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学排名 > 大学介绍 >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

2016-09-22 10:44:4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共7篇)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实施细则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实施细则 发布于 2011年1月04日作者:学院办公室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办学,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一)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实施细则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实施细则 发布于 2011年1月04日

作者:学院办公室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办学,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09〕22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对学生学年学习资格及毕业资格的认定,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实现对学生在校期间全过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学生数据信息库;统计分析学生学籍变动结果;反映学生借贷还贷、奖励、处分等诚信信息,促进学生诚信体系建设;为用人单位远程招聘提供毕业生在校期间基本信息,为毕业生就业服务。

第三条 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院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严格执行分级责任制,及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信息的准确性、系辅导员签字确认学生身份的真实性、系领导签字盖章确认系注册工作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实行学院学籍主管人员、职能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三级签字负责制。

第二章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第四条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及学历电子注册相互衔接,是实现对学生在校期间学籍学历全过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学年电子注册和学历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凡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报到入学后,经学院复查合格的,取得学籍,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第六条 每年9月、10月,学院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核对有关信息。新生报到后,学院按国家招生政策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包括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信息及在学生纸质档案中核对以下录取信息内容:

(一)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年月。

(二)录取院校、专业,层次,录取类型。

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依据本办法及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第七条 新生资格复查程序如下:

(一)学院教务处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新生录取信息,印制录取信息核对表,并将录取信息和核对表分发至各教学系。

(二)由各教学系组织新生核对录取信息,同时应将此录取信息与学生纸质档案中的相应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学生和系辅导员分别在录取信息核对表上签名确认。录取信息有误或没有录取信息的,在核对表上注明。由系领导签字盖章确认系上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教务处根据经学生、系辅导员、系领导签名的核对表、录取信息和体检结果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第八条 学生关键信息,如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学籍注册不允许变更;信息不符的学生,应作为重点排查对象。确因高考报名录入等原因有误的,应按教学司〔2009〕24号文件规定由学生本人向生源省招生部门申请更正,经批准调整后的学生信息由学校确认后纳入报送范畴,报广东省教育厅查核处理。

民族项目变更的,请认真审核学生户籍登记资料等,由其它民族变更为“汉族”的,由教务处汇总后,报生源省招生部门查核处理。

第九条 学院对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录取信息中予以标注,标注办法按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高校用户手册》要求办理。

第三章 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

第十条 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生新学年资格的认定。没有进行学年注册的学生,将不再视为我院的在校生,不纳入在校生管理。

第十一条 学年电子注册的对象为取得我院学籍的本、专科学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后进行。

第十二条 学年电子注册包含以下内容

(一)学籍状态: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休学。

(1)凡取得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每年按时报到并缴清学费及有关费用,注册学籍。

(2)凡取得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每年按时报到但学费及相关费用尚未缴清,暂缓注册。

(3)凡取得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参军入伍,并在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学籍。

(4)凡取得我院学籍的在校学生,申请休学,经所在系和教务处同意后办理完休学手续,作休学处理。

(二)学籍变动:学籍变动包括留级、跟班试读、退学试读、转学(转入、出)、转专业、专升本、复学等类别。凡有学籍变动者,须经教务处审批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才予以认可,并在学年注册中进行相应电子注册。

(三)学籍注销: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死亡等。

第十三条 在校生若在校期间变更学籍注册信息,或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信息不符的,按第八条处理。【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

第四章 学历电子注册

第十四条 每年4月至5月为学历电子注册审核时间。学历电子注册是对我院颁发的学历证书进行电子注册的一项重要工作。学历证书分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

第十五条 学年电子注册标注为“注册学籍”的学生给予学历电子注册。标注为“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休学”而未恢复为“注册学籍”的学生不予学历电子注册,不颁发学历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各项材料(含打印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时间由学院教务处根据具体工作进行安排。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二)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考试学生须知及作弊处分管理规定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考试学生须知及作弊处分管理规定

第一章 学生考试须知

第二章 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及处分

第三章 考试作弊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第四章 留校察看处分的解除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学生考试须知

第一条 学生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以备查对。学生证或身份证丢失者,可由学生所在系办理带有学生照片的证明,否则不准参加考试。学生应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上备查。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缺考处理。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第二条 学生参加考试应自备必需的文具。闭卷考试不准携带任何书籍、手册及通信工具;开卷考试只能携带规定的书籍和手册。

