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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

2016-09-23 11:35: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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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供大家学习参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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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二)
2015全国各院校艺术类校考/单招成绩查询时间汇总

2015全国各院校艺术类校考和单招考的成绩什么时候发布,根据往年的习惯,一般都会在3月中旬发布成绩,而每个学校的成绩发布时间和成绩查询的方式都是不同的,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大家整理2015年全国各个院校关于这个校考和单招校考的成绩发布的大概时间的汇总:【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

2015年全国艺术院校艺术类校考成绩/单招成绩查询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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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 2014年预计开通成绩时间
河北大学

戏剧影视类1月25日公布

播音主持类3月20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三)
贵州师范学院

1月29日公布
三明学院 2月6日公布
南京农业大学

表演专业2月9日公布

河海大学 播音主持2月9日公布
山东理工大学

2月12日公布

北京舞蹈学院 2月20日公布
中国海洋大学
2月22日公布
 天津音乐学院 2月25日公布
常州工学院 2月27日公布
中央财经大学 2月28日公布
南京大学
2月28日公布
青海民族大学
3月2日公布
 济宁学院 3月4日公布
山西师范大学 3月5日公布
福州大学 3月5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四)
浙江师范大学

3月6日公布
山东农业大学 3月6日公布
山东交通学院 3月6日公布
滁州学院
3月6日公布
徐州工程学院 3月7日公布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3月7日公布

北方工业大学 3月7日公布
淮南师范学院
3月8日各省陆续公布
南京体育学院 3月9日公布
武汉大学
3月7日公布
济南大学 3月11日公布
兰州交通大学 3月11日公布
河北师范大学

表演专业3月9日公布

播音编导3月12日公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3月12日公布

攀枝花学院 3月12日公布
枣庄学院 3月12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五)
上海大学

3月12日晚8点公布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3月13日公布
福建农林大学 3月14日公布
深圳大学
3月14日公布
四川外国语大学

1月8日各省陆续公布

3月14日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公布

常熟理工学院

合格名单3月14日公布

贵州财经大学 3月16日公布
湖南大学

非美术类2月28日公布

美术类3月16日公布

东北师范大学
美术类3月16日公布
临沂大学 3月17日公布
长江师范学院 3月17日公布
江苏大学
3月18日公布
哈尔滨理工大学 3月18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六)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3月18日公布
浙江农林大学
3月18日公布
首都体育学院 3月18日公布
北京联合大学

表演类3月18日公布

三江学院

江苏省3月18日公布

其他省陆续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七)
福建师范大学

3月19日公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3月19日公布
山东科技大学 3月19日公布
北京语言大学 3月19日公布
山东女子学院 3月19日公布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3月19日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
3月19日公布
聊城大学

3月19日全部公布

浙江工业大学
3月19日公布
合肥工业大学
3月19日公布
重庆三峡学院 3月19日公布
盐城师范学院 3月20日公布
青岛农业大学
3月20日公布
长春工业大学
3月20日公布
吉林师范大学
3月20日公布
天水师范学院 3月20日公布
玉溪师范学院 3月20日公布
宁夏师范学院 3月21日公布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3月21日公布
 重庆大学 3月21日公布
泰山学院 3月21日公布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3月21日公布
湖南商学院
3月21日公布
山东大学 3月21日公布
洛阳师范学院
3月22日公布
湖北大学
3月22日公布
湖州师范学院 3月22日公布
吉林大学
3月21日陆续公布
海南师范大学
3月23日公布
湖北理工学院
3月24日公布
佳木斯大学
3月24日公布
华侨大学

音乐舞蹈类3月21日公布

美术类3月24日公布

北京体育大学 舞蹈表演类3月24日公布
辽宁科技大学 3月24日公布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3月24日公布
西北工业大学
3月24日公布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3月24日公布
鞍山师范学院

