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学排名 > 大学介绍 >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

2016-09-24 09:39: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共7篇)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 jwc hbmu edu cn structure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 jwc hbmu edu cn structure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湖北医药学...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供大家学习参考。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一)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jwc.hbmu.edu.cn/structure/ ...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jwc.hbmu.edu.cn/structure/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二)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hbmu.edu.cn/structure/

下面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jwc.hbmu.edu.cn/structure/


更多校园信息,请关注>>>校园快讯>>>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三)
2015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及工作细则

2015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及工作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11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现将招生及相关事宜介绍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对象: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二、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我校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方式如下: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1日18:00

(2)报名网址:

(3)要求: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包括高考考生号等)

2.现场报名确认

(1)报名时间:分两个时段进行。2015年5月13日,接受校内专升本考生报名,由所在学院集中报送资料;2015年5月14日,接受校外专升本考生报名,报名手续必须由申请者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报名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教务科(勤政楼一楼)。(公交路线:在十堰市火车站广场乘车,可选择4路、5路公汽,到太和医院站下车即到;在十堰市三堰客运站门口乘车,可选择4路、5路、8路、10路公汽,到太和医院站下车过街即到。)

(3)报名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请持以下资料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

②《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原件(附件1)一式三份,申请者、申请者所在高校和举办学校各留存一份。考生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所在院校相关部门需盖章确认。

③已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需盖章确认。

④在省、部级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或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加分标准见下表2。申请者填写《2015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考生加分申请表》(附件2)一份,考生所在院校相关部门需盖章确认。报名时还请携带证书或期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通过审核者,给予相应加分。【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

(4)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护理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报名考试费均为130元。详见下表。

(5)电子采像:考生报名后进行现场电子采像,采像费用自理。

(6)学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学生的专科学籍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学籍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我校将及时在学校、教务处主页上公布。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1)大学英语:总分100,题型包括选择题、阅读题、综合填空和写作。所有专业均须考核。

(2)专业课程【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

2.考试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6日-6月7日,详见下表。通过学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4日-5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三)录取

1.各专业均设定英语资格线,达到英语资格线者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最后一名若出现排名并列情况,则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若英语成绩亦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课程考试中综合分析题得分高者。

3.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四)
湖北医药学院医学伦理作业

医学伦理学

临床见习教学指导手册

(供普教医学各专业使用)

开课学期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专业年级 临床医学 2012级临本三班

姓名学号 xxxx 201203012125xx

实习小组 分组x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伦理学教研室

2014年6月

一、见习教学材料制定

医学伦理学总学时42,其中临床见习6学时。由《医学伦理学》任课教师与相关临床课教师共同研讨制定《医学伦理临床见习教学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并通过学校教务处及教学委员会审定。《手册》根据专业需要,初步拟定了临床诊断(包括影像)和内、外、妇、儿六个实验内容。

二、见习要求

为了实现带教师资与患者资源的共享,我们采取医学伦理临床见习教学与医学生的医学临床见习同步进行的方式。

由《医学伦理学》任课教师布置该学期的伦理见习任务与要求,明确临床见习小组的划分及小组长的任命;由临床带教教师负责具体病例的选择与诊治观摩;小组长负责分组讨论;本小组成员各自根据见习情况,完成伦理见习指导手册中的两次内容,并交由带教教师签字;《医学伦理学》课程任课教师完成见习报告的评阅。

三、成绩考核

考虑到《医学伦理学》课程设置的学期与学生成绩、学籍管理的同步现实,该见习成绩在见习内容完成、见习手册按时上交后,医学伦理学任课教师给出见习实践作业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0%。

见习实践一

见习内容:围绕疾病诊治伦理,主要完成如下见习任务:①临床问诊、体格检查过程中应遵循的伦理要求。②疾病诊断的伦理思维前提与方法。前提是具有一定的人文知识与社会经验、医学基础知识、搜集病史与查体技能和哲学修养(如:逻辑联系、辩证分析、认识论与矛盾论观点等)。③重视患者个体差异的伦理意义。如社会性差异对人的疾病、疾病病谱、疾病预后和治疗效果的影响。④选择辅助检查手段的伦理原则。

见习目的:明确任何医疗实践活动都是人类活动的一部分,其产生发展必然伴随着相应的伦理要求。任何具体医疗行为作为一种技术,都包含着医务人员的医学美德和职业责任。培养医学生关于医疗技术及其临床应用中的伦理认识,学习关爱和尊重患者。

