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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保险

2015-12-30 05:03:2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农村养老保险篇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

农村养老保险篇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宣 传 单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广覆盖”就是要靠制度和政策的吸引力,把尽可能多的农村居民纳入到新农保制度之中。“有弹性”就是要适合农村、农民的特点和地区发展差异性,政策和标准具有适当灵活性。“可持续”就是各级财政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实现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新农保试点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四是自治区统一制度框架、统一基本政策、统一经办管理流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参保的农民实行属地管理。

四、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参加新农保有七大好处:1、像城里人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晚年生活有保障;2、几年时间就能领清本金及利息,活到老养到老;3、收益远高于银行存款利息;4、享受财政缴费补贴,缴费时间越长,享受养老补贴也越多;5、养老待遇根据物价和国民经济增长适时调高;6、新农保具有保障性、福利性的政策,绝不同于商业保险;7、政府将加大农村社区建设,构建没有围墙的敬老院,并不断提高农村老年群众待遇。

五、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是什么?

从2010年10月起开展试点工作,年底前基本实现60岁农村老人全部纳入新农保范围,开始发放养老金,参保缴费人数达到应参保人员的70%以上,2011年达到90%以上,2012年实现全覆盖。

六、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凡具有本市沙坡头区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校学生除外)、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七、农村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到所在村民生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60周岁以上老人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像片3张),并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经村、镇(乡)民生保障服务站(中心)审核、登记后,报市社保局审核、确定。

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采取按年缴费的方式缴纳。

(1)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为参保农民提供适当缴费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自治区、市财政根据参保农民实际缴费金额确定补贴金额,具体标准为:个人按照每年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缴费,财政对应给予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的标准补贴。

九、如何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

参保登记后,参保缴费人员每年持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缴费,完成缴费后保管好缴费票据,以备对账、查询。

十、农村重度残疾、低保家庭等符合参保条件且缴费困难的人员是如何补贴的?

对农村重度残疾、低保家庭等符合参保条件且缴费困难的人员,自治区财政和市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或部分缴费补贴。其中:农村重度残疾缴费困难人员,由自治区财政和市财政各补贴50元;农村低保家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治区财政和市财政各给予25元的缴费补贴。

十一、农村计划生育户是如何奖励缴费的?

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少生快富”户中符合参保条件的适龄人员,在新农保参保缴费财政统一补贴的基础上,政府再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奖励缴

费补贴,其中:自治区财政承担37.5元,市财政承担62.5元。“少生快富”纯女户每人每年市财政再奖励缴费补贴300元。

十二、符合补贴对象的农村生活低保户、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户等特殊人群如何认定的?

1、农村低保户:按市民政局核发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为准。

2、农村重度残疾人:按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为准,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农村残疾人。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应持有市计生局核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我区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了两个女孩的家庭为农村计划生育两女户;“少生快富”户应持有市计生局核发的《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荣誉证》的家庭。

以上特殊人群应同时具备我市沙坡头区常住农村居民户口。

十三、如何办理特殊人群的养老缴费补贴?

市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人口和计生局分别负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等特殊人群的身份审核确认。市社保局负责上述人员参加新农保的参保信息登记和认定记载,并在现行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人员身份标识。

市民政局、残联、计生局于每年一季度前将上年度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的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和《参

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和“少生快富”户人员身份认定表》一并提供市社保局、各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和村民生保障服务站,并由村民生保障服务站进行公示(7天),接受村民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村民生保障服务站将公示人员花名册和《认定表》签章,报乡(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复核签章,再报所在市社保局审核认定,市社保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自治区财政补贴部分由市财政统一申报。

十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由哪些资金构成?