辽宁、山东书法类3月24日公布

山东音乐类3月24日公布

苏州大学
3月25日公布
北京工业大学
3月25日公布
华东理工大学 3月25日公布
西南民族大学
3月25日公布
法国艺术院校联考 3月25日公布
中央戏剧学院
3月25日公布
武汉体育学院 3月25日公布
中央音乐学院 3月25日公布
河南工业大学
3月25日公布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3月25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八)
武汉工程大学

3月25日公布
沈阳大学
3月25日公布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3月25日公布
淮阴师范学院 3月25日公布
山东大学(威海) 3月25日公布
黄山学院
3月25日公布
安徽大学

美术类3月18日公布

戏剧影视导演3月25日公布

上海体育学院 3月12日公布
太原科技大学
3月26日公布
湖北师范学院

美术音乐3月23日公布

播音主持3月26日公布

北京科技大学
3月26日公布
江苏师范大学
3月7日各专业陆续公布
长春大学

3月22日成绩公布

3月26日合格名单公布

云南民族大学 3月26日公布
武汉轻工大学
3月26日公布
湖北工业大学
3月26日公布
兰州城市学院 3月26日公布
泉州师范学院

南音专业3月6日公布

美术、舞蹈、书法3月26日公布

西南石油大学 3月26日公布
河北经贸大学
3月27日公布
河北联合大学 3月27日公布
白城师范学院
3月27日公布
湖北文理学院

编导类3月21日公布

美术类3月27日公布

音乐舞蹈类4月2日公布

兰州商学院 3月27日公布
滨州学院 3月27日公布
天津师范大学 3月28日公布
郑州轻工业学院 3月28日公布
淮北师范大学 3月28日公布
长沙理工大学 3月28日公布
厦门大学

港澳台侨美术类3月28日公布

音乐类3月28日公布

浙江理工大学

表演类3月25日公布

美术类3月28日公布

绍兴文理学院 3月28日公布
丽水学院 3月28日公布
四川音乐学院 省外艺术类3月28日公布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3月28日公布
北京服装学院

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成绩开通;

美术类3月28日开通

曲阜师范大学 3月28日公布
天津理工大学
3月28日公布
通化师范学院
3月28日公布
西北大学 3月28日公布
安徽农业大学 3月28日公布
武汉纺织大学
3月28日公布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3月28日公布
鲁东大学
3月28日公布
西安石油大学 3月28日公布
哈尔滨师范大学

2月10日黑龙江省开通,

外省3月29日公布

台州学院 3月29日公布
中央美术学院

港澳台华侨合格名单27日公布

美术类3月29日公布

江汉大学 3月29日公布
沈阳工业大学 3月29日公布
山东师范大学 3月29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九)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十)
周口师范学院

3月29日公布
池州学院 3月29日公布
延边大学
3月30日公布
广东财经大学 3月30日公布
安徽建筑大学 3月31日公布
天津城建大学 3月31日公布
怀化学院 3月31日公布
景德镇陶瓷学院
3月31日公布
平顶山学院
3月31日公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3月31日公布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美术类3月29日公布

音乐类即将公布

吉林艺术学院
3月31日公布
惠州学院 3月31日公布
玉林师范学院
3月31日公布
赣南师范学院 3月31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十一)
哈尔滨学院

3月31日公布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3月31日公布
中南民族大学
3月31日公布
温州大学
3月31日公布
齐鲁工业大学 3月31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十二)
中国传媒大学

3月31日公布
青岛大学

省内艺术类3月26日公布

省外艺术类3月31日公布

南阳师范学院 3月31日公布
保定学院

书法类3月31日公布

省外艺术类3月31日公布

南通大学
3月31日公布
合肥学院
3月31日公布
天津工业大学

服装表演成绩查询;