见习报告(格式同下):

1.实际病例(简明扼要)

2.医学事实(用了诊断什么方法,得出的诊断结论)

3.伦理事实

伦理原则、准则的体现及未体现情况

4.伦理分析与建议

原因分析

建议

1.实际病例:

患儿,男,3.5岁。在哭闹中突然晕厥,意识丧失,呼叫不应,面色青紫,四肢瘫软,经过按压人中穴,约3分钟后清醒过来,无发热,无咳嗽,无呕吐、腹泻,无外伤史,尿便正常。患儿5个月左右时偶有轻度青紫,后进行性加重,但家长未注意。患儿喜静少动,没有活动时,即出现呼吸困难,主动蹲下片刻,可缓解。起病以来,患儿精神、饮食、睡眠尚可,大小便正常,体力下降,体重无明显变化。既往史:既往无其它疾病,母孕期健康,生长发育大致正常。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平稳,发育尚可,营养中等,自动体位,面色发绀,神志清楚。心前区略隆起,心尖搏动弥散,心界无明显扩大,心率116次\分,心率规则,胸骨左缘第3—4肋间可闻2—3\6级喷射性收缩期杂音,肺动脉瓣听诊区第二心音减弱。无周围血管征,腹部肝脾未触及,四肢活动良好,四肢末端可见发绀及杵状指(趾)。

辅助检查:胸部X线片可见到两肺门影缩小,两肺纹理减少,透亮度增加,心尖圆钝上翘,肺动脉段凹陷,主动脉影增宽,构成“靴”状心影。WBC9.6G\L,HB155g\L,RBC6000G\L。脑电图无异常。

2.医学事实:

在本次诊疗过程中,首先医生在了解患儿的病情以后,在舒适明亮的环境中为患儿做体格检查,虽然患儿的精神状况欠佳,各种检查都不能很好地配合,但医生还是很耐心的安慰、逗乐患儿,并做到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的为患儿体格检查,并未因患儿不配合而随意应付。在做完体格检查后,医生根据病人的情况开了X线,血常规等检查,并给患者监护人解释了这些检查的必要性,并告知其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医生根据患儿的临床表现“患儿,男,3.5岁。在哭闹中突然晕厥,意识丧失,呼叫不应,面色青紫,四肢瘫软,经过按压人中穴,约3分钟后清醒过来。患儿5个月左右时偶有轻度青紫,后进行性加重,但家长未注意。患儿喜静少动,没有活动时,即出现呼吸困难,主动蹲下片刻,可缓解。”并根据相关辅助检查如胸部x线,血常规尿常规等,医生诊断出患儿的临床诊断为“法洛四联症”。

3.伦理事实:

对于该患儿,基于及时诊断准则和准确诊断准则,医生根据该患儿的临床症状(阵发性缺氧脑病和蹲踞症状),体格检查和胸部X片做出了诊断,为“法洛四联症”。基于有效准则、择优准则和自主准则,医生告知患儿家属后,下了如下医嘱:1)一般护理:平时应经常饮水,预防感染,及时补液,防治脱水和并发症。2)缺氧发作的治疗:发作轻时取膝胸位即可缓解,可口服普萘洛尔1—3mg\(kg*d)。平时应去除引起缺氧

发作的诱因,如贫血,感染,尽量保持患儿平静。对于内科治疗无法控制的发作者,应考虑急诊外科手术修补。在上述医疗诊治过程中医生充分履行了其义务,并遵循了尊重原则,有利原则,尊重了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完成检查后,医生就诊断结果和病人家属进行了交流,通过对检查结果的分析,指导监护人了解患儿的病情,并详细的向患者监护人讲解了当前此病的治疗方法,并讲解了每种治疗方法的适应症、优缺点及可能的预后情况,让病人选择治疗方法,并签订了书面协议。在此过程中,医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病人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病人,及时解答其咨询。履行了其如实告知和说明的义务。而患者监护人,在诊疗过程中,积极配合医生工作,如实的讲述患儿的病情,履行了如实提供病情和有关信息,配合医疗诊治义务;遵循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劳动的义务;给付医疗费用的义务;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支持临床实习和医学发展的义务。

