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学排名 > 大学介绍 > 湖师院教务处

湖师院教务处

2016-09-21 14:16:0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湖师院教务处(共7篇)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处文件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湖师院教字„2008‟20号关于做好2008年校级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各下属学院、有关部门:为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际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和我校学科竞...

湖师院教务处(一)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文件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师院教字„2008‟20号

关于做好2008年校级学科竞赛工作的通知

各下属学院、有关部门:

为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际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和我校学科竞赛工作的年度计划,现将2008年度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多媒体作品设计、电子商务、机器人等校级学科竞赛的参赛事宜通知如下,内容详见各附件。希望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加强竞赛的宣传与发动,积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级竞赛,做到早发动、早组队、早训练,在人人参与的基础上选拔优秀人才参加省赛,争取今年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再创佳绩。

请各学院在4月15日前将上半年所有学科竞赛报名表交到学生处304办公室李小红老师处, 并将报名表发送邮件到lixh@hutc.zj.cn。湖州师范学院2008年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计划如下:

湖州师范学院2008年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计划

附件:

1.关于举办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暨浙江省第七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2.关于举办湖州师范学院首届大学生生物实验技能竞赛暨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生物实验技能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3.关于举办湖州师范学院第五届外语节之英语演讲比赛暨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选拔赛的通知

4.关于举办湖州师范学院第四届大学生“园丁杯”教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5.关于举办湖州师范师院第三届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暨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6.关于举行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数学建模竞赛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7.关于举行湖州师范学院第三届大学生机器人竞赛的通知 8.关于举办湖州师范学院第三届电子商务竞赛暨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9.关于举办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暨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学生处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教学 竞赛 通知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08年4月8日印发

附件1:

关于举办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暨 浙江省第七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下属学院、有关部门:

为提高在校大学生计算机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相关专业和课程建设,增强我校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暨第七届浙江省大学生“迪光杯”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选拔赛活动,希望各学院积极组织本院大学生参加。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领导小组,教务处承担竞赛办公室工作,负责竞赛的统筹安排、联络协调等工作;学生处负责竞赛宣传、组织报名、获奖学生的奖励等工作;团委负责协助做好竞赛的学生动员等工作;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指导学生培训、竞赛组织及相关事务工作。本次竞赛活动由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承办。

二、竞赛项目及具体要求

1.平面设计比赛; 2.动漫设计比赛;3.课件设计比赛;4.网站设计比赛;5.DV创作比赛。(各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参赛对象

具有较好计算机操作和多媒体制作技术的非毕业班在校学生。

四、参赛形式

学生以个人或小组(每组不超过三人,若超过三人则取前三位作者)形式设计参赛作品。

五、竞赛日程安排

1.即日起—4月24日,各下属学院组织开展本学院学生宣传动员报名。

2.4月-5月,对参赛选手进行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指导培训,按参赛作品平面设计、动漫设计、课件设计、网站设计、DV创作分五组进行。

3.5月23日,参赛的多媒体作品提交截止,由专家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选,初选优秀作品于6月8日进行决赛(决赛具体时间、名单、地点等另行通知),比赛采用匿名形式,由作者代表现场演示并接受评委提问,作品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学生学院、班级、姓名等信息。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当年10月份举办的浙江省第七届“迪光杯”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六、表彰奖励

各类作品按照参赛人数比例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报名办法

报名从通知日起开始组织,各下属学院应于4月15日前将报名表交到学生处304办公室,并将报名表发送邮件到lixh@hutc.zj.cn。

咨询电话:教务处联系人:蒋柏焰 电话:1133 学生处联系人:李小红 电话:1558

团 委联系人:孙 冬 电话:1164 教科院联系人:李 艳 电话:2025(662068)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各项目具体要求

2.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报名表 (附件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网——下载专区——学科竞赛栏目或学生处网站下载)

湖师院教务处(二)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通知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07〕14号

