家庄地铁是说把地铁沿线一公里范围内的土地都划为沿线可开发的土地,这一公里涉及到的拆迁面非常大。这里面将其捆绑给他,合法性怎么通过?因为一开始在吸引投资人时实际上不具备招拍挂这个条件的,但当你开始具备招牌挂条件时投资人早就确定了,投资人说这时候再去公开招拍挂,不一定就能拿到这块地了,凭什么要光干那个苦活、不赚钱的活,沿线开发的东西拿不到怎么办?所以先做这种捆绑,而捆绑确实有这种法律障碍在里面。

5.地下管线。因为一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建设涉及到地下的管线主体小则十几家,多则上百家。这里面有深开发问题,那肯定会损害管线或者是要求管线迁移,碰到的燃气管线、下水管线还是碰到的其它管线,涉及到的主体不一样,所以需要跟每一个主体打交道,做好整个主体的迁移安排、赔偿安排,这都是我们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的问题。

二、轨道交通建设模式选择的重大法律问题

很多人会说选择模式律师介入不大容易,因为一般来说这条线要做什么样的建设模式,好像都病了,比如说深圳地铁5号线要按BP模式来建设,那律师服务就要说BP模式怎么样,实际不然,如果介入早,到底选择什么样的模式更好,大家可以一起跟轨道办的人或者地铁处的人坐下来讨论,我们把这个分析清楚,融资的好处在哪里,分析清楚我们就可以做这样的建议,包括合法性的法律意见书,都可以。

我们先看一下现在具有的建设模式有哪些:

1.上海轨道交通一号线主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由国外公司提供类似“交钥匙”的承包建设模式。一开始城市里的一号线通常做这样的建设贷款,或者说财政支出。

2.上海轨道交通明珠一期采取“设备供货”与“施工安装”分别承包方式;

3.杨浦线工程采取“两站两区间”实行大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做主城区主线路时一条线比较长,通常一条线就已经达到了上百个亿,找一个投资人来做的话,肯定有困难。

4.广州轨道交通一号线主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由国外公司提供类似“交钥匙”的承包建设模式,首次引入国外咨询公司;

5.广州轨道交通二号线供电系统与信号系统采取“项目管理服务PM”;

6.深圳轨道交通一期采取设计、采购、施工分别招标的模式;

7.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采取BDOT(建设-开发-运营-移交)融资和建设模式;

8.深圳轨道交通5号线采取BT模式建设;

9.北京轨道交通4号线采取公私合营模式(PPP模式)合作投资的模式;

10.重庆单轨交通工程的车辆及各机电系统采取“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试车服务PC”模式建设。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就会有这样一个分析,律师要做的不是在这里面的一些财务上的分析或者经济上的分析,我们要做的是合法性的分析,你做这样的报告时你能做些什么。

我国轨道交通建设模式选择应注意的重大法律问题:

1.现在的模式里有EPC,EPC较多出现,也就是说设计、施工、总承包都会涉及,还有及其变形(D-B、E-P、P-C)、BOT及其变形(BT、BOO、BOOT等)、PM和PMC、代建制等模式。代建制说起来有几种方式(上海模式、北京市模式、深圳模式),但这里面主要是政府成立一个投资公司或者政府委托一个投资公司,投资公司自己去委托一家代建单位去做,由政府成立一个公司和委托的代建人之间签一个合同,这里是一种模式。还有一种是由政府指定的,指定和地铁公司以及事业单位统一归口,凡是属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都要委托这家单位待建,这也是一种方式。还有一种方式是由业主成立地铁公司(投资人),还有使用人,最后这条线谁使用,一般还有一个地铁运营公司,地铁公司成立以后有地铁运营公司,地铁建设公司,还有地铁沿线的置业公司,使用人可能就是运营公司了。他会要求你的业主还有真正最后使用人共同委托一家代建单位建设这个项目,会有这样的几种模式的情况,但我们代建在我们国内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些所谓模式是因没有其它可参照的,只是说已经有实例,实践中都有这样的操作,而且操作已经结束,大家觉得这个方式也还不错,有人沿用就变成一种模式了。代建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受委托的这家单位是否需要资质上的要求?比如说项目管理、项目总承包管理的情况,项目管理现在的要求只要有招标代理资质、有监理的资质或者有勘察设计中间的一项就可以去做这个项目管理?为什么?因为项目管理不是指全部,而是指项目中的某一项管理,某一个阶段的管理,还是属于业主咨询机构,不能代行业主的权利,真正对外签署合同行使权利的依然是业主,不是这个项目管理单位,这是我谈的PM问题。

代建制的问题在哪里?通常这个单位可以对外签署合同,不是以业主的名义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一般来说代建制会将对外签署权包括整个建设的管理签署授权给代建公司,只有建设资金的支付权一般在业主手里,这种情况下,代建制是否需要资质上的要求?目前情况是,我们刚才谈到了工程咨询资质,一来说是甲级的,还要有建设监理的资质或者要有建设工程的资质。还有一点比较特别,如果你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也可以做代建单位。

2.选择不同的模式其招标方式可以有所区别,应注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以及行政审批差别;如果我们招一个总承包就去工程交易中心做这样一个招投标,但如果用的是BT模式,我们招的是一个投资人,这个时候可能要选择你的招标方式是进入工程交易中心去招投资人还是说进入政府采购平台,用的是政府采购法招投资人,因为这里面有选择,为什么?你招一个投资人更关注的是对项目资金融资能力有多强,同时你还希望他在融资过程中能够给你交付一个你想要的合作产品,也就是说这条地铁线,纯粹的投资人说我只拿钱出来,什么都不干,就等着收益的这种投资人比较少,尤其是投资地铁,因为地铁本身运营不赚钱,想等待它运营时给你回报比较渺茫,纯粹招这样一个投资人比较难。

3.不同的建设模式其对资质的要求也有不同,应注意资质的法律问题;

4.不同的建设模式下相关参与主体的法律风险也有所不同,应根据不同的模式采取相对应的法律风险应对措施。

三、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招标的重大法律问题

轨道交通建设在招标之前要取得项目的审批手续。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这是一个问题,大家都以为公开招标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其实公开招标不见得能招到人,

符合条件的没几家,公开招标的方式花精力,时间非常长,对你来说是否经济,这都要考虑。做邀请招标也有问题,这也是地铁办挠头的事。另外是招标文件中废标表现的设置,有人说废标条件的设置是越全面越好,其实在轨道交通的招标中应特别慎重。就国内而言具备轨道交通建设施工能力的企业是屈指可数的,如果滥用废标条款很容易就导致招标不成功,从而影响预计工作进度。

其它的几个问题在我们为业主服务过程中都会遇到,比如说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的设置,避免涉嫌违反招投标法中以不合理条件排除潜在合格投标人的规定;在允许联合体投标时,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应该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点点想法,因为按照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要求相同的专业或者同一专业合在一起投标。