美术类编导类3月31日公布

长春工程学院 3月31日公布
天津大学
3月31日公布
吉林建筑大学
3月31日公布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3月31日公布
中华女子学院 3月31日公布
安徽财经大学
3月31日公布
江南大学 3月31日公布
湖南理工学院
3月31日公布
天津体育学院 3月31日公布
大连民族学院
4月1日公布
长江大学
4月1日公布
首都师范大学
4月1日公布
中央民族大学

音乐舞蹈类3月7日公布

美术类4月1日公布

扬州大学
4月1日公布
郑州大学 4月1日公布
遵义师范学院 4月1日公布
井冈山大学
4月1日公布
南华大学
4月1日公布
华南农业大学

音乐类3月7日公布

美术、表演、编导4月1日公布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4月1日公布
江西中医药大学
4月1日公布
华东交通大学
4月1日公布
湖北科技学院 4月1日公布
湖北民族学院 4月1日公布
五邑大学 4月1日公布
中国人民大学
4月1日公布
浙江科技学院 4月1日公布
许昌学院
4月1日公布
湖南女子学院
4月1日公布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4月1日公布
湖南科技学院 4月1日公布
云南艺术学院
4月1日公布
内蒙古大学 4月1日公布
贺州学院 4月1日公布
浙江传媒学院
4月1日公布
南京晓庄学院 4月2日公布
北京邮电大学
4月2日公布
广西师范大学 省外艺术类4月2日公布
贵州大学

省内3月9日公布

省外4月2日公布

太原理工大学 4月2日公布
北京交通大学
4月2日公布
湘潭大学
4月2日公布
江西财经大学
4月2日公布
宜春学院
4月2日公布
西昌学院 4月2日公布
红河学院
4月2日公布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4月2日公布
河北美术学院
4月2日公布
沈阳体育学院 4月2日公布
湖北美术学院
4月2日公布
齐齐哈尔大学
4月2日公布
河北工程大学 4月2日公布
哈尔滨体育学院 4月2日公布
河北科技大学
4月2日公布
金陵科技学院 4月2日公布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4月2日公布
湖南文理学院 4月2日陆续公布
武汉科技大学 4月2日公布
西北师范大学 4月2日公布
新疆大学 播音主持与艺术4月2日公布
武汉理工大学 4月3日公布
安徽工程大学

表演类4月1日公布

美术类4月3日公布

河北工业大学 4月3日公布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4月3日公布
湖南城市学院 4月3日公布
广州大学
4月3日公布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4月3日公布
昆明理工大学
4月3日公布
闽江学院 4月3日公布
巢湖学院
4月3日公布
青岛科技大学
4月3日公布
大连大学 4月3日公布
桂林理工大学
4月3日公布
南京林业大学
4月3日公布
东华大学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

港澳台华侨合格名单3月26日公布

艺术类4月3日公布

广东工业大学
服装类4月3日公布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4月3日公布
西华大学 4月3日公布
海南大学 4月3日公布
山东体育学院
4月3日公布
天津科技大学

表演3月7日公布

美术类4月3日公布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4月3日公布
衡水学院 4月3日公布
南京财经大学
4月3日公布
石家庄学院 4月3日公布
华中科技大学

3月13日公布

美术类4月4日公布

江苏理工学院

4月4日公布
辽宁大学

河北艺术设计学类4月1日公布

辽宁艺术类4月3日公布

省外艺术类4月4日公布

山东财经大学 4月4日公布
山东艺术学院
4月4日公布
长沙学院
4月4日公布
长沙师范学院
4月4日公布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4月4日公布
德州学院
4月4日公布
湖北经济学院
4月4日公布
贵州民族大学
4月4日公布
广州美术学院
4月4日公布
中北大学
4月4日公布
兰州理工大学
4月4日公布
宁波大学 4月4日公布
宝鸡文理学院 4月4日公布
西安音乐学院 4月4日公布
黄淮学院
4月4日公布
大庆师范学院
4月4日公布
长春师范大学 4月4日公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4月4日公布
南昌航空大学 4月4日公布
菏泽学院 4月4日公布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4月4日公布
南昌大学
4月4日公布
淮阴工学院
4月4日公布
北华大学
4月5日公布
云南师范大学 4月5日公布
西北民族大学 4月5日公布
中南大学
4月5日公布
华中师范大学

