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学排名 > 大学介绍 >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2016-09-23 12:45:4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共7篇)山东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山东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 210 44 128 157 (lg54mk55tmh2us55rplqrg55) default2 aspx山东财经大学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财经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突...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一)
山东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

山东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210.44.128.157/(lg54mk55tmh2us55rplqrg55)/default2.aspx
山东财经大学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财经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突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
  学校于2011年7月4日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山东经济学院的前身山东财经学院,创建于1952年,由山东会计专科学校与齐鲁大学的经济系合并组建而成,是山东省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也是全国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之一。“文革”期间,山东财经学院中断办学。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办学,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山东财政学院始建于1986年,是财政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建校初期实行部、省共建,以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后,学校领导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2012年6月9日,山东财经大学正式揭牌成立。2012年8月23日,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建设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共有4个校区,占地4818亩。现有21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1000余人,研究生2100余人。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涵盖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1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艺术和教育等八个学科门类相结合的学科结构,现有16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9个校级重点学科。其中,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国际贸易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39人,教授、副教授96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67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54人。教师中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19人,全国优秀教师15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4人,博士生导师27人。
  学校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现有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5个,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成果奖38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14项。学生在全国全省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学术论文竞赛、CCTV英语演讲比赛等各类比赛中屡获嘉奖,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共有各类实验室141个,设有各类实践教学基地85个。有山东省企业电子商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数字媒体技术实验室、山东省金融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经济运行动态仿真实验室和金融服务外包创新实验室等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山东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6个。校舍建筑总面积108.2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75.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图书馆藏书389万册,中文现刊2786种,外文现刊420种,电子图书171万册,数据库31个,自建特色数据库6个,实现了与省市图书馆图书资源共享。建有现代化演播中心、CATV教学系统和千兆以太校园网络系统。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公寓和食堂等教学科研生活设施比较齐全。
  学校不断强化科研的先导地位,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科研工作的激励和引导,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五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07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91项、省部级项目885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153项;被SCI、EI、ISTP和SSCI等检索收录论文793篇;获得科研经费17324.4万元,年均科研经费3464.8万元。有山东省政府规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财政金融研究基地、山东省公共财政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基地、服务业创新与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和山东省公共政策软科学研究基地等13个省级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成立了区域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中心、农业与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
  学校主办的《经济与管理评论》和《山东财经大学学报》,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经济理论期刊,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城市经济十佳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在全国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学校实行开放式国际化办学的发展战略,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德国、荷兰、捷克、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10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在师生交流、科研合作、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面建立了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关系。每年聘请长期外籍专家80余人,承担英语、德语、日语等语种以及部分专业课授课任务;学校于1993年获得招收留学生资格,现有来自美国、法国、荷兰、捷克、印度尼西亚、韩国等国家的语言留学生、学历本科留学生以及来自瑞典、捷克、巴西等国家的交换生。学校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西敏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奥维西布雷学院、哈特福德大学、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圣托马斯大学、纽海芬大学、英国龙比亚大学、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法国雷恩第一大学、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新西兰Unitec理工学院、捷克布拉格经济大学、捷克布拉格城市大学、日本东京经济大学、台湾地区淡江大学、世新大学等国(境)外大学合作,每年选派500余名学生赴海外访学或本科就读研究生项目,实施本科、研究生双学位教育,增加学生的海外经历,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人才。
  学校与国内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与山东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每年选送部分优秀研究生、本科生到山东大学和天津财经大学等高校相关专业进行为期半年或一年的访问学习。
  学校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独立学院——燕山学院、东方学院,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认真贯彻国家与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深入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凝心聚力工程”和“特色名校工程”,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一流、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山东省高层次财经人才培养和经济研究的重要基地,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二)
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入口

2015中央财经大学高考录取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招生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三)
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体育重修课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体育重修课的教学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和我校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体育重修课管理办法:

1、 重修课分为两个班,即重修一班和重修二班。 重修一班针对因伤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为其提供重修机会。重修二班针对期末考试不及格、旷考、作弊等学生,为其提供重修机会。

2、 因伤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应在体育课期末考试前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办理缓考学生需填写体育课缓考申请表,并经校医院办理转院手续至我校定点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应注明期限及避免体育运动等)、再由校医院鉴定同意并出具证明,经体育部审核、教务处批准缓考后,方能由体育部安排该学生进入重修一班学习。

3、 重修一班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重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五级记分:A、B、C、D、F。

4、 重修二班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重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两级记分:即合格与不合格。 附:中央财经大学体育课缓考申请表(下页)

体育教学部 2012年10月

中央财经大学体育课缓考申请表

注: 12、申请体育课缓考,需附我校定点医院、校医院病情证明书。 3、审批手续由学生本人办理,在体育课期末考试前办理有效。 4、此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由体育部存档备案。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四)
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体育重修课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体育重修课的教学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和我校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体育重修课管理办法:

1、 重修课分为两个班,即重修一班和重修二班。 重修一班针对因伤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为其提供重修机会。重修二班针对期末考试不及格、旷考、作弊等学生,为其提供重修机会。

