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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

2016-09-24 11:25:4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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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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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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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三)
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摘 要:教务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是衡量一所学校教学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部分。近几年来,计算机网络的日益普及和飞速发展,提供了功能强大的信息处理平台,给工作和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利用网络技术提高教务管理水平,对打造高品牌高职学院更有着广泛深远的意义。文中详细介绍了基于校园网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功能模块及设计过程。 关键词: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 一、引言

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为特征的信息时代的到来,对传统教育体制改革带来了巨大的活力。未来教育具有创造性、多样性、开放性和个性化的特点,落后的教学手段与封闭的管理模式、教学模式再也不能适应未来教育的需求,我们需要的是在现代计算机技术基础上,全方位开放、互动式交流的全新网络管理和教学环境。教务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是衡量一所学校教学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部分。利用网络技术提高教务管理水平,实现教务信息的集中管理、分散操作、信息共享,使传统的教务管理朝数字化、无纸化、智能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并为进一步实现完善的计算机教务管理系统和全院信息系统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教务管理系统简介及特点

目前国内高校现有的教务管理系统已经发展相对成熟,但依然存在不少缺陷,尤其适合工商高职学院的很少,主要是功能模块不齐全,如缺少实训教学管理、学生考勤管理、毕业设计管理等模块等。针对这些问题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发了该教务管理系统。该教务管理系统开发了适合我院教学管理的新模块和功能,包括学生考勤管理模块、学生毕业设计管理子系统、学生总成绩卡的打印输出等。

我院属于高职类院校,生源来自高考的第五批招生和部分职高生,学生素质相对较差,学院对学生的管理比较严格,尤其是学生的考勤管理。对学生的考勤管理目前还是手工的形式,任课教师登记学生的出勤情况,然后向学生所在系教学管理人员汇报,这样使得有的信息传送不及时,也不能及时向学生反馈该生总的出勤情况,尤其是对出勤率较差的学生,他们不会引起重视。现在我们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添加学生考勤管理模块,教师能及时登记学生的考勤信息,管理员及时统计,根据统计结果及时对出勤率差的学生给以黄色警告或处分,让其引起重视。学生可以通过Web查询自己的出勤率,达到警示效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学生毕业前的重要环节,目前对毕业设计选题工作采用的是手工的形式,这样使得选题周期长,数据难统计,选题效果不佳。我们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嵌入毕业设计选题管理子系统,实现网上教师和学生“双向”选择,这样学生能选到适合自己的题目,教师能选到满意的学生,并且数据统计工作也简单许多。目前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已经比较成熟,但是在成绩报表定制和打印方面大部分还是采用在C/S结构模式下的打印,还比较欠缺B/S架构下的在线实时打印;或者是难以具体定制符合各个高校自身特点的成绩报表格式。本系统学生成绩管理模块针对义乌工商学院的学生成绩总表的格式和内容,采用功能模块化的方式,编写了三个功能相对独立的页面(conn.asp——定义数据库的连接;DifScoTab.asp——定义成绩总表的格式;OutpScoTab.asp——将数据库中的内容输送到DifScoTab.asp定制的表中),实现学生总成绩卡的Web端实时打印。这样可以打破地域的局限性,实现远程Web打印。该系统还对用户的角色权限进行了控制以及采用对管理员密码加密来加强系统的安全性。

1.1. 软件结构

本软件的顶层数据流图如图 12-7所示。

1

图 12-7 顶层数据流图

本软件的二层数据流图如图 12-8所示。

图 12-8 二层数据流图

本系统时序图如图 12-9所示。

2

2. 本软件的详细功能模块图如图 12-10所示。

3

2.2. 用户登录模块( M1)

功能:对用户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则登录系统。 输入项目: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输出项目:不同类型用户的欢迎界面。

存储分配:程序运行需要占用内存约 1MB左右。本模块的界面如图所示。

控件名称及其功能说明如表所示。

4

图 12-10 详细功能模块图

表 12-2 控件名称及其功能

2.3. 教师管理模块( M1.1)

功能:显示教师登录欢迎界面,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输入项目:鼠标键盘事件。

输出项目:浏览区和基本资料区。

存储分配:程序运行需要占用内存约 1MB左右。

测试要点:配置文件或数据库文件损坏,或没有足够内存可供使用时是否正常。 本模块的欢迎界面如图所示。

2.4. 教师资料管理模块( M1.1.1)