美术类2月19日各省陆续公布

音乐类3月17日公布

音乐类合格名单4月5日公布

北方民族大学

成绩3月31日公布

合格名单4月5日公布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4月5日公布
北京民族大学 4月5日公布
西安美术学院
4月6日公布
北京林业大学 4月6日公布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4月6日公布
北京理工大学
4月7日公布
重庆师范大学 4月7日公布
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 4月7日公布
燕山大学
4月8日公布
东南大学 4月8日公布
宿州学院 4月8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十三)
湖南师范大学

省外4月8日公布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4月8日公布
石河子大学
4月8日公布
华东师范大学
4月8日公布
重庆文理学院 4月8日公布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 4月8日公布
吉林动画学院
4月8日公布
南开大学 4月8日公布
湖南工业大学
4月8日公布
西安文理学院

美术类4月4日公布

音乐类4月8日公布

沈阳师范大学 4月8日全部公布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4月8日正式公布
吉首大学 4月8日公布
东北电力大学
4月8日公布
辽宁工业大学
4月8日公布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SIVA·德稻实验班美术合格名单公布

4月9日公布

SIVA·德稻实验班表演(古典吉他)合格名单

4月10日公布

重庆邮电大学 4月9日公布
西安工程大学 4月9日公布
北京印刷学院 4月9日公布
西安交通大学 4月9日公布
湘南学院 4月9日公布
安庆师范学院
4月9日公布
中原工学院 4月9日公布
钦州学院 4月9日公布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4月9日公布
湖南农业大学
4月9日公布
中国戏曲学院
4月9日公布
贵州师范大学 4月9日公布
黄冈师范学院 4月9日公布
中国美术学院

4月9日公布

上饶师范学院 4月9日公布
西安工业大学
4月9日公布
南京艺术学院

4月9日公布

新疆定向招生成绩5月1日公布

陕西科技大学
4月9日公布
甘肃政法学院 4月9日公布
华南理工大学 4月9日公布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4月10日公布
江西服装学院
4月10日公布
安徽师范大学
4月6日陆续公布
渤海大学
4月10日公布
青海师范大学
4月10日公布
蚌埠学院
4月10日公布
东北石油大学 4月10日公布
阜阳师范学院

外省3月11日公布

表演4月10日公布

长春理工大学
4月10日公布
江西农业大学
4月10日公布
河南工程大学 4月10日公布
天津财经大学
4月10日公布
青岛理工大学
4月10日公布
合肥师范学院
4月10日公布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4月10日公布
西安邮电大学 4月10日公布
东华理工大学 4月10日公布
江西师范大学 4月10日公布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4月10日公布
大连工业大学

美术类3月21日公布

表演4月10日公布

南昌师范学院
4月10日公布
华中农业大学
4月10日公布
河南理工大学
4月10日公布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4月11日各省陆续公布
大连艺术学院
4月11日公布
重庆工商大学

4月11日公布

系统正在调试,成绩即将公布

廊坊师范学院 4月11日公布
江西科技学院
4月11日公布
厦门理工学院
4月11日公布
暨南大学

4月11日公布

港澳台侨合格名单4月10日公布

黑龙江工程学院 4月11日公布
福建工程学院 4月11日公布
内江师范学院 4月11日公布
安徽工业大学 4月11日公布
延安大学
4月11日公布
湖北工程学院 4月11日公布
咸阳师范学院 4月11日公布
南京师范大学 4月11日公布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4月11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十四)
邵阳学院

4月11日公布
西南大学
4月11日公布
山西传媒学院 4月12日公布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4月12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十五)
潍坊学院

