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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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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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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二)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网由招生动态、招生快讯、招生计划、助学贷款、录取查询、单独招生等模块组成。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简介: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房地产类 专业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重庆科技进修大学,是重庆第一批民办高校之一。2001年升格为重庆巴渝职业技术学 院,是重庆最早具有高职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之一。2008年正式更名为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成为中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面向房地产行业培养高端技能型人 才的高职院校。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网网址为:http://183.64.83.3/,点击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网进入网站。
    更多学校招生信息让关注报考指南资讯频道:http://news.21cnjy.com/gaozhong/zn/。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三)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专业】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网站-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分数线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专业】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网站-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分数线 2014年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顺利开展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一条  学院全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英文译名:Chongqing Real Estate College第二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第三条  学院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2820第五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第六条  办学水平:市级示范(骨干)院校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八条  办学性质:民办学院由重庆高等教育老年工作者协会于1984年6月创办。 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1)95号文》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为专科层次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6月由重庆新鸥鹏实业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具有学院法人资格。 2008 年正式更名为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面向房地产行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办学特色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以房地产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重庆市民办高校中市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设置从房地产项目可行性分析、立项、融资开始到研发、设计、建筑、装饰、销售、管理、景观等专业涵盖了房地产行业的每个环节,学院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 第十条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院概况学院座落重庆大学城,占地450亩(已办土地证面积179亩)。 校舍面积近23万多平方米(已办房产证面积13.59万平方米)。 现有全日制高职学生8242人,教职工402 人,329名专任教师中有副高级以上职称140人、双师型和双师素质教师216人、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31人。 2011年学院发展为重庆市 “市级示范(骨干)高职院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校建设单位”; 2012年学院荣获 “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重庆市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先进集体”称号, 2013年被评为“重庆市德育特色学校”。 学院以房地产行业各专业为学校主体专业门类,设有房地产金融系、房地产研发设计系、房地产建设工程系、房地产成本控制系、房地产营销系、房地产管理系、房地产环境艺术系、房地产设备工程系8个专业教学系和基础教育部。 设置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营销与策划、园林工程技术、投资与理财、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网络营销等24个适应房地产行业需求的专业。 学院通过校、企、行业、政府四方联动,精心打造精品实践教学基地。 2011年至2013年,学院获中央财政经费支持 650万元、市级财政经费支持3166万元;建有校内实训中心(室)114个,其中38个由中央或市级财政经费支持建设;打造91个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基地,强化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重庆市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院组织实施《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1年—2015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10年升本规划》,围绕“创特色、建骨干、上层次”发展目标,坚持“理念靠前,实践占优,教学致用,服务行业”的办学理念,坚持“五个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高职教育的改革创新。 学院以市级示范(骨干)院校建设为动力,以专业建设为抓手,推动教学改革,促进校企合作,凸显专业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办学理念、教学成果、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特色突出,成效显著,成为重庆市民办高职教育的标杆。 【毕业生就业率】学院始终将毕业生就业质量视为学校发展的生命线,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和适应市场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适应房地产行业和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85%以上,对毕业生100% 推荐就业。 【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 精心制定《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章程》,明确学院是公益性非企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坚持依法自主办学,依法实施民主管理。 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企业办学、专家治校格局,探索出“管理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目标责任制、财务经费预算制、人事备案认可制”民办教育管理和发展模式,为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提供了样板。 2012年11月,经市教委专家组评审,学院被确立为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树特色品牌  综合素质教育成果突出】校园文化特色鲜明,丰富多彩。 心理协会、建筑制图协会、书法社、跆拳道、国标舞队、街舞队、轮滑社、新闻社、志愿者等31个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将校园装扮的绚丽多姿。 世界园博会、关爱留守儿童、市各大房交会现场都闪动着房院学子的身影。 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学生在全国、重庆市各类大赛中屡获佳绩。 2013年荣获“重庆市德育特色学校”光荣称号,充分展示了我院学子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过硬的职业技能。 【对外交流与合作】学院把专业教育与国际房地产行业前沿技术接轨,把走房地产专业教育的国际化道路作为学院实现异军突起的发展路径。 学院派出专业教师团队数十人到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学习世界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与8所国外大学和研究机构签订合作交流协议;先后接待了来自德、英、美、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企业来访团组13个;签署合作协议10余个,参与国际交流研讨会8次;并与相关学校实现多批次师生互访,形成了“3+1+1升硕”和房地产高端技能培训的模式。 2013年前,学院成功举办中德职业教育论坛,市内外40余所高职院校与会。 2009年3月重庆市政府与英国签订的中英城市可持续发展项目落户学院,2010年与英国未来建筑公司签订低碳示范楼合作协议,同年5月英国前副首相约翰.普雷斯科特到我院祝贺,参加了我院组织的重庆大学城“低碳·大学生在行动”活动的启动仪式,我院的中英低碳示范楼成为重庆乃至西部首座低碳建筑样板。 2010年世博会伦敦零碳馆重庆站展览在我院中英低碳示范楼开展,为重庆走向世界、引领低碳生活起到标杆示范作用。 学院市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示范作用以及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赢得了社会和同行的普遍认可。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亚泰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机电职业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经贸职业学院、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等先后到校参观交流,共谋高职发展。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审定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执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行。 学费标准为10000 -12000元/年/生。 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坚决执行“阳光招生”政策继续落实教育部规定的“阳光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透明,招生过程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  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招办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2、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优先录取。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 即先录取我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6、对于报考我院,符合国家及有关省(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并按省(市)招办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我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7、各专业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  学院实行国家奖助贷制度1、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3、我院还对贫困学生资助管理采取以下办法:鸥鹏新生奖学金:为鼓励考生报考我校,凡普高生高考分数在第三批本科最低控制线上,三校生高考分数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150分及以上,可获得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1000-5000元的新生奖学金。 注:详细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卡时用的学院代码与专业代码,请考生在其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发的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书上查询。 第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我院未设置清真食堂。 第十九条 我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联系方式电话:023-65635515  65635535  65635471  65635630 65635459传真:023-65635535  监督电话: 023-65635459学院网址:招办电子邮箱:cqfdcxy@163.com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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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四)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双师型”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优化教师结构,建设一支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应用技术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培养人才的技术技能水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双师型”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