第三条 考试开始前学生应注意检查桌面、抽屉、座位周围及地面等处有无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及物品,发现有上述文字及物品须自行清理或报告监考教师。

第四条 考场内应保持肃静,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教师允许,学生不准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对试题有疑问或试卷字迹不清时,学生应先举手,等待教师前往处理。学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

第五条 学生必须自主答卷并按时交卷,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后,学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交谈。

第六条 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将试卷及答卷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第七条 学生不得直接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不得要求教师提高得分。学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至迟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二周内提出查分申请,经教务处或教学系(部)核查确认后的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第八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申请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经教务处认定的特殊情况,可在考试后补办缓考手续。

第九条 凡考试作弊者,其相应课程一律以“零分”记载,并根据其情节和态度给予相应处分,从受处分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各类奖励及评优资格。

第二章 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及处分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一)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三)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

(四)未经考试管理部门批准,自行参加考试者;

(五)监考教师要求出示学生证、身份证而拒绝出示的;

(六)将寻呼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具有存储功能的学习用品及与考试有关的笔记、资料等带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臵者。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

(一)在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仍戴耳机的;

(二)擅自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下同)带出考场或参加考试不交卷但谎称已交卷;

(三)在考场内使用寻呼机、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及手提电脑、具有存储功能的学习用品;

(四)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闭卷考试中凡考试开始后桌上、抽屉内存有与考试有关的书、纸张,桌面抄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等一经发现,不论是否窥看均视为作弊);

(五)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六)相互交换签写答卷人姓名的;

(七)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八)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九)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十)其他在考试中明显违反考试规则并经教学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 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 组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三) 在校期间考试作弊累计两次的;

(四) 利用不正当手段要求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更改答案或成绩单者;

(五) 省级(或省级以上)考试作弊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按《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违规作弊行为分类》标准认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偷窃试卷者;

(二)在留校察看期间继续有作弊行为者;

(三)在校期间考试作弊累计三次者;

(四)省级(或省级以上)考试作弊行为严重的。

第十四条 协同考试作弊者,与考试作弊者受同等处分。

第十五条 考试作弊且态度恶劣者,加重处分。

第三章 考试作弊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第十六条 考试作弊的认定程序 :

(一) 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应终止该学生的考试并令其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包括时间、地点、考试科目、事情经过、本人认识、签名等),然后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有关情况报告教务处,并填写《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考试作弊情况登记表》,连同该学生的试卷及情况说明交教务处;

(二) 如协同作弊者已退出考场,监考教师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写出情况说明并报教务处。

第十七条 处分程序及权限

(一) 学生考试作弊处分由教务处统一办理,教务处根据有关规定,在充分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的基础上提出处分意见;

(二)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教务处根据规定提出处分意见,报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审批,由学院给予相应处分,处分决定以学院名义作出,教务处存档1份;

(三) 开除学籍处分由教务处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分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决定,由学院给予相应的处分,处分决定以学院名义作出,教务处存档1份。开除学籍的决定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四) 凡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自宣布之日起,学生所在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离校手续。逾期不办理或擅自离校者,教务处通知相关部门停止其学生证、校园卡在校内使用,宿舍管理部门收回床位。

第十八条 处分的存档、送达及申诉:

(一) 处分决定书必须在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教学秘书或有关系领导面交受处分的学生,并由受处分的学生签收,因特殊情况无法交给受处分者本人的,应将处分决定寄给受处分者本人,并将交寄凭证及有关记录(要有两名以上证人证明)存档;或实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7日)并拍照存档;

(二) 受处分学生拒绝签名,负责送达者应做好记录(要有两名以上证人证明)并存档;

(三)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四)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广东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第四章 留校察看处分的解除

第十九条 学生在受留校察看处分后,如察看期内在校表现良好,则一年后可由受处分的学生本人提出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的申请,经学生所在系对其察看期内的表现进行考察,签署审核意见后送教务处审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此前颁发的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学院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三)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排名】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特色专业-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录取分数线