省内3月11日公布

省外4月12日公布

新疆艺术学院

外省4月13日公布

新疆4月20日公布

中国矿业大学(江苏)
4月13日公布
石家庄铁道大学
4月13日公布
新余学院
4月14日公布
西安体育学院
4月14日公布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4月14日公布
长春光华学院
4月14日公布
湛江师范学院
4月14日公布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4月14日公布
信阳师范学院
4月14日公布
大连理工大学
4月14日公布
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4月14日公布
湖南工程学院
4月15日公布
沈阳音乐学院
4月15日公布
新疆职业大学 4月15日公布
烟台大学
4月15日公布
杭州师范大学
4月15日公布
浙江大学
4月15日公布
东北农业大学
4月15日公布
中国音乐学院

4月15日公布

上海师范大学
4月15日公布
陕西师范大学
4月15日公布
广西师范学院
4月15日公布
常州大学
4月15日公布
北京城市学院 4月15日公布
凯里学院 4月15日公布
华南师范大学
4月15日公布
苏州科技学院 4月15日公布
山西大同大学 4月15日公布
上海音乐学院

3月2日合格名单公布

4月15日成绩公布

广州体育学院 4月15日公布
天津美术学院
4月15日公布
西南交通大学
4月15日公布
武汉音乐学院
4月15日公布
广西大学
4月15日公布
广西艺术学院
4月16日公布
汉口学院

4月16日公布

专业入围线将于4月30划定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4月16日公布
黄河科技学院
4月16日公布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4月16日公布
鲁迅美术学院
4月16日公布
淮海工学院

成绩4月4日公布

合格名单4月16日公布

辽东学院
4月16日公布
西安理工大学
4月16日公布
邢台学院
4月16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十六)
长治学院

4月17日公布
星海音乐学院
4月17日公布
荆楚理工学院
4月17日公布
宁夏大学
4月17日公布
四川传媒学院
4月17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十七)
武昌理工学院

4月17日公布
广西民族大学
4月17日公布
河北传媒学院
4月17日公布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4月17日公布
广东海洋大学
4月18日公布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4月18日公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4月18日公布
上海戏剧学院
4月18日公布
西藏民族学院
播音类合格名单4月18日公布

四川美术学院

4月18日公布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4月18日公布
赤峰学院
4月18日公布
太原师范学院
4月18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十八)
贵阳学院

合格名单4月18日公布
曲靖师范学院
4月18日公布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4月18日公布
南京工业大学
4月18日公布
西藏民族学院 4月18日公布
安阳师范学院
4月18日公布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4月18日各省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十九)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天津考点4月4日公布

江苏河北合格名单4月18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二十)
河南大学

4月9日公布

河南音乐类4月18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二十一)
毕节学院

4月18日公布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新疆黑龙江4月18日公布
安康学院
4月18日公布
成都理工大学
4月18日公布
新疆师范大学
4月19日公布
百色学院
4月19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二十二)
九江学院

4月20日公布
西安培华学院
4月20日公布
三亚学院
4月20日公布
南昌工程学院
4月21日公布
河南师范大学
4月21日公布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成绩于4月4日公布

合格名单于4月21日公布

南京理工大学

成绩于4月8日公布

合格名单于4月21日公布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4月21日公布
商丘学院
4月21日公布
同济大学
4月21日公布
北京化工大学
4月22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二十三)
皖西学院

4月22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二十四)
渭南师范学院

4月22日公布
齐鲁师范学院
4月22日公布
南昌理工学院

成绩4月13日各省陆续公布
空中乘务各省22日陆续公布

河南科技学院
4月23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二十五)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

4月23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二十六)
昌吉学院

4月23日公布
唐山师范学院
4月24日晚开通查询
邯郸学院
4月25日公布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4月26日公布
郑州师范学院
4月28日公布
云南大学