评标标准的设置。轨道交通建设涉及的技术标准非常复杂,所以要求比较多、详细。

另外是中标人拒签合同或者合同履行中被迫解除合同的情形。被迫解除在交通建设过程中不太容易发生,因为在交通建设过程中损失非常大,现在碰到的这种案例不多,但中标人拒签合同常发生,主要是要求不清晰,或者交履约保证金,所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条款时,大家一定要清楚的表述意见包括谈到的相互担保的机制。 ?多问题,包括现在又出了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条例。

2.拆迁。包括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确认、违章建筑物的处理、拆迁标准,这是大家在拆迁问题中都会碰到的,不仅仅是在轨道交通建设中会碰到,我们主要碰到的主要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划分,这个问题我们要关注,通常都属于边施工边要交付地,因为轨道交通建设的内容周期较长,大可能会延期性交付给施工单位,边施工便交付的时候就会存在责任划分的问题。

3.土地使用权分层设立。“分层设立”在物权法里原则性的给了我们一个规定,这个原则我们很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建设部也出了一个关于地下空间土地利用的规定,我们在具体使用时就会怎么样区别它,比如说上海7号线耀华路,在这一站地铁上盖了经营用房,问题就来了?地铁线是市政用地,现在上面是经营用地,一块土地怎么样区分它的土地用途,土地证是怎么发的,虽然我们有这样一个大法规定可以分层设立,但具体到设立时怎么办?北京市说可以什么样的情况下一块土地同时拿到两个用途,在其它部分遇到这样一个障碍时,需要当地的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作为律师为地铁服务时,要告诉他碰到哪些问题时,建议他做一个什么样的立法,各地的轨道办通常有一个副市长牵头,如果看到问题要解决时,立法比什么都容易、方便,立了法大家都按照这个规则来操作。

4.沿线物业开发建设用地。轨道建设用到的是两种土地,一种是专门用于轨道交通建设的用地,比如说站台、轨道、换乘中心,这个划拨用地没什么说的,但与轨道交通建设相关的沿线物业开发用地怎么办?它是商业用地,而且现在通常又是捆绑式的将沿线开发用地的使用权打包授权给投资人,否则对投资人就没有吸引力,现在建设国家地方融资平台欠债很多,国家投了四万个亿,但地方融资平台欠债6万亿,全凭政府的财政去建设轨道交通是不大可能的,所以现在融资需要向民间融资或者向其它的融资平台去做融资,做融资时要引入投资人进来,投资人进来仅仅是给你做一个线,有收益吗?以前说BOT等,大家觉得这个方式好像比较好,BOT在高速公路里使用的时候通常是大家愿意使用的一个方式,因为有运营,这个“运营”在高速公路里收费非常好收,也就是说他每年的可收益回报能够看得到,而地铁的运营,我们现在能知道的是没有人,除了香港地铁,没有一个地区的地铁运营是赚钱的,所以想通过“O”

这个方式吸引投资人来做这样一个投资建设的话是不大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吸引投资人来就是把地铁沿线的这些物业开发权利授予给大家,石家庄地铁是说把地铁沿线一公里范围内的土地都划为沿线可开发的土地,这一公里涉及到的拆迁面非常大。这里面将其捆绑给他,合法性怎么通过?因为一开始在吸引投资人时实际上不具备招拍挂这个条件的,但当你开始具备招牌挂条件时投资人早就确定了,投资人说这时候再去公开招拍挂,不一定就能拿到这块地了,凭什么要光干那个苦活、不赚钱的活,沿线开发的东西拿不到怎么办?所以先做这种捆绑,而捆绑确实有这种法律障碍在里面。

5.地下管线。因为一条轨道交通线路的建设涉及到地下的管线主体小则十几家,多则上百家。这里面有深开发问题,那肯定会损害管线或者是要求管线迁移,碰到的燃气管线、下水管线还是碰到的其它管线,涉及到的主体不一样,所以需要跟每一个主体打交道,做好整个主体的迁移安排、赔偿安排,这都是我们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的问题。

二、轨道交通建设模式选择的重大法律问题

很多人会说选择模式律师介入不大容易,因为一般来说这条线要做什么样的建设模式,好像都病了,比如说深圳地铁5号线要按BP模式来建设,那律师服务就要说BP模式怎么样,实际不然,如果介入早,到底选择什么样的模式更好,大家可以一起跟轨道办的人或者地铁处的人坐下来讨论,我们把这个分析清楚,融资的好处在哪里,分析清楚我们就可以做这样的建议,包括合法性的法律意见书,都可以。

我们先看一下现在具有的建设模式有哪些:

1.上海轨道交通一号线主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由国外公司提供类似“交钥匙”的承包建设模式。一开始城市里的一号线通常做这样的建设贷款,或者说财政支出。

2.上海轨道交通明珠一期采取“设备供货”与“施工安装”分别承包方式;

3.杨浦线工程采取“两站两区间”实行大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做主城区主线路时一条线比较长,通常一条线就已经达到了上百个亿,找一个投资人来做的话,肯定有困难。

4.广州轨道交通一号线主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由国外公司提供类似“交钥匙”的承包建设模式,首次引入国外咨询公司;

5.广州轨道交通二号线供电系统与信号系统采取“项目管理服务PM”;

6.深圳轨道交通一期采取设计、采购、施工分别招标的模式;

7.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采取BDOT(建设-开发-运营-移交)融资和建设模式;

8.深圳轨道交通5号线采取BT模式建设;

9.北京轨道交通4号线采取公私合营模式(PPP模式)合作投资的模式;

10.重庆单轨交通工程的车辆及各机电系统采取“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试车服务PC”模式建设。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就会有这样一个分析,律师要做的不是在这里面的一些财务上的分析或者经济上的分析,我们要做的是合法性的分析,你做这样的报告时你能做些什么。

我国轨道交通建设模式选择应注意的重大法律问题:

1.现在的模式里有EPC,EPC较多出现,也就是说设计、施工、总承包都会涉及,还有及其变形(D-B、E-P、P-C)、BOT及其变形(BT、BOO、BOOT等)、PM和PMC、代建制等模式。代建制说起来有几种方式(上海模式、北京市模式、深圳模式),但这里面主要是政府成立一个投资公司或者政府委托一个投资公司,投资公司自己去委

轨道交通法制教育内容篇二
《轨道交通控制》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代码:520302)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于城市轨道交通,同时兼顾社会其他领域对交通控制专业人才的整体需求,培养符合机电一体化要求,能够完成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安装、改造升级等专业工作,能适应全社会需要的交通机电设备应用型高技能专业人才。

