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学排名 > 大学介绍 > 树达教务系统

树达教务系统

2016-09-22 13:32:3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树达教务系统(共7篇)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14年全日制本科新生入学须知亲爱的同学:祝贺你成为我院2014级新生!现将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定于9月19日(星期五),请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本人档案报到入学。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写信或发传真并附家长签名书,向学院学工办请假,请...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树达教务系统》,希望能帮助到你。

树达教务系统(一)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2014年全日制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成为我院2014级新生!现将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定于9月19日(星期五),请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本人档案报到入学。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写信或发传真并附家长签名书,向学院学工办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逾期报到者,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周者,取消入学资格。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31-85819541;李老师,电话:0731—85819542。

二、党、团员自带当地县(市)党(团)委组织部的党、团关系介绍信、团员证,外省的新生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注明为“湖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具体单位注明为“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党委办公室”;湖南省的新生党员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党委办公室”。党员档案请寄我院党委办公室,团员档案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交学院团委。

三、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学生自愿决定是否迁户口,如迁户口,《户口关系迁移证》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无编号的不能在长沙市落户。《户口关系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原户口和录取名册一致,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县(市、区)的招生部门领取高考纸介质档案,入学报到后一周内交学院学工办。

四、除音乐表演专业外其它专业的新生一年级在张公岭校区学习、生活;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在桃花坪校区学习、生活(音乐表演专业学生报到和军训都安排在张公岭校区)。

五、根据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收费结构、进一步规范大中专学校收费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09]56号及湘价教[2013]103号)精神,外省新生入学时需缴纳下列费用,湖南省新生因在录取期间已经缴纳学费则不再重复缴纳。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14年新生收费标准

单位:元

备注:

1、标注“※”为热门专业,根据湘价教【2013】103号文件,经省物价局审批同意我院学费上调15%。

2、2014级学费标准依据湘价教【2014】76号文件。 3、代收费含教材费800元、体检费45元。

4、住宿费、教材费为预收费,今后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5、湖南省外新生报名时须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的学杂费。 6、其他费用:根据湖南省、长沙市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生需统一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度个人缴费70元,本科四年共280元,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共350元,入学时一次缴清。

7、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军训是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必修课、是大学生履行兵役业务的基本形式,学院对2014级本科新生进行集中军事训练,军训服装由学校统一定制,学生报到时自行购买。

六、请带好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学校有关部门按成本价提供床上用品,学生自愿认购。[温馨提示:请购买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生活用品,我院将按国家规定(国质检执联[2008]168号)杜绝黑心棉等不合格产品进入学生宿舍。]

七、凡乘火车来我院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向车站购买学生半价票。

八、新生入院后,学校将进行政审、体检复查,合格者将取得学籍。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凡查实属徇私舞弊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入校时请带10张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十、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张公岭校区迎新总站,集中办理入学手续。9月19日学院在汽车东站、火车站设有迎新点。

十一、请勿提前来院,旅途请注意安全。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二○一四年八月

附张公岭校区乘车路线说明:

长沙火车站:乘127路公共汽车到张公岭校区下。

长沙汽车东站:乘127路或501路公共汽车到张公岭校区下。 长沙汽车西站:乘312路公交车到火车站再转乘127路公共汽车到张公岭。

长沙汽车南站:乘107路或7路公交车到火车站再转乘127路公共汽车到张公岭校区下。

长沙高铁南站:先坐152路、703路、 新107路到长沙汽车东站再转。亦可乘坐地铁2号线,考生可以坐到长沙火车站后转公交车。

【树达教务系统】

联系电话:0731-85819541,85819542,88653759

树达教务系统(二)
证 明 -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树达网

证 明

同学 ,系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专业 身份证号为: ,因 证已遗失,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辅导员签字:

月 日

树达教务系统(三)
学校学生困难与问题解决方案

学校学生困难与问题解决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校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与问题,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人才培养环境,特制定此解决方案。各项工作任务中排在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的分管或联系校领导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牵头校领导。

一、学习方面

(一)硬件设施

1.部分教室教学电脑、投影仪等设备比较陈旧。

工作要求:全面检查,加强维修,逐步更换本科生教学设备,提高设备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处、各学院

责任校领导:刘起军

完成时间:2014年8月底

2.至善楼和各学院教室没有安装空调,风扇安装在教室墙壁两侧,夏季效果不好。

工作要求:由固定资产管理处牵头,进行专项调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条件。

责任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和各学院

责任校领导:刘起军

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前完成调研

3.部分教室英语听力设备音频信号发射效果不理想,影响学生平时练习与考试。

工作要求:对英语听力设备进行一次调试,可以维修则维修,无法维修则更换。

责任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处、大学英语教学部

- 1 -

责任校领导:刘起军

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

4.张公岭校区一本学生公共课上课教室偏小,难以完全容纳学生上课。

工作要求:根据学生情况合理分配教室。

责任单位:树达学院、教务处、房地产管理处

责任校领导:黎大志、杨小云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底

5.法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自习室比较缺乏。

工作要求: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自习室。

责任单位:相关学院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底

6.理科学院实验设备缺乏、陈旧,共享不够。

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实验室条件,采取措施推动资源共享。

责任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相关学院

责任校领导:刘起军【树达教务系统】

完成时间: 2014年12月底进一步完善推进资源共享工作相关管理制度,逐年解决实验室建设经费。

(二)课程设置

7.课程设臵不够合理,公共课比重偏大。

工作要求:教务处对全校公共课课程设臵情况进行调研,在不违背上级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公共课安排。