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录取分数线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的前身为中山大学孙文学院,1986年10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1995年独立建制,更名为中山学院,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由电子科技大学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独立学院,是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之一,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独立学院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院坐落于广东省美丽富饶的珠江三角洲、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故乡——中山市,占地600亩,建筑面积23万多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近6亿元。学院环境清幽,绿树成荫,是中山市“园林式单位”。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科学实验大楼,高标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运动场和学生活动中心。拥有专业实验室50多个,所有教室都配备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座位达13000余座,图书馆藏书70多万册。 学院坚持“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办学理念,结合中山市支柱产业和学院优势设置专业,努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拥有电子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化学与生物系、自动化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科系、外国语系、艺术设计系8个教学系33个本科专业,初步形成了以电子信息技术为重点,理、工、文、经、管、法多学科共同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成立有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研究与开发、区域经济、岭南与香山文化等8个研究所。建立了4个市级科研平台和1个省级研究基地。在嵌入式系统、高分子材料、香山文化和孙中山研究等方面颇具特色。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逾1万人,生源来自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教职员工700多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占教师总数的38%,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占教师总数的70%以上,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轻、学历层次高、科研能力强的教师团队。继续教育在校生也达到万人规模,形成了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在职研究生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办学体系。成为中山市乃至珠三角地区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综合奖学金,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开设了专业选修课、素质教育选修

课和第二学位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事业,近年来,在全国大学生各类学术、科技、文体等竞赛中捷报频传,其中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连续几年摘金夺银,多次获得全国一、二等奖,在全省高校中成绩突出。考取研究生人数逐年增加,成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大亮点。全日制毕业生历年总体就业率都在97%以上,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电子科技大学是我国最早的七所重点国防院校之一,原为“成都电讯工程学院”,1960年被确立为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综合实力强、整体办学水平高、办学规模稳定,相继进入了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行列。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1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技基金获得者1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含跨世纪计划)入选者53人,博士导师249人,教授294人,副教授471人。在校各类全日制普通学生25000余人,其中博士和硕士研究生10000余人。同时,学校拥有实力雄厚的科研开发队伍,近年来通过鉴定科技成果近千项,其中80%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共建后的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与校总部电子科技大学实现资源共享,为高质量办学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广东省中山市是著名的侨乡和沿海改革开放城市,2006年实现全市生产总值超千亿元。这里风景优美、气候宜人、花木似锦、四季常青,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环保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并获得联合国颁发的“人居奖”和“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中山市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经济发达,交通便利。与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城市相邻,形成了珠三角最活跃的经济圈。这里汇聚了成千上万的国内外各类企业,包括世界知名500强的

企业,是国内最具经济竞争力的地区之一,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市场。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网站: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四)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全院各专业介绍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各个专业介绍

计算机工程系--专业介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学制四年,工学学士)

专业特色:本专业侧重于嵌入式系统及其应用,培养系统掌握计算机工程技术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的主流技术、平台和工具,接受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严格训练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本专业具有完善的实验实习条件,并依托建设在我院的中山市嵌入式系统公共实验室,为学生提供参与实际产品和项目应用开发和实践机会,让学生熟悉嵌入式产品的实际开发过程,掌握嵌入式产品开发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核心课程:电路与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设计及应用、C++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嵌入式系统概论、嵌入式操作系统及其程序设计、嵌入式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测试方法、单片机及其应用开发、DSP软件开发技术、数据通信与工业控制、可编程器件、J2ME应用开发、Windows CE与嵌入式软件开发、移动设备应用软件开发、手机软件开发、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DSP及其应用开发等。

就业方向:该专业毕业生具有广阔的就业前景,除了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开发、应用与管理工作外,还能够从事消费类电子、信息家电、网络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嵌入式系统的设计、开发、测试及应用推广工作,能够从事面向手机、PDA、仪器仪表、移动电视、MP3/MP4等便携设备的嵌入式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测试及管理工作。

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技术)(本科,学制四年,工学学士)

