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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017-06-14 11:20:5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共7篇)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手续是怎样的?第 1 页: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理流程第 2 页:食品加工厂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凡是开设一间小吃、餐饮、食品等店铺、食品加工厂等...

篇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凡是开设一间小吃、餐饮、食品等店铺、食品加工厂等都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那么,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卫生许可证办理都需要什么材料?卫生许可证办理手续?下面以郑州市为例,详解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程序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后)。

  2.登记:依照卫生许可受理规定和公共场所许可的条件,对属于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登记。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应按照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程序,先办理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5.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注:办理卫生许可证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求申请单位补充其他相关资料。

  二、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由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发证机关确定。

  注:卫生局暂时负责办理的航空港实验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承诺办结时限为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三、提交材料

  (一)许可申请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4.公共场所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证);

  5.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标明周边环境、有无污染源,各功能间名称、尺寸、面积等)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及设备清单(标明各种设备、卫生设施摆放或安装位置);

  6.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意见(包括《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和《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7.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所设立的卫生管理部门名称或所配备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姓名,卫生管理档案建立方式,危害健康事故处置办法,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9.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情况的书面材料;

  10.清洗、消毒卫生设施、设备清单(公用物品委托洗涤消毒的,提供委托协议和被委托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申请游泳池项目的单位,需提交近期池水消毒记录和医务人员资质证件(包括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聘用证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报告、清洗机构出具的清洗记录与清洗影像资料;

  12.配备的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

  13.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按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须进行消防验收的机构提供)。

  注:①申报材料内容应当真实,完整,表格不得空项,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或复印,图纸除外。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须双面打印,内容可打印或手工填写;

  ②申报材料第2、3、4、6、7、9、10、11、12、13项均为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原件不需装订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注明复印件的只提供复印件即可);

  ③申报材料应装订整齐,一式两份,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申报材料-其它;

  ④申报材料中除明确标明需申请单位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以外,申请单位还应在材料上加盖2处以上的骑缝公章或法人签名。

  (二)变更

  1.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需要变更事项及证明材料(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提交合法变更手续、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变更名称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路名或门牌号变更(机构位置不变)需提供相关变更证明;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3.所持有的的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详细列出近4年内对该单位所有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情况)。

  注:①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须双面打印,内容可打印或手工填写;

  ②变更材料第2项为审原件、留复印件,纸张、填写、盖章、签名、装订等要求同申请材料。

  (三)延续、复核

  1.延续、复核申请(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2.所持有的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共场所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

  同或房屋租赁证);

  4.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标明周边环境、有无污染源,各功能间名称、尺寸、面积等)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标明各种设备、卫生设施摆放或安装位置);

  5.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本

  年度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6.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详细列出近4年内对该单位所有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情况)。

  注:①机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复核;

  ②材料第3、5项为审原件、留复印件,纸张、填写、盖章、签名、装订等要求同申请材料。

  (四)补证

  1.补证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2.遗失补办卫生许可证的机构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挂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挂失声明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卫生许可证号等);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注:材料第3项为审原件、留复印件,纸张、填写、盖章、签名、装订等要求同申请材料。

  (五)注销

  1.注销申请(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2.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注:材料第3项为审原件、留复印件,纸张、填写、盖章、签名、装订等要求同申请材料。

  问答:

  珠海《卫生许可证》28个工作日内可办结

  江小姐在禅城区石湾街道开设一间小吃店,经营面积大约八十平方米左右,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了,现拟了解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流程。现在通过“一按灵”市民服务平台需求帮助:

  问:以个体户开设一间小吃店是否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答:是的,需要办理。

  问:办理卫生许可证要到哪里办理呢?

  答:您好!100平方米以下的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的“一门式”窗口申请办理。禅城区内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公共场所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到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大厅办理。根据您的情况,可到石湾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具体地址:惠景路17号。

  问:那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要多久才可领取到证书呢?

  答:1.申请人填写《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表》、《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经营场所所在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回执,将相关申请材料转交至镇(街)卫计局,镇(街)卫计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去现场进行核实。符合发证条件的予以审批(

  3.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办结时限:28个工作日。

  整理/珠江时报记者刘宏波通讯员谭书君 

  相关新闻:

  深圳坪山新区足不出户可办理卫生许可证

  2015年06月05日 16:04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讯(记者 余俊杰 通讯员 黄利梅 袁小英) 近日,坪山新区再启动一项便民服务,可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卫生许可证。市民杨先生表示,他从事酒店经营10余年,一直都是现场办理相关业务,从未想过通过电脑就能完成申报。