责任单位:教务处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

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

8.文科生、艺体生、澳门学生、边疆少数民族学生《高等数学》,艺体生、边疆少数民族学生的《大学英语》课程学习考试压力较大。

- 2 -

工作要求:加强调研,提高生源质量,在开展分类指导的同时,狠抓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风建设,采取积极措施教育和引导学生努力学习。

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处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黎大志

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

9.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课程设臵多,学生学习压力大。 工作要求:加强调研,弄清学生压力大的原因,科学、合理设臵课程。

责任单位:教务处、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

完成时间:2014年3月底

(三)教学管理

10.校选课网上选课系统难登陆、易崩溃,网上选课难。 工作要求:升级校选课网上选课系统,合理安排选课时间,方便学生选课。

责任单位:教务处、固定资产管理处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

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

11.部分教师课后与学生缺乏交流。

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对授课教师提出要求,加强课后指导。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

完成时间:常规工作

12.少数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欠佳,照本宣科,学生看课外书、玩手机的现象比较严重。

工作要求:落实授课教师管理制度,切实增强教师教学能力,狠抓学风,保证课堂纪律。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各学院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周俊武

- 3 -

【树达教务系统】

完成时间:常规工作

13.大部分学院毕业生实习时间安排较晚,与保研、考研准备时间冲突,不利于考研学生复习准备。

工作要求:加强调研,提出相关解决方案,合理安排学生实习时间。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

完成时间:2014年5月底

14.张公岭校区距离校本部较远,任课老师往返疲惫,大部分老师往往把课程集中安排在一天上完,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工作要求:合理安排课程,为任课老师休息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教务处、房地产管理处、张公岭校区相关学院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黎大志

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

15.张公岭校区一本学生缺乏教学事务的指导,希望学校派专人常驻张公岭校区、负责日常教学事务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卢岳华

完成时间:2014年6月底

16.学校只有修读辅修专业规定,没有修读双学位制度。 工作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方案或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责任单位:教务处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底

17.师范生教师教育技能训练缺乏。

工作要求:落实师范生教学管理制度,加强相关技能训练。 责任单位:教务处、相关学院

- 4 -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

完成时间:常规工作

18.就业指导与培训指导性、实用性有待加强。

工作要求:加强与改进就业指导培训。

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责任校领导:黎大志

完成时间:2014年3月底

19.工程与设计学院职高生、普高生混班上课,影响教学进度与效果。

工作要求:加强调研,分班上课,分类指导。

责任单位:教务处、工程与设计学院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

完成时间:2014年3月底

20.学生实习经费短缺。

工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面调查,根据情况安排经费。

责任单位:教务处、财务处、各相关学院

责任校领导:杨小云

完成时间: 常规工作

21.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实验室设备不够,实验材料缺乏,导致学生实践动手能力难以有效提高。

工作要求:及时维修、更换、补充实验设备、材料。 责任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处、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责任校领导:刘起军

完成时间: 常规工作

22.外国语学院葡萄牙语外教水平不高,教学能力不强。 工作要求:对该情况进行调查,采取一定措施提高外教教学水平。

责任单位:外国语学院

责任校领导:蒋洪新

- 5 -

树达教务系统(四)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最终稿修改部分标注)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树达教务系统】

(2012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测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培养人格高尚、学有专长、能力突出、知行统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按照中发[2004]16号文件的要求,遵循“一切为了学生成人成才,为了一切学生成人成才”的育人理念,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等三个方面,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70%、2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 凡我院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当年入院新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学年度进行,每年9-11月份开展测评工作。

第二章 基本素质测评

第七条 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态度作风、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高等教育要求和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树达教务系统】

第八条 基本素质测评包含以下五个测评项目,每个测评项目给定20分基准分,五个项目共100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A1)

1、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

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

时事,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相关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二)道德品质修养(A2)

1、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

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办事公道;

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讲文明,讲卫生,爱护环境,不奢侈浪费。

(三)学习态度作风(A3)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

2、学习勤奋、认真,不无故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3、注重课外自学和阅读,学习习惯好,考试不舞弊。

(四)组织纪律观念(A4)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树达教务系统】

2、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3、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不损毁宿舍设备,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留宿外人,不晚归,未经许可不在校外住宿。

(五)身心健康素质(A5)

