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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的语句

2015-12-21 04:11:2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法制教育的语句篇一《法制教育警示语》 ...

法制教育的语句篇一
《法制教育警示语》

法制教育警示语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2、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

3、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让青少年远离犯罪!4、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5、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6、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7、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8、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9、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10、坚持不懈地做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1、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2、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13、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抓紧抓好!

1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15、“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益的人”

16、“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青少年”

法制教育的语句篇二
《法制句子》

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

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以情动人 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人人学法用法 个个懂法护法

举法治大旗倡文明新风走小康之路建和谐社会

守法律己依法办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普法教育你我他法治建设靠大家

弘扬法治崇尚文明做诚信守法好公民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构建和谐家园

开创“六五”普法新形势构建平安汝城新局面

实施“六五”普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教育工程

人人参与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各方协力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增强法制观念 建设法治政府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健全民主制度 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发展为了人民 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普及法律知识 构建和谐社会

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速实现奋力崛起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依法行使权利 自觉履行义务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加强法制宣传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依法行政 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法制教育的语句篇三
《中学生法制教育周前训话材料》

中学生法制教育周前训话材料

初二年级

同学们都有十五,六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主要内容:

(一)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二)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学会断案

案例

1、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案例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2、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

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

(五)中学生预防侵害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

原则:

1、依靠法律,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指出:"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依靠法律,必须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预防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依靠智慧,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但是,中小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电影《平原游击队》中的游击队长李向阳说:“要想抓住狐狸,就得比狐狸狡猾。”《鸡毛信》中的海娃就是把鸡毛信藏在羊群头羊的尾巴下,躲过日本鬼子的搜查,胜利地完成了送重要情报的任务;小兵张嘎也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招数,战胜愚蠢的敌人。前不久,某市一小学生一人在家做功课,忽听有人撬家门,立即悄悄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几分钟后,警察迅速赶来,当场抓住正在撬门企图入室盗窃的坏人。可见,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否

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

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

基本方法: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网络安全训话材料

初二年级组

一、网络的正面影响

1、网络有助于创新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利用网络进行德育教育工作,教育者可以以网友的身份和青少年在网上“毫无顾忌”地进行真实心态的平等交流,这对于德育工作者摸清、摸准青少年的思想并开展正面引导和全方位沟通提供了新的快捷的方法。此外,由于网络信息的传播具有实时性和交互性的特点,青少年可以同时和多个教育者或教育信息保持快速互动,从而提高思想互动的频率,提高教育效果;由于网络信息具有可下载性、可储存性等延时性特点,可延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思想互动的时间,为青少年提供“全天候”的思想引导和教育。还可以网上相约,网下聚会,实现网上德育工作的滋润和补充,从而及时化解矛盾,起到温暖人心,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力的作用。

2、提供了求知学习的新渠道。目前在我国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网络提供了求知学习的广阔校园,学习者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接受高等教育,学到在校大学生学习的所有课程、修满学分、获得学位。这对于处在应试教育体制下的青少年来说无疑是一种最好的解脱,它不但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家庭乃至于社会的稳定。

3、开拓青少年全球视野,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上网使青少年的政治视野、知识范畴更加开阔,从而有助于他们全球意识的形成。同样,又可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通过上网,可以培养他们和各式各样的人交流的能力;通过在网上阅览各类有益图书,触类旁通,提高自身文化素养。

二、网络的负面影响

1、对于青少年“三观”形成构成潜在威胁。青少年很容易在网络上接触到资本主义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等,思想处于极度矛盾、混乱中,其人生观、价值观极易发生倾斜,从而滋生全盘西化、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崇洋媚外等不良思潮。

2、网络改变了青年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及生活方式。青少年在网上公开、坦白地发表观点意见,要求平等对话,对青少年工作者的权威性提出挑战,使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往往不能达到预期。同时,上网使青少年容易形成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生存方式,集体意识淡薄,个人自由主义思潮泛滥。

3、信息垃圾弱化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意识。有关专家调查,网上信息47%与色情有关,六成左右的青少年在网上无意中接触到黄色信息。还有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也在网上发布扰乱政治经济的黑色信息,蛊惑青少年。这种信息垃圾将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意识,污染青少年心灵,误导青少年行为。

