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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ppp项目

2017-06-22 10:37:5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什么是三ppp项目(共6篇)ppp项目是什么意思?5分钟深入了解什么是ppp模式近几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广PPP模式,配套政策陆续发布。所以我们在新闻和电视中常常看到“ppp项目”和“ppp模式”,更有“ppp概念股”不股冲击我们的视野,但很多网友其实不知道ppp项目是什么意思,不过,其实,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

篇一 什么是三ppp项目
ppp项目是什么意思?5分钟深入了解什么是ppp模式

  近几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广PPP模式,配套政策陆续发布。所以我们在新闻和电视中常常看到“ppp项目”和“ppp模式”,更有“ppp概念股”不股冲击我们的视野,但很多网友其实不知道ppp项目是什么意思,不过,其实,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现在让我们花几分钟来深入了解什么是ppp项目,什么是ppp模式。

  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从广义上看,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私营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是广义的公私合作投融资模式,具体又分了很多种方式。比如BOT(Build-Operate-Transfer)就是建设—运营—移交方式,企业负责投资建设、拥有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然后到期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可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PPP的应用范围则非常广,在发达国家,PPP既可以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如水厂、电厂),也可以用于很多非盈利设施的建设(如监狱、学校等)。从短期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都可以使用。

  常见的几种PPP模式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PPP运作模式:

  BT(建造、移交)

  企业与政府方签约,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

  BOT(建造、运营、移交)

  企业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

  BTO(建设、移交、运营)

  企业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随后政府方再与之签订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BOO(建造、拥有、运营)

  企业自己融资、建立、并拥有永久的经营权。

  DBOT(即设计、建设、经营、转让)

  企业负责设计、建设,完工后进行特许经营,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

  O&M(运营与维护合同)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TOT(移交、运营、移交)

  政府部门将拥有的设施移交给民营机构运营,通常民营机构需要支付一笔转让款,期满后再将设施移交给政府方。

  相关人士也给了简单的识别方法:凡是有“B”的,说明是企业要出资建设,凡是有“T”的,说明企业要移交,有一个“O”的,是企业有期限的经营,有两个“O”的,是企业永久经营,也就是拥有。

  PPP模式在中国

  1982年,PPP模式在英国兴起,随后在欧洲开始流行。国内则方兴未艾,2014年,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公布天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等3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示范项目作为第一批试点,第一批试点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800亿元,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地下综合管廊、医疗、体育等多个领域。目前,财政部已经公布了3批试点项目,并通过这些试点项目引导地方政府学习、引进这种模式到城市管理之中。

  中国从2013年首次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以来,不到三年时间我国已发展成世界最大的PPP市场。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不断显现,政府越发重视PPP模式在财政发力中的重要作用。原因一方面在于我国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提供刚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PPP模式逐渐扩大社会资本参与,是一种较为稳妥的选择;另一方面,目前中国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以基建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仍有较大的空间。 

  截至2016年10月30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已收录PPP项目10685个,总投资12.7万亿元。其中,进入执行阶段项目1014个[创业网:

  一个案例让你了解PPP项目   

  案例项目:重庆第三、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

  投资企业:重庆三峰环境集团

  此次签约项目中,在市政设施领域,主城区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均由三峰环境集团采取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投资建设。

  洽谈签约:洽谈近两年 合同厚达几百页

  这次签约,看起只是个仪式,其实经历了漫长的准备阶段。

  三峰环境董事长雷钦平说,这次签约的第三、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之前的准备和洽谈已花了近两年时间。因为涉及发改委、市政、环保、规划、国土、财政、建委等十几个市级部门,又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与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政府各部门的层层把关都尤其严格,所以就不停洽谈、汇总、优化,最后的合同达几百页厚。

  PPP之于政府:政府一次性投入变分期购买服务

  根据签约内容,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按日处理垃圾能力4500吨/天设计,投资约20亿元,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按日处理垃圾能力3000吨/天设计,投资约15亿元。两厂总投资在35亿上。

  按照以往公共基础设施全部由政府投资兴建的模式,政府财政就要一次性投资35亿元以上。而现在通过PPP方式,这35亿元就由企业出资,而政府分期购买企业的服务。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例,在运营阶段每处理一吨垃圾政府付一定费用,收购所发电能,这样就减轻了政府当期财政压力。