专业特色:本专业方向侧重于微软软件开发平台和技术,课程体系借助微软.Net平台战略,根据IT企业对人才职业素质与技能的要求,结合在校学生的具体情况,在学习计算机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的同时,强化学生软件开发实践能力的培养。本专业具有完善的实验实践环境,学生可在微软虚拟开发平台上进行项目实训。学生通过应用平台的案例教学与实践实训,可以熟悉软件项目的实际开发过程,掌握软件项目开发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核心课程:程序设计导论、数据结构、C#程序设计、SQL Server 数据库开发与实现、.NET Framework 程序设计、数据访问技术-ADO.Net、软件工程、Web应用开发-ASP.NET、算法设计与分析、基于.NET Framework 的Windows应用开发、微软软件开发实训等。

就业方向:政府、企业、学校、银行、证券等领域,从事软件系统分析与设计、软件系统开发、技术支持与维护、软件项目管理等工作。

软件工程(游戏软件设计)(本科,学制四年,工学学士)

专业特色: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计算机软件工程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术,扎实掌握游戏软件开发理论、技术和工具环境,熟悉游戏开发管理流程,掌握计算机动画技术,掌握电脑游戏、网络游戏和手机游戏设计与制作技术,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工程素养和创

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采用案例教学和项目开发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工程素养。

核心课程:C++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软件工程、多媒体技术基础、软件测试、游戏软件开发概论、游戏架构设计、手机游戏设计、网络游戏设计、人机交互、虚拟现实技术、游戏合成与测试、游戏运营管理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游戏制作公司、媒体传播部门、电影电视制作部门、数字媒体出版部门从事游戏及数字设计工作。

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本科,学制四年,工学学士)

专业特色:网络工程专业属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工程技术相结合的新兴学科,本专业方向旨在培养系统掌握计算机网络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知识面宽,工程实践能力强,能够从事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本专业具有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实验实践条件,并与CISCO公司共建了CISCO网络技术学院,通过CISCO认证考试者可以获得CCNA/CCNP/CISP等证书,专业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到CISCO公司实习的机会。

核心课程:电路与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设计及应用、C++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软件工程、操作系统、数据库技术、通信原理、网络协议分析、网络设计与管理、网络安全基础、局域网组网技术、网络综合布线、路由与交换技术、接入网技术、宽带无线通信网、计算机网络编程、网络攻击与防范、网络故障分析与测试等。

就业方向:网络工程应用范围广泛,具有持续和广泛的人才需求,就业前景广阔。本专业的毕业生可在研究机构、政府机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网络系统规划设计、施工维护、系统管理、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工作。【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

经济与管理系--专业介绍金融学(本科,学制四年,经济学学士)

专业特色: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金融理论基础;具有较熟练的处理金融实务的基本技能;具有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计算机能力和必要的社会交往能力。

核心课程:国际金融与结算、中央银行学、公司理财、金融市场学、信托与租赁、投资项目评估、证券投资学、保险学、投资银行学、金融监管理论与实物。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

就业方向:到大型工商企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它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或投资咨询部门等单位从事金融、投资、理财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学制四年,经济学学士)

专业特色:具有扎实的国际经济理论与管理理论基础;具有扎实的国际贸易基本知识与基本

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和必备的社会交往能力。

核心课程:国际贸易单证、国际商法、国际贸易结算、国际服务贸易、跨国经营管理、国际商务谈判、国际贸易实务。

就业方向:在各种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与跨国公司、政府机构和教育机构,从事有关对外经济贸易的实务、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

工商管理(本科,学制四年,管理学学士)

专业特色:面向现代加工装配制造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注重学生创业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较强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注重学生实际工作技能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升。

核心课程:企业资源规划(ERP)、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现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运作管理、战略管理、质量管理、企业Ci与品牌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就业方向:在各种类型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营销等工作。

电子商务(本科,学制四年,管理学学士)

专业特色:知识全面,相互融合;具有较强的电子商务系统分析与设计能力;良好信息技术素质和运用能力以及较高外语水平;具有从事现代电子商务运作与管理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自主创业素养。

核心课程: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系统与建设、电子商务安全、网络营销与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网上支付与电子银行、网络经济学。

就业方向:在金融机构、大中型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物流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等部门以信息化手段从事商务活动,从事电子商务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运营和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本科,学制四年,管理学学士)

专业特色:在于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培养。基础厚、口径宽。开设了大量的经、管、工、文等基础素质课程;突出工科特色,强调定量分析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强化最新会计软件的运用和操作;强化财务和会计理论体系与业务能力的塑造;注重创新精神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核心课程:会计学原理、税收理论与实务、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会计应用软件实训、财务分析与评价、网上支付与电子银行、国际贸易结算。

