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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016-09-26 13:01:4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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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供大家学习参考。

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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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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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三)
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实施办法(5月28日修改)

武东院字〔2012〕 号

关于印发《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实施办法》已呈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

武汉东湖学院办公室 2012年3月30日印发

校 对:李 莉 核 稿: 共印

附件:

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特设立课外学分。

第二条 课外学分是指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课外研究和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经学校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二、 课外学分的分类与计分办法

第三条 课外学分分为教科研类、文体活动类、技能训练类和社会实践等四大类。

1、教科研类:包括参加学校及以上有关部门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完成并结题;获得国家专利;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被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参加编写教材、著作;开展或听取学术讲座,达到规定要求;设计综合性、创新性实验、进行科研专题调查、撰写科研报告等达到规定要求等;

2、文体活动类:包括参加文体活动、演出、比赛获奖或达到规定要求;课外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经批阅合格;公开发表文学、新闻、评论、美术、音乐、书画、摄影作品等。

3、技能训练类:包括参加全国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科目等级考试,达到一定水平;获得行业(国家政府部门认可)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资格证书;辅修第二专业,取得辅修证书或学位证书;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或具有一定影响的学会(协会、行业等)

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并获奖等。

4、社会实践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创业活动等,取得优异成绩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参加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达到规定时间和次数;主持社团活动或校、院级其他大型活动等。

各个项目的选修细则与计分办法见附表1。

第四条 有排名顺序的集体项目排名前五位按照排名前后依次乘以调节系数100%、80%、60%、40%、20%,排名第六及以后酌情计算学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第五条 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或同一项目申请课外学分,取最高值,不重复认定和计算学分。

三、 课外学分的管理

第六条 课外学分由教务处归口管理,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与课外学分的审核证明等工作。

第七条 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程序:

1、申请:由学生本人在毕业前提出申请,填写《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申请表》(见附表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的,须提供活动组织单位的认可证明,获奖和取得证书的,须提交奖状、证书等材料),本、专科学生分别于第

8、6学期开学前三周内报所在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见附表

4),于第8、6学期第五周报教务处复核认定。学生的证明材料留学院备查。

3、认定: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复核,复核通过,录入学生成绩,予以认定。

第八条 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课学分,并根据《武汉东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九条 学生必须获得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外学分,超过的课外学分计入成绩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十条 在附表一之外的项目,需要认定和授予课外学分的,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商议定后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选修细则及计分办法

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四)
武汉东湖学院

武汉东湖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主要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线路、数字逻辑电路、高频电子线路、微机原理与接口、单片机原理及应用、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EDA技术、集成电路原理及设计、FPGA设计基础、智能仪器、嵌入式系统原理、多媒体信息处理技术等。 电子科学与技术(本科):主要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线路、数字逻辑电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半导体器件原理、电子材料、光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集成电路原理及设计、传感器原理及应用、EDA技术、FPGA设计基础等。

通信工程(本科):主要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线路、数字逻辑电路、高频电子线路、微机原理与接口、单片机、电磁场与电磁波、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程控交换、多媒体信息处理技术、3G移动通讯技术、网络测试与优化等。

光电信息工程(本科):主要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线路、数字逻辑电路、光电子技术、光学工程、激光原理与技术、光电检测技术、传感器原理及应用、光纤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等。 通信技术(专科):主要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线路、数字逻辑电路、高频电子线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单片机应用、计算机网络、通信原理、光纤通信、移动通信等。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科):主要课程:电路分析、模拟电子线路、数字逻辑电路、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单片机应用、传感器原理及应用、光电子技术、检测技术与仪器、多媒体信息处理技术、计算机网络等。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主要课程:计算机基础、工程制图、工程力学、机械原理与设计、机械制造基础、电工电技术、传感器与检测技术、机械控制工程基础、PLC 原理与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液压与气压传动、数控技术及数控机床、单片机与接口技术、机电传动与控制等。