美术类4月21日公布

音乐类4月28日公布

三峡大学

河北、安徽、广东4月19日开通

湖北、江苏、江西4月25日开通

湖南4月28日开通

山东即将开通

集宁师范学院 4月29日开通
四川大学
4月29日开通
河北体育学院
4月30日开通
宁德师范学院
4月30日开通
西安翻译学院
5月1日开通
梧州学院
5月1日开通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二十七)
龙岩学院

5月1日开通
北京电影学院

3月17日公布

5月4日定向合格名单公布

海口经济学院
合格名单5月5日公布
伊犁师范学院
5月6日公布
内蒙古师范大学

音乐舞蹈类4月10日公布

作曲与作曲理论5月7日公布

安庆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5月7日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二十八)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山东表演类5月8日公布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舞蹈类合格名单5月8日公布
黑河学院 5月9日公布
邢台学院 5月20日公布
沈阳工学院 5月20日公布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5月29日公布
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4月15日前后开通
呼伦贝尔学院 6月5日 公布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二十九)
池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

池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及时有效地处理教学及教学管理环节中的各种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教学事故的范围和级别

第二条 教学事故包含课堂教学、实践类教学;考试及成绩管理;教学管理中发生的事故。

第三条 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严重教学事故。

第三章 一般教学事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类一般教学事故

(一)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系部安排的教学任务。

(二) 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

(三) 教师在上课时使用手机,或者手机响并不立即关闭,或擅离教室接待来访者达1分钟。

(四) 上课准备不充分,只带课本,无讲稿或备课笔记等,或忘带必要的教辅工具致使上课无法完成。

(五) 未经系部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私下调课、挂名上课(请人代课)。私自更改授课地点而不上报达三周。

(六) 授课教师办理调课手续后,未能通知调课班级学生,致使学生空等达10分钟以内。

(七) 阻挠教学督导员及学校安排的其他管理人员听课。

(八) 因授课老师或实验管理人员工作失职,在授课时造成个别师生轻度受伤、中毒或学校财产轻度损失。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试、成绩管理类一般教学事故

(一) 校内期末考试或补考考场安排混乱,考场冲突数量6个班级以内,而未能在开考后10分钟之内解决。

(二) 监考迟到5分钟以内。

1

(三) 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收监考任务,或未经考试负责部门同意,私下调换监考考场或请人代监考。

(四) 监考时未清理考场,有擅离考场的行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但尚未引起考场混乱。

(五) 由于监考教师失误,造成校内考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或试卷缺失数量3份以内。

(六) 不按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成绩并上报而影响学生参加补考、素质测评、毕业等。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教学管理类一般教学事故

(一) 因排课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造成无教师到岗上课现象,排课负责部门未能在接到报告15分钟内及时处理。

(二) 由于管理人员工作失职,如不能及时安排课表、开关教室、实验室门、听力考试播放录音错误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考试秩序。

(三) 校内考试试卷分装有差错,致使学生无试卷,未能在开考5分钟之内解决。

(四) 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整理归档学生试卷、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资料,经检查后仍不整改。

(五) 管理部门丢失少量学生考试成绩、各种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造成一些不良后果,尚能弥补。

(六) 教学设施故障报修后,责任部门未能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

(七) 其他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较大影响的不良行为。

第四章 严重教学事故

第七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类严重教学事故

(一) 讲课内容违背国家宪法、法律和法令,思想偏激

(二) 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旷课(含监考);迟到、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

(三) 经批准的调课,在学期结束时仍未补上。

(四) 学生在实习、实验过程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学生出现严重伤亡事故。

(五) 丢失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要实习、实验档案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

第八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考试及成绩管理类严重教学事故

(一) 考前故意或因工作失误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

(二) 考试命题内容和份量不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出现开考后1小时内有1/2以上的学生交卷。

(三) 监考迟到5分钟及以上(以考试时间为准)。

(四) 监考时擅离岗位,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监考中不负责任,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对学生违纪现象瞒报、放纵学生舞弊或不填写与上交考场记录。