第一条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第二条 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并富有创新精神,近三年工作考核称职以上。

第三条 凡在我院从事教学工作(含指导实验、实训、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的专任课教师,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本专业相近的工程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经国家统一考试取得行业资格证书,如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监理师、注册造价师等执业资格证书。

3、参加教育部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

4、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院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两项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程),成果已被使用,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二章 “双师型”教师的申请程序

第四条 凡符合“双师型”教师条件的教师,填写《重庆房地产职业学 - 1 -

院“双师型”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表1),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第五条 教学系(部)填写推荐意见,报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

第六条 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 学院聘任,聘期为三年。

第三章 “双师型”教师职责

第八条 每年应至少承担一门实习实训课。

第九条 每年至少参加一项专业实践活动。

第十条 聘期内要主持(或主要参与)一项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或开发研究项目)研究。

第十一条 聘期内要到到企业从事技术工作实践3个月。

第十二条 聘期内要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性课程开发或教学改革,并有教材出版或有三篇论文发表。

第十三条 聘期内要主持(或主要参与)学院实验实训室建设,效果良好。

第四章 “双师型”教师的考核及管理

第十四条 学院每学年对“双师型”教师进行考核。本人填写《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年度考核表》(见附表2),交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再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督导室,按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履行职责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技术业务档案。 第十五条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双师型”教师资格及待遇。

第十六条 聘期内,如离开本单位,从下一个月起不再享受各种待遇。 第十七条 聘期内,因公外出者,按正常考核。

第十八条 在任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双师型”教师待遇。

(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二)在科技工作中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三)发生一级重大教育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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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章 “双师型”教师待遇

第十九条 在晋升职称、晋级工资时,同等条件下“双师型”教师优先。 第二十条 完成12学时/周教学任务者,按实际授课时数增发3元/课时的课时津贴。

第二十一条 每年选派一批优秀的“双师型”教师参加专业学术会议,学院给予经费支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组织人事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申请表

2.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年度考核表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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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五)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排名】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特色专业-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产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以房地产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系重庆各高校离、退休领导、教授创办的科技进修大学,成立于1984年,是重庆第一批民办高校之一。2001年5月改为重庆巴渝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6月,学院由重庆新鸥鹏集团全额独资举办。2007年9月,学院整体搬入重庆大学城。2008年更名为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成为中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面向房地产行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450亩。现有在校学生近5000人,教职员工300余人。学院设有房地产金融系、房地产研发设计系、房地产建设工程系、房地产装饰工程系、房地产环境艺术系、房地产景观工程系、房地产成本控制系、房地产营销系、房地产设备工程系、房地产管理系和基础教育系11个教学系,设置了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营销与策划等21个适应房地产行业需求的专业。       学院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重庆大学城“五个一体化”平台,形成与各高校房地产及相关专业师资的共享机制。紧密依托原重庆建筑大学(现重庆大学B区),引进高层次教育师资人才;同时吸纳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及各专门委员会、重庆市房地产业协会的专家为客座教授,发挥他们在专业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教