关于举办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大学生

机器人竞赛的通知

各下属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拓展第二课堂,组织实施多学科、交叉型的学科竞赛,努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届大学生机器人竞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大学生机器人竞赛领导小组,教务处承担竞赛办公室工作,负责竞赛的统筹安排、联络协调等工作;学生处负责竞赛宣传、组织报名、获奖学生的奖励等工作;团委负责协助做好竞赛的组织策划、学生动员等工作;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指导学生培训、竞赛组织及相关事务工作。本次竞赛活动由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承办。

二、参赛对象及形式

以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为主,其它专业有兴趣的同学均可以参赛队形式(每支参赛队人数不得多于3人)报名参赛。报名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参赛前集中培训。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

6月3日上午9:00—11:30

湖州师范学院学术报告厅(7-203)

四、参赛内容

本届比赛内容为机器人灭火、机器人2vs2足球对抗赛。

1.机器人灭火:各参赛队根据比赛要求组装一台机器人,通过编写程序使机器人能够在一间平面结构的房屋模型里运动,并在操作规则指导下以最短的时间找到代表火源的一根蜡烛并将其熄灭。此过程模拟了现实家庭生活中机器人处理火灾的过程。

2.机器人2vs2足球对抗赛:要求参加选手根据比赛要求搭建两台踢足球机器人,一台为进攻机器人、一台为防守机器人,在特定的比赛场地、规则和时间内,仿真足球对抗赛。比赛双方各上一名进攻球员,比赛结果根据进球数和失球数确定胜负。

五、报名办法

报名从通知日起开始组织,各下属学院应于4月26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实践教学栏目或学生处网站下载)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306,并将报名表发送邮件到czhch@hutc.zj.cn。

咨询电话:教务处:金 祥 电话:1133

学生处:毕玉凤 电话:1558

团 委:孙 冬 电话:1164

教科院:张 樵 电话:660028

六、奖项设置

学校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

附件:

1.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大学生机器人竞赛报名表

2.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大学生机器人竞赛规则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学生处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2:

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机器人比赛竞赛规则

一、机器人灭火比赛竞赛规则

(一)总则

1.比赛计时,每次比赛由两名裁判计时,计时从机器人身体的任何一部分最先越过起跑线(起跑区)开始,至机器人身体的最后一部分到达终点线(终点区)结束。

2.现场比赛成绩由裁判员确定并由参赛选手当场确认,逾期不得追诉和更改。

3.参赛选手对裁判的决定必须服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竞赛项目领导小组申述意见,但在竞赛现场不得干扰竞赛的正常秩序。

4.比赛前准备

参赛队员带机器人进入比赛区,在准备时间内完成机器人的各项准备工作(不能借助任何帮助),将机器人放到起始区内并放开双手,机器人必须紧贴起跑线,等候裁判的开始命令。

5.比赛开始

参赛队员在得到裁判开始命令后启动机器人,同时必须迅速退至比赛区指定区域外,直到本场比赛结束或得到裁判的允许才可以再次进入比赛区。如发现机器人出现故障,可以向裁判提出申请终止本次比赛,得到裁判允许后才可以接触机器人。

6.比赛结束

a.机器人完成规定的任务;

b.规定的比赛时间用完;

c.队员主动宣布放弃;则本场比赛结束。

7.如果在比赛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裁判可以终止比赛。

a.裁判宣布入场后1分钟内,参赛队员没有入场。

b.裁判在发出开始命令后10秒内,机器人没有离开起跑区。

c.机器人在场地内原地循环运动、连续类似旋转达5次以上或滞留超过10秒钟。 d.比赛开始后,参赛队员未经裁判允许与机器人有接触。

e.比赛过程中队员出现严重犯规事件。

8.犯规和惩罚

a.参加规定作业的机器人不是全自主智能移动机器人或机器人带有连线的,如使用无线通讯等,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b.参赛的机器人对环境或场地有破坏性,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c.参赛队员违反比赛规则,将由主裁判判定给予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d.在比赛过程中更换机器人或借助他人修改机器人的程序,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9.请求仲裁

参赛队如果对比赛评审的结果有疑问,领队可以向组委会以书面形式提出仲裁。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组委会竞赛项目裁判委员会。竞赛期间,凡是规则中没有说

