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

2015-12-30 04:13:3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篇一《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 ...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希望能帮助到你。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篇一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

2007年08月06日 16时04分 1069

主题分类: 财税审计 金融保险 土地房产

“住房公积金”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第1号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修订案,已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21日起施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7年5月30日全体委员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善我市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城镇居民的购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管理中心;经管委会批准并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四条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和个人组合贷款业务,由管委会确定的贷款人办理。

第五条 借贷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

第二章 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贷款对象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七条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有效居留期限);

(三)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为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五)借款人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

(六)借款人同意用本市产权明晰的房产作抵押,借款人用所购买的期房作抵押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并具备担保资格的法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或以第三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七)借款人办理质押的,应用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

(八)借款人购自住房的首付款占购房总价款的比例为: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90平方米的)不得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不得低于30%(若国家政策规定变更,按变更的政策规定执行);

(九)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八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填写《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

(二)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

(三)借款人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及首付款发票复印件(验证原件);

(四)借款人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要提供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证明;

(五)借款人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六)借款人用旧房抵押的要提供具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的估价报告书;

(七)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八)保证担保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担保人资信证明;

(九)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九条 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质押、保证合同及办理抵(质)押登记和公证手续。

借款人可自愿按抵押物总价或贷款本息合计数购买保险。

第十条 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用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集资合作建房的,贷款人将贷款划转到集资合作建房单位的建房存款账户内。

用于自建、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和通过住房二级市场购买自住住房的,由贷款人将贷款划转到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存款账户。

第十一条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偿还贷款本息。

(一)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方法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公式(略)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公式(略)

第十二条 借款人按月还款,可选择柜面现金还款或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扣还贷款两种方

式中的任意一种。

实行由贷款人扣还贷款方式的,借款人须与贷款人签订委托扣还贷款协议,在贷款人处开立储蓄存款专户,存储按月还贷本息的存款,并保证按月储蓄存款专户余额足以支付贷款本息,贷款人按月从该账户上扣收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多次提前偿还贷款或一次性提前还清贷款。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事先告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根据约定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第四章 贷款额度、期限

第十三条 借款人的贷款最高额度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一)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人民币。

(二)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只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三)双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只一方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其父母或子女为所购住房的产权共有人、其中有一人以上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人民币。已享受上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其贷款未还清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五)单职工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其父母或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其中有一人以上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根据借款人家庭的还款能力确定合理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人民币。已享受上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员,其贷款未还清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和贷款期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借款人家庭月均偿还贷款能力为:(职工月工资收入、其他月收入+职工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月工资收入、其他月收入+职工父母月工资收入、其他月收入)-400元人民币(人均月生活费)×职工家庭供养人数。其中借款人父母工资收入计入其家庭偿还能力时,其年龄须在60周岁以内;凡纳入还款能力计算的人员,必须为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其年龄须在60周岁以内。

400元人民币人均月生活费的标准,根据我市社会保障的基本标准,适时作相应调整。

(二)借款人为男职工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0周岁;借款人为女职工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5周岁;其最长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30年。

(三)按国家规定延长工作年限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计算贷款年限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其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第五章 组合贷款

第十五条 组合贷款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的价款时,申请人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贷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贷款人的商业性贷款由贷款人审批。

贷款抵押为同一抵押物,两种贷款的期限必须一致。

第十六条 组合贷款的对象、条件、担保、还款方式等,按本规定执行。

第六章 贷款利率

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建设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有关贷款利率调整的规定执行。

组合贷款中的银行商业性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第七章 贷款抵押

第十九条 贷款抵押是贷款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的财产作为发放贷款的抵押物。下列财产可作为抵押物:

(一)借款人具有所有权明晰的房产和其他地上建筑物;

(二)借款人有权处分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篇二
《昆明市公积金贷款收入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系我单位(在编□ 聘用□ 不定期□)职工, ______年进入我单位,从事最近六个月平均月收入(含各类固定性奖金、补贴)为人民币(大写) 元。我单位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收入证明确系属实,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单位全称:

签章: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篇三
《昆明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昆明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