  PPP之于公众:服务更专业更有质量

  如果政府出资建一个垃圾焚烧项目,需要成立专业的团队来负责。而通过PPP方式让企业建设、运营,政府只需确定原则、要求并履行监管职责,具体项目都由专业化的企业来负责设计、设备集成、安装施工和运营管理,而市场化本身就有竞争压力,如此,企业就能提供更专业、更有质量的服务。

  以第三、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为例,三峰环境在国内垃圾焚烧行业具有绝对的领先优势。早在2000年,三峰环境就引进德国马丁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和烟气净化处理全套技术,经过不断消化、吸收和创新,目前已完全实现国产化。

  利用该技术,垃圾燃烧产生的烟气通过严格的物理、化学净化处理工序,达到欧盟2000的环保标准。这个标准意味着,从烟囱中基本看不出任何排放,除了冬天时有些白色的水蒸气。在臭味方面,因为都是密闭结构,通过臭气处理,不会有臭气外溢。另外,垃圾都有渗滤液,三峰环境通过超滤、反渗透等工艺严格处理后,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也就是跟雨水是一个排放级别,不过这部分水也不会外排,而是用于焚烧发电厂的内部循环使用,比如浇花、养鱼等。

  因为先进的技术,三峰环境被国家发改委称为“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领军企业”,国家环保部将唯一的“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在三峰环境。目前,三峰环境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在30%以上,并多次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除重庆已建和在建的垃圾发电项目外,还在四川、广东、广西、山东、安徽、云南、辽宁等省市以BOT模式投资了17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和设备已应用到40多个项目90多条生产线中。

  因跟政府签的PPP协议中,有关于服务质量等的约定,这也对企业形成约束,“我们要对垃圾进行三化(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还要达到各种环保指标,不然政府可以视我们违约,解除合同。”三峰环境董事长雷钦平说。

  PPP之于企业:微利但稳定

  与金融、房地产等暴利行业不同,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这种PPP模式带给企业的利润较薄,但较稳定。

  以此垃圾焚烧项目为例,企业的收入来源是政府购买服务,比如处理一吨垃圾多少钱(事实上,居民每月也交了垃圾处置费,目前是每户每月8元)。另外,就是把焚烧发的电卖给电网。三峰环境集团董事长雷钦平说,这种利润都是微利,但比较稳定,而且企业看好以后环保产业的长期发展。

  除了政府购买服务外,也有用户直接付费的方式,比如地铁、高速、医院等。用户支付不够的部分,有可能再由政府付费购买,视协议而定。

  PPP项目评审标准

  2016年6月8日,财政部等20部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第一次公布了完整的PPP项目评审标准(下称《评审标准》)。该标准一共15条,前九条是定性的否定标准,后六条是定量的肯定标准。笔者梳理此前PPP相关文件规定,得出认定我国PPP项目的如下十项标准:

  【实施主体】

  问 :PPP中的政府方一般由三方组成:授权机构、实施机构及出资代表。那么这三方分别是指谁呢?

  《评审标准》第1条规定:国有企业或融资平台公司,作为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不作为备选项目。

  而作为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签署PPP合同的就是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也就是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或融资平台公司不能作为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否定了发改投资[2014]2724号“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的说法。

  关于授权机构,有以下相关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项目实施方案的第六部分监管架构:监管架构主要包括授权关系和监管方式。授权关系主要是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以及政府直接或通过项目实施机构对社会资本的授权

  关于实施机构,有以下相关文件

  财政部和发改委的法规文件对实施机构担任主体的规定不一致。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则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目前关于PPP项目实施机构的法律效力最高的规定,其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有关实施工作,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按照通常理解,此处的“单位”不仅包含事业单位,还包括国有企业等其他相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只有政府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可以作为项目实施机构。2014年11月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第十条: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据此规定,有三类主体可以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一是政府;二是政府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三是政府指定的事业单位。

  发改委则认为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也可以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发改委于2014年12月发布《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明确实施主体。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PPP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作伙伴选择、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第四条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购买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结合上述文件的内容,可以总结出政府方的组成。

  答:授权机构: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只有在特许经营中才是必须的有,政府购买服务中未强制要求。

  实施机构:实施机构指和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的政府方。无论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还是特许经营方式,PPP项目实施机构只能是政府、政府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三方中的其中一方。

  出资代表:融资平台公司和行业运营公司可以作为PPP项目中政府方的出资代表。

  【实施范围】

  问:PPP项目可以包括商业项目吗?PPP项目用地可以是经营性用地吗?