参保农民以户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缴纳保险费等手续,市社保局为每位参保农民建立养老保险档案,以身份证为社会保障号,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市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做实,分别记载。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同期存款利率利息。

十五、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如何处理?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金及利息全部一次性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金及利息的余额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十六、新农保的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农村养老保险篇二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找法网 农村养老保险】摘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有两大亮点:一是筹资模式有了重大改变;二是养老金待遇有了重大调整。那么新政策下享受的待遇该如何计算呢?下面是找法网为您整理的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

参保者每人每年均享30元政府补贴

以往的政府补贴都是针对特殊人群,而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补贴范围大幅扩大,将普通参保人员都纳入其中。对参保缴费人员,统一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补贴。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对年满16岁、不满60岁的参保人员,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该补贴直接存入个人账户,不能用于抵扣缴费;对年满60岁以上,且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人员,按一次性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也给予30元补贴,但可抵扣缴费。”

该负责人说,补贴涉及400多万符合条件的普通参保人员,目的在于提高个人养老保险待遇。而特殊人群的待遇可重复享受。

举例:一位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的保险费,政府要给予40元特殊补助,即个人实际每年只缴60元,加上重复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普遍缴费补贴,其个人账户每年储存总额则为60元+40元+30元=130元。

零缴费参保

新政策规定,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本人不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比国家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高出25元。

“以往各类养老保险政策都须补足一定年限的参保费用,而今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则可不补缴。”该负责人表示,但60岁以上老人不缴费享受基础养老金也是有条件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按新政策参保缴费,已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则视为已参保缴费。

同时,有条件的老人可自愿按每月40元、60元、90元3个档次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除能按月领取80元基础养老金外,还能领取按所选档次发放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待遇水平将大幅提高。 举例:一位65岁的参保人员,若选择90元缴费档次,他距75岁差10年,即120个月,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为90元×120个月=10800元,再扣除政府每年补贴的30元,即30元×10年=300元,实际缴费10500元。每月领取的养老待遇为80元(基础养老金)+9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70元,若享受独生子女及高龄补贴,每月最多可领取190元。

降缴费档次

据了解,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把年缴费标准分为5档,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而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先只有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个缴费档次,为与国家标准对接,也满足经济收入较低的参保对象需求,新政策增设了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该负责人说,保留高出国家标准的600元和900元两档,是为鼓励多缴多得,为逐步缩小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差距奠定基础。

举例:一位选择年缴费900元档次的参保人员,60岁时,按目前办法静态测算,缴费15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94元;缴费30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353元;缴费44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558元。 取消缴费年限

按照新政策,45岁以下人员缴费年限须达15年以上,而对45~59岁人员,则不再设最低缴费年限,只要求按年缴费,到60岁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15年个人账户总额/139个月)=248元。

该政策中政府补贴对应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较为公平,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性也体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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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医疗保险

农村养老保险篇三
《关于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

通过对我村老年人口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不容乐观。当前,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多,使维权护老成为新世纪的一个社会性问题。而在老年人群中,农村老人约占80%。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不过现今在各农村,我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正不断扩大覆盖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启动,使我国农民在60岁以后能享受到国家

普惠式的养老金。

一、 调查背景与目的

关注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是我们新时代大学生面对社会应有的态度.而做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大学生,也是党和社会对我们的必然要求.用我们所学的知识积极的回报社会,是我们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学院要求我们在这个寒假期间开展“践行青春 建设家乡”的社会实践活动。正好由于过年团聚,人员比较齐全,我对我们村子老年人的养老保险问题进行调查。探究现阶段试点的新型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农村老年人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的受益者,使农村老年人在有保障、有尊严、有安全的社会条件下生活,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而且有利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 调查对象

针对我所在的村子里的部分老年人进行寻访调查,了解他们对新型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认识以及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从而帮助自己进行调查研究。

三、 调查内容

调查村民们对养老保险的认识和看法,村里养老保险金的发放问题,关于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问题。

四、 调查方式

通过走访村里的老年人,访问村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员,上网查询相关的政策法规,最后完成调查报告。

五、 调查结果与分析

1、通过调查了解到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我认为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此外,不同于老农保主要建立农民个人账户的模式,新农保借鉴了目前城镇职工统账结合的模式。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分两

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这意味着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根据规划,将于2020年前全部实现所有农民都享有新农保。

2、通过寻访获得养老保险金老人的调查了解到养老保险金实施发放的一些列相关问题。

(1)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

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2)、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3)、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

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4)、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3、我村村民对实施养老保险政策的态度及看法。

通过我走访的各个家庭得到了不少的收获:其中有位老爷爷在他提到养老保险金时,很高兴的对我说:“现在国家政策真是好呀,不仅免收了农业税,还给我们这些有年纪的老人发放养老金,以前都是没有的,虽然不是很多但是也可以用来补贴家用,看这箱牛奶就是养

农村养老保险篇四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旨在实现“让农民老有所养”的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从今年6月30日起实施。据悉,这项农村养老保险实施伊始,即受到了贵阳市农民的广泛欢迎。农民朋友纷纷踊跃参保,首日,全市就有954人参保。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仍有为数不少的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多。为此,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对参保中关键性问题作出权威解答——

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退还?