发布日期:2013-03-16 作者:任文佳律师

昆明市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切实防范贷款风险,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的需求,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及信用良好的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提前归还其现有的商业住房贷款。

第二章 操作规程

第三条 借款人申请

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应按要求填写《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调查人员需收集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产权人的身份证件(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共有人参与还款的,须提供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共有人参与还款的须提供共有人收入证明(附件一 )(留存原件)。

(四)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产权人户籍证明(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购房首付款收据(验证原件, 留存复印件)。

(六)真实、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验证原件, 留存复印件)。

(七)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证书,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房屋他项权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由担保公司承担阶段性担保的,提交《贷款担保承诺函》(留存原件)。

(八)原商业住房借款合同(验证原件, 留存复印件)。

(九)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出具的证明(附贷款银行签章后的当月借款对账单或还贷清单),须注明当前贷款余额、原商业住房贷款当前还款账号、同意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贷款银行业务联系电话、联系人(留存原件)(附件二)。

(十)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产权人《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附件三)(留存原件)。

(十一)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仅限于提供其他房产抵押)(留存原件)。

(十二)抵(质)押物权利凭证(仅限于提供其他房产抵押)(验证原件)。

(十三)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签字。

第四条 担保方式

(一)用所购住房提供抵押,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保证。

(二)借款人提供其他抵(质)押。

第五条 贷款调查

(一)调查人员对收集的信贷资料初步审核,对需要进行现场调查的贷款应进行现场调查。贷前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个人基本信息与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2.购房行为是否确实;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借款相关人员与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上所列明的是否一致;

3.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产权人信用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4.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参与还款人员还款能力是否充足;

5.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是否真实、完整;

6.贷款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7.收款账户是否与原商业住房贷款合同上约定的还款账户一致;

(二)调查人员要与借款人至少面谈一次,重点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购房行为及贷款行为的真实性、还款意愿等。

(三)调查人员应根据对借款人提交资料的分析及面谈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实地调查。开展实地调查的,应重点了解借款人家庭状况、职业特征、收入情况、原商业住房贷款情况。

(四)调查人员填写《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并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里就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购房行为真实性、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购房首付款真实性以及贷款主要要素(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提出书面调查意见和是否同意贷款的初审意见。

(五)复审人员和终审人员均不同意贷款的,可在初审意见后终止贷款程序,调查人员及时通知借款人,说明不予贷款的原因。

第六条 贷款审查

商转公贷款业务在受理贷款申请时,需重点加强以下内容的审查:

(一)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审查

1.审查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根据贷款年限、利率、所购楼盘性质等确定是否是真实的住房贷款,所购住房是否

是自住住房。对于未注明是住房贷款或执行利率为非住房贷款利率的商业借款合同不予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

2.申请贷款时原商业住房借款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每笔贷款只针对一套住房、合同经过产权部门备案登记);当前贷款余额(原贷款银行出具证明)是否准确。

(二)原购房合同审查

1.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合同(协议)是否真实有效;

2.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可享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商转公时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两者的低者。

(三)借款人信用情况审查及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情况审查。

借款人信用情况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进行查询打印,对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借款相关人员信用报告中违约记录连续违约超过三次(含三次)、累计违约超过六次(含六次,贷款和信用卡违约记录合并计算)的均不予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

(四)担保情况的审查

抵(质)押物评估报告的价值评估结论是否客观真实、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意愿是否明确。

第七条 贷款审批

有权审批人根据调查意见和审查意见,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篇四
《2015下调公积金缴存期限后昆明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攻略》

昆明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办理地点须知:

办理商转公目前是在华尔贝大厦四楼(四楼就可以办完),首先在银行窗口办理,之后在担保公司办理,最后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就可以,但是以后公积金中心或将整体搬迁,大家可以在网上查具体的地点。

办理房产档案摘抄表是由自己的房产证所属的房管局决定的,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看看是市房管局还是其他房管局,例如我自己的是官渡房管局,办理档案摘抄表就是在官渡房管局。 办理所需带资料及相关事宜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都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开户满6个月