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指导作用,建立了一支业务素质高、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任教师队伍。

    学院创新高职房地产专业教育体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适应房地产行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形成符合房地产行业特征的职业素质培养模式。大力发展优势专业,扩大专业适应面,形成了合理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结构与布局。全面推行“五个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引入职业资格证书标准,为

毕业生就业奠定专业基础。      学院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通过与英国、荷兰、韩国、新加坡等国多所知名高校合作办学,同英国皇家建造师学会(CIOB)等国际行业协会合作,与国际房地产专业执业资格机构对接,以及在建筑节能领域与国外专业机构的示范工程合作等多种国际合作方式,提升学院房地产专业教育水平,为国内外建筑与房地产行业培养了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坚持“理念靠前,实践占优,教学致用,服务行业”的办学理念,立足重庆,辐射全国,依托房地产行业企业和重庆大学城的地域优势,坚持为重庆直辖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全国房地产行业人才需求服务,努力把学院建成培养房地产行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摇篮,高起点高规格

地建成与重庆直辖市地位相适应、与国家房地产行业发展相匹配的高等职业院校。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招生网站: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六)
重庆房地产职业数字校园一期招标文件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数字化校园软件一期项目

招 标 人: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2015年 9 月 23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数字化校园软件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数字化校园软件一期项目

项目内容:详见“需求说明”

二、投标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金300万以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重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3.1 发布公告开始的时间:2015 年9月 23 日。

3.2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29 日17:00,投标人可以向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总务处申请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校园网( ,)直接下载补遗、答疑等文件。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按招标文件提出疑问。

3.3 投标人在申请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

四、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13: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投标地点: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14:00【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开标地点: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咨询联系人:贾老师 18996397042

标书购买联系人:骆老师 18996397102

招 标 人: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明德路3号

日期:2015年9月 23日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投标方须知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数字化校园软件一期项目

2.招标内容:详见“需求说明”

3.上述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应谈判文件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金300万以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投标书的编制

1. 投标方编制投标书,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并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标书应包括:

(1)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见附件一),法人授权书(见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见附件三),服务承诺和技术培训。

(2)技术部分包含技术规格应答表和详细技术方案(见附表四)

(3)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公司情况简介(公司成立时间、公司人员组成、公司业务范围、隶属关系等)。 ②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表委托书等材料

③投标方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产品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⑤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⑥投标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2. 投标书应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五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文字大写的数据与数字表示有差别,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3. 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投标,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

4. 投标书需打印,且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需修

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5.标书文件的密封:

5.1.投标文件袋用“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袋、“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5.2.资格审查部分装入“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5.3.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5.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但封口处不加盖公章。

5.5.“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封面应按以下要求填写:

项目名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数字化校园软件一期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

投标文件在2015年10月9日14时00分前不得开启

5.6.如果“投标文件”大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拒绝接收。

6. 投标方对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后服务等给使用方提供优惠条件,应在文件中说明。

四、投标书的递交:

1. 投标方应把投标书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书信袋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数字化校园软件一期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投标文件在2015年10月9日14时00分前不得开启

2. 投标方必须在2015年10月9日13:00前,将投标书送到学院。逾期投标将不予受理。

3. 投标方送达投标书以后,要求对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回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方。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

(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印章;

(3)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4)投标书逾期送达;

(5)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准)。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或授权书者;

(6)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者;

(7)投标单位与被邀请单位不相符的;

(8)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投标封面未盖章、注册资金不符,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5.投标保证金

2015年10月9日13:00前将投标保证金壹万圆(10000元)以现金缴纳到学院财务处,凭学院财务处投标保证金收据进入投标现场。

五、开标与评标:

1. 招标方于2015年10月9日14:00时,在学院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公开招标。

2. 为利于投标审查,招标方在开标后可随时请投标方对投标书进行澄清解答,解答时不得对投标书中实质性内容加以修改。且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

六、评标原则及评分方法:

根据下述条件择优选择中标方:

1. 投标书完整无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

2. 满足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保证质量、保证交货期、价格合理。

3. 能提供最优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4.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能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5. 招标方不承诺最低报价者中标。

6. 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用户需求调研、修改开发、安装、调试。

7.根据校方测试结果结合评分标准综合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加上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除价格分外,评委评分可保留1位小数,评标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七)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3单招简章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2013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 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体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新类型的特点,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模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 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重 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以房地产类专业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重庆市民办高校中唯一一所市级骨干 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重庆市教委已将学院纳入重庆市“十二五”期间升格本科院校的建设单位。学院从房地产项目可行性分析、立项、融资开始到研发、设计、建 筑、装饰、销售、管理等专业涵盖了房地产行业的每个环节,专业方向特色鲜明。学院占地面积 450 亩,现有在校学生7500余人,教职员工 344人。学院设有11 个教学系, 25个适应房地产行业需求的专业。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明德路3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 办学水平:市级骨干。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三章 报名及考试

第十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2013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考生于3月11日9:00—3月14日21:00登陆重庆招考信息

网:.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cn或重庆教育考试网:查询综合素质联考成绩、英语听说能力计算机智能测试成绩以及学校自主专业面试测试成绩。

2.分数线公布

(1)综合素质联考统一资格线公布

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于2013年4月2日前,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综合素质联考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普通高中生、中职生划定综合素质联考统一资格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cn、我校公众信息网向考生公布。

(2)学校预录取分数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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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于2013年4月3日前将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拟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方案、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4月4日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在我校公众信息网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 特长生:

(一)获奖技能特长生:

1.中职学生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者;

(二)体育特长生的具体项目:田径、足球(限男生)、篮球、乒乓球,凡在我市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合格并在重庆市招考信息网上公示者。由于我院在2012年重庆市高职高专院校篮球比赛中获男子篮球第一名,女子篮球第四名的优异成绩,故学院决定利用今年的单招契机,从各中学、中职学校选拔优秀篮球苗子组建男、女篮球队。

(三)艺术特长生的具体项目:

凡有声乐、器乐、播音主持、舞蹈、表演特长,且参加重庆市2013年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或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 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可报考。由于学院在市级各类歌唱、舞蹈比赛中多次获奖,我院利用单招契机从各中学、中职学校选拔优秀苗子组建舞 蹈队、电声乐队等。

1.声乐

面试要求:演唱歌曲一首(清唱),1—3分钟;简谱视唱;音准考核(旋律模唱);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演出、比赛的照片或音响资料等。

2.器乐

面试要求:准备2首曲目由评委现场抽考,限时5分钟(电子琴特长生需测试即兴伴奏);乐器自备;业余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演出、比赛的照片或音响资料等。

3.播音主持

面试要求:自备一段主持词,限时5分钟;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演出、比赛的照片或音响资料等。

4.舞蹈

面试要求:自备一段舞蹈,限时5分钟;业余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演出、比赛的照片或音响资料等。

5.表演艺术

第 3 页 共 6 页【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务系统】

面试要求:自备一段包括相声、小品、话剧、散打评书、戏剧等,限时5分钟;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演出、比赛的照片或音响资料等。

考生在报名时申报是否属于特长生,并按照要求于2013年3月20日前发送获奖及等级证书等特长材料电子稿到招办邮箱:cqfdcxy@163.com 。学校将对资料进行初选,再通知考生带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3月23-24日9:00—16:00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到参加测试,测试合格者,经过学院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直接录取。录取者不再参加后续考试。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及计划数(合计1300名)

备注:学费缴纳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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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4.录取原则:

(1)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综合素质联考资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2)我校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与公布的招生章程一致。

(3)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者市教委牵头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可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申请免试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5.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我院按专业优先录取(即第一、第二志愿专业),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6.考生录取确认:我校于2013年4月4日-2013年4月10日将经审查通过的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公众信息网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天。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3年4月11日- 4月12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签录取确认表(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录取通知书,并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我校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

待遇:我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13年9月与统招生一并入学,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照重庆市普通高考加分照顾项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选取以下三个项目加分,具体如下:

1.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加5分,移民考生在所在区县移民局办理相关证明,于3月28-29日将移民局盖章证明交到学院招生办公室。

2.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聚居区少数民族凭考生身份证或户口,于3月28-29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认证,学院查验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并收取复印件。散居的少数名族不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市级优秀生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突出事迹者:加10分,将申报材料于3月28-29日交到学院招生办公室。

以上材料统一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B2-02办公室,学院根据提交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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