答: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将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由新型农保经办机构将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的本息退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户籍关系迁出统筹地区且不能迁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退还其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的本息。

问: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具备: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按本试行办法的规定一次性缴纳十五年养老保险费的;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年满45周岁,按规定参保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15年,且年满60周岁的人员;本试行办法实施时未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参保、且缴费年限在十五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人员;家庭成员符合参保条件且全部按规定参保并正常缴费,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按照2007年度本区(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按月享受养老补贴。家庭成员是指其子女、子女配偶及本人配偶,不论是否另立户口,只要在一个村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内均视为其家庭成员。具备以上条件之一,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问:如何办理退休死亡待遇?

答:根据亲属提供的待遇享受人员的死亡证明或政策另有规定的相关证明,办理待遇享受人员的待遇一次性核定。并打印《贵阳市新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一次性待遇支付明细》。如因晚报死亡情况,结算时用丧葬费冲减扣除多发的养老待遇,丧葬费单据应扣除多发部分养老金;若丧葬费不够冲减,多领的剩余部分则由乡镇劳动保障所业务人员负责追回,应追回部分金额由业务人员开具手工单据,追回的金额进入统筹基金,财务帐作手工处理。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凡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除外)、且未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参保。

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是多少?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按各区(市、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如某区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000元,个人缴费比例为8%,则2008年个人年缴费数为4000×8%=320元,月缴费数为320÷12=26.66元。

问:哪些人员可以补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

答:根据《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至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由本人一次性补足缴费至15年;本试行办法实施前已经年满60周岁以上(五保户除外)的人员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

问:参保人员是否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答: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范围内转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全部转移。跨本市范围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退还个人。

问:如何申报缴费?

答:符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可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根据农民登记的情况,核定缴费标准,并出具《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集通知单》;农民持《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集通知单》到指定的乡镇金融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后个人持乡镇金融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返回乡镇劳动保障所确认缴费,再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打印收款收据给农民;农民办理登记、申报缴费的时间为每月的1-25号;农民持《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集通知单》须在打印征集单据的2个月内缴费。

超过两个月未缴费的,征集单据自动作废,只能从重新申报缴费的当月开始缴费。农民需再到原乡镇劳动保障所重新开具《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集通知单》,办理后续缴费业务。征集单据在有效期内可以补打印,补打印不影响原有的有效期时限。 问:如何参保登记?

答:农民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所属村委会盖章确认,交乡镇劳动保障所备案,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打印《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情况表》,并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如有误报经办机构在系统中更改并确认。

办理登记手续时需提供: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属于申请享受养老补贴的人员另需提供:能证明是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直系亲属的参保缴费等有效证明。

农村养老保险篇五
《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就是农民满60

岁以后将享受国家普惠式养老金,这就是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过去的养老保险都是农民自我储蓄模式的自己交费而新农保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时三个筹资渠道。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补贴是直接补到农民的身上。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例如,广东农村农民交纳养老保险国家的新政策是怎样的呢?农村养老保险如何交?到底怎么交呢?主要从三个方面,1、参保范围;2、新农保基金筹集方式;3、待遇领取。

一、参保范围

只要年满16周岁,具有广东省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包括渔民、牧民等,不含在校学生),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新农保的基金筹集方式

是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等构成。

1、个人缴费

(1)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本标准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 档次。

(2)参保人原则上应按月缴费,也可以按季度或按年缴费,但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同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可趸缴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最长不超过15年。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所属成员参保给予补助,补助数额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决定。

3、政府补贴

(1)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所需资金,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财政负担,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含江门的恩平市、开平市和台山市,其中省财政对开平市和台山市按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补助标准的70%给予补助,下同)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负担,其中省财政负担部分按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补助最低标准(每人每年30元)的1/3安排,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

(2)各级财政共同出资建立基础养老金。根据国发〔2009〕32号文规定,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50%对我省给予补助(即补助每人每月27.5元)。其余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财政负担;