明的事项由裁判委会决定。

(二)评分标准

1.得分情况

(1)规定时间2分钟,找到火源并能完成灭火者,本次比赛有效得100分;并能在提前1秒钟者加0.2分;

(2)加分: 机器人在行走中未碰护墙加10分;进入停止区未碰周围护墙加10分;

(3)机器人能实现声音控制启动加10分;无火不进房间加20分;

2.扣分情况

(1)机器人在行走中碰护墙一次扣2分;但最多扣20分,超过者本次比赛失败; (2)机器人在2分钟后完成任务者,迟到1秒钟者扣0.5分;

(3)未在规定区域内灭火,根据距离的远近扣5-10分。

(4)在完成灭火后,撞到蜡烛者扣20分;

(5)在走动过程中机器人转一圈扣5分;转5圈者本次比赛失败;

3.失败情况

(1)机器人穿过有火房间,未将蜡烛熄灭。

(2)机器人在行动过程中碰护墙超过10次者。

(3)机器人在灭火前撞倒蜡烛者;

(4)机器人在原地打转超过5圈者;

(5)机器人在原地10秒不能前进者;

4.蜡烛在各房间的加分情况

(1)第1个房间,房间系数为5

(2)第2个房间,房间系数为10

(3)第3个房间,房间系数为15

(4)第4个房间,房间系数为20

三、实际得分

机器人在成功的完成灭火的基础上算起得分的总和。

四、可靠性

灭火机器人的可靠性和快速性同样重要,比赛灭火五次(三个房间灭火各一次、另外随机抽取两个房间)。比赛必须成功三次,每超过一次者另加10分,最终得分是机器人三次最好成绩之和。按得分的高低评出本次竞赛的一、二、三等奖。

二、机器人足球对抗赛规则( 2 Vs 2 )

(一) 比赛场地及设备标准

1.场地:长240cm,宽160cm, 高18cm。

2.墙壁:场地边界放置墙壁(包括球门区),由木板制成。墙壁为绿色,球门内侧为灰色。

3.球门:球门位于场地底线的中间,球门宽60cm,深15cm,门前有一条宽0.8cm 的红色球门线。

4.基板:球场铺有一张灰度由白至绿的渐变色图纸,基板应尽量保持平整和水平。

5.球门区:从球门线两端向中场延伸20cm 的矩形区域。

6.点球位:两个半场内距球门线中点垂直距离60cm 处。

7.开球点:球场中央点。

8.坠球点:将球场纵向4 等份,形成3 条线,与中场线的3 个交点。如图所示(在 真实的场地中坠球点没有明显标志)。

9.照明:比赛场地照明为室内体育馆灯光,采用冷光源。照明等级在比赛时才能 确定。参赛者在比赛期间有时间了解周围的灯光等级及标定机器人。

10.机器人:机器人(包括所有部件)必须在一个直径为30cm 圆的范围内,限高 22cm,限重2.5kg。机器人踢球装置的深度最大为3cm。机器人的传感器与所安装部 件必须不影响其他的机器人正常比赛。马达输出不超过12V。

11.足球:直径9cm,重160±5g。是一个内部装有电池与小电珠的透明发光球。

二、名词解释

1.出界球:足球(越过墙壁)被机器人踢出球场外。

2.进球:足球的中心(即球的1/2 以上)越过球门线且非出界球,即为进球。

3.死球:足球被机器人和墙夹在中间无法移动、或足球被多个机器人包围卡住不 动超过5 秒钟,以及裁判认为球已不可能自由运动了,则为死球。

4.丢球:机器人在第一次踢出球以后5 秒内没有再接触到球。

5.比赛中断:裁判员吹哨宣布比赛开始或继续后,在30 秒内没有任何机器人触到球,而且看上去没有机器人将会触到球,为比赛中断。

湖师院教务处(三)
湖师院教字201047号

湖师院教字„2010‟47号

关于做好二〇〇九-二〇一〇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下属学院:

本学期即将结束,现将期末教学工作的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下学期(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

1.请按照我处《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排课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排课工作。

2.下学期(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已经安排好,为了确保学生选课顺利进行,希望各学院不要随意修改教学任务安排。如有变动的,必须书面申请报教务处,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