三、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

四、学制与学历

全日制三年,专科。

五、职业面向

本专业紧扣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需求。毕业生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训练严格,职业技能较强,具有扎实的城市轨道交通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机电设备专业知识。毕业生就业适应性和竞争能力强,就业面广,毕业后即可选择到轨道交通相关企业工作,也可以到社会其他企业工作,将主要从事面向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机电技术及其装备的操作、运行、检修、维护和管理等应用型技术工作,具体的工作岗位可以分轨道交通机电控制方向,轨道交通自动化方向和轨道交通计算机方向。

初始岗位:城轨车辆的制造运用 成轨车辆的制造运用与维护 城轨地铁车辆维护管理

发展岗位:工长 车间技术员 车间主任 项目主管

六、培养规格

1. 知识要求

(1) 了解基本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网络知识;

(2) 有较强的城市轨道专业英语知识基础;

(3) 具备机械、电工、电子技术基础理论知识;

(4) 掌握轨道交通控制专业理论知识;

(5) 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护的基本知识及运营管理能力;

(6) 具备列车运行自动控制、车站大型设备维护的基本知识;

(7) 轨道交通设备检测、维护知识;

(8)具有安全、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

2. 能力要求

(1)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专业软件处理一般性事物的能力;

(2)有阅读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英文技术资料和文件能力,并能进行口语交流;

(3)具有安装,使用和维修通用机电设备的基本技能;

(4) 具备日常维护、检修处理常见机电设备鼓故障能力;

(5) 具备对车站主要机电设备的安全、日常巡视、故障排查、检修维护能力 具备配合、协调相关工作人员对车站大型设备进行维修的能力;

(6) 具备对车站主要照明、供电系统的调试、故障诊断、检修维护能力;

(7) 具备使用专业检测设备诊断车站机电设备常见机械、电气故障能力;

(8) 掌握地铁运营管理方面的技能,能够与车站工作人员、OCC工作人员开展沟通协作;

3. 素质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公共道德及准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和主动沟通能力;

(3)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客户服务意识;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自控能力,具有独立处理事物的能力

较强的社会环境适应能力;

(5)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化基础和修养;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有乐观、向上、宽容的态度,具备承受挫折、百折

不挠的精神。

4、职业证书要求

(1)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2)计算机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ATA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3)机修钳工。

(4)选考证书:电工操作证书、CAD等级证书、机电一体化职业培训证书、电梯维修工证书、地铁列车驾驶证书。

七、课程设置及说明

(一)公共基础课

1.课程名称: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学时:30

开课学期:第1学期

课程主要内容及目标: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果、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祖国完全统一的战略构想和实践、国际战略和外交政策等。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指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实施方法:本课程应采用课堂讲授、小组讨论、视频资料、教学案例等方法进行教学,使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考核方式及成绩记载方式:考查,五等级制。

2.课程名称:职业规划

学时:20

开课学期:第1学期

课程主要内容及目标:主要内容包括生涯与职业生涯、全面了解自我、大学适应与自我管理、职业与事业、职业与工作、工作与职位、生涯规划的反馈与评估。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一是使大学生树立起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树立积极正确的就业观念;

二是使大学生基本了解职业发展的阶段特点,较为清晰地认识自己的特性、职业的特性以及社会环境,了解就业形势与政策法规,掌握基本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相关的职业分类知识以及创业的基本知识;三是使大学生掌握自我探索技能、信息搜索与管理技能、生涯决策技能、求职技能等,提高学生的沟通技能、问题解决技能、自我管理技能和人际交往等多种通用技能。

实施方法:本课程采用课堂讲授、小组讨论、案例分析、互动游戏、素质拓展等多元化的开放式教学模式,使同学们在活泼生动的教学环境中获得知识和启发。

考核方式及成绩记载方式:考查,五等级制。

3.课程名称:高等数学

学时:100

开课学期:第1学期

课程主要内容及目标:通过讲授极限的概念,培养学生无限接近的原理,会做简单函数的极限求值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讲授导数的概念,培养学生导数的思想,会做简单函数导数的计算,为下一章的积分讲授作知识上的准备;通过讲授积分的概念和思想,学会运用积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为其他专业课提供数学知识上的必要支持。

实施方法:课堂讲授典型例题、课件演示、讲练结合。

考核方式及成绩记载方式:考试,百分制。

4.课程名称:大学英语

学时:120

开课学期:第1、2学期

课程主要内容及目标:课文题材贴近学生生活;以扩宽学生知识面为主,蕴含深刻道理及道德规范,以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质和文化意识;听说部分:涉及西方文化,使学生懂得如何进行沟通和交流;写作部分以实用文体为主,如英文便条、通知、信函、邮件等,培养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通过口语交际、阅读、写作等教学活动,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为专业英语学习打好基础。

实施方法:本课程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采用课堂讲授、小组讨论、讲练结合,课堂互动,竞赛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活泼生动,和谐的课堂气氛中,

习得语言和领略西方文化。

考核方式及成绩记载方式:考试,百分制。

5.课程名称:体育

学时:60

开课学期:第1、2学期

课程主要内容及目标: 主要内容包括体育基本理论及一般比赛的竞赛规则;球类、武术、田径等项目的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理论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体育欣赏能力,帮助学生养成自主锻炼的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实施方法:本课程教学以导为主,通过导育、导学、导练、导规的方法,指引学生体育的方向和目标,充分调动学生体育的自觉主动性,形成学生“我要练”的主动体育。

考核方式及成绩记载方式:考查,五等级制。

6.课程名称:计算机应用基础

学时:60

开课学期:第2学期

课程主要内容及目标: 本课程主要学习计算机系统的组成,计算机信息处理方法,Windows XP操作系统的应用、Office组件(Word 2003、Excel2003、Powerpoint 2003)的应用及Internet的应用等六部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建立系统的计算机知识体系,掌握Windows XP操作系统的基本使用方法,掌握Word排版、Excel数据处理、Powerpoint制作演示文稿的基本方法,掌握网络信息的搜索和处理方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及创新能力,养成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学习和工作的习惯。

实施方法:本课程以理实一体化教学为主线,采用“项目驱动法”教学,理论采用讲授法、提问加引导法、讨论法、综合案例分析法等,实践则以任务驱动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考核方式及成绩记载方式:考试,百分制。

7.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学时:30

开课学期:第2学期

课程主要内容及目标:主要内容包括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

轨道交通法制教育内容篇三
《城市轨道交通》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现状是什么?

城市轨道交通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地位和角色?

城市交通拥堵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如何治理拥堵?

是否应该征收拥堵费来治理城市交通拥堵?