(五) 监考人员在省考、国考监考中未经考试负责部门同意,擅自更换监考考场、请人代监考。

(六) 监考人员在省考、国考监考中让学生带走试卷、答题卡(纸)而不能追回,或试卷装袋未经验收就封袋而错误地上报。

(七) 监考人员在省考、国考监考的考场,经上级认定有特殊试卷并对学校提出批评。

(八) 由于监考教师失误,造成校内考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或试卷缺失数量达4份以上。

(九) 授课教师未经考核而给学生成绩、出具虚假成绩证明材料要求更改成绩、丢失考试成绩、打击报复学生故意不让及格。

第九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教学管理类严重教学事故

(一) 因排课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造成无教师到岗上课现象,排课负责部门在接到报告15分钟后仍未派人作出初步处理。

(二) 教学设施故障报修后,责任部门在48小时后仍未作出处理意见。

(三) 管理部门大量丢失学生考试成绩、各种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四) 由于个人工作失职,如不能及时安排课表、开关教室、实验室门等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五) 其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良行为。

第五章 教学事故处理程序及处理办法

第十条 教学事故处理程序

(一)由教学事故发现人或部门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审批表》,送教务处。 3

(二)教务处向相关单位下发教学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通知。

(三)单位调查核实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处。

(四)单位处理意见经教务处审查同意并报主管院长审核后,由教务处反馈到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五)教务处有权对单位处理意见进行质疑,并发出重新调查处理通知,然后按上述步骤3-4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一) 对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人员,由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内给予公开批评,本人应写出检查并交教务处备案,年度考核等级不得评优,一年内不得申报上一级职称。

(二) 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人员,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本人应写出检查并交教务处和人事处各l份备案,年度考核等级不得高于合格,两年内不得申报上一级职称。

(三) 对于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人,按一次严重教学事故处理。以后每次累加。

(四) 对于一学期内发生两次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得申报上一级职称。

(五) 对于经常发生教学事故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直至取消上课资格,调离原岗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体育实践课、实验实训课等课程,如因教学的实际需要没有课间休息,可提前10分钟下课。但要在学期开课前报系部负责人批准,并且在下课时要尽量减少对其它上课班级的影响。

第十三条 如事故责任人对事故认定不服,可在认定作出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诉,教务处将在收到申诉书后的两周内组织专家复核,作出答复。

第十四条 外聘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可参照校内教师处理,将处理结果通知到所在单位,直至取消续聘。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4

教学事故认定审批表

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当事人所在系部存档,一份归入本人业务档案。

2.“教学事故具体内容”栏可简要填写,详情可用附件说明。

5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三十)
池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文本模板2015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题 目: 二级学院:专 业: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合作导师:完成时间:( 201 届 )

学号: 职称(学位): 职称(学位): 201 年 月 日

池州学院教务处制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是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本人在论文写作中参考的其他个人或集体的研究成果,均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依法享有和承担由此论文而产生的权利和责任。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池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正文(文史类专业参考格式)

目 录

摘要„„„„„„„„„„„„„„„„„„„„„„„„„„„„„„„„„1

X

X 一X 二 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和功能 „„„„„„„„„„„„„„„„„„XX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本质„„„„„„„„„„„„„„„„„„„„„XX 1 诚实信用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准则„„„„„„„„„„„„„„„XX XX

„„„„„„„„„„„

参考文献 „„„„„„„„„„„„„„„„„„„„„„„„„„„„„„XX【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

摘 要(居中,段前段后各空1行)

实信用原则做了较为系统的讨论、分析。„„„„

of PRC

, „„„„

: honesty and credit;crisis of honesty and credit;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三十一)
池州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

院字【2013】102号

关于印发《池州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池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

现将《池州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池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池州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2、《池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池州学院