1.借款人及配偶/公有人(共同还款人)及配偶身份证。

2.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共同还款人)及配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共同还款人)及配偶婚姻关系证明(这个证明指的就是自己的结婚证)。

4.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共同还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证明。(现在公积金中心的模板是缴存12个月,改成6个月)

5.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共同还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模板)。(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则不需要此证明,如果

一方没有公积金才需要,例如男方没有公积金,则男方需要开具此证明)

6.已备案购销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就是公证处出具的买卖公证书,新房的话就是购销合同)

7.房产证复印件

8.房产档案摘抄表(房屋所有权部门获取,具体要看自己的房产证背后是属于哪个房管局,收费10元)。

9.首付款收据。(首付款收条)

10.公积金贷款银行还款账户(身份证+银行卡)。

11.原商业贷款合同。

12.原商贷余额对账单(银行盖章)。

13.原商贷还款卡或存折(原商贷还款卡需提供近6个月交易流水需要银行盖章)

以上材料,至少需要复印3份,银行贷款余额当月有效,其他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关于收费:复印材料,大约100元,办理房产档案摘抄表10元,办理担保收费20元左右,办理公证所收费用是所贷款额的千分之一。 对于80后的工薪阶层来说,靠自己买房压力还是蛮大的,商转公之后可以少还不少钱,有公积金的朋友可以去转一下。对于以上步骤有不对之处欢迎大家指正 。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篇五
《昆明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解读》

昆明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解读

2015年11月 一、昆明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比例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 降低至20%。最高贷款额度上调为单职工35万元,双职工70万元。

二、国管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增20万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消息,调整国管公积金个人贷款措施,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公积金,而且计算贷款额度时,最低额度也有所上调。新政从11月12日起执行。

1.购首套自住住房贷款优惠

对于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解释说,是为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保基本、保刚需的政策作用,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新政加大了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其中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 此前在今年3月,国管公积金的贷款政策曾放松过一次,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不过前提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而此次国管公积金取消了是否提取公积金的限制,而且最低计算余额也从5万元上调至7万元。

2.贷款最低额度增加20万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刚刚参加工作、公积金月缴存额较低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个好消息。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其能够在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其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一人申请时,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为账户余额的10倍。

此余额划定线为5万元时,如果购房人账户余额低于5万元,那么以5万元的最低限乘以10倍,可以贷款50万元。而此次调整后,账户余额低于7万元的,按照7万元的最低线计算,就可以贷款70万元。

据悉,此次调整的是国管公积金,而北京市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确定,主要与申请人的家庭月收入、公积金缴存额、贷款年限等有关,与账户余额并没有直接关系。

焦点1:信用卡2年内6次逾期不予贷款

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等会影响申请房贷,但哪种情况贷款额度会减少,或贷款被拒?此次国管公积金的新政中予以了明确。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此次国管公积金完善了征信记录使用标准。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最高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焦点2:外地缴存可在北京申请贷款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昨日同时发布通知,从昨天起,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管公积金已经执行了新政,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此次国管公积金实施新政后,意味着北京所有的公积金贷款都面向异地房贷开放。

焦点3:京外购房可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根据昨日起执行的新政,在国管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如要在京外购房,国管公积金将为其开具缴存证明,用于在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策规定,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在异地购房,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出申请。

资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其缴存贷款情况后,对在资金中心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住建部统一制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职工以异地贷款所购房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借款合同和《证明》回执,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同时签署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提示1 : 二套房政策房执行原规定

新政规定,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第3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

另外,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表示,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提示2:缴存额达上限无需“证明”

新政还规定,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情况证明。

同时,贷款申请人可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中的贷款试算器初步估算贷款额度。而且,职工还可关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贷款办理时间。

三、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11月7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流程进行调整,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从原全程担保模式调整为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其他担保形式补充的模式,并根据客户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选择的抵押担保方式选择不同的贷款业务流程。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篇六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解答》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问题解答

贷款对象

凡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4、购买自住住房的,须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已支付不低于所需费用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取得购建房有效文件起1年内有效;