  《评审标准》中规定“不属于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领域的……”不作为备选项目。这与此前规定是一致的。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第六条规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按照第二批PPP示范项目申报通知财金[2015]57号规定,公共服务领域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

  答:因此PPP项目的范围只能是公益项目不包括商业项目,经营性用地不宜作为PPP项目用地。

  【合作期限】

  问 :PPP合作期多长?BT是PPP吗?为什么?

  PPP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长期合作。合作期多长,其他文件并没有规定。只有征集第二批及第三批PPP示范项目的财金[2015]57号及《评审标准》规定:

  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实施的,或者合作期限(含建设期在内)低于10年的 ,不作为备选项目。

  PPP强调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个基建或公共服务项目,设计寿命通常在50年到100年。但考虑金融机构融资期限的可行性,规定最低10年是适当的。目前,除非政策性银行,能够做到10年贷款的银行也寥寥无几。

  答:BT仅仅涉及投资和建设环节,其期间也就2年左右,根本未包括全生命周期。项目全生命周期强调的是运营[创业网:

  也就是说真正的PPP项目都要带O,就是运营环节。

  【融资方式】

  问 : PPP模式是地方政府基础设施的融资方式,那么以固定回报、保底承诺、回购安排进行融资的项目是PPP吗?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政府可以…作出承诺,但不得承诺固定投资回报…”。

  财金[2015]57号及《评审标准》明确规定采用固定回报、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将不被列入备选项目。

  答:采取固定回报、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的项目实则仍是地方政府借债融资,扩大地方政府债务,违背了PPP风险共担、绩效评价等原则,因而不属于PPP项目。

  【采购方式】

  问 :PPP项目社会资本应该如何选择?

  《政府采购法》中规定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采购来源、询价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进一步规定:增加了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司法实践中,特许经营项目未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投资人,往往认定合同无效。因此《评审标准》规定:“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的”不列为备选项目。

  答:对于PPP项目,无论采用特许经营还是政府购买服务,均应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

  【风险共担】

  问 :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是什么关系?

  财金[2014]113号第11条,规定PPP项目“在政府和社会资本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评审标准》将“风险识别和分配是否充分、合理,利益共享机制能否实现激励相容”作为重要评审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可以承担最低流量、最低供应等风险,保证社会资本不至于因不可预见原因明显亏损。但与之对应,PPP项目应限制社会资本的高额收益作为对冲。

  答:PPP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类似合伙的合作关系,双方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物有所值】

  问 :政府为什么要推行PPP模式?

  财金[2014]113号第八条规定:“财政部门应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经重新验证仍不能通过的,不再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规定现阶段以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作为补充。而在《评审标准》规定既要定性评价的也要定量评价。”

  从现行政府及国外经验来看,政府推行PPP的基本目的是物有所值,也就是政府要合算。目前一线城市推行PPP不力的重要原因就是觉得PPP物不所值。目前物有所值评价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中规定:

  定性评价重点关注,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与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

  定量评价主要通过,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支出成本现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进行比较,计算项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可以看出两种评价方式的目的都是为了让政府获得利益,以减少政府的采购支出成本。

  答:物有所值评估是实施PPP项目的基本条件。

  【财政可承受】

  问 :目前地方债务水平较高,政府是否有能力支付PPP项目的补贴呢?

  财金[2015]57号规定:示范项目“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该规定明确了政府支出责任占年度公共预算支出比例的上限。

  答: 只有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证明政府有支付能力时,才作为PPP项目。《评审标准》规定:“未按财政部相关规定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不作为备选项目。

  【相关手续完整】

  问 :在准备阶段需要哪些手续?