就业方向:在工商企业、金融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从事理财、会计、投资管理和审计等工作。

物流管理(本科,学制四年,管理学学士)

专业特色:专业性强,兼顾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合理性;强调物流管理系统及其信息化手段的应用能力;强调实操能力的培养。

核心课程: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物流作业管理、物流信息系统、物流系统规划与设计、物流成本管理、物流中心管理、物流方案策划与设计、采购管理。

就业方向:在各级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物流企业、工商企业以及研究机构从事物流规划、运营、管理和物流信息化等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学制四年,管理学学士)

专业特色:本专业课程设计模块体现了宽口径、厚基础及满足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需要;通过各类实践为学生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使学生将专业理论应用于实践,又在实践中增加对企业、社会的认识,增强实践能力;通过课程方案设计、模拟实验等手段使学生在组织能力、人际沟通、问题处理技巧、意志力、潜能开发、自信心等方面均得到较大提高。

核心课程:战略管理、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录用、人员开发与培训、职业生涯管理、人员素质测评实务、绩效与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进入各类生产及商贸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行政及事业单位,从事工作分析、员工招聘与入职管理、员工培训管理、绩效考核与管理、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劳资关系管理、薪酬体系设计与管理、人事档案管理、人事文秘、人力资源信息管理、企业文化策划与管理等工作

外国语系--专业介绍英语(国际商务)(本科,学制四年,文学学士)

专业特色:旨在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基础扎实、具有国际视野、能够熟练运用英语从事经贸管理工作的优秀复合型人才。学生除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译五大基本功外,还协调发展外贸基础知识。

核心课程:商贸英语、英语阅读、英语写作、英语视听、英语口语、英语翻译、口译、英语国家国情与文化、西方经济学概论、国际贸易规则与商法概论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国际经贸、文化教育、涉外旅游和外事部门、大型外资企业等,亦能胜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翻译和管理等工作。

日语(国际商务)(本科,学制四年,文学学士)

专业特色:旨在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基础扎实、具有国际视野、能够熟练运用日语从事经贸管理工作的优秀复合型人才。学生除掌握日语听、说、读、写、译五大基本功外,还协调发展外贸基础知识。

核心课程:综合日语、旅游日语、日语口语、日语阅读、日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商贸日语、科技日语翻译。

就业方向:从事经贸、外企、外事、涉外旅游、新闻出版、教育等领域的高级管理、翻译、教学等工作。【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

电子工程系--专业介绍通信工程 (本科,学制四年,工学学士)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

专业特色: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掌握通信理论、通信系统和通信设备等方面的知识,能在移动通信、程控交换、光纤通信等领域从事研究、设计、开发、制造、运营和应用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核心课程:电路分析基础、信号与系统、模拟电路基础、数字逻辑设计及应用、高频电子线路、电磁场与电磁波、微机原理与应用、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程控交换、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通信与电子工程企业、电信部门、移动通信公司、民航、交通、银行系统、公安部门、海关、研究所、部队等单位工作。

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工程)(本科,学制四年,工学学士)

专业特色:本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创新意识和综合设计能力,掌握现代电子技术、信息处理、电子信息系统的基本知识,能够从事各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分析、研究和应用开发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核心课程:电路分析基础、信号与系统、模拟电路基础、数字逻辑设计及应用、高频电子线路、电磁场与电磁波、微机原理与应用、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与通信技术、信息编码与加密、数字图象处理、DSP芯片原理及应用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以到电子信息企业从事系统整机、分机、部件的设计、研制与开发等工作,也可以在电信、交通、国防、航天、公安、金融、能源、电视、广播等部门从事电子设备与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生产等工作。

电子信息工程(无线技术)(本科,学制四年,工学学士)

专业特色:电磁场与无线技术在无线通信、雷达、遥感、遥测遥控、电子对抗、射电天文及无损探测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本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坚实的电磁场理论基础,掌握电磁波的产生、传输、辐射、接受的基础理论和工程技术,具备设计电子信息系统中射频、微波电路与天线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核心课程:电路分析基础、信号与系统、模拟电路基础、数字逻辑设计及应用、高频电子线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五)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大学生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大学生