4、网络的隐蔽性,导致青少年不道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增多。一方面,少数青少年浏览黄色和非法网站,利用虚假身份进行恶意交友、聊天。另一方面网络犯罪增多,例如传播病毒、黑客入侵、通过银行和信用卡盗窃、诈骗等。这些犯罪主体以青少年为主,大多数动机单纯,有的甚至是为了“好玩”、“过瘾”和“显示才华”。另外,有关网络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也给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可乘之机。

5、不和陌生人聊天,更不能和网友见面,以防上当受骗。

案例:8月20日,某女中学生15岁,通过网络聊天,结识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并与其见面,结果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悔恨终身。

三、上网青年的各种“症状”:

第一,认知上的“快餐——硬结”症对于众多步履匆忙的青年而言,互联网好比知识快餐一样,大大激发了他们急于求知的强烈欲望,在鼠标轻点之间就能立刻在浩如烟海的信息海洋中找到自己所需的信息,从而大大提高了单位时间里的学习、工作效率。而对网上各种时髦展品,他们在好奇心、求知欲驱使下流连忘返,从不审视、怀疑它的构造成份和运转功效,整个大脑于囫囵吞枣之际成了一个受动而麻木的机器,致使许多硬结不但吞噬着青年人本应充满活力和主见的青春大脑,而且阻塞着他们对真知的内化。

第二,情感上的“狂泻——冷漠”症

对于那些至今尚未完全摆脱父权主义、顺应主义教育的青年来说,虽然在现实中其情感表露总要受到他人及社会的左右,但他们身上被压抑的诸多情感却可以在网络世界中肆意暴发。上网交友,网上聊天、在BBS中高谈阔论成了人们忘记权威压制、排遣孤独,宣泄不满的畅通渠道。只是我们观察到,尽管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青年缓解压力、平衡心理、但过多虚拟的网上情感交流无疑让许多青年在放飞情感的同时,总想试图将自己真实的情感深埋心底,不愿向真实世界坦露,并懒得与活生生的人进行情感交流。生活中,这些人沉默寡言、不善言谈、不为世间情感所动,显出一副冷漠姿态。互联网成了一部分人面对现实情感世界的心灵之锁。

第三、意志上的“自主——膨胀”症

在互联网这一无人管理的区域内,青年人能够以己为中心,以己需要为尺度,完全按自己的个人意志自主地利用网上资源、自主地在游戏中扮演各类角色、自主地设计令人惊叹的“小制作”、“小发明”等等,这种无拘无束,随心所欲的意志自主表现虽然在相当程度上利于青年个性的张扬。但我们也为一部分人在极度的意志自主中其“唯我独尊、唯我是大”的意志膨胀表现所震惊:一些青年仅仅是为了显示自己的个性,总想通过自己的意志自主表现而一鸣惊人,于是利在互联网上随意制造思想和议论的巨大泡沫,甚至为了达到让世人把他当主角的目的而不惜作出损害别人数据、破坏他人网站,侵入别人系统等过激行为, 以至酿发可怕的阻塞网络交通的网络地震。

四、充分认识网络发展中的“青年问题”,积极寻求对策:

1、充分认识网上思想渗透问题,强化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使他们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努力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强化爱国主义意识和宏扬民族精神。

2、切实加强网上文明行为规范的建设。要广泛开展以宣传《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为主题的各项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遵守网络道德,提倡“五要五不”,即: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保护意识,不随意约见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空间。努力创造干净、健康、

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

3、构建网络和社会互动的青少年教育体系。网络时代的青少年思想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政府、社会、家庭要协作联动,努力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要把传统的青少年教育的政治优势和互联网的特征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把党、政府和群众团体的组织力量和培养网上青年志愿者的工作结合起来; 三是把网站的建设工作与对现有青少年组织和机构运行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革结

法制教育的语句篇四
《讲法制,话平安》

法制教育的语句篇五
《教师法制学习资料》

石灰完小(附中)全体教师

法制教育学习

一、 教师的法律概念

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教师”特定的法律含义。这一法律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一)教师是专业人员。这是就教师的身份特征而言的。

(二)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这是就教师的职业特征而言的。

(三)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这是就教师工作目的而言的。

二、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1 教师的权利

一是教师作为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二是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权利。 2 教师的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 (3.8)

今后五年,我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是在明显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年均增长7%。按2010年价格计算,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55万亿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稳步提升全民受教育程度。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把增加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为全体劳动者创造公平的就

业机会,五年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超过7%。提高扶贫标准,减少贫困人口。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3.22)

《规范》的核心内容: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

●“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012年的工作情况 : ( 3.29)

(一)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

(三)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四)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五)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六)加强社会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

(七)大力发展文化建设

(八)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九)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十)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义务教育法》宣传材料(4.12)

什么是义务教育?它有什么特点?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它具有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的特点。

新《义务教育法》的几个新亮点是什么?