6、能够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当前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万元。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大修自住住房最长贷款年限5年。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利率执行。在贷款期限内,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新的利率,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贷款需提供资料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要提供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任何一方有不良信用记录,即逾期连续5期(含5期)或累计6期(含6期)的被列入拒贷范围之内。职工信誉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一年以内)

2、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4、单身职工(未婚、离异、丧偶)出具单位证明原件

二、购买二手房

1、房地产转让合同书原件(购房一年以内)

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4、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5、单身职工(未婚、离异、丧偶)出具单位证明原件

三、单位集资建房

1、单位与个人签订集资协议原件(一年以内)

2、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4、单身职工(未婚、离异、丧偶)出具单位证明原件

5、用房产抵押的提供本地区房产证原件,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大修自住住房

1、大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2、提供所购材料费收据原件(金额不少于大修总价的30%)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4、单身职工(未婚、离异、丧偶)出具单位证明原件

注:申请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是自住楼房,施工前先办理申请登记,中心业务人员实地查看。大修完毕后通知复验,由中心核定大修情况,符合规定方可申请办理。

五、乡镇职工在乡镇购、建房

1、土地使用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土地登记审批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3、买卖双方协议原件(一年以内)

4、购、建地乡政府出具证明原件

5、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6、单身职工(未婚、离异、丧偶)出具单位证明原件

7、提供本地区一套楼房房产证原件,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六、购买单位房改房

1、《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房价计算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3、交款凭证(全款)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5、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6、单身职工(未婚、离异、丧偶)出具单位证明原件

七、疆内购买商品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一年以内)

2、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4、单身职工(未婚、离异、丧偶)出具单位证明原件

5、用房产抵押的提供本地区房产证原件,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八、疆内购买二手房

1、房产转让合同书原件(购房一年以内)

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所购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单身职工(未婚、离异、丧偶)出具单位证明原件

6、用房产抵押的提供本地区房产证原件,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

1、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放款不超过5个工作日。

2、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手续为每月1-24号。

贷款的偿还方式: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开始逐月还款。

1、正常还款

贷款限期为一年期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借款人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2、提前还款

借款人符合提前还款条件的,可申请用现金或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前一次性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供资料:

(1)申请用现金一次性偿清

①提前还款申请书;②借款人身份证件。

(2)申请用个人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偿清

①提前还款申请书;

②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公积金手册。

办理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批→到受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持银行开具结清证明到中心办理抵押权证退还手续→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

办理时限:提供资料齐全,不超过3个工作日。

(申请用个人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偿清贷款手续为每月1-24号)

温馨提示:请申请借款人将所需提供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并带齐!(复印件统一用A4纸) 办理场所: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北屯管理部、布尔津管理部、哈巴河管理部、吉木乃管理部、福海管理部、富蕴管理部、青河管理部

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征信查询符合条件→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

→中心受理贷款初审→贷款审核→贷款审批→签订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发放贷款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篇七
《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有哪些管理内容》

快易贷百科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内容列举出来,如下:

1、贷款检查 按照委托协议,承办银行应定期对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业务操作的合规性、是否按委托协议要求的工作时限办理贷款业务、贷款账户的催收情况等。

2、档案管理 贷款档案是贷款在申请、审查、发放和回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资料,贷款发放后,经办人员应在一定时间内,对贷款资料进行复查和清理,检查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合理编排顺序。

3、对账工作 对账工作包括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和与借款人对账。

4、协助不良贷款催收 如果借款人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而没有及时、足额的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一般可以采取相关的催收措施。

5、基金清退和利息划回 承办银行应按时将回收贷款本金与利息划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结算账户和增值收益账户,及时进行资金清算。

6、委托协议终止 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承办银行的委托贷款协议终止时,承办银行应清算住房委托贷款手续费,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存款账户的小虎交易,最后一搅合报送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

记账回单及相关业务资料。

7、贷款手续费的借款申请 按委托协议的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定期按比例将委托贷款手续费划归给承办银行。