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广东省高教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学生创业能力训练和实践,现结合我校近年来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具体情况,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施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计划,旨在探索并建立以创业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和以企业团队实际操作为检验的实践模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其综合实践能力,培养更多适应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应用型或创业类人才。为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托我校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项目,以创业训练中心、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为平台,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计划”,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对大学生实践能力、创业能力的训练,开展“创业、创优”教育,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形成人才培养新优势,培养适应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具有创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创业训练与实践计划实行“学院扩大影响、学校提升质量、教育主管部门体现示范作用”的三层渐进式管理模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院和相应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第四条 由教务处牵头、招生就业处和管理学院共同组成创业训练与实践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评审和验收等系列的管理工作,各教学部门协助组建以学生自主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为主的项目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第五条 由二级学院的学科专业带头人、部分科研水平较高的骨干教师、聘请的专家学者、企业导师组建各学院创业训练与实践工作小组(确定组长和副组长),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中期评估、结题验收和提出奖励建议。(工作小组名单由各二级学院报送)

第六条 项目归档管理:为确保项目完整实施,由管理学院和招生就业处分别负责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归档,实施科学管理,对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各环节予以监管和组织,收集整理好各环节的材料,并将各环节情况记录在案,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以备核查。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在确立创业训练与实践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具体落实本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的日常指导、项目申报评审、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 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 计划内容

此项目的内容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均面向由我校学生组成的团队。

(一)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本科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

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创业实践项目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九条 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 申报条件及要求

1.凡我校全日制在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均可申请。申请团队的成员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创业研究、创业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鼓励跨学科、跨年级创业合作研究,优先考虑资助跨学科、跨年级创业团队项目。跨学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学生只能申报或参与1个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能再申请下一年度的项目。

2.项目组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所在负责部门应遴选专业素养高、责任心强、正派严谨、实践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教学科研人员或校外企业家、企业管理及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校内指导教师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研究生学历或曾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创业竞赛中获奖;鼓励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在全程起辅导作用,负责指导以学生为主的项目实施。同一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能超过2个。

3.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实施方案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申报者要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4.训练计划项目选题应有效促进学校与企业、理论教学与实训实习,创业实践提倡立足专业、结合产业、面向市场,即项目计划与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及技能教育有机结合,面向中山市城市发展新战略及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适合目标市场客户需求,有利于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5.学校的创业孵化基地免费为创业实践团队提供场地、服务。

第十条 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表》,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提交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工作组。

2.评审。

二级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本学院的创业训练申请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实施计划、经费预算,申请者的研究能力以及项目实施的条件等。评审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由学院专家委员会决定是否推荐至学校进行评审,并对通过学院评审的项目进行排序、提出评审意见和改进建议,由项目组修正后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项目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校级的创业实践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实施计划、经费预算,项目实施的条件等,评审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3.公示。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专家组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和省级的计划项目。评审决议通过的项目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公布结果,择优项目向省教育厅申报。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申请人在接到批准项目立项的通知后,应在15天内与项目管理部门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指导教师应发挥积极辅助引导作用,定期跟踪指导项目研究活动,针对研究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营造教学相长、亲密融洽的学术氛围,帮助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有所收获。

(二) 各学院应开设学术讲座,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设臵指导教师座谈会和学生科研座谈会制度,提供项目展示、宣传报道、学习交流、互动促进的交流平台。

第十三条 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开展中期检查一次,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中期检查时项目组应向学院提交中期检查报告,说明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项目研究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学院要对项目的工作进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中期成果等给出恰当的评价,提出项目进一步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如发现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工作无明显进展的现象,应提出及时终止项目运行的建议。《中期检查报告》应存于项目档案,并及时交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 项目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如在研究过程中出现极其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项目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向学院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具体原因,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进度等作出详细陈述,并报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各学院“领导小组”应对变更申请进行实事求是的审查,给出同意与否的结论,并行文提交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后通知项目组执行。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六)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www.zsc.edu.cn/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www.zsc.edu.cn/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七)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www2.zsc.edu.cn/jwc/ ...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www2.zsc.edu.cn/jwc/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安徽科技学院教务系统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电子科技中山学院教务系统"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daxuejieshao/644108.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