答:一是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二是新法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三是新法将素质教育上升为法律的规定;四是新法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五是新法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六是新法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作出新的明确的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5.10)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

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教育法的概念(6.7)

一、教育法的涵义

一般意义上的法,是指体现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其意志的内容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权威性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区别

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教育法和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1.制定机关和约束力不同。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和普遍的约束力。而教育政策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关制定,其本身并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和普遍约束力,亦即不具有法的效力。

2.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制定以后,以条文形式出现,其规范有着特殊的形式。通常对适用该法的行为模式和后果模式都有明确表述,具有高度的明确性、具体性、公开性和严密的逻辑结构。而党的政策的表现形式则多样有些党的政策则不向也不宜向社会公开,甚至有些在党内也不公开。,

3.规范和稳定的程度不同。一般说,法是在总结贯彻政策经验的基础上,更加集中群众的智慧和意见而确定下来的,因而比政策更为成熟、更为稳定,同时法律的变动要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

4.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不是可做可不做的行为,而是必须做的行为,不为者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党的政策的贯彻执行,主要是靠党员的忠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靠宣传教育、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靠党内纪律和党政组织的作用,他不具有法的强制性。

2012年3月

法制教育的语句篇六
《讲法制,话平安》

法制教育的语句篇七
《2012年春季学期法制教育讲话稿》

2012年春季学期法制教育大会讲话稿

徐州市东苑中学保卫处 滕德文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

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

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广泛开展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也是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开展了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组织优 势,在学校、在社区、在农村广泛开展“两法一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营造氛围;二是充分争取社会支持,依靠宣传、司法、教育、新闻等各职能部门,设计有效活动载体、用事实来说话、用活动来宣传、实现全方位宣传教育效果;三是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通过开辟法律专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律宣传咨询、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全社会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地建设

一支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队伍和一个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是青少年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中聘请法制副校长的通知》,把在公安、法院、司法局工作的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中层干部中的业务骨干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并发给统一的聘请书,就象我就是我们峭岐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今天在此为大家讲课。并在学生中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且有责任配合学校、家庭发现和帮教有问题的学生,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教

职工员和中小学生合法 权益等。二是建立了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使青少年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避免了轰轰烈烈走过场、热热闹闹拉形式的错误现象,从而保障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顺利进行。

(三)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以营造青少年维权氛围。通过活动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公安局联同工商、文化部门集中时间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进行了专项整治,为学生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等。

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看了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在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逼他吃海洛因,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始终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

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于是毒贩让他看准名牌轿车就和兄弟们一起抢它一把,这样就不用他还钱,还给他海洛因,被逼无奈,他趁四周无人,和毒贩们进行抢劫,没料当场就给警察逮住了,抓进了少教所,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制教育的语句篇八
《法律常用语句》

法律常用语句

一 刑事诉讼

1存疑不能认定,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2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3 紧急时无法律.法律不强人所难 .

4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5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英】边沁

6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7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

8 无犯意则无犯人.单凭行为不能判定某人有罪,除非他还有犯罪的意图。

9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10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11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在事实发生之后制定的法律不能将该事实中所涉及的行为确定为犯罪,既无法律,何来违法。

二 民事法律

1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2 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3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人不应当因自己的不义而获益。

4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法院不能主动寻找案件。 民不举官不究。 5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6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谁主张谁举证,而不是谁否认谁举证;因为事物之常理决定了否定者不易提出证明。在法律上没有事实,只有证据。

7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8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9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0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11 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

12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

13 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

14 契约胜法律。合意创立法律

15 在涉及自我利益的案件中自任法官是不公之举。

16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17 隐私止于屋门之前

18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

19 两者权利相遇时,较古老者获胜。

20 没有人有义务做不可能之事。

21 关联并不等于因果关系。

22 没有人有义务为对手提供武器。

23 一项过错不能成为另一项过错的理由。

24 人不能转让自己并不拥有的东西。

25 对于一项含糊不清的回答,应朝着不利于回答者的方向解释。

26 破坏证据者应承担不利于他的推定。

27 一旦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的表述,应尽量做出有助于保障标的物之安全的解释。 28 享受好处者应承受相应的负担。