3.各学院要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在本学院内安排好07、08、09级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任意性课程”,重点检查07级各专业学生的公共选修课和“任意性课程”是否按要求修满学分。

4.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网上选课工作。本学期学生选课是按照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开出的课程全部在网上选课,必修课部分教务处统一预置,不需要学生在网上选择课程,但需要学生按照课表进行核对预置课程是否正确。各学院要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制定学生选课手册,对学生所选的课程进行分类指导,组织学生认真阅读

选课手册,工作要周到、充分、具体,指导学生正确而慎重地选课。要特别审核07级学生已选课程是否取得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和有无漏选课程。学生一定要认真、慎重地对待选课,一旦选定课程,一定要按照网上选定的课程上课,不按要求上课或选课后没有上课,将无法获得学分。学生选课后不去上课的课程一定要在补退选课期间退课,否则将要承担一切后果。

5.在落实下学期理论课教学任务的同时,安排好实习、见习、学年论文、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培养方案内规定的实践性课程的教学任务,并填写《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计划表》(分求真、本部两个表),于2010年6月30日前交实践教学中心,电子邮箱地址:sjjxk@hutc.zj.cn。(相关表格在实践教学网下载专区下载)。

6.认真落实下学期实验教学和实验课程,特别是协调好跨学院(部门)上课的实验课程安排,填写《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工作计划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实验课程计划表》(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实验室管理”下载。)

二、本学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开学补考

(一)考试工作安排

1.公共课(大学英语、“两课”、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下属学院根据本院考试班级安排监考教师、主考教师。

2.专业课考试的考务工作和监考工作由下属学院负责。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分配的教室自行安排考试日程(包括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教师、主考教师)。要做到交叉监考,任课教师不能监考所任教课程。

3.转专业学生参加原专业课程考试,不得参加拟转入专业课程考试。

4.跟班重修学生,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业课与跟读班级一起参加考试。

5.公共课考试试卷由教务处、专业课考试试卷由下属学院于6月18日前送文印中心打印。各学院务必及时、仔细地做好试卷的校对工作。

6.各学院根据考试安排表,在课程考试前一天下午14:00—15:00派人到行政楼学生服务大厅领取本学院各班的考试试卷,考

试当天监考教师准时到考试班级所在学院领取试卷。考试试卷统一密封,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才可启封。

7.各学院必须严格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由院长负责,落实到人,专人专管,保证试卷存放的安全。

8.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考试模式改革,实行考试模式改革的课程需将改革方案报所在学院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9.教务处负责安排全校考试巡查工作,下属学院负责本学院考试巡查工作。

10.阅卷结束后,各学院要组织专家抽取本学期考试课程试卷进行复查、分析,下学期初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抽查各专业试卷。

(二)考试试卷命题要求

1.为规范考试试卷命题,命题一般要求有经验的主讲教师承担。命题人员是试卷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鼓励集体命题。命题教师必须填写《湖州师范学院课程考试命题计划》,提交已经完成排版的试卷电子文稿及打印稿一份,并经系(或教研室)主任审核把关、签字认可后上交。打印试卷必须按教务处格式要求。(试卷格式、命题计划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教务管理栏下载)。每门考试课程要求出份量相当、题型相同的A、B卷,并附标准答案、评分标准。

2.试卷内容要覆盖整个学期的教学内容。试卷份量、覆盖面和难度要与教学大纲的要求相适应,与学生的学习实际相适应。试卷难易度一般为:基础题约占60%,综合性并有一定难度的题约占30%,要求较高并具有相当难度的题约占10%。使用统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必须采用统一试卷。试题题型要合理,选择题、填充题、判断题等客观题型不超过5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试卷出好后公共课试卷A、B卷(附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交考试管理科,专业课试卷A、B卷(附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交学生所在学院。期末考试试卷由教务处从A、B卷中随机抽取。【湖师院教务处】

(三)严格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

1.各学院要负责好本学院的期末考试工作,各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2.要做好考前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明确监考教师职责、监考工作程序和考场规则。