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由省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5%给予补助(即补助每人每月13.75元),中央和省补助以外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对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鼓励办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订。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订。

4、社会捐助。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政府褒奖、税费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捐款资助农村居民参保。

三、待遇领取

1、养老金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距领取待遇的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距领取待遇的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各地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订。

2、养老金计发办法。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基本标准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规定在《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中有规定。

农村养老保险篇六
《浅析如何完善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浅析如何完善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摘要:农村社会保障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养老保险又是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只有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才能彻底解决现存的养老存在的问题, 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关键词:社会保障;农村;养老保险;完善措施;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被保险人身份最稳定、享受时间最长、费用开支最大的项目。

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关于农村养老,许多地区没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已建立的地区也存在很多缺陷,运行中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所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日益体现出来。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

1、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快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大量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使得农村老年人口在农村的比例更大。据统计,2000年中国农村8.33亿人口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估计占7.36%,到

2030年6.64亿农村人口中,65岁的老年人口将达到17.39%为1.29亿。

2、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险的功能减弱

家庭养老的实质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养老资源在家庭范围内的互助和代际交换。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农村最主要的养老形式,然而近年来, 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 人们受利益的驱动,传统的孝文化观念和家庭养老方式开始日益瓦解, 子女虐待老人和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不断上升,庭养老方式正在出现弱化的趋势。

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偏小

据统计,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41%,建立社会保障基金会的村委会不到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0%。中国进城务工者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200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

1.14亿人,所以很有必要考虑这个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现行保障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也没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

4、农村养老难于完全依赖土地保障,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是重要的生产资料

近年来, 农产品的价格日益下降, 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十分微薄。而且农民的承包土地被大量征用,对价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所以完全依靠土地养老的模式也是不可行的。有的农民已经摆脱土地的束缚,参与到现实的社会保障中。但是,土地对于有的农民来说仍然

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

5、贫富差距日益增大

农村的发展一年不如一年,城市的发展却一年比一年好。农村和城市老年人的生活状况的差距也是显而易见的,进城务工者在养老保险方面的整体水平很低。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力度应加大,应该维护社会公正,切实地保障农民权益。

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1.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支持。这样,国家的财政投入就比较少,实际上是农民个人养老保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

2.保障水平偏低

保障水平偏低,难以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明显,农民收入水平低,而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又是以个人缴纳为主,这使得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民有心无力,不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少,缴纳的保险费也很低,根本无法满足年老时的生活所需。

3.资金筹集与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筹集资金使许多贫困村民无法投保,部分地区利用养老保险谋取私利,并且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做到专款专用,影响了养老保险的运行和群众投保的积极性。资本市

场发育程度低,且不规范,保险基金很难实现保值增值,基金安全性和持续性得不到保障。

4.法律层次低, 缺乏约束力

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养老保险都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实行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相对而言,在这方面中国没有统一的法律条文,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因此缺乏普遍的强制性和规范性。

5.参保人群不均衡。

中国当前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保富不保贫”的倾向严重,目标人群的养老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覆盖范围上看,中国东部经济发达的省市农民投保金额明显高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三、完善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措施

1.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

完善基本方案,研究制定非农就业农民养老保险办法。修缮“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 的筹集原则,将主辅力度适当调整。加大财政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投入力度十分必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作为财政支农的项目之一。

2.加强基金的管理运用, 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农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是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建立较高层次的基金管理中心, 组建一支拥有专业技能的基金管理队

伍, 由其进行科学管理使基金达到最大程度的增值。其次建议国家发行农保基金保值债券,加大基金参与股市的力度, 或尝试探索银行有偿使用农保基金的途径。

3.加快法制建设, 真正体现公平与效率

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地位。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农村社会稳定,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本着社会公平的原则,对农村老年群体实施的社会保障, 是作为调节社会分配手段而建立的。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步伐, 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各项措施制度都有法可依, 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稳定性。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的监督机制, 以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 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 并通过合理运作使其不断增值, 以更好的满足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需要。

4.做足宣传工作,加强农民对农保工作的认识

充分考虑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在宣传上注意恰当合理, 这样才能稳定农民,稳定队伍, 稳住脚步, 稳住情绪, 以达到稳定之中求发展的目的。

5.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功能

中华民族素有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 这为家庭养老制度的实行和巩固奠定了思想和文化基础。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进步, 养老方式必然由家庭向社会过渡。由于现阶段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许多原因, 农民养老不可能完全依靠社会, 家庭养老仍然是老年保障的主

农村养老保险篇七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5日)

一、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哪些好处?