   近日,杨先生在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卫生许可证复核业务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杨先生一一录入办理需要的信息,申报人只需简单的用户注册后便能快速地完成申报工作。申报完成后,由工作人员网上核实申报材料及录入信息,同时完成信息的导入、受理、复核及快速审批等程序。最终由申报人自行选择邮寄或现场的方式提交材料和领取证件。

   目前,坪山新区卫生监督所接受网上预申报的行政许可事项共有7大类,包括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医师执业注册等。




  相关:宜宾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理流程

  一、法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二、申请条件

  (一)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要求。

  (二)经营场所布局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

  (三)卫生设施(清洗、消毒设施和程序)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和规范。

  (四)具备健全的卫生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五)从业人员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六)经营场所现场检测符合卫生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布局图(图纸规格≥A4纸,绘图面积≥13㎡×16㎡,并标明功能区名称以及长度和宽)。

  (四)建设项目设计、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或合格的《现场勘验预约审查意见表》。

  (五)公共场所合格的卫生检测报告或者评价报告。

  (六)从业人员名单及《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七)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等)。

  (八)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九)工商预先核名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验的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原件;

  所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凡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提交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由申请人加盖公章。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可在宜宾市政务服务大厅查阅办事指南,到市政务中心卫生计生窗口进行现场预约。

  (二) 资料初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三)现场勘验

  对提供资料符合要求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场勘验后符合条件的立即送交窗口受理人员办理证件,勘验后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建议,整改后再次勘验。

  (四)制证及文书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制作、登记、核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单领取办理结果。

  (五)立卷归档

  审批结束后,将所有材料整理归档。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不含卫生现场审查时间,现场勘验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件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八、数量限制

  无。

  九、联系方式

  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计生委窗口:0831-5108978

  十、注意事项

  (一)证件及有效期限:《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两年。

  (二)年审、年检:《卫生许可证》每两年复核一次,逾期3个月未加盖“审核章”者,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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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餐饮公司注册登记流程:饭店、餐厅、快餐店等企业

  饭店开店的最大前提就是要有营业执照以及各种执照,现在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饭店、快餐店、餐厅等各类餐饮公司注册登记流程,办理各种执照的程序,尤其是营业执照办理的过程:

  公司查名:企业名称是用文字形式表示的一个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的特定化的标志。企业名称应当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只准使用一个企业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司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注册资本金额及各股东投资比例;

  ③公司名称字号五个以上;

  ④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饭店、餐厅、快餐店餐饮公司注册流程:

  查名——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卫生许可证、消防、环保——验资——营业执照
 
  ——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查名后的快餐店、餐饮公司注册流程:

  一、私营饭店应当到饭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开业登记,填写《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和《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

  二、.私营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申请书: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宗旨、条件、可行性分析等。

  申请人身份证明:凡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交相应证件,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还应提交其他合伙人或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

  1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

  2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房管部门许可使用证明;

  3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金证明: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提交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验资证明。

  与拟雇用者签订的协议或雇工意向书。

  三、需要特别注意:因为餐饮属特定行业需到卫生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到申请人填写的《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和《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表》后,查验有关文件、证明,对手续完备的,予以受理;对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开业登记申请后,对其开业条件、文件和证明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具备开业条件;

  2、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提交的文件、证明是否齐备、真实、有效、合法、协议、章程是否符合规定;

  3、企业名称、资金来源、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主要登记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六.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对符合开业条件的,准予登记,由主管局长签字盖章后,核发营业执照。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核发《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不予登记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审核决定。

  七.在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超过30人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地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地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返回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八.私营企业凭营业执照刻制行政用章、财务用章、合同用章,并提取印模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私营企业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帐户,并将开户银行及银行帐户报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私营企业核准登记开业后

  附:注册快餐店、餐饮公司各个注册流程所需材料

  因地方不同,各个注册流程所需要材料也有不同,下面以上海为例作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因时间变化,而政府部门对材料需要也有变更,创业第一步网提请大家注意在办理时还需要具体详细了解:

  一、消防局

  装修前准备材料:

  1)<<上海市内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附表)>>

  2)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议书>>

  3)装修楼层的装修平面,立面,剖面,节点详图,材料表及说明,新设计的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及系统图.

  装修后准备材料:

  1)<<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建筑消防设施调试合格开通报告应加盖调试单位盖法人公章,调试人员签字.编制

  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逻辑关系图或说明由调试单位盖法人章.

  3)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应由施工人员填写,施工,监理,建筑单位盖法人章确认.

  4)填写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应包括工程中所用消防产品和有耐火极限要求的建筑构件,不燃或难燃材料,应由建设单位加盖法人公章.

  二、环保局 

  流程准备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2)地形图原件

  3)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所在房屋使用性质证明及租赁合同.