3.要坚决杜绝作弊。学生必须凭考试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如出现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现象,由所在学院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四)阅卷评分与成绩上报记载要求

1.教师要认真评阅试卷,成绩严格按照《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中的规定评定,要做到客观公正,并做好试卷分析。阅卷老师是阅卷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规范阅卷,避免差错。

2.阅卷结束后,考试、考查课程成绩单全部交学生所在学院。考查课程成绩在7月1日—4日期间、考试课程成绩在考试当天起5天内由任课老师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成绩单2份,签字后与不及格学生名单一起报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处。学生在考试一周后可进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自己成绩。

3.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及时完成成绩审核工作。各班成绩输入完成后,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并于暑假前将留级、每门课程的通过率和每位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若平均学分绩点相同,以平均成绩高低排序)上报学籍管理科,补考名单报考试管理科。

4.期末考试试卷归档必须按要求进行,试卷装订材料要求依次为:成绩册、试卷分析、命题计划、空白试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学生考试试卷。其中成绩册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生考试试卷必须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列,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由各系存档,不装订在试卷材料之中。

(五)下学期开学补考工作

下学期开学补考定于第二周周末进行,为切实做好补考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各学院完成成绩输入工作后,于2010年7月14日前上报补考名单,请各学院仔细审核补考名单,以确保补考名单准确。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相关考生,以提前做好补考复习备考。

三、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存档工作

(1)每位学生毕业设计 (论文)文本和过程管理材料由各学院分开简装后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4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一份和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由各学院整理后向学校

档案室归档,可以以文本稿或电子稿刻盘形式长期保存。材料必须按照学校或学院规定格式编排。

(2)学院报送教务处存档材料

请各学院按教务处提供的《毕业设计(论文)存档材料一览表》(实践教学网下载专区下载)。于6月30日之前将电子稿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电子邮箱:rds@hutc.zj.cn。

2.毕业设计(论文)抽查

学校将继续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材料送校内督导委员会和校外同类高校评审工作,教务处将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选题、成绩和指导教师三表合一表),按学院、专业和成绩随机抽检。

3.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比

学校继续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请各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本学院指导教师人数的5%比例或者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的25%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并于6月30日之前将学院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交实践教学中心。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及其指导学生情况表,请从实践教学网下载。

四、2010年专业增设与调整【湖师院教务处】

根据学校2010年专业增设和调整总体要求,各学院要依据社会需求、现有基础、学校(学院)发展方向,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自主设计,认真做好2010年专业增设和调整工作。

学校将对2010年申报新增专业进行审核、论证,在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议审定之后,被确定申报新增专业的学院要组织力量,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具体要求请关注学校2010年专业增设和调整工作通知。

五、学生评教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学校于6月5日—18日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各下属学院领导要充分重视,组织到位;相关工作人员、班主任等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好学生严肃认真地进行评教。根据安排,教务处于第18周向各下属学院反馈学生网上评教结果;请各学院根据相关通知做好2009—2010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六、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工作

校级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试点项目采用教师自愿申报、学院组织

湖师院教务处(四)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处发〔2011〕47号

关于做好201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等相关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教务办、学工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09]24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准确性,严肃入学报到注册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违法取得学籍,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牵头组织,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一) 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

根据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供的新生数据和电子图像信息,教务处对2011级新生数据进行了整理并导入了教务管理系统,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工作。

请各学院学工办集中组织新生亲笔详尽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11级学生信息登记表》,同时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对本学院2011级新生的身份及档案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报到入学新生的姓名、

考生号、身份证号和电子图像等信息,并与档案中高考报名表上的相关信息、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湖南师范大学2011级学生信息登记表》以及学生本人进行认真比对。

在新生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中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如实填写《各学院2011级新生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一)

教务管理系统的具体操作方法是:运行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界面菜单“学生管理—学籍管理—信息维护”,年级选择“2011”,再点击界面右上角“查询”,系统会显示本学院2011级学生信息。鼠标点中任意学生信息,按鼠标右键,点击“修改信息”