一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逐步解决农民养老保险的一项重要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市农民“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问题,解除了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提高了农村老年居民的生活水平;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属于政府行为,是国家又一项惠农新政策,是具有保障性、福利性的社会养老保险;三是老有所养,可以像城里人一样每月领取养老金,终身享受养老金待遇,缓解子女的赡养负担,促进家庭和谐,安享晚年;四是只要正常参保就可享受政府缴费补贴,缴费时间越长,享受补贴也越多,年老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五是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增加。

三、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市的新农保?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非从业城镇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四、新农保参保缴费手续、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初次参加新农保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申请登记参保,填写《高密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简称《参保表》),选择缴费档次并缴费。《参保表》由本人如实填写签字,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协办员代填,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新农保实行按年缴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鼓励青年、中年居民连续缴费、多缴费。

五、新农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交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8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新农保缴费标准。

六、新农保政府缴费补贴标准怎么确定?

对连续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市财政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

七、新农保个人帐户由哪些部分组成?

市社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帐户由(一)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二)村集体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补助资金(三)市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资金(四)个人账户资金运营或存款利息收入四部分构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八、领取养老金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是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加新农保并缴费的人员;二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不需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在本参保地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及其配偶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

九、养老金领取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按潍坊市统一部署,2011年暂按每人每月30元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对于连续缴费15年以上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十、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提前1个月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从参保人员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超过正常领取时间未及时提出领取申请的,从申请的次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十一、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或领取期间身故的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身故的,其个人帐户本息(政府补贴除外)一次性退给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员在领取期间身故的,身故次月停发养老金,其个人帐户余额(政府补贴除外)一次性退给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十二、领取养老金人员如何进行资格认证?

领取养老金人员应在规定期间内到镇(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委托的村(居)参加资格认证;凡未在规定期间内参加资格认证的人员,从认证到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其养老金待遇。待资格认证合格后再恢复发放,并从停发之月起补发。资格认证中不符合发放规定的,按政策终

止发放和办理销户手续。只享受基础养老金人员,本人每年应接受市社保经办机构的资格认证,其符合参加新型农保的家属、子女也一并接受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检查。

十三、特殊群体如何参保?

特殊群体指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和持有1-2级《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其缴费由政府每人每年按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十四、新农保与其他农村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1、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其原农保基金积累可一次性按新农保最低缴费档次折算缴费年数。政府不再对原农保基金积累折算的缴费年数追加缴费补贴。

2009年12月31日前原农保个人帐户积累按原支付系数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领取标准,2010年1月1日后个人帐户积累按新农保支付系数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领取标准。到达领取年龄时,按上述两个计发系数计算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之和领取。

2、已经参加老农保,且开始领取养老金,60周岁以下的应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到达60周岁后,加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60周岁以上的,可直接加发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3、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照本条

第2款执行。尚在缴费期的参保人员,按原渠道原标准继续缴费,计入新农保个人帐户,到达领取年龄后加发基础养老金。

十五、新农保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参保人在高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申请转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档案予以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不转移。

参保人跨地区转移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转入地未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暂时保留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帐户资金,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咨询电话:0536-2122805

高密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

农村养老保险篇八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一)收缴保费

1、首次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及一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到县市区农保办办理。缴费年龄为60周岁以下。

2、由农保办统一填写《缴费明细表》,首次参保人员要在《缴费明细表》中登记身份证号码,填写时以身份证为准,字迹要认真、清楚、工整,并及时整理归档。

3、农保办审核资料无误后,核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手册》,并填写《缴费手册发放登记表》。

4、由农保办给参保人开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收据,不得用其它收据代替。

5、农保办要于每年年底对本年的《缴费明细表》进行汇总,填写《养老保险基本汇总表》存档。

(二)养老金发放

1、为方便广大参保者就近领取养老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的7月份和12月份。领取年龄(年满60周岁)截止时间:上半年为5月31日,下半年为11月30日。