功能:进入教师资料管理。 输入项目:鼠标键盘时事件。 输出项目:更新后的数据库文件。 本模块的欢迎界面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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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四)
教务管理系统——学生选课系统

目 录

一、 系统规划 ........................................................................................................................... 2

1、 项目背景 ....................................................................................................................... 2 2、 系统目标 ....................................................................................................................... 2 3、 系统功能 ....................................................................................................................... 2 4、 可行性分析 ................................................................................................................... 2

 技术可行性 ............................................................................................................... 2  经济可行性 ............................................................................................................... 3  社会可行性 ............................................................................................................... 3

二、 系统分析 ........................................................................................................................... 3

1、 组织机构图 ................................................................................................................... 3

 学生选课管理系统组织就构图 ............................................................................... 5 2、 功能体系图 ................................................................................................................... 6 3、 业务流程图 ................................................................................................................... 7 4、 数据流程图 ................................................................................................................... 8 5、 数据字典 ....................................................................................................................... 8

 数据项条目 ............................................................................................................... 8  数据流条目 ............................................................................................................... 9  处理功能条目 ........................................................................................................... 9

三、 系统设计 ......................................................................................................................... 10

1、 功能结构图 ................................................................................................................. 10 2、 代码设计 ..................................................................................................................... 10 3、 输入输出设计 ............................................................................................................. 10 附: ................................................................................................................................................ 12

1、 人员分工 ..................................................................................................................... 12 2、 工作进度 ..................................................................................................................... 12

“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生选课管理系统”

规 划

一、 系统规划

1、 项目背景

通过初步调查得知,西安财经学院共有教师、学生12800余人,学校下设经济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统计学院等八个二级院。其中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负责全院的教学、学生管理等工作。该学院现行学生选课信息管理业务工作量特别大,还时常出现差错。有关人员迫切要求早日开发出全院学生选课信息的管理系统,用计算机代替手工工作。学校主管领导也十分支持这项工作,现已批准投资1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置设备和软件开发,同时学院还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 2、 系统目标

管理全院学生的选课信息,方便学生选课信息的查询,系统的使用对象是西安财经学院商学院的所有老师和学生。 3、 系统功能

 学生选课的录入,包括学号、姓名、班级、系别、所选科目  学生选课信息的修改维护  学生选课情况的变动,如:改选  选课信息的查询 4、 可行性分析  技术可行性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系统开发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本选课系统提供了良好的础可利用计算机进行操作管理,方便快捷,可承载庞大的工作量且储存空间大管理起来更加容易。

 经济可行性

开发所需要的工具是VB和SQL Server.从所花费用和将来的项目收益来看是可行的。首先,开发这个系统所需要工具简单,易于维护,安全也可能得到可靠保障,开发费用低。另外,投入使用后,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同时带来许多直接和间接的效益。  社会可行性

项目组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获取了许多学生选课信息管理方面的情况,各级领导和老师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且教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计算机的操作也十分熟练。因此,一旦开发成功,便可立即投入使用。因此,该系统在组织管理和操作上是可行的。

结论:本系统领导支持,需求迫切,且开发维护难度不大,开发费用较低,故开发是可行的。

二、 系统分析

1、 组织机构图

 商学院组织机构图

商学院组织机构图

 学生选课管理系统组织就构图

学生选课管理系统组织结构图

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五)
教务管理系统

河南理工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

课程设计报告

2013— 2014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 数据库 设计题目 教务管理系统 姓 名 学 号 311109040326 专业班级 网络l103 指导教师 贾慧娟