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的票价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 春运问题的本质是什么?应如何考虑解决春运问题?轨道交通在其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 我国高速铁路发展的现状是什么?如何评价我国高速铁路发展的策略?高速铁路在我国综合交通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融资有哪几种模式?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盈亏情况如何?怎样看待城市轨道交通的亏损?如何评价香港地铁的投资和运营模式? 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存在的问题

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一是从各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经营现状看,大多数轨道交通处于政府补贴状态,赢利水平低,目前只有香港、伦敦、东京等少数几个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盈利。轨道交通作为一种城市公共产品,具有巨大的外部效应,这些外部效应影响着城市轨道交通空间资源价值。城市轨道交通空间作为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蕴涵着丰富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人文资源,如果能对轨道交通空间资源的进行整合利用,以及通过市场配置和行政机制将其经济收益投入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上,那么则可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运营、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是从各城市包括武汉市建设实践来看,由于各种原因,轨道交通空间与其它交通空间、城市建筑空间、地下空间衔接利用不够,造成相关工程建设间的冲突和矛盾,直接导致城市资源的巨大浪费,即轨道交通整体利用规划滞后。作为城市建设空间系统的重要组成,轨道交通空间应与其它交通空间、城市建筑空间、地下空间有机衔接,综合发展,协调利用,以取得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用的最大化。 因此,研究城市轨道交通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与轨道交通空间整体利用规划,已成为现代城市建设与经营研究的重要课题。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现状是什么?

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术语》中,将城市轨道交通定义为“通常以电能为动力,采取轮轨运转方式的快速大运量公共交通之总称。”目前国际轨道交通有地铁、轻轨、市郊铁路、有轨电车以及悬浮列车等多种类型,号称“城市交通的主动脉”。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中国城市规划建设的轨道交通网络总里程已达5000公里,总投资估算将超过8000亿元。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作为中国城市公共交通网络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也在快速发展。中国已有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拥有已建成的轨道交通线路,全国规划建设轨道交通网络的城市则已有25个。

城市轨道交通是属于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的行业。目前中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体制还不足以对项目建设进行有效的监督、引导和控制;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法制建设、技术控制、标准化体系尚未形成。为使中国城市轨道行业具有国际竞争能力,应尽快制定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促进国产化设备的发展。由于城市轨道交通的投入大,建设期长,退出成本高,要保证有足够的客运量,才能盈利,因此投资建设应相当慎重,谨防盲目上马。

中国轨道交通设备在全面建设初期主要依靠进口,价格昂贵,地方财力难以承受。尤其是一些通过国外贷款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限于贷款条件规定,必须要用相当一部分贷款用于购置贷款国的设备产品。自从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政策以来,中国城轨车辆国产化成绩斐然,国产城轨车辆不断涌现,如南京浦镇客车厂与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合作,生产的地铁车辆供上海轨道交通3号线使用;大连机车车辆厂生产的轻轨车辆,供大连的金石滩-黑石礁轻轨使用;长春客车厂生产的时速100km的轻轨车辆,供天津滨海轻轨使用;四方机车车辆厂生产的地铁空调车辆,供北京地铁八通线使用。虽然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但面对国外厂家的激烈竞争,国内厂家仍需努力。

今后,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将和其他交通方式共同构建高效率的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改革运营体制,使外部效益体现在轨道交通的内部效益,放宽准入市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将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总体来看,中国城市轨道交通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展机制仍不够健全,但各地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热情日渐高涨。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心城市不断在向周边辐射,轨道交通建设的紧迫性也在增加。为缓解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困境,政府已大力号召外资和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目前,外资主要以设备供应和技术提供的方式活动于轨道交通建设领域,民营资本则因投资额过大而暂时难以介入。随着中国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产业外围转移速度的增加,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为一种必然趋

上海轨道交通目前开通运营的线路总长230公里。在建线路总长193公里,到2010年将实现400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为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广州目前运营线路总长116公里,在建129公里,2010年将达到182公里。

针对北京轨道交通网络化时代的到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网络化建设与运营及资源共享专题研究》,明确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系统构成基本框架和技术方向,制定各专业系统的主要功能、技术指标和技术原则,形成北京轨道交通网络化建设与运营实施指导意见,为北京市轨道交通系统的统筹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技术保证。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促进我国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战略的重要内容。轨道交通将成为特大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大中城市的主要公共交通方式,不仅将为改善群众出行作出重大贡献,其建设也是拉动内需的重要举措。据

统计,每投资1亿元的轨道交通项目,可带动GDP增长2.63亿元,增加800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城市轨道交通每百人公里的人均能耗是小汽车的1/20。在占用土地资源方面,城市轨道交通为0.2平方米,而公共电汽车、小型轿车、摩托车、自行车分别是它的4.6倍、115倍、100倍和50倍。根据2008年国家统计年鉴,全国城市400万人口以上13个,200-400万人口26个,100-200万人口79个,50-100万人口111个,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前景广阔。

截至目前,已经有31个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获得批准,“十二五”城市轨道交通投

资会超过1万亿元。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有强烈投资建设地铁的冲动。专家表示,需谨防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出现大跃进,谨防一窝蜂的建设地铁,城市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发展适合自身的轨道交通。

11月1日,2011北京国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及装备展览会在京召开。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城市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表示,到2010年底,中国已有36座城市向国家主管部门上报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其中有28座城市的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得到政府批准,共规划线路 90多条,总里程约2700公里,总投资超过10720亿元。

统计发现,2011年发改委基础产业司批复了合肥、长春、大连三个城市的

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加上武汉和深圳新批复的规划线路共13条线路。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曾公开表示,“十二五”期间将要建成投运2500公里

左右,年均500公里左右,到2020年末,全国建成总里程将达7000公里左右。

城市轨道交通主要包括地铁、轻轨、磁悬浮和有轨电车等运输方式,越来

越多的城市投入到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热潮中。《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石家 庄、太原、济南、乌鲁木齐、兰州五个城市的轨道交通规划在上报中。另外,徐州、大理白族自治州、海口、包头、温州、洛阳、株洲、济宁、柳州等城市也都有发 展城市轨道交通尤其是地铁项目的冲动,或在进行论证,或在进行征求意见,或在编制建设规划。

事实上,这些进行规划的城市大多并不具备发展轨道交通的条件。据国务

院办公厅2003年提出的申请发展地铁的条件: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 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城区人口在300万人以上,规划线路的客流规模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以上。而包头、株洲、济宁、柳州的城区 人口均不足300万。

从每公里造价来看,地铁成本是5亿元,轻轨成本是2亿元,有轨电车是2

000万左右。但是,很多地方政府把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等同于发展地铁,不考虑自身实际情况而一窝蜂的投资建设地铁。

地方政府有投资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尤其是地铁的冲动,希望通过发展城市

轨道交通来发展经济,并把地铁当成城市形象来打造,这隐藏了很大的风险。大规模的城轨建设需要巨额资金,而目前的轨道交通运营都是亏损的,也就是说城轨的建设和运营都会成为政府的大包