2、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时,需填写《养老金领取申请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缴费手册》、一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到所属农保办办理养老金领取登记手续。收取养老金申领资料时,要填写《养老金领取收证登记表》。收取参保人缴费手册时,应给参保人开具《收证单》,在发放时,用以换领《领取证》及专用存折。 领取期满10年者,分上、下半年领取,每次申领时需本人填写《领取养老金满十年续领申请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办理养老金领取续领手续。

代领人代办养老金领取手续时,需提供参保人、代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3、农保办对参保人领取资格审核无误后,核算参保人月领取标准,为其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证》及养老金专用存折。

4、农保办要及时发放《领取证》及专用存折,并做好登记工作,填写《养老金领取证发放登记表》及《养老金领取明细表》。

5、养老金领取人应妥善保管《领取证》及专用存折,不得转借和擅自涂改。如有遗失需及时向发证单位报失,申请补发。

6、农保办每年将养老金划入领取人帐户。

7、农保办须将领取人有关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存档。

(三)一次性继承

1、领取人领取养老金不满十年期身故的,由继承人或受益人填写《一次性继承申请表》,持继承人或受益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参保人《领取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死亡证明材料、参保人与继承人关系证明,办理一次性继承手续。

2、农保办对领取期不满十年期身故的,进行资格审核后,为其办理销户手续。

(四)退保

以下三种情况符合退保条件:

1、保险对象的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村户口。

参保人须填写《退保申请表》一式二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参保人《缴费手册》、公安部门开具的农转非证明材料办理退保手续。非本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与参保人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委托书)。

2、保险对象户口迁移而迁入地还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参保人须填写《退保申请表》一式二份,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参保人《缴费手册》、公安部门开具的迁出证明材料办理退保手续。非本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与参保人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委托书)。

3、保险对象在缴费期内死亡。

由继承人填写《退保申请表》一式二份,持继承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参保人《缴费手册》、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死亡证明材料、参保人与继承人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办理退保手续。

由各所对退保人进行退保资格初审后,将符合退保条件人员退保材料报市农保处审核,为其办理退保手续。

(五)更改

参保人因投保时的参保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符合更改条件的,如参保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乳名或同音不同字),须由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证明参保人与身份证姓名系一人,如有村集体补助的,应由村集体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由本人填写《更改申请表》申请更改有关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到农保办查实档案更改后盖章证实。

(六)遗失补发

参保人将有关保险证件丢失的,需由本人填写《遗失补发申请表》,如有村集体补助的,应由村集体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办理补发手续。先到农保办查实档案,出具档案登记的投保数据后,再到业务科办理补发手续。在补发证件上加盖“遗失补发”章。

农村养老保险篇九
《农村养老保险的研究背景及意义》

研究背景:养老,是社会成员生产与发展中的客观需求,人类生存的自然规律表明,任何一个完整的的人生必然经过出生、成长、衰老、死亡的过程。当一个人步入老年后,就可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而需他人的供养。养老保险是为社会成员生命过程最后阶段的生活进行的物质储备,是现代各国社会保障中最重要的项目,也是开支最大的项目。众所周知,中国不仅是个人口大国,而且还是一个农业大国,更加是一个拥有8亿农民的农业人口大国。因此,农民的问题不容忽视。当前,中国人口结构的一个重要特征和趋向是人口老龄化,因此解决好养老问题,特别是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问题是当前一段时间甚至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热点话题,能否解决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关系着中国的稳定发展,也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国从1954年就开始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已经是比较完善了。但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则是从1986年开始的,而且只是初步探索时期,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养老保险是从1991年以后才算建立起来的。目前,大多数的学者都只是在研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建设及资金管理问题上,而忽视了对农村养老保险的研究与探索,特别是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研究问题就更是少之又少。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而言,不仅仅是开头难,更难的是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的建设,包括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基金的投资运营以及养老保险金的支付三个方面。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制度的约束,导致个人缴费缺乏积极性、集体补助不到位、国家政策难以落实等乱象丛生。在基金的运营方面,由于统筹层次过低,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缺乏互济性;投资渠道单一,导致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在养老保险金支出方面,由于国家给予的补贴标准过低,导致农民缺乏参保积极性;由于各地区的发放标准一致(主要是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使养老保险失去了公平性。因此,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乱象丛生的背景下,研究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具有更大的现实意义。