  《评审标准》特别强调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按规定程序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立项工作的,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完备。

  以上十项标准可以用一段话总结下:PPP项目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公益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政府或者其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作为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并与社会资本形成合作期限大于十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理回报的关系。需要满足的条件: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在项目识别阶段)、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按规定程序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立项工作的,土地、环评等审批手续。

  PPP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通过这两年对PPP项目的试点,可以初步总结出PPP模式的优缺点: 

  首先,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弥补政府财力不足。在目前经济增速下滑,土地出让收入的降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负担重,对基础设施投入能力受限,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弥补地方建设方面政府财力不足的现实窘境。 

  第二,加强项目建设成本的控制。PPP项目主要的标的是基础设施,一般来说,基础设施的投资都相当巨大,在投入运营后,运营成本也比较高。私营资本进入后,凭借其天然的成本控制能力,必然降低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 

  第三,提高运营项目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政府在PPP中,通过和社会资本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由社会资本方承担特许运营的权利,政府承担监督的权利。社会资本可以发挥自身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的优势,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政府监督主要体现在事前、事中和事后3个阶段。政府根据提供服务的好坏,设置不同维度的考核体系对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考评,根据监督和考核的结果支付服务费。提过管理、监督互相促进的方式,真正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 

  第四,有助于政府转变职能、缩减开支。采用PPP模式后,政府的职责由实际运营方变为监督者。随着职责的转变,政府承担的职能减少,相应承担的开支也随之减少。那么政府工作职能会更加精简高效。 

  第五,为实业资本提供一个相对安全、有利可图的投资方向。在GDP不断下行,M2存量不断创新高的情况下,实业资本普遍缺少预期稳定,盈利可靠的投资方向,大批实业资本脱实入需,进入股市、房市寻找投资标的,造成一个个的泡沫此起彼伏。通过PPP项目为实业资本提供一个好的资产投资方向,既能改变资本流动的方向,又能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增长点。 

  第六,为资本市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品种。上市公司通过和政府合作开展PPP项目投资,一方面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权取得稳定的收益,从而提升公司本身经营所得的可预测性,使投资者对公司股价的有明确的预期;另一方面,参与PPP项目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等融资方式取得PPP项目的资本金,这些债券因为有对应的特许权收费现金流,所以更容易取得投资者的青睐。通过参与PPP项目,可以为资本市场提供权益类和债券类两类投资品种。 

  从历史上的“官马瘦,官船漏”经验,我们可以看出社会资本参与公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通过PPP项目的实施,既可以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无力大规模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的投入,又能改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

  PPP模式推进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阻力

  (一)地方政府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和技能。

  PPP项目需要比较复杂的法律、金融和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目前缺乏国家层面的PPP专门性法律,相关规定零星分散,法律层级较低,法律效力较弱。

  (二)利益调节和风险分担机制难以确定。

  利益调节和风险分担机制是PPP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PPP模式下,政府部门关注财政绩效及公共需求的满足程度,私人部门则关注回报和资本效率,两者的风险偏好和利益诉求存在巨大差距,如何确定利益调节和风险分担机制是PPP项目操作中的难题。

  (三)社会资本对参与PPP项目缺乏动力。

  主要存在以下诉求上的矛盾:一是社会资本希望项目合作期限在3~5年,但项目运营和维护一般需要经历10~30年左右的时间,尽管一些PPP项目有稳定的现金流,但合作期限太长将导致PPP合同履行过程的变数增多,影响社会资本进入的积极性;二是社会资本由于缺乏运营维护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往往倾向于项目建设好后直接移交政府运营维护,即重PPP项目的前期建设和实物资本投资,轻后期的运营和虚拟资本。

  (四)部门间缺乏联动机制,监管政出多门,实际监管效果打折扣。

  我国PPP项目多由各级政府或者部委发起,财政部门往往没有实质上参与到项目决策中,加之PPP主要以基础设施项目为导向,或多或少的存在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与本位主义,PPP项目的管理都从本部门管理角度出发,这导致了我国政府投融资PPP的监管实践中,缺乏明确的监管机构与监管主体。一旦PPP项目公司提供的公共项目产出数量与质量低于合同要求、无法满足社会需求,或者因经营不善导致企业无力履行契约,造成的财政资金浪费与社会资源损失最终还是由公共财政承担。