29 两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不得对利益无涉的第三方不利。

30 行政权力退缩的空间有多大,民事权利伸展的空间就有多大。

31 有损害即有赔偿

32 显著之事实,无需证明。

33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推定该债务已清偿。

三 法理学

1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

2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3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4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5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6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7 当国家制定的法律朽坏的时候,自然法便会取而代之。

8 已判决的事项应当被视为真理。

9 法律因某种理由而存在;理由发生了变化,法律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10 相似的理由导致相似的规则。

11 无法在司法程序中被采信的事实就等于不存在。

12 优秀的法官能够拓展正义的疆域。

13 法律旨在防止强势者为所欲为。

14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15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6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程序优先于权利。

17 法律有时入睡,但决不死亡。

18 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19 公法易逝,私法长存。

四 律师

1 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2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3 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3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4 取自相似案件的论式在司法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

5 文本的灵魂在于它的意图。

6 法律条文的本意不容背离。

7 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

8 超出管辖权所作的判决不必遵守

9 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10 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11 我们无力反抗真理。

1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如说成: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程序为依托。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W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L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 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H A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O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

种行为的牺牲者。

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美国总统 杰斐逊 T

e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

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A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

英国 奥古斯丁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r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A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No Remedy, No Right“(没有法律救济,就没有权利)。

所有的解释,若是可能的话,必是通过消除文本中的矛盾而实现的。

没有哪种犯罪比不服从还严重。

习惯与合意可以使法律无效。

有权利便有救济。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法律中不允许过度矫情和做作的表述,因为这种伪装的确定性会干扰真正的法律确定性。

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

通过惩罚少数人,可以威慑所有人。

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

人不应当因自己的不义而获益。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西方法谚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西塞罗)

法律中不允许过度矫情和做作的表述,因为这种伪装的确定性会干扰真正的法律确定性。

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

通过惩罚少数人,可以威慑所有人。

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

人不应当因自己的不义而获益。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西方法谚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西塞罗)

没有什么比善更受欢迎。

没有什么命令比“过守法的生活”更具有权威性。

两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不得对利益无涉的第三方不利。

没有人有义务证明自己有罪。

(注:与我国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恰好相对)

没有人有义务说明那些他们所不知道的事物,但那些就相关事物提供了信息之人应该了解其所说的。

享受好处者应承受相应的负担。

(相当于经济学家们常说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举证责任应由提出主张者、而不是否定(主张)者承担

法律不会强迫一个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

法制教育的语句篇九
《普法1》

梁北镇教师普法知识竞赛模拟试题(二)

一、填空。(每小题2分共计10分)

1、明确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从而奠定了教师任用与管理的新机制,构成了教师管理法律制度的核心。

2、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3、学校依法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

4、是依法治教的要求,也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管理效率、保护有关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的需求。 5、《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10分)

1、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 )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A.传统文化 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C.知识与技能 D.讲文明礼貌

2、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3、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 )的原则,由高等学校的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A.服从学校发展需要 B.由教师自己申请 C.学校规章制度确立 D.双方平等自愿 4、《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 ) A.社会利益 B.经济利益 C.公共利益 D.国家利益

5、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是( ) A.参加进修和培训权 B.参与民主管理权 C.教育教学权 D.学生管理与学业评定权

6、教师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权利为( )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权

C.学生管理与学业评定权 D.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 7、我国教师的法定身份是( )。

A、自由职业者B、公务员C、公务员兼雇员D、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______。( ) A 权利 B 义务 C 权利和义务 D 权力

9、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次日起____内作出处理。( ) A.15 日 B.20 日 C.30 日 D.60 日

10、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____(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 D.AB两种责任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以下哪些处罚种类属于教育行政处罚:( )。

A.警告、罚款 B.责令停止招生 C.撤销教师资格 D.吊销办学许可证

2、根据现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提起学生行政申诉的对象和内容包括:( )

A.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 B.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的 C.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的 D.对学校侵犯其知识产权的

3、为保障教师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师权利的实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有:( )

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B、提供必须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C、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D、支持教师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 ) A.初级职务 B.中级职务 C.高级职务 D.特级职务 5、一名教师,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B、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C、在寒暑假期带薪休假

D、责令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

6、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

A. 因不可抗力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C.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D.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7、李某是一名教师,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B、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C、在寒暑假期带薪休假

D、责令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

8、根据现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提起学生行政申诉的对象和内容包括:( )

A.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 B.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的 C.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的 D.对学校侵犯其知识产权的 9、我国教育法规定的在校学生的权利有:( ) A、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B、获得资助权 C、获得公正评价权 D、申诉、诉讼权 10、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途径有:( ) A.自行协商解决; B.申请调解; C.伤害事故的赔偿;D.不予理睬 四、简答题。(共5题每题8分,共 40 分) 1、学校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要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一是遵守法律、法规。二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是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是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是依法接受监督。 2、教师应当依法履行哪些义务? 答:《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教育法律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哪些 ?