自动化:主要课程:电路理论、模拟和数字电子技术、信号处理技术、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网络、运动控制系统、单片机原理与接口电路、PLC 原理与应用、计算机控制技术、过程控制等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主要课程:机械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原理、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基础、电工电子技术、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机械控制工程基础、传感器与检测技术、PLC 原理与应用、互换性与技术测量、电机传动与控制、数控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辅助制造等。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主要课程:电路理论、电机学、模拟和数字电子技术、单片机原理与应用、信号分析与处理、自动控制原理、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高电压工程、电气自动化技术等。

计算机科学学院

物联网工程(文思海辉特色班-本科):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网络工程、物联网通信技术、传感器原理及应用、RFID原理及应用、传感器网络及应用、网络程序设计、网络安全与管理、移动物联网软件设计、移动物联网数据处理、智能家居智能农业等课程。

软件工程(东软特色班-本科):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离散数学、计算机组成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操作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软件环境与工具、软件测试和服务外包产业系列课程等。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专业主干(核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操作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网页设计与制作。

物联网工程(本科):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网络工程、物联网通信技术、传感器原理及应用、RFID原理及应用、传感器网络及应用、网络程序设计、网络安全与管理、物联网软件设计、物联网数据处理、物联网中间件设计等课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主干(核心)课程:数字逻辑、计算机组成原理、离散数学、数据结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操作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汇编语言与接口技术、嵌入式系统原理、嵌入式软件开发。

软件工程(本科):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离散数学、计算机组成原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操作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软件环境与工具、软件测试等。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生物制药: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生物技术制药方向特色班:微生物学、免疫学、生物技术制药、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药物生物化学、医学分子生物学、发酵工程、药剂学、药理学等课程。

天然药物开发方向特色班:天然药物分离技术、生物制品学、生物技术制药、病原微生物学、病毒学、药用植物学、药理学、药剂学、生物药物质量控制与评价等课程。

生物技术: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食品生物技术特色班:普通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生物工程下游技术、生物技术制药、生物制品学、食品加工与保藏原理、现代食品发酵技术、功能性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实验实训等。

微生物学特色班:普通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生物工程下游技术、生物技术制药、生物制品学、微生物生理学、微生物遗传学、医学微生物学、病毒学及相关实验实训等。

应用化学: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无机化学、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分析化学实验(含仪器分析实验)、 有机化学、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物理化学实验、化学工程基础、化工基础实验、高分子科学、综合化学实验等。

商品检测与药品检验特色班特设课程:现代分析化学、商品检测、药物分析、波谱分析、生物分析化学等课程。

新能源与新材料特色班特设课程: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新能源化学、胶体化学及应用、涂料与胶黏剂、精细化学品等课程。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主干(核心)课程: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与语言表达、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采访、演艺主持策划与撰稿、演艺主持模拟

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五)
(46)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武东院教字„2014‟46号

武汉东湖学院关于印发

《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

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武汉东湖学院

【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1—

2014年6月12日

附件

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知识应用的能力,

培养学生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推进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和

实践教学改革,使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且具操作性,

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科竞赛范围依据《关于“十二五”

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

高„2011‟6号)的总体规划和当年度教育部、财政部资助的大

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确定。

第三条 学科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鼓

励各个专业的学生交叉组队,形成知识全面、勇于创新、敢于实

践的竞赛团队。

第二章 竞赛类别

第四条 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竞赛层次、社会影响和

获奖难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将学科竞赛分为四类:

A类:国际性学科竞赛与国家级重要大赛。国际性学科竞赛

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

竞赛;国家级重要大赛是指教育部主办、专家主导、获奖难度和

社会影响较大的全国性重要赛事。如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

—2—

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挑战杯”

系列赛事等;

B类:一般性全国大赛和湖北省教育厅主办的重大比赛。一

般性全国大赛是指教育部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协会等主办

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国性赛事,以及A类学科竞赛湖北赛区的

决赛。如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

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等;