  (五)PPP融资方式单一,重银行贷款,轻其他金融工具。

  以银行贷款为主要融资方式难以满足投资大、经营期长且收益不高的PPP项目的资金需求。另外,PPP项目经营期限长,运用BOT、TOT、ROT模式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

篇二 什么是三ppp项目
PPP项目操作的五个阶段

2015年什么最火?PPP成为当之无愧的火爆词之一。然而,PPP概念再火,也只是词上的火爆,却并非本身成效好而带来的火爆。 从PPP项目的落地率低,形成“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便可见一斑。其原因究竟出在什么地方,有很多关键问题值得深思。

财政部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简称《操作指南》)将PPP模式的操作程序分为5个阶段: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五个阶段按照PPP项目操作逻辑前后连接,形成完整的PPP项目采购流程,其中任何一个阶段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PPP项目失败。 项目识别阶段

项目识别阶段的主要功能是挑选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包括项目发起、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4个步骤。项目识别环节的各项工作主要由政府负责,其关键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项目筛选责任主体

目前,在国家层面上PPP牵头机构有两家,分别是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在执行阶段,要明确项目筛选责任主体,这是成功采用PPP模式的前提。

第二,明确项目筛选标准

根据《操作指南》的筛选原则,“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 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

适宜采用PPP模式。但是这个原则属于定性描述,筛选标准并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实。

第三,PPP政策缺乏操作细则

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出台的政策比较多,但都缺乏操作细则。财政部的承受能力论证细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刚出台不久,物有所值评价细则还迟迟没有推出。这种情况下,每个地方在做PPP项目时,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这就会导致评价和论证方法混乱,给人为干预论证结果留下空间。

第四,如何界定社会资本

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中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定义,指出“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但是,对于其他控股国有企业,还是没有清晰的阐述。

第五,如何界定公共产品的范围

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公共性,政府对社会资本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数量或价格应有一定程度的制约。然而,部分地方政

府为快速推动项目、增加政绩,将PPP模式应用于商业地产、园区开发等纯竞争性领域的项目,与PPP模式的本意不相符。

项目准备阶段

项目准备阶段是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机构、人员等,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第一,合理分配项目风险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是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第二,选择合适的项目运作方式

PPP模式的运作方式是根据项目各个环节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进行分配组合。通过考察项目各个环节是政府来做,还是社会资本做更合适、更有效率对项目设计、建造、融资、运营、维护等各个方面的职能进行划分。不同的划分方法就会得到不同的组合,从而产生不同的PPP运作方式。

财政部发布的《操作指南》中列示了委托—运营(OMC)、管理合

同(MC)、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等6种PPP项目运作方式,但这肯定是远远不够的。根据项目各个阶段的不同组合,应该会产生几十种运作方式。

究竟选择哪种运作方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会有不同的选择。目前,国内选择PPP运作方式的主要依据是为了项目融资,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政府推出PPP项目的主要目的将不再是融资,而是由政府负责融资,社会资本只负责设计、建造、运营维护等职责。因为政府的信用高于企业,相应的,政府的融资成本比企业低,采用这种模式才更加物有所值。

因此,项目实施机构需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与项目特点选择合理的项目运作方式。

【什么是三ppp项目】

第三,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PPP项目采购应该遵守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从实际情况看,公开招标是目前各地PPP项目最常使用的采购方式,因为这对于政府来说,公开招标的政治风险最少。

然而,公开招标并不总是最适合PPP项目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方式程序复杂、规定僵化,不但需要较长时间进行资格预审,同时还需满足“投标人超过3家”等为传统简单政府采购而设计的规定。公开招标适用于核心边界条件和技术经济参数明确、完整,且采购中不

做更改的项目。而大量PPP项目边界条件模糊、采购需求复杂,简单套用公开招标程序,通常会导致项目流标,增加项目采购的失败率。 目前来看,比较适合PPP项目的采购方式是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通过政府与潜在投资人的谈判和磋商,可以帮助政府明确项目边界条件,从而设置合理的采购条件,提高项目采购效率。 第四,制定合理的交易结构