2013年9月29日

池州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使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省教高„200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我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思维方法、专业技术、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应达到相应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标准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应体现学生已经掌握并且能够运用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技术和初步研究能力。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统一领导,实行学院、教学系、教研室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

第五条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统一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通过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对其进行宏观指导;

(二)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协调校内有关部门,负责年度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预算申报与管理;

(三)组织校级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中期、答辩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四)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 教学系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结合本系的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大纲及相关的管理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成立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指导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包括对选题、开题、中期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三)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及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学生参加答辩资格审查;

(四)审批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时将总结报告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报送教务处。

第七条 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教师选择并论证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报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二)确定指导教师,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适当的资料、实验条件、调研途径等;

(三)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把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四)组织安排好课题落实、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工作;

(五)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六)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及时将工作总结报送系。

第三章 指导教师

第八条 指导教师须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

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应在具有高级职称、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工作;鼓励助教、研究生和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干部参与相关的辅助性指导工作。

第九条 提倡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管理干部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但一般应由本校教师负主要责任。

第十条 指导教师由教研室安排,系负责审查,报校教务处备案。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指导毕业论文一般为5-7人,指导毕业设计不超过10人。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规定拟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或题目,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指导学生自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或题目;

(二)制订指导计划,在参考文献、资料、实验设备、器材等有关方面帮助学生作好准备工作;

(三)审查学生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方案及进程安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了解进度,及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技术性问题;

(四)重视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等基本功的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论文;

(五)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内容,同时提出全面修改意见;

(六)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如实评价学生表现,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和成绩,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

(七)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端正学风,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育人放在首位。

第四章 学生任务

第十二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实践。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期间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一)根据所接受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查阅有关参考文献,综合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选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学生也可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或题目,但应征得指导教师的正式认定;由学生自己选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应提前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

(二)在教师指导下,制订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方案分段实施时间、任务、检验方式等在内的课题进度计划;

(三)按进度计划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收集整理相关研究资料,开展实验、实践或调研活动,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和实践记录;

(四)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应学习、参阅有关参考文献和期刊论文,并有一定量的引文;

(五)按规定时间上交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三条 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制作),应做到: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真实诚信,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二)遵守制度,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

(三)独立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第五章 主要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选题、开题、实验(设计、调研)、中期检查、撰写、答辩、总结与归档等环节。各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附表。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自第七学期开始,第八学期完成。各系应在第七学期(11月上旬)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每年十一月下旬完成师生互选工作,并将分组和选题情况整理后报教务处存档;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落实选题的研究内容、目标、方法、步骤和进度等。第八学期应届毕业生全部转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期,各系组织答辩及成绩评定;答辩结束后,安排专人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 第八学期结束前,各系按名额推荐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整理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材料、工作总结、统计表等资料,由各系统一收存,每人一袋,封面应有目录清单。其中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统计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各系存档;优秀毕业论文长期保存,并汇集成册。

以上资料应同时保存电子版。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以后,学院将不定期外聘相关教授、专家对校内毕业论文(设计)及评定成绩进行抽查,抽查比例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3-5%。

第六章 选题

第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围绕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性;题目难易要适度,工作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年更新率原则上应大于50%。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课题主要由指导教师提供,所在系汇总后向学生公布,并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指导教师和学生。倡导产、学、研合作研究,支持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市场调查等方式,结合社会经济文化建设的实际需要,自己拟定研究课题。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题目,如安排几名学生同做一个课题,应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子课题)。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三十二)
池州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池州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

池州学院 系 级 专业学生 经同意前往 进行实习,实习时间从 至 。现就自主实习期间纪律、安全等问题做出如下承诺:

1.实习期间自觉遵守池州学院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2.虚心求教,自觉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业务指导。

3.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4.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

5.自觉维护池州学院声誉。

6.对实习期间发生的安全保障等问题,由本人负责。

学生本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池州学院教育管理系统(三十三)
池州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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