政府财政投融模式

政府财政投融资模式是以政府为投融资主体,利用财政资金,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并在此过程中由政府作为信贷担保人,进行一系列重大的融资引贷活动。该模式的优点是可以集中财力物力和人才,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进度,缺点是无法对建设者和经营者建立建设成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世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建设大多以政府投入为主,如新加坡的地铁建设全部由政府财政投入;巴黎新线建设的出资比例一般为国家政府40%,当地政府40%,企业自筹20%,地铁公司本身负债为零;东京地铁建设在1991年也基本上由政府投资的;德国城市的地铁与轻轨建设资金,60%出于联邦政府,其余由州、市政府承担;北京地铁1号线(北京站-苹果园)和2号线和上海地铁一号线也以政府计划投资为主。可以说,在过去几十年里除了少数几个例子,政府投入几乎成为所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中最重要的资金来源。

商业投融资模式

商业投融资模式是由一商业企业取代政府作为项目的投资主体,并采用商业原则进行经营,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开发、投资回报与还本付息等。为使项目具有一定的赢利能力以吸引大型企业与财团的投资,政府可以采取如给予项目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包括交通政策和土地利用政策等等,进行大量政府注资,改进项目的资金运营状况,创造良好的项目融资环境,降低项目融资成本等措施。此模式适用于人口稠密、商业发达和熟地开的城市与地区。该模式以香港地铁的建设与经营最为典型,其主特点是地铁是以政府划拨沿线土地给地铁公司,由地铁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和商务经营方式获取资金,政府为支持地铁建设还购买了约85亿港元的公司股份。值得注意的是,为体现间接受益者对地铁建设成本的补偿,政府一般采取转移支付的方式,如政府给予项目公司某些土地、物业和税收方面的特许权,以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间接效益部分能够充分返还给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混合投融资模式

混合投融资模式是指政府和私营公司的联合投资行为,由政府财政向城市轨道交通开发部门提供补贴、减免税收或提供低息融资的方式。日本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经营所采用的就是混合投资模式。经营主体从资本所有者的角度可以分为三类:民间资本、民间资本与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的组合、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资金筹措主要途径主要有政府补助方式、利用者负担、受益者负担、发行债券、贷款五大类;而广州地铁一号线的修建采用了政府通过与私人或团体合作建设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及开发快轨沿线的土地来筹集建设费用。

轨道交通工程造价一般都很高,短期内很难实现盈利。以地铁为例,数据显示,每公里地铁造价高达5亿元,这还不算建设前的拆迁安置成本和建成后的运营成本。

事实上,世界银行2009年的一份报告已经指出,城市轨道交通是花费巨大且风险很大的项目,“在大多数城市,可支付能力已经是或者将会是一个问题,不好的地铁项目可能会耗尽纳税人的血汗钱(如北京每年补贴地铁运营亏损20亿元左右)”。去年7月中旬,深圳地铁负责人更是希望推出弹性票价机制以缓解地铁运营的亏损,“深圳地铁自运营以来亏损已达近10亿元,2012年至2016年预计地铁折旧和利息亏损额约220亿元。”

对此,分析人士认为,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地铁的公共性、社会性和惠民性“天然地”高于商品性。该人士指出,“从世界范围看,地铁大都被作为改善交通生态的公共产品,而非纯粹用来赚钱的商品。地铁作为民生工程,能自负盈亏当然最好不过,对于暂时不能盈利的部分以纳税人的钱作为补贴来为公众服务,似乎无可厚非。”

我国铁路自1997年至2004年间进行了五次大面积提速,基本形成了京沪、京哈、京广、京九铁路组成的“四纵”以及陇海加兰新、沪杭加浙赣铁路组成的“两横”的快速铁路网络,快速线路达1.6万公里。经过五次大提速,全路旅客列车平均旅行速度达67.5公里/小时,直达特快列车旅行速度达129.2公里/小时,特快列车旅行速度达92.8公里/小时,全路时速120公里以上的线路里程达16 500公里,其中时速160公里及以上提速线路7 700公里,时速200公里的线路里程达1 960公里。2007年4月18日零时起,我国铁路正式实施第六次大面积提速和新的列车运行图,最高时速达到250公里/小时,这已是既有线上的最高速度。第六次提速共涉及京哈、京沪、京广、陇海、兰新等18条线路,旅客列车最高运行速度达到12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线路延展里程达到2.2万公里,比“五提”增加了6 000公里。经过六次大面积提速,不仅实现了中国铁路百年发展历史上的时速200公里的动车组,时速120公里,5000吨货物重载列车零的突破,而且创造了世界铁路既有线整体性,系统性提速改造客货共线的运行的新模式,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铁路运输生产力的发展。

十年大提速的实践成果,已经验证了一个事实:我国铁路既有线提速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铁路运输能力得到了较快扩充,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快速提高,对国民经济的“瓶颈”制约得到了明显缓解。长期以来,我国铁路往往只偏重于增加列车重量和行车密度,忽视了列车速度的提高。为了探索我国高速铁路的发展模式,1994年12月22日,中国的第一条时速160公里的准高速铁路广深准高速铁路正式建成通车。时速160公里是准高速的起点,是通往200公里及其以上高速的桥梁,是传统技术的延伸与新技术发展的接续点。实现160公里的行车速度,符合我国现有机车车辆、线路、通信信号等设备的实际情况,广深准高速铁路从1994年建成通车至1997年间的运营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并为我国铁路向高速发展及既有线提速提供了宝贵的经验。2004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历史上第一个《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大气魄绘就了超过1.2万公里“四纵四横”快速客运专线网。2008年8月1日,中国第一条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世界一流水平的高速铁路——京津城际高铁通车运营。京津城际铁路的开通,只是拉开了中国高速铁路建设和运营的序幕,在它的背后,是正在编织着的中国高速铁路网和正在实现的中国经济的再一次跨越式发展。

轨道交通法制教育内容篇四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

一、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面临的问题和思路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大跃进”式的发展,各类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不断增加,我国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问题开始受到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在安全规划、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营等方面投入不足,安全监视管理体系、事故预防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应对重特大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较低,城市轨道交通安防和应急系统的提升和完善是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现阶段,我国轨道交通安全主要面临的威胁主要有恐怖袭击、自然灾害、技术故障、治安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针对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问题,需要我们从轨道交通的前期论证、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来理顺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体系,主要解决问题思路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法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是实现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基础,也是实现轨道交通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法规。2.形成完整的安全标准规范体系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标准的建立,对规范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尽快制定和形成完整的轨道交通安全标准规范体系。3.培养市民乘坐轨道交通的安全意识要实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有序,需要加大对广大市民乘客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乘坐轨道交通的安全防范意识。4.推广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制度严格的安全检查和评估是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在轨道交通系统投入运营前和日常运营过程中,都需要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全面安全检测和安全评估,因此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5.建设视频监控和应急管理系统作为流动性非常高、人员大量聚集的公共场所,城市轨道交通需要利用先进的视频监控实现全程、全方位的安全监控和防范。同时,还应建设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系统,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并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模拟演练,形成一套先进、高效、完备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控和应急指挥支撑体系。