答:一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二是尊重和保障受教育权的原则;三是教育优先发展原则;四维护受教育者健康成长的原则。 4、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有哪些?

答: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一是保证设施安全;二是完善安全制度;三是落实安全教育;四是安全管理到位;五是及时救治伤病;六是常备应急预案;七是关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5、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义?

答: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

五、论述题(20 分)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 答:1、建章立制,依法治校,促进学校的民主化管理。

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是一个学校发展的基石。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应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保证学校各部门,各岗位高效运作,使学校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学校一系列的管理职责和制度,让教师们严守规范,尽职尽责;学生管理方面的制度,又制约着学生规范行为,勤奋学习,努力向上;学生、家长评价等方面的制度,督促老师认真教学,形成文明教风。各项制度又形成合力,推动着学校文明三风的形成。依法管理是依法治校的主体工作,我校在操作上实行民主管理,以人为本,把工作做细做实。

(一)教代会制度。高度重视教代会,充分发扬民主,倾听群众的呼声,广泛采纳各种合理化建议,保证了学校工作健康发展。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学期,学校行政班子都要举行2~3次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行政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内部进一步加强了沟通,形成了民主作风。

(三)师生申诉制度。学校重视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畅通了申诉渠道,师生均

可以通过一定程序,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逐级向上质询、申诉。

(四)多渠道评教制度。学校坚持学生评议教师,师生评议领导,群众评议党员,家长、社会单位评议学校的四评议制度,形成了学校的管理特色。

(五)校务公开制度。坚持校务公开制度是学校管理民主化的重要体现,是依法治校、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我校坚持通过告家长书、公示栏、意见箱、网络平台等向家长、社会、师生公开校务。

(六)家长委员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在评教和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的活动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还经常应邀参加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发挥民主建议作用。

(七)规范办学社会承诺制度。为规范办学行为,对事关群众利益的招生、教育收费标准和结算情况、农转非家庭和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学生杂费减免等焦点、热点问题,学校通过校园公示栏、召开家长会、公开向社会承诺,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以人为本,依法办学,促进校园和谐发展

学校应提出建设和谐校园,把健康、文明、和谐、发展确定为校园主题。在办学过程中,做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认真推行新课程改革方案,执行学制规定、课程计划、按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活动;学校教师依法执教,没有无故使学生中途停学、退学或开除学生的现象,没有擅自放假现象,学生遵章守纪,没有违法违纪的事件发生。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和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规定标准和收费项目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实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了学生的伤害事故。建立“校长信箱”,“校长接待制度”,接受学生申诉,家长投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一)充分保障教师权益。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学校注重教师工作环境的改善,注重教师教育人生、生活品味的提升。不断改善教师福利,坚持帮扶弱势群体,在家属与子女就业、入学等问题上提供便利,实行了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习进修培训制度,关心慰问教师红白喜事,为教师排优解难。使教师生存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平台、事业有追求。 (二)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在学生管理中,学校倡导“法”就是常规,“法”就是生活的观点,要求领导、教师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的贯彻具体到日常教学管理中,提出了“全员抓德育,全民重德育”的管理思想。

每个领导要融入教师、融入学生、融入校园生活,每个教师要融入学生、融入课堂、融入学生生活,从学习、生活、与人交往等诸多方面为学生做出表率。教师必须全面掌握本班学生的情况,特别要关注和关心家庭有困难的学生。要求教师必须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将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与晋级晋职考核相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法制教育的语句篇十
《有关教育的名言100句》

有关教育的名言100句

有了真正的方法,还是不够的;还要懂得运用它。

——(英)狄德罗

一个人只能为别人引路,不能代替他们走路。

——(法)罗曼·罗兰

不能总是牵着他的手走,而还是要让他独立行走,使他对自己负责,形成自己的生活态度。

——(前苏联)苏霍姆林斯基

知识本身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方法乃在书本之外。这是一门技艺,不经实验就不能学到。

