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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

2016-09-24 10:10:2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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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供大家学习参考。

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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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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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三)
黑河学院党政机构、教学教辅机构电话号码本doc

黑河学院党政机构、教学教辅机构电话号码表

黑河学院党政机构、教学教辅机构电话号码表

黑河学院党政机构、教学教辅机构电话号码表

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四)
黑河学院校园网首页设计意见

黑河学院校园网首页设计意见

一、校园网主页版面设计 1.存在的问题

校园网主页整体版面设计是在2011年,网页更新较缓,整体板面设计过于僵化,版面布局不合理,网页服务作用不突出,不能简单快捷查阅相关栏目信息,服务师生、阅读浏览功能发挥不突出。具体如下:

(1)首页背景图片单一,缺乏动态性;

(2)校园网站板块缺少二级菜单,缺乏层次性; (3)主页布局重点不突出,缺乏主次性;

(4)校园信息(新闻、公告、漂浮窗口)缺乏显著性; 2.合理化建议

(1)校园网站总体设计应动、静结合,背景图片可采用动态效果,每间隔3-5秒更新一次(也可采用自动切换按钮),图片可采用校园景观全貌、局部建筑特写、展现校园文化、凸显学生学习生活场景的图片,也可采用教师摄影作品、教师风采展示、专题系列活动图片;

(2)校园网站各板块应增设下拉菜单,使板块更具层次性,内容清晰明了,方便查询、阅读浏览;

(3)主页布局应突出重点,增设黑河学院新闻网——新闻网,使学校新闻6个板块(学校要闻、综合新闻、媒体聚焦、专题报道、视频新闻、图片新闻)内容更丰富、形式更新颖,集中展示学校动态;

黑河学院新闻网

【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

(4)将“OA办公系统”、

二、校园网栏目规划 1.存在问题

【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

整体栏目创建规划不合理,存在栏目重复设置,栏目更新缓慢,作用不突出,定位、划分不准确等不足,需要整体规划,统筹安排,特别是黑河学院专题栏目设置繁杂。具体问题如下:

(1)重复设置的栏目:

①专题栏目中“师德师风”与“教师风采”内容相近,栏目设置重复;

②专题栏目中文件专区与内部信息中的文件专区重复,建议删除专题栏目中的该板块;

③专题栏目中广纳英才与人事处网页需整合; (2)定位、划分不准确的栏目:

①人才培养(最近一次更新是在2013年7月),是否可与教务网合并;

招生信息、就业信息、专题栏目中的黑河学院2014招生应合并;

③交流合作与中外合作办学均为学校对俄特色办学; ④科研处网站、科学研究、科研系统功能划分不明,涉及整合;

⑤黑河学院专题栏目设置定位不准确,应确定栏目设置标准。

2.合理化建议

应增设二级菜单。下拉菜单

一个栏目设置多种通道(内外网)增加受众浏览渠道 设置快捷通道 专题整合 三、

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五)
黑河学院学籍预警制度暂行办法 (1)

黑河学院学籍预警制度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强化和改进学生学籍管理、加强学风建设,改革传统的“事后处理型”管理为“事前事中预防型”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功能,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学籍预警是指学院针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过程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实施学籍预警的目的:

1.加强学校、系教育教学管理部门、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与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协作,适时引导、及时干预;

2.督促在校学生按学校和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努力学习,加强素质修养,避免或减少在学习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3.以督查促管理、以警示促进步、以预警促学风,推动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形成。

第五条 学籍预警的对象是指未按时进行学年注册,学习成绩下滑,学习成绩不合格或违反校规校纪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接近受到处分、处理等条件的学生。

第六条 学生学籍预警工作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各系辅导员负责实施。

第七条 学籍预警的等级及对应条件

学籍预警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四个等级。以下不及格科目计算不包含公共体育课和任意选修课。

各等级学籍预警的对应条件:

(一)蓝色预警

每学年开学两周内没有进行学年注册者;

(二)黄色预警

1.学期内未取得学分的课程累计达到3门(含3门)以上者;

2.学习成绩比前一学期严重下滑者;

3.一学期内累计旷课时数达到30学时以上(包括30学时)、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4.突发性情绪波动显著、沉溺于网络或其它不良活动,影响正常学习、生活

者。

(三)橙色预警

1.连续两次黄色预警或累计三次黄色预警者;

2.学期内未取得学分的课程累计达到4门(含4门)以上者;

(四)红色预警

1.超过橙色预警者;

2.学期内累计旷课时数达到60学时以上、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学生;

第八条 学籍预警每学期既可以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对需要进行预警提示的学生实施集中预警,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随时预警。