轨道交通法制教育内容篇五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试卷》

XXXXXX技术学院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期末考试试题

1.下列不属于发布调度命令所必须要求的是( D )。

A.命令要正确 B.命令要完整 C.命令要清晰 D.命令要边拟边发 2.下列不属于影响列车驾驶安全因素的是( C )。

A.疲劳驾车 B.带情绪开车 C. 过于认真 D.行车纪律松

号一、

题填空题。(每空1分共3 0分)

学 1. 建设项目中“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士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 程同时施工 、 同时设计 、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2. 伤亡事故一般是又 人 的不安全行为和 物 的不安全状态所制的。 3. 物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是以 能量 的形式对外泄放。 4. 我国法定实行 8 小时工作制度。

: 5. 在安全通道上任何时候都不能 放置物品 。

名姓6. 在调车作业安全准则中有1)设置铁鞋放滑溜时,不拿出 铁鞋 不动车。2)调

车作业 目的 不清楚不动车。3) 没有信号 或者信号不清楚不动车。4) 道岔开通 不正确 不动车。

7. 通常所说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 、危险性较大的锅炉、 压力容器 、

压力管道、 电梯 、 起重机械 等。

8. 电磁污染中的电磁波按照频率分为;长波、中波、短波和微波

9. 局部振动对人的不良影响会导致人体神经系统、 心血管系统 、 肌肉系统 、

:级 骨组织 、 听觉器官 产生损害和病变

班10. 电磁辐射分为非电离辐射和电离辐射 非电离辐射包括 射频辐射、工频辐射

紫外线辐射 、红外线辐射 。

11. 防坠落防护用品是为了防止人体从高处 坠落 ,这类防护用品主要有 安全带

和 安全网 。

二、选择题。(每空2分共2 0分)

3.发生雷雨暴风天气时严禁( C )。

A.行车 B.在车场检修车辆 C.对地线进行调试 D.列车进站 4.下列不属于雷电种类的是( B )。

A.直击雷 B.球形闪电 C.感应雷 D.雷电侵入波 5.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按电气保护措施分为( C )类。 A.1 B.2 C.3 D.4 6.工作人员与110KV电压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A )。 A.1500mm B.1200mm C.2000mm D.70mm 7.行为性危险源不包括( B )。

A.指挥失误 B.致害动物 C.操作失误 D.监护失误 8.下列属于压力容器的是( C )。

A.压力表 B.减压阀 C.煤气罐 D.气球 9.下列属于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是( B )。

A.皮带 B.手套 C.厂用车辆 D.劳动手册 10.道闸操作必须由( B )。

A. 两人同时进行 ,两人操作不用监护 B. 两人同时进行 ,一人操作一监护 C. 三人同时进行 ,二人操作一监护 D. 三人同时进行 ,一人操作二监护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在驾驶列车的过程中列车员感觉累了可以将列车调制自动驾驶后休息。 2.开关屏蔽门、车门时,必须严格执行开关门作业程序。 X )( V )(

3.凭自身动力动车时,没有制动也可以动车。 ( X ) 4.检查列车行走部时必须确认列车已降下受电弓。 ( V ) 5.司机在取得驾驶证并经鉴定合格后,方准独立驾驶。 ( V ) 6.在列车人员人手特别紧张的时候可以临时使用司机业务水平不精的人员。 ( X ) 7.办理闭塞时,可以不管车次直接办理。 ( X ) 8.机床运转过程中不可以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 V ) 有毒、有害气体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五,事故案例分析(20分)

1. 张三,李四,王五三人是广州地铁某车站检修车间电工检修班职工,星期三晚

上张三和李四两人一起到某酒吧玩耍直至深夜二人才各自回家休息,第二天上班之后班长发现张三和李四两人的精神状态都较差,但没有进一步询问。早上10:00分班长接到检修任务地铁车站有一块LED显示屏图像无法显示,让赶快9.夏天因为天气非常炎热所以工作服不用扣好纽扣。 10.起吊重物的时候经验丰富的人员可以不用他人指挥即可自行起吊。 四、解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 安全是怎样定义的?(5分)

答;安全泛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的状态。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 病、设备和财产损失。 2.事故指的是是什么?(5分)

答;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 产损失或者其他意外损失的事件。 3.危险源是怎样定义的?(5分)

答;从安全生产的角度解释,危险源指可能造成成人员伤

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意外损失的事件的 根源或者状态。

4.安全生产“五要素”指的是?(5分)

答;安全生产“五要素”指的是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 安全科技、安全投入。 5.我国对职业病的定义?(5分)

答;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 在职业活动的过程中因为接触到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

X ) X ) 处理,班长叫张三和李四去处理LED显示屏无法显示故障。张三和李四两人只背上一个工具包就去了检修现场,经过排查后确认是下水道井里的电源线被烧断,张三和李四打开下水道井盖,未设置安全围栏。张三让李四下到水道井里去将电源线接好并对李四说接线是小工作10分钟就可以处理好,我先去配电室20分钟后送电,我不回来了,在LED显示屏处等你。结果30分钟后张三发现李四还没有回来,就返回水道井处查看,发现李四倒在下水道井里逐赶紧呼救。经检查发现李四系触电后掉入下水道井里窒息死亡。 1) 作为班长在安排工作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5分)

答;作为班长在安排工作时应该观察员工的精神状态,考虑员工的工作能力

是否能够胜任工作,还要考虑工作内容中涉及到的危险开工前提醒职工。 2) 进入水道井里等一些密闭空间时应该先做哪些工作?(5分)

答;进入水道井里等一些密闭空间时应该先做的工作是1.带上照明设备。2.

带上安全帽 3.先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窒息实验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开展工作。

3) 说出此次事故中班长、张三、李四的违规违章不遵守安全规章的地方( 答;班长在安排工作时应该观察员工的精神状态、工作中没有带安全帽、没

有带上照明设备。进入水道井里等一些密闭空间没有进行有进行毒有害气体检测、窒息实验。违规约是送电,进入水道井里等一些密闭空间在外部没有设置安全围栏,进入水道井里等一些密闭空间没有监护人监护。

((

轨道交通法制教育内容篇六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1、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指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生产过程

中,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使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2、

事故: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

意外事件。 3、

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

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

危险源:从安全生产角度解释,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

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5、

安全生产“五要素”及其之间的关系:

①安全生产“五要素”是指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②安全生产“五要素”既相对独立,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其中安全文化是灵魂和统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精神指向。安全法制是安全生产工作进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必要条件,是开展其他各项工作的保障和约束。安全责任是进一步落实安全法制的手段,是安全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安全科技是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现代化的工具。安全投入为其他各个因素能够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6、