——(英)培根

一个人的知识如果只限于学校学习到的那一些,这个人的知识必然是十分贫乏的。

——于光远

要启发儿童的学习兴趣,当这种兴趣已很成熟的时候,再教给他学习的方法。这确乎是所有优良教育的基本原则。

——(法)卢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德)爱因斯坦

爱孩子这是母鸡也会做的事。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就是国家的一件大事了,这需要才能和渊博的生活知识。

——(前苏联)高尔基

我把教育定义如下:人的智慧决不会偏离目标。“所谓教育,是忘却了在校学得的全部内容之后所剩下的本领”。

——(德)爱因斯坦

能培养独创性和唤起对知识愉悦的,是教师的最高本领。

——(德)爱因斯坦

没有疑问就等于没有学问。

——(英)托·富勒

不会触类旁通,研究哪一门学问都难有成就。

——傅雷

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批评之中,他就学会了谴责;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敌意之中,他就学会了争斗,……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友爱之中,他就学会了这世界是生活的好地方。

——多蒙茜洛诺尔特

我们还把创造认识上争论情景的方法和组织学习讨论的方法列入刺激学习和启发学习动机的方法。……学生参与科学争论,不但使他们在有关问题上加深知识,而且不知不觉地他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主题上,引起新的学习兴趣。

——[苏]尤·克·巴班斯基:《论教学过程最优化》第113页

顽强的回忆是一种劳动,这种劳动有时也是相当艰巨的;但是必须使儿童逐渐习惯于它,因为 遗忘的原因往往是懒于回忆被遗忘的东西;因此,对记忆痕迹漫不经心的恶习就根深蒂固了。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说那些当学生稍有遗忘就急于提示而不耐心等待的教师,是在损害着儿童的记忆。

——[俄]康·德·乌申斯基:《乌申斯基全集》第10卷

不要把课堂变成问答会。……但是,只要学生能提问题,这就是重要的条件之一,它有利于形成和巩固学生对学习的内部诱因。单纯地听教师讲课不能充分发动学生的精神力量。正象我们在第一次谈话中所说的那样,只有当学生自己发觉在对教材的理解上还有这样或那样的衔接不上的地方时,他们求知的渴望才会产生和增长起来。当某些不相符合的地方引起学生的警觉,当他们感到还缺少某些成分才能使知识相互“吻合”的时候,这就是好事。

——苏]列·符·赞科夫:《和教师的谈话》第50页

学习达到透彻领悟的材料,特别是达到概括性领悟或理解程度的材料,会变成个人的个性结构的一个持久的部分。或者如果教师们很理解有关的基本心理学原理,那么,所有学校的学习就可能具有这种性质。

——[美]莫·L·比格:《学生学习的客观规律》

“自卑”固然不好,"自负"也不好,容易停滞。我想,顶好是不要自馁,总是干;但也不可自

满,仍旧总是用功。

——鲁迅:《鲁迅书信集》第797页

教师教任何功课(不限于语文),“讲”都是为了达到用不着“讲”,换个说法,“教”都是为了达到用不着“教”。怎么叫用不着“讲”用不着“教”?学生入了门,上了路了,他们能在繁复的事物之间自己探索,独立实践,解决问题了,岂不是就用不着给“讲”给“教”了?这是多么好的境界啊!

——叶圣陶:《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第152页

不好的教师是给学生传授真理,好的教师是使学生找寻真理。在第一种情况下,运动是由上而下进行的;在第二种情况下,运动是由下而上进行的。前者是学生由顶峰开始,努力走向基础;后者是从基础开始,学生站在基础上面,然后进到终点,升到顶峰 。

——[德]阿·第斯多惠:《第斯多惠教育文集》,摘自达尼洛夫《教学论》

经验证明,小学首先应当教会学生怎样学习。小学最重要的任务是授予学生一定范围的知识和技能。学习的能力包括一系列与掌握知识有关的技能:会谈、会写、会观察周围世界中的种种现象、会思索、会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形象地说,这些技能是工具,没有这些工具就不可能掌握知识。

——[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将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们》