1、体魄健康,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活动,体育达标成绩合格;

2、具有心理卫生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情绪稳定,达观向上,人际关系和谐;

3、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4、认真参加并完成军训。

第九条 基本素质测评采取在基准分基础上分项减分的方式进行。结合日常管理记录和测评小组评议,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减分,减分后的结果为该项最终得分,每项累计减分不超过20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方面:无故不参加校、院、系部(校区)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组织的其他集体政治学习,经查实,减5分/次。

(二)道德品质修养方面:不讲社会公德、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的,经查实,减5分/次;因不负责任、不讲诚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经查实,减5分/次。

(三)学习态度作风方面:无故旷课减5分/次;上课迟到、早退减3分/次;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减2分/次。

(四)组织纪律观念方面:此项针对学生行为违纪方面减分。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减20分/次;记过处分减15分/次;严重警告处分减10分/次;警告处分减5分/次;受到校、院、系部(校区)通报批评的,减3分/次。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外宿的,减15分/次。未经审批同意组织或参与集会、游行的,减20分。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学院可酌情扣分。

(五)身心健康素质方面:没有事前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学院、系部(校区)或班级课外体育锻炼、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的,经查实,减3分/次。

(六)有以下情况:①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②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者;③从事非法的政治、宗教活动者;④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触犯国家刑律者,⑤组织或参与有损于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者;以上情形经查实,基本素质测评计0分,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不合格。

第十条 基本素质测评由测评小组评议并评分后,报系部(校区)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审核。基本素质五个方面测评分累计所得总分即为基本素质测评总评分(记作F1),其计算公式为:

基本素质测评分(F1)= A1﹢A2﹢A3﹢A4﹢A5

A1、A2、A3、A4、A5分别表示基本素质测评个测评项目的评分值。

第三章 课程学习成绩测评

第十一条 课程学习成绩是指学生本学年度内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

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不含辅修课程)的考核成绩。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记分。若课程成绩评定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的,则分别换算为95、85、75、65分和50分。

第十二条 课程学习成绩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中期水平考试的课程学习成绩,不作为测评课程纳入测评范围(分子、分母都不计入)。

第十三条 学生所修课程如出现补考,课程学习成绩应按补考前的成绩计算,补考后的课程学习成绩不能纳入学年的测评。经审批同意缓考的课程放在缓考当学年度进行测评。

第十四条 课程学习成绩用F2表示,为纳入测评的各门必修课、限选课的学分与各科目单科成绩的乘积之和,再除以各课程学分之和,其计算公式为:

第四章 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测评

第十五条 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是指学生在学习、工作和课外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创新素养以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考察

学生在科技学术、社会工作、文学艺术创作与宣传报道、文体竞赛以及其他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参与情况和获得的成果。

第十六条 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各测评项目的测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职业技能类(B1)

1、测评内容:学生参与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的情况;参加英语水平考试(CET、PETS、托福、雅思等)或其他语种语言水平考试、计算机水平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加分项目要求是学生在完成基本教学要求外,通过自主学习获得的资格证书。(如只要求通过CET-3即可毕业的专业,被测评学生若通过CET-4 则可以按加分标准加分。)

2、计分标准:

(1)基本技能方面: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活动者,加10分。

(2)技能提升方面:证书等级由系部(校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结合证书获得的难易程度予以认定,参照表1加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表1:职业技能类加分标准

(二)学科竞赛类(B2)

1、测评内容:学生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及获奖情况。

2、计分标准:

(1)参与学科竞赛活动方面,认真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者,加10分。

(2)学科竞赛获奖计分标准依照表2,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只计最高分;团体竞赛获奖,对其中起主要作用者,

树达教务系统(五)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排名】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特色专业-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分数线

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录取分数线

树达学院是由湖南师范大学举办,2001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获国家教育部审核确认的一所实行新的办学体制和机制,旨在培养适应国家和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科应用型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紧紧依托湖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丰富的图书资料,优良的校风和办学传统,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以及优秀的校园文化,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以管理为重心”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开办的专业均为湖南师范大学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涵盖文、理、工、艺、医等48个专业和专业方向。学院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属国家计划招生。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招生网站:

树达教务系统(六)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sdjw.hunnu.edu.cn/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sdjw.hunnu.edu.cn/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树达教务系统(七)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系统http://jw.zdxh.cn/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系统http://jw.zdxh.cn/,考生登录到该系统可对在校考生进行成绩查询。    培养模式:学院坚持以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多学科和学科交叉融合为特点,培养应用性、复合型和多样化、个性化的专业人才;采取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教学模式;推进学分制和主辅修制。在注重学生理论基础培养的同时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先后在近50家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建立实习基地(主要有医院、法院、药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各类研究所等)。
请点击进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教务系统http://jw.zdxh.cn/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树达教务系统》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湖南师大树达教务系统 树达学院教务系统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树达教务系统”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树达教务系统"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daxuejieshao/645638.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