2013 年 12 月 25日

目录

第一章 现状

1.1背景 1.2目标 1.3意义

第二章 需求分析

2.1需求分析的任务 2.2需求分析的过程 2.3数据流图 2.4数据字典

2.5 需求分析注意点

第三章 概念结构设计

3.1概念结构设计的方法与步骤 3.2局部视图设计 3.3视图集成

第四章 逻辑结构设计

4.1 E-R图向关系模型转换 4.2 数据模型的优化 4.3设计用户子模式

第五章 数据库的物理设计

5.1 数据库物理设计内容 5.2关系存取方法选择 5.3确定数据库的存储结构 5.4 评价物理结构

第六章 数据库的实施

6.1 实现系统主要代码

6.2数据的载入及应用程序的调试

第七章 数据库的运行和维护 第八章 致谢 第九章 参考文献

第一章 现状

1.1 背景

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提高全民素质,高校招生名额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而各个高校在原有的硬件,软件条件下,学生人数都不同程度的按比例增加,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最大程度的发挥软硬件作用,有必要开发一个高效的基于网络的教务管理系统。与此同时,河南理工大学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办学规模越来越大,急切需要借助计算机与网络来完成大量、烦琐的教务工作。经过对河南理工大学教务工作全面的调查和研究,结合河南理工大学学年学分制的教务管理的实际要求,来设计出这一种教务管理系统。

1.2目标

学校能够建立高效的教务管理系统,对学生的选课、查询等操作及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并防止中间的漏洞;迅速、准确地捕捉用户要求,并加以高效回应。同时需要不断完善系统,增加模块,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简化教务人员的管理工作,尽量做到一切信息化。

1.3 意义

对于学校教务处而言,最主要的是管理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师的课程教授。如果使用一般的方法来管理,会比较繁琐,管理起来也很有可能出错。为了方便教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了更好地为学生、教师提供服务,有必要开发教务管理系统,使学校的教务管理走上信息化之路,克服人为的种种弊端。

教务管理系统的开发不仅可以减少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有助于提高教务管理的效率。教务管理人员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教师课程教授时

是一项复杂的组织工作,这种复杂性不仅仅指学生学籍变更快,变更人数众多,更突出地表现在教务管理主要对象(即学生)的数据量大,管理起来带来不便,所以开发一个实用、高效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章需求分析

2.1需求分析的任务

由于教务处处理教务,教研,实践,评估等各方面的事务,牵涉到全校教师

以及学生,信息处理非常巨大,同时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各种各样的人为因素,导致效率极其低下,为此需要开发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使得教务处整个办公过程(特别是内部)大部分市县计算机管理,实现无纸化办公。

本系统需要实现与学生,教师,课程及持久等相关的各种信息处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自动化。

2.2 需求分析过程

本系统实现的主要功能有:

1学生信息管理,管理学生的基本档案和成绩,可以浏览,增加,修改和删除学生档案信息和成绩信息。

2 教师信息管理,管理教师的基本信息以及教师的授课信息,可以浏览,增加,修改和删除教师信息和其相应的信息。

3 选课信息管理,管理课程信息录入,学生选课信息录入以及学生选课信息查询。

2.3数据流图

1 用户登录

2学生信息管理

3 教师信息管理

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六)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新生应当持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请假,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过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复查确认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新生体检复查发现有疾病(包括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院学习的,经本人申请报院学生工作处批准后,可以办理休学一年。

第四条 办理休学学生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处提交复学申请。经学院指定医院复查,符合复学体检要求,可以办理复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者,取消学籍。

第五条 学生注册是学生在院期间必须履行的一项学籍登记手续,分为入学注册和学期注册两种。学生注册按《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 凡休学、保留学籍或其它原因离院的学生,未经学院教务处批准复学者,不得注册。

第二章 学制、修业年限

第七条 各专业的学制以教育部规定及学院专业教学计划为准。

第八条 学生在院期间的最长修业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年限二年,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当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延长修业年限的手续应当在每学期的第十周前办理,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仍编入原班级学习,当原班级学生毕业离院后,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

第三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条 学生应当参加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合格,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专业选修(限选)课和任意选修(任选)课三大类,各类课程和各教学环节均计算学分。学院以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

必修课是学生应当修读的课程,学生一般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序列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均为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是为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而设置的课程,学生在修读全部必修课的同时,还应当按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学分修读部分专业选修课程。

任意选修课是为拓宽学生知识面而设置的课程,学生可以按教学计划的要求,根据个人的兴趣、能力和职业发展需要,选修部分课程。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不安排任意选修课,从第二学期起按开设的任意选修课进行选课;毕业学期不安排任意选修课。

第十二条 学生在院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科研成果等,依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任选课学分认定管理规定》可折算任选课学分。

第十三条 学生在院学习期间,应当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活动,并按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第十四条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经院医务所证明,体育教研室审报,公共

课部主任批准可以转修体育保健课。体育保健课的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和掌握内容情况评定成绩,体育保健课合格者可以取得体育课的成绩和学分。