研究应当以语文为,还是应当以科学的专业教育为主呢?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照我的见解,这一切都是次要的。如果青年人通过体操和走路训练了他的肌肉和体力的耐劳性,以后他就会适合任何体力劳动。思想的训练以智力和手艺方面的技能锻炼也类似这样。因此,有个才子讲得不错,他对教育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如果一个人忘掉了他在学校里所学到的每一样东西,那么留下来的就是教育。

——[德]阿·艾因斯坦:《论教育》,《纪念爱因斯坦译文集》第70页

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人生不外乎意志;人与人互相关系,莫大于行为;故教育之目的,在使人人有适当之行为,即以德育为中心是也。顾欲求行为之适当,必有两方面之准备:一方面,计较利害,考察因果,以冷静之头脑判定之;凡保身卫国之德,属于此类,赖德育之助者也。又一方面,不顾祸福,不计生死,以热烈之感情奔赴之;凡与人同乐,舍己为群之德,属于此类,赖美育之助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

——蔡元培:《蔡元培美学文选》第174页

教员不是拿所得的结果教人,最要紧的是拿怎样得着结果的方法教人。

——梁启超:《教授法》

当人的世界观统帅着他的思维、感觉、意志、活动等一切精神生活领域时,知识就变成了起作用的东西。在创造性劳动中培养思维,这是教学技巧的重要表现,凭借这种技巧,教养使人变得聪明起来。

——[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论个性的全面发展》

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

——《礼记·学记》

教育者的能动作用,表现在运用精神的和物质的教育手段,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长期的影响,来达到自己预定的教育目的。受教育者的能动性,则是自己努力学习与善于接受教育者对自己施加的有利的影响。教育过程是否能够收到最好的效果,要看能否充分发挥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两个能动作用和这两个能动作用是否结合得好。

——于光远:《教育认识现象中的“三体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

懂得还不等于已知,理解还不等于知识。为了取得牢固的知识,还必须进行思考。思考的意思是什么呢?就是学生对所感知的东西要想一想,检查一下他理解得是否正确,并且尝试把所获得的知识运用于实践。

——[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一一》上,第32页

凡人有记性,有悟性。自十五以前,物欲未染,知识未开,则多记性,少悟性。自十五以后,知识既开,物欲渐染,则多悟性,少记性。故人凡有所当读书,皆当自十五以前使之熟读。

——清张伯行:《养正类编》

虽然偶然的失败,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包括受惩罚的失败,对学习的进步并不是不利的,但相当经常的成功,还是必不可少的。正如普雷西和他的同事们提出:“学习以成功为动力。”除非动机是非常强烈的,连续的失败就会使学生失去信心而受挫折,妨碍进一步努力的程度。

——[美]M·L·比格:《学生学习的客观规律》

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当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

——陶行知:《行知书信集》第109页

学校的目标始终应当是:青年人在离开学校时,是作为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作为一个专家。……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应当始终放在首位,而不应当把获得专业知识放在首位。

——德]阿·爱因斯坦《纪念爱因斯坦译文集》第70页

疑而后问,问而后知,知之真则信。故疑者,进道之萌芽也。

——明陈献年。摘自清·黄宗羲《明儒学案·白沙学案·语录》

教师当然须教,而尤宜致力于“导”。导者,多方设法,使学生能逐渐自求得之,卒底于不待教师教授之谓也。

——叶圣陶:《叶圣陶教育书简》

虽然偶然的失败,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包括受惩罚的失败,对学习的进步并不是不利的,但相当经常的成功,还是必不可少的。正如普雷西和他的同事们提出:“学习以成功为动力。”除非动机是非常强烈的,连续的失败就会使学生失去信心而受挫折,妨碍进一步努力的程度。

——[美]M·L·比格:《学生学习的客观规律》

教育者应当深刻了解正在成长的人的心灵。当我听到或者读到对人的个别对待的态度这些词的时候,它们在我的意识里总是跟另一个概念——思考——联系在一起的。教育——这首先是活生生的、寻根究底的、探索性的思考。没有思考就没有发现(哪怕是很小的、乍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发现),而没有发现就谈不上教育工作的创造性。

——[苏]瓦·阿·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信三三》上,第97页

师生年龄有差别,知识有差别,身份有差别,人格无差别!

——储昌楼

前后不一致是教育中最严重错误之一。

——【英】斯宾塞

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再思考,我就是靠这个学习方法成为科学家的。

——【美】爱因斯坦

天才不过是不断思索,凡有头脑的人,都有天才。

——【法】莫泊桑

我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

——【英】达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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