,系统会显示学生的详细信息及照片。界面最下方按键

,可以向前或向后浏览其他学生的信息。

对于教务管理系统中有信息但未来校报到入学的新生,请各学院学工办与学生联系并落实未报到入学的原因,并填写《各学院2011级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见附表二)和《各学院2011级未报到新生联系情况登记表》(见附表三)。

为了保证我校能按时上报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请各学院学工办务必在9月28日前完成身份及档案材料审核工作,并将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打印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文化、专业水平复查

文理科学生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相适应的文化水平复查工作。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审查上述内容外,还要安排专业课的复试复查。美术学院及工学院美术类新生,于9月26日晚进行素描复试,考

卷由学校招生办统一收回并聘请各院专业评委阅卷评分。音乐学院、工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学院自行制定具体的复试复查实施办法并将结果报送招生办公室。对复查专业成绩与高考专业成绩有较大差异的考生,学院应查明原因,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请各学院务必在10月20日前完成文化、专业水平复查工作,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11级新生入学测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四)交招生办公室。

(三)审查结果及处理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相关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对于需要进一步核查、处理的学生,须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经过上述审查发现有疑问而又无法根据上面材料确认的学生,由招生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调阅考生高考试卷和学生本人的笔迹核对,仍不能确定的,报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利用专业手段进行核实处理。对于涉嫌违纪、舞弊、冒名顶替的学生,招生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弄清事实,取证后,由招生办公室书面报告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二、新生学籍信息核对

1、请各学院组织已报到入学且入学资格审查合格的2011级学生登陆到湖南师范大学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Web端(

在地最近的火车站)以及照片。学生核对信息时如“火车终点站”和“家庭所在地”的信息有误,请学生本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直接修改提交,再由教务办确认;如其他信息有误请将相关信息报学院教务办,由学院教务办填写《各学院2011级新生信息修改汇总表》(见附表五),如学生学籍主项信息有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考生号,请学生到学院教务办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更改审批表》或者《高等学校学生录取信息更改审批表》(见附表六),并按表格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教务管理系统的学生核对信息具体操作方法是:登陆到湖南师范大学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Web端(

第一步:点击“信息维护”—“密码修改”,修改用户密码。

第二步:点击“信息维护”—“个人信息”,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第三步:如“火车终点站”和“家庭所在地”的信息有误,点击“信息维护”—“个人信息申请修改”,在错误信息项后的“修改信息”栏填写准确信息,在“确认”栏点击“修改”,再点击“提交”即可;

如“火车终点站”和“家庭所在地”信息无误,点击“信息维护”—“个人信息申请修改”,将原信息复制后粘贴到“修改信息”栏,在“确认”栏点击“准确无误”, 再点击“提交”即可。

特别注意:火车终点站(必须是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请填写规范的火车站名称,如北京、大连、株洲、岳阳等;没有直达火车需中转的,请在火车终点站名称后加上中转名,如哈尔滨(北京中转);【湖师院教务处】

家庭所在地在长沙地区的火车终点站统一填写为“无”。学生入校后每人仅有一次修改机会,所以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不要委托他人代劳。

2、学生个人学籍信息核对完后,要由学生本人到教务办打印的学生名单上签名,以示负责,不得请人代签。

3、本次核对后的学籍信息将作为上报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每一位学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务必认真仔细核对各项学籍信息。

请各学院教务办务必在9月28日前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并将附表五的打印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以及附表六等其他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办理火车票优惠卡

1、根据《教育部、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校学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需满足以下条件:学生就读的学校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请各学院学工办根据文件规定,认真核实2011级已报到入学的新生是否符合条件办理火车票优惠卡条件。

2、凡符合条件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2007级(医学院五年制学生)、2008级、2009级、2010级在校学生,如需补办火车票优惠卡,请统一到所在学院学工办申请登记,并缴纳补办火车票优惠卡成本费7元/张(学校代收),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审核并将名单汇总。

湖师院教务处(五)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处发[2008]46号

关于公布2008年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省大学生

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处(室):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08]89号)精神,2008年我校“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学生申请,学院工作小组审核,学校专家小组评选出15个项目,推荐参评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湖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全省各高校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评审,我校推荐的15个项目全部批准立项,详见《关于批准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08]269号)。希望入选项目的同学,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文件的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进行实验研究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计划要求完成实验项目。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2: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附件3:湖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湖南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细则