“三同时”的定义: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7、

作业过程管理:①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时间(⑴工作时间制度、⑵工间

休息);②调节单调性作业(⑴充实操作内容、⑵建立中间目标、⑶定期轮换

工作,创造新鲜感、⑷实行色彩和音乐的调节);③确定适当的工作节奏(应该兼顾提高工作效率和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两方面的要求);④实行标准化作业(可以让工人的操作形成习惯,避免不安全行为和违章行为);⑤实行确认制

(⑴范围:凡是可能发生误操作,而误操作又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应制

定并实施可靠的确认制、⑵按作业程序制定确认制:作业准备的确认、作业方法的确认、设备运行确认、关闭设备的确认、多人作业的确认)。

8、

作业环境管理:①作业空间的合理设计(基本原则是按照为操作者创造

舒适、安全的作业条件的要求,合理地设计、布置机器、设备和工具);②作

业场所的清理、整顿(清理即把需要的和不需要的物品区分开,并且清除不

需要的物品。整顿就是把需要的东西以适当的方式放在该放的地方以便于使用。);③合适的照明、通风、温度、湿度(⑴合适的照明的目的在于创造一个良好的光环境、⑵合适的温度、湿度和通风的目的在于创造一个良好的热环境);④安全信号装置、安全标志的完善(安全信号装置和安全标志是警告装置,它在不能消除、控制危险的情况下,提醒人们避开危险的装置)

9、 安全文化的概念:

①广义:人类在生产生活的实践过程中,为保障身心健康安全而创造的一切安全物质财富和安全精神财富的总和。

②狭义:⑴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素质和态度的总和;——国际核安全咨询组INSAG

⑵一个单位的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健康安全管理上的承诺、工作作风和精通程度。——英国健康安全委员会核设施安全咨询委员会HSCASNI

10、安全文化建设的观点:①“安全第一”的哲学观;②重视生命的情感观;

③安全效益的经济观;④预防为主的科学观;⑤人机系统观。

11、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①建立稳定可靠、规范的安全物质文化(⑴作业环

境安全、⑵工艺过程安全、⑶设备控制过程安全);②建立符合安全伦理道

德、遵章守纪的安全行为文化(⑴多渠道、多手段地让员工在掌握安全知

识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⑵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③

建立健全完善、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⑴建立健全完善、切实可行的

企业安全管理机制、⑵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使其规范化、科学化、适用化并严格执行);④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精神文化(⑴首先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保护意识,

包括应急安全保护意识、间接安全保护意识和超前的安全保护意识,并进行生产作业安全知识、生活安全知识等的教育培训、⑵进行安全伦理道德教育,为他人和集体的安全考虑,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2、行车安全:行车安全一般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在运送乘客的过程中对行

车人员、行车设备以及乘客产生作用和影响的安全。

13、安全色:安全色是被赋予安全意义而具有特殊属性的颜色,用于表示禁止、

警告、指令、指示等。

14、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图形符号或文字所构成,用以

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15、职业病的特点:①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危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

件后,可消除或减少发病。②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而且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一般接触浓度或强度与病因有直接关系。③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④如能早期诊断,进行合理处理,愈后较好,康复较易。⑤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方法,只能对症治疗,故发现越晚疗效越差。除职业性传

染病外,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中的发病,但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⑥在同一生产环境中从事同一种工作的人中,个体发生职业性损伤的机会和程度也有极大差别,这主要取决于个体特征。

16、《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①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②安全经营单位安

全生产责任制度;③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④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⑤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⑥安全生产标准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⑧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奖励。

17、从业人员的权利:①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②得知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③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⑤紧急情况下的停业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18、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①遵章守规、服从管理;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

动防护用品;③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轨道交通法制教育内容篇七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运作管理》

轨道交通法制教育内容篇八
《合水中学法纪法制教育大会内容》

合水中学法制法纪教育大会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下午好!今天利用这个机会和同学们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同学们能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

今天,我要讲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法律问题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本人及其监护人应该如何遵纪守法。二是根据案例分析一下犯罪的原因,使大家引以为戒。三是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大家立志成材。

一、与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的法律

首先和同学们谈谈什么是违法。同学们不要把违法与犯罪理解成同一个意思。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及不允许做的或者是应当去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违法严重后构成犯罪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实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受到拘留、罚款、警告的处罚。违法情节严重,将触犯《刑法》,将受到刑事处罚,处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同学们都不能违法,如果平常不遵守校规,为所欲为,对校领导、班主任、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久而久之就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一点同学们应当深思,要自觉地学法、守法。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十六大、十七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这就是说,只有依据法律,依靠崇高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法制的氛围中。

如我们每天的上课下课,每天的交通安全等等都是由法来决定的,所有能够判断的各种行为的条件只有法,那么,究竟什么是法?首先我们要清楚法的概念。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地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了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又于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

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今天我讲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进行探讨。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2.携带管理刀具(如带匕首等)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别人索要财物(在学生身上发生非常多,以大欺小)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学校应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其所在寄宿制学校应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请示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在24小时内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学校发现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二条:继父母、养父母对其抚养的未成年人的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在法律真凭实据 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设营业性的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 以上,我讲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7条,这部法律共8章57条,都和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条文。

二、如何增强防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作为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应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防范意识呢,这是我今天讲的第三个问题。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批判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这里面用简单的语言概括就是应该如何规范自己。比如说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作为我们应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如“尊敬教师,热爱班级,努力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人好事,在家孝敬父母等。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起远大理想,将来报效祖国。

一个人只有用知识武装了头脑,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的价值规律,一个没有文化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纵观世界,哪个国家知识强盛,哪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便强大,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世界上的霸权有,被称为世界警察,他之所以强大,是因为他的科技强大,科技强大是因为人的素质高,人的素质高是因为接受的教育层次高。

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命运。美国50年代普及了高中教育,而我们建国才刚刚六十年,现在美国已经普及了大学教育,我们国家现在才普

及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举步维艰。所有这些说明了我们国家还要凝心聚力谋发展,还要靠我们这一代发奋努力,为祖国的兴衰荣辱而不懈奋斗! 三、打架会造成双方受伤害和犯罪

同学之间应和睦相处,如果有矛盾要注意沟通或者请求老师给予处理,绝对不允许打架,打架容易造成双方的伤害,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学生打了架,家长参加调解的时候,也总是说自家的孩子后动手,是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真是正当防卫?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老师、班主任、公安机关„„,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事情闹大。

(1)遇到紧急情况要拨打 110电话

"110"系报警电话号码,遇有歹徒拦劫、入室抢劫、被绑架、流氓强暴、行凶等特殊情况,可迅速拨打110电话,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110电话台,有警察昼夜值班。接电话后,警察会及时赶赴案发地点,采取必要的行动。如我市一位群众发现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家饭店就餐后,拨打"110"电话,接警后,刑警队侦查员迅速出击,仅用5分钟就将这个久抓未获的盗窃团伙的骨干分子抓获。"110"报警台,被誉为人民群众的"保护神"。