第九条 学籍预警工作的方式

书面通知:对每学期进入学籍预警范围的学生,由系下达一式三份的《学籍预警通知书》,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将一份《学籍预警通知书》及《学籍预警学生家长通知单回执》以特快专递形式寄给学生家长。其余两份《学籍预警通知书》,一份交给学生本人,一份由系保留并与反馈的《学籍预警学生家长通知单回执》一并存档,辅导员要及时填写《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单》。

第十条 学籍预警工作的分工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由于未按时进行学年注册、成绩、纪律等原因需要进行预警提示的学生名单由系辅导员统计确定。

2.对于所有受到学籍预警的学生,所在系辅导员班主任要逐个谈话,对于受到“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的学生,由各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负责进行谈话。以上所有谈话必须有详细的谈话记录,并填写记录表。

3.下达《学籍预警通知书》后,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学生状况进行学习指导,帮助其制定修课计划,并认真填写好《预警谈话记录表》;学生本人要根据谈话情况写《学习计划和承诺书》。

4. 对于受到“橙色预警”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进行预警谈话,了解成绩落后的原因,并认真填写好《预警谈话记录表》,学生本人要根据谈话情况写《学习计划和承诺书》。

5.对于受到“红色预警”的学生,由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负责进行谈话并填写《预警谈话记录表》,学生本人要根据谈话情况写《承诺书》。

第十一条 凡受到学籍预警的学生,所在系辅导员均须与家长联系,并填写《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单》。

第十二条 对于有心理障碍或其他问题的学生,系应及时与学院心理咨询机构联系,提出辅助方案,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 从下达《学籍预警通知书》起,系应将预警学生名单发至必修课任课教师手中,定期听取任课教师的情况反映。学生听课如有异常情况,任课教

师应及时向系辅导员反映。

第十四条 要求学生家长收到《学籍预警通知书》后要进行亲笔确认,辅导员应及时整理好每个预警学生的《学籍预警通知书》、《学籍预警学生家长通知单回执》、《预警谈话记录表》、《承诺书》、《学习计划和承诺书》、《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单》和系办公室提供的学生成绩单、违纪处分等材料,存放到学生学籍预警档案中, 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第十五条 对于学籍异动学生(如:留降级、休学学生)的学籍预警工作由学生实际所在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如岗位调整,必须注意做好交接工作。原辅导员须向现在的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情况介绍,在没有正式交接完毕前,由原辅导员负责管理和联系。按照“谁管档案,谁负责”的原则,原辅导员把学生档案移交至现在的辅导员时,代表交接工作结束。

第十六条 系学籍预警工作具体执行部门为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各系内部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充分发挥系的办学主体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避免出现工作中的“两层皮”现象,努力做好被预警学生的转化工作,提高被预警学生的转化率。

第十七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学籍预警通知书》《学籍预警学生家长通知书\回执》(一)

附件二:《学籍预警通知书》《学籍预警学生家长通知书\回执》(二)

附件三:《预警谈话记录表》

附件四:《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单》

附件五: 学生学籍预警档案

附一

学生学籍预警通知书(一)

同学:

因你至 - 学年第 学期已有 门

(主要课程、课程)的考试(补考)成绩不合格,已接近 规定预警范围,特下发此通知单,予以警告!

黑河学院

年 月 日

上述内容我已阅读。

学生 年 月 日

学籍预警学生家长通知书

同学家长:

你好!【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黑河学院学生

管理规定》该生因在 - 学年第 学期已有 门 (主要课程、课程)的考试(补考)成绩不及格,已进入 学籍预警范围,特下发此通知单,予以警示!

黑河学院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六)
黑河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籍(成绩部分)管理规定 (2)

黑河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成绩部分)管理规定

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单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标准的一种管理制度。实行学分制,有利于实施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学生实践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动作用,增强教学活力;有利于快出人才,出好人才;更有利于学院实现“基础厚、宽口径、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在多年教学管理的经验基础上,在借鉴兄弟院校学年学分制管理经验同时,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黑河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成绩部分)管理办法。

一、学业年限

第一条 基本年限本科4年,专科2或3年。

第二条 学生在校学习年限本科最多(含休学及延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专科最多不超过4或5年。服兵役学生除外。

第三条 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

二、成绩管理

第四条 学习成绩是指教师对学生课程学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过程或教学环节进行全面考核后作出的最终评价,学校根据学生所取得的学习成绩及其所取得的学分考察学生在学校的培养过程中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考察其是否完成学校规定必须完成的学业,达到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学生应当参加学校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五条 学生按人才培养计划修读完某门课程经考核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或五级分制及格以上(含及格),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即0-100分);考查课按五级分制记分(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第六条 学生学期末修读课程的学习成绩是指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等按照一定比例构成的课程学习综合成绩。