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1:湖南师范大学2008年“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

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2

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以下称计划)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的和任务

计划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通过实施该计划,带动广大学生在大学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训练,改变目前高等教育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动手能力不强的现状,改变灌输式的教学方法,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实施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计划内容

1.计划的组成。学校计划包括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和对其项目的管理。其中,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

2.计划的运行方式。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提出项目申请,并接受学校的管理。学校负责组织评审和管理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学校的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和项目,监督学校实施计划,资助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3.资助计划。共资助1000个学生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

四、计划管理

1.采取学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确定参与学校和入选项目,项目数量按照学校类型分年度分配到校。

2.学校在评审出本年度的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后,要将本年度的本校创新性实验工作计划和评审出来的学生项目报我厅备案。

3.学生项目执行时间为1~3年,学校需每年向我厅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我厅将对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抽查。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厅。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学生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五、学校工作

1.学校要成立校级的组织协调机构,包括教务、科研、设备、财务、学生、团委等职能部门的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撑条件。

2.学校要为参与项目的学生配备导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学校要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

3.学校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4.学校要给予项目总经费不小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经费由学校代管,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5.学校要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搭建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6.学校要为参加项目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学分认定、选课、考试、成果认定等。

7.学校要组织项目学生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组织的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研究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8. 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项目,对参与项目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事项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

六、学生要求

1.参与项目的学生一定要出于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的浓厚兴趣,发挥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2.学生是项目的主体。每个项目都要配备导师,但导师只是起

湖师院教务处(六)
武汉东湖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2011.wdu.edu.cn/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武汉东湖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2011.wdu.edu.cn/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湖师院教务处(七)
胜利学院教务系统入口

胜利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221.2.229.222/jiaowu/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国家特大型企业胜利石油管理局,在优化整合原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优良办学资源的基础上,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规范化独立学院。学院于2003年3月成立,时称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05年3月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学院地处胜利油田生产基地所在地,位于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有着石油之城、生态之城美誉的山东省东营市。学院占地1500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校园里既有风景旖旎的荟萃湖,又有一流的产学研基地。学院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图书馆、体育运动场馆、学生公寓、文化活动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等教学和辅助设施,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49万元,图书馆藏书263万册,办学条件完备,生活服务设施齐全。。
        学院开设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法学、学前教育、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音乐学、艺术设计、护理学等20个本科专业和油气地质与勘查技术、油气开采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文秘、学前教育等15个专科专业。专业涵盖理、工、文、法、教育、管理、医学等7大学科门类。
        学院建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爱岗敬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89人,其中,教授38人,副教授230人,讲师129人;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233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22人;拥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学院还聘请了一批石油石化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和学者担任兼职教授。         学院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本专科生9921人。新生录取率每年均达到100%,新生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均居省内前茅。
        学院充分发挥国家大型石油石化生产基地的行业、资金优势和“211工程院校”的师资力量、学科专业、学术研究和教学管理优势,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服务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学院有2部教材入选“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教材被评为国家级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承担国家教研教改项目1项;拥有面向“黄蓝经济区”的化工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省级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
        学院先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151项,其中,国家863计划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1项,国家科技援疆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46项;获省部级、地市级科研成果奖励 143项;获得国家专利20项。
        学院历届毕业生考研上线率均在20%以上,多数学生被国家重点大学录取。学院全国高等院校专业英语八级考试通过率连续两年超过全国本科院校平均通过率7.8个百分点。
        在校学生参加全国“挑战杯”科技创新大赛等大学生科技创新及艺术类竞赛活动,获全国竞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获省级竞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三等奖4项。
        2005年学院以良好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2006-2007年相继被教育部信息中心等推选为“综合实力20强独立学院”;2010年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随着国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战略的实施,学院面临着更好的发展机遇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学院将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从胜利走向胜利,为实现“创办全国一流独立学院”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湖师院教务处相关热词搜索:湖师院图书馆 湖师院官网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湖师院教务处”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湖师院教务处"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daxuejieshao/643071.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