8、贷款数据的报送 承办银行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要求和具体规定,按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公积金贷款数据、报表及其他资料,并确保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9、担保贷后管理 对已发放贷款,具备抵押登记办理条件后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及时修改维护抵押登记信息及完成押物账务的处理和项权证的移交入库。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篇八
《云南住房公积金用途超18种 除贷款买房还能这么提》

云南住房公积金用途超18种 除贷款买房还能这么提 2014年09月24日 08时43分00秒 来源:云南网

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治疗重大疾病、房租超标补助、自然灾害应急,这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你都知道吗?住房公积金到底有哪些用途,你了解多少?近日,有媒体报道除了买房、租房,住房公积金一共有7种用法,本报记者梳理云南省省级和昆明市市级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发现,在云南住房公积金的用途超过18种。了解用途后,就别再让住房公积金沉睡了!

在云南,住房公积金分为省级职工以及16个州市级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省级和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昨天,记者走访了位于昆明市青年路的省级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位于昆明市宝善街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梳理了住房公积金的用途,除了买房贷款、买房提取、退休提取之外,还有哪些不常见的用途呢? 省级职工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这6种不常见用途你知道吗

用法一:低保家庭用于生活保障

适用情形: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每年可申请一次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 谁来提: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本人和配偶年度最低生活标准总额的50% 用法二: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

对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其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学习期间每年可申请转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学杂费

用法三:重大疾病提取

保障人群: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

病种规定: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再生性障碍贫血、白血病等重大疾病 提取频次:治疗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谁来提:职工家庭成员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个人自付部分的医药费,也就是说可以弥补医保报销费用之外个人自付部分

用法四:房租超标提取

适用情况: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均工资标准且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0%的租房居住家庭,可以每年转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米的租金。

提取人:租房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每年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

用法五:自然灾害 提取条件:因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毁,可申请一次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人:职工家庭成员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房屋重建和修复所需费用总额,不包括装修费

用法六:回迁房提取

适用情形:旧城改造签有回迁协议的职工,自回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转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人:回迁房主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实际补交的新旧房价差额

除了以上不常见的几种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之外,省级职工住房公积金一般还用于职工大修自住房提取、购买自住房提取、解除劳动关系后提取、离退休人员提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出境定居提取、缴存关系迁出本市提取、职工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应征入伍提取等等在内,省级职工住房公积金有超过18种用途。

今年7月,云南省住建厅通报了全省住房公积金的收缴情况,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1610亿元,归集余额840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2%、18%。全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1030亿元,个人贷款余额560亿元,比2013年同期分别增长21%、18%。同时,缴存公积金职工达到210万人,新增缴存职工163万人,覆盖面增加3.5倍。其中,全省农民工缴存人数在7万人左右,非公企业的缴存人数(含农民工)在35万人左右,云南省非公人员公积金缴存实际覆盖率在7%左右,而且大部分非公企业(含农民工)都是按照5%的最低标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昆明市级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可提取用于保障无行为能力职工

那么,作为昆明市市级参保的公积金又有哪些不常见的用途呢?

记者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相比省级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昆明市市级住房公积金和省级职工住房公积金除了有共同的用途之外,还可以提取用于保障困难职工的生活,也就是无行为能力的职工,以及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保障生活需要。

此外,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法院在执行房屋贷款偿还,以及夫妻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以依法依规划扣住房公积金。具体来说,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扣划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内给予支持。不过,目前按照国家建设部的意见,住房公积金属于专项资金,不得查封、冻结或者划扣,因此,目前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的情况是,还不能用住房公积金执行法院案件中经济纠纷等的划扣。

到哪去办

昆明办理公积金 四城区都有点

目前,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查询卡(折),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者受托银行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信息,也可以登录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昆明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除了到宝善街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管理部提取之外,市民还可以到主城四区的东、南、西、北四个网点就近办理。

怎么办理

双职工最高贷款60万

缴存公积金双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缴存公积金双职工家庭(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缴存公积金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借款人父母或同户未婚子女为所购房产权共有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贷款轮候期2年 设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轮候期,轮候期为二年,即缴存人上一笔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二年内不允许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同一借款人仅允许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本地缴费外地不能买房