第七条 为充分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能力,精确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采用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来区分学生学业的优劣。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课程积点系数

1.当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时,其对应的课程积点系数分别为:

2.当课程成绩按五级分制记分时,其对应的课程积点系数分别为:4、3、2、1、0。

【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

(二)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积点系数×课程学分

(三)平均学分绩点=所修全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修全部课程学分之和

第八条 补考及补考成绩记载 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期末考试成绩大于等于35分小于60分者,允许参加学期初补考。补考通过后课程成绩一律按60分记载。

第九条 缺考、违纪、作弊成绩记载:学生无故缺考及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均记为0分,不给以补考,待重修后取得成绩。

第十条 重修成绩记载

(一)必修课、限定选修课考试成绩35分以下或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若重修考核仍不及格,可继续申请重修,每门课程只有两次重修机会。

(二)专业任选课如补考不合格可重修也可改选其他专业任选课。

(三)公共选修课及实践课程考核不及格不组织补考,公共选修课可重修也可改修其他课程,实践课程必须重修取得成绩。重修的课程必须办理重修手续、交纳重修费。重修有关详细规定见《黑河学院学生重修课程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缓考成绩记载:缓考课程不计平时成绩,考试卷面成绩在60-70分之间按60分记载,70分以上降10分记。

第十二条 学生如对期末考核成绩有异议,可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并向任课教师所在系(部)提出成绩补录或更正

申请,经教务处核实,确系任课教师原因,则由任课教师填写《黑河学院学生成绩变更、增补申请表》,超期上报者,教务处不再予以受理。

三、免修、免考勤(免听)、主辅修

第十三条 免修

平均学分绩点达3.0(含3.0)以上,且无补考记录的学生,对下学期某门课程的内容,通过自学等途径已基本掌握(须提交自学笔记、练习等足以证明已经自学的材料),且该门课程的先修课已取得学分,可于学期第15~16周提出免修申请(只能免理论授课部分),并参加该课程的免修考试,免修考试于开课学期开学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免修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者准予免修,并取得相应学分,否则应正常修读。每生每学期最多只能申请免修两门课程。

第十四条 免考勤(免听)

(一)因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有关部门申请,由教务处批准其活动期间免考勤资格,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二)平均学分绩点达3.0(含3.0)以上,且无补考记录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相应的免考勤(免听)手续。学生可在开学后第一周向课程所在系(部)提出免考勤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不跟班听课,但应按要求完成该课程的平时作业,并参加阶段考核及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等,方能取得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资格。期末考试成绩及格者可

获得该课程学分,若不及格将作重修处理。学生一学期免考勤(免听)课程一般不超过两门。

第十五条 下列课程不准免修或免考勤(免听)

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体育课、公共选修课、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

第十六条 主辅修【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

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发展空间,我校实行主修辅修制,主修辅修制仅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生。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后,毕业时仍以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为准,达到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者,同时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参加所辅修专业毕业答辩通过后,发给辅修专业毕业证书。详细规定见《黑河学院辅修第二专业暂行规定》。

四、学籍处理(学籍警告、退学试读、退学)以下学籍处理中不及格科目计算不包含公共体育课和任意选修课

第十七条 学籍警告【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

学期内未取得学分的课程累计达到3门(含3门)以上者予以学籍警告。由系向学生下达“黄牌”学籍警告通知书,并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十八条 退学试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学试读处理,由系向学生下达退学试读通知书,并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1)连续两次警告或累计三次警告者;

黑河学院网络教务平台(七)
黑河学院学生实习情况调查表

附件1:

黑河学院学生实习情况调查表

(实习单位填写)

尊敬的实习单位负责人:

您好!

首先对贵单位给予我院学生实习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具体了解我院学生在实习中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烦请您协助填写《调查表》,以便于我们根据工作一线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希望我们携起手来,加强合作,共同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质量人才。

电话:0456-6842076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 邮编:164300

黑河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一、我院学生实习基本情况(此表不够可另附页)

二、单位评价

1.从贵单位对我院实习生的日常工作表现及工作技能的综合情况来看,我院实习生的整体质量水平在同类院校毕业生中趋于什么样的水平:

① 高( ) ② 较高( ) ③ 一般( ) ④ 低( ) 2.贵单位对我院实习生的工作整体满意度是:

① 很满意( ) ② 满意( )③ 没感觉( ) ④不满意( ) 3.贵单位对我院实习学生评价是

1

注:若内容较多,请另附页。

2

附件2

黑河学院学生实习情况调查表(实习学生填写)

系 专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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