C类: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

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D类:指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第五条 学校重点资助A类学科竞赛项目,没有A类学科竞

赛项目的学院,学校将资助参加B类学科竞赛项目(见附件1)。

学校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有利于扩大学校影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项目。其中,“挑战杯”系列赛事的组织协

调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

第六条 新增重点资助学科竞赛项目须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

定,经批准后依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校资助的学科竞赛由学校统一管理,教务处负责

协调,相关院(部)具体实施(以下简称为“承办单位”)。未

纳入学校资助范围的各类学科竞赛由承办院(部)负责管理。

第八条 为保证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规范管理,各学

—3—

院的教学副院长或课部主任应为学科竞赛的负责人(以下简称为

“承办单位负责人”),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由承办单位从专任教

师中选定。

第九条 教务处负责确认学校参与的学科竞赛项目,公布学

科竞赛的信息,确定竞赛承办单位,审核学科竞赛申报书。负责

与竞赛组织机构的内外联络,帮助协调学院之间的合作与分工,

审批竞赛所需经费。审核竞赛指导教师工作量,审定获奖及指导

教师、学生的奖励,认定竞赛获奖学分。审核存档各类竞赛相关

档案资料,组织竞赛的总结与交流等。

第十条 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订由

教务处负责。

第四章 管理与实施

第十一条 由相关院(部)负责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项目的具

体实施工作。各院(部)组织参加任何类别的学科竞赛均须填写

《武汉东湖学院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报教务处

审核同意并报分管校长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十二条 承办单位在接到参赛通知后,应及时研究并制订

参赛方案。选派高水平、责任心强、热爱学科竞赛工作的专任教

师担任竞赛的指导教师。组织落实参赛学生的辅导培训、赛前集

中训练和参赛指导工作,为参赛学生提供参赛所需的必要设备、

仪器、材料和场地等。指导教师在当年同一竞赛项目中最多可以

指导2个参赛队,教师指导学科竞赛的工作量按照《武汉东湖学

—4—

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办法》的规定计算。

第十三条 承办单位在准备省级、国家级竞赛时,为满足竞赛需求可以组织校级选拔赛。校级选拔赛由相关学院负责实施,须将组织机构、参赛对象、竞赛方式、奖项设臵等竞赛文件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第十四条 对于学校资助的学科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应成立专家组,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确保竞赛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各院(部)主办校内学科竞赛。由院(部)主办的学科竞赛如要提升为校级学科竞赛,需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校级学科竞赛由教务处统一管理,相关院(部)承办,承办单位须向教务处备案并提交比赛总结报告。

第十六条 教务处与承办单位应做好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七条 教务处负责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文件的存档工作。在竞赛结束后,承办单位负责人应将获奖证书或竞赛成绩、书面总结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获得奖励资格的指导教师、学生和承办单位须先提供相关竞赛文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奖杯或奖品的实物(照片)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核实后,学校再予以奖励。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八条 为确保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每年匹配

—5—

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六)
2014.8武汉东湖院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武汉东湖院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武东院教字〔2013〕18号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特设立课外学分。

第二条 课外学分是指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课外研究和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经学校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二、课外学分的分类与计分办法

第三条 课外学分分为教科研类、文体活动类、技能训练类和社会实践等四大类。(一)教科研类:包括参加学校及以上有关部门立项的教科研项目,完成并结题;获得国家专利;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被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参加编写教材、著作;开展或听取学术讲座,达到规定要求;设计综合性、创新性实验、进行科研专题调查、撰写科研报告等达到规定要求等;

(二)文体活动类:包括参加文体活动、演出、比赛获奖或达到规定要求;课外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经批阅合格;公开发表文学、新闻、评论、美术、音乐、书画、摄影作品等。

(三)技能训练类:包括参加全国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科目等级考试,达到一定水平;获得行业(国家政府部门认可)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资格证书;辅修第二专业,取得辅修证书或学位证书;参加校级及以上单位或具有一定影响的学会(协会、行业等)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并获奖等。