拨打 110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的时间、地点、情况、有什么要求等,特别是地点不清时要说明附近比较明显的参照物。但是, 110电话不能随意拨打,否则会扰乱公安部门的工作,还会受到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要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

(2)在校内有人向你索要钱物时及早向老师报告

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也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校外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他钱,给他烟,或是要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他敢在学校里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的,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比如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坏孩子”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会跟老师说的!所以他们不敢敲诈这些学生。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有了矛盾,有了冲突,是必须依靠学校和相关部门解决。

四、积极预防违法犯罪,创建和谐美好校园

今年来,校园犯罪案件有上升趋势,我国正处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历史时期,举国上下都把学法、用法、守法视 为一项极其重要的目标和任务来完成。中学生作为一代年轻人更应走在法制教育的前列,自觉以法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断学习,努力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但是,由于你们年龄尚小,社会阅历缺乏,是非辨别能力不够,加之身心尚未完全成熟,情绪易冲动,遇到问题往往会采取过激的行为。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学生成为当前刑事案件高发的一个群体。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反映,我国中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人数自1999年起呈逐年上升,已占刑事犯罪总量的17%,这一状况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面就校园犯罪问题,和同学们谈谈其主要类型、成因及如何预防。

(一)校园犯罪案件的主要类型及原因

轨道交通法制教育内容篇九
《2012年法制宣传日内容》

2012年“12.4”法制宣传日内容

1.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检查验收阶段。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二年。

2.“六五”普法对象包括哪些?

答:全市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3、2012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是什么?

答: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4、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

5、2012年国家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与广大民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居民身份证法》、《行政强制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6、详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主要包括:(1)平等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言论自由。

(4)出版自由。(5)集会、游行、示威自由。(6)结社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三)人身自由。

(四)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五)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宪法规定的公民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和获得物质保障权。

(六)文化教育权利。

(七)婚姻、家庭、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

(八)保护华侨和归侨以及侨眷的权益。

7、详述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公民在依法享有各项权利的自由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各项法定的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社会和国家对公民的最基本的要求。(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二)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五)依法纳税。(六)其他方面义务。在宪法中,除以上专门规定的公民五种义务外,在基本权利条文中还规定了其他四种义务。《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以及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

8、如何从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来理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 答: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六个方面特征,都离不开法治的引导、促进和保障,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更是直接与政法工作息息相关,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9、什么是合同?

答:《合同法》第二条,对合同做了明确表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0、合同法律约束力的涵义是什么?

答:(一)合同一旦依法生效,即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当事人各方必须严格恪守,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如果某方当事人无特殊情况,不经与对方协商就单方面修改或终止合同,应承担法律责任。(二)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过当事人各方协商,达成新的协议。(三)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或者未经协商即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给对方实现其合同权利造成损害时,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有关主管部门督促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实施行政调解,也可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运用法律手段给予保护,促使对方履行合同。四)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在受理合同纠纷案件后,应以合同约定的条款作为调解、裁决(判决)的依据。

11、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势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以上五种情况外,在合同订立如下免责条款也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12、可撤销合同有哪些?

答:《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共有五类:

(一)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因欺诈成立的合同;

(四)因胁迫成立的合同;

(五)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13、什么是合同格式条款及订立、解释原则?

答: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供电、供水、供气合同、保险合同等,都是格式合同。

《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二,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14、《合同法》的“三金”制度是什么? 答:(一)损害赔偿金。民事责任以补偿性为首要目的,故合同法的损害赔偿金也是以补偿性为主,而以惩罚性为例外。《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的即是补偿性损害赔偿金,第2款规定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也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是我国法上唯一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关于损害赔偿金的范围,损害赔偿金包括积极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其中可得利益损失金额又受到两个限制:一是可预见规则限制;二是防止扩大规则限制(第119条)。

(二)违约金。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①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②违约金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③就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支付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

(三)定金。定金既是一种担保方式,又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定金在合同得到正常履行情形下,是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的。只有在给付定金方或接受定金方发生违约行为而适用定金罚则时,定金才起到了定金责任的作用。定金罚则的内容是:给付方违约时不得收回;接受方违约时双倍返还。

15、我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有那些规定?

答:(一)短期诉讼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普通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长期诉讼时效。《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及《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四)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6、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什么时候实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17、投标人串通投标包括哪些情形?

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18、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行为有哪些?

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9、从法律上怎样认定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哪些情况可以视同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轨道交通法制教育内容篇十
《关于法规教材新增的内容档》

(七)营改增试点简介(p107)

1.背景和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和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思,按照建立健全的、有力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转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改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名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自2012年1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率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化服务业启动。实践证明,营改增从制度上根本解决了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提升了上海现代化服务业的竞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8月1日起试点范围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2.试点行业范围

在中华人名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试点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自试点实施之日起提供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试点行业包括:

(1)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交通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其中陆路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夜晚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签证咨询服务。其中签证咨询服务不包括劳务派遣服务。

试点范围暂不包括建筑业,邮电通信业,销售不动产等行业,以及餐饮,娱乐等服务业。

3.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税率11%。

(3)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税率6%。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5)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待定项目,如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

4.税收优惠

为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试点文件明确,继续延续国家确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

(1) 对现行部分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税。例如:

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失业人员就业等等。

(2) 对部分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例如: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方法。

(3) 对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了适当的增值税税收优惠。例如: 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5.征收机关及其他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试点一般纳税人的收入和成本核算应采取取价税分离方法。试点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营业收入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规定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确定营业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外购货物和劳务的支出,如果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也应该以下不含税价格确定存货、固定资产和成本费用等人账价值,同时确定相应的进项税额。 因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进项抵扣的特殊功能,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领用、开具、保管及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定,纳税人应予以盖度重视。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p42)

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即使记载、灯芯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1)持证人员的相关工作情况;

(2)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3)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5)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6)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7)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基础信息,以及前款第5至第7项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该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持证人员的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构或登录其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其中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按照首次办理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变更时间记录,全日制院校毕业人员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不得早于毕业时间。

2.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在同一个省(宁波市按照省级管理、下同)范围内发生变化的,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件、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人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转

手续。

持证人员跨省调出的,应当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和调人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调人地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调入手续。

3.定期换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取得之日6年内有效。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4.证书的撤销和注销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

(1)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给予持证

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2)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

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3)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

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4)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具有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人员,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5) 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 持证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注销会计从业资格:

(1) 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2) 会计从业资格抽过有效期的

(3) 会计从业资格被依法吊销的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学时要求和管理(p44)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其他形式。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形式。

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

1.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和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2.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和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3.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备案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和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4.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5.参加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6.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7.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培训形式。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名称等相关信息。

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其他形式主要有:

1.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亏阿基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宾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

2.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4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发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ISS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会计类论文;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登记与检查(p45)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制度。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结算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期限改正。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有以下之一的,由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予以通报:

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 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收费不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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