研究意义:农村养老保险从开始试点到现在已经将近三十年,在其探索与前进的道路上遇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问题,其中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问题是至关重要的问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包括保险资金的筹集、必须基金的投资运营与养老保险金的支出三方面。农村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制度的约束,导致个人缴费缺乏积极性、集体补助不到位、国家政策难以落实等乱象丛生。在基金的运营方面,由于统筹层次过低,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缺乏互济性;投资渠道单一,导致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在养老保险金支出方面,由于国家给予的补贴标准过低,导致农民缺乏参保积极性;由于各地区的发放标准一致(主要是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使养老保险失去了公平性。如何处理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问题,是关系到这个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能否良性有运行的关键所在。本文从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基金的运营投资与保险金的支出三方面分析了玉山镇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上遇到的问题,并以此提出了一些对策,希望通过此次研究可以为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提供一些建议及对策,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处于良性运转之中。

农村养老保险篇十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2013》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3、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4、新农保养老金如何计发

养老金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领取额,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额。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55 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5、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怎么样参保缴费

按照规定,新农保政策开始实施时,把60周岁以上的人称为“老人”,把年龄在46至59岁之间的人成为“中人”,把45周岁以下的人称为“新人”,对这三类人分别实行不同政策。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已满60周岁的,只要其子女参保,均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在46至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6、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能否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图书、文物等其他收藏,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等。养老金是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进行继承的。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养老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养老保险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取得。 继承养老保险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另一种是投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身亡的。我们知道,投保人领取养老金,期限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储存额中个人交费额的余额,可以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无继承人或无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其丧葬费用。因此子女有权利继承领取其父母的养老金。这里的养老金是作为父母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的。

7、新农保的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8、农村外商投资企业的在职人员如何交纳保险费

农村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在职人员一般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国家对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所规定的办法是:交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地

方有规定的按地方规定执行。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账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账户的个人交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时,累计交费年限满 15 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交费年限不满 15年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次性支付给个人。

城镇异地就业的职工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城镇异地就业的职工在交费单位所在地按规定享有社会保险待遇„沙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失业保险生活补助一次性发给本人。

9、变换工作时,农民工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转移

根据2010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10、老农保缴费如何转成新农保

已参加原农村养老保险未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人员,自新农保政策实施之日起均按本规定的缴费标准缴费,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按新政策计发养老待遇。原缴费年限可与新政策实施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原缴费金额低于现行缴费标准的,按现行缴费标准折算缴费年限。新农保试点启动时,原已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 60周岁且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继续领取原个人账户养老金,享受基础养老金。

11、农民工可以参加新农保符合政策吗

现在农民工流动很频繁,他们可能在城市安家成为市民,也可能回到农村。他们如果在企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参加新农保了;如果没达到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计缴费不满 15 年,你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积累转人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待遇。

12、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的筹资模式是什么

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是相对老农保而言的。1992年民政部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尝试在农村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农民自己缴费形成个人账户,实际上施行的是自我储蓄模式,社会化程度不高,未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

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1~2009 332号)发布,在全国范围开始推行新农保的试点工作。

建立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新农保基金从以下途径筹集: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要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13、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以及保障制度如何衔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人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1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有哪些方式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在政策上予以扶”为原则。其交费方式犬体面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定期交费。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例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交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保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接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数额交纳。第二种是不定期交费。这是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第三种是一次性费。多数是岁数偏大的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交足,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此外,当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个人实在没有能力交纳养老保险金,经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暂时停交保险费。当经济情况好转时,应当恢复交费。对于停交期的保费,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补齐。

15、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参保范围,通过现行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凡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要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

有些城市已经推出被征地农民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模式上实行社会个人统筹与账户相结合;在筹资机制上采取个人、村集体、街道、区市共同负担;在参保资金来源上,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的交费主要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巾列支;街道补 助从土地收益或社会保险储备金中列支。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标准是被征地农民男60岁,女55岁。

16、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如何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8%,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全部计入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17、农民工如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转移、变更和注销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在本统筹区域内重新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关系予以接续。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离开本统筹地区重新就业的,经本人申请,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转人本人重新参保地。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离开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凭个人身份证可以到所在单位交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社会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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