在此病例中,从伦理层面,医生尊重患者的自主权,虽然儿童无行为能力,但医生通过其监护人遵守了及时诊断准则和准确诊断准则,体现了诊断伦理。在治疗活动中,医生根据学习和掌握的科学的治疗方法,认真实施有效的治疗,事实就是的判断治疗方法,体现了有效准则;和病人共同选择适当的治疗目标,降低病人所付出的代价,体现了择优原则;为病人自主选择提供充分条件体现了自主准则。

4.伦理分析与建议:

我们从医学伦理学角度分析认为:现代医学的目的是预防疾病、维护健康、提高生命质量。在医疗中尽力延长生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绝不能把它推向极端。没有生命价值的延长生命,实质是延长痛苦,对自身、社会、家庭并非有益。然而,我们也不能一味的追求生存质量而不顾伦理道德,某些缺陷新生儿经救治后虽然可能存在生活质量的下降,但他们可以自理甚至可以为社会作出贡献,在这种情况下,采取积极救治仍是值得提倡的。对于那些以追求生存质量为借口而采取放弃救治的家长以及害怕承担风险而片面夸大救治无价值的医务人员,应遭到人们的唾弃。 医生有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有能力对缺陷新生儿处理作出较恰当的决定,然而,在实际临床工作中却难以实现。现有法律对医务人员主动放弃治疗的约束及医生有不得拒绝诊治的义务,以及部分医生担心判断失误引起法律纠纷,宁愿采取根据家长的决定来放弃治疗或积极救治,这样医生只能处于被动和无奈的状态。

根据本实际病例个人建议:近年来,医务人员面对新的伦理问题,对儿科医生而言,问题已经不是我们能为患儿治疗哪些疾病,而是我们应不应该治疗。患儿今后的生活质量是否可以作为判断积极治疗还是放弃治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五)
2016年湖北医药学院专项招聘教学人员公告

2016年湖北医药学院专项招聘教学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6年4月18日讯:为满足湖北医药学院教学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经湖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湖北医药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共128人。现 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2、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超35和30周岁,博士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可不受年龄限制。

2、公告中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211、985高校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本硕均为医学教育背景的研究生,可不受此限。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报名,填写《湖北医药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专项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

3、网上报名指定网址:湖北医药学院网站首页“人事招聘系统”

4、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勤政楼三楼人事处。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鉴于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需要,作为专任教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岗位,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六、招聘考核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采取笔试、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医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作为专任教师引进的博士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工作由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各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笔试、面试工作。辅导 员、教学辅助及管理人员由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根据招聘人才类别和层次的不同,按以下程序组织公开招聘:

(一)博士研究生

1、资格审核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人事处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学术业绩、政治立场等。资格条件审查结束后,人事处和各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安排。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

2、素质能力测试

考核由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均为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素质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由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通知。面试占6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40%。

(1)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执行。学院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看、说、答三种方式进行。

①看,考官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看仪表仪态,看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条件(限时2分钟)。

②说,应聘人员自我介绍本人情况(学习经历、研究方向、获奖情况、论文情况),进一步说明本人具备该专业岗位应有的知识和能力。(限时3分钟) ③答,回答1个问题。问题与岗位相关,考查应聘人员的理解能力、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准备1分钟,答题3分钟)

④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计时员开始计时,答题时间结束,应聘人员停止答题。

⑤考官打分。考官根据看、说、答和评分标准,在评分表上独立打分并签名。

⑥测试成绩。记分员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测试成绩。

面试评分表

姓名: 岗位: 抽签号: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六)
湖北医药学院选修课学生网报通知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程选报的通知

根据教学安排和学校有关要求精神,我院将开展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选修课程选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修报名时间:(9月5日13:00——9月11日晚上12:00)。选修时间过后本系统将关闭。

二、选修办法:通过网络选修,打开IE浏览器,输入以下网址:

(

三、由于学生选课过于集中,可能会造成网络拥挤,如出现不能选课时,关闭浏览器后,

稍后再次进入(建议使用校园网进入)。

四、此次选课如果部分课程选修人数过少,不能开课时,将安排改选,改选时间另定。 五、进入该系统,只能以本人的账号登录,严禁使用他人帐号登录。如果恶意修改他人

信息,将通过网络日志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选修报名要求:

1、每位同学最多选修课程不得大于2门,多选课程将随机删除。 2、公共选修课在校本部开设,全院各专业各年级打通选修报名。

3、网上选修课课表见下发纸质课表前页,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相应的临

时班级。

4、禁止报名选修以前报名选修过的课程,即使同一门课程多次通过考试,也仅给

予一次学分。

5、实际进入课表选修课不需要网上选报,如本班有超过2门进入课表选修课,不

得在网上进行选课。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2011年8月29日

2011-2012-1学期选修课(已进入班级课表)

2011-2012-1学期选修课(网上选课)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七)
湖 北 医 药 学 院

湖 北 医 药 学 院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规 定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依法治校、因材施教、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3月25日教育部第21号令),结合我校实行学分制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湖北医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学生注册是学校对学生在校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和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对其学籍有效性的认可,也是加强学生行为管理的有效手段和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必要措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管理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学生实施注册管理,是高校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的重要内容。注册管理的工作原则为:“坚持学生本位,践行服务理念,依法实施注册”。注册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学生工作处和其它相关部门协办。

第三条 学生注册分为新生入学注册和在校学生每学期的学籍注册。学生必须经过注册方能取得湖北医药学院学籍资格认定。注册前,学生应通过有效方式结清与学校的阶

段性经济关系。

第四条 已注册学生享有《湖北医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所列的各项权利,未注册学生未取得相应学籍,因而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五条 各学院(系)必须于注册截止日的次日,向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报告学生到校情况(附请假学生名单和未注册学生名单)。

第六条 新生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凭《湖北医药学院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学习,经校医保中心(或附院)诊断,并确定通过治疗一年内可达健康标准者,由本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立即回家治疗,并在规定期限内离校,否则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限内经治疗康复者,可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入学申请(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学校医保中心(或

附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请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 在校学生注册

1.每学期注册前,教务处为相关学院提供准确的《班级学生名单》。

2.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各学院在第一周核查学生报到情况,填写《学期报到情况表》报送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3.学生自开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学校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后,持有效证件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

4.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自开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或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二周。

5.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贫困生可以按照《湖北医药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办法》申请贷款或其它形式资助,并到所在学院提出缓缴费申请,由学院提出意见,经贫困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学校批准,取得《学生缓缴学费证明》后办理注册手续。

6.辅导员收集本班学生的《学生证》、《学生缓缴学费证明》以及延期注册申请送交所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并由其汇总后报所在学院教学管理部门。

7.计划财务处为学院提供准确的《学生缴费情况清单》。

8.各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对照《班级学生名单》、《学生

缴费情况清单》以及《学生缓缴学费证明》进行注册资格审查,对符合注册资格的学生在其《学生证》注册栏内加盖“已注册”印章。

9.开学后第三周,各学院学生、教学管理部门向所辖各班级通报注册情况,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和抄送学生工作处。

10.注册结束后,教务处将关闭未注册学生的信息查询系统。

第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予注册,未注册学生不享受在校学生的权利,学校对其学习效果也不予评价:

1.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或其它应缴费用且未办理缓缴手续者。

2.应当休学而没有履行休学手续者。

3.因学籍变动,《学生证》未予更换者。

4.应当留级、降级而没有履行留、降级手续者。

5.因出国留学、应征入伍、因病或其它原因申请暂不注册者。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予以暂缓注册,暂缓注册学生享受湖北医药学院在籍学生的待遇。

1.未能按时报到但已办理请假手续者。

2.前一学期(含假期)有违法、违纪行为,组织上未作处理结论者。

3.因特殊情况申请暂缓注册者。

第十条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

未注册者,视为学生主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籍本科学生、专科(高职)学生。

第二章 学制、修业年限

第十二条 各专业的学制以教育部的规定为准。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弹性学制,可延长修业年限。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三年制专业五年、四年制专业六年、五年制专业七年。

第十四条 延长学习年限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考勤与请假

第十五条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见习、实习、社会调查、军事训练等教学活动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处。

教研室可以根据本《规定》的原则、所授课程的特点和学生人数多少等情况制定本门课程考勤办法(如点名、签到等)进行考勤,并将学生考勤情况按所占成绩的比例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对学生旷课等情况应及时向学生所在院(系)反映。

采取全程或抽查方式记载考勤,对所发现的旷课现象,教研室可参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2、3款处理。

学生旷课时间,一般以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无故

相关热词搜索:湖北医药教务管理系统 湖北医药学院官网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湖北医药学院教务系统"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daxuejieshao/650265.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