【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四)社会实践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创业活动等,取得优异成绩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参加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达到规定时间和次数;主持社团活动或校、院级其他大型活动等。

各个项目的选修细则与计分办法(见附表1)。

第四条 有排名顺序的集体项目排名前五位按照排名前后依次乘以调节系数100%、80%、60%、40%、20%,排名第六及以后酌情计算学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第五条 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或同一项目申请课外学分,取最高值,不重复认定和计算学分。

三、课外学分的管理

第六条 课外学分由教务处归口管理,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与课外学分的审核证明等工作。

第七条 学生课外学分认定程序:

(一)申请:由学生本人在毕业前提出申请,填写《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申请表》(见附表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的,须提供活动组织单位的认可证明,获奖和取得证书的,须提交奖状、证书等材料),本、专科学生分别于第8、6学期开学前三周内报所在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认定汇总表》(见附表3),于第8、6学期第五周报教务处复核认定。学生的证明材料留学院备查。

(三)认定: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复核,复核通过,录入学生成绩,予以认定。第八条 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该课学分,并根据《武汉东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九条 学生必须获得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外学分,超过的课外学分计入成绩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十条 在附表一之外的项目,需要认定和授予课外学分的,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商议定后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选修细则及计分办法

附表2【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武汉东湖学院课外学分申请表

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七)
武汉东湖学院职业资格考试招生简章

【东湖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武汉东湖学院报名处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及落实(中办发[2006]15号)和《省政

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06〕23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关

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意见》[2007]23号厅文件精神。实行学历证书、职业

资格证书双证并重制度。

考试特点及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

统一命题,统一发证”的原则,由各省、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实施的一项

全国性考试。

◆证书用途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

统一编号登记管理。

此证为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资格凭证,是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在校大

学生毕业时求职、任职、晋升、晋级,包括出国等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计入档案,全

国范围内通用。

证书查询网址:

◆证书种类

 物流师、采购师、电子商务师、营销师、商务策划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

息管理师、客户服务管理师、市场管理员、创业咨询师、企业培训师、品酒师、调酒师、

厨政管理师。

 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信用管理师、职业信息分析师、鉴定估价师、

企业文化师。

 房地产策划师、项目管理师、物业管理员。

 黄金投资分析师、理财规划师、会展策划师。

 室内装饰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动画绘制师、家具设计师、包装设计师、陈列展览设

计师、装饰美工、花艺环境设计师、花卉园艺师、陶瓷产品设计师、首饰设计师、广告

设计师、平面设计师。

 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数字视频合成师、网络编辑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 礼仪主持人、摄影师、音视频设备检验员、录音师、艺术化妆师、形象设计师。

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计算机软件产品检验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检验员、计

算机乐谱制作师、计算机操作员。

 农药生物测试实验工、有机合成工、化学检验工、建材化学分析工、电厂化学设备检修工、真空电子器件化学零件制造工。

 智能楼宇管理师、通信网络管理员、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数控程序员、通信电力机务员。

◆证书等级

证书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高级(三级):取得大专及以上(含大专及以上在读)学历,均可申报三级(个别特殊情况的除外)。

◆报名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即可)复印件2份;

2、近期1寸和2寸彩色(蓝底和红底均可)免冠照各4张,反面写上姓名、报考职业;

3、填写职业资格报名表2份。

◆考试时间

为方便考生考试,每月1号开始报名,7号截止报名,当月中旬组织考试。

◆ 报考须知

一、报考方式:1、到本班辅导员处报名;

二、提供考试培训服务内容:1、提供考试复习资料;2、参加培训未能顺利通过考试的同学,可继续免费参加下一期的培训班;3、报名截止一周内可以办理缓考和退考手续,超过时间一律不办理;4、领教材、培训、成绩、补考、领证等会第一时间通知各位考生。

三、培训时间:周末,早上9:00-12:00,下午1:00-4:00。

武汉东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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