第十五条 学生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实验、课堂讨论、作业、笔记、出勤等)和结束性考试成绩(含开卷及闭卷考试、口试或论文写作等)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一般为20%-40%,结束性考试成绩一般占80%-60%。

第十六条 必修课中的理论课、专业选修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实践性教学环节,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任意选修课、体育训练课、社会实践等环节采用“合格”、“不合格”两级分制评定。

第十七条 课程成绩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如对评分有疑异,应当在公布分数后的三个月内,书面报告课程承担单位,由课程承担单位安排查阅并作出答复。

第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课程考试资格:

1、 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

2、 未完成规定实验或实验成绩不及格者;

3、 未完成的作业量超过该门课程作业量的三分之一者。

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成绩以“0”分记。

第十九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时,应当在考试前书面向班主任申请缓考并报系办公室审核批准。因病请假须有院医务所证明。课程开考后交送的病假证明无效;考试过程中突发疾病可按缓考处理,并在一周内补办缓考手续。缓考的课程成绩记录为“缓考”。 被批准缓考者应当在下一学期开学后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否则缓考课程成绩按 “0”分处理。 第二十条 未经同意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缺考课程成绩以“0”分记。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课程考试时违纪、作弊按《武汉船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该课程成绩以“0”分记。

第四章 免听、免修、补考、重修、重考、辅修

第二十二条 自学能力强的学生,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并报学生所在系批准后可以免听某些课程或其中部分内容,但应当参加所有实践性教学环节和考试。免听课程的审批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获批准免听课程的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系办公室通知班主任或辅导员并备案。

第二十三条 思想政治理论课、军训、体育课、社会实践及实践性教学环节不能申请免听免修。

第二十四条 学生对教学计划规定的某门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通过自学途径确已掌握,且相关必修课程成绩良好者,可以申请免修。具体办法如下:

1、学生在每学期开始的第一周内向课程所在系办公室提出免修课程的申请。申请时,应当填写《免修课程申请表》,交验学习笔记、作业等有关材料。每学期的第三周为免修考试时间。

2、免修考试由开课教研室命题,课程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考试,试题与该课程的结束性考试试题的份量和难度相当。因故缺考,一律不另行安排。免修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者,准于免修。

3、免修有实验环节的课程,学生应当随班做实验,取得平时成绩。

4、学生获准免修的课程,以免修考试成绩或总评成绩登记并计学分。

第二十五条 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安排一次补考,补考工作一般在每学期第二周前进行,成绩合格以“60分或及格”记载;任意选修课不及格不安排补考。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况不予补考:

1、 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

2、 缺考的课程;

3、 考试违纪、作弊的课程;

4、 实习与设计(论文)。

第二十七条 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不及格,在未达到退学学分前,可按规定参加重修;任意选修课不及格,不安排重修。

第二十八条 取消考试资格、缺考及考试违纪、作弊的课程,经本人申请、系主任批准,可以允许在一学期后参加该课程重修。

第二十九条 重修不及格,允许再次申请重修或到学院考试中心自愿申请重考。课程重修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办理;考试中心可随时接纳重考学生报名并组织考试。

第三十条 重修、重考课程的成绩以重修成绩记载。学生可以申请重修、重考已通过的课程,其成绩取高分记载。

第三十一条 重修方式一般为跟班听课、个别辅导等。学生未办理重修手续自行参加重修考试的,不登记课程成绩。

第三十二条 对于因教学计划变动或下一年度该专业停招,无法重修的课程,由学院另行安排。

第三十三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学院实行主辅修制度。即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前提下,允许学生学习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学分达到该辅修专业要求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 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安排,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到辅修专业所在系办理辅修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生辅修专业的学习管理,归口辅修专业所在系;辅修课程成绩,由辅修专业所在系负责管理,不及格课程不计入,也不作为学籍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放弃辅修的学生,已修读的课程学分和成绩经教务处认可后,按任选课记入学籍档案。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按《武汉船院关于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实施和管理。

第五章 转学与转专业

第三十七条 学生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有特殊才能,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2、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3、经学院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以上者;

3、文科转入工科者;

4、高考录取文化分较低专业转入录取文化分较高专业者;