PPP项目的交易结构主要由四个因素决定,分别是项目参与者、项目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和相关配套安排。项目参与者指参与项目的各个主体,包括授权政府级别、项目实施机构、监管机构、出资机构等;项目投融资结构指项目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性质和用途,项目资产的形成和转移等;回报机制主要包括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三种方式;相关配套安排指项目以外相关机构提供的土地、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和项目所需的上下游服务。

政府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需要通过综合考虑这四个方面的因素,制定合理的交易机构。

第五,设计合理的回报机制

PPP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使用者付费,由购买服务者支付购买费用,像高速公路、自来水公司、停车场等经营性项目比较适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模式。第二种是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比如轨道交通类PPP项目就是典型的采

篇三 什么是三ppp项目
怎样操作PPP项目

PPP 项目指南

PPP项目实施流程【什么是三ppp项目】

一、项目识别

(一)、项目发起

1、政府发起:财政部门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征集适宜开展合作的项目

2、社会发起:社会资本以书面推荐的方式向财政部门提出潜在的合作项目

(二)、项目筛选

1、确定备选项目

2、项目发起方提交资料:

新建及改扩建项目:项目基本资料、投资情况、产出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实施方案等 存 量 项 目:存量项目的历史资料、项目基本资料、投资情况、产出说明、初步实施方案等 制作项目简介

(三)、物有所值评价

1、定性评价: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

2、定量评价: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四)、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

确保政府每年的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等财政支出不得超过当年的财政一般性支出的10%

二、项目准备

(一)管理构架组建

1、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2、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移交等

(二)、实施方案编制

1、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经济技术指标 (3)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2、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原则上政府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企业承担商业风险

3、项目运作方式:

BOT、TOT、ROT、BOO、委托运营、特许经营为核心

4、交易结构

(1)项目投融资结构 (2)回报机制 (3)相关配套安排

5、合同体系:

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产品及服务采购合同、保险合同。

5、监管构架:

(1)授权关系:政府想项目实施机构或公司授权

(2)监管方式: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公众监督。

6、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最少两家)

(4)竞争性磋商

(5)单一来源采购

(三)实施方案审核 财政部门验证:

通过审核的报送政府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应调整方案并再次申报,二审不过终止项目

三、项目采购

(一)资格预审

1、准备资格预审材料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3、邀请社会资本参与

(1)三家以下社会资本通过的,调整项目方案再次进行资格预审,两次均未通过的改变采购方式。

(2)三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的,开始编制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编制

采购文件内容应包括的内容有:采购邀请、竞争者须知、采购方式、竞争者应提供的资格资质、业绩证明。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相关审批文件、采购程序、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强制担保的保证金缴纳数额和形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项目合同草案及其他法律文本。

(三)采购流程

1、发布采购公告

2、资格预审及采购文件发售

3、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正

4、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四)谈判与合同签署

1、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2、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

3、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

4、公示采购结果和合同文本

5、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政府审核同意后,签署协议

四、项目执行

(一)项目公司设立

由社会资本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指定机构参股,政府的项目实施机构及财政部门监督出资

(二)融资管理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融资工作,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防止企业债务转向政府,对未能依约完成融资的,出现重大财务风险威胁的或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按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由项目公司内部进行调整或由政府介入处理。

(三)绩效监测与支付

1、项目实施机构定期检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并编制相应的季报年报等报表,上报财政部门备案

2、支付机制

(1)政府有义务按合同确定的内容支付相应的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各项承诺补贴或奖励性资金

(2)项目产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分红或支付利益给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监督社会基本及项目公司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

(四)中期评估

1、评估主体:项目实施机构

2、评估周期:每3-5年

3、评估内容

(1)项目运行状况

(2)项目合同合规性适应性及合理性

(3)已发现问题的处理,制定应对措施,报财政部门备案

五、项目移交

(一)移交准备

1、建立项目移交工作组

2、确定移交形式

(1)运营期满移交【什么是三ppp项目】

(2)提前终止移交

3、确定补偿方式

(1)无补偿移交

(2)有补偿移交(政府审核,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否则按恢复相同经济原则执行)