2、 因伤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应在体育课期末考试前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办理缓考学生需填写体育课缓考申请表,并经校医院办理转院手续至我校定点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应注明期限及避免体育运动等)、再由校医院鉴定同意并出具证明,经体育部审核、教务处批准缓考后,方能由体育部安排该学生进入重修一班学习。

3、 重修一班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重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五级记分:A

B、C、D、F。

4、 重修二班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重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两级记分:即合格与不合格。

附:中央财经大学体育课缓考申请表(下页)

体育教学部

2012年10月

中央财经大学体育课缓考申请表

2、申请体育课缓考,需附我校定点医院、校医院病情证明书。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3、审批手续由学生本人办理,在体育课期末考试前办理有效。

4、此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由体育部存档备案。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五)
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体育重修课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体育重修课的教学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和我校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体育重修课管理办法:

1、 重修课分为两个班,即重修一班和重修二班。 重修一班针对因伤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为其提供重修机会。重修二班针对期末考试不及格、旷考、作弊等学生,为其提供重修机会。

2、 因伤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应在体育课期末考试前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办理缓考学生需填写体育课缓考申请表,并经校医院办理转院手续至我校定点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应注明期限及避免体育运动等)、再由校医院鉴定同意并出具证明,经体育部审核、教务处批准缓考后,方能由体育部安排该学生进入重修一班学习。

3、 重修一班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重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五级记分:A、B、C、D、F。

4、 重修二班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重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两级记分:即合格与不合格。

附:中央财经大学体育课缓考申请表(下页)

体育教学部 2012年10月

中央财经大学体育课缓考申请表

2、申请体育课缓考,需附我校定点医院、校医院病情证明书。 3、审批手续由学生本人办理,在体育课期末考试前办理有效。 4、此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由体育部存档备案。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六)
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体育重修课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体育重修课的教学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和我校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中央财经大学体育重修课管理办法:

1、 重修课分为两个班,即重修一班和重修二班。 重修一班针对因伤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为其提供重修机会。重修二班针对期末考试不及格、旷考、作弊等学生,为其提供重修机会。

2、 因伤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应在体育课期末考试前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办理缓考学生需填写体育课缓考申请表,并经校医院办理转院手续至我校定点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应注明期限及避免体育运动等)、再由校医院鉴定同意并出具证明,经体育部审核、教务处批准缓考后,方能由体育部安排该学生进入重修一班学习。

3、 重修一班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重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五级记分:A、B、C、D、F。

4、 重修二班学生的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及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体育重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两级记分:即合格与不合格。

附:中央财经大学体育课缓考申请表(下页)

体育教学部 2012年10月

中央财经大学体育课缓考申请表

2、申请体育课缓考,需附我校定点医院、校医院病情证明书。 3、审批手续由学生本人办理,在体育课期末考试前办理有效。 4、此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由体育部存档备案。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七)
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央财经大学物资采购事务中心

2013年5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中央财经大学物资采购事务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现邀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谈判。有关事宜如下:

1、项目名称: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体育综合管理系统 3、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时间:2013年5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行政楼212房间。 4、谈判时必须携带以下文件:

a)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联系信息: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 编:100081

联系人:孙老师 郭老师

电 话:010-62289113、62288705 传 真:010-62288705【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第二部分 项目说明及要求

1、项目说明 1.1

采购人:特指依法进行本次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央财经大学。

采购机构:是指经采购人授权,具体进行招标工作的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机构为: 中央财经大学物资采购事务中心 。

1.2

合格的投标人: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1.2.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

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4

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5 中标方(乙方)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方

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2、投标费用

2.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

何,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 中标商应缴纳招标管理费4000元人民币。 3、投标要求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及相应服务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 一、投标书应包括:

1.1 投标函: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投标声明与承诺; 1.2 报价一览表; 1.3 服务承诺书;

1.4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二、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2.1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企业公

章)。

2.2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被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3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4 企业资信证明。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 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 投标文件由供货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

份),并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正本文件必须是原件,且以正本为准。

4.2 投标文件应由供货商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并加盖供货

商公章。

4.3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货商

的签章和被授权代表的签字。

4.4 供货商应将投标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封口处应有授权代表的签字

及投标单位公章。信袋封皮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货商名称。

五、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5.1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5.2 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供货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印鉴的。

5.3 投标文件未加盖供货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5.4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5.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的或委托代理人参

加开标会未提供法人委托书的;

5.6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7 应提供而未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或证书原件被涂改或转让的; 5.8 提供虚假资料的;

5.9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

六、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6.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方是否符合资质要求,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

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6.2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原则上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

任何外来证明。

7、授予合同

7.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方,即意向授予合同的投标方。 7.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方的资质、资格、信誉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 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 7.3 最终审查的方式 7.3.1 对预中标方进行询问。

7.3.2 如果有必要将对预中标方进行实地考察。 7.4 招标方的变更权力

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方有权对相关内容作局部调整。

7.5 招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

7.6 中标通知

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具体数量根据投标的实际情况由招标方确定。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通知也可以传真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

相关热词搜索:中央财经大学彩云系统 中央财经大学物流管理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中央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daxuejieshao/648408.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