5、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十九条 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应当在每学期期末提出申请,填写《武汉船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所在系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接收系组织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四十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应当修满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前修读及格且在内容与程度上相当或高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相同课程,其学分予以承认,否则应当通过重修获得相应课程学分。可予承认的原学专业课程的学分超过转入专业相同年级应获学分总数三分之二时,可以将学生编入相同年级学习,否则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四十一条 转专业的学生,因转专业而需延长在院学习时间者,应当由本人申请学院教务处批准。

第四十二条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正式成为转入专业的学生。获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学生在院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四十三条 学生转学的条件:

1、学生一般应当在本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院转入上一批次学院、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4)应予退学者;

5)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第四十四条 本院学生要求转学,应当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所在系审核、经学院同意后,由拟转入学院审核报批。具体手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学生转入我院学习,应当修满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转学前所修读课程及学分的认定,参照本细则第四十条办理。

第四十六条 学生转学的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期末办理。

第四十七条 凡申请转学或转专业的学生,在未办理有关手续前,应当参加原所在班级学习,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

第六章 休学与复学

第四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休学:

1、因伤、因病经指定医院和院医务所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

2、因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

3、因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四十九条 学生要求休学,应当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武汉船院学生休学审批表》,并附有关证明(如医院证明),经系主任签署意见,院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办理休学手续。【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

第五十条 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院教务处批准可续休,但累计休学年限不得超过两学年。

第五十一条 学生经批准休学后,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住在院内,不得随班听课或参加考试,也不得提前复学。

第五十二条 休学学生的其他有关问题,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享受在院学习学生的待遇;

2、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当回家疗养。病休期间其医疗费用自理。

3、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院。【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

第五十三条 学生应征入伍,学籍可以保留至退役后一年。

第五十四条 学生对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自己负责。学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十五条 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按下列要求办理复学手续:

1、复学手续在对应学期的开学期初,由学生本人持有关证明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2、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应当附县以上医院或学院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证明已恢复健康,并经学院医务所复查合格,可以复学;复查不合格者不得复学;复查时发现有伪造医院诊断书的取消复学资格。

3、复学学生原则上随原专业下一年级学习,如原专业没有连续招生,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系审核,教务处批准,安排到相近专业学习。

4、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五十六条 被取消学籍、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不予办理复学手续。

第七章 退学

第五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退学:

1、一学期内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分补考后不足应得学分50%者;

2、学生在院学习时间超过学制规定年限两年者;

3、超过学院规定期限两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4、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5、因伤、病该休学而不休学,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

6、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院学习者;

7、未请假离院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8、本人申请退学者。

第五十八条 上述原因退学的学生(本人申请退学者除外),由学生所在系提出报告并附有关材料,系部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查后,由院长会议研究决定,同时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无法送交的在院园网公告。

第五十九条 学生退学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退学或因其他各种原因中途离院的学生,应当在退学决定书送交或公告之日起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院。

2、退学的学生逾期不办理离院手续,由学院有关部门注销其在院各种关系。

第六十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依据《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办理。

第八章 考勤与纪律

第六十一条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教育活动。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者应事先请假并经过批准。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的时间多少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六十二条 学生请假应当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请病假要附医院证明,请事假要附有关证明。请假两天及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系部批准;一周以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处批准。

第六十三条 学生请假期满,应当在系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如请假期满仍不能回院学习,应当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六十四条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旷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旷课50学时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各类实训教学环节、军训等未经同意缺勤,每天按6学时计算。

第九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六十五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六十六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但不属退学范围,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明。

第六十七条 学生结业后,经补考合格者,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系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换发毕业证书。

第六十八条 结业学生若在返院补考中违反考试纪律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不予换发毕业证书。

第六十九条 对学满一年以上但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的学生(开除学籍者除外),发给肄业证书。

第七十条 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不予补发,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可以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本规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第七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教务处。

武汉船院教务管理系统(七)
2015年武汉船院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2015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收中职、普高毕业生

考试工作方案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技能高考办公室制定) 贯彻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精神,参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技能高考考试实施办法》(鄂高考„2014‟21号)要求,结合2015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收中职、普高毕业生考试工作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

在圆满完成2011年至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任务基础上,学院继续开展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遵循全面负责、自我约束、强化管理的原则,做到精心设计、科学组织、有效实施。

(一)学院单独招生的报考对象

凡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应届、往届相近专业毕业生,以及普通高中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武汉船院单独招生考试。