4、确定移交内容

包括项目的资产负债、人员、文档及知识产权等

5、确定移交标准

设备完好率和最短可使用年限等项目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性能测试

测试主体 项目移交工作组

测试标准 按测试方案、移交标准制定

测试结果

(1)达标:进入资产交割环节

(2)不达标:恢复性修理、更新重置或提取维修保证金等

(三)资产交割

1、准备项目资产、知识产权清单及技术法律的相关文件等

2、办妥法律过户及项目管理权移交的相关工作

(四)绩效评价

1、评价主体:财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及机构

2、评价内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合作模式

3、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PPP 项目主要参与方

一、 政府

政府承担 PPP 项目的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二、 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 PPP 项目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公司。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 PPP 项目。

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政府持股比例应当低于 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三、 融资方

PPP 项目的融资方通常有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 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四、承包商和分包商

在PPP项目中,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选择是影响工程技术成败的关键因素,其技术水平、资历、信誉以及财务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贷款人对项目的商业评估和风险判断,是项目能否获得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

承包商主要负责项目的建设,通常与项目公司签订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而言,承包商要承担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和成本超支等风险。 对于规模较大的项目,承包商可能会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把部分工作分包给专业分包商。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情况,分包商从事的具体工作可能包括设计、部分非主体工程的施工,提供技术服务以及供应工程所需的货物、材料、设备等。承包商负责管理和协调分包商的工作。

PPP项目投资方,自身具备承包资质的,承接工程承包任务时依法可以不用招标。但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另外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投资人自身不具备相应资质,与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本身并不参与投资),不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成员能否当然承接项目本身的承包任务?第二种情形,项目本身因种种原因,未选用招标方式而选用了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这种情形下,有资质的投资人(或者没有资质的投资人与其他有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在中选后能否不经二次招标,直接承接项目本身的承包任务?第一种情形,也被称为“两标并一标”,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但因为投资人招选采用了招标方式,而承包商选定遵循的也是招投标程序规定,程序的相同,让“并标”有了理论上的可能。实践中,这一做法也较容易获得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认同。但第二种情形在实践中一直未能突破。

五、专业运营商(部分项目适用)

采用政府付费机制的项目中,大部分运营事务由专业运营商负责;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的项目,仅将部分非核心的日常运营管理事务交专业运营商负责。

六、 原料供应商(部分项目适用)

为保证原料稳定供应,项目公司会与其签订长期供应协议。

七、 产品或服务购买方(部分项目适用)

项目公司以及融资方会要求确定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方签订长期购销合同。

八、保险公司

PPP 项目会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分散和转移风险。PPP 项目对保险公司的资信有较高要求。

九、 其他参与方

投资、法律、技术、财务、保险代理等方面的专业机构。

第二节 PPP 项目合同体系

PPP 项目基本合同体系

一、 PPP 项目合同

项目公司未成立时,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签订意向书、备忘录或者框架协议,详细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关键权利义务。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与政府方重新签署PPP 项目合同、承继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之前达成协议是否存续的约定。

二、 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通常包括: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 PPP 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三、 履约合同

(一) 工程承包合同

为转移建设风险,项目公司会与承包商签订一个固定价格、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将工程费

篇四 什么是三ppp项目
PPP模式与项目介绍

【什么是三ppp项目】

篇五 什么是三ppp项目
运作好PPP项目 最关键的三个步骤

运作好PPP项目 最关键的三个步骤

2016-8-8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作为财政部确定的6个PPP试点省份之一,2014年以来,湖南省把推进PPP模式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先后发布了两批省级PPP示范项目82个,总投资额1396亿元,涵盖市政基础设施、能源、交通、农业水利、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旅游等多个领域。湘潭经开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就是其中之一。

2013年10月开工的湘潭经开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PPP项目已在2014年年底完工投入运行。2015年12月26日,湖南PPP示范重点项目长沙磁浮工程建成试运行,实现了高铁与航空的无缝对接……