  环评事务所 (环保局通过以后看场地,再出环评报告)

  将环评报告交于环保局,出环保批文.(材料受理后20个工作日)

  三、食品卫生许可证(装修后交平面图)

  流程准备材料: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窗口领取)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负责人任命书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办公或经营场所平面图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6)房产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7)属委托办理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总公司公章.(也可以盖齐缝章)

  四、公共卫生许可证(装修后交平面图)

  流程准备材料:

  1)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示意图.

  4)<<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5)主要卫生指标监测报告原件

  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从业人员的健康证(A类)(至少一人)

  9) 属委托办理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总公司公章.(也可以盖齐缝章)

  五、工商

  流程需要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外资公司)

  3、公司章程原件;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9、公司住所证明;

  10、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代码:

  准备材料:

  1、外经委批准证书复印件及批复复印件(带上原件,以备核对);

  2、营业执照复印件(带上原件,以备核对);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税务: 

  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4.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证明原件(如属租赁,还需提供该租赁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

篇三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书(从行政审批大厅卫生局窗口领取填写)

2、 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及房权证明复印件;

注:租赁协议及房权证明上的户主姓名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业主姓名一样,否则需要有村委证明证明之。

5、 公共场所(空气)卫生或者评价报告;

6、 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7、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8、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使用食品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或者评价报告。

篇四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规程

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规程(试行)

一、许可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1、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1987年4月1日)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2、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2011年5月1日)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

第二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

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监督管理范围为七类二十四种,具体目录如下: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车(机、船)室。三、许可条件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六、七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共场所许可条件为:

1、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卫生管理公示栏。

2、公共场所的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①室内微小气候及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②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通风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③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④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⑤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⑥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⑦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

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提供有效"健康合格证"。

5、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6、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7、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四、申请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1、江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代理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4、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5、场地的使用证明(单位证明或场地产权证明及租房协议);

6、新、改、扩建项目须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意见;

7、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8、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9、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注:以上材料需准备二份,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所有资料逐页加盖本单位印章。

五、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服务窗口。

六、许可的实施主体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区市所在城区由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七、许可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服务窗口。咨询并提出申请,按第四条(申请许可需提交的材料)之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服务窗口应对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并于当场或承诺期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凭证。

2、卫生行政部门在承诺时限内组织完成对申报资料审查及现场审核,并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服务窗口在承诺时限内向申请人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对不予许可的单位,需出具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八、变更、复核和延续

1、变更

(1)公共场所经营者要求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因城市统一规划而变更单位地址或门牌号名称,向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提交的材料:①申请报告(注明申请变更的理由);②关于变更内容的证明或证件;③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注:以上材料需准备二份,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所有资料逐页加盖本单位印章) (3)变更程序:卫生行政部门对变更材料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准予变更的决定,并在承诺时限内重新发放卫生许可证。

(4)新证沿用原卫生许可证的编号。

(5)公共场所经营者迁移地址或变更许可项目,应当按首次办理的要求重新办理卫生许可证,新证沿用原卫生许可证的编号。

2、复核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二年复核一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卫生许可证复核期届满前30日,到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服务窗口办理复核手续。

(2)复核提交的材料:①申请报告;②原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正、副本;③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上二年度卫生监督意见书;⑤上二年度公共场所主要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的卫生检验报告。

(3)复核程序: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承诺时限内完成技术审查及材料整理、汇总、审核,并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复核的决定,对复核合格的单位,在原卫生许可证上标注复核标识;对复核不合格的单位出具注销卫生许可证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延续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提出延续申请。办理程序与新办理卫生许可证程序(见第七条)相同,新证延用原卫生许可证编号,批准日期为准予延续日期,在该日期后打印“延续”字样。

篇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篇六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书

填 写 说 明

1、 填写时要用签字笔或钢笔,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 “无”字填写。

2、“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申请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

3、申报资料交原件复核,留复印件存档,复印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填写、打印或复印(图纸除外)。

4、受委托办理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原件(或企业证 明公函)、《委托书》(收回存档)、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申请单位申请日期: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

篇七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02-29

国发〔201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减少对餐饮企业重复发证、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取消餐饮服务场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

二、规范和改进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

取消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对餐饮企业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行为,依法依规依标准进行事前审查,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内部审查细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着力提高办证效率。

三、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监管,

改进监管方式,建立信用体系,完善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等,确保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传染病疫情及隐患的报告后,要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卫生部门要主动监测、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相关传染病疫情,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

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联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各地整合调整工作具体完成时限,对涉及的部门规章等进行清理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督促各地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改革要求。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国务院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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