凡在昆明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建、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暂不予支持,未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相关人,不得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铁路分中心和石油管理部管辖的缴存职工不受此款限制)。

二套首付7成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70%。据住房改革和公积金监管处处长文涛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是为了确保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从而新出的一种探索性的制度。

大家来说

市民:贷公积金“跑断腿”

如何最高效率使用住房公积金呢?到底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是不是便利?昨天,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少市民前来办理公积金的贷款和提取业务。

家住北市区的王阿姨给儿子买了一套90多平米的商品房,相比商业贷款,王阿姨对比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更为划算,利率低了大约2个点,每个月的还贷大约比商业贷款少了400多元钱。不过,王阿姨为了办理这个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算是差点“跑断了腿”,因为资料不齐,她前前后后跑了公积金中心好多趟,来来回回也折腾了2个多月。

市公积金中心:资料齐备半小时可办结

对于不少人抱怨的办理手续繁琐问题,昆明市公积金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已经算是很方便的,不过,由于多数人对政策不是很清楚,尤其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之前没有认真了解需要哪些资料,加上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相当严格,审核严格也是为了确保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受侵害,因为审核要求的资料必须齐备且真实,所以,相对来说是显得“繁琐”,但是只要资料齐备,提取手续不到半小时就可以办结。

朱虹(云南信息报)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篇九
《探讨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创新》

探讨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创新 作者:刘丽芬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第05期

摘要: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群众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特别是最近几年公积金贷款制度普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然而目前公积金贷款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例如其规范性不够,并且制度不够完善。本文就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强 群众

近几年来,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在住房建设、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据调查显示,公积金贷款仍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具有很多显著的优点,住房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同时,由于现时国内住房价格和其他因素,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一个热点关注问题,人们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进行购房融资,在使用过程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劣逐渐暴露出来,虽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进行了多次的改革和完善,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缺陷。

(一)覆盖面低

公积金是国家对于住户困难的群众提供的低息贷款,这种贷款制度是国家通过政策颁布实施的,它的目的在于让低收入者、住户困难的家庭能够享受到这种待遇。但是目前出现了一个很普遍的问题,由于公积金只针对参加工作已经就业的员工,所以它的覆盖面积非常的狭小。很多住户困难的家庭恰恰是没有收入的下岗员工,或者是一些经济困难的企业中的员工,还有一部分是无法就业的城市居民以及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这些人完全无法参加公积金,享受不到这种优惠的政策,这样一来公积金实际上只是符合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已。除此之外,公积金贷款还存在着一个缺陷,它的贷款条件非常严格,城市中很多收入较低的人无法交付房款的首付资金,所以根本无法通过公积金贷款这个渠道来获取融资买房,因此可以看出这部分人虽然也缴存公积金,但是公积金并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他们无法通过这个方式来购买住房,只能等到其退休之后才能领到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能对一部分人群优惠,对于低收入家庭而言,这种低存款低贷款的政策反而会适得其反,让这些家庭受了利息损失,因此低收入群众对于公积金贷款只能是望尘莫及。

(二)没有优惠低收入群体

在各个城市房价大涨的今天,就全国而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多位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家庭,属于收入中等或高收人人群,低收入者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较少,造成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用自己的公积金储蓄为少数中高收入者购房提供补贴的局面。因此,对于已经拥有住房的职工一旦其多次申请公积金购买住房的时候,应该要求其多付一些成本,例如增加其公积金贷款利率等,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一定程度上制约这些高收入者买房的欲望,使得住房公积金能够在低收入群中发挥最大的价值。

(三)缺乏灵活性

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目的是让住户困难的群众能够收益,但是目前在许多工作单位之中,都会让内部员工购买,并且对员工提出了强制性的要求,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一种有关住房的强制储蓄模式。不仅如此,在贷款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并不是轻易就能贷到的,贷款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必须要本人有购买住房需要的时候才能申请贷款,而且在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时候也有限制,特别是员工在第一购房和第二次购房的时候有严格的规定,这样一来会造成员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困难,让一些员工无法普遍的享受到这种优惠政策带来的便利。由此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诸多,缺乏灵活性。