(二)学院单独招生专业

1.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专业(5个)

(1)激光加工技术

(2)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4)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5)船舶工程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方向)

2.面向普高毕业生单独招生专业(3个)

(1)激光加工技术

(2)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酒店管理

(三)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办法

依据国家职业技能初级标准,参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根据全省技能高考标准和基本要求,制定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和考试大纲,在报省技能高考专家委员会审核和省教育厅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1. 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

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考试总分为700分,考试总时间为360分钟,包括技能考试、文化综合考试两大部分。技能操作考试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专业知识考试、文化综合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机考方式进行。 技能考试分为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设定技能考试合计分数为490分,合计时间为210分钟;其中专业知识考试为15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技能操作考试为34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文化综合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设定合计分数为210分,其中语文90分、数学90分、英语30分,考试总时间为150分钟。

2. 面向普高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

面向普高毕业生的考试总分为700分,考试总时间为180分钟,包括综合面试、文化综合考试两大部分。其中综合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文化综合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机考方式进行。

综合面试采用无领

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设定分数为250分,每批次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将每批次按10人/组分为若干个小组。

文化综合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设定合计分数为4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考试总时间为150分钟。

(四)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凡符合省高考报考资格的中职、普高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统一出具的学籍证明(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二代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先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报名,再到武汉船院进行单独招生报名确认。

1. 2015年武汉船院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先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领取报名登记表,全省高考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2月(以届时公布时间为准)。

2.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考生凭高考报名号(14位)或二代身份证号码登录武汉船院单独招生专题网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等;

3. 通过网上报名考生,须将报名费转账、汇款到武汉船院指定账号,并于考试一周前对报名状态进行确认,在报名网站打印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4.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不得兼报多个专业。在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毕业生,须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确认;在参加武汉船院单独招生考试后,可以作为保送生入学。

5. 面向中职、普高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费为270元/生。

(五)考试时间、地点

2015年武汉船院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中旬(星期六)上午8:00时开始;招生考试地点为: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内,位于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南门)、知音大道(北门)。

1. 面向中职毕业生考试时间

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2015年3月中旬,上午8:00~10:3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专业知识考试(激光、汽车、空调、焊接、游艇专业),2015年3月中旬,上午11:00~12:00,考试时间为60分钟。

技能操作考试(激光、汽车、空调、焊接、游艇专业),2015年3月中旬,下午13:00时开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上述考试时间、地点均以准考证确定的具体时间、地点为准。

2. 面向普高毕业生考试时间

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2015年3月中旬,上午8:00~10:3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综合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2015年3月中旬,下午13:00开始,每批次分为10人/组,面试时间为30分钟/组。

上述考试时间、地点均以准考证确定的具体时间、地点为准。

(六)招生录取办法及时间

中职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技能(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以及激光、汽车、空调、焊接专业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获得地市州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及以上奖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报名参加武汉船院单独招生考试后,可按保送生进行录取,录取专业可由考生与学院双向选择确定。

普高考生投档录取成绩为综合面试与文化综合(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之和,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以及激光、焊接、酒店专业的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2015年3月30日前,由学院根据公布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公示,经公示合格的办理录取手续。已经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及录取。

二、考场设置与考试安排

所有考场均需达到设施安全、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宽敞明亮等各项要求;所使用的设备、器材、工具、材料、辅料、用品等,均需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达到技术等级标准,能够满足考试需要。

1. 激光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中职考生参加激光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可以在工具钳工、维修电工两个工种中二选一完成。

(1)工具钳工技能操作考试,安排在钳工实训室,按90人/场,每天安排5场次考试进行,可完成90×5=450人次/天。

工具钳工技能操作考试机床型号:Z516-台式机钻。

(2)维修电工技能操作考试,安排在电工实训室,按90人/场,每天安排3场次考试,可完成90×3=270人次/天。

2. 汽车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中职生汽车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安排在汽车实训室,按24人/场,每天安排5场次考试,可完成24×5=120人/天。

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动机拆装、汽缸和活塞零件测量等操作内容;拆装部件为桑塔纳等常用小型汽车活塞连杆组件。

3. 空调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中职生空调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设在钎焊实训室,按30人/场,每天安排5场次考试,可完成30×5=150人次/天。

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完成一段换热盘管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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