在2015年财政部召开的PPP会议中,湖南作为典型作了经验介绍。

PPP:化解政府债务

‚在当前创新投融资机制、着力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积极推进企业‘走出去’的背景下,推广PPP模式,不仅是一次微观层面的操作方式升级,更是一次宏观层面的体制机制变革。‛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如此表述PPP模式对中国经济的意义。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郑建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一方面,政府债务规模高企,债务风险亟待化解。审计署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达18万亿元,其中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9万亿元。湖南的最新情况是,截至2014年12月31日,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2万亿元,其中,政府债务6267亿元。‚虽然总体可控,但部分地区已经潜在一定风险,用PPP模式化解政府债务是一条有效途径。‛

另一方面,湖南正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肯定越来越大。据初步统计,到2020年,湖南仅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就超过5000亿元,仅仅靠目前的预算投资,包括融资平台,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引入社会资本。

PPP模式:既是一种融资模式、更是一种运营管理模式

郑建新对记者说,PPP模式既是一种融资模式,更是一种运营管理模式,具有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三大特点。

1伙伴关系。

伙伴关系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方是基于合约的平等合作关系。伙伴关系是PPP模式的首要特点,所有成功实施的PPP项目,都建立在伙伴关系之上。可以说,没有伙伴关系就没有PPP。公共部门之所以和民营部门合作并形成伙伴关系,核心问题是通过合理的合同设计,将双方利益捆绑在一起,激励相容,使得双方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在某个具体项目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的产品或服务。社会资本是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而政府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当然,社会资本既要追求经济利益,同时作为社会成员,也应维护公共利益。

2利益共享。

在PPP模式中,政府并不以分享利润为唯一目的,并且对企业可能的高额利润进行控制。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项目的社会成果之外,也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企业取得相对平和、稳定的投资回报。

3风险共担。

政府与合作伙伴双方通过实现对风险的最优应对、最佳分担,将整体风险最小化,政府与社会资本按各自的优势来承担不同类别的风险,且风险的承担与各方的利益挂钩。通过PPP模式,社

会资本通常只承担部分商业风险,而公共部门则承担政策变动、利率变动和通货膨胀等系统性风险,还有一些风险则通过投保的方式规避。这种风险分担模式使相关各方承担的风险与各自的能力相匹配,从而大大增强了PPP项目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项目的成功。

PPP:分离‚运动员‛和‚裁判员‛

郑建新认为,要运作好PPP项目,最关键的有以下三点。 1平等合作,合理回报。

在PPP模式中,社会资本和政府部门两个合作主体的平等非常重要。推广PPP模式,必须依靠法律,遵守契约,只有在法治化框架内,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平等合作才能得到保证。同时,成功的合作还应该做到在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必要的利润回报的前提下,公共服务得到有效的提供。

2公开透明,风险共担。

公开透明,可以让更多更充分的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运作,让社会资本的回报率更接近市场回报率,让社会各方面对PPP项目的运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有市场,就有风险,风险分配与收益应该对称。‛郑建新认为,政府与社会资本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单方面承担所有风险,合理的风险分配机制有利于在相关各方之间形成激励约束机制,这是PPP项目在决策时就应该予以

高度关注的问题。

3市场运作,重视承诺。

郑建新分析,PPP是个市场,项目必须对所有投资者公开,这样才能保证PPP模式发挥市场的性质,否则就会变味。‚这就需要一个独立的市场监管机制,政府必须明确自己的功能,并且建立合适的制度框架,对‘运动员’和‘裁判员’这两个主体进行分离。‛此外,PPP工程往往投资巨大,其成本回收乃至盈利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政府的信用由此成为一个关键性问题。解决不了这个顾虑,PPP就很难切实地予以推进。

‚PPP模式作为一种长期合作关系,不仅仅是一种融资机制,更是一种管理机制、合作机制。推广运用PPP模式应坚持‘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既要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又要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郑建新说。

2016湖南推进PPP项目落地将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树立样板。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样板功能,根据示范项目合同文本和操作程序研究制定分行业的操作规程,以点带面,以此推动全省PPP项目的推广运用。

二是搭建平台。搭建中介咨询服务平台,建立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库,培育该省的咨询中介机构,推动湖南省PPP项目的实施;设立PPP项目投资基金,通过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投入,搭建资金支持平台,吸引社会资本注入,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推动

篇六 什么是三ppp项目
PPP模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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