二、解决对策及其建议

(一)加强公积金管理

国家政策规定员工的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员工收入范围内,因此不需要像个人收入一样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很多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就会利用这一政策,提高企业公积金缴纳的数额,特别是在某些国企或者垄断企业中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企业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实际上是为了让员工的福利增加,而且还可以让企业所得税和员工个人所得税锐减,很多企业都开始相继的模仿。因此各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公积金管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切实的将工作做到实处。具体做法是要严格的审查当地的各个企业是否按照规范来缴存住房公积金,必须规定好缴存的上限,对于某些擅自的超过公积金应缴比例的企业,应该严惩不贷,要严格的杜绝这种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规避所得税的行为。

(二)减少限制条件

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是政府的优惠性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也是属于事业单位,它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的,不具有盈利性质。这样就导致了其在工作之中难以与银行协调好,因为银行和公积金管理处的利益、职责存在着差异性,在公积金贷款这一工作上,两方互相限制颇多,这对公积金贷款效率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因此公积金管理处、相关银行以及其他的中介机构应该互相协调一下,实现联合办理制度,将贷款公积金的障碍扫清,让贷款工作效率提高,让其贷款的手续简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减轻员工负担,让公积金真正的用于购房困难的家庭使用。

(三)实现跨区域

由于区域间的限制,导致公积金闲置,因此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应该实行区域间的融通,让公积金可以跨区域的流通。这样就可以让公积金使用率低的区域将公积金向资金不足的区域流动,两方可以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使得公积金流动性均衡,提高其使用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解决公积金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公积金贷款管理人员必须得完善公积金贷款制度,降低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减少限制性的条件,让公积金贷款业务能够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琼.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J].贷款,2007

[2]李小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构分析[J].财经界,2011

[3]徐灿水.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策略[J].浙江金融,2004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篇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

萧公积金[2009]8号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四次会议决定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在4000元(含)以上的,其最高可贷额提高到70万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在5000元(含)以上的,其最高可贷额为80万元。

三、对2009年6月1日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30%的补贴,补贴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萧山分中心

二○○九年六月一日

记者昨天从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刚通过的杭州《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从目前的60万元提至80万元,在2011年元旦前使用公积金购房的,可享受30%利息补贴。

《通知》还明显放低了放贷门槛。以前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必须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才能申请贷款,现在只需要6个月。单身者公积金缴纳额度只要达到438元/月,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即能从现有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已婚者一方的缴纳额度达到438元/月,另一方达到182元/月,申请的贷款最高额度即能从现有的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另外,二次公积金贷款实行全额和差额两种方式。前者适用于首套房贷已结清者,只要符合公积金放贷条件,即能立即申请全额贷款。后者适用于已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未还清之前贷款的人。如某家庭之前申请50万元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前,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多只能贷到30万元。

《通知》还规定,自文件下发起至2010年12月31日,贷款住房公积金者可以享受30%的利息补贴。此举不仅适用于杭州市现有的36000多户公积金贷款者,也适用于新近申请公积金贷款者。

根据杭州市此前的公积金政策,首套贷款购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且在还清之前贷款一年之后,才能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通知》取消了这些限制性条件,不过二次房贷的公积金首付比例仍在40%以上。

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

( 时间:2005年07月16日 )

(一)住房公积金支取需提供的证件: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凭售房发票、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契证;

(2)符合条件建造、翻建职工自住住房的,凭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

(3)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凭城建规划部门(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大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危房鉴定报告;

(4)旧城改造中拆建的,凭拆迁部门安置协议及发票;

(5)职工离休、退休的,凭离退休证件;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凭 所在单位证明和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或退职证;

(7)出国出境定居的,凭公安部门签发的护照及定居证件;

(8)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凭单位证明、死亡证明书及合法继承或受赠人证明。

(9)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凭借款合同、银行还贷明细。

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二)、支取办理程序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职工,可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盖好单位和个人章,填写身份证号码,并持有关证件直接到管

理中心办理手续。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单位职工无需再填写该审批表,